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为伴作文常用[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为伴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与为伴作文 篇1
书籍是年青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高尔基
说到读书,有人会摇头:“读书苦啊!”是的,读书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它不仅要动脑、用心,还要有毅力。可我从小就十分喜爱书籍。
小时候,我总是缠着爷爷,让他给我讲故事,小时候,我常常在爷爷的童谣中进入甜美的梦乡,什么《哪吒闹海》啦,《孙悟空大闹天宫》啦……虽然这些故事讲了一遍又一遍,每次,我都听得如痴如醉。我惊奇地发现,爷爷的脑袋里竟然储存着那么多,那么多的故事。那时爷爷就成了我的书。
稍大之后,爸爸给我买了许多漫画书,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十万个为什么》,她把我带入了那未知的奇妙的世界。那段时期,我整日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充实了我,启迪了我,自从和书打上了交道,我的生活就变得丰富了,它将缕缕温馨的风送进了我的心扉,天地变得开阔了。不在为电灯为什么会发光而绞尽脑汁了,不在为天为什么会下雨而冥思苦想了,不在……我一头扎进书堆中,
冰心说:“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在这里我认识了朱自清,琼瑶,安徒生……我仿佛在与他们笔下的人物促膝长谈。我为主人公的幽默而开怀大笑,为他们的悲惨命运而黯然泪下。每当看见佳词丽句,我便合上书本,在心里默默诵读,并在笔记上摘抄下来,深深体会。每当看完一本书,我便思考这本书告诉人们的哲理,感悟人生的真谛,不断提升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幸福的追求。书她可以把你带入未知世界,让你领略大千世界的奇妙;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塑造人的'灵魂。人们常说读一本好书就像和高尚的人在交谈,每当搜到一本好书,我都如获至宝,迫不及待地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的文章我犹其珍视,《匆匆》让我明白了时间它看不见,摸不着,但又实实在在地在人们身边匆匆而过,告戒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生命,琼瑶的书我也喜欢,我会和故事里的主人公同悲同喜同欢乐。去感受人间的真善美。
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读书是最方便的学习方法,人人都可以做到,与书为伴。先哲说过印刷物是我们进入真理之国的通行证。哪怕是最小的图书馆中都有的是宝藏,智慧是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最伟大的奇异经历。
所以,书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粮食。让我们手不释卷,与书为伴!
生活里没有书作伴,就象天空没有了阳光;生活里没有书作伴,就象鸟儿没有了翅膀。与书为伴,生活中便充满了阳光;与书为伴,智慧就插上了飞翔之翅!
与为伴作文 篇2
我是一个“小茶迷”,自从爸爸开始研究功夫茶,我每天晚饭后几乎都要让爸爸泡一些茶。
我有一个专用茶杯——如意杯,是紫砂杯,这个杯子口大,边薄,还有一条规律的花纹,优雅别致,爸爸说,这杯子出自大师之手,是独一无二的。
大红袍、铁观音、生普洱、熟普洱、凤凰单枞、安吉白、大红袍味的高山茶,这些茶我都品过,茶汁的口味、颜色都有特点。
大红袍喝起来油油的,茶汁是红色的;铁观音有一股蜜香,茶汁是淡淡的`金黄色;生普洱和熟普洱都有一股说不出的,让人感觉暖和的味道,只是茶汁一个是琥珀色的,一个是酒红色的;凤凰单枞味道是苦苦的,茶汁也是琥珀色的;安吉白喝起来令人凉爽,茶汁是翠绿色的;大红袍味的高山茶味道自然和大红袍一样,但高山茶没有油油的感觉,而是十分清爽。总之,茶得味道都是别具一格、沁人心脾的香,茶汁给人的感觉总是清凉爽口,又带来融融暖意。
喝茶也是有讲究的。喝茶的环境要干净、舒适、安静。品茶人也要十分有礼,有品位,心不能浮躁。端茶杯时,不能四指托杯底,大拇指压住杯口,而需要中指托杯底,大拇指和食指捏住杯子边缘;需要倒茶时,喊“看茶”,沏茶人就会为你敬茶;敬茶时,要右手端茶壶,倒茶杯的七分满。喝茶时不可以像喝酒似的,碰杯豪饮,也不能喧哗吵闹。喝茶要讲究谈茶论道,以此来陶冶情操。
我所知道的关于茶的知识屈指可数,但只要是我品过的茶,我都有把握分辨出它的种类,并说出茶的名称。
品茶有益于身体健康,所以茶成了我每天都必不可少的饮品。茶的独特味道和它的功效让人百喝不厌,它已经成为我的好朋友。与茶为伴,清香洋溢;与茶为伴,强身健体;与茶为伴,怡情养性;与茶为伴,快乐随行……
与为伴作文 篇3
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的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也说过:“书籍是全人类的营养品。”可见,读书的好处真多呀!今天就让我给大家讲一讲我读书的经历吧。
我从小时候就特别喜欢读书,而且喜欢到书店去读书。上街的书店,我几乎都快走遍了。我就和妈妈商量了很久,妈妈终于答应我去郑州图书城买书了。我心里十分高兴。终于在周末,我们坐上了汽车,往市区进发了。在车上,我感觉汽车的速度变慢了,两地之间路程也变远了。终于到了图书城,我急忙看跑上四楼继续去看《三国演义》。
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阅读着,不一会儿我便沉迷于书中了。曹操的'诡计多端,刘备的求贤若渴,孔明的足智多谋,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个人物都刻画的栩栩如生,故事的情节跌宕起伏,真让我大开眼界。
当我读到兴奋处时,我得意忘形地“呵呵”地笑出声来,引得周围的人都向我这边侧目。我赶紧低下头,捂上自己的嘴,以免打扰到别人。这时,妈妈告诉我:弟弟不想在这里了,想去公园玩,让我自己在这里看书。我点头同意了,我抬头东看看、西瞧瞧,发向书城里看书的人很多:有老人,有年轻人,还有不少像我一样的孩子。他们都读得那样专心,那样忘我,于是我也低下头继续读我的书。
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吧,妈妈带着弟弟回来了。妈妈对我说:准备走吧,我点了点头,恋恋不舍得把书合上了。在离开书城的时候,我又央求妈妈给我买了几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拿着书高兴极了,就像孩子得到了心仪的玩具,美女买到了漂亮的衣服一样。
书让我了解了许多知识,开阔了我的眼界。妈妈告诉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想:书中有我的快乐,有我的梦想,有我想了解的世界,我将一生与书为伴!
与为伴作文 篇4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读书吗?别急,听我慢慢道来。
我的妈妈非常喜欢看小说,经常在书房里看书。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会在书房乖乖地自己玩玩具,从来不去打扰妈妈。而自从我上了小学以后,妈妈就开始给我买各种经典读物,经常是我和妈妈一人一本书,一下午的时间就悄悄溜走了。
现在,由于工作的原因,妈妈变得越来越忙了,没有时间再看小说了,书房就变成我一个人的啦。
记得有一次,我正津津有味地看《我想和你在一起》这本书,这是一本关于“爱”的书,读着读着,会让人感动得眼眶湿润。正读到秦小琲终于打开了保险箱,里面有一张纸,上面写着:我去孤儿院时,看见一个女孩坐在草地上,流着鼻涕,她看见我时,朝我微笑了一下,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个笑,于是,我想给她父爱……突然,在客厅打扫卫生的'妈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一时来了唱歌的兴致,便引吭高歌。我听了,立刻跑到客厅,像跟妈妈比嗓门似地高声喊道:“妈妈,拜托,我在看书呢!”妈妈自然知道读书最怕打扰,立刻捂上嘴巴,连干活也轻手轻脚的啦。
感谢妈妈,能够随时满足我的买书要求,让我可以与书为伴,拥有美好的童年生活。
与为伴作文 篇5
书能给我带来童年的乐趣,书能告诉我人世间的美好,书能“医治”那些无知的人,书能伴随我一天天成长。
唐代诗人韩愈曾经说过:“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句话让我铭记在心。是的,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就是金钱,只有多看书、多读书、多思考、多学习才能成为祖国的栋粱,创造美好未来。
我喜欢读书,书中的内容能让我开阔眼界,书中的故事能让我开启心智。善良、正义、邪恶、自私、愚蠢、狡猾……组成了一个个惊天动地的有趣的童话。我读过百科全书,书中有科学天地,文房四宝,家常用品,海底世界和人体奥密……让我懂得了文房四宝是指毛笔、黑墨、萱纸、砚台。让我明白了科学家是怎样面对千万次失败,刻苦钻研创造各种奇迹的……
“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我家里还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非常搭档》,《非常爸爸》……这些书告诉我人生并不是黑暗的,如果老天爷夺取你一个重要的东西,那么,他也会再送你一件美好的.东西,美貌、善良、可爱……告诉我要经过千辛万苦才能达到你心中的目标。
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伙伴,是他让我的头脑更加清新敏捷,让我的人生散发光彩,我爱读书。
与为伴作文 篇6
那是我一生终不能忘记的一段经历,那段日子里,野蔷薇一直对着整个春天盛开,我的笑脸也曾沉浸在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里,享受着青春独有的味道,那些日子里,我曾经守着我的爱恋,只字未提,那些日子,我曾伫立在原地,眺望着远去的故事,偷偷饮泣。
——前奏
那年我大三,面临毕业。大学的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学好了专业知识,学会了为人处事,曾经在那个偌大的校园里,我为我的青春谱写着每一首曲子,那时一把破木吉他便是我的全部,我曾带着它到街角唱过歌,到地铁,到每一个被人关注的地点,甚至到过别人眼中荒芜的郊外。
大二的一段故事造就了我当初的生活。那是一个明媚的春日,我和萍子相识,我们一起拿着从图书馆里借来的说,靠着校园中央的那颗大榕树,尽情地沐浴着阳光。那些书本中的故事,我们用我们轻巧纤细的手指比划着,我们一起吃晚餐,一起溜出校园逛那繁华的街市。萍子说,等到下一个春天的时候我们还会紧握着彼此的手,走完这冗长的街道,还会肩并肩走完我们的全程吗?我很轻浮地说,是啊,来年的`春天,我们还是可以尽情的享受这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我说着从身后拿出一朵野蔷薇,在她眼前晃了晃,她笑了,是那样的开心,在霓虹笼罩着的夜空里,我看到她洁白的牙齿,像她的笑容一样纯洁,美丽。
在那种幸福的时光里,我们很快便跨过了时间的怀抱,到了第二年的春初。距离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在那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开始忙碌起来,我知道要是我坚强的熬过这写日子,我就可以在大学毕业考试中崭露头角,我就可以有一个更好的未来。那时候,我曾停了电话,停了上网,我几乎与外界失去了联系,萍子是我唯一的联系,我们接触的日子也少了许多,只有每个周末,我们才会见一次面。尽管忙碌,我还是忘不了送给她一朵野蔷薇,也为每次见面我都可以看见她灿烂的微笑,看见她宿舍花瓶里干枯的野蔷薇越来越多。那曾是我感到的最幸福的事。
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晚上,我们一起去外面吃饭。吃完饭,在返回学校的路上忽然下起了大雨,我没带伞,只见萍子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在我头顶,我从裤兜里摸纸巾的时候,才记起我三天前写给母亲的信,我掏出来,它好像还没有被淋湿,一行显赫的文字标着家乡的地址。我对萍子说,我还是把这封信寄了吧,要不就淋湿了。萍子接过我手中的信封,很认真地说,谁叫我们的青春里只有一把伞呢!我们用一把伞就可以遮挡两个人的风雨,就让我去寄吧。我抬起了头,一滴雨水顺着伞边流了下来,流尽了我的眼睛,我的眼睛湿润了。萍子指着街道对面的邮筒,看,那边有个邮筒,你在这结交的屋檐下等我,我把它塞进对面的邮筒。我点了点头,她微笑着离开了,她穿过街道的时候,裙摆在雨水中摇摆着,可就要到街道对面时,我在一声急促的刹车声中,看见了萍子倒在了地上,我拼命地冲了过去,抓着她的胳膊,使劲地摇着她,在淅淅沥沥的雨中呼唤着她的名字:萍子,萍子……可她还是没有醒来。我又看见了她手中紧握着的那封信,信中我曾这样写道:妈,三个月后,我和萍子结婚。
从那以后,我感觉自己曾经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真的已不复存在了,那些为了爱恋的努力,那些轰轰烈烈的过去,忽然在我眼前消失了。此后的每一个春天里,我都会想起那些轻浮的诺言,想起萍子,想起那些明媚的春日。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沉浸在一个人的世界里,每当春天来临时,我总会告诉萍子,今年的野蔷薇又开了,开的那样娇艳,那样美丽,你以后都不会再那么寂寞了,因为我会陪你一辈子。这四十年里,我曾经拿着一把破木吉他四处飘荡,去过繁华的街角,地铁,还有别人眼中荒芜了的郊外。今年已经六十五岁的我,再也经不起流浪,在郊区的那片后山上,我为自己搭了一件茅草屋,门前的院子里种满了野蔷薇,我想以后的每个春天,野蔷薇都会开的,而且开得很娇艳,很纯洁,就像萍子的笑容。
我想以后我就又会迎来那些与野蔷薇为伴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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