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12-22 17:09:34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整治方案[汇总7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整治方案[汇总7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彻底整治我镇集镇“脏、乱、差”现象,推进我镇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加快杨村中心镇建设步伐,现结合我镇镇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xx年6月19日—20xx年7月19日。

  二、工作目标

  1、卫生清洁。集镇范围内街道、公共场所、巷道卫生保持清洁,横黄线的105国道至大广高速出口路段两侧卫生清洁,同时,杜绝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等占用堆放。

  2、摆放有序。划置临时停车位后,集镇范围内的车辆一律停放在停车位之内,否则,由交警部门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达到集镇商户的商品摆放在店面之内,逢圩日的摊点摆放在街道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3、店招统一。由政府出资一部分,统一制作隆久街两侧店面的店招,统一悬挂放置,并将原来凌乱的店招拆除,做到店招统一、美观。

  4、街道整齐。全部拆除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搭建的临时性建筑、雨棚、工棚等,实施好隆久街人行道建设,做到街道整齐划一。

  三、工作内容

  结合杨村实际,以打造卫生、整洁、有序、秀美的.集镇环境为重点,着力实施“四项整治”,做到“三个提升”,推进杨村集镇功能和品位的提升。(详细工作安排见附件)

  (一)抓好四项整治

  1、整治乱停乱放

  整合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部门的力量,在集镇主要路段、街道划分停车位,要求集镇车辆停放在停车位之内;要求集镇商户将商品堆放在店面之内;圩日摊点摆放在划置的标准线之内。

  2、整治卫生清洁

  针对集镇商户、住户垃圾乱扔、乱倒的卫生乱象,以“一河(杨村河)两岸”、“一路(横黄公路)两旁”为重点,配足、配齐垃圾处理硬件设施,重点整治河边、路边、街边“脏、乱、差”现象,要求集镇范围每日两次清扫,横黄线沿线每日一次清扫,确保卫生清洁。

  3、整治乱搭乱建

  将集镇范围内公共场所、街道等地方搭建的临时建筑、工棚、雨棚等建筑进行清理拆除,达到街道整齐划一、美观大方的效果。

  4、整治店招门牌

  由镇政府出资一部分,对隆久街两边的店招进行统一制作,统一风格,统一悬挂位置,并将原来风格不一的店招进行拆除。同时,在隆久街两侧各建设宽2.6米的人行道。

  (二)实施三项提升

  1、提升配套功能

  (1)清理杨村桥副桥停放的建筑材料、车辆,维修副桥护栏,确保行人安全。

  (2)在隆久街、商贸二街安装太阳能路灯,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5)在圩镇添置垃圾桶,方便群众生活垃圾的处理。

  2、提升管理水平

  (1)增加集镇卫生保洁员4人,建立健全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考核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城管队伍、环卫队伍的指导,提升城管、环卫队伍的服务水平。

  (2)明确工作职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成立七个工作组,各工作组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杨村派出所在集镇整治中要与各工作组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阻碍、干扰、破坏集中整治活动的人和事,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武当交警中队负责指导和规划集镇车辆停放,对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的车辆要根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杨村工商分局负责协助治理杨村集贸市场的摊位摆放;城管队做好整治乱搭乱建和圩日摊位摆放,镇环卫所负责集镇内所有垃圾的清理,确保干净、整洁。太平居委会负责调解矛盾和做好稳定工作。

  (3)加强督促检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到一周一督促,半月一调度评比。

  3、 提升居民素质

  (1)加强宣传力度,镇集镇提升工作组统一制作14条横幅,各工作组负责各自范围内的横幅悬挂,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引导居民积极参与集镇整治工作去。

  (2)健全管理机制,与集镇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强化居民自觉遵守集镇管理制度,掀起集镇整治工作的高潮。

  四、工作步骤

  6月19日至6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工作组分别下到各自整治区域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张贴标语和悬挂横幅,发放《致集镇居民的一封信》和签订《门前三包责任状》,做到老少皆知,人人知晓。期间,集镇提升工作组要会同工商、城管在商贸一街和商贸二街划置好圩日摊点摆放标准线。会同交警部门在隆久街划置好临时停车位。

  6月26日-7月17日为分组整治和集中整治阶段,各工作组根据分解工作任务,狠抓落实,攻坚克难,确保整治到位。

  7月18日至7月19日为总结评比阶段,镇党委、政府将对本次整治活动考核评比,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工作组限期整治到位,对工作表现突出,整治效果明显的工作组进行奖励。

  五、成立机构

  为更好开展集镇整治、管理工作,成立杨村镇集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集中整治调度和督促检查。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整治方案 篇3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三、部门职责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五、整治进程及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消毒餐饮具的卫生安全监管,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卫生部《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管理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消毒餐饮具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县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数量、持证情况、卫生状况及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索证、验货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具卫生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消毒餐饮具摆上餐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任务要求

  1、摸清底子。由卫生部门与工商部门负责,摸清汇总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有效期等信息。

  2、搞好现场检查。对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全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生产用水、设备情况、使用的消毒剂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等,填写《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现场监督检查表》。对生产现场条件符合《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要求的,要从现场采封三批产品,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14934-1994),做洗消剂烷基(苯)磺酸钠残留量及大肠菌群检测。

  对餐饮业经营单位使用消毒餐饮具的进行索证管理及餐饮具卫生安全状况(包括消毒餐饮具包装标签)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行重点检查。

  三、工作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10日)。要求摸清底子,制定监督检查方案。

  2、专项整治阶段(3月11日——25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消毒餐饮具及重点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各司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要对辖区内所有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核查,严厉打击取缔无证经营行为。

  3、总结验收阶段(3月26日——3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标本兼治。要不断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落实责任;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监管失位、越位现象发生,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现违规行为不依法处理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力时机,广泛宣传餐饮具卫生安全知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和餐饮业经营单位的卫生消毒知识宣传培训,加强对广大就餐者的卫生安全知识宣传,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整治方案 篇5

  根据镇圩镇管理工作实际,现就圩镇环境秩序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针对当前圩镇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泛滥,影响镇容镇貌及广大人民群众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实际,组织力量对圩镇环境秩序工作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达到规范圩镇管理秩序,维护大众利益的目标。

  二、整治内容

  1、圩镇各门店经营户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人行道、街道摆放货物、广告牌等现象。

  2、车辆占用通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未在人行道上有序停放的。

  3、各街道、通道、门店随意堆放石头、水泥墩、杂物等人为路障的,私自占用街道、压覆水沟浇筑斜坡的'。

  4、圩镇范围内未进行规划建设审批,未批先建,影响道路通行或安全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的。

  5、门店在街道和卡楼外搭建临时建筑物、铁皮棚,悬挂尼龙薄膜、棚布等影响市容的。

  6、圩镇老街、农民街逢圩日未按要求设立临时摊点有序摆卖的;固定安装遮阳伞,影响市容市貌的。各临时摊板、货物等物品在非圩日和夜间未自行撤除的。

  7、圩镇范围内户外广告、横幅标语、彩虹门、彩旗等宣传用品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统一规划设置的。

  8、圩镇范围内“门前三包”制度(即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绿化美化)责任未落实的。

  9、各门店垃圾未实行装袋并放置于店内或门口,随意倾倒、丢弃、散放的;临时摊挡产生的垃圾未自行收集、装袋,随意散落在地的。

  三、时间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7月初—7月中下旬)。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和整改通知等方式,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底—9月底)。1、结合实际,选准突破口,组织力量对相关问题进行强力整治。2、理顺圩镇管理体制,分别授权给予圩镇居委会、高桥社区居委会对两个圩镇的管理职能。3、加强城管队伍建设,选准配齐人员。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9月底之后)。1、结合村(居)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两个居委会的干部队伍,强化圩镇管理知识培训。2、进一步建立健全圩镇管理相关工作制度。3、根据整治情况开展不定期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圩镇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圩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二)强化时间保障。

  各单位抽调参加圩镇整治工作的干部职工,应根据领导小组工作需要,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工作安排,在干部力量和时间上予以保证。参加集中行动应着制服。

  (三)落实经费保障。

  1、镇政府对圩镇整治工作的机械费、器材费、人工费等开支予以保障。

  2、对参与圩镇整治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考勤情况给予必要的误工、误餐和野外作业补贴。

整治方案 篇6

  根据县委县政府对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工作任务的统一安排,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研究决定,就目前违法违章建设现状,积极开展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拆除或整治工作,重在违章搭建的拆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专项机构

  成立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书记担任,副组长为镇长、副书记、分管领导副书记。

  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城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解同志担任,刘担任副主任。

  二、整治区域及整治时间

  对全镇域范围内采取三区域划分方式进行分别整治。金堂大道沿线、又新连接线沿线、又新场镇建成区、永乐柏山旅游环线、背街小巷、危房范围内分为督查整治区域,违章搭建物必须进行限期拆除或进行合法整治,要求必须在8月中完成;永乐场镇、金乐路沿线、镇域节点、美丽新村建设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整治期限为12月底;村组道路、镇域其它区域划分为第三类,为长久整治区域,整治时间为20xx年4月—20xx年4月。

  三、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构)筑物;省道、县道及乡村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建(构)筑物;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的圈舍、棚区等(违章搭建重点为蓝色彩钢棚)。

  (二)整治标准:屋顶违章搭建的彩钢棚、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搭建的.建(构)筑物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占用公共空间及公共绿地违章建(构)筑物拆除后,由违建户自行按原规划进行恢复;农村居民房屋确权颁证后违法占用集体土地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国有土地上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一律进行整改或拆除;房前屋后的乱搭乱建区拆除后进行恢复。实施方案宣布后,新增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四、整治责任分工

  又新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指挥全镇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另设宣传小组,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宣传工作。

  国土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城建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城管负责违章搭建的查处,群工办负责违章建设的法律解释及咨询。

  村社区负责违章违法建设的制止及举报,并协助城建办对违章违法建设构建物进行全面拆除。

  各村组组长负责清查本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章违法建设,并实事求是的进行上报;负责遏制违章违法建设的修建。

  五、整治措施

  全镇采取分片分区,由各村村委及驻村领导和负责人具体落实。全镇共13个村及社区、6个重要点位成片区。共19个片区,并逐一落实到各片区村委,安排驻村小组进行及时督查,每个片区安排具体落实时限。在时限要求内采取每周一例会,及时汇报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整治时限内要求各片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六、整治奖惩措施

  1、对违建户一经发现拆除后,再次修建的,给予违建户及施工方一定的罚款。并吊销施工工匠的施工资格,三年内不能在又新范围内进行修建任何工程,当地农电员给违建户配电的建议由江源电力公司取消其电工资格。

  2、对村组未能及时整治及上报违建情况的,给予该组组长停发半年工资、该村村委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除半年工作绩效的惩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对镇违法违章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整治不力的情况,取消当年评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采取对各村(社区)进行“一季度一考核制度”,对当季度各村(社区)对违章违法建设的拆除或整治工作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一季度村委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七、本实施方案自宣布之日起生效。

整治方案 篇7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依据上级领导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针对“双创”工作承担的职能任务和自身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快我局创建步伐,通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城区河流沿线环境卫生和局系统办公环境卫生,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月*日--*月*日)。

  根据***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明确整治内容,突出工作重点,制定下发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使这项活动人人皆知、人人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着力解决水利局在承担专项任务方面中环境卫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彻底改善环境卫生面貌。

  (三)巩固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环境卫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河流沿线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的污染整治及渭河河道管理,不断健全内部巡查制度,任务落实到组,责任到人,采取日常巡查与双休日抽查、局“双创”办督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采取得力措施,拆除渭河城区段沿岸乱搭乱建的建筑物,清运垃圾,及时清理河道和水面积存的垃圾杂物,平整城区段裸露河床。

  3、逐河道、逐河段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依法取缔非法砂场,回填砂坑,恢复河道原貌;打捞渭河城区段水面漂浮物。

  4、加强河道管理与执法力度,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倒垃圾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彻底解决渭河城区段南岸村二组“世纪垃圾”问题。

  (二)加强农村供改水工作。

  抓好农村人畜饮水、防氟改水和解决0--5公里13个自然村的饮水问题,对人畜用水进行检测处理,达到饮用水安全标准,使我市改水范围内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以上、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办公环境卫生的整治任务。

  1、每半个月利用半天时间对办公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清扫保洁精细化,不断提高办公环境卫生质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要求,不断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的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有一个整洁、清爽的办公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这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取得显著成效,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精心组织,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把整治活动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领导要亲自抓,一线指挥,指导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真正做到统筹有力、推动有方、协调有序、整治有效,确保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留任何卫生死角,促使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开展,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及时限要求,认真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真正把环境卫生整治作为本单位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性卫生管理和经常性卫生维护,形成长效、规范的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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