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2-22 08:55:2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一、工作重点:

  坚决防止严重危害整治安定、社会稳定的非法出版物和违法有害信息进入文化市场或滞留网上,坚决防止发生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泛滥的重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损害利益、引起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查处不力的情况。

  具体包括:

  (1)实施“南岭”工程。严密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

  (2)及时屏蔽和删除利用互联网和移动通讯工具传播的各类有害信息,完善网络管理防控技术手段和工作机制。

  (3)大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严厉查缴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出版物,严禁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和新闻网站上刊播。

  (4)坚决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

  (5)严肃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

  (6)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

  (7)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

  二、集中行动步骤

  在全县开展集中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三月下旬至4月30日。主要任务有五项

  (1)组织对所辖地区报刊出版和发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分析查找报刊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

  (2)继续整治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假新闻。

  (3)对网络上违法有害信息进行集中整治。

  (4)继续加大对出版物市本文来自优习网场特别是校园周边环境的检查力度,坚决防止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淫秽色情出版物泛滥和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物出现“反弹”。

  (5)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组织开展“扫黄打非”、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开展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在各中小学校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

  第二阶段:5月15日至7月31日。主要任务有四项:

  (1)以出版物印刷企业、外资印刷企业、只读类光盘复制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以承接境外出版物印刷品印刷的企业和只读光盘复制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印刷、复制行业集中整治。

  (2)在运输环节,加大对出版物的.检查力度,防止非法出版物和侵权盗版制品传播扩散。

  (3)学校暑假开始后,集中检查各类出版物市场,重点查缴以未成年人为

  销售对象的有害印刷复制品。

  (4)加大网吧管理力度,借助技术手段坚决堵住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依法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发布、传插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着力整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坚决取缔“黑网吧”。

  第三阶段:8月15日至11月15日。主要任务有五项:

  (1)高密度检查文化市场,特别是国庆节前后,要进一步强化防范措施,加大检查力度。

  (2)提高对入境书报刊、音像制品和软件制品的查验率。

  (3)加大出版物进口监管力度。

  (4)密切关注网上舆情信息动态,严密封堵境外有害出版物和政治谣言等有害信息。

  (5)办结一批非法出版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要毫不放松地把封堵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作为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来对待,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懈怠,绝不能让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柏塘印刷、在柏塘发行、在柏塘市场上出现。

  2、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传播有害信息。要坚决关闭取缔或屏蔽散布政治谣言、渲染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网页、网站。要按照中央外宣办等7部委联合开展的政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清理整治网上低俗内容,规范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净化网络文化环境。同时,加大网吧管理力度,特别是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在网吧传播,坚决取缔“黑网吧”

实施方案 篇2

  为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进一步提高我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重点对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居住小区、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与改造,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融入社会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力争XX年5月底前达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标准。

  二、主要任务

  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以下简称《创建标准》)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XX)(以下简称《城市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以下简称《老年人规范》)等,对已建成市区、中心乡镇的主要道路、重要公共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同时确保新建和在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小区和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标准建设,推动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XX年5月底前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 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

  1.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和改造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坡化设置率达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城市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含新建率)不低于60%。

  2.城市、中心乡镇新建、扩展、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重点公共建筑的就近地段及主要出入口设置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3.新建、扩建、改建和已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设置、增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按《城市规范》技术要求设置。

  (二)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与园林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等各类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到100%,并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医院、大中型商场、加油站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饭店、宾馆、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40%;中小学、托幼机构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20%。以上无障碍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建筑设低位服务台、窗口、电话,并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三)特殊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改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应实现无障碍化,符合《城市规范》、《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规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无障碍标准》等技术要求。

  2. 对建成的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改造率80%。主要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

  提示盲道。

  3. 选择1—2 户残疾人或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建设与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家庭出入口、厨房、卧室、厕所,方便出入和使用。

  (四)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

  1. 新建、扩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符合《城市规范》技术要求。

  2. 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40%,主要改造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已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主要改造内容: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

  (五)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

  1. 在医院、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信息屏幕。

  2. 在商场、医院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中推广手语。

  三、责任分工

  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了淇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全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日常工作。

  (一)区残联负责制定全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组织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协调监督各牵头单位对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与区建设局、城管局共同审核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宣传教育群众自觉爱护无障碍设施。

  (二)区建设局、城管局负责对在建和即将建设工程的无障碍设施建设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改造方案,加强无障碍改造工程的招标、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城市规范》所规定的标准,从设计审查、施工管理、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工程建设中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落实到位。同时,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新建工程的规划审批,确保无障碍设施规划到位。

  (三)区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全区敬老院、老年公寓及福利企业的无障碍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完成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其他具有独立办公、经营场所的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划》和《老年人规范》等,提出改造方案,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自行实施,并对所属单位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进行监督。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阶段(XX年9月18日—9月30日)。各责任单位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创建标准》、《城市规范》和《老年人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改造方案,上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第二阶段:改造实施阶段(XX年10月1日—XX年5月31日)。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改造。区残联、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加强督查,组织相互交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区直各单位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全区的无障碍改造任务于XX年5月31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阶段(XX年6月1日—8月31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专门人员,按照改造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对没有及时改造或改造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按要求改造或重新改造。

  第四阶段:迎接验收阶段(XX年9月1日—9月30日)。区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并做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工作。

  五、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区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通过公开招聘和部门推荐的方式,选聘部分督察员,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反映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帮助建设与改造单位完成任务。

  (三)加强协调联络。区残联、建设局、城管局、民政局、老龄工作委员办公室要各明确一名联络员,定期互通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区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

  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区人才服务中心。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

  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

  四、评估结论及考核标准

  评估结论分为先进、达标、不达标三种。

  基础性指标中的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80,且鼓励性指标得分达到50的为“先进”;制约性指标全部达标,非制约性指标得分达到70,鼓励性指标得分在50以下为“达标”;制约性指标任一项未达标,或非制约性指标得分在70以下为“不达标”。

  五、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

  (一)自评整改(20xx年9月30日以前)

  1、动员部署。通过全局动员部署,使全局同志了解和掌握国家语言文字的政策法规和评估检查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相应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分工。

  2、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报局评估实施方案。

  3、自查整改。对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我检查评估,按要求逐步改进工作,提高全局对语言文字的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

  4、在自评整改的同时,按照《武汉市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资料建档说明》及《评估资料建档参考目录》的要求建好资料档案。

  5、以文件形式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评估申请及自评报告(9月30日以前)。

  (二)接受常态评估(10月底以前)

  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自评整改工作符合要求,通知我局进行“常态评估”,我局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不定期随机检查评估。

  (三)接受认定评估(11月20日以前)

  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认我局具备接受认定评估条件后,按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确定的评估时间及日程安排,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听介绍、查资料、访谈交流、实地检查与测评、汇总评分、分析总结以及集中反馈等认定评估。

  (四)接受复评回访(12月20日以前)

  认定评估结束后,对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所提出的意见抓紧整改落实,以接受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应用以及资料的建档情况的复评回访。

  六、组织领导

  局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在局党组的下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以统筹、协调、指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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