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为的作文

时间:2024-03-27 14:54:37 以什么为话题的作文 我要投稿

以书为的作文(荐)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书为的作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以书为的作文(荐)

  以书为的作文 篇1

  这么一个人:不求别的,唯独对钱有着非同寻常的渴望,总盼着自己有一天能腰缠万贯。你会不会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呢?

  这个人就是我。其实也没什么,或许你会好奇,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呢?

  其实不瞒你说,我这个人哪,最喜欢看书。那那么钱拿来干嘛?当然拿来买书啦!书多好啊,俗话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书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增长有写作水平。小时候的我更是在爷爷耳须目染的影响下爱上了读书。可是因为囊中羞涩,只能星期六星期天去书店看书,一直未能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终于,一个计划在我脑海里形成······

  我在家里收拾了一些杂物,装进书包袋里,带到学校里去。第二天,我趁下课的时间,向前面的'同学推销物品来:“你看,这笔芯多好啊,我买来要一元一支,现在二元三支卖给你。你要吗?我都亏死了!或者这个本子呢?也只要二元而已······”如此这般的说,终于完成了第一笔生意,心里不仅十分的感激那位同学,还十分自豪。于是每一节下课,教室里就有了一个忙碌的身影:手中拿着一堆杂物,口中念念有词,一会儿跑到这边,一会儿跑到那边,一点儿也没停下。放学时,我手中的杂物已经经销售出了一大半,获得了十几元钱,心里那个感动呀!买杂物得钱何所去?新华书店买书去!就是用这种方式,我读完了《鲁滨孙漂流记》、《我的大学》、《秘密花园》等似懂非懂,却终身受益的好书。

  看《鲁滨孙漂流记》让我懂得了勇气不可缺少,智慧能让我一帆风顺,而努力是做好事情的关键。另外它还有很多其他的生活哲理,它告诉我们要以平静的心态对待每一件事,要学会满足。而《秘密花园》则教我要微笑面对人生,走出心理阴影,就会自信乐观地战胜磨难。只要乐观,积极,微笑,才有精神,才会健康。病痛,往往只有在我们心里。心里有病,才是最折磨人的病。不是吗?

  钱为书来,因为我爱读书,你呢?

  以书为的作文 篇2

  "现在宣布,这个假期的'读书大王'是阎子悦,他读了9927页成为了读书大王!"当听到这句话时,我心中便充满了快乐,能成为"读书大王",不仅无比的荣耀,更因为我是个不折不扣的"书迷"。

  我平常就很喜欢读书。一到周六、周日的时候,我就高兴得不得了,因为我的读书"快乐时光"终于到了。于是前一天晚上我就早早睡觉,因为第二天不用上课,所以早上7:30左右就爬起来看书了。为了不让爸爸妈妈发现,我早已经在枕头边准备了许多本书,早上起来只需一翻身,拿上旁边的书就开始看。可是,翻书声音太大,还是容易被爸爸妈妈发现,于是我又发明了一种看书方法,就简称:翻身、拿书、抬肘看书法。用了这套"看书大法",我就再也没有被爸爸妈妈发现。而我也可以自在的读书了。沉浸在阅读的快乐里,每个周末都那么美!

  最近一本名叫《查理九世》的'书风靡全班,我这个"书迷"当然不会放过它。于是我立刻问同学借了一本《查理九世》来验明真身!果真还挺好看!可是问同学借书也不是长久之计,但这可难不倒我这个"书迷",利用星期天,我去书店看书!

  一进书店便开始一个书架一个书架地找那本书。突然,看见一本《查理九世》,再一看原来一书架都是《查理九世》!我的心跳加速跳动着,高兴极了!一屁股坐在冰凉的地上读了起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直到第四个小时我终于把《查理九世》20本全部读完,我长舒了口气,把手中的书放回了书架满意地转身出了书店。

  我就是个典型的"书迷"。阅读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把我的烦恼一扫而空。读书也成为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我爱读书,所以我是个"书迷"。

  以书为的作文 篇3

  尊敬的上帝:

  我有一个夙愿,就是当男生。因为当男生的好处数不胜数,下面我就列出几条,如果您觉得理由充分,那就让我来世当男生吧!

  当 男 生 的 好 处

  一:淘气、胆大是专利

  男生淘气、调皮,家长们会说,这孩子真活泼!女生则相反,淘气一丁点儿,马上,大人们就指责:“女孩子家的,还这么调皮,真不像话!”可我天生就不文静,反而很暴力。经常对别人拳打脚踢,要不是头发还算长,那些“受害者”准会叫我“男人婆”!而男孩子打打闹闹就是很正常的。还有,男生胆子通常要比女生大一些,走夜路,捉虫子之类的事男生根本不怕,看恐怖故事、电影就更不用说了。可我,不敢走夜路,看见“面目狰狞”的虫子也会吓得尖叫,恐怖故事、电影,我总是避而远之。如果我是男生,胆子就会大了,也不用怕这怕那的了。当男生多好啊!

  好处二:运动细胞比女生多

  我长得高,在12岁时“海拔”就有1.65m了。妈妈的同事、同学见了我都说:“哇!好高啊,这么高,打篮球最好了!”可是,可是,那时我的腕力啊,臂力啊,都小得可怜,投球的命中率也不高(现在也没进步),只能望“球”兴叹啦!而男生呢?男生几乎个个都有运动细胞,打篮球就是他们的专利。臂力大,腕力大,投球命中率高,传球、速度都很厉害。如果我是男生,就不会浪费了我的身高啊!我长得高,腿自然也长,但跑步不是倒数第一就是倒数第二……当了男生,也能充分利用上这两条腿了!

  好处三:男生坚强一些

  记得有一次,我们的'小学老师组织我们去看一部很感人的电影,女生(包括我在内)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男生们却几乎没哭,还嘲笑了我们一番。女孩被老师批评了几句,小到抽泣,大到“哭爹喊娘(夸张了点)”。可男生,就算被老师打了,顶多是眼圈红红,抽泣几声。真佩服他们!女生的泪腺怎么就那么发达呢?如果我是男生,肯定会好多了!

  当男生的好处这么多,我会不想当男生吗?

  上帝啊,我是多么想当男生啊!成全我吧,让我来世当一名男生吧!

  申请人:

  x年xx月xx日

  以书为的作文 篇4

  书是知识的海洋,等待我去遨游;书,是一棵智慧树,等待我去采摘知识的果实;书,是一片森林,等待我去浇水;书,也是我的朋友;带给我无尽的知识。

  在牙牙学语时,妈妈就给我讲了许多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青蛙王子》应有尽有。记得当妈妈给我念白雪公主时,我听到那个巫婆要用毒苹果去害白雪公主时,我不禁大叫:打死那个老巫婆,打死他,不一会儿,我听到白雪公主死了的'消息,又大哭起来:白雪公主,你不能死啊!呜呜呜……当我最后听到老巫婆死了,我又哈哈大笑:死得好,死的好啊!就这样跟着主人公们一起哭,一起笑。

  过了几年,妈妈就给我买了一些民名学史著;比如《史记》、《红楼梦》、《春》。这些我都看过。还记得那一次,妈妈出远门了,让我到小姨家去,我从家门口坐车出发,在车上,我随便从书包中拿出了一本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过了快三四个小时,售票员阿姨问我:小朋友,你不下车吗?啊!我转过身,这怎么这么熟悉呢?原来是我家呀,原来我坐车坐过头了,这都是看书惹的祸,大小姨呢?则在到处打电话找我呢!

  还有一次,天气很好,妈妈说要出去散步,要我在家看着她的皮蛋粥,我随手又抽出一本书,看了起来,过了好大一会儿,我闻到了一种焦味,这是什么呢?糟了,这下倒霉了,妈妈回来非打死我不可!果然,不出我所料,妈妈回来就开始骂我:你呀你,就知道看书,要你帮我干点小事都干不好,那长大了,还了得!哎,我就是这么倒霉,反正又不是一两次了。

  现在,因为晚上经常躲在被窝里看书,导致视力下降了,现在看书很不方便,书呢!离我只有一步之遥,可我就是迈不出那一步。妈妈还经常看着我,那一次,我拿了本书去卫生间看,把门反锁了,妈妈还去拍门说:我知道你在里面看书,快开门,难道妈妈有火眼金睛吗?

  看!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传奇经历,我爱看书,就让书和我成为一辈子的朋友吧!

  以书为的作文 篇5

  勤奋是一把钥匙,开启知识的大门;勤奋是一股清泉,浇灌智慧的鲜花;勤奋是一把利剑,劈开困难的荆棘,勤奋是通往书山的唯一路径,是学海的唯一海岸。

  不是每一条小溪都能汇入大海,不流动就会成为死水;不是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参天大树,不生长就会成为空壳;不是每一颗星星都能发光,不闪耀的便是陨石。勤奋是一个人成功的必要前提,勤奋可以浇灌成功之花。东晋时期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从小十分刻苦。被他用坏的毛笔可以堆成一个小山,洗毛笔的水都被染黑了。有一天,王羲之聚精会神的在书房练字,忘了吃饭。丫鬟送来了他最爱吃的馒头和蒜泥,但他好像没看见似的,仍然埋头专心致志地练字。丫鬟没有办法,只好告诉夫人。只见王羲之拿着一个沾满墨汁的馒头往嘴里送,弄得满嘴乌黑。后来,经过很长时间的勤学苦练,成为了一代“书圣”。练就了“飘若浮云,矫若惊龙”的字体。

  战国时的苏秦,夜以继日的读书,因为实在是太累了,就用锤子刺腿来使自己的头脑保持清醒。最终成为了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外交家,谋略家。汉代的孙敬,为了防止读书时打瞌睡,便用绳子把自己的头发系在房梁上只要一打瞌睡就会被扯醒,后来,孙敬成为了汉代著名的政治家,纵横家。这就是流传古今的“悬梁刺股”的故事。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们付出的勤劳和成功是成正比的。如果我们没有播种种子,没有浇水,没有施肥,没有修剪,又怎么可能长成参天大树。我们要用勤劳的汗水浇灌它,让她绽放出娇艳的花朵,秋天硕果累累,这棵树的果实一定是甘甜的。如果把人生比作一年四季,那么青春就是生机勃勃的.春天,春天是奋斗的季节,是播种的季节。青春是美好的,转瞬即逝的,如果我们用青春美好年华做四十岁以后能做的事,那要青春干嘛?青春是用来奋斗的,不是用来挥霍的。我们要努力奋斗,攀上书山的顶峰,欣赏“一览众山小”的雄浑壮丽。

  只有勤奋才能战胜困难;只有勤奋才能超越自我;只有勤奋才能改变人生;只有勤奋才能获得成功。

  以书为的作文 篇6

  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赫赫,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my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以书为的作文 篇7

  谁不爱读书?回答是大多数人是喜欢读书的。可以说,人生活在书中,书也是人生的写照。

  小时候,我家就在书店旁。那时的我如同发现了一块绿洲,每天除了在家里就是泡在书店里,父母也不多过问。于是书店就成了我童年时的乐园。去的次数多了,我也觉得过意不去了,就学着作家林海音小时候那样,看书的时候往大人身旁靠一靠,装作他的女儿或是什么亲戚,然后心安理得地继续读书。小时候读书,只是觉得好玩儿,一目十行,走马观花,凑个热闹而已。渐渐地,我也为书中主人公的命运而担心起来。通常书看到一半儿,天黑了,于是我把书藏在架子底下,等第二天来继续看。晚上躺在床上,我仍心系故事情节,便给主人公编排起来,直到满意为止。等到第二天,再拿书与自己的“版本”比较。可以说,我还是有不少收获的。

  上了初中以后,我仍然抽出时间来看书。夜晚降临,手拿一本杨红樱小说,静静伏在桌上,品析着作者的妙语,感受着作者的情怀。在我看来,这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人与书与自然完美融合在一起,我便沉醉其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一切烦恼。不知不觉中,读书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于谦的这句话深深地影响着我。是啊,如果读书能成为一个人的习惯,那么这个人的良好修养就会在生活中处处体现出来,那么他也是一个善于生活,善于发现美的人。

  最近我又看了一篇文章,叫《目送》。它曾经红遍东南亚,甚至美国。朴实的文笔却处处牵动着读者的心。作者龙应台作为一位母亲和一个女儿,经历了失父之痛,并且她与儿子之间的代沟也令她十分无奈。“有些路呀,需要一个人去走。”这就是作者对生活的释然,也是给读者的一个启迪。

  书就是人类最诚挚的老师。仅《目送》一篇就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何况其他作品呢?想做一个智者,就要让读书成为你的习惯。书中的一字一句都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不管人与人之间有多大的隔膜,书始终是你可以将心比心的朋友。

  我希望与我同龄的朋友们,不要让网络将思想封锁,不要让超负荷的学习使你的眼中失去美。让我们一路同行,与书为伴,捧起一本书,去慢慢品味吧!

  以书为的作文 篇8

  你最好的朋友是谁?有人说:“同学就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也有人说:“最懂我心思的人就是我最好的朋友。”而我却说:“书,就是我最好的朋友。

  静坐书前,翻开那粗糙而又柔软的纸张,伴随着一缕缕墨香,心潮随着书中的情节一起涌动。我读过许多古代的经品名作,从李白的“将进酒,杯莫停”到曹操的“日月之行,若出其中”。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到司马相如的“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古文诗歌,给我增添了不少温文尔雅的气质。我也很喜欢读现代的精品文章,当一本秦文君的《男生贾里》握在手里,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它的'甜蜜,它让你情不自禁地和书中的人物一起笑,一起哭、一起走过甜蜜的青春才华。当一本郭敬明的《1995至2005夏至未至》握在手上,没有人会拒绝它的热量,和主人公一起走过十里花海,然后就是一望无际的沙漠。书带给了我最美好,也是最快乐的时光。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要用心灵去感受,就能领悟出其中的快乐。当你忙碌了一天回到家,躺在床上,翻几页好书,和作者一起,品味故事的情节。这是多么令人愉快的事啊。每次,我都会融进书里的故事中,仿佛,我尝到了比尔·盖茨成功的喜悦;尝到了凡卡辛酸的泪水;尝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生活的艰辛。我随着主人公。时而欢喜时而悲。

  与书为友吧,它就像冬天里的那堆烈火,燃烧着,释放出无限的激情;与书为友吧,它就像炎炎夏日那一阵凉爽的清风,给你注入了无限活力;与书为友吧,它就像旱地里的一汪清泉,给你带来无限的希望。当你在闲暇之余翻看着一页页书,你会发现,原来,与书为友如此快乐。

  书是那蜿蜒曼妙的古爵城堡,埋藏着这世上最闪亮的星星,书是我心中最深邃的美丽,让我的人生之路永不迷茫!

  以书为的作文 篇9

  我说,书是流水,潺潺不变的流淌着,从四季的轮回流过,演绎着历史的真谛,悄悄淌过我的心田。

  翻开早已发黄的书页,细腻光滑的纸质,一个个黑字跳跃在纸张上,在那与书相伴的日子如浮云般流过。风吹起凌乱的书页,打乱着我散漫的思绪。

  书相伴,是充实的。屋子里弥漫书香的味道,淡淡的芬芳,恬淡而清新地充实着每一个角落。那时,还记得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那些碎碎的散文,对北京的那些人,那些往事,洋溢着一种浓郁乡愁,如同感受到了阳光优美的步伐,散发出淡淡的留恋。

  再长大些,逐渐又品读了冰心的《繁星·春水》。“繁星闪烁着,深蓝的太空,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语?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地互相颂赞了。”那一首首精致的小诗,抒发出冰心时常醉于自然界的星月云树,湖光山色。然而这零碎的诗篇,又时常拨动着我的心弦,她的怜爱,温柔,忧愁,却又融化了我冻结的心灵。

  余秋雨大师在他的《阅读建议》中这样写道:“只有书籍,能把辽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浇灌给你,能把一切高贵生命早已飘散的信号传递给你,能把无数的智慧和美好对比着愚昧和丑陋一起呈现给你。区区五尺之躯,短短几十年的光阴,居然能驰骋古今、经天纬地,这种奇迹的产生,至少有一半要归功于阅读。”也许有人觉得书籍只是一种消遣的东西,但在我看来,在这与书相伴的'多年,书籍早已成为了我的良师益友。

  在我的成长中,可能不会缺少这本恒久的著作,也许大家都很熟悉,它就是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不知道是什么力量,看完这本书后,总会热泪盈眶,这本书有一种难以抗拒的魅力,它饱含着真实的爱。在我们漫漫的人生旅途,它像是把爱铺成了蓝天,把爱和温暖注入我们的心中,教育着我们如何向前走去。

  一次次走进书的世界,翻开书的扉页,沐浴在书海里。在这忧伤而又明媚的日子里,我沉醉在书中的一切,欣赏着书中的每一棵树木每一株花,每一个人生历程与众不同的人物,每一件或惊天动地或平淡如水的事。

  与书相伴,一直成长着。那些日子里,有忧伤,有快乐。却沉浸在与书相伴的漫漫岁月。

  以书为的作文 篇10

  从安徒生童话的天真,到白落梅散文的优雅,书,我从未断过。连环画版的《红楼梦》,浪漫三毛的撒哈拉故事,畅销的《儿童文学》,梦幻的少女刊物,那些蝌蚪似的文字不知哪儿来的魅力,深深吸引着我。但是,在众多文学作品里,一直都在诵读,一直都在感悟,一直都在产生共鸣的,却是宋词。

  躺在床头,最爱的便是手握一卷宋词,听那徐徐清风吹过,闻那淡淡墨香沁人心脾,看那词韵中的`离别、欢聚、哀愁与奋发。感悟宋词里的那份悠然自得、淡淡哀伤,让我犹如置身于雨后的树林,漫步于清幽的小径,享受着早春美景的清丽,感受着碧草连天的壮阔……在平仄有致的长短句中,我随着宋词优美的韵律,起舞漫步,轻歌在人间。

  宋词有情,也有理;有欢笑,也有泪水;有小女人的娇羞妩媚,也有大丈夫的气吞山河。沉醉词韵,我享受着“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欢笑,忧愁着“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的无奈,聆听着“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的伤感,敬佩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豁达,沐浴着“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的美景,叹息着“零落成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的凄凉,赞赏着“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壮志豪情……

  最早接触宋词,是小时候妈妈教我背欧阳修的《蝶恋花》,“泪眼问花花不语,乱红飞过秋千去”。当时,只觉得是那么美,简直美极了!上学了,渐渐接触到越来越多的宋词,知道了不少词牌、词人,也悟到了词的意境之美,体会到了心灵的享受!当学业如山压得我透不过气时,品一品李清照的婉约,好比饮一杯酸甜的“冰雪柠檬”,是那么爽心怡人。当遭受挫折迷茫无措时,读一读苏东坡的豪放豁达,顿时便有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惊喜。

  或许我们还执着于那种红袖飘香的情致,雨水煮酒的风趣,雨夜读书的清幽。但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捧起一卷宋词,细细品读,那雅致的生活便会在无形间,浸润着我们的生活,改变着我们的品味,丰富着我们的内心。

  宋词于我,是一坛陈酒,时间越久,喜好越深;宋词于我,是一位密友,将伴我一生,不离不弃!

  以书为的作文 篇11

  阅读是一种人生境界,而不同的内容、不同的形式决定着一个人心境的高低。有学者说,人生需读的三本大书分别为有字、无字与“心灵之书”。而我认为,“有字之书”代表着知识和学问,“无字之书”意味着生活与体验,此两者人人易读,也人人必读。唯有“心灵之书”方是超越世俗的高境,可求却不易求。

  诚然,有字与“无字之书”能给予心灵某种触动,或喜或悲,或感同身受。然而,此种触动仅仅只是短暂的在某一具体场合由心而发的,一旦跳脱某一情节,便逐渐淡化。

  而我所谓的“心灵之书”,不局限于外界的酸甜苦辣的刺激,具体而言,是一种信仰,是对内心自我的唤醒和认知,并以此为前提担着作为一个人的使命。其可贵之处正是在于对心灵的把握。

  我们不可否认,即使对于信仰的阅读与对话依旧离不开“有字”“无字”之书的`引导和丰富,然而,正如冯友兰所提出的人生四大境界般,达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的人必将脱离功利与自然境界中所存在的世俗气息。同样,追求信仰,必然需舍弃部分有字与“无字之书”中功利的内容。

  “心灵之书”的阅读离不开前两者的滋养,却能脱离功利世俗的气息出淤泥而不染。此又为一高境。

  虽然说心书——信仰为一高境,但并不意味着它是一个绝境,无人可达,更确切地说,它不需要具体的行为来获得认可,一旦心灵得到洗礼,明确心中的信仰并勇敢追逐,“心灵之书”早已铭刻于心。

  《瓦尔登湖》曾用这么一句话表达了作者的心声:“我愿我行我素,不愿搽脂抹粉、招摇过市,我也不愿生活在这个不安的、神经质的、忙乱的、琐细的世纪生活中……”与其说隐居于与世隔绝的自然天地中时一种消极无为的行为,倒不如说作者在瓦尔登湖水的洗礼中认清了自我,追求一种自然、不拘泥于世俗的信仰,每天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不正是在读一本名为信仰的“心灵之书”?

  所以,在我看来,心灵的阅读、信仰的交流并不是单纯的自我禁闭,更是对于自身的反省与对自我处于这天地之间位置的一种判断。

  冯友兰先生曾说,达到天地境界的人方为圣人。而我认为,又何必达到天地境界?能够阅读“心灵之书”,明心,养性,不也圣哉!

  以心为书,虽为高境,我欲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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