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合集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家》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读后感1
自己一直以为深受,传统教育的影响,比如:棍棒教育等,但是,随着自己越来越多的读书,越来越多的思考,已经不太认同所谓传统的教育方式了,但是,自己在具体的执行上,有时候还是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这是自己一直以来做的不太好的地方。
看完这本书之后,自己觉得一定要改,而且,要有行动地改变。这本书给我带来的思考有如下几点:
第一,婴幼儿时间的教育。这个时期的孩子由于太小了,也谈不上所谓的教育,更多的是陪伴,但是,陪伴也不仅仅只是每天陪在孩子身边就行了。中国的一大特点就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留在老家,由爷爷奶奶带,这是广大中国农村的特色。
城市里的工薪人员,可能要好点,至少下班回家能陪陪孩子。所以,对于农村的父母,首先,要解决的是如何能陪伴孩子成长,书中强调,特别是孩子在3岁内,一定要有妈妈的全程陪伴成长。
光是陪伴还不行,还要能做到足够好的妈妈与原始母爱贯注,妈妈能非常敏感,能与孩子建立起一种类似于“心灵感应”的'交流。这样就会让孩子在陪伴的过程中,慢慢形成自己的人格,非常有益于孩子心理健康的成长。
对于这一点,我相信很多城市中的工薪阶层,应该比农村的父母们,也好不到哪里去吧。陪伴孩子的成长,可不仅仅就是一直在孩子身边,而是要“用心”去陪伴。对于这点,我个人的思考是:高质量的陪伴。就是那怕我是一个月,两个月和孩子的分离,但是,每次和孩子在一起的几天,都是用心在和孩子交流,也要比只是人在而心不在孩子身边的要好,当然,这仅仅只是我个人的思考。
第二,青春期的教育。当孩子们进入青春期后,都会出现一些叛逆,而这些叛逆,正是从小父母教育的问题导致的,父母从小对孩子的控制欲越强,孩子青春期的叛逆越强烈。
所以,从小就要学会,主动让孩子发挥,要引导孩子自主选择,独立思考,给予孩子充分的自主权,而不是一味地去按着父母的意愿安排孩子做选择,还美其名曰:都是为了孩子好。
青春期,要以引导、沟通、聊天为主,做孩子的朋友,充分尊重孩子的私人空间,这点对于中国家长来说,就是权威的挑战,所以,真正要改变的是中国家长父母,而不是孩子。
第三,成年之后,应该尽早让其与自己分离,不要把孩子用爱的名义,拴在自己的身边,这样即害了孩子,又害了自己。网络上被网友们吐槽的巨婴是如何产生的,就是以上三步都没有做好,一步一步地,父母把自己的孩子养成了巨婴。
对于孩子,整部书,首先,以高质量的妈爱陪伴为主,其次,当孩子慢慢长大之后,就要学会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只有当孩子形成了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后,很多的决定、选择,才不需要父母帮其完成,这样孩子自然而然地就“独立成人”了。
书中也有了对于夫妻关系的描述,但是,主要还是以家庭教育中的孩子为主,特别是母亲这一角色对孩子成长的至关重要性,所以,这也导致了看完这本书的女性朋友们,都觉得太不公平了,感受养孩子、教育孩子都是母亲的事了。在我看来,想要孩子健康的成长,父亲的角色同样重要,只不过,本书是以母亲与孩子为主线来讲述的。
《家》读后感2
这段时间,由于失眠,为了打发时间,拼命地读书,不让自己闲着。
要读书,书从何而来。我的原则是,自己喜欢的书,应该放在书架里,而那些只适合读一遍的书,则应该在书店里品读。《家》便属于前者。
《家》,是巴金二十七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描写了资产阶级大家庭高家的悲欢离合,觉新、觉民、觉慧高家三兄弟在封建礼教面前的麻木与反抗,瑞珏、梅、琴、鸣凤几个女人执着的爱情绝唱,让读者回味、深思。
读完了小说,给我的文字上的第一感觉是朴实。我们能深刻理解一个二十七岁的青年能写出近二十万的小说实属不易,而这样的年龄写出来的文字,自然少些岁月的痕迹。但是这部小说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因为它深刻揭露了那个时代的诟病。
小说,我认为,除了精彩的情节打动人心外,最主要的是留下时代的烙印,让它成为历史的见证。
如果你是那个时代的见证人,而你又有绝妙的文字,那么你应该写下历史,让它成为永恒,而不至于让它在岁月的流里消失殆尽。
再回到《家》,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瑞珏。
梅和觉新青梅竹马,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在中国数千年的文化中再正常不过了,况且两人互生情愫,但有情人终未成眷属。因为梅的母亲和觉新的继母有了矛盾。
取而代梅的是珏,这是一个温柔美丽的女性,觉新因为珏而忘记了和梅别离的痛苦。我想,但凡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女人都能柔化男人坚硬的心吧。
珏的善良,还表现在她对待梅的态度上。因为时局不稳,梅到了高家。梅的到来,唤起了觉新沉浸在心底、本已埋藏的感情,但是珏却大度地接纳了梅,和她成了好姐妹,她甚至想退出来成全这对昔日的恋人。梅当然不应允,觉新也不可能同意妻子更不同意自己做这种有辱门风、有伤道德的事,何况他对妻子的'感情也是极深的。
如果用智慧来形容珏,我觉得太城府了,因为珏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人。“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人的天性和本能。
天性和本能好比什么,好比习惯。我不知道该怎么诠释“习惯”这个名词,我想它应该是一个人最自然的状态,在举手投足、一笑一颦中散发本真,在待人接物、处世交往里刻画印象。譬如乡下人的淳朴,城里人的精明;女人的柔和,男人的阳刚;雷厉风行,温婉秀丽等等,都是习惯给予我们的气质。珏的善良,不刻意,不做作,那是一种习惯和自然。
我的老师曾对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有哲理。他说,以有心做无心事,你会收到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结果。譬如,珏仅仅为博得别人对自己的好感而矫揉造作,我想,周遭的人大概不大会应和,相反,大家会嗤之以鼻。但,珏以她的善良赢得了大家对她的尊重、信任,而身处其中的她,却浑然不知。
所以,我常常想,人应该做一个善良的人。善良会感动自己,感动周围,感动上苍,让冥冥之中注定的事情,在上苍的庇佑下,虔诚地皈依。或许,我们需要的是心灵的宁静。
善良,并不一定带来自始至终的幸运,珏最后还是死了,不管她死于家庭纷争,还是旧思想旧制度,她在我心里是完美的。
现在读书,渐渐地摆脱了先前的陋习。因为年轻时,文中主人公们的命运能紧紧抓住我们的思想,而现在,彷佛突然之间,透过浮华,醉心于文字透露出来的最朴素的东西。我想,这应该是年龄的杰作吧。
《家》读后感3
徐露黄昏渐渐笼罩了喧嚣了一天的校园,夕阳仿佛喝醉了酒一般的把远处的天空染成一片酡红。
马路上依旧车水马龙,鸣笛阵阵,疲倦了一天的人们匆匆地奔向属于他们家的方向!家,一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旧社会大宅院里的人们所寻找并且等待的不就是一个能给他们幸福的家?然而,当它成为一个走向灭亡的坟墓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告诉他们幸福究竟在哪里?他们被压迫,然而却无声地忍受着。封建礼教的大石头紧紧地压着,直至他们喘息不过,情愿被压死,他们也未曾想要反抗。当觉新在整个高家乃至整个旧社会面前甘心做一个毫不反抗的愚氓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自然是在牺牲了自己的同时也牺牲了两个心爱女人的生命。
夹在幸福和痛苦的夹缝中的他们,在现实的面前,究竟是应该幸福着痛苦的幸福,还是痛苦着幸福的痛苦?亦或是,他们该选择幸福着幸福的痛苦,还是痛苦着痛苦的幸福?也许,在他们的眼里,身居在这囚牢般幽暗的家里并不幸福,然而比起那些真正不幸的人,他们又是何等的幸福?究竟幸福和不幸之间隔着的距离有多长?那些在幸福和不幸间垂死挣扎的大宅院里的人们,他们看到的幸福又有多远?无数的人在旧社会的舞台上重复扮演着觉新的角色,而他们的命运也就在别人的主宰中渐渐走向陨落。
可当一切渐渐地走向灭亡的时候,当一切幸福都快在还未把握之前就逐渐消失的时候,新的思想却在悄悄地萌芽。一切的外来力量都指向了这“叛逆”的新思想,而无论将遭受多大的磨难,觉民、觉慧还有琴却始终都在为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幸福在不断地奋斗着,抗争着。压迫有多重,梦就有多长。在其他人眼中无力的反抗终有一天会证明旧社会的梦魇将会在这一次次的反抗中走向覆灭。
于是,当其他人的思想在旧社会的大脚下惨遭蹂躏的`时候,另一种年轻的思想正在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而当那只大脚发现它并向它踩去时,它却毫无畏惧,拼尽全力地往上冲,最终刺破封建的大脚,长成参天大树。“他们,他的哥哥和他的两个朋友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先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当觉慧踏上了那驶向新生活的船时,回首望去,往日的一切噩梦都结束了。他将来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里,接触未知的新的一切。他的反抗终于胜利了,当其他人还在为愚蠢的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不断牺牲时,前方等着他的却是一片新的天地。日子就像滚车轮一样一天天地过去了,每个大宅院都守着它们各自的秘密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
而我呢?我时不时地在想,当愚昧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当不公正的待遇使我四处碰壁,当年轻的心在一次次否认中结冰,我是不是也能怀抱着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满腔热情,开辟出我自己的幸福的路?一阵风雪飘过,那立于昏暗的灯光下的金陵高寓,痴痴地望着远方,逐渐湮没在了风雪里……夕阳已然逝去,那光明还会远吗?
《家》读后感4
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存在着一颗小小的星球——地球。在地球上,太阳散发出来的万丈光芒照耀着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地球上每时每刻都有不同的景色毫无保留的展现出来,万紫千红的春天,鸟语花香的夏天,落英维纷的秋天和洁白无暇的冬天。而就在如此美丽的地球上生活着幸福的我们——人类。
在我们小的时候,我曾认为自己的家乡美极了。虽然没有大都市的繁华,但它有的是僻静乡村的秀丽,那时的天是瓦蓝瓦蓝的,天才艺术家也不能形容出那样清澈的蓝。水是清的,清的可以看见小鱼儿在水里欢快地游动,相互嬉戏。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一根根高大挺立的树木,好似一位位英勇的将军,捍卫着自己的祖国。每天晚上放学时,我都要和伙伴经过那一直延伸到村口的树木。高大的树木散发着清新的气味,树枝和树叶在微风的吹动下翩翩起舞,那时候的风也是温柔的。
过了几年后,人们的生活富裕了,可贪婪的人想要更加富有,于是打着“要想富,先修路”的旗号,将要修一条公路,对我们来说,修路的确是一件好事,但他们居然要伐倒那一排排英勇的战士。他们说干就干,没过几天,马路两旁的树不见了踪影,晚上放学回家时,再也没有以前那种轻松愉快的心情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不安和恐慌,我肯定:地球一定会向人类报复的。不久之后,报复来了。
由于缺少了“战士”的保卫,风沙肆无忌惮地向我们袭来,到处都是黄色一片。空气中的沙粒毫不留情地拍打在行人的脸上,风在嚎叫着,仿佛在说:“愚昧的人类,看看你们做的好事吧!你们毁了地球,我要报复你们!”沙尘暴仍在疯狂地嚎叫着。
不仅如此,水资源的污染也比较严重。现在,无论什么地方,生活污水,工厂废水的随意排放随处可见,那一条条散发着恶臭的污水沟里,躺着的是被毒害的鱼儿的.尸体。可怜啊!昔日清澈的河流,嬉戏的小鱼儿都失去了勃勃生机。由于人们的乱砍滥伐,鸟儿们的栖息地没有了。由于人们不懂得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北极冰川正在慢慢融化。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的罪证。沙尘暴的侵袭,能源的枯竭,温室效应的产生,这都是地球对人类的报复!如果人类将继续执迷不悟,那么不久将来,世界上的人类将要永久的灭亡!愚昧的人们啊!赶快从无知中清醒过来吧!现在补救还来得及。假如昔日的废水经过处理后再排放或是处理后循环使用会是什么样子呢?假如没有我们人类的乱砍滥伐树木的行为,而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来爱护花草树木,植树造林,那又会是什么样子呢?假如我们能够珍惜一点点资源,留意自己身边的小事,保护环境从一件小事做起。也就不会受到地球的惩罚了,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幸福!
地球不是某一个人的,它需要我们大家来维持,地球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地球,则是保护我们赖以以生存的惟一的家园,则是保护我们永远的栖息地!
《家》读后感5
家是什么?家是李白《静夜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中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那九曲回肠;家是《黄鹤楼》中“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缕缕秋思;家是李白《春夜洛城闻笛》中“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的夜半钟声。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亲切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就只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过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另一类则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唯命是从,最终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游行,敢于表现对现实生活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允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放弃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读书看报,了解当天的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以此来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现在,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家人一起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唯命是从,和封建社会的那一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勾心斗角,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那些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家》向我们充分展现了封建社会的家庭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家》中那封建社会中不像我们这样开放,他们不敢创新,没有民主。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人类文明在不断的进步着,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像《家》中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以为的盲目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会苦了自己,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长辈为我们日益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大部分父母事事征求我们的尊重和意见,宠爱并溺爱我们,在如此幸福的环境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回报他们,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更幸福,我们的生活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尽管现在的生活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好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6
巴金先生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是尤其值得一看的。他通过对一个家族兴衰的叙述,来反映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点儿与《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
那是一个临于破晓的时代,是一个薄近黎明的社会,传统封建与创新进步进行着抗争。正是新旧过渡的时候,这就如同画作中白向黑过渡时产生的灰,它不如黑白般显明,但却不可缺少。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高家大少爷高觉新。我认为他象征了新旧交替时代的半个牺牲品。为什么是半个呢?因为在《秋》的末尾并未说明觉新的最终命运,仅说“我请读者记住他自己的那句话‘我的上进之心并未死去’”或许他会向封建屈服,又或许他能追赶上新时代,不论如何,他的上进心是熠熠生辉的,没有让他沦为封建的阶下囚。
看到觉新的一段人生,我不禁忆起鲁迅先生对于孔乙己之“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对于觉新,我对他更多的是同情。处在那样一个特殊时期,我不知当时的人们是否会偶觉恍惚,是否会有人念及陈子昂“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之情?前方是黑暗的未知,背后是光明的深渊,有多少人克服恐惧走向前方,又有多少人向恐惧称臣,只能待于原地或坠落身后的无底渊?觉新就是在这新与旧、白与黑、生与死之间挣扎。他身为长子,就注定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去继承家业,处理人情世故。他的老一辈都已被封建制度腐朽,同辈与年轻一辈的.命运只因了那特殊的气氛环境,觉慧、觉民、琴以及淑华、报社的同志都跻身黑暗,终究走上了新路见了光明;也有梅、大少奶、鸣凤、淑贞、蕙被迫走向了看似光明,实则落后复古的路,面对的确是永远的黑暗。那是一段艰难困苦的岁月,让人想不明白,究竟过了多少个那样的日子,一个社会才有了全新的面貌?
我敬佩觉民觉慧的勇敢上进,另一方面,觉新的忍耐与生活对他的压迫更令我感怀。是我太感情用事,还不能够明辨世事吧?在很多人眼中,觉新该是改革中的怯懦者的形象,可在我心中,除开那的确有的怯懦与固执外,我对觉新还怀着同情与悲悯。我见了他的几个叔叔阿姨(文中为其阿爸阿妈)对他的恭维与为维护自己利益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见了他的作揖主义;也见了他几次在弟弟的激励下决心进步,却又被尘间繁杂拖入泥潭;还有他为了维系家族、照顾家人所受的委屈;他无数次被命运捉弄,痛失至亲后在深夜失声哽咽;他甚至连唯一的儿子海臣也失去了……世间苦难千千万,但如觉新般接二连三地遭受厄运,人们不免为之唏嘘。觉新,无数次捧起进步书籍阅览,在刚蓄集一丝力量后,却无奈被“打回原形”。在时间的长河中,总有惊涛拍浪打在觉新的天空,但正如诗人普希金所讲“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觉新的世界终将雨过天晴。最后,高家散了,各自的新生活也就此开启。选择新路的人解锁了新的社会。
觉新的泪水、那一代人的泪水都会在新社会的春天里化作汩汩溪水推动发展、孕育新生。还有那发自心底的声音“我的上进心并未死”!
《家》读后感7
这几天终于一口气把拖拖拉拉的《家》看完了。本来想把这篇写在书评里的,但想了想这篇文章基本上都是看待自我的内容,所以还是另起一篇。
看完巴金的《家》,书的主旨其实很容易懂。是对那个充满禁锢的封建社会,那个有着束缚的旧式家庭,那些个害人吃人的落后思想的批判。在那个家里,有着太多人因为这些糟粕而牺牲。在那个家里,有太多本应多彩的青春被扼杀。所以面对那个“家”,觉新、觉民、觉慧三个人表现出了不同的性格,做出了不同的行动。
那就从这三个人中,我去对照自己。将自己代入,我常常这样做。我想去看看我会是哪个。我当然会希望我是觉慧,虽称不上勇敢,但是有可以反抗的大胆。(我觉得勇敢是理想而机智的,大胆往往是匹夫之勇)之所以这么认为觉慧我想在另一篇文章去说。那我会是觉民吗,虽然不是反抗最激烈的人。是会沉迷在自我幸福之中,只有自我的幸福受到压迫时反抗的人吗。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对,而且我仔细想想就是这样我也没做到。那我想我和觉新是一点相像的,我们都是懦弱的胆小的,不敢反抗的`。区别在他虽有着新思想,却不敢反抗着封建的家庭。而我虽有着豪心壮志,却不敢反抗自我内心的懒惰。可能这听起来可笑,自我怎会不敢反抗自我。但对于我来说,我想这是真实存在的。我常常想着不能如此,却又不敢跨出一步。换句话说就是不敢跨出自己的舒适圈。今天笑有同学多日来只看过《现代汉语》这本教材书,但笑完想想是不是我连这本书也没从认真看过。这是题外话,只是来举证自己内心的懒惰。
那为什么不敢跨出吗?一是现在太舒适,懒惰的生活会让人感到麻痹的舒适。二是对新的路的恐惧,我害怕前面的辛苦磨炼让我灰头土脸,跌跌撞撞的走到最后却又是一无所有。而这些成为我懒惰的理由也是借口,归根到底还是懒惰占据了我。它就像觉新遇到的所谓封建家庭之责任,我的内心的懒惰也一直操作着我。
但觉新是受外界环境的压迫与禁锢,那是一种拥有巨大压力的环境迫力。而我呢,我面对只是内心的懒惰。所以比起觉新我还是差了一点点,如此说来我可能也不如觉新。但唯一不同的我还有想反抗的心,和不断提醒自己不能如此下去的灵魂。我想依靠这些我可以真正站起来和这些破败的东西反抗。
最后我想谈的事是有人说现代我们已经摆脱了封建社会。鲁迅的文章或是巴金这样批判封建社会的文章还有必要读吗?我的想法是要,必须要。其实特定时代下,那是在批判封建社会的禁锢。但如果脱离时代(分析文学作品肯定不能这样,这里我想说的是书带给我们的作用)其实这些书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那就是审视和反抗。审视那些破败的应该摒弃的,反抗那些束缚自己的。无论是以前的封建制度还是现在自己内心的懒惰心理。都是我们通过书去学会和反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这句话不错的。但每个人都有想活成的样子,这就一定需要你去改变,去反思,去反抗。
所以敬告自己始终反省着自己,鼓励着自己去直面自己的懒惰,号召自己去反抗那些自己已知的破败。
《家》读后感8
乖巧叛逆的柳小含,内心不羁的方冬忆,安静敏感的毛栗子,强悍霸气的张茹……在开满风车茉莉的时节,一起跨越成长的困境。
假期间,我看到了《风车开满我的家》这本书,从此便与它结下丁不解之缘。这本书讲述了以柳小含、方冬忆、毛栗子、张茹为代表的教师家庭的一系列生活琐事以及他们的学习问题、情感问题以及家庭之间的矛盾。突出了青春期孩子的烦恼。这对于同样出生在教师家庭中的我来说,他们有些烦恼也正是我所拥有的`,为了走出迷茫,解除烦恼,我继续往下读,也希望能从书中找到答案。
故事的主人公是柳小含。父母离异,母亲再婚,这一点我很同情她,庆幸的是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疼爱我的父母。她是一个初二学生,学习的压力如同五指山一样压着她。这一点和我现在的处境一样,也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的人都要面对却无法改变的现实。开始,我十分同情她,但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她遇到了一群有着同样心情的知心朋友后,我开始羡慕她了。不是疾妒哟,因为我也有一群“死党”她们为我解忧解难,给我最好的温暖。
书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片段就是,暑假期间。柳小含被爸爸安排到社会上锻炼,体验赚钱的艰辛。从而让她更能珍惜在学校的生活,好好学习,发愤苦读。在这期间,柳小含学会了交往,体会到了每天赶集市的艰辛。同时,她也打破了自己与父亲之间僵硬的关系。后来遇到了各位朋友,一起度过一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假期。她也看到了朋友们的另一面——变得安静而忧伤的毛栗子以及一改平日强悍而变得温柔的张茹。这让我真切地看到了一群孩子在自身标签下最真实的一面。这群孩子不放弃任何机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撞破牢笼,张开翅膀,朝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展翅翱翔。我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向着自己的理想与目标迈进。
这本书的结局深深地吸引着我。两个单亲家庭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毛栗子家和柳小含家)。婚礼在五位孩子的策划下举行。在孩子们的歌声中我仿佛看到了爸爸妈妈的青春岁月,看到了自己站在芦苇青青的桥上,看到了水上的睡莲正静悄悄地开着……这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家庭是爱,欢乐和笑的殿堂。谁不想拥有一个美好、幸福和快乐的家庭呢?谁又没有一个美好而又温馨的家庭呢?我想,这本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而我以及我的朋友们也像书中的她们一样有着一个温暖、幸福而又充满着爱的家。
书中有一段话:“在转变中学会适应,在困惑中实现成长,在迷茫中寻找自我,在呵护中达成和解。青涩的少年时光,散发着经久不衰的芬芳。”让在迷茫中的我不再迷茫,同时也找到了答案。让我们一起跨越成长中遇到的困境。
告别了五彩缤纷的童年,我们走进了美丽的青春。珍惜青春,珍惜身边人。这丝丝的甜,淡淡的苦,便是你我最美好的小时光。
《家》读后感9
《德伯家的苔丝》是十九世纪末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和诗人哈代的代表作。而我则是在读徐志摩的一篇散文时知晓哈代的,那篇散文叫《谒见哈代的一个下午》,在文章中饱溢着徐志摩对哈代的敬重和尊崇。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这个农村姑娘就是书名中的“苔丝”。她的命运似乎有一种宿命的色彩,好像属于那个冥冥之中的神的意志,但我能读得出来,她的悲剧是属于时代的。她有很多好的品德,比如质朴、比如善良、比如宽容,但生活在那个时代,她终究逃不掉那个时代的威力而被它吞噬。像苔丝所说“咱们住的这个世界是带着疤痕的.,在鸟儿甜蜜歌唱的地方,也会有毒蛇发出嘶嘶的声音。”
苔丝有着诚实的美丽和烂漫的天真,像那含着白雪的玫瑰。书中这样写道“地里的男工只是田地里的一个工作的男人罢了,而地里的女人却是田地的一部分。男人需要积累和成长才变得厚重和博大,女人往往是天生的。”苔丝就是这样的人,让人忍不住感动和爱怜。
当她爱上克莱时,她那样热烈而坚定,像一个朝圣者扑倒在圣像面前,我由此想起叶芝的诗句来:“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假意或者真情/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从此,在她的心中,克莱的灵魂就是圣徒的灵魂,克莱的智慧就是先知的智慧,她让爱情的光辉把自己包围起来,把那过去的苦恼全部忘却,把那些日夜纠缠她的疑虑、恐惧、羞耻全部摒弃。我觉得,在这样的时候,一个女人的灵魂才是真正的灵魂,才更具声色香味,更具无边的美。
然而,她逃不过的种种不幸接连到来:无耻的亚雷,夺取她的幸福;还有那软弱的克莱,如此辜负了苔丝的爱……现在想来,轻浮的纨绔子弟仍然到处都有,世俗的偏见也总是顽固和强大。一个女人悲痛的历史对于她自己可以是一个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别人,也许不过是一场笑话。一个社会缺少同情,缺少爱,这似乎是一件比苔丝的故事更让人痛心的不幸的事。
最后,在绝望中,她杀死了亚雷,而人间那所谓的“正义”也杀死了她。
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说“人是一个限制”,我此时也想到,时代也是一个限制,人自身的限制和时代的限制使很多不幸的事情产生出来,并一直产生下去。伟大的人当然是有的,他们甚至超越了时代,走在前方去引领,但那样的人毕竟是很少的,甚至是绝无仅有的,绝大多数的人都是裹挟在时代的激流或缓流之中,在自身的局限中曲折的前行。凭良心说,谁都希望现实的社会在理性中运作,一点毛病也没有,但这又不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能做的了主的事,它还真正需要很多很多人并且不止一代的艰苦努力。
从苔丝的悲剧,我想到,真正的爱情势必会给我们希望和力量的,会教给我们勇敢和崇高。所以,朋友,摒弃迁就、勉强和一切的不坚定吧,勇敢地去追求,去聆听,相信自己的心,相信自己的心可以不因世俗而屈服,相信自己的心会因爱的洗礼而变得更光明,更美丽!
《家》读后感10
巴金的《家》这部作品是我喜欢的作品之一,原因很简单,巴金先生通过你《家》这部作品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封建家庭走向灭亡的过程。觉新的一味妥协,觉民的相对中庸,以及觉慧的激进,充分展示了在高家这个封建家庭中各种势力的融合以及斗争。
《家》这部作品通过多高家这个封建家庭的发展过程,向我们展示了封建思想走向没落,只有接受新思想才能取得成功的社会现实。高父的守旧让原本应该学业有成的觉新弃学回家,娶并非与自己青梅竹马的不相识的李瑞珏结婚。尽管妻子属于聪明又贤惠的女子,可谁又知道觉新的结婚直接导致了与其青梅竹马的钱梅芬的婚姻不幸,也正是这个原因直接导致了钱梅芬的死。更为不幸的是,也是因为封建思想的作怪导致了觉新妻子的死亡。
觉新是高家封建思想桎梏下的牺牲品,而相对于觉新来说,觉民和觉慧算得上是比较幸运的。觉民和觉慧作为接受新思想的一代新青年,开始对这个家庭的封建思想提出反抗了,当然,反抗程度有大有小。
同样是面对逼婚,觉民选择的不再是妥协,去自己不喜欢的人为妻,而是选择宁可逃离家庭,也要与自己喜爱的人在一起,选择坚持自己与琴的爱情。作为哥哥和梅表姐爱情悲剧的见证者的他们,开始反抗,开始主动的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
觉慧的反抗精神责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见证大哥的不幸,见证二哥的反抗,同时自己也是帮助二哥反抗的“凶手”。觉慧受新思想的影响是最大的',其反抗精神最浓厚。自己与小丫鬟鸣凤的爱情因为长辈的从众作梗,硬逼着鸣凤嫁一个比自己大很多的老头为妾,导致了鸣凤的自杀。高老太爷临死之前叔叔姨太们的一番搬神弄鬼更是让觉慧对此无限反感,也更是坚定了他离家的决心。
在写觉新、觉民和觉慧这三兄弟的同时也写到了姑妈家的表妹琴以及大姨家的比觉新小的梅。琴是一个典型的具有新思想的女性,她参加了很多活动,也在思想上动员同学剪发,鼓励同学参加到革命中去。而梅却是一个相对懦弱的小女子形象,嫁入夫家仅一年,丈夫就死去,自己也是英年早逝,其中很大的缘由就是与觉新的婚事以失败告终。
不容忽视的是高家封建势力的强大,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高家封建体系,下面有各个叔父的维护,当人其中的三叔是相对开明的,三叔是有过出国留学经历的。高家这个封建体系最终以高老太爷的死而告终。
觉新、觉民、觉慧三者都有受到新思想的滋润,可结局却又是如此不同。究其原因就是它们三者受到的新思想的影响程度的不同。觉新在面对《新青年》这一类进步杂志、报刊、书籍等是表现的是消极,觉民表现的则比较平静,与觉新的消极相比是要好得多的,而觉慧表现得最为激进。可喜的是,在高家经历了一系列的变故之后,觉新开始反省,支持觉慧的离家出走,知道在这个家也是该有一个人与众不同了,觉民在取得自己爱情的胜利之后,等觉慧稳定下来也要和琴一起去上海觉慧会合。
巴金先生的这部《家》,充分体现新思想在社会上引起的巨大反响,也表明中国青年开始觉醒,开始走出家庭的枷锁,走向社会,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家》读后感11
“十年前的梦想如果还没有熄灭,就让它永远燃烧吧!”
——石田衣良《孤独小说家》
青田耕平是一位寂寂无名的小说家,出道十年,他的作品却从来没有加印。另一方面,三年前,耕平的妻子因为不可思议的而去世。“那真的是事故吗”,深深困扰着他。尽管如此,他仍然笔耕不辍,坚守梦想。
“在小说这个艺术世界里,作家的成长并不是像爬楼梯一样一步一个脚印,而是以某一本书为契机突飞猛进的。那些尚未浮出水面的作家们,大概就是在这种创作欲望和期待‘奇迹作品’的信念的驱动下坚持下来的吧。日复一日扎扎实实地创作,总有一天神明会看到的。”这段对于作家这一职业的真切感悟,从衣良的笔下传到了耕平的心底。抱着对于自己有朝一日能获得梦寐以求的“直木奖”的憧憬,耕平在平凡的生活中从未熄灭心里那盏不平凡的梦想明灯。
只是,等待的.时间似乎太过于漫长。十年过去,耕平在琐碎的生活中寻找可以喘息的机会,却总是累于担心自己的书不畅销而还不起房贷,承担不了儿子小驰的教育费用······他也曾沮丧,失落,但每每回到家里,看见儿子小驰纯真而温暖的表情,听着他安慰鼓励的话语,耕平就又重燃信念,继续写作。
就这样,耕平经历了无数次期待后希望又落空,写成了《父与子》。书中基本还原了他与儿子小驰的日常生活与细微感动。直木奖照常举行,只是在入围名列中赫然多了“青田耕平”的名字。耕平的梦想,忽然就变成了现实。而获奖的作品,便是《父与子》。
原来,梦想一旦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
当我合上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内心并没有太多的大起大落。因为,这本书叙述的故事实在太平凡。可是,它也很真实,让我透过薄薄的纸页便能看到一个平凡却从未放下过文字的作家,感受到一颗在繁忙的生活中紧守住初心梦想的炽热的心。请允许我将“耕平”这一名字理解成他在平凡的生活中用笔耕作不止,而这份耕耘,最终换来梦想闪耀的光芒。这份梦想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儿子小驰看似微不足道的激励与陪伴。衣良遭受挫折时的颓败感,收获成就的满足感,都深深牵动了我们读者的心灵。因为,从静静印在白纸上的文字中,我们却读到了他跳动的灵魂。也因为我们都或多或少感受过这样的心情,才会更加觉得坚守梦想的不易。试问自己,如果十年过去,我们心里曾容纳梦想的那块地方,是否还一如当初地焕发希望,集满热爱呢?耕平给出的答案是肯定的,而我,也希望十年后的自己给出的答案,依然是大大的肯定。
如同风霜毫不留情地砸在幼小细嫩的叶苗上,如同江水怒吼着卷走了水底的渺小砂石,上天总喜欢在我们挣扎生长的时候扼杀渺茫的希望,将我们狠狠地拉进黑暗的角落。可是,当我们被命运重重摔倒在地时,你是否还愿意再站起来一次,再为靠近你的梦想努力一番?
“最黑暗、最绝望的时候,正是你离梦想最近的时候。
你只需要再站起来一次。”
《家》读后感12
今年读的书皆属上乘,李怀宇著的《家国万里》堪称一本难以释怀之作。这本书教我们这些所谓的学人,怎样读书,怎样写作,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在寒冷的冬季里,会给你带来阳光般的温暖。
李怀宇第一个采访的是余英时,可以说,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杰出学人的领军人物。其中,钱穆和杨联升对余英时影响深远。钱穆要余英时在经史子集上选取最重要的原典下扎实的功夫,必须做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地步。决不能书未读通,便抢着想表现,急于发表文章。杨先生教我学习西方学术理论:读原始文献;还有你必须广泛阅读相关的他人著作,英文、法文、日文等不能放过。还有印象最深的就是要放弃权利,不能丢掉学问,“我对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余英时的学术经验:人文学者做研究要靠自己的心、头脑,随时都要在一个严谨、具有批判性的状态当中。王泛森回忆:余英时看西方的书很多,很及时,旧学也很厉害,所以对题目的潜释看得很恰当。
印象最深的是王鼎钧的通达文章,作家必须有酬世之量、传世之志。我知道卑鄙的`心灵不能产生有高度的作品,狭隘的心灵不能产生有广度的作品,肤浅的心灵不能产生有深度的作品,丑陋的心灵不能产生美感,低俗的心灵不能高级趣味,冷酷的心不能产生爱。一个作家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他得修行。
还有巫宁坤的受难心史。1957年被划为“极右分子”到北大荒接受劳动改造,他带去的是《哈姆莱特》和《杜甫诗选》,还有沈从文的作品,这些书陪伴着巫宁坤度过了苦难的岁月。看来,书籍能帮助人提高知识层次、理论修养,更能给人带来以光明与温暖。
还有,采访刘再复。我很欣赏美国人崇尚正直,以诚实为第一品格,把说谎话视为最大的耻辱,我很喜欢这种民族性格。刘再复当年离开中国带走的两本书是:《红楼梦》和《散宜生诗》(聂绀弩)。刘再复对聂绀弩非常怀念,他在刘再复的心目中是一座人格山峰。刘再复从读书中追求跟伟大的灵魂相逢。用他的话讲,读书读深了,就可以跟苏格拉底、柏拉图、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康德、托尔斯泰的灵魂相逢。但在现实生活中,能跟一种伟大的人格相逢,更是一种幸福,跟聂老在一起,他的人格光芒一直射到我的血液深处。聂绀弩写诗给刘再复:彩云易散琉璃脆,只有文章最久坚。聂老告诫刘再复:不要多想以前的恩怨,什么都可以放下,就是写作不要放下。沈从文讲:文学不能只有兴趣,要有信仰。另外,中国文化的特长是感悟,不是逻辑。
总的来讲,《家国情怀》这本书是一本有厚度、有广度、能给人以思考的一本书,在物质文化泛滥,人们普遍缺少信仰的今天,有所追求的人生显得弥足珍贵,当然这本书还包括作者采访张灏、唐德刚、夏志清、张充和、孙康宜、赵如兰、林同奇、董鼎山的详细记录,限于篇幅,没有一一道来,恕不赘述。
《家》读后感13
一开始通览书单,我最先决定读的书便是易中天的《先秦诸子百家争鸣》,易中天的名声曾经在央视百家讲坛的品三国里就听到过,因此对他很感兴趣。我最讨厌的历史教师就是那种在课堂上一副老气,总是照本宣科,把我们看得到的文字再复述一遍,甚至为了只是考试而划重点,我喜欢那种教自己理解的历史,用自己的话语方式让历史“复活”,让历史走近生活走近我们学生的历史老师。高中时期虽然学的理科,但有幸遇到了一位年长学识渊博的历史老师,他就能够将自己理解的东西生动的展现,历史课上的很有味道。
而易中天以自己高超的讲课艺术,把哲学史、思想史上这个抽象、深奥、复杂的话题,讲解得深入浅出,生动活泼。他的睿智和他的幽默深深地折服了我。我最先看的.篇目是有关老子和庄子部分的,因为高中时期曾经对庄子的“上善若水”这句话极为喜爱,而老子也似乎成为了“智慧”的代名词。老子给我的智慧是指弱者生存。大家可能会想到我们都知道进化论,进化论的观点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而老子的似乎可以说是物竞天择,弱者生存。而易中天就可以把类似思维含量高的东西以问题的形式表述出来,比如,“我读《老子》这本书,感受有三个字:老、大、难”。这句话很吊人的胃口,我立马想去了解怎么就“老、大、难”了。他后面的文章语言也很幽默诙谐,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至少在看的时候不会太累。老子的“弱者生存”理论着实能够让一些出于劣势的人得到些许安慰。同时我觉得强者同样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每个人都会有处于劣势的那一天,以退为进,才是大道。易中天谈到了要能忍能装,现实生活中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终报仇雪恨的并不少,可是真正能够做到遇事不冲动的人又有几个呢?于我而言,我需要学习的就是在各种情况下学会冷静,只有冷静了才能正确权衡利弊,才能继续去“装”。
至于庄子,如他所说,最善的人如水一般。水能够滋润却又不与相争,而停留在别人都不喜欢的地方(低洼处),所以是最接近“道”的。最善的人,最善于选择地方,心胸善于保持沉静而深不可测,待人善于真诚、友善,说话善于恪守信用,处事能够善于发挥所长,行动善于把握时机。如果为政者如此,就能把国家治理的井井有条吧。“润物细无声”是我想到的一句话,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但凡是有生命的物体都是离不开水的。这里,水就成为了所有人身边不可或缺的一个东西。“以柔克刚”也是极为高明的一条处世之道。而水应该是当之无愧“柔”的典范了,滴水穿石就是最好的写照。特别是在这个弱者强食的社会,当所有的人都在极力变得更强大而忘了很多生命的本性时,只有如水一般的人会给人舒适之感,让人信任、亲近。君子之交淡如水,平平淡淡、明净、清澈的朋友关系便成了对友谊至高的评价。我自己对“水”极为推崇,这或许和我的性格亦有关系。
《家》读后感14
这是初九,高公馆内一片欢腾,人人都在为晚上的看龙灯做准备。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孩子们则是满脸的期盼。
这热闹欢腾的场面,将过年的喜庆渲染得淋漓尽致。
如何看龙灯呢?持龙灯的人手拿龙灯下面的竹竿舞动龙灯,而看客们则是在一旁取乐。有的把花炮对着玩龙灯的人的光赤的上身射,有的将鞭炮用竹竿伸到龙身上去放,自己则躲得远远的,有的……更有甚者,他们在做花炮时将碎铜钱掺进去,让火花可以贴着人的皮肤不至于掉下来。
可以说,为了看一次龙灯,他们可是“煞费苦心”呀!
他们还把门关起来,让玩龙灯的人无处可躲,尽情“享受”。在这个庭院中,那群玩龙灯的年轻人在高公馆的老幼眼中好像只是一件玩具而已,一件很逼真的玩具,供他们尽情消遣,取乐。
这,是巴金《家》中的一个片段。相信每一个看到这幅画面的读者都会感到愤怒,不可遏抑。
是的,高公馆在当时应算得上是上流社会,但这样就可以把所谓的`“贱民”当玩具吗?倘若不是家里穷,又有谁会心甘情愿的来当他人的玩物!在高公馆光鲜明丽的表面下,隐藏的是多么丑陋不堪的嘴脸!
最可悲的要数那些个小孩子们的兴高采烈。觉民也说:“小时候看起来倒觉得趣味,现在却不然。”这话总让人感到心寒。从小,他们的心便被蒙蔽了。在他们那个年纪,还不知道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他们对这一世界的直观感受就是来自于他们生活着的高公馆。他们自然不会理解隐藏在那些道貌岸然的外表下的刽子手的真面目。他们的心灵在还是一片白纸的时候就被污渍充满了。
于是他们变得麻木,在这个暗无天日的混乱年代里糊里糊涂的生活着,努力去抵抗新文化的思潮。而他们一旦接受了新文化、新思想,慢慢拨开了笼罩在他们心扉的乌云的时候,他们便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了,他们会对他们看到的一切,那些原本习以为常的事情感到痛苦。就好似觉慧。
他如此厌恶这种活动,更因家人的麻木、无所谓感到悲哀。因为,他意识到了不公,意识到了残忍。
这些人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却浑然不觉,这是一种扭曲的,近乎残忍的快乐。觉慧感到了可怕。
这个看龙灯,看的是当时社会的黑暗写实的写照。或许,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简单缩影吧!有更多的底层人民,日日夜夜都活在这样的痛苦之中。
一个小小的看龙灯,便让读者看的是心惊肉跳。不由疑惑:在几百甚至几千年前,在中央集权制下的百姓,过的都是什么日子!
为了生计,他们整日奔波。当时的劳动力,比现在还要廉价吧!为了一家老小,他们只有忍耐,偶尔也会爆发,宣泄着心中的不满……可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是毫无生计,又有几人敢于发动起义!
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下,农民起义屈指可数。而成功的又有几多?他们无可奈何,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除了虔诚地祈祷:“有一天,一切都会变好”之外,他们又能做什么呢!
这样的日子,应该一去不复返了吧……
《家》读后感15
刚开始想要这本书,只是因为封面吸引了我。这本书是村上春树的自传体小说,讲述了他身为小说家的各种事。
他的语言有一丝令我难懂。他的语言总是让我认为这种表面意思里面还有更深刻的本质意思。总是有许多的“逻辑”“状态”“片段”等看起来简单实则很难理解的词语,我觉得这样显得十分的严谨。他擅长运用比喻,他把我们储存信息的地方比作大型档案柜,一个个抽屉中塞满了各色各样的信息记忆。这样又使得令我感到严谨复杂的语言多了一份风趣。
其实村上春树先生一开始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可以写小说。没写小说的时候,二十多岁的他,只是马马虎虎的经营着普通的小店,努力的还着欠款而已,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时不时也会感到“啊!人生就这样转瞬即逝了啊”让他萌生出写小说的原因也很奇怪:看棒球球员打了个二垒打,一个念头就突然冒出:“对了,没准我也能写小说”
于是他就开始买稿纸来写,连续几个月,不停的挤出时间,终于写完了“还那么回事的东西”,但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于是他开始用英语写,发现因为自己英语词汇的表达能力受限,所想表达的东西没有修饰词,就更加明确的表达出来了。最后《且听风吟》就这么问世了。
感觉村上春树先生当时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稍作方法调整,就把一本书给完成了。总让我有一种感到随便的态度。然而村上春树先生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写小说就是这么简单啊”似乎有点侮辱了被旁观者仰慕的伟大文学啊!但是一直保持着小说家这个职业是困难的啊,需要有持久的气概和洋溢的才华呐。尽管如此,村上春树先生还是在小说家这个激烈的擂台上“活”了下来。
我很佩服村上春树先生。他就是一个普通人:不喜欢上体育课,他有不同寻常的看法:写小说绝非难事,谁都会。才思过于敏捷的人不适合写小说。他有一颗持之以恒的心,在写小说的日子里,不断地与时间拼搏,消除枯燥。他有自己的风格,从不在意文学奖的事情……
搞得我都想写小说了。村上先生从一个平凡的青年到了一个扬名海外的大作家。从他的'话说:“写小说只是一个拿出纸和笔,与时间拼搏的事罢了!”在生活中,我本人从来没有为哪件事情认真努力过。无论是学习上的还是娱乐上的。“困难”“坚持”“能耐”“才华”这些词似乎读起来挺简单的。其实去拥有这些或去实现这些是有多难。
总想让自己枯燥无味的生活多一点色彩,却总是原地踏步踌躇不前,总是立下了等下要怎样以后要怎样的目标,却总是没实现过。
我希望自己就像村上春树先生一样,在偶然的一刻,找到了一个不是偶然的想法。并为之一直一直的前进着,哪怕走了几周,几个月,几年也好,只要我是一直一直的。
我觉得谁都有资质做许多事情,“才华”这种东西也可以省略掉。所以啊,不要总说“几天后”“只有干什么才能怎么样怎么样”就像写小说一样把心里想要的表达出来吧,想到就要开始拼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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