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时间:2024-08-31 08:54:48 宜欢 幼儿园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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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精选15篇)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xx县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提高教职员工饮食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具体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方法步骤

  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10月2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10月16日至10月17日。分批召开幼儿园园长会议,动员部署各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整治实施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1日。按照要求,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进行食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不定期地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抽查和暗访,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园长为各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成立xx县教育局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排查整治工作由各协作片召集单位的园长牵头组成片检查小组,对片内及辖区内各幼儿园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排查与指导,做好互查互纠工作;领导小组对食品安全问题严重、管理薄弱的幼儿园进行重点督查。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3

  为认真贯彻落实越秀区教育局《关于校园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严格迅速进行校园综合整治管理工作,全面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儿童在园的人身安全。根据教育局明确要求,制定我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具体实施措施:

  1、 加强健全幼儿园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值班制度、接送制度、突发应急事件预案等各种安全制度,与家长达成共识,共同建立起防范安全事故、幼儿园进出人员管理、防隐患等各种制度。

  2、 加强幼儿园安全队伍的建设,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分队,进行相应的培训,保证每天做好落实,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3、 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

  4、 加强幼儿园的安防设备完善,安装校园视频监控设备,做到专人管事、有钱办事,严格责任追究。

  5、 提高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安全意识,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开展紧急演习。

  6、 加强沟通,主动与街道派出所和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队做好联系,争取支持与协助,定时巡查幼儿园周边环境,加强幼儿上学、放学期间安全保护。

  7、 对可能引发矛盾激发事件的当事人要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二、建立安全组织机制:

  1、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责任制,一旦发生事故,实行逐级负责。

  2、 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行动步骤清晰,如:报警人员、周旋应付人员、护送幼儿转移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人员、向局报告人员等等,均要有明确分工。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领导小组名单:

  幼儿园防范暴力事件工作小组名单:

  三、事件处理

  一旦发生幼儿园暴力事件,务必以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为主要目的,一般按照下例程序处理。

  1、 报警。拨打“110”报警电话。

  2、 选派应变能力强、口才交好的老师、身体强壮的老师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劝说,以拖延时间。

  3、 保护全体幼儿及有关对象,将被保护者护送到安全处。

  4、 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速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 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

  6、 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我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幼儿园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特制订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改目标

  根据凉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和《长城学区“防风险、保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集中开展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幼儿园食堂规范管理,使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增强教师和幼儿的安全意识,确保幼儿人身、饮食安全,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二、具体整改内容

  (一)、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园长负责制并有管理组织(幼儿园食堂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幼儿园食堂卫生许可证取得情况;

  2、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状况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3、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具消毒各环节的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5、消毒设施是否齐全,餐饮具清冼、消毒及保洁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饮具消毒是否记录齐全;

  6、是否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出入库台帐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票齐全)和食品留样制度建立情况。

  (三)、甲醛燃油灶使用安全管理

  1、是否建立健全相应的甲醛燃油使用安全制度;

  2、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甲醛燃油灶的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与燃油公司签订供销协议;

  4、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三、整改方法步骤

  (一)、3月15日召开幼儿园园务会议,进行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安全教育。

  (二)、3月16日至3月17日。按照要求,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开展整治活动,全面、深入地进行食堂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三)、3月18日至7月15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食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园长为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食堂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任务明确,措施到位。

  (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领导小组成员要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综合监管的合力,共同研究解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问题,清除危害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食药所等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形成渠道畅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强化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防护意识。引导、带动全体教职员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在园内营造关注幼儿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5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开展的《师德教育和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全园教师队伍中存在的师德问题积极查找安全隐患,全面消除安全伤害,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热爱幼儿、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示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教师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幼儿园安全管理,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切实做好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净化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确保幼儿园师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以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为突破口,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认识,规范教师的职业行为,促进全园形成良好教风、学风和园风。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幼儿园师德和安全建设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结合《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列举的应给予相应处分的'行为,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列为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内容:

  师德师风方面:

  1、从事有偿家教,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幼儿有偿补课的;

  2、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幼儿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幼儿的;

  4、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幼儿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幼儿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5、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幼儿的;

  安全方面:

  1、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卫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及车辆入内。

  2、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定点采购、索证、记录及饭菜留样制度。

  3、严格执行幼儿园幼儿接送卡制度。

  4、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5、严格执行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幼儿园保健室、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食堂等重要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完善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幼儿上海事故。

  8、建立完善的幼儿园视频监控报警制度。

  9、建立健全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制度。

  10、严格执行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度。

  11、建立幼儿园内部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预案。

  12、完成区镇幼儿园安全工作《网格实名制》、《安全月报》、《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等工作。

  四、实施步骤

  师德方面:本次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分学习动员、重点检查、集中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召开活动启动仪式。针对当前师德师风和安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于5月12日前召开师德师风教育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2、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主要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3、举办学习宣传活动。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师爱为魂”为主线,组织学习幼儿园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

  4、进行典型案例教育。搜集身边和主流媒体曝光过的典型案例、案件,通过组织问题通报会、举案说法讲座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

  5、公开“师德承诺”。各地、各校要组织广大教师向社会作出“师德承诺”,将承诺内容公布在学校宣传橱窗等醒目位置。并将承诺内容以告家长信的形式下发,在承诺中要公开幼儿园和镇教委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6、签订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各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单位“一把手”是师德师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克服师德师风建设可有可无的错误认识,消除师德失范行为查处过软的错误行为,要签定师德师风建设责任状。

  安全方面:

  1、制定《实验幼儿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治理实施方案》

  2、召开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会议,全文学习传达兖教体字(20xx)27号文件,根据全区统一部署,成立幼儿园领导机构,具体安排部署

  3、落实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工作档案

  (二)重点检查阶段

  1、查找问题。切实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和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小组,加大对违反师德行为的查处力度,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真正把师德师风建设抓出成果,抓出实效。

  2、严肃查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对相关举报即收即查、强化督办。本着有案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第一环节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出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对于幼儿园教师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刹风整纪,从严治教的作用。

  (三)集中整改阶段。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重点检查阶段查找出的问题,分别制定出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切实可行的师德师风建设整改措施。要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

  2、强化监督检查。

  3、增加考评加分。

  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和安全检查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建立师德师风和安全考核与评价机制,细化师德师风和安全的内容,逐项量化考评,建好学校师德安全档案,把师德师风和安全考评结果与教师聘用、评优、晋职及绩效工资等紧密挂钩,形成合力。

  (四)总结提高阶段

  1、建立师德教育和安全培训机制。加大师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在教育培训中的比重,将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修养、教师心理健康、民族团结教育等列为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班主任等师德建设骨干进行师德教育专项培训,形成分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实效性高的培训体系。

  2、建立师德和安全问题一票否决制。对违反师德行为规范的教师,当年不得评优选先,三年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评选,已取得称号的,要取消其称号。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取消其教师资格,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建立师德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在对待违反师德行为安全责任的查处上,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安全和师德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班级要对问题要及时报告,隐瞒不报、不处理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认真总结本园师德优秀典型和亮点,同时要正视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关心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形式。各班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整治工作摆上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坚持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针对存在问题,促整改、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此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就是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所列的10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各班要依据该《办法》对照自己的工作,做好反思。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实效,提升社会、家长、学生对本园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本园在门口公布专项整治活动受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本园电话:xx。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6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对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火灾隐患检查、整治,进一步排查和整改中小学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全力推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努力提升广大师生自防自救能力,确保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省所有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舍建筑。排查范围以教育部门前期排查的数据为准。检查整治内容:

  (一)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检查评估

  对照《幼儿园基本消防安全条件》,对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估,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消防设施

  1、校舍建筑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堂操作间、可燃气体液体储存间、锅炉房、配电室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位是否与其他部位按规定进行分隔。

  2、校舍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的数量、宽度和设置方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正确。

  3、校舍建筑是否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所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至6月20日)。各地根据要求立即成立由教育、消防等部门组成的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建立联合检查、执法工作机制,迅速动员部署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二)排查摸底(6月21日至7月20日)。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由教育部门提供中小学幼儿园名册,消防、教育等部门依据名册逐校联合开展检查,并登记造册,健全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由消防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确定合理整改期限,教育部门负责督促隐患单位整改落实。

  (三)集中治理(7月21日至8月31日)。对于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教育部门要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汇总上报。对短期内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幼儿园采取临时调整校舍、减少集中人员、分流办学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通过集中治理,使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都按技术规范要求配齐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无证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无证民办幼儿园限期整改和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闽教综〔20xx〕2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稳定。各级消防、教育部门要从讲政治高度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全面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一格部门,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排查整治成效。

  (二)加强协作,形成部门执法合力。各地消防、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消防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将中小学幼儿园校舍的耐火等级、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关键性问题列为监督检查重点;要增强服务意识,选派技术骨干,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制定整改方案;检查整治要注重工作方式,多请示、多汇报,慎用罚款、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对存在火灾隐患,但积极予以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行政处罚,支持单位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履行主管单位职责,充分利用行政职能,协调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无证办园的现象,要统筹协调,综合考虑消防、卫生的意见和社会需求,疏堵结合,妥善解决无证幼儿园的问题。

  (三)建章立制,完善校园安全长效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研究巩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提请当地政府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四个一”制度:即结合实际,建立白天以教学区域、夜间以学生宿舍为重点防范区域,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设施维护、安全疏散条件为主要检查内容的一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成立一支校园巡查队伍;制订一份科学实用的应急灭火救援和疏散预案;每年组织一次师生逃生演练,全面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

  各地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由设区市消防支队和教育局汇总后分别于9月10日前报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省公安消防总队和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的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全力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排查和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存在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督促各学校(幼儿园)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十堰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汪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检查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时间

  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11月30日。

  四、检查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2、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4、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各级各类学校是否在学生中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课,每年是否开展一次全校师生消防专项逃生演练活动;

  6、学校(幼儿园)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

  7、学校(幼儿园)所有电线、电器及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3日前)。各教育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召开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地将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二)排查摸底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地要对所辖学校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进行登记。

  (三)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各学校(幼儿园)要对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将需要检测的消防器材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需要添加及时添置;制度不完善的加紧制订。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四)建章立制和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完善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各地整治工作领导机构要负责对所属中小学(幼儿园)依据排查摸底阶段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验收。整改不到位继续督促整改,对因整改难度较大,又难以整改的项目,及时向各地政府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反映研究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尽职尽责。各教育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全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状况的持续好转。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和定期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合力狠抓工作落实。

  (三)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地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到排查工作准确详实,安全隐患逐项整改,并提请当地政府将学校(幼儿园)消防教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落实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巩固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治本措施和长效机制。

  (四)明确责任,严抓落实。对于未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单位,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仍不到辖区消防部门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消防部门将依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对于在整治工作中走过场、排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单位,消防部门不但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也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信息上报,汇总材料。各县、市(区)要将专项整治落实和开展的情况于各个阶段结束后上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按照客观公正、依法整顿、规范发展的原则,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整顿,整顿规范幼教秩序,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确保我镇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

  二、清理整顿范围、内容和目标

  (一)清理整顿范围:镇内未注册幼儿园。

  (二)清理整顿内容:组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小组,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逐个实地考核,对基本符合省教育厅20xx年制定的《省幼儿园(学前班)办学注册基本条件》的未注册幼儿园,督促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对暂未达到办园注册基本条件但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上报县教科局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房屋建筑和消防、饮食卫生、接送车辆、校园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禁其宣传招生。

  (三)清理整顿目标:对我镇民办幼儿园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未注册幼儿园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管理混乱,不具备举办幼儿园条件的,依法依规下达《停止办园通知书》。帮助指导坚持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积极改善办园条件,规范办园行为,组织申报和登记注册工作,并落实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未注册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县未注册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民办幼儿园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薛良忠兼任,成员从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抽调。

  四、工作步骤及安排

  为确保全镇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此次整治工作分宣传动员、摸底排查、限期整改、清理整顿、总结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召开全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会议,明确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全面部署和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8月16日-8月30日)

  组织力量对全镇未注册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根据清理整顿内容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摸底,填写《县民办幼儿园调查摸底表》与《县民办幼儿园办园清查整顿评估表》。

  (三)限期整改阶段(7月1日-8月30日)

  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的幼儿园应按整改要求认真、及时做好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向县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消防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校车年审合格证和校园安全验收合格等审批前置条件后,再向县教科局提出办园申请。

  (四)清理整顿阶段(9月1日-9月15日)

  配合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不认真整改和通过整改无法取得合法办学资格的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做好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工作,就近安排到有办学资格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

  (五)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0日)

  对民办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相关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职责。开展未注册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是规范幼儿园管理,确保幼儿安全和身心健康,促进我镇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各自职责,明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在镇政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相互支持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9

  为扎实做好我县学前教育消防安全工作,夯实幼儿园消防安全基础,确保我县顺利通过学前教育“双普”创建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前教育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幼儿园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幼儿园消防设施设备合格,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压紧压实消防工作责任。督促幼儿园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消防和应急处置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细化任务分解,保障消防管理投入到位。

  (二)全面排查整治问题隐患。对照《阜南县幼儿园消防工程施工情况检查表》开展专项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列出隐患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对单销账”,实行“清零管理”。对历史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正视问题不回避、立足现状抓整改,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内联外引,抢抓序时推进整改。

  (三)全面推动幼儿园消防达标建设。对照《安徽省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南》要求,逐项核查、逐一评估,以点带面打造样板,完善各类场所消防设施配备,配齐警示标识,在规模较大的幼儿园推广建设微型消防站和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

  三、整治时间

  20xx年7月25日至20xx年8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到位。各幼儿园要切实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位置,落实专人负责,提前准备好本园相关消防安全资料,全力配合好县行动组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到位。各中心学校成立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班,对本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的自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将所有隐患登记造册,逐条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明确整改期限,一抓到底。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中心学校校长和各幼儿园园长是本辖区、本园消防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县专项行动组人员实行实名制,要认真负责,认真检查,凡因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两个组,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负责一个组,具体协调联系、车辆保障由教育局负责。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0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战役作战指挥组,市教育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计财科、基教科、思品科、职成科、安稳办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作战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安稳办负责人任主任。

  (二)各县(区)教育局、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结合实际,相应成立“清剿火患”前沿作战组。市直学校由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各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作战指挥组负责督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认真总结“清剿火患”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

  二、战役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手段,全面消除一般火灾隐患,彻底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排查整治覆盖率、火灾隐患整改率、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切实改善学校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近年来未排查整治的学校、幼儿园和场所,要结合“网格化”排查整治,认真梳理,全面排查辖区内近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学校幼儿园及场所,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校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民办学校、幼儿园及重要场所。地毯式排查每所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要作为检查的重点,要加强对储存危险物品仓库、实验室、语言室、会议室、学生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舍耐火等级、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隐患。

  (三)其他影响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的区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将火灾隐患突出的区域(如:杂物间、储藏室、校园周边场所等)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解决影响学校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责任分工

  (一)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作战指挥组负责制定方案,开展督查,及时上报并通报全市教育系统“清剿火患”工作进展情况。

  (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幼儿园“清剿火患”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学校、幼儿园排查火灾隐患,开展“清剿火患”工作。

  (三)全市大中专院校及市直学校负责各自学校的“清剿火患”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实行责任分工。建立领导责任制,实行分工包干制度,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网格化”排查。在中心小学、初中、高中“大网格”由消防大队指导,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村级小学、城镇幼儿园“中网格”由派出所指导,学校、幼儿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在教学点、乡村幼儿园“小网格”由社区(包村)民警指导,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排查整治。对网格内的每所学校、幼儿园都要填写行政指导卡,记录学校基本情况,存在隐患及隐患整治情况,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加强相互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派出所及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加强学校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的主力军作用,积极争取他们对学校、幼儿园开展“清剿火患”工作的.大力支持,切实做好沟通、协调及指导工作。

  (四)加大查处火灾隐患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加大查处火灾隐患力度,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要坚决予以清除,对学校周边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安全的,坚决以政府名义挂牌督办。

  (五)积极开展战役宣传工作。以《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纲》宣传为主线,在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宣传,要在学校的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积极宣传“清剿火患”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日至11月10日)。各县(区)教育局及各级各类学校对“清剿火患”战役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动员各类学校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迅速打响“清剿火患”战役。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1月10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前阶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将“清剿火患”战役的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明确每个检查组每天的排查整治工作任务,做到不漏每所学校、幼儿园,每栋校舍和场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学校放寒假前,市教育局将组织对学校、幼儿园清剿火患隐患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市政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认真研判消防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深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夺取“清剿火患”战役全面胜利。

  (二)加强领导。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相应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指挥“清剿火患”战役,收集整理战役工作情况。

  (三)严格奖惩。各县(区)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要拿出专项经费对战役行动进行补贴、奖励。各单位要将“清剿火患”工作与单位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责任。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

  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8日)。各县(市、区)要召开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9—15日)。各县(市、区)要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督导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逐一进行检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处罚,并责令单位停业整改,或者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极为关注,一旦发生校园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崔保连为组长,公安、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家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联合检查和系统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围绕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2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目标

  (一)整顿范围:凡已取得、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的我市管辖范围内已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二)整顿内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况、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饮食卫生和接送车辆、设施设备和玩教具、幼儿园消防设施、幼儿园治安保卫和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

  (三)整顿目标:

  1、采用疏堵结合原则,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满足3-5周岁幼儿的入园需要。

  2、对具备办学条件、符合办园标准,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办学理念的民办幼儿园,同意其设立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师生比不达标,教育教学方式、办园理念简单陈旧落后,教育环境差,园舍结构设施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停办取缔。

  3、规范办园行为,创设安全、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由市政府牵头,教育、卫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设、文化、民政、物价等部门组成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相关部门、科局职能科室的负责人,乡镇党政有关领导。

  (二)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职责:

  市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年检制度;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并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幼儿园举办资格的审批工作,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

  市民政局:对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和检查;对不符合办园条件且被列为这次清理整顿取缔的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市公安局:对阻碍清理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对接送幼儿的车辆依法进行检查;对幼儿园的刻制公章进行检验。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市建设局:对新申请建设的幼儿园房屋进行规划;根据幼儿园设置要求,提供科学合理的布局依据。负责幼儿园的校舍安全鉴定工作,严把校舍质量关。

  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标准进行鉴定,对幼儿园的食堂进行重点检查,为幼儿的饮食卫生提供保障,保证幼儿园卫生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市交通局:在学校门口的交通要道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标志。经常对道路、桥梁,水上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交通安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市文化体育局: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市物价局:负责幼儿园收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规范收费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管理辖区内幼儿园工作。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点内容,经常检查、督促幼儿园抓好内部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增加公办园数量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营造声势

  召开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确保此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到村(居)做好各管区工作,得到家长、教师、举办者的理解和认可,确保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顺利开展。把《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一所幼儿家长。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

  各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各中心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检查,详细填写《全市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顿检查细则》,认真剖析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现状,研究清理整顿方案,建立专项工作档案。相关数据造册上报市教育局。

  (三)全面启动,集中整顿

  根据方案,依法对全市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整顿。

  1.结合年全国换发新办学许可证机会,各中心小学把已颁的办学许可证于月16-21日收齐、上缴市教育局。

  2.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市教育局挂钩乡镇干部、中心小学对辖区的民办幼儿园依据新设置标准重新评估认定。符合设置标准的,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及时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继续办学;不符合新标准的,按以下两种办法解决:

  ①停办取缔。

  ②撤并到附近合格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或完小学前班。

  3.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已聘请专职的保安员(通过保安公司)并配备规定服装、器械,安装监控设施等。

  4.向社会公布合格民办幼儿园及停办、取缔民办幼儿园名单。

  5.由乡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本乡镇不合格园进行整顿、取缔。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3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x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符合《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

  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组织驾驶员填写好《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做好家长、司机(车主)的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对未按规定交“二险”的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

  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到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是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4

  根据六枝特区20xx年2月27日、新窑镇2月28日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会议及《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六府办发[20xx]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消除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行动。结合本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上级文件精神为依据,充分认识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实际,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校园安全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体系,充实完善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使园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明显减少,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责任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教育得到进一步强化,师幼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幼儿园全体教职工

  四、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治理园内及周边环境的隐患,以及安全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包括:

  1.对园舍建筑物进行全面排查。包括教室、办公室、厕所、围墙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水电气、运动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以及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等。

  3.对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园附近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

  4.依据《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园内的卫生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保育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5.对幼儿园内日常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园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6.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和应急管理工作体制、机构是否健全。

  7.对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机构、人员、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是防护设施、门卫人员年龄、身体情况等。

  8.对高危人群进行排查。重点是幼儿家长中心理或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如离异父母中有神智不清的、扬言要报复单位的人员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

  1.排查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要做到全面排查、定期排查、边排查边治理。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单位治理与部门联动相结合。对于幼儿园内部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措施和责任人员。对于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主动联系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治理行动,以保证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排查治理与基础建设相结合。通过不断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和安全设施,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全面化、经常化、制度化。

  4.排查治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在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园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明确分管领导,成立相应组织,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方位、全视线、全覆盖责任体系。努力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是由于排查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落实措施,及时整改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师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等,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师幼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15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管理规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和岗位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全县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二、总体目标

  幼儿园安全工作要以预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重点,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对各类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达到“三个到位”:一是幼儿安全教育工作到位;二是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幼儿园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到位,实现全县幼儿园无安全事故的目标。所有幼儿园要全部创建成县级以上平安校园,传达室建成标准化校园警务室。

  三、主要内容

  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安全防范、消防安全、园舍安全、食品安全、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一)安全防范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努力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报警、周界报警的配备和建设,切实加强技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频度,保证安防设施发挥应有实效。

  在公安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标准化校园警务室的要求,推进校园警务室规范化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和专职安全人员。做好幼儿上下学时段的安全防控工作。逐步实现科学高效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教师和幼儿的人身安全。

  (二)消防安全

  1.加强对教职工、幼儿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管理和养护,保障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随时畅通无阻,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等设施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开展消防“四个能力”建设,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3.校园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巡查制度,并建立检查记录。

  4.制订符合本园实际的消防应急疏散预案,按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演练,确保每个教职工、幼儿知晓应急疏散流程。

  (三)园舍安全

  1.加强园舍的管理与维修,消除事故隐患。要定期对园舍进行检查,发现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上报,对破旧房屋要及时维修;尤其每年雨季、大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前后,必须对园舍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排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一时难以排除的要合理调整作息时间,任何人不得私自启用有安全隐患的园舍。

  2.民办幼儿园租借民宅时,要租借布局合理、光线良好、经相关部门认可的适合办园条件的`民宅,要随时对房屋安全状况进行监测,确保教师和幼儿的生命安全。

  (四)食品安全

  1.食堂技防监控等相关设施完备,安全防范到位,操作流程规范,布局合理,符合A、B级食堂和透明厨房建设标准。

  2.规章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确,自主经营,严禁外包,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健全采购制度,大宗食品(米、面、油、肉等)及课间点心必须按市县要求购买或配送,按规定索证索票并加强管理。要定点采购蔬菜类物品并索取有效证件,对品种、数量、日期进行登记,严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厂址的“三无”及过期食品。园内不得开设小商店。

  4.定期对食品管理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品操作间,加工食品时要操作规范,生熟隔离存放,做好食品留样。

  (五)安全教育

  1.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必须适应幼儿的身心发展水平和年龄特点,采取示范与讲解相结合,通过儿歌、游戏和模拟相关活动等方式,注意正面引导和随机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

  2.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使幼儿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认识交通标识,教育幼儿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走人行道,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教育幼儿及家长不驾驶不乘坐农用车、报废车、三轮车等“三无”及超载车辆。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要让幼儿懂得玩火的危险性,让幼儿掌握简单的自救技能。

  4.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吃腐烂的、有异味的食物,不随便捡食和饮用不明物质,教育并要求幼儿不得外带食品、饮料进园,不到摊点上购买食品。

  5.加强防触电、防溺水教育,教育幼儿不能随便玩电器,不拉电线,不用剪刀剪电线,不用小刀刻划电线,不将铁丝等插到电源插座里等等。

  6.教育幼儿不能擅自到塘边、河边玩耍、游泳。

  7.加强幼儿玩玩具安全教育,针对不同的玩具,教会幼儿玩耍时应注意的不同要求。

  8.协同家长加强幼儿各种生活安全教育。

  (六)其他安全

  1.门卫安全

  门卫要具备履行安全防护职责的基本条件,加强对外来人员、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人员进出登记,严格把握“一讯问二联系三登记四放行”的工作程序,严防不明身份及有危险倾向的人员进入幼儿园,严禁携带危险、不安全物品的人员入园。幼儿集体在园期间,禁止家长和外来人员进入,入园时,要严防家长将犬只带入校园。 “三防”措施到位,配备钢叉、盾牌、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按照标准化校园警务室标准建好传达室。

  2.卫生及饮用水安全

  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内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和卫生医疗设施。要坚持幼儿入园体检制度,幼儿入园应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要搞好晨检工作,做到幼儿一人一巾一杯,做好在园幼儿预防接种工作以及幼儿物品和教玩具、活动室、寝室消毒工作,严格防止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发生。幼儿园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注意二次供水安全卫生,确保幼儿的饮用水安全。

  3.用药安全

  严格规范幼儿园健康服务管理。各幼儿园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管理幼儿健康服务工作。因常见疾病防治需要而组织幼儿群体服药时,强化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事先经医疗卫生专家论证,必须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商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制订详细的防治方案,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知情同意、自愿参加的原则,必须有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必须向证照俱全的正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购买药品。不得擅自或越权组织幼儿群体服药。

  4.外出安全

  幼儿园不宜组织幼儿远出郊游或组织其他外出活动,如确需组织幼儿外出,须报教育局审批,坚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有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活动的线路要提前勘查,车辆及驾驶人员要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5.接送安全。严格实行幼儿接送卡制度,防止幼儿丢失。

  (七)健全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2.建立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理机制,根据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把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制度,把上级安全工作文件和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及措施、应急预案、安全排查记录、安全工作会议记录等分类归档。

  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园舍、消防、食品、器材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幼儿园要主动协调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加强专项整治,着力净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环境,每季度集中整治不少于1次,日常安全检查每天1次。

  5.民办园安全年检制度。开办幼儿园必须安全验收合格。教育局每学期进行1~2次安全专项督查,年度末进行安全考核验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合格的发放《幼儿园安全合格证》,未取得合格证的不予年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是幼儿园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我县民办幼儿园点多、面广,安全设施基础薄弱,管理难度很大。各乡镇中心小学、各幼儿园及各挂包科室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到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建立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县广大幼儿、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独立公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中心小学校长是未独立公办幼儿园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幼儿园负有监管责任)。如因安全教育不力,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和教师、幼儿伤亡的,应负直接责任。

  建立教育局科室挂园责任网络,落实“一岗双责”,明确责任人、具体工作责任人,对挂包的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深入实际指导、督查,对安全隐患要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并督查整改到位,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各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将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和各项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时、定人负责,层层签订责任状,逐级负责,使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积极主动做好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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