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作文4篇【合集】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同学的作文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同学的作文 篇1
他,两条浓浓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鼻梁并不是很挺,脸上总是洋溢着快乐,露出了深深的梨涡。他,就是我们班的“开心果”咸菜是也。
微笑是他的头牌写照,无论在哪,遇到了什么事,他最终都会用微笑来面对。
就比如在排练元旦汇演节目的事,其他人都因为舞蹈难度太大,垂头丧气时,“叶咸菜”却在奋力练习。
他一直鼓励我们,说:“让我们一点一点分解动作,然后再连起来,慢慢来总会成功的。”平时调皮的他在这件事面前,完全变了模样。
他的.话让我们顿时充满了斗志,我们依照他的动作一点一点练习,虽然与之前相比,我们的动作大有进步,但练习时间实在太短了,两个星期,既要练出一套酷炫的街舞动作,还要学习,不能因为练习而退步。对于我们来说,一大部分都没有舞蹈基础,更别提街舞基础了。这实在太难了。
即使这样,咸菜也不曾放弃过,因为他的坚持,感染了我们。我们一起练习勾腿、摆手、踏脚、旋转,一点点来。
因为咸菜的鼓励,大家的坚持,到现在为止,我们用了四天的努力换来了我们渴望的所向往的成果。
从几天前的一点儿也不会到现在的能把握节奏,跟紧动作。大功臣当然乃咸菜是也。
他不会因为你的动作太软、节奏跟不上,而去骂你,说换人。他只会用时间的付出来教你,给你最好的辅导,最好的帮助。
他,有坚持不懈的品质,活泼机敏的性格,微笑是他的写照,他,就是“叶咸菜”。
同学的作文 篇2
康雅轩是我从小到大的好朋友,也是我在小学的同学、同桌。从小到大,她从来都是不服输的,并且永不放弃,她有一头乌亮浓厚的美发,像黑色的瀑布从头顶倾泻而下,健美,洒脱,有一种极朴素而自然的.魅力。她的眼睛和眉毛可谓是眼昏似秋月笼烟,眉自如晓霜映日。最可爱的是她生气时的那张脸,那张涨红的脸多么饱满,像一撞会破的薄皮柿子,透明、鲜艳。每次我看见她都会忍不住的逗她生气。
有一天,在美术课上,我在画梅花的时候一不小心画错了一笔,于是就在铅笔盒里找橡皮,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我又开始翻找书箱与书包,结果翻了半天也没有找到。哎呀,怎么会找不到橡皮呢?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我猛然间想起来了,一定是昨天写完作业后忘记放到书包里了。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是上可时间啊,不能借东西啊!这时康雅轩正好帮老师判完英语作业回来,发现我这么着急,便关心地问我:“你怎么啦,怎么这么着急?出什么事了?”我无奈地回答:“好像是忘记带橡皮了。”康雅轩接着说:“你直接拿我的橡皮不就行了?”说着,她把一块橡皮递给了我,我心中十分感激。下了第一节课,我特意转身拉住她的手说:“雅轩,谢谢你。”她却说:“没关系,好朋友么,不用这么客气。这块橡皮可以今天放学再还给我。我怕有同学没有带齐学具,每天都多带一块橡皮、一把尺。还有你以后不要这么丢三落四,收完书包后要看看有没有落下的东西。”
我突然感觉,她和以前一样一点也没变。还是那么的朴实无华、默默无闻、助人为乐,为集体与他人着想。这就是我的好同学、好朋友,我真为有这样一个好同学而感到高兴。
同学的作文 篇3
我读书时年纪比同学们都小,性格也内向,平素都不大和同学们一起玩的,也没有多少交流,所以,很少有同学记得住我,也没参加什么同学会什么的。没想到在一个晚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女子的电话,说她是谁谁谁,叫我参加同学会,我想了老半天想不起她说的那个谁谁谁是谁,加之对方好象喝高了,话语不清,言辞闪烁,我以为打错电话了,便中断了通话,电话再次打来,通话的是一个男的,他怕我又挂电话,一开口便自报家门,哦,真是同学,一个镇上的,经常见面打招呼,他是个生意人,好像经营得还不错。经过他的说明,我才知道是那名女同学喝酒后一时兴起,想起了当初白沙中学同学的他,从江津跑到白沙来玩,并要求多叫上几个同学,他掰着手数在白沙的同学,一一通话,均不在当地,最后终于把我给想起来了,于是深更半夜的给我来了个惊喜。别人的同学会大都是约定了时间,约定了地点,约定了范围,约定了聚会的程序和开支的方式,我的这个同学会就显得有些随性了。
由于不知道人数,也没约定些什么,这地主之谊理所当然的归我了,于是我向妻子请假参加同学会,带上钱包换装出门,妻笑着说:“人家的同学会都是事先约定的,你们这个倒是好啊,深更半夜的开什么同学会哟,莫非真的是同学会同学会,整垮一对算一对,你可别忘了回来哟。”我都43岁了,14岁初中毕业,初中,一细算,哎,光阴似箭啊,都和那女同学分别了29年了,她原来是什么个样子都记不得了,现在就更不清楚了,整垮之说,我这里不适用。我故意说:“我不是灰太狼,我不会说我还会回来的,嘿嘿,我不会回来了,你一个人过日子吧。”说完,关门走了。
很快到了约定的地点,白沙滨江园夜市的生意很好,几乎每张桌子都有人,幸好男同学站在路边看到我了,不然我还真找不着该坐哪张桌子。女同学用朦胧醉眼看着我,说:“嘿,老同学,你长高了长胖了。”
这不废话么?我启蒙得早,5岁开始读书,11岁小学毕业,初三毕业那时候才14岁,身高仅1.4米左右,体重70多斤,现在1.7米,体重150斤,差距别提有多大。
我客气地回道:“是啊,同学,二三十年不见了,大家都变了,谢谢你还记得起我这个小同学哦。”
女同学介绍了与她同行的几个男士,说是什么司机呀秘书的,他们几个并不是同学,我们还是一一寒喧握手,然后便是喝酒,司机要开车,以茶代酒。可能是因为酒的作用,也可能是太久没见过面,大家说的大多是别的同学,别人的海阔天空,却相互聊得很开心。
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然而大家不管是不是同学,都弄得热情洋溢,酒气醺天。是啊,同学的时代一晃就是二三十年了,各自或辉煌或平淡,除了几个英年早逝的同学外,似乎都不是庸碌之人。相见是快乐的,虽然眼前这个女同学这么多年不见,也从来没有过联系,可相见时的那份愉悦却恍如隔世,她居然还记得当初我的英语水平是全班最好的(我们是慢班。。。。。。汗),中考时还是全年级第四名,嗬,这种话,我喝醉了都觉得她没有说错(因为她说的是事实),只可惜当初我其他科目的成绩不好,嘿嘿,不然,说不定也能上个什么名校之类的。
初三时我十四岁,她那时应当是十五六岁了吧,女孩子发育得早,现在的她依然姿色宜人,醉态娇憨,她当初无疑是一个美人胚子,招人喜欢,那时班上说谁谁谁和谁耍朋友的事,好象有她的故事,哎,当年的我害臊,怕和别的同学接触,特别是女同学,看都不敢看。所以,那些绯闻,与我是无关的,我也不关心那些事,但是平素听得多了,也就多少有些印象。此时此刻,时光好像瞬间又回到了一九八四年,“我叹往昔啊,当初咋就那么不懂事呢?你的美丽居然要在时隔二三十年后的今天这个晚上才发现。”我借着酒意对她开起了玩笑,把先前的海阔天空一下子废掉了。她现在似乎是独身,似乎有很多的感慨,她说了成功的方面,接下来就想感慨她失败的一面,我不想把气氛搞得不好,于是赶紧岔开话题,相互开起了玩笑,抛开所有的烦恼和抱怨,把同学间那份真诚、随意和深浓的情,在谈笑间巩固升温。
欢娱嫌日短,寂寞恨更长。聊着不知时日过,转眼到了下半夜,女同学说还要到四面山去,说是有事情要办,我不知道她去那里是为了什么事情,她不主动说,我也不问。趁着那几位秘书啊司机的(因为要开车,司机没喝酒)张罗着搀扶她时,我去结帐,夜市老板却告诉我那女同学一来就付过帐了,我有些失落,说:“同学,你真不给我面子,我连尽地主之谊的机会都不给。”女同学醉笑着甩开扶她的人,说:“老同学嘛,谁开钱不一样?这年头咱不缺钱,就缺感情,我们是同学,是老同学,这次嘛,你是叫地主,我算是抢地主,嘿嘿,我抢到了,不好意思,我还有事,马上得走,不陪你们了。这样吧,下次小同学你买单,我不抢你的,让你当一回完整的地主。”大家都笑了,这年头,大家似乎都不缺钱了,谁开钱都不是问题。但是,我觉得好象还是有些问题,因为我是地主,没尽到地主之谊总觉得缺点什么,也许,就是她说的感情吧?我没开钱,似乎没能表达出我对同学的感情。但是,钱能代表感情么?
女同学和她带来的人上车走了,男同学也微醉了,不过他信誓旦旦地说他还能自己走回去,坚决不要我送,我也就没送他,于是各自分手,各回各家。
醉眼惺忪望明月,凌波微步履轻风。喝了酒的我,走起路来轻飘飘的,微风拂面,让我回想起女同学临走前说的意味深长的话,我陷入了思考:现在不缺钱了,缺什么?缺感情!为什么会缺感情呢?
天地间的每个人都在不断努力工作,努力地找更多更多的钱,过自己认为该过的.好日子。可是,每个人脚下那条属于自己走的路,也许历经坎坷终无建树,也许平步青云一蹴而就,也许平平淡淡了此余生,一路走下来,辉煌和成就不同,富贵与平凡不一,但不管怎样,大家似乎都不缺钱了。同学相见,享受着相聚的愉悦和美好,至于谁走的是阳光道,谁过的是独木桥,谁坐的是宝马车,谁还拖着板板车,那都无损我们作为同学聚在一起的快乐。
也许聚会的快乐就是弥补感情欠缺的一种方式。可是为什么还是会发出缺感情的感叹呢?钱,又能买到感情么?我想,我们少一些急功近利,就会多一些平淡和从容,少一些尔虞我诈,就会多一些安逸和舒适,少一些恨怒慨叹,就会多一些快乐和幸福,少一些市侩奸邪,就会多一些真诚和友爱,善待身边的一切人和一切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用平常心,用真感情,真诚沟通,即便是没钱,也不会觉得缺乏感情。
我不知道我那女同学是属于什么样的,但是,我想我目前应当算作处于缺钱的阶段,为了生活,工作尚需努力呀!至于感情嘛,我对万事万物皆有情,自我觉得还好。不知不觉间到家了,妻早已熟睡,不敢惊扰,夜已深,随便洗洗,轻轻地睡在她身边,不惊动她的梦,明天再向她汇报同学会的事情,并向她说明我是灰太狼一样的好男人,不管夜有多深,不管事有多少,家是我的港湾,我会回来的。
同学的作文 篇4
在我的同学里,最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吴可儿,她的个子高高的,穿着黑底白点的裤子,脚穿着黑色皮鞋,鞋子上还有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她乌黑的长发扎成马尾辫,走路的时候“马尾辫”便一跳一跳的.十分好看,她的眉毛,又黑又浓,还微微往上翘,好像是用毛笔画的。她大眼睛上双眼皮睫毛很长,鼻子微微有点塌,嘴唇红红的,薄薄的,一笑就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她不但外貌好看,还十分喜欢帮助人。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认真地擦玻璃,可是窗户就是不买我的帐,不管我是擦,抠,刮,都弄不掉那上面的小黑点,这时,吴可儿走了过来,搬了把椅子来帮助我擦玻璃,只见她在抹布上抹了点洗洁精,开始擦,没过多久,一块抹布就变成了一块“泡泡布”,这时,她便使劲的擦了起来,不知玻璃是不是受了老师们的感染,成了个重女轻男的人,不过这点念头瞬间被我打消了,玻璃怎么可能会通人性,它只是一扇窗户而已,我望着她,那娇小的身影想到:5年了,我还没熟悉她的好性格。
这就是吴可儿,一个乐于助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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