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评选方案8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评选方案 篇1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评选方案 篇2
各镇、街道团(工)委,开发区团委,全区各中小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推进少年儿童思想道德建设,通过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少年儿童道德先进典型,让全区少年儿童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用美德力量托举少年梦、中国梦,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道德风尚,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区广大青少年中开展首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8月30日至20xx年10月10日
二、评选机构
“**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广播电视局共同主办。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组委会办公室将聘请优秀少先队工作者、少先队辅导员、教育专家、新闻单位代表及相关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在组委会指导下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
三、奖项设立
表彰首届“**美德少年标兵”10名,表彰“**美德少年”40名。
四、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家庭美德、学生道德、社会公德,品德优良,事迹突出,在引领少年儿童文明风中尚发挥较大影响。
具体标准为:
1.助人为乐——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在学习和生活上长期坚持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经常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弱病残者及其他困难群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排忧解难。
2.自强自立——坚持艰苦朴素、勤劳节俭的好作风,积极参加各种力所能及的劳动;在逆境中保持乐观开朗,以积极的人生态度迎接困难和挑战;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努力向上。
3.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即使遇到困难,仍能坚持信守承诺;言行一致,对事负责;经得起诱惑,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4.尽责奉献——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自觉维护教室、校园环境;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热心参与班级和学校工作,主动为老师分忧,为同学服务;积极肯干,默默奉献,赢得师生广泛好评。
5.尊老爱亲——感恩父母,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亲人;在亲人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尽心尽责。
五、参加范围
年龄6至14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xx年10月13日)的中小学生,具有以上五个方面中某一方面的.突出美德事迹,能够带动和辐射他人的优秀少年均可参加评选。
六、评选步骤
(一)学校推荐
区组委会按照130名候选人名额分配至各学校,完成“美德少年”推荐、确认工作。各中小学根据评选活动要求,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广泛开展学习美德标准、寻找推选“美德少年”活动,经全体学生民主投票,推出本班人选,上报学校。各中小学校认真审核和讨论研究,确定初选名单,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2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确定人选。9月15日前,各中小学校将推荐人选及材料报团区委。
(二)初步筛选
9月16日前,组委会组织评审委员会从130名候选人员中初步筛选出100名参加网络投票。
(三)网络投票
9月20日至24日,将100名候选人事迹材料上载至**新闻网,并组织全区投票,网上投票结果占最终成绩的30%。
(四)确定“**美德少年”名单
9月24日—25日,经评审委员会再此审定,确定1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标兵”,40名学生为“**美德少年”。
七、表彰奖励
为保证评选的公平、公正,各学校务必根据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测评审核、张榜公示等方式进行评选推荐。活动组委会将按照网络投票情况,经评审委员会再次审核,评选出10名“**美德少年标兵”,在首届“**美德少年”表彰会上进行公开表彰。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评选表彰美德少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视讯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弘扬雷锋精神、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的延伸,是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学校要把开展“美德少年”评选表彰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把组织评选表彰的过程变成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
要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齐心心协力、密切配合,要按照评选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评选方案,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
评选方案 篇3
为深入推进全院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开展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我最喜爱的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宁大学子”,深化内涵,新增评选“最美道德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我最喜爱的教师”,包括“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xx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4.学院通过学生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等评选出机械学院“我最喜爱的教师”1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名,青年教师2名。最终推荐至学校“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4.学院根据学生班级投票、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4.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服务之星”(团队)1名(个)。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学院根据教职工自荐、教工党支部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道德之星”(团队)1名(个)。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6.根据学生自荐、师生推荐、组织推荐情况,最终推荐至学校“最美宁大学子(团队)”候选人1名(个)。
二、推荐程序
(一)4月2日-4月3日:前期准备
学院院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教授、青年教师名单;教务办负责提供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估情况。4月3日之前将符合条件的相关名单报送学院党委。
(二)4月7日-4月14日:院内评选
1.“我最喜爱的教师”(含教授和青年教师)、“最美导师”:学院团委负责学生投票推选(团委详细方案附后);教工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2.“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教工党支部负责推荐。
3.“最美宁大学子”:自荐、他荐,学工办负责推选。
推选结果于4月14日之前上报。
(三)4月15日-4月20日:学院审核
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
(四)4月21日-4月23日:材料准备
“最美系列人物”拟推荐候选人撰写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xx字,另附简版150字以内(含个人荣誉);个人荣誉限填5项;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横竖比例为2:1),大小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4月23日前一并报送。
(五)4月24日-4月26日:学院公示,上报学校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党委宣传部或党委学工部(不能同时兼报)。
(六)4月27日至5月8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七)5月11日至5月22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校报、官方微信投票推荐,各单位汇总、上交选票。
(八)5月25日至6月5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九)6月8日至6月12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xx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xx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十)9月10日,在教师节表彰座谈会上进行表彰。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联系人:孟莹莹,888301、665875
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
评选方案 篇4
为弘扬高尚师德,凸现高尚师德的导向性和示范性,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铜陵市文明委关于师德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我校“师德标兵”评选办法。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范围
1、评选名额:2—3名;
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格高尚,廉洁从教,堪为师生的表率;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或科研方面做出贡献。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三、组织领导
组长:梅杰
副组长:沈志福、杨莉
组员:刘再兵、章龙宏、江秀芳、陈晓雅、谢贵武、祝俊、吴龙凤、洪莉莉、吴晓燕、唐阿抒、袁安民、赵继玲。
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再兵,具体负责“师德标兵”评选方法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总结。
四、评选程序
1、推选阶段(每年11-12月份)
各教研组初评及推荐申报1人,并准备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每位候选人要求有5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和80字的事迹概要,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
2、评选阶段(每年12月)
由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评选产生候选人,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第二年元月)
在每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表彰及奖励
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
3、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4、将其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网站、宣传栏上刊载。
评选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文明礼仪意识,倡导校园文明礼仪行为,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树立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形成人人争做文明中学生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校将加强对班级的管理,定期开展“最美班级”评选活动。
二、评比要求:
1、教室走廊墙壁上不能有脚印和乱涂乱画痕迹 。
2、教室里的窗台、玻璃要保持干净。
3、教室地面及走廊、楼梯要保持干净,无脏水。
4、教室内的开水瓶、矿泉水桶、卫生工具要摆放整齐。
5、教室内无杂物,桌椅排列要整齐。
6、教室内墙壁上不要乱贴乱挂。
7、学生的'仪容仪表要符合校规,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烫发、不染发,不佩戴首饰,精神面貌好 。
8、学生的语言要文明,多使用礼貌用语,不说粗话脏话。
9、学生行为举止要文明,下课期间,不大声喧哗、不疯打,上下楼梯不冲撞。
10、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不打架。
11、遵守午休纪律,不随意进出教室上厕所,保持校园安静。
12、遵守寝室纪律,晚寝不吵闹。
13、认真打扫寝室,保持寝室干净、整洁。
14、遵守食堂纪律,排队打饭时,不插队。
15、注意食堂卫生,始终保持本班餐桌干净,地面整洁。
16、校园内不随手扔垃圾,不向教室、寝室窗外抛杂物。
17、不准带零食进入教室、寝室。
18、不吸烟,不带手机进校园。
19、不私自外出,不准进网吧。
20、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不做小动作,不睡觉。
21、尊敬师长,见到老师要问好。
三、友情提示:
1、评比时间:本期第十三周,即20xx年11月23日至28日。
2、评比小组:
组长:刘国平
成员:全体行政成员,值班教师、值日学生。
3、评比方式:在评比期间,每天均由值班教师、值日学生、政教处人员,以百分制、倒扣分的形式,对各班情况进行量化。一周结束,将各班每天所得分进行累计,即为最终得分。
4、检查时段:随时。
5、评比结果:其结果将作为班级常规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评比结果将以通报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对各年级前2名的班级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后3名的班级提出警示。
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范围:学校8个行政处室,3个年级部。
名额:“红旗处室”2个,“红旗年级”1个。
二、评选计分方法
(一)得分组成
评选计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分别是“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得分、职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得分和20xx年上下两个学期目标管理考核得分。具体折算办法如下:
1、依据《行政人员对处室年级评价表》的得分折合成20%计入考核总分;
2、依据20xx年学校第九届五次教代会民意测评满意率排序,排第一位(含并列)计满分100分,第二位(含并列)计99分,以后各位次依次递减1分,折合成25%计入考核总分;
3、依据20xx年度上下两个学期处室年级目标管理考核总分,折合成40%计入考核总分。
4、校长办公会权值占15%,计入考核总分。
(二)计分办法
依据得分高低,分“处室系列”和“年级系列”分别排序,得出名次。
(三)结果运用
1、对排名第一、二名的处室,授予“红旗处室”荣誉称号;对排名第一名的年级,授予“红旗年级”荣誉称号;
2、对获得“红旗处室”和“红旗年级”荣誉称号的`单位,各奖励20xx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评选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深化关爱生命,文明出行“6+1”安全教育活动,牵手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提升交通安全文明素养,根据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师生中组织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教育日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为主题,讲述个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道路交通管理和教育等认识、经历、感受。作品应有本人自己创作、撰写,题目自拟。要求选材新颖、内容健康,能充分表达真情实感,力求体现地方特色和学校安全教育成果。
二、参加对象
凡积极响应关爱生命,文明出行“6+1”活动的师生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三、征文要求
1、参评征文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材料充实;突出实践性,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2、学生征文篇幅在1000-1500字以内;教师征文篇幅在1500-3000字以内,提交文章一式两份。
3、参评文章的正文字体采用4号仿宋字,标题字体采用2号中宋体字,左侧装订,征文作者姓名、学校全称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见附件1),文稿中不得出现学校和姓名。
4、严禁抄袭,要求原创,一经查属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县通报。
四、评奖及奖项设置
1、县教育局邀请有关专家组进行评选,教师作品每篇收评审费20元,学生作品免评审费。
2、设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单项奖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1、各年级处室要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力求实效。
2、各年级主任要组织全体师生结合工作和学习实践,积极撰写安全教育征文,各年级、各班在自评的基础上择优上报,教师征文每个年级不少于10篇,学生作品每个年级不超过10篇。
请各年级负责人务必在4月13日前将参评文章一式两份报学校安保处。电子汇总表及作品(师生分开)发送至zz。
附件1:学校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封面
附件2:学校校园安全教育征文评选汇总表
xx
20xx年4月2日
评选方案 篇8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及学校的其它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使学生提高认识、加强修养、完善自我,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之内化为学生的优良品质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特制定 “优秀学生”评选标准及办法。
一、评选标准
1、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班评细则》,给其他同学起好榜样作用。
2、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考试、考查学期成绩优秀。
3、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努力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乐于助人;长期坚持做好事。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劳动,自觉抵制精神污染。
5、在校有个性、会学习、知荣耻;在家有孝行、会自理、担责任;在社会有教养、会共处、守公德。
二、评选办法
以校为单位评选。全校每学期评出15名优秀学生(不分年级)。
三、评选程序
1、班级初评:班任根据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提供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不限人数)
2、学校复评:在班级初评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值周教师的记载情况综合评定。取前十五名。
注:出现骂人、打架现象、有重大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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