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为伴作文4篇[合集]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为伴作文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与为伴作文 篇1
我小的时候就爱读书。记得5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套《智慧小故事》。那时候,我才上幼儿园,认识的字很少,只好让妈妈陪着我看。我当时对书中的小插图特别感兴趣,常常是看书只看插图。爸妈没办法,只好先给我买漫画书看。
7岁的时候,还没有上小学,妈妈就教了我一些汉语拼音。于是,我就开始借助拼音看那套《智慧小故事》。
由于我上幼儿园时妈妈教过我汉语拼音,所以我上小学时汉语拼音学的又好又快。这样,汉语拼音版《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水浒传》等书我都能看了。在这段时间里,我感受到了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教会了我很多很多道理。同时,它也是我的伙伴,寂寞时它给我温暖。书成了我生命中的阳光。
随着年级的升高,我看书的层次也越来越高,爱看的'书也越来越多了。
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平时积攒的零花钱全部用到了买书上。读书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我会一直与书为伴,快乐读书,健康成长。
与为伴作文 篇2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是个小书虫,从小就爱读书。因此,也不乏一些好书陪我一路成长。
我的启萌读物便是爸爸从小摊上买回来的一些识字图片和认字小卡片,妈妈把它们贴在家里的墙壁上,手指着一幅幅生动形象的图画叫我认字,“火车”、“轮船”、“飞机”。。。。。。当家里有客人来了,我还会很得意的指给客人看,这是什么,那又是什么,这时总会听到“囡囡好聪明”的表扬,这就是我最初体会到读书认字的快乐。
上幼儿园了,我已经不再需要那些识字卡片了。我开始接触一些图多字少的书。比如绕口令、简单的古诗,我还经常学着那些诗人的样,把两只小手反放到身后,摇头晃脑得背诵古诗呢!
上了小学,爸爸妈妈便给我买了一些作文辅导书。不看不要紧,一看起来就没完没了了,因为那些作文实在写得太棒了,使我忍不住一篇接一篇地看。都说写作文在于积累,于是我也开始积累一些好词佳句,以便在写作的时候能够有用武之地。
现在我已经读五年级了,读书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这个暑假我曾疯狂的隔天买两本书,难怪爸爸封了我一个美誉:新华书店店长。我爱读诗,因为它带我发现了这世界的美;我爱看校园书,因为它能给我带来捧腹大笑;我爱看侦探小说,因为里面的情节环环相扣,扑朔迷离。在《世界的诗意》中,一首首优美的诗,展现了文字的魅力;在《女生日记》中,幽默的语句让我感到轻松惬意;在《苦儿流浪记》中,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书能带我上天,了解宇宙的奥秘;书能带我入海,与可爱的鱼儿窃窃私语;书能让我穿越时空,探访古代的英雄;书能让我翱翔未来,感受最先进的文明。
当你爱上书的时候,书就像呼吸一样的自然。书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
与书为伴,真好!
与为伴作文 篇3
朋友,这个词,我们最熟悉不过。我们每个人都有朋友。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是,我却有一位和你们的不一样的很特别的朋友。
她不在我身边,远在千里之外。今年暑假,我去姥姥家,见到一个小女孩。她机灵活泼,眼睛亮闪闪的,像是天上的夜晚的星星,又像是两汪清澈的山泉水。笑起来的声音像是悦耳的铃声。就是头发很黄,加上她白白的皮肤,看起来像是个“小洋人”,我就叫她“金发女郎”,她并不介意,还格格地笑起来,反过来,说我是“黑发妞儿”。看,她还很开朗幽默吧,我们一下子就不陌生,感到亲切得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会儿,就手牵手出去玩。
她不但是长相有特点,还有一个我们没想到的特点,就是——万物通。在农村那几天,她带着我到处玩儿,不管是树木,还是庄稼,蔬菜,她都知道,就连坡上开的'小野花,长的小野草,她都能叫上名字来,还能分出哪些是小羊爱吃的,哪些是小猪爱吃的,哪些是小兔爱吃的,哪些人可以吃,哪些是可以做药材的……。,她简直是个小小“植物学家”,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
她另外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小大人。就是她不但懂道理,而且学习认真。根本不用父母追着写作业,像是一个“大学生”!我来这里以后,她每天中午都来找我,让我给她默写一百个汉字,有时我就忘,吃完饭就睡午觉。等我醒来,一抬头,发现她竟坐在桌旁,拿着笔等着,吓我一大跳,“天钰,你怎么不睡会儿觉,你在干什么?”我一脸的困意地说。
“我在等你教我写字啊,看你睡觉,就没有打扰你,你再睡会儿吧。”她一脸的笑容。
看,她多么懂事啊,我真有些不好意思呢。赶紧起来教她写字,帮她默写。
你们说,她是不是很特别呢?她其实是个农村小姑娘,只有五岁!可我觉得她是我的小老师,教我认识许多的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啊,还用实际行动教会我做事要认真的道理。所以,我非常喜欢我这个小朋友,一个有意思的很特别的朋友!虽然不能天天见面,但她一直都在我心里。希望寒假的时候能再见到她。
与为伴作文 篇4
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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