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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与为伴作文(精品4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与为伴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与为伴作文 篇1
左拉说过一句话:“失信就是失败。”是啊,诚信是最重要的。看到这儿,我不禁回忆起自己做过的一件关于欺骗的事。
那是三年级时的'一个周末,我与几个伙伴约好一起玩。可妈妈却给我布置了好几道奥数题,“做完才可以到外面和小伙伴们玩。”妈妈说完便出去买菜了。我嘟嘟囔囔地拿出笔来写,门外小伙伴做游戏的欢呼声此起彼伏,让我完全静不下心来思考奥数题。怎么办?该死的奥数题!突然,我灵机一动,忙跑到窗前看看妈妈回来了没来。没有!哈哈!我连忙偷偷地把妈妈藏在柜子里的参考答案找出来,然后以飞快的速度抄下来,再按原位置放回,一切做得天衣无缝。我暗暗为自己的“聪明”得意。
我像憋闷了很久的小鸟从笼子里飞出去,和小伙伴们尽情地玩耍。过了一会儿,妈妈回来了。她惊奇地问我:“你都做好了?”“当然做好了,不信你去检查。”我面不改色地说。
当我正玩得起劲的时候,突然,房里传来妈妈的吆喝声:“玥玥,给我马上回家。”哎哟,不得了!难道被火眼金睛的妈妈发现了破绽?不可能,我没留下痕迹呀!也许她想试探我吧!我心里嘀咕着,乖乖地走进房门,只见妈妈紧绷着脸,瞪着眼睛,脸上没有一丝笑容,“玥玥,你有没有抄答案?”“抄答案?没有啊,这都是我自己做的。”我假装镇定地回答。“好,那你把这道题的解题思路告诉我。”妈妈严厉地说道。完了,完了,还是逃不过妈妈锐利的眼睛。我低下头,只好一五一十地招供了。妈妈语重心长地说:“孩子,你想出去玩,可以告诉妈妈,但不能用欺骗的手段。失信就是失败啊!”
当时的我对妈妈的话懵懵懂懂,今天学了《中彩那天》,我深深地体会到妈妈的良苦用心。是啊,失信就是失败,我们应该与诚信为伴!
与为伴作文 篇2
是知识的源泉,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
很多知识都是从书里得来的,我就从《汽车百科》上认识了各种品牌的汽车,有道奇、克莱斯勒、劳斯莱斯、本特利等世界名车。我还知道了世界上居然有会变色的汽车,世界上第一款变色汽车是福特-野马,它能从绿色变成紫色、黄褐色和金黄色,其实这种变色并不是颜色在变,而是从不同的角度看车身颜色不同,其核心技术在于新型车漆。
我还从《动物百科》上了解了很多的动物知识,我了解了世界上最大的蛙是非州巨蛙,它的.体长能超过40厘米,而扮丛蛙却是世界上最小的蛙之一,它的体长只有3-4厘米,别看扮丛蛙小,它可是有剧毒的,你知道它的食谱是什么吗?它吃有毒的蝽,并把毒素沉积到皮肤上,它生活在哥伦比亚,幸好幸好,我们这里没有,要不还真危险呢。
从小妈妈都爱给我买书,也爱给我读书,听着妈妈读的儿歌,“红灯停、绿灯行、要是黄灯等一等,过马路、左右看,要走人行斑马线。”我学会了简单的交通规则。
这几天下雷阵雨,我问妈妈:“为什么会先闪电后打雷?”妈妈说不知道。我就告诉妈妈:“雷电是由云层运动产生的,闪电的速度是每秒钟300万千米,雷声的速度是每秒钟0。34千米,所以先看到闪电,后听到雷声。”妈妈夸奖知识多,我很得意。这些知识都是从书上看到的……
《酷虫学校》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每天上学都要带着它,这是一本有冒险故事、有搞笑漫画的科普书。
鹿角虫同学每天上课通常只做两件事:欺负小同学或睡觉。而皮蠹同学每天都不带饭盒,一下课就啃自己的书;而宣称“永远快乐,绝对无敌”的屎壳郎同学,每天上课都搓着粪蛋。看着这样的故事我经常乐得哈哈大笑。
我喜欢看书,我希望永远与书为伴,我还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后我也能写一本书。
与为伴作文 篇3
如果诗歌也有味道,那会是怎样的呢?也许有人嫌它,认为它苦;也许有人爱它,觉得它甜。实际上,在成长的路途中,诗如风景,在不同的时光里会有不同的味道。
年幼时,诗歌是山林间的雾气,尽管看不真切,却可以感觉到它满身的花香。
妈妈并不懂诗,只是从心底认为它是“好的”。于是,一本简单的诗歌选本,开始了我与诗的初识。妈妈偶尔会为我念,更多时候还是我自己读。懵懂中,什么“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什么“几行红叶树,无数夕阳山”,什么“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很多我连字面意思都说不清楚,更不用说理解藏在诗句背后的丰富含意了。然而读得多了,便也觉得有了神秘的味道,诗的音律大多和谐悦耳,像清晨山涧的鸟鸣。日子久了,对诗自然有了不少好感。
可谁承想,日后了解的诗歌,全然不似这般美好。
上学后,诗歌是一剂草药,放在砂锅中熬了又熬,生命的清香在煎熬中逝去,只留下一片苦涩的印记。
还记得那时的语文老师姓周,他极爱诗,也会写诗,灵魂有趣、心思细腻,与他又高又壮的外表相差甚远。那时的时光还很慢,日子总是很长,因而他常用空余时间为我们讲诗歌。讲王昌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壮志,讲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的旷达胸襟,讲杜甫“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的苍凉和倔强……诗歌的大门因此打开。可进门是有条件的——所有的诗必须会背,一周一首,无论长短。背不会?自然是要挨罚的'。美好的事物有了枷锁,也会变得暗淡无光甚至面目狰狞,诗亦然。死记硬背的滋味并不好受,因而那几年,一提到诗,我浑身上下仿佛都充满苦涩和无奈。
那时的我不会想到,这一首首死记硬背下来的诗,对我的未来有多大的意义。
中学时,诗是秋收之果,沉甸甸地挂在枝头,浸满了幸福的香甜。
也许是因为曾经背下的诗,悄无声息地丰富了我的语言,班主任说看到了我作文背后的故事,她认为我对作文是真爱,鼓励我长久地写下去。第一次得到夸奖,我自然愿意写给她看。一来二去,我稚拙的文字渐渐有了光彩,也得到了她的特别眷顾。当我累的时候,她会说:“‘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坚持下去,便有希望。”当我贪玩时,她会说:“‘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时间一定要用在重要的事情上。”当我觉得学习苦时,她会说:“‘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我始终相信你。”如此,即使是最平凡的生活也便有了诗意,而诗歌,正是这无数幸事的缘起。
如今,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诗更多了,理解得也更深了,可诗的味道再难说清。“少年心事当拿云”,诗歌滋养了少年的豪情。轻轻吟诵一首首诗歌,像与故友倾谈,似品一杯清茶。难忘诗歌伴我走过的无数个日夜,于我而言,诗歌早就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是我无法割舍的初心。
与为伴作文 篇4
“爷爷!爷爷!我的书又读完啦!”
“爷爷!给我带了什么书呀?”
“爷爷!爷爷!”
……
儿时,父母为生计在外奔波,而我就在家乡的小小的一方土地里生根发芽长大。那时,我与这方土地外的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爷爷每次送给我的书。我的书屋自然也就成为了我的精神小屋。白天,嗅着淡淡的麦香在田野里自寻趣味。待到星子出来的时候,一盏灯一本书一个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方小小的土地早已困不住我想要飞出围墙的心。
自后刻苦读书,只因母亲的一句誓言:“考好了,带你去城里念书。”
城里是什么样的呢?
带着满心的'雀跃,带着几本最爱的书跟着母亲离开了那方土地。临走的时候,回头瞥了眼不远处的家,若隐若现的围墙仿佛破了一个洞,缕缕阳光从洞里探了进来,抚着石头缝里的新绿小草。
最初,因为自己腼腆的性子新学校里没有多少朋友。儿时养成的习惯无数个夜晚,都与书相伴,倒也不算孤单。后来,谈吐间早已不是曾经那个羞涩腼腆的小姑娘了,拥有二三知己,都是因书相识。
那时候常与我相伴的书是丁立梅的《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是一篇带着花香的散文集。这些平凡生活中的小欢喜在我们的生命里唱着歌,跳着舞。犹今还记得是出自《仙人掌不流泪》一文中的:
“仙人掌不哭泣
因为泪水对他来说
十分十分珍贵
他要用它来浇灌心灵
还要用它来滋养身体
好使她卑微的生命
也能开出美丽的花来”
这首清新隽逸的由一位名叫童梦弟的少女创作的小诗,陪伴我抵过了无数个没有朋友的夜晚。每当熬不住的时刻,我总告诉自己,要做一株仙人掌,有强大的外表,永远不哭泣,让自己的生命开出花来。
那时候我的阳台上总摆满了仙人球。
有时读过一卷书后我会天马行空地沉思。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
愿你我皆摒弃世俗,只一盏灯,一本书,一间小屋,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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