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必备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方案 篇1
根据拉萨市城市供暖项目集中供暖设备供应商入围招标文件提供资料,我公司现做出以下运输保障措施。
建设方案
一、运行安全控制
1、GPS监控机制
设备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严密管制,全程进行GPS监控;
2、运输机械启动前的检查: 运输机械启动前必须对遮盖货物油布和加固情况作详细的检查,杜绝隐患,并做好记录。有问题必须在启动前排除;
3、运行过程中的检查:弯道检查:通过弯道大于90°的道路,必须慢行,确保设备处于相对水平的状态;
二、运输保障控制
对准备运输的设备产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损伤。对运输的控制应该分四步进行:
2.1装载前的验证:装载前,必须对要运输的货物进行核对验收;
2.2有效地执行细则——执行防雨加固方案;——到货后立即执行接收条款。
2.3选取和维护运输工具——正确选用运输工具;——对运输工具进行维护;
2.4正确选取运输路线(在运输前再次对路线进行勘查,确保运输条件与实际情况相符等)。
2.5人员的安排和考核——明确人员的职责——进行有关细则的
内容、作用、使用方法的宣传教育。
三、技术安全措施
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参加该项目的操作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和施工的技术要求进行培训,对运输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运输机械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按照国家劳动防护法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针对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风险评估,确定实际需要的.运输设备工具;在装、卸港口作业时,项目部将派遣专业技术人员会同货主有关人员在港口负责监装、监卸等工作;在接货时,严格检查,如有残损,及时将残损情况报告客户,并按照客户意见处理,并做好相应交接记录;运行前必须检查大件设备装载与捆扎情况;做好超限运输标志;装卸过程中严格执行配载方案;在运输途中,定时检查大件设备的绑扎加固情况是否完好,如有不安全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清除,以确保大件设备、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输前必须对运输运输机械进行严格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操作规程和实施方案作业;夜间作业,运输机械各种灯光必须正常开启,最大限度地确保运输机械人员以及设备的安全;安全质量监控人员全程跟踪,作好安全记录。
四、应急预案及处理
1、组织保障:
项目部下设专门的应急支持小组,建立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物流部亲自指导、指挥应急支持小组的日常工作,直接听取应急支持小组的各种报告。在特定的紧急状况下将召集会议,组织临时机构或者亲赴现场处理,直至紧急状况解除。各分组组长负责其职责范围内应
急预案措施的组织、落实、实施。
2、基本应急措施:
针对影响业务正常运行典型的潜在风险因素,项目部将致力于通过采取“策划、分析和提高作业水平”等措施予以防控。由于第三方责任、不可控因素等导致的实际发生的紧急情况时,将按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即时报告、维护现场、请求支援、替换替代、调整计划”等措施,在客户的确认或授权下处置,必要时,项目部将临时改变分工模式,由物流部亲自调配资源,消除或减轻紧急情况给客户带来的不利影响。物流部还将通过培训,并制作便于携带的应急预案印刷品等方法,确保每一位具体从事现场操作的工作人员熟悉本应急预案内容,进而在紧急情况发生时,采取最为恰当的措施。
3、应急预案
3.1天气突变应急预案:
如在装卸货物期间遇天气突变,如降雨大风等情况,及时对货物进行遮盖,保证货物安全接收。
3.2运输机械故障应急预案:
在运输前,通知备用操作及维修人员待命。如在途中运输运输机械出现故障,立即安排维修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如确定无法维修,及时调用备用运输机械,采取紧急运输措施,保证在最短时间内运抵指定地点;
3.3航线堵塞应急预案:
在设备运输过程中遇到交通堵塞情况;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
协调指挥,加强交通管制。应建议改变运输计划,或者寻求新的通行路线,保证顺利通过;
3.4航线事故应急预案:
在运输运输机械发生交通事故时,现场人员及时保护事故现场,并上报物流部经理、货主及保险公司,说明情况,积极协调海事主管部门处理,必要时,协调主管部门在做好记录的前提下“先放行后处理”;
3.5货损、货差应急预案:
如货物在卸船及码头现场装车和交接过程中出现货损、货差,协助货主取得商检、保险公司的相关证明,确保货主利益;
3.6不可抗力应急预案:
在运输过程中有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时,首先将运输设备置于相对安全的地带、妥善保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将事件及动态通知货主,并按照货主的授权开展工作。如果基本的通讯条件不具备,则做好相关记录和货物的保管工作,直到与货主取得联系或者不可抗力事件解除。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如果具备继续承运的条件,项目部将在确保设备以及运输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实施运输计划。
安全方案 篇2
一、整治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原则,开展一次彻底的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二、整治内容
(一)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整治
1、加强对成品油企业的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应急预案是否演练,以及各种经营证照是否有效,经营是否合法依规,灌装油品零售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操作等。尤其是位于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的加油站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排除事故隐患,规范经营操作。同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成品油经营行为。
2、加强成品油企业安全整治工作。对整改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督促企业限期内整改到位,拍照留档上报。
3、加强安全培训及典型宣传。做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选择安全工作做到较好的成品油企业作为典型,组织其他成品油零售企业前去观摩学习。联合安监、消防等部门做好安全消防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成品油零售企业进行现场安全示范演练等活动。
(二)协助做好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检查
1、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协助安监局、质监局检查企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证审查时不符合项和企业内外部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整改情况;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联锁和自动化改造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检维修作业、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及重点危险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等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光气、液氯、液氨、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完成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专项行动任务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储罐安全监控检测情况(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直接作业安全标准,有效防范直接作业环节事故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的化工企业,是否具备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件。使用危险化学品进行试验的科研院所及各类学校、医院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废弃处置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贸发科、生技科,企管科等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
四、检查时间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9月31日
五、检查方式
(一)自查阶段(20xx年7月-8月)
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细化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一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及时上报当地安监局和经贸局。
(二)复查阶段(20xx年8月-9月)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并认真配合安监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日-25日)
做好专项整治的总结归纳工作并做好上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在成品油市场行业监督管理过程中,要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上报省市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确保成品油流通环节全程安全。在受理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和对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的年度检查中,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验收和安全管理情况列为是否受理行政许可申报和初审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二)落实隐患整改。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同时,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把预防、查办与引导转化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实施分类处理。对符合条件但未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的经营企业,指导其及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对不具备经营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或拒不办理行政许可的企业,依法予以上报省市申请撤销许可。
(三)构建长效机制。会同工商、质监、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的联动机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要及时记录、重点监控,落实与相关执法部门抄告制度,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同时,要把重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
(四)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落实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申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及时查处。
(五)及时报送情况。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工业企业将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情况在8月15号前上报县经济贸易局。
安全方案 篇3
一、总体要求
xx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为“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积极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提高集团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增强安全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防范各类HSE事故的发生,实现“三个零”目标。
二、活动时间
xx年5月31日至xx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XX公司健安环部
四、活动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31日-6月2日)各部门动员全员认真总结以往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求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安全宣传周活动(6月3日-6月10日)。各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月动员活动,要求各部门在生产装置、办公楼等高处悬挂安全条幅,分批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增强安
全知识和意识,传播安全文化。
2、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及隐患排查活动周(6月10日-15日)。
汲取事故教训,警钟长鸣。各公司要用典型的事故案例,特别是本行业、本地区和本单位近期的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剖析原因,吸取教训。
要求各公司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并下发检查通报。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重点监控,并督促尽快整改,以免发生安全事故。要求所有检查资料进行留档保存。
3、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6日-22日)。要求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消防技能比赛,比赛项目为消火栓二带一枪连接、空气呼吸器佩戴、灭火器灭火比赛等。
各公司要重点开展针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岗位的应急演练,特别是防汛、防火、防雷击等事故等专项应急演练,提高重大危险源管控能力和重点岗位自救互救能力。通过各类的应急演练,进一步明确各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职责,掌握各类应急资源,确保应急救援队伍及时应对各类事故发生。各公司《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总结》请于6月30日报公司健安环部。
4、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23日-30日)。各公司开展安全演讲比赛或征文比赛。以安全为主题,将开展活动的方案于6月20日前发至健安环部,集团健安环部派人参加。
(三)总结评比阶段
各公司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将活动中的'经典事迹记录下来,集团根据各公司组织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效果给予评价。各公司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健安环部,如不按时提交,对相应的单位给予绩效考核。
安全方案 篇4
为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暨下半年工作的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提高我们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结合我景区的实际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楚文体广旅通【20xx】38号文件“关于印发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暨下半年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我景区安全状况的稳定和构建和谐,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组织机构
成立了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由景区主任担任组长,景区分管安全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园所长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吴廷亮
副组长:尹登文、赵庆文
成 员:尹登荣、王同兴、尹登亮、李天福、胡思洪、汪正权、李迎春
三、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各园所贯彻落实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指示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监控措施情况;重要的安全设施、装备日常保养维护情况。
3、交通安全情况。
1、对紫溪山南北环线公路标示标牌、路道安全隐患排查;
2、对景区内游路设施景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大检查;
3、对紫溪山专线运营公交车驾驶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超速、超载行使;是否酒后和疲劳驾驶;是否半路下客、文明服务;是否按照公交公司规定的按时检修、保养后出车等情况检查。
4、景区公务车辆保养维护及驾驶员上岗情况、车辆是否执行“三交一封”及“三检”管理制度。
5、做好全体干部职工私家车驾车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7、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对景区内餐饮酒店、农家乐食品卫生、菜蔬安全、用电用火、家用电器等进行综合大检查。
8、景区马帮安全检查。是否按照景区规定线路驮运;马鞍、缰绳是否牢固安全;严禁哄抢客人、乱收运费;是否卫生、文明服务。
9、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监控措施情况;重要的安全设施、装备日常保养维护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对发现的安全要立即整改,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园所必须对安全生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2、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安全基础工作,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在检查中发现隐患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3、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业余时间培训、学习,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营造安全、和谐的氛围,杜绝发生各类事故。
安全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全面发展与重点推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出口工业产品全过程监管的有效途径,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检验监管水平。通过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建立,本着“引导规范、行业提升、监管有效、方便进出”的总体思路,以加强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管理为基础,以强化政府领导和企业培训为保证,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搭建产区政府负责、企业严把质量、检验检疫监管、相关部门齐抓、社会力量参与的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形成政府、企业联动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管理新机制,促进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对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的建立,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强化地方政府的主导地位,通过检验检疫、商务、技术监督、开发区等部门的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实现出口汽车产品全过程监管。
(二)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通过与出口汽车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质量档案,实现出口企业备案,完善出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等有效措施,促进企业形成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检验、出口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控制体系,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三)充分发挥检验检疫等各职能部门作用,不断完善全过程监管链条。利用检验检疫信息、技术方面的优势,帮助指导出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有效应对国外技术措施,着力发展高端、优质出口产品,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汽车产品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市汽车产品又好又快发展。
(四)对示范区管理内的出口汽车企业,将在企业管理分类、绿色通道、3C认证、产品检验检疫等环节实施优惠政策,提供更加便捷的检验检疫措施,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
(五)发挥市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其它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创造好的经验,全面提升出口工业产品质量水平。
三、示范区管理对象
市出口汽车生产企业及主要汽车配套产品生产企业。
四、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
由市政府牵头,整合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政策法规体系的有效运行、补充完善和执法监督检查,形成工作长效机制和良性工作循环,提高区域内政策法规的有效落实和监督,为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提供科学有效、持续完善、执行性强的政策法规体系支撑。
(一)成立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市商务局、开发区、质监局、工商局、经信局、科技局等为成员(成员名单见附1)。领导小组具有下列职责:
1、负责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形成定期联席会议机制,抽调各部门人员参与示范区建设和监督管理,负责各有关部门、企业的协调工作;
3、负责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4、负责有关政策规定的批准发布;
5、负责对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进度和质量的督导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2),办公地点设在市商务局,主要职责:
1、对相关政策进行研究分析,向领导小组提报政策法规修订计划、草案、方案、标准,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
2、负责召集小组成员单位及龙头企业参加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和信息,研究开展工作。
3、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资源,协调包括检验检疫局、技术监督局、开发区,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企业进行指导,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外协企业组织合格供应商评定,形成推荐使用合格供应商名单,负责审查外协零部件的质量,并组织备案工作,对符合要求的生产厂家和经营企业发放准入证书。
5、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检测资源,组织开展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检测、抽检计划,并对检测数据进行汇总,得出监控结论,为追溯、预警、纠偏做好技术支持。
6、做好宣传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的宣传指导。
7、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按指示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干预、纠偏、应急处理等工作。
8、建立健全示范区管理监督网络、质量安全追溯网络,并实施运行。
9、完成示范区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1、市检验检疫局:作为上级业务部门,负责依据进口国(或地区)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对出口生产企业出口产品实施检验监管,提高企业自检自控能力;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组织开展出口产品的监控和验证,制定有关监控、抽检计划,汇总分析检测数据,为出口生产企业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为企业实施追溯、预警、信息做好技术支持;积极探索实施有效便捷的检验监管新模式;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通报检验监管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2、市商务局:主要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具体落实示范区办公室的职能。鼓励出口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增加技术附加值,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增强国际竞争实力;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草案,督促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计划进度开展各项日常工作;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向出口生产企业通报政策信息和质量管理相关信息。
3、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牵头负责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召集区内企业参加示范区建设办公室举办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国内标准知识等培训;及时将示范区的建设要求和有关情况通报企业;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协助对出口企业的主要原辅材料国内供货企业及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帮助企业选定产品执行标准或制定企业标准,做好标准的宣贯工作;抓好生产经营单位计量器具的日常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检查活动,确保企业在用计量设施完好有效;按期向示范区领导小组或管理办公室通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
5、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负责全市商标工作,引导和指导企业做好商标注册、使用、管理、保护工作,指导涉外企业实施商标走出去战略,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做好境外商标注册,加强自主品牌防御性保护,做好省市著名商标及中国驰名商标申报认定,严厉打击商标侵权,依法保护品牌企业合法权益。
6、市经信局: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工业综合性、专业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研究拟定企业技术进步政策,编制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推动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和“产学研”结合。
7、市科技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排实施重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专利实施专项资金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
8、各相关企业: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签订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履行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义务,确保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诚实守信。主动向示范区管理办公室上报有关被国外通报和召回产品及有关贸易壁垒方面信息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关键原材料的源头监管。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对为整机配套的关键零部件和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企业进行合格供应商评定,100%实行备案管理,加强源头管理。
(二)加强生产企业监管。对汽车生产企业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要求100%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关键工序100%进行监控,关键工序操作者100%持证上岗。
(三)强化技术支持。全面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分别由检验检疫、质监牵头,骨干企业参加,为出口汽车产品的检验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为提高产品安全质量控制水平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建立起以国际标准为依托的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和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内控标准,使产品质量符合国际主流标准要求,提高出口汽车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四)搭建检测平台。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检验检疫、质监和企业检测资源,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检验检测机构的合作,实现检测结果的互认,提高检测结果的权威性。引导鼓励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建立实验室,提升自检自控能力。
(五)建立应对机制。各部门要积极跟踪搜集国内外技术法规、标准,密切关注国外贸易风险动态。针对国外贸易壁垒和产品质量问题,制订应对措施,及时向政府和社会通报,提高企业应对国外贸易风险能力。
六、工作措施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分类管理,认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防范贸易风险知识宣传培训,加强行业自律,加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切实构建起“政府主导、企业负责、部门共管”的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系。
(一)加强法规的收集研究和企业培训。建立政策法规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加强国外有关法规的收集、研究,由检验检疫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分期分批对出口汽车产品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可包括:国内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检测方法、质量管理、欧盟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的CE认证、UL认证等法规方面的内容、外贸知识、抽查情况和案例通报等。
(二)加强对关键原材料的控制。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机制,严格控制原材料的采购供给渠道,规范原材料的采购、使用。建立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对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通过对其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产品的检测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实行备案管理。
(三)部门联动,加大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建立政府、部门协调控制体系。检验检疫负责出口汽车企业的质量体系监管,结合企业的不同监管类别和输入国的要求,建立对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制度、汽车产品安全项目检测评估制度,对关键原辅材料、成品实施不同频率的抽查检验,以确保出口汽车产品符合输入国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质监部门负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的标准化、计量工作以及有关的培训工作。
(四)加强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管理。建立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确保每批产品所用的关键原材料的供应商、关键工序的'控制记录、产品检测情况、输往国家或地区等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建立覆盖整个生产加工过程的可追溯体系,保证对每个环节发生的问题能进行准确追溯,对发生的质量问题都能立即采取纠偏措施,通过有效运转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对出口汽车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实现双向追溯。
(五)建立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
对收集的质量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理,进行风险分析,确定预警等级和范围,对于发生问题的工序或企业,根据预警信息,立即进入纠偏程序,启动追溯程序,查找供应商、检验报告、生产过程控制记录等,分析原因,研究制定纠偏对策,采取纠偏措施并进行纠偏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发出预警通告,对产品进行追溯。
(六)建立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控制机制是指在发生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进口国退货、索赔、封关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应采取的应对控制机制。
(七)加强电子执法监管系统的应用。创新检验监管模式,对整机厂根据其产品特点,逐步实行远程视频检验监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的有效性,降低企业检验成本,提高验放速度。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
1、调查示范区内各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
由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市辖区内的生产企业进行广泛调查,明确辖区内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有关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项目包括:企业名称、近年来出口产品、年出口批次、年出口金额、出口国家或地区、检验依据、自检自控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状况。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建立示范区出口汽车产品生产企业数据库。
完成时限:
2、根据摸底调查情况,对企业逐个进行排查分析
主要包括自检自控体系建立情况、国外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输往国家地区、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情况等。同时进行风险分析,以利于下一步制定相应的控制体系。
完成时限:
(二)建设实施阶段
1、检验检疫局与市政府签署“共建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成立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市出口汽车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启动大会。
工作完成时间:
2、制定示范区管理建设的相关规章、制度及程序。根据前期企业摸底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政策法规控制体系》、《涉及安全、环保的原辅料备案及供应商控制体系》、《出口汽车产品安全项目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体系》、《质量安全追溯控制体系》、《重大突发事件控制体系》、《示范区管理宣传培训支持体系》、《各部门协调控制体系》等。
工作完成时间:
3、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和协调下,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把制订的各项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主要包括:各级、各部门协调控制的有效运行,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有效监管和备案,追溯控制体系的有效应用,监控、预警、纠偏及评估控制体系的实施,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全面开展示范区管理动员、宣传和培训工作等。
工作起止时间:
4、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市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各单位示范区建设推进进程,分析示范区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意见,协调各部门、单位密切合作、协同作战等。
工作起止时间:
(三)监督考核阶段
1、考核验收。省检验检疫局依据《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验收细则(试行)》对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工作完成时间:
2、建立示范区管理的长效机制。在全面推广出口汽车产品示范区管理建设的同时,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搞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区内企业持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每年年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考核,予以奖惩。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情况、技术规范执行情况、合格供应商及采购情况、产品检验情况、关键工序人员培训情况、出口汽车产品质量安全情况等。对示范区建设工作开展有力、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的企业予以奖励。对发生有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警事件、造成负面影响的企业予以处罚。
工作完成时间:长期
八、优惠政策
对区域内的出口汽车产品企业可享受下列优惠政策:
(一)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企业提升管理类别,在原类别基础上提升一个档次。
(二)对管理优秀、产品质量稳定的企业生产的产品降低抽检频次,减少抽样数量,降低企业出口成本。
(三)对区域内企业的出口产品实施绿色通道管理制度,进一步简化检验流程,优先报检、检验、检测、放行,降低口岸抽检比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有限实施无纸化报检;
(四)对暂无报检员及未安装报检软件的企业,拟引进代理报检企业,实施集中代理报检。
(五)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优先纳入出口免验培育,协助企业申请出口免验。
(六)对区域内涉及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生产企业持续符合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要求。
(七)区域内所有出口企业均列入检验检疫局三个一百工程”帮扶计划,享受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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