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为伴作文8篇[优秀]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经常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反映客观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与为伴作文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与为伴作文 篇1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很多人都喜欢狗,我也不例外。
记得我上大班时,爸爸妈妈给我养了一只小狗,我给它取名叫阿黄。它披着金黄色的、柔软细密的毛,像抹过油一样;圆圆的、乌黑的眼睛,像一对黑宝石一样闪闪发亮;一对灵敏的耳朵,能听到远处极细小的声音;金黄色的小爪像四朵小花;那条卷着的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摆着;锋利的牙齿能把坚硬的大骨头轻而易举地嚼碎。
阿黄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每次我放学回家,它就会疯一样地扑到我身上,把我的腿紧紧抱住,说什么也不松开。它还不停地舔我的手,咬我的衣角,弄得我满身都是狗毛。阿黄最可爱的特点就是能察言观色,当我闷闷不乐时,它总是小心翼翼地依偎在我身边,或躺在我的脚丫上,好像在安慰我似的。当我发怒时,它马上机灵地钻进桌子下面,把自己藏起来,防止我迁怒于它。当我伤心时,它又善解人意地踱步过来,用它的身子来蹭我,温柔地舔舔我的手,让我倍感亲切,好似我的知音。当我高兴时,它又放肆地在沙发上跳来跳去,逗我开心,或是直接跳到我身上,把身子反过来要我给他挠痒痒。
阿黄的警惕性非常高。它平时睡觉总是习惯性地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地上,眼睛半眯着,不时还睁开眼向外面看几眼,哪怕是一点点轻微的声音也能把它惊醒。它的辨别能力也很强,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家里人进进出出,它从不吭声。可是一听见陌生人的脚步,它就张开它的嘴巴,露出锋利的牙齿,举着它铁钩子般的爪子,瞪着它铜铃似的眼睛,凶猛地狂犬。
阿黄有着灵敏的嗅觉,聪明的头脑,可以说是动物界的精英。一天,我带它去公园玩,它可高兴了!东奔西跑的。玩到一半它好像发现了什么似的,只见它低着头,用鼻子左闻闻右闻闻,我好奇地想它在做什么呢?我走过去看,原来它找到一块骨头了。咦,它的鼻子那么灵吗?嗯,试一试,于是我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给它闻了一下,然后我跑到它看不见的地方,把那支笔给藏在草丛里,让它找。它一路小跑,东嗅西嗅的,两分钟后它就找到了我藏在草丛里的那支笔。阿黄的嗅觉真的灵敏啊!为什么呢?我回家查了有关狗的.资料,才知道狗的嗅觉大约是人的40倍。狗鼻子上的嗅觉细胞大约有20亿个,同时狗鼻子上有许多粘膜经常分泌出粘液来滋润嗅觉细胞,保持嗅觉的灵敏。
阿黄还是个吃货。一天,我正在画画。突然,从厨房里传来一阵哀伤的叫声,我跑到厨房里一看,阿黄正死死地盯着橱柜狂吠,两只耳朵耷拉着,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把厨柜门打开,原来里面装着一根大大的牛骨头。我把骨头拿出来,扔到墙角。它肯定是饿坏了,猛地向墙角扑去。阿黄很快把骨头吃完了,它朝我眨着眼睛,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了两声,好像在感谢我呢,也好像在说:“下次一定要多给我点儿啊,我还没吃够呢!”
等我上了小学,爸爸妈妈怕养狗影响我的学习,就把它送给了别人。好怀念和阿黄度过的这一年的时光,它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与为伴作文 篇2
花盆里的花既不用担心无人照顾,又不用经历风吹雨打,看上去也还美丽,因为它们选择在温室里成长。野地里的花如何呢?一次机缘让我颇感振奋。
我的父亲酷爱养花,尤其是兰花。兰花自古就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具有一种不同于其他花朵的高洁气质。父亲很细心地照顾它们,浇水施肥是不必说的,每当天气好时,还会把它们搬到院子里晒太阳。早晨父亲把它们搬出来晒,中午又搬回家,下午再搬出来。花儿们似乎也知道父亲的良苦用心,更加努力地绽放着。每当有人经过院子时,都会忍不住停下脚步,赞叹一番,我感到非常自豪,而父亲总是微笑着摇摇头,这让我十分疑惑,不明白这其中的含义,终于忍不住去问父亲,父亲说:“家里的花的确好看,但比不上山上的兰花,如果你想知道,我就带你去见识一下吧!”
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会错过呢?于是我跟随父亲来到了我家附近的一座山里,那时正值春季,山谷里开满了各式各样的花儿。我边走边玩,直到父亲说:“到了。”我才回过神来。抬头一看,那是怎样的一片兰花呀!它们的确比家里的花好看:虽然是中午,但花儿们毫不畏惧阳光的直射,反而张开叶片,享受着阳光带给它们的`温暖。在这无拘无束的山谷里,它们自然的天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释放,使它们看上去是那么不同寻常。天气说变就变,不一会儿便刮起了风,下起了小雨。父亲急忙对我说:“咱们快回家吧,花还在院子里放着呢。”我这才和父亲往家走。走了一段路,我突然想看看山里的那些花儿在风雨中会怎么样,于是让父亲先回家,自己又跑去看了一下。只见那些花儿非但没有被风雨击倒,反而更挺拔了。
风住雨停,我回到家中,发现放在院子里的花都被打蔫了。我问父亲:“为什么不把山里的花移回家呢?”父亲说:“你试试不就知道了。”于是,第二天我便跑到山里去挖了一株,临行时,我还专门挖了一些山里的土回家。心想,这下山里的花儿也可以住在我家了。可是没过两天,花就没了精神,像要凋谢了一样。多亏父亲精心照顾,总算活过来了,可是已分不清哪盆是山花哪盆是家花。野花在哪儿?野花与风雨搏击的姿态哪去了呢?野花曾有的那种饱经风霜,承载生命厚度之美的气质为何不见了呢?
父亲告诉我,它们很容易受环境影响。以前,我将信将疑,现在看来,是很有道理的。比如兰花,一旦它选择了温室,就意味着选择了平庸。但如果它选择了风雨,就意味着与坚强和勇敢结伴,与芬芳同行。
花是如此,人不也是这样吗?
编辑点评
1、主题点评
温室中的花朵很娇贵,总是博得人们的赞美和青睐,因为它们在主人的精心呵护下成长,不必遭受风吹雨淋,就能保持着最美的风采。但是一旦“温室”的条件没有了,可能它们很快就会在恶劣的环境中枯萎凋零。生活中人们常常把娇生惯养的“小公主”“小皇帝”们比作温室里的花朵,的确,在父母的溺爱中,她们依赖性强,独立自理的意识薄弱,适应社会的能力也非常差。就和温室花朵是一样的。
《选择与风雨为伴》一文,小作者对自己家里养的兰花和山里野生的兰花生存状态进行对比着写。家花虽然娇美,但却弱不禁风;野花生长的环境虽然恶劣,但却挺拔俏丽,有一种不惧风雨的刚劲之美。鲜明的对比中表达出作者对野花那种坚忍不拔的气质由衷地欣赏和赞美。也揭示出主题:花容易受环境的影响,人也一样,不应该像温室中的花朵那样养尊处优,而是应该选择与风雨为伴,磨练自己的意志,随时独立自主地接受各种考验。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勇者,才能走向成功。
2、选材点评
本文是托物言志的,因此写作时选择能够较好地表现主题的物象,尤为重要。为表现青少年应该勇于接受苦难和挫折的考验,磨练意志这一主题,小作者以兰花为素材,通过自己的亲身观察,形象地展示了不同的生长环境下的兰花不同的生长状态:一是温室中的兰花;一是野生的兰花。相互对照中,显示出不畏日晒雨淋的野生兰花的独特魅力。也凸显了主题思想。
3、语言点评
语言自然、流畅,充满理性的光彩。懂得合理地设置悬念和铺设,如:“野地里的花如何呢?”“如果你想知道,我就带你见识一下。”“野花曾有的那种饱经风霜,承载生命厚度之美为何不见了呢?”这些语句很好的起到了引领下文的作用,也使整个的结构紧凑、整饬。再有,就是对比手法的使用,很好的突出了主题。
4、布局点评
是以 “我”的观察视角的转移和感受的变化为主线,按照“总——分——总”的结构框架来构筑成文的。
开头部分,总说花盆里的花的生长特点,用一句设问“野地里的花如何呢”,设置悬念,开启下文。
中间部分,首先,具体写自己家的兰花,怕冷怕热,只有精心照顾才美丽。接着叙述“我”在父亲的引领下,见到了野地里的兰花。它们无需照顾,却有一种风姿远胜于家花,令“我”叹服。最后,记叙“我”把野花带到家里,让它生长在花盆里,结果它却泯然众花矣。
结尾部分,点明题旨,指出选择温室就意味着平庸,选择风雨就意味着与坚强和勇敢结伴。是主旨的升华。
5、写作建议
文贵曲折,悬念迭生,才能扣人心弦。写作时适当地设置一些吊人胃口的“调料”,如设问或表示疑惑之类的提示性语句。会使更具吸引力。这也是提高可读性的一种方法。
与为伴作文 篇3
那是我一生终不能忘记的一段经历,那段日子里,野蔷薇一直对着整个春天盛开,我的笑脸也曾沉浸在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里,享受着青春独有的味道,那些日子里,我曾经守着我的爱恋,只字未提,那些日子,我曾伫立在原地,眺望着远去的故事,偷偷饮泣。
——前奏
那年我大三,面临毕业。大学的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学好了专业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事,曾经在那个偌大的校园里,我为我的青春谱写着每一首曲子,那时一把破木吉他便是我的全部,我曾带着它到街角唱过歌,到地铁,到每一个被人关注的地点,甚至到过别人眼中荒芜的郊外。
大二的一段故事造就了我当初的生活。那是一个明媚的春日,我和萍子相识,我们一起拿着从图书馆里借来的说,靠着校园中央的那颗大榕树,尽情地沐浴着阳光。那些书本中的故事,我们用我们轻巧纤细的手指比划着,我们一起吃晚餐,一起溜出校园逛那繁华的街市。萍子说,等到下一个春天的时候我们还会紧握着彼此的手,走完这冗长的街道,还会肩并肩走完我们的全程吗?我很轻浮地说,是啊,来年的春天,我们还是可以尽情的享受这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我说着从身后拿出一朵野蔷薇,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笑了,是那样的.开心,在霓虹笼罩着的夜空里,我看到她洁白的牙齿,像她的笑容一样纯洁,美丽。
在那种幸福的时光里,我们很快便跨过了时间的怀抱,到了第二年的春初。距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在那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开始忙碌起来,我知道要是我坚强的熬过这写日子,我就可以在大学毕业考试中崭露头角,我就可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那时候,我曾停了电话,停了上网,我几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萍子是我唯一的联系,我们接触的日子也少了许多,只有每个周末,我们才会见一次面。尽管忙碌,我还是忘不了送给她一朵野蔷薇,也为每次见面我都可以看见她灿烂的微笑,看见她宿舍花瓶里干枯的野蔷薇越来越多。那曾是我感到的最幸福的事。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晚上,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吃完饭,在返回学校的路上忽然下起了大雨,我没带伞,只见萍子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在我头顶,我从裤兜里摸纸巾的时候,才记起我三天前写给母亲的信,我掏出来,它好像还没有被淋湿,一行显赫的文字标着家乡的地址。我对萍子说,我还是把这封信寄了吧,要不就淋湿了。萍子接过我手中的信封,很认真地说,谁叫我们的青春里只有一把伞呢!我们用一把伞就可以遮挡两个人的风雨,就让我去寄吧。我抬起了头,一滴雨水顺着伞边流了下来,流尽了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湿润了。萍子指着街道对面的邮筒,看,那边有个邮筒,你在这结交的屋檐下等我,我把它塞进对面的邮筒。我点了点头,她微笑着离开了,她穿过街道的时候,裙摆在雨水中摇摆着,可就要到街道对面时,我在一声急促的刹车声中,看见了萍子倒在了地上,我拼命地冲了过去,抓着她的胳膊,使劲地摇着她,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呼唤着她的名字:萍子,萍子……可她还是没有醒来。我又看见了她手中紧握着的那封信,信中我曾这样写道:妈,三个月后,我和萍子结婚。
从那以后,我感觉自己曾经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真的已不复存在了,那些为了爱恋的努力,那些轰轰烈烈的过去,忽然在我眼前消失了。此后的每一个春天里,我都会想起那些轻浮的诺言,想起萍子,想起那些明媚的春日。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每当春天来临时,我总会告诉萍子,今年的野蔷薇又开了,开的那样娇艳,那样美丽,你以后都不会再那么寂寞了,因为我会陪你一辈子。这四十年里,我曾经拿着一把破木吉他四处飘荡,去过繁华的街角,地铁,还有别人眼中荒芜了的郊外。今年已经六十五岁的我,再也经不起流浪,在郊区的那片后山上,我为自己搭了一件茅草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野蔷薇,我想以后的每个春天,野蔷薇都会开的,而且开得很娇艳,很纯洁,就像萍子的笑容。
我想以后我就又会迎来那些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
与为伴作文 篇4
勤劳不是体力劳动者独有的品质,社会各行各业的人都需要辛勤劳作。正如古语所云;“业精于勤,荒于嬉。”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与勤劳作伴。
我看过王羲之的故事,他小时候,每天都到兰亭墨池的墨华亭里去练字,练完后就在池边洗毛笔,过了好多年以后,池塘的水都被墨染黑了,但是王羲之的《兰亭序》一直被后世推崇,听老师说:“这部作品被称为中国书法史上最伟大的作品。更有人夸张地说,他写的带有金字旁的字,掉到地上会有金属声。”我想这和他勤学苦练是分不开的。
现代人也一样,“不叫一日闲过。”又一次,我去乡下看爷爷,他六十多岁了,身体也不好,可是还顶着太阳,在田里浇地。我说:“爸爸让你进城享福,你却要在这干活,多累呀?别干了!”爷爷说:“不行,老百姓不干活干啥?再说不浇地麦子怎么活,你吃啥呀?”我缠着爷爷:“明天再干嘛。”他嘿嘿笑了笑,你能等麦子不能等啊!朴实的'话,到今天我似乎才明白!勤劳的人永远年轻。
记得每次我看到那些乞讨的人,都会给他们一些钱,可是遇到年轻的人,爸爸是决不会让我给的,为了这事我经常不高兴爸爸,觉得他不像老师说的去帮助他人。那天中午,爸爸带我跟踪一个讨饭的人,只见他到了墙角整理好箱子的钱,脱下破衣裳,转身到饭店吃饭去了。爸爸说:“看到了吧,年年轻轻有力气就能挣口饭吃,偏偏干这个,也不嫌丢人,你还要可怜这些人吗。”我知道爸爸的做法是正确的了。中华民族就是以勤劳创造了五千年的文明,这样的人,我们一定不要帮助他。
我们在学习上,更应该以勤劳为伴,它是成功的基础!
与为伴作文 篇5
听着属于自己的歌,编制着自己的梦想的童话,我们的生活很简单,很快乐,很美丽。
做自己喜欢的事,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人生苦短,时间一去不复返。青春就像一张心心相印的餐巾纸,轻轻一捅就破了,就变成残缺不全的`了。握紧双手,虔诚地向上帝祈祷:神啊,放慢你那匆忙的脚步,因为我更喜欢躺在草地里听孙子涵的《请安静的忘记我》。
总觉得我的青春好像是邻家小孩子折的飞机,随风而来,带来了我五色的梦,七彩的回忆。于是,我开始疯狂,开始臭美,甚至,甚至开始自己的爱恋。妈妈说,把它们埋在心底吧,不要被青春妖媚的外表所鼓噪,完成你需要做的事情,你会发现青春更深的内涵。
青春属于疯狂,属于叛逆,属于我们。热爱青春,热爱生活,就是热爱生命。
疯狂地敲击着键盘,拿着麦克风嘶吼着:“离开是逼不得已的,我还欠你一世温柔,亲爱的,能不能别难过,就这样安静的忘记我。”叔叔厌恶的瞪着我,他不懂,他太复杂;小妹怪异地望着我,她不懂,她太纯洁,只有我才懂,因为青春只属于我。
晚上,可以奋战半夜甚至通宵,只为一摞作业中那“众里寻他千百度”的答案;白天,可以躺在草香四溢的草坪中任意遐想,任由天马行空的想象充满大脑,可以带上耳机,尽情地享受青春的特权,任凭那高分贝的音乐贯彻全身,感染着每一根神经。
早晨起床,可以对着镜子中的自己随意摆pose,可以捋着那不到半寸长的胡须洋洋得意: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男人啦!
青春,应该属于我们,与青春为伴,我们迎着朝阳,意气风发!
与为伴作文 篇6
人类的文明自火中苏醒,火光熊熊燃烧了一路,连接了千万年的未来。火是最原始的符号,却被如今的人们遗忘。
台风苏迪罗一路张牙舞爪地推进,像法西斯的坦克一样四处毁坏。当家中电路断绝时,我只觉得在意料之中。没人挡得住这场泛着血光的风暴。我安慰着自己,从落满灰尘的柜子深处刨出蜡烛。
当握住这光滑的蜡烛时,我是那样的安心。临近夜晚的时刻,家中的黑暗是如此的凶恶,连阴影都不能生存,也没有一丝光亮。我想找个打火机,却遍寻不获。也是,平常用不着的东西没有准备也是情有可原。
我自嘲地想着,难不成要钻木取火?没有电的'日子,电脑停止运转,手机即将关机,灯泡也浑身冰冷。我就像是回到了远古社会的原始生活一样。也就在此时,我才猛然意识到火的重要不弱于空气。文明是呼吸,没有火就不会有文明的出生。
我感到懊恼,我应该在平时更关注火。这屋中的黑暗久久不能驱散,我心中充满恐慌。就在此时,我摸到了一盒火柴。那是前不久旅游时带回来的,由宾馆免费提供的普通火柴。我却如获珍宝。
我此时的心情快乐的连屋外的风雨也不能摧毁。我欣喜若狂的点燃了蜡烛,火光似乎分割了安静的房子和房外的疯狂。烛火微微晃动着,洒出一片光晕,照亮了一整个房间。这火烛在我眼里神圣极了,想必千万年前的先祖也是怀着这样的虔诚和崇拜注视着火吧。
提着蜡烛在家中穿梭,一切阴影都恐惧于火的燃烧,在烛火的照耀下的每一件物品都柔和的迷人。我的视线四处张望,满怀着宁静的情感欣赏在平日普通之极的事物。我欣喜而深情地看着,在火光的映衬下。
一直到台风结束,电源回到了整栋房子。我竟不舍得吹灭这火。它陪伴了我将近两个夜晚的漫长时光,已成为我不愿分离的好友。
但我最终熄灭了它。因为我发现火其实从未离开。它藏在炙热的灯泡中,藏在温暖的电暖气里,始终陪伴我们,与我们为伴。哪怕今日我们已不再记得最初发现火时,激动地屏住呼吸,但我们却依旧在火光的照耀下读书泼墨。
它始终沉默着,燃烧了数万年,在光阴里满怀爱意。火啊,与你为伴,是我们的幸运。因为你的不离不弃,才有今天辉煌的人类文明。
与为伴作文 篇7
看着这张照片,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那次,我和妈妈一起去广州游玩的情景。
我们来到广州动物园,经过猴山,来到羊圈外,我看见羊圈外面有三三两两的人,个个都在喂羊,他们把羊吃的嫩草伸进羊圈,羊圈里有老老少少的绵羊,白的.、黑的、花的……我真羡慕他们,也想跟他们一样喂羊,就对妈妈说,妈妈欣然同意了。
妈妈给我两元钱,我买了四根又粗又长的嫩草,我拿了两根嫩草,伸入羊圈,一只娇小玲珑的羊边叫边跑过来,一口咬住我手上的嫩草,想拔下来吃,可我把草捏得死死的,好像和养拔河比赛呢!后来,我使劲了全身的力气,还是败在羊的嘴下。羊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草叼走了,并把我手上的那株草吃完了。
我还看见,羊圈里有三只羊在斗角,边斗边发出碰撞的声音,当我正“呆若木鸡”地看着两只羊斗角时,妈妈悄悄地走到我后面,给我和两只正在斗角的羊照了一张相,然后,走 上来按了一下我的背,吓了我一大跳,妈妈说要走了,我说“还没照相呢!”妈妈笑着说:“已经拍过了,我刚才在你背后拍过了!”
这张照片使我懂得了:羊之所以来吃我手上的那株草,是因为羊信任我,觉得我不是坏人。
与为伴作文 篇8
我记得那时侯校园的芒果树正开着谈谈的芒果花,我记忆里,那个校园的操场并不大,但是却能让我们在那里尽情玩耍。我爱那个令我怀念的校园,我爱那些站在电干上的麻雀,我爱看雨点打在我左边的窗户上,听着滴答滴答的雨声!
那是在一个偶然的下午,一个女同学向老师说她有近视,叫老师帮她换座位。不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师竟问我有没有近视眼,我摇摇头,轻轻地说没有。于是,班主任就让我和她换座位,我第一次看到他,他是我的前桌,他是属于高大肥壮的体形,他也是一个很霸道的人,于是,那时候幼稚的我们,还很年幼,他会占很多位置,然儿,我总会受他的欺负,那时候的我也不是好惹的,我会大声的斥骂他,有时候还会去老师的面前打小报告。我们就这样,成同学眼中的小冤家,每次,我与他吵架的时候,旁边都有同学在劝我俩,那时候,我们只顾自己说话,旁人的话我们也理会不!
时间过得真的好快好快,好象流水一样,哗啦哗啦的流,不留下痕迹,只把过去变成珍贵的回忆,用藏心中深处。当你偶尔想起,也是一场美好的电影,我与他的童年,就像记忆的花儿一样美丽,一样灿烂!
转眼间,小学6年级,我们都不能在向从前那样浪费时光,我们都要努力的学习,考上理想的学校。于是,我和他也变的成熟,我们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吵架吵个不停,我们成学习的好伙伴,我的数学比较不好,于是,他会教我应用题和图形题,我的语文比较好,我会帮他做阅读的题目……我和他每天放学都会留在教室里到太阳休息在回家去。这样的日子是很美好的,我为我有这样一个朋友而骄傲。我们的'心里都不希望成绩单发下来,因为害怕因为害怕会分开。果然,我和他被分配到不同的学校里,我们一起哭,哭得好难过,好难过。这童年的记忆,仿佛也因为有泪水的秤砣而更耀眼。我和他约定,但10年后,我们一起去母校从逢,这是我们的约定,你不要忘记哦!
我们现在在不同的学校生活着,日子过得平凡而简单,但是,每每我总会想起你的音容笑貌,你和我斗嘴的时候嘴角都会有一丝丝不被察觉的笑意,而我总会被你气得面红耳赤的。现在回想起来切都好美,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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