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精华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整治方案 篇1
为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容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主街主路、重点街区、出入市口为突破口,以环境卫生、容貌秩序整治为重点,通过城区建筑治“违”、环境卫生治“脏”、容貌秩序治“乱”,对市容市貌、环卫保洁、工地管理、渣土治理等进行集中整治,努力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市管理模式,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环境卫生
1.加强清扫保洁。认真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强化门前三包管理,推进垃圾定时收集,提升清扫保洁质量。开展“洗路降尘”行动,主街主路坚持每天洒水3次以上,恶劣天气和重大活动增加洒水、冲洗次数,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
(2)交通局负责国道。
2.清理积存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小街巷、城乡结合部、出入市口、居住区、城中村、集贸市场、灌渠、国道进行专项整治,清理积存垃圾、渣土。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城区、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内;
(2)交通局负责定魏线
(3)工商局负责新市场、综合市场等商贸市场;
(4)水务局负责渠护坡及河道两侧、河道;
(5)街道办负责城区居民区;
(6)镇负责城、城乡结合部道路
(7)307国道沿线乡镇区负责辖区内
(8)经济开发区负责园区内道路。
3.强化煤灰和城市“三废”管理。加强企业内部煤渣、煤灰等物料存放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围挡、覆盖措施,及时查处废气、废水等乱排、乱放、乱倒等违法排污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
(二)整治市容秩序
1.治理占道经营。对城区街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非严管街道设置固定摊位和便民市场,在指定范围和时间从事临时性的便民经营活动。清除城区主要街道未经审批的占道摊点、棚亭和市场,杜绝出现市场外溢和环境脏乱现象。全面取缔市区内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清理城区道路占道摊点,重点解决北马街市场、胜利路西段、人民医院门前、胜利路与东城街交叉口、市府路与昌盛街交叉口、工业路中段等;
(2)工商局负责综合市场、新市场、新华街;
(3)交通局负责汽车站、307国道收费站周边。
2.规范户外广告牌匾。依法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等不符合标准的户外广告。实施牌匾升级改造,清理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公共设施上粘贴的非法小广告,做好沿街两侧的各类玻璃幕墙、门店橱窗、广告牌匾的清洗和保洁工作,杜绝临时宣传条幅、私设广告及乱贴乱画现象,净化、美化城市环境。
责任单位:城管局
3.整治火车站广场周边环境。拆除乱搭乱建棚亭和影响观瞻的构筑物;对广场进行改造提升,重新铺设地面砖并进行绿化;对车站候车室外墙立面及周边墙体粉刷美化;在广场建设一座公厕,设置停车位。
责任单位:城管局
4.拆除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主要街道未批先建、超规违建、超期临建、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建筑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并依法予以拆除。
(1)城区道路两侧控制区
牵头单位:规划局配合单位:住建局、城管局、国土局、镇
(2)居民区
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规划局、城管局、街道办
(3)城区管辖内街道棚亭、摊点,重点是通安街与育才路交叉口摊点、胜利路中段路南占道棚亭、育才路东刘村段棚亭
牵头单位:城管局配合单位:工商局、镇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重点是清理北马街洗车棚
牵头单位:镇配合单位:城管局、工商局
(三)加强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完善交通标识、标线等设施,依法对机动车随意掉头、乱停乱靠、乱闯红灯以及大型货车、重载车辆占用城市道路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利用闲置场地、空置场所建设停车场,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道路施划停车泊位,规定使用时间和车型,规范市区停车管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责任单位:
1.规划局负责,城管局、公安局配合,制定全市停车规划和道路停车场设置规划;
2.公安局负责市区道路停车场设置审批和违法停车处罚工作;
3.城管局负责公共停车场设置完成后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开展工地和建筑渣土整治
1.治理工地扬尘。加大建筑工地源头控制力度,督查施工单位落实出入口硬化、工地围挡、施工降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清洗、建筑工地废水排放管理的规范化管理制度,整治施工噪音污染、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城市环境等问题。
责任单位:住建局
2.规范渣土运输。合理设置渣土倾倒点,指导督促建设、施工、运输单位按要求倾倒建筑渣土,疏堵渣土有序排放。加强对运输建筑渣土和其他流散体车辆的监管,保证密闭运输,未采取密闭措施的一律不允许进入市区。依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行为。
责任单位:
(1)城管局负责设置渣土倾倒点,规范运输行为;
(2)公安局负责查处乱倾乱倒、沿途遗撒污染城市道路行为;
(3)交通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
1.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建立市、镇、村三级管理体制。镇政府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不少于15人的专职队伍,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便道外边界以外的容貌秩序(包括摆摊设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等)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同时,在建成区内的所有城中村设立固定的`垃圾箱点,成立清扫保洁队伍,按照城市街道
清扫保洁标准进行清扫保洁。
责任单位:镇
2.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建设,实现城市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动态化,做到及时发现、处理与解决城市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沟通快捷、反应快速、处置及时、运转高效的城市综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政府办、财政局、城管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区及部门要高度重视环境容貌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有序有力、快捷高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格考核验收。市县城办、市容管理考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市城区环境容貌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城市管理各责任单位的督导考评。对日常检查考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
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保证整治效果。
(三)营造浓厚氛围。电视台、报社要广泛宣传城区容貌整治工作的意义和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综合整治工作的认识,引导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城区容貌整治工作,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容貌综合整治成果。
整治方案 篇2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二、总体目标
实行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深入彻底开展河道水葫芦集中打捞,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确保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三、实施时间
从即日起至8月17日前打捞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措施。各村要高度重视河道水葫芦打捞清理,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专业打捞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时完成水葫芦整治任务。
(二)强化长效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落实责任,保障投入,常抓不懈的.原则,实行河长负责制,在全面清理水葫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长效保洁机制,明确日常管理职责。
(三)强化督促检查。乡政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各责任河段水葫芦整治工作督查,对不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整治方案 篇3
各科室、执法大队、环卫处:
根据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求,结合城管局职能和任务制定城管系统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xx年县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整治范围(一)、(二)。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环境整治百日会战领导组(见海城〔20xx〕71号文件)。
四、整治重点、标准和责任
(一)市容市貌
1.整治社会摊点和店外经营。校园周边早、中、晚秩序井然,50米内无设置摊点。取缔夜市未经许可的大排档、烧烤。各类市场入口处无未经许可占道经营的摊点,取缔通海市场西通道及其它后街里巷的测字算命。所有固定摊位须在划定范围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品种,不得私拉乱接,垃圾收集桶(箱)须自备到位,周围环境卫生良好。主城区水果、修理摊点按要求使用统一提供的柜、箱、遮阳篷。全面清理超出店门窗经营和展示商品的行为,清理窗花广告、落地灯箱和店面k牌。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2. 整治户外广告。加大对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设置户外广告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县城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及局户外广告整治方案(海城〔20xx〕69号)要求整治到位。新设或更新的门头招牌必须经过审批,并按许可要求设置。对霓虹灯等亮化设施逐一检查,残缺破损的责令修复,逾时不修复的予以拆除。未经许可的商业条幅一律拆除。加大对嘉洁保洁公司的考核力度,彻底清除城市牛皮癣。各区域中队按标准创建户外广告精品街1个。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3. 整治六小行业。会同相关部门和两镇对室外洗车场、摩托修理部、铝合金加工点和小餐饮店占道经营、污染环境进行整治,限其室内经营,不具备经营条件的责令停业。落实废品收购集中经营场地,有证的限其入市经营,无证的坚决取缔。
责任人:执法大队、区域中队负责人
4.整治施工场地。所有施工场地须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围档,围档下方不得有影响市容的碎石和建筑垃圾,设置的广告须符合《县城区围墙广告设置规范》,内容及色彩新颖大方、格调高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运输车辆不得在临街面设立有碍市容的进出口,施工场地须设置冲洗场(池)、硬质路面。严肃查处未经许可擅自在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的`占道行为。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负责人
5.全面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加大对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商家、个体业主的指导、检查、考核力度,切实提高履约率。依法查处不履行责任、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会战期间各中队查处市容环卫案件不少于45件。大力推进有偿代包工作,原则上大型商场、超市、学校、医院、单位都应实行代包。积极开展市容管理示范街创建活动,对海城〔20xx〕140号文件中有关路段分类和检查验收细则进行调整完善,人民路、中坝路、曙光中路、宁海路须基本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执法中队、环卫处负责人
(二)环境卫生
1.严格执行《**县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质量标准(试行)》,城区主要道路每天巡回清扫保洁不少于16小时,清扫时无死角、垃圾无漏收、下水管窨井盖无阻塞、地面无污迹,街巷交界处清扫保洁应各延伸15米。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清洁,无积尘,无积水。主干道每周用水冲洗不少于三次,摄氏30度以上时每天不少于1次,做到路见本色。垃圾收集容器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道路两侧无垃圾包、无裸露垃圾堆,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压。运输垃圾应密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2.施工场地和城区内行驶的各类运输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严肃查处无证清运、私拉乱运、乱抛乱倒和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滴洒撒漏污染道路的行为。对装饰装修的建筑垃圾日产日清,做到夜间收集运输,白天不得有堆放室外的现象。
责任人:环卫中队负责人
3.河道保洁有专人负责,保洁到位,不得有漂浮物,无恶臭、异味。河坡无倾倒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及其他杂物乱堆乱放,无侵占绿化用地,无违章种植。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4.城市公共厕所每天保洁不少于2次,通风良好,无明显臭味,地面光洁无积水,公厕外整洁,无乱堆杂物,保洁工具放置整齐,四周无垃圾、粪便、污水等污物。定期清除、冲洗坑、池的粪便、尿垢。收集运输粪便要及时,容器密封,不得滴漏外溢,适时喷洒药物防治蛆、蝇。主城区统一制作安装导厕牌。
责任人:环卫处负责人
(三)违法建设
对违法建筑全面排查摸底,新建的()严格按执法要求查处到位,已形成并确定拆除的按计划集中拆除到位。街路两侧影响市容和安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全部拆除,并及时清理拆除现场。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四)交通秩序
1.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坚决查处城区各类机动车违章乱停、影响行人通行和损坏路牙、人行道板的行为,启动并实施主城区公共
场地及道路两侧停车收费工作。会同交警部门取缔资丰市场转盘、204国道、西楹桥等地停车点。协同公安、建设部门增设停车泊位,设立停车标记。
责任人:市容科、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2.各类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做到车型分类,车头朝外,路牙下不得停放非机动车辆。规范人力三轮车的停车位置,距桥头50米内不得有车辆停放,禁止人力三轮车设置不规范有碍市容的车篷和商业广告。继续加大无证人力三轮车和电瓶货运三轮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发现停放和行驶的货运电瓶三轮车坚决予以查处。
责任人:执法大队、辖区中队负责人
五、组织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制定方案(6月1日-6月10日)
根据县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的总体部署,6月10日前对全局人员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县局相关文件。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整治内容和责任层层分解,科学合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
2.第二阶段:保质保量 ,强势推进(6月11日-8月2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以及各专项方案制定的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间认真组织实施。
3.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长效管理(8月21日-8月30日)
局领导组将根据会战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合格的转入长效管理,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体同志必须充分认识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是构建和谐社会、改善民生的需要,是履行城市管理职责、提升城管队伍形象的需要。要做到“十个必须”,同心同德,自我加压,不怕疲劳、甘于奉献,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严明纪律,严格考核。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计划,只争朝夕,按序时进度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会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相互推诿、敷衍了事,更不得阳奉阴违、袖手旁观。全体同志要服从分工、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督察考核科要加大考核频率,增强考核的及时性、全面性和严肃性。
3.重拳出击,攻坚克难。
要充分利用百日会战契机,将平时执法工作的难点、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加强协调沟通,动用一切力量,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难题、顽症。
4.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工作中要注重开拓创新,讲究方式方法,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规范程序,文明执法,严禁野蛮粗暴执法,对不听劝阻,无理取闹的相对人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确保各项任务安全顺利完成。
整治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紧紧围绕“治乱、治散、治差”的工作要求,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标准化建设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为手段,进一步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继续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目标
(一)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努力建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全面排查非煤矿山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抓好整治工作,消除隐患;
(三)依法取缔和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
(四)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长效机制;
(五)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三、整治重点
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为前提,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为立足点,有效防范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地下矿山重点整治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重点消除一面坡和伞檐开采,消除高陡边坡,杜绝违规爆破。
(一)通风系统
1、强制推行机械通风。建立完善机械通风系统,制定通风管理制度,保证机械通风系统正常使用;
2、配备通风检测仪器。地下矿山必须配备风机性能检测仪器和通风检测仪器,矿山主要用风工作面必须配备风质、风速检测仪器;
3、建立完整的测风测尘制度。用风工作面、爆破点及其周边巷道的风质、风量、风速按规程要求检测并应符合安全要求;
4、存在粉尘危害的地下矿山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
(二)提升运输系统
1、提升运输系统要符合设计要求;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设施;
3、提升装置、提升钢丝绳等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严格按规定的检测周期进行检测检验;
4、严密防范跑车事故。防跑车要做到一坡三挡,设有躲避硐室;防跑车的阻车器和信号设施要随时保持有效;
5、斜井提升和放矿车时,井底车场严禁作业或有人员停留,井筒内不得有人员行走;
6、提升运输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才能上岗。
(三)顶板管理
1、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建立重点采掘工作面和采空区顶板边帮管理制度;
2、爆破面及其周边顶板边帮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3、工程地质复杂、有地压活动的矿山要做好地压管理和监测;
4、顶板不稳固的采场要及时采取监控手段和处理措施,顶板破碎的要做好支护;
5、加强采空区管理。制定和落实采空区管理制度和处理方案。
(四)露天矿山
1、有开采设计,并按设计要求开采;
2、强制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违规开采;
3、除生产型材和规模很小、台阶不高的露天矿山外,强制推广使用中深孔控制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
4、推广液压锤二次破碎、机械化铲装作业,严禁高陡边坡和浮石下冒险作业;
5、爆破作业必须符合规程要求,爆炸物品管理必须符合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才能从事爆破工作;
6、加强边坡稳定性监测,对有变形和滑动迹象的,采取有效措施,治理隐患;每次爆破后,必须认真清理浮石方能组织生产;
7、加强排土场管理。排土场的排土工艺参数应符合设计规定;按《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要求建立完善排土场监测系统,排弃土岩时不致因大块滚石、滑坡、塌方等威胁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道路等设施安全。
四、具体实施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动员、企业自查自改、县区安监局检查验收、市安监局抽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12月底前结束。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县区范围内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重点,作出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组织非煤矿山负责人学习掌握专项整治任务要求,各县区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一科。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和整改阶段,7月底前结束。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逐条进行全面彻底自查,矿山企业自查工作必须在5月底前结束,并将自查情况报县区安监局;对查出的问题,企业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抓紧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必须在7月底前结束,并写出报告,报县区安监局验收。
第三阶段:县区安监局指导、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前结束。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对企业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和帮助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专项整治,随时跟踪和掌握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在9月底前组织对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验收结束后,写出专题验收报告,报市安监局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办公室。
第四阶段:市安监局督查、抽查、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结束。市安监局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玉明,副组长师尚佳,成员李东洋、杨立志、罗本刚,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监管一科,由杨立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在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期间,办公室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在11月份组织对各县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的验收,写出验收报告,报省安监局,同时做好省局对我市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的验收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安监局和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国家“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区安监局要明确任务,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富有实效。各县区安监局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要将整治目标分解到非煤矿山企业;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的整改实施方案,要针对本企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重大隐患排查与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要对关键工艺环节、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隐患制定明确可行的整改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专项整治重点内容是地下矿山的'通风管理、提升运输、顶板边帮三大关键环节,露天矿山的高陡边坡和违规爆破。凡上述环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县区安监局要一律下达整改指令,到期不整改的,一律停产整顿或提请政府予以关闭。整改指令应于6月底前下达完毕,提请政府关闭的企业名单应于8月底前上报完毕。
(四)挂牌督办,重点整治。实行专项整治挂牌督办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凡在整治中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一律实行挂牌督办,隐患没有消除的,一律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政府向社会公布。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由县区安监局挂牌督办。
(五)加强协调,强化执法。各地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机制,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用法治手段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工作。
(六)舆论监督,信息反馈。各县区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市安监局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的县区予以通报。各县区安监局要认真总结本县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向市安监局推荐典型经验和做法。
整治方案 篇5
为着力整治和消除老区、老街、老民宅(以下简称“三老”场所)的火灾隐患,坚决遏制(居)民住宅火灾多发态势,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以及市、县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平安魏塘”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供电指导、社区推动、业主整改”的原则,综合整治和消除“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火灾隐患,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的重点范围:建筑结构简陋、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设施差、电气线路老化、防火安全条件薄弱的老区、老街和老民宅。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室内电气线路是否穿管敷设,是否存在乱接乱拉;配电箱、电表是否带病工作,是否存在用铜线等代替熔断丝现象;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电气设备是否超载超容工作;电气设备是否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是否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材料遮档;使用的电气设备、元件、材料是否合格。
三、整治方法和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依法治理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分排查摸底、集中治理、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4月20日前)。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结合本区域实际,研究制订综合整治具体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三老”场所消防安全隐患的危害向社会发布,取得人民群众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街道统一制作1-2套通俗易懂的消防防火、逃生、灭火常识展板,在“三老”场所巡回展示,每个季度展示2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天。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派出所、安监站、村居委会、社区干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三老”场所开展普查登记,逐家逐户填写《“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摸底情况登记表》(附件1),切实摸清底数、掌握基本情况,建立综合整治名册,并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督促业主自查自改。排查结束后,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及时梳理分析本地“三老”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并于4月20日前将《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登记表》(附件2)、《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县“老区、老街、老民宅”综合整治花名册》(附件4)报街道安监办。
第二阶段: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4月21日-6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边查边改”的方针,研究制订针对性的整改方式、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区域整治工作责任人,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对电气线路老化、电线私拉乱接的老民宅,要督促业主限期自行整改;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的老区、老街,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由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限期加以解决。对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条件的,逾期未整改安全隐患的,列入危房停止居住。集中治理完毕后填写《县“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成效统计表》(附件5)于6月5日前报到街道安监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13日-6月30日)。在综合整治期间,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6月下旬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四、责任分工
(一)村(社区):一是负责本辖区“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二是负责老区、老街市政消防供水管网的改造,增设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三是组织村(社区)委员会对本区域“三老”场所开展普查,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家庭老化电气线路的自费改造。四是督促每个村、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配足配齐灭火器材,保证扑救初起火灾的`需要。五是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十户联防”等各项火灾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定期逃生演练。
(二)街道宣传办:加大消防宣传力度,通过广播、魏塘报等媒体,定期播放消防逃生技能、正确使用液化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等公益广告,提升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派出所:一是协助开展好本地的排查整治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宣传工作和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指导。二是负责定期对辖区居民住宅物业企业、居(村)民委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四)安监办:负责检查在“三老”场所内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情况,检查消除“三老”场所周围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隐患。
(五)供电所:一是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成立技术服务指导队,确保每个普查工作组都配备一名电工,配合做好老旧小区用户室内用电安全隐患检查并提出整改指导意见。二是对“三老”场所外部供电线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并按技术标准投入资金做好线路改造工作。三是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宣传,配合有关部门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相关场所采取强制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成立由街道主任陈建平任组长,分管领导钱杰任副组长,街道宣传办、派出所、安监办、供电所、各村(社区)分管消防工作领导为成员的“三老”场所消防安全和电气线路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由郁国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消防专业指导和工作督导。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指定负责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综合整治各项具体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综合整治工作的合力。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三老”场所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及时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树立典型;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履行工作职责、弄虚作假或整治工作走过场,造成“三老”场所火灾亡人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此次排查整治作为一种宣传手段,通过播放广播、观看消防安全宣传片、发放安全生产专刊、定制《消防手机报》和开展消防宣传车进社区、进农村等方式,大力宣传做好“三老”场所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防火安全、逃生自救等消防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及时向社会通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治工作开展做得好的单位要予以表扬,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曝光。各地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形式,采取有奖举报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三)确保工作落实。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领导干部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指导等方式,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堵塞工作漏洞,推进工作开展。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时上报工作动态。
整治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任务
开展针对性的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健全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措施,完善水上交通各项安全配套机制,确保我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重点针对我镇非运输船舶的营运、渡口安全建设、公路渡运安全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整治措施,排除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联动,实现水上交通安全的全覆盖。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综治办、安监站、派出所、司法所、镇联校、卫生院及各涉水行政自然村为成员单位的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落实全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和收集、汇总、通报、上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工作重点及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我镇的营运渡口,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和巡航检查制度;将客渡船燃油补贴与渡运安全挂钩。
(二)加强对渡口的安全日常管理。对我镇的四个渡口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渡口道路硬化,渡口的安全注意事项、渡口守则、“六包一”安全管理责任牌完好。检查停航封渡水位线设置是否完好,签单发航制度是否完善。
(三)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治理。对我镇的.非运输船舶实施常态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检验发证、标明用途、编号;组织非运输船舶操作人员实施培训,核发证件;对安全条件不达标且无修理价值的船舶有同意进行拆卸。
针对三无船舶非法参与运营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船员证书、证件的营运船只予以扣留、处罚,对无证驾驶船舶操作人员予以拘留,对非法载客(货)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7月4日—20xx年7月10日)
综合整治工作小组结合本镇实际,进行宣传动员,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及时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在人员集中场所、渡口码头、涉水路段悬挂横幅5条以上、各村必须张贴标语20条以上、在各渡口码头设立宣传栏,并有必要启用宣传车辆进行巡回宣传。
组建开展水上安全整治工作的专门队伍对本镇整治工作开展摸底调查,对所有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进行调查并登记造册,对屡禁不止、隐患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焦点和难点问题要重点排查。对路面硬化、停航封渡水位线、标志标牌、“六包一”责任人员及电话等情况进行摸底。
组织船管员、签单员、非运输船舶管理人员、公路渡口管理人员参加由县交通局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据县海事处制定的乡镇非运输船舶检验技术指南,对我镇非运输船舶进行业务指导。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1日—20xx年8月20日)
1、集中整治。依法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对影响水上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开展渡口渡船、码头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排查问题,完善渡口码头道路、标志标牌建设;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处理,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要申请销号,对仍需整治的,要安排资金,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到位。
开展船舶超载特别是运砂船超载专项整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队伍必须严格执法,从严打击船舶超载行为;督促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按职责权限,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船舶超载行为。
二是开展非运输船舶的专项整治。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对非运输船舶及操作人员进行检验、培训,对合格船只进行检验核发证书证件,不合格船舶一律取缔拆解。
三是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村上个人。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各行政村一级主要负责人与船主一体的安全责任制;建立船舶安全管理月例会制度,落实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制订签单发航工作程序和签单员考核办法。水上安全综治整治小组要督促有关学校加强水上交通安全教育。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8月20日—10月底)
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在9月9日前,对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0日前上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并将巩固水上安全整治的各项成果,实现水上安全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迎接县水上安全整治领导小组的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引导。镇安监站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此次整治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认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查处典型的违法案件。同时,督促各水运企业(单位、船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监管,防止发生事故。
(三)强化督促检查。镇综合整治队伍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有关村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督办,确保工作效果。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该项整治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并于20xx年7月10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姓名、手机等信息报送镇水上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7
各工作片、各行政村、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环境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五水共治”各项工作,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生活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总体目标
针对全镇城乡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着眼治理“脏、乱、差”现象,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大力开展农村环境、公路沿线环境、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使我镇城乡环境面貌有明显质的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镇成立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镇长)
副组长:(分管领导)
成 员:班子成员
三、主要任务
(一)村居环境整治
农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集中解决农村的脏、乱、差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整治任务:一是清理建筑生活垃圾,日常保洁和垃圾清运管理到位,确保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无暴露垃圾;二是清理乱堆放的建筑垃圾及土堆、柴堆等房前屋后的杂物;三是整治牛皮癣等乱涂乱画现象。摘除乱悬乱挂的横幅,清理墙壁上、电杆上等处的牛皮癣;四是结合“五水共治”行动,做好雨污分流,完善排水设施,做好沟渠、门口塘清淤及保洁工作,解决污水乱排放问题;五是做好农村绿化养护工作,严禁毁绿种菜,乱堆杂物的行为,定期进行修剪、除草;六是抓好公共设施及环卫设施维护工作,保障各类设施齐全整洁。
(二)公路边及河道边环境整治
一是全面清除河道沿线垃圾和堆积物、搭建物和构筑物及其他障碍物;二是全面清理打捞河面的水草、漂浮物、生活垃圾;三是清除道路两侧堆放的.垃圾、杂草、杂物及污染物,做好日常保洁;四是搞好道路绿化美化工作,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五是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六是对主要道路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内的破旧墙体、建筑物、进行粉刷美化,清除堆积物、废品收购点。
(三)镇区环境整治
镇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照小城市培育要求提高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度,一是严厉查处乱倒垃圾及乱扔废弃物行为,清理主次干道、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清除牛皮癣;二是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做好门前卫生、立面整洁、市容秩序工作;三是做好企业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对厂区内的生产、生活垃圾,杂草、杂物等进行清除;四是整治占道经营,取缔重点地段、重点时间段的无证流动摊点;五是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机动车违法停车、不按规定停车,自行车、三轮车、电瓶车乱停放。
四、实施步骤
本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集中行动从X月XX日开始到X月XX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X—X月XX日)
主要任务是召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层层宣传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排定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迅速组织实施。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第一周集中开展村居内部环境整治,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第二周集中开展主要道路及河道水域环境整治,主要是指高速公路、辖区省县道、乡村道路和所有河流沟渠沿线两侧500米可视范围区域;第三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做好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维护工作,修复翻新破损设施,完善农村雨污排水设施,清理污水沟、臭水塘;第四周完成公路边、河道边、村口及周边乱搭乱建构筑物(废品收购点、生产养殖棚、大型堆积物等)拆除清理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X月XX日—X月XX日)
镇组成环境整治考核验收组,按照逐个村居、逐条道路、逐条河道、逐个区块过的形式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各单位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
(四)总结提升阶段(至年底)
对环境综合整治中所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梳理,分析问题原因症结,建立城乡环境综合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切实防止问题反弹、重复出现。对环境综合整治短时间未能完成的项目,下一步要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双清”行动,创建美丽乡村、卫生村、生态村和无违章村等活动,倒排工作计划,做到强力推进,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民发动。各单位和全体干部工作员要统一思想,把此次环境综合整治和五水共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层层宣传发动,工作片发动到各村和社区,单位要发动到干部职工,村要发动到户,采取义务劳动、志愿者活动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迅速投入到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中去。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全体干部工作员要深入一线落实环境整治工作,以村居为单位,联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为本辖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安排环境综合整治的具体工作,进一步细化整治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
3、全面督查,狠抓落实。镇组成暗访组、督查组和考核验收组对全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分阶段开展交叉督查和全天候暗访曝光,并组织考核通报。对环境整治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督查考核办法》实施问责,确保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附:《环境综合整治督查考核办法》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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