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为伴作文

时间:2024-02-04 16:54:31 以什么为话题的作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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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为伴作文(优秀9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与为伴作文9篇,欢迎大家分享。

与为伴作文(优秀9篇)

与为伴作文 篇1

  “紫袖红弦明月中,自弹自感暗低容。弦凝指咽声停处,别有深情一万重。”白居易的这首《夜筝》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古筝之美,这也是我喜爱古筝的原因。

  记得六岁的时候,妈妈带我去少年宫报兴趣班,告诉我对哪个感兴趣就报哪个。舞蹈练功房、画室、练歌房、跆拳道馆一间间房走过,看到教室里哥哥姐姐们表现让我好奇又兴奋。这时候,楼上传来一阵悠扬悦耳的琴声,我立刻被这种声音吸引了,不由自主拉着妈妈的手跑上了楼,我推开门一看,琴房四周用粉红梅花墙装饰着,房间摆着八台古色古香的琴。一个大姐姐正端坐在圆木椅上,双手缓缓拨动细细的琴弦,优美的音符一个个轻轻地跳出。我惊呆了,她演奏的琴声如展翅欲飞的蝴蝶,扑闪着灵动的翅膀,在琴房里翩翩起舞,轻盈飘逸的`窗帘也应景般随风而动。后来我明白那叫“余音绕梁”,当时我就要求妈妈给我报古筝班,也因此与古筝结缘。

  初学古筝时,我可以顺利地记住二十根弦,“勾托抹打”几个基本指法,也掌握得不错,我以为基本功已练好了,于是就迫不及待地拿了一张“小星星”的谱子开始弹起来。当“do”“re”“me”几个生硬的孤立的音符蹦出来时,我自己都吓了一跳,音不成音,调不成调,与老师弹得相差甚远。我泄气了,觉得学古筝实在太难。这时电视里正播着我爱看的动画片,楼下的小伙伴们正欢快地做着游戏,我再也坐不住了。准备放弃既枯燥又没有成就感的练琴。妈妈拉住了我,告诉我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是刚开始学就能成功的。学古筝也一样,既要勤学苦练又要忍受枯燥和寂寞,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就是这个意思。

  我觉得妈妈说得有道理,于是我又端正了学琴的态度,不管刮风下雨我都没缺过课,同时请妈妈帮我做课堂笔记。一个小练习曲,我一弹就是好几周。慢慢地,我又学会了泛音、琶音、滑音等指法,可以弹简单的练习曲了,这时我又拿起《小星星》谱子试了一次,老师夸我进步很大,弹出了曲子的曲调。过了几个月后,我已经可以流利地演奏《十杯酒》、《穿花蜂》等二十多首练习曲,我也第一次体会到古筝带来的成就感,在学古筝的过程中,我遇到许多困难坎坷,想过放弃,撕过琴谱,摔过琴架,拨断过琴弦,但是这些困难,并没有击倒我。现在,我的古筝已经练到了八级,并且多次获得少年宫的“小小演奏家”奖。弹古筝让我感到十分自豪,它已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学习古筝不仅陶冶了我的情操,更教会我做任何事情都要和练古筝一样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战胜不良情绪。

  我可能成不了优秀的古筝演奏家,但从中懂得学习一种技艺,从不会到娴熟甚至到成功是一种什么体验,我付出的一切都是为了得到满足和快乐。

与为伴作文 篇2

  从小,我就喜欢书。喜欢翻动书页沙沙的响声,喜欢薄薄的纸张上奇妙的文字,喜欢书里一个个栩栩如生的图画。那时的我还认不了几个字,所以,每天我都缠妈妈给我讲书里的故事,很多个晚上,妈妈给我讲着讲着都迷迷糊糊要睡着了,可是,我却辗转反侧越来越精神,脑海中不断的涌现故事中的情景。

  随着年龄的增长,认识的字越来越多,我变象掉“书海”的.一块海绵,如饥似渴的读起书来,古今中外、天文地理、百科小说我无所不好,即便是节假日出游,我也会带上自己喜欢看的书,见缝插针的读上几页。在我读过的小说中,最让我入迷的应该是《哈里波特>系列了,这套书共有七部,描述了主人公哈里波特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对抗黑魔头伏地魔的故事,情节扣人心弦,但是,更让我感动的是从小失去了父母的主人公哈里依然坚强的面对生活,面对危险和死亡,从没退缩,一次又一次的勇敢战斗,让我明白了:父母的爱,会让我们勇敢和坚强;朋友的爱,会给我们智慧和力量。我很幸运,身边有爱我的父母、老师和朋友,而我也要做一个心中有爱的人,带着他们给予我的温暖的爱,在生活和学习中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如果说《哈里波特》让我在神奇魔法中感受到力量,那么《平凡的世界》则让我感受到来自现实生活的温暖。在作家路遥生动的描写中,我看到主人公孙绍平穿着破旧单薄的衣衫,窘迫的缩在寒风中啃着黑面馍馍。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难过,我真想自己可以有“穿越”时空的本领,去给他送件棉衣,送几个馒头,让他可以暖和一些,可以吃的饱一点。但是,很快,我就被绍平乐观的心态所感染,更被小说里的所有人追求爱、追求自由、追求美好生活的精神所感动。

  读书,让我收获着知识,更让我明白许多人生的道理。多读书、读好书,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畅游吧!

与为伴作文 篇3

  我喜爱宁静。一个人独坐在房间里,细品一本书,便是我最大的乐趣。

  这间屋子不大,一张床铺,一个书桌,一个衣柜,仅此而已。但我却很享受这清幽的环境。

  读书是我的一大爱好,我习惯于把它作为一种消遣,同时,还可以汲取书中的精华和营养。可平时在校园里,四周较嘈杂,教室里也安静不下来,想静静地读书真的很难。于是,在家中,我乐于走进这个属于我的世界。

  最喜欢在下午读书,阳光不再那么燥热,而是轻柔地洒满我的全身,让我获得一份“心远地自偏”的闲适。一手翻开书页,一手捧一杯香茗,就这么开始静读。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也不知为什么,书中的文字像有魔法似的,牢牢地吸引着我的.眼球,让我无法自拔。窗台上,有各种植物,它们的枝叶争先恐后地顺着防盗网向上爬,显示出一片生机。亭亭玉立的水仙已经开了两朵,为这幽静的小屋添了一份独特的幽香。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也更加舒畅,贪婪地吸收着书上每一个字符带来的无边乐趣和无穷奥秘。

  每次这样的阅读都会让我忘了时间,唯一能够判断时间的,便是室外光线映在书页上的颜色。当它由金黄变为橙红时,便是我该抬起深埋于书中的头的时候,看见天边悠闲飘缈的火烧云,听见婉转动人的鸟儿歌唱。到了这个时候,我反而觉得有些遗憾,看着泛红的书页,犹不忍释卷,小屋里仿佛还停留在书中的画面。

  居里夫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在如此闲静的条件下读书,更不失为一种享受。我读书并不是为了什么,只是为了让心灵得到洗礼,得到更多的知识,使自己的修养得到提升。多希望静卧在书丛中,做一个甜美的梦。

  我爱读书,更爱在那间清幽的小屋里读书,这里有属于我的世界。

与为伴作文 篇4

  “自古逢秋悲空寂,我言秋日胜春朝。”这是古人由衷的感叹,也是我颇有同感的一句话。秋鸟是带给秋天生机的歌唱家,更是赋予秋天诗情画意的主角。

  走在回家的路上,一棵棵银杏树、黄桷树映入我的眼帘,久违的阳光只留下一线金光铺绣在小路上。纵有湖水在旁,静静地安睡,纵有树木与湖光相伴,但显得没有生灵来歌唱这片土地,寂寞而清凉。

  忽而,一种欢快的声音响起,啾——啾啾——啾啾——突然而至的声音仿佛一曲灵动的歌,让这湖光秋色显得并不凄凉,让眼前的画面更为灵动、生机。

  喜鹊的声音“喳——喳喳——喳——”慢慢地,慢到的轻了些,似乎感受到有人在聆听,“布谷——布谷——“的.声音仿佛像悬在空中的音符,毫无征兆地响了起来,那声音不高昂而悦耳,缥缈而清晰插了进来。

  太阳将最后一缕金线抽离了大地,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片生机之地。月色降临,夜莺声织如丝弦,“啾啾——咕——啾啾——”声声飞进我的心房,打开了我沉闷的心扉,我仿佛看见了玉兔在捣药,“啾啾——咕——啾啾——”我看见月姑在仙月升平中起舞。

  喜鹊灵动的瑶琴声,杜鹃鸟飘渺的长笛声,夜莺的陶笛曲,“声声丽曲敲寒玉,句句妍辞缀色丝。”这美好的声音,让我的秋天恬静,淡雅,灵动而美好,

与为伴作文 篇5

  清晨,当金色的阳光洒在“行健楼”三个大字上,我踏着矫健的步伐,背着装满知识的书包走进了校园。

  初中部的哥哥姐姐们总是用甜美的声音说到“同学你好,祝你学习愉快!”这给我一天的校园生活开了个好头。还在楼梯间就听到了教室里传来一阵阵琅琅读书声,我便也买了“车票”——课本,搭上了这知识的专列。

  一年一度的读书节又开始了,图书角的书比往常多了几倍,图书管理员的课桌前又排起了“长龙”,每个人手中都捧着一本书,阳光洒进教室、洒在同学们灿烂的笑脸上,洒在一本本书上,微风一吹,霎时间教室里飘满浓郁的书香味,我站在图书角前左挑右选,一本本书使我应接不暇,最后一本斑斓图书吸引了我的眼眸——《爱丽丝漫游奇境》,翻开第一页,这本脍炙人口的.书也迅速抓住了我的眼球,就像蜻蜓落入湖面,雨滴落入梦境,还来不及反映,就随爱丽丝掉进了兔子洞。……

  卡罗尔天马行空的想象、荒诞不经的语言深深吸引了我,里面各具特色的人物也深深刻在心中,把它们与现实联想,渡渡鸟结结巴巴,难道不像咱们身旁的同桌?柴郡猫咧嘴微笑的样子,分明就是故弄玄虚的班长,疯疯颠颠的疯帽匠像极了数学老师,红桃王后趾高气扬,班主任和她一样嚣张……

  一阵清脆的上课铃声响起,又留恋地看了几眼书本。望望窗外太阳爷爷笑眯眯地对着我,我想这样的校园,真好!

与为伴作文 篇6

  人的一生,读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有的人把读书当做一件玩具,任你摆布;有人把读书当做有似无,没什么了不起;当然,有的人也爱书如命,有了一本新书后,便爱不释手,我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废话说多了就边唠叨了,现在,我来讲讲我的一件关于书的事吧!

  二年级时,我十分欣赏一些小说,一有空闲,便埋头看起来。那天,妈妈叫我去买点儿菜和猪肉,我经过新华书店,输入磁铁般把我引入了书店。这时,我见到了一本我一直梦寐以求想得到的《水浒传》,竟把买猪肉和菜的事儿忘到了九霄云外了,我斩钉截铁地买下了这本“宝书”,兴高采烈的跑了回去。“妈,妈,我回来了。”我高叫道。妈妈说:“叫你买块猪肉,你怎么这么高兴,你挖到宝啦!”我说道:“那倒没,不过,我买回了我一直想得到的'书了。”妈妈压抑住生气的心情说道:“那么,猪肉飞了吗?”我恍然大悟,说:“我……我忘了。”“那么今晚吃什么呀,我的“书呆子”女儿。唉!算了,今晚就吃书吧!”我说:“妈,别取笑我了,今晚随便吃点儿吧!”说着,跑回房间里迫不及待的看起书来了。妈妈在一旁感叹:“恐怕她看书会看得连家里爆炸都不知咯!”

  我和书永远都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受益一生;读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能是我们受益一生。这是我从读书中感悟出来的,它将使我的一生有声有色,它将使我一生永不寂寞。书,我爱你,就如老鼠爱大米!

  人的一生,读书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有的人把读书当做一件玩具,任你摆布;有人把读书当做有似无,没什么了不起;当然,有的人也爱书如命,有了一本新书后,便爱不释手,我便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十分赞同这句话。废话说多了就边唠叨了,现在,我来讲讲我的一件关于书的事吧!

  二年级时,我十分欣赏一些小说,一有空闲,便埋头看起来。那天,妈妈叫我去买点儿菜和猪肉,我经过新华书店,输入磁铁般把我引入了书店。这时,我见到了一本我一直梦寐以求想得到的《水浒传》,竟把买猪肉和菜的事儿忘到了九霄云外了,我斩钉截铁地买下了这本“宝书”,兴高采烈的跑了回去。“妈,妈,我回来了。”我高叫道。妈妈说:“叫你买块猪肉,你怎么这么高兴,你挖到宝啦!”我说道:“那倒没,不过,我买回了我一直想得到的书了。”妈妈压抑住生气的心情说道:“那么,猪肉飞了吗?”我恍然大悟,说:“我……我忘了。”“那么今晚吃什么呀,我的“书呆子”女儿。唉!算了,今晚就吃书吧!”我说:“妈,别取笑我了,今晚随便吃点儿吧!”说着,跑回房间里迫不及待的看起书来了。妈妈在一旁感叹:“恐怕她看书会看得连家里爆炸都不知咯!”

  我和书永远都是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了。读一本好书,能使人受益一生;读一本好书,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读一本好书,能是我们受益一生。这是我从读书中感悟出来的,它将使我的一生有声有色,它将使我一生永不寂寞。书,我爱你,就如老鼠爱大米!

与为伴作文 篇7

  看着这张照片,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广州游玩的情景。

  我们来到广州动物园,经过猴山,来到羊圈外,我看见羊圈外面有三三两两的人,个个都在喂羊,他们把羊吃的嫩草伸进羊圈,羊圈里有老老少少的绵羊,白的、黑的`、花的……我真羡慕他们,也想跟他们一样喂羊,就对妈妈说,妈妈欣然同意了。

  妈妈给我两元钱,我买了四根又粗又长的嫩草,我拿了两根嫩草,伸入羊圈,一只娇小玲珑的羊边叫边跑过来,一口咬住我手上的嫩草,想拔下来吃,可我把草捏得死死的,好像和养拔河比赛呢!后来,我使劲了全身的力气,还是败在羊的嘴下。羊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草叼走了,并把我手上的那株草吃完了。

  我还看见,羊圈里有三只羊在斗角,边斗边发出碰撞的声音,当我正“呆若木鸡”地看着两只羊斗角时,妈妈悄悄地走到我后面,给我和两只正在斗角的羊照了一张相,然后,走 上来按了一下我的背,吓了我一大跳,妈妈说要走了,我说“还没照相呢!”妈妈笑着说:“已经拍过了,我刚才在你背后拍过了!”

  这张照片使我懂得了:羊之所以来吃我手上的那株草,是因为羊信任我,觉得我不是坏人。

与为伴作文 篇8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人都喜欢狗,我也不例外。

  记得我上大班时,爸爸妈妈给我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阿黄。它披着金黄色的、柔软细密的毛,像抹过油一样;圆圆的、乌黑的眼睛,像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一对灵敏的耳朵,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金黄色的小爪像四朵小花;那条卷着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锋利的牙齿能把坚硬的大骨头轻而易举地嚼碎。

  阿黄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每次我放学回家,它就会疯一样地扑到我身上,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它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阿黄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言观色,当我闷闷不乐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像在安慰我似的。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己藏起来,防止我迁怒于它。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踱步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我,温柔地舔舔我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或是直接跳到我身上,把身子反过来要我给他挠痒痒。

  阿黄的警惕性非常高。它平时睡觉总是习惯性地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睁开眼向外面看几眼,哪怕是一点点轻微的声音也能把它惊醒。它的辨别能力也很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家里人进进出出,它从不吭声。可是一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它就张开它的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举着它铁钩子般的爪子,瞪着它铜铃似的眼睛,凶猛地狂犬。

  阿黄有着灵敏的嗅觉,聪明的头脑,可以说是动物界的精英。一天,我带它去公园玩,它可高兴了!东奔西跑的。玩到一半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只见它低着头,用鼻子左闻闻右闻闻,我好奇地想它在做什么呢?我走过去看,原来它找到一块骨头了。咦,它的`鼻子那么灵吗?嗯,试一试,于是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给它闻了一下,然后我跑到它看不见的地方,把那支笔给藏在草丛里,让它找。它一路小跑,东嗅西嗅的,两分钟后它就找到了我藏在草丛里的那支笔。阿黄的嗅觉真的灵敏啊!为什么呢?我回家查了有关狗的资料,才知道狗的嗅觉大约是人的40倍。狗鼻子上的嗅觉细胞大约有20亿个,同时狗鼻子上有许多粘膜经常分泌出粘液来滋润嗅觉细胞,保持嗅觉的灵敏。

  阿黄还是个吃货。一天,我正在画画。突然,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哀伤的叫声,我跑到厨房里一看,阿黄正死死地盯着橱柜狂吠,两只耳朵耷拉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把厨柜门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根大大的牛骨头。我把骨头拿出来,扔到墙角。它肯定是饿坏了,猛地向墙角扑去。阿黄很快把骨头吃完了,它朝我眨着眼睛,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了两声,好像在感谢我呢,也好像在说:“下次一定要多给我点儿啊,我还没吃够呢!”

  等我上了小学,爸爸妈妈怕养狗影响我的学习,就把它送给了别人。好怀念和阿黄度过的这一年的时光,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与为伴作文 篇9

  自小与书为伴,好似天空愈发开阔,似乎隐隐感受到知识的海洋里澎湃着的海浪的声音,也深刻地体会到我与其他孩子一样,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也是从《格林童话》《伊索寓言》开始,即使有时候对内容只是一知半解,也不能理解作者颇富深意的故事,只是觉得安徒生笔下美人鱼的爱情故事令人神伤,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然认为小美人鱼为了心爱的王子化为泡沫了,在亲眼看到小美人鱼的雕像之后,心中仍然默默地想,可怜的小美人鱼已经化为泡沫了,真可怜啊……

  在接触了最基本的启蒙读物后,我又不禁对报刊产生了很大的兴趣,起初只是《东方少年》《成长读本》之类的,无疑让我接触到除安徒生笔下的童话世界、伊索笔下的寓言故事之外的更多的文学作品,诗歌、小说也一度让我陶醉。然而,儿童文学显然不能满足我对知识所表现出的极大的求知欲望,《读者》《格言》《意林》开始走进了我的生活,渐渐地接触到了更多新闻时事,有关社会观、金钱观、价值观的作品。也就是在此时,我得到了一生中最受用的“法宝”——思考。

  曾一度沉醉于“站成一棵树”“采菊东篱下”“海棠依旧”的我,终于在过于沉重的'学习负担下,渐渐疏远了我的“挚友”,每天的课外阅读量少之又少,看着书架上许多还未曾打开的“新书”,我觉得,是时候找回那个伴我长大的“挚友”了……

  读书不但开阔了我的视野,还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许多。我与书为伴,我把书当成我最信赖的朋友。我爱读书,胜过一切游戏,在读书时我会忘掉所有的烦恼,书会给我带来无限的快乐。让我们爱上读书,与书为友吧!让我们一起读书,读一本好书,学会读书吧!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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