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整治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各相关科、室、所、执法分局: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无照经营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的会议精神,我局经研究,制定无照经营整治行动方案。此次整治行动由我局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具体落实,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校园周边餐饮、副食无照经营户。
二、整治时间:
从9月10日至9月
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按照各自辖区分工负责,对校园周边餐饮、副食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无照经营户坚决取缔。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20xx年九月十一日
整治方案 篇2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气瓶事故发生,提高气瓶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市安委会最近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气瓶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就贯彻实施《通知》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的和范围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全面排查各类气瓶充装、使用、运输、经销、检验等环节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整改,同时推行充装、检验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从根本上遏制各类气瓶事故的发生。通过整治达到杜绝充装超检验期气瓶、不合格瓶和非自有气瓶;提高气瓶的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率及实现对气瓶的动态化管理,确保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
二、专项整治内容和要求
1、取缔和禁止无证非法充装。对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包括已过许可有效期)或未经南通质监局受理的气瓶充装单位和充装项目(含低温气瓶充装),停止其充装。
2、永久气体充装单位的充装装置必须使用防错装接头;液化气体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设有超装警报或自动切断气源的装置;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的称重衡器必须采用自动切断气源的灌装秤;溶解乙炔气充装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足量补加丙酮。
3、对已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须做到:
(1)坚决杜绝充装过期气瓶特别是充装报废(改装或翻新)气瓶的现象。已投入使用的“改装”和“翻新”气瓶必须立即召回,并在我局安全监察科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处理结果书面报南通质监局;
(2)必须加强充装现场安全管理。各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加强充装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和各类责任人员及充装等作业人员均应经过培训必须持证上岗。尤其是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并有工作见证。
(3)必须按《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由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人员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的检查,并如实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4)气瓶充装单位必须按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省、市质监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将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送质监部门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与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检验协议(检验协议格式见附件)。送检的气瓶必须是本单位的自有气瓶,并且在瓶体上要标有本单位气瓶编号的永久标识。同时,必须将过期气瓶的数据库文件一并交检验单位,检验结束后应向检验单位索取“气瓶检验报告”和已经更新的“气瓶管理数据库”文件(数据库文件交我局安全监察科进行数据交换处理)。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过期气瓶须送当地与之签定检验协议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有特殊情况需要送外地检验的,必须得到我局安全监察科和南通质监局的同意。
(5)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制度。各充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在《气瓶充装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换证申请,如需增加新的充装项目,必须得到许可后方能开展新项目的充装。
(6)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1997)国标的规定,严禁掺入“二甲醚”。
(7)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做好溶解乙炔气瓶的安全充装工作。溶解乙炔气瓶充装前必须逐只检查瓶内丙酮存量,缺量的应按标准规定补足丙酮,并做好丙酮补加记录。
(8)所有气瓶充装完毕后均须在规定位置贴上符合国家标准的气瓶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液化石油气钢瓶可以用角阀塑封替代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但相关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
(9)站容站貌应整洁宽畅,安全警示标志应完整、醒目。
4、整顿气瓶检验站,确保气瓶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做到:
(1)必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中有关气瓶安全监察方面的要求,护罩用螺丝联接到瓶体的和出厂年限超过15年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检验必须作报废处理。其他气瓶达到使用年限的也必须作报废处理。
(2)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不得对气瓶进行改装,已经改装的必须立即召回作报废处理。
(3)已经检验并投入使用的报废瓶必须立即召回处理,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充装检验单位的法律责任。
(4)各检验单位须按相关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标准要求,切实把好检验质量关,认真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并逐只出具符合要求的检验报告,同时应向用户提供检验报告和气瓶更新的数据库文件。
(5)必须严格按照《气瓶检验许可证》核定的'检验项目和经省质监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申请书》中确认的检验责任区域开展气瓶定期检验工作,严禁超范围和跨地区进行检验。
三、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1、准备阶段(3月30日-4月15日)
各镇(区)安监所(局)、各气瓶充装单位,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针对气瓶的使用群体,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等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气瓶使用安全知识和管理要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充装单位抓紧做好对已提出申请的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气瓶检验单位须认真组织检验人员学习有关检验法规、标准和本单位的检验质量手册,确保检验工作质量。
2、自查和整治阶段(4月15日-5月30日)
(1)各充装单位要对照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溶解乙炔气体、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各充装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充装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的自有产权气瓶,严禁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和非自有气瓶。专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的配备必须适应充装工作的需要。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充装中和充装后检查,并认真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2)各气瓶检验单位必须与充装单位签定检验协议,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标准,确保检验质量。各检验单位必须严格按任务授权的检验范围进行检验,不得违反规定降低检验质量,严禁超越检验任务授权范围争抢瓶源。
(3)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内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整治情况的督查和指导,对非法充装、检验单位必须坚决予以查封。
3、检查验收阶段(6月5日-9月10日)
检查验收分别按《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和该单位编制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及专项整治内容和标准化管理分类分级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所有工业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和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开展标准化管理和分类分级监管活动,所有单位必须达到B级以上等级。
我局将认真对照标准组织验收,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对好的经验和先进典型通报表彰。
整治方案 篇3
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xx月xx日—xx月xx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
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
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
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
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
(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
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
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
二是协同xx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
三是协同海洋渔业、xx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
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
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
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
(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
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
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
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
(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xx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
(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整治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维护校园稳定,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xx年3月—5月全面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确保实施
为保证二个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开展,决定成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陆维怀;副组长:张海洲、魏彦荣、张治平;成员:张彦荣、李小青、韩胜鹏、康雪平及全体班主任。以加强对
本次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的领导,并通过组织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工作
本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2.学校校舍安全;
3.学校消防安全;
4.学校食品安全;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6.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对以上所明确的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全校师生切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在排查整治期间,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明确整治责任,以检查促整改,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及整改时限“四落实”。
三、排查整治工作的措施及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1.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
(1)学生骑车管理:对学生骑自行车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学生教育工作的同时,及时与家长沟通,对允许骑自行
车的学生加强文明骑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责任部门:班主任】
(2)学生上学、放学途中行走安全管理:在排查整治期间,学校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行走安全作为本次安全整治工作的一个重点来加以强化。要求各班学生在上、放学途中严格做到:走人行道,不乱穿马路,文明行走,不相互追跑,过马路前要注意观察来往的车辆,彻底杜绝由于不文明行走所造成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值周领导】
(3)学生乘车安全管理:对在校门口接学生放学的.社会车辆,学校将依靠交警大队对接送学生的社会车辆在驾驶资格、车辆质量、运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彻底杜绝“黑车”和“超载”现象的发生,同时认真做好乘车学生上、下车时的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值周领导】
2.校舍安全。
校园建筑安全: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建筑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校园建筑的结构安全、体育器械、用电线路及相关设备,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逐一消除校园建筑的安全隐患。【责任部门:总务处、教务处】
3.校园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的配备:根据本次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学校将对校园消防设施及配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因实施校舍新建工程而调整后的各教学班及辅助教育、教学用房重新配置灭火设施,做到疏散通道畅通、标识规范。
【责任人:总务处】
(2)消防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演练和火灾逃生训练,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及逃生自救能力。
【责任部门:政教处】
(3)加强用电设施的定期检查:重点对教室、电脑房及各专用教室的电线线路、电风扇及大功率电器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做好维护及维修工作,杜绝因用电而引发的火灾事故。【责任部门:总务处、班主任、各专用教室管理员】
4.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1)师生饮用水管理:对目食堂和营养餐供货商进行监督,督促其必须对供货单位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质量进行查实,发现情况及时告知学校,并停止进货。【责任部门:总务处】
(2)学生食品安全教育:重视做好学生的食品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注意食品安全,不买无证小摊的零食,不买劣质过期的食。【责任部门:德育处、班主任】
5.实验室危险药品管理。
(1)健全管理制度:督促实验管理员根据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的物品按要求进行管理、登记和存放,严禁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人:教务处】
(2)实验室安全教育:在组织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必须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尤其是涉及到有危险药品的学生实验。【责任人:教务处】
6.校园周边的综合治理。
(1)加强门卫管理: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外来人员进入校内,对确实有事来校办理工作的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责任部门:总务处】
(2)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地处交通要道,对学生放学期间的安全问题学校将引起高度的重视,在加强教育的同时,组织各班学生依次排队从校内走出进入人行道,值日领导及值日教师进行有序的管理。【责任人: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班主任】
四、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31日)工作部署阶段
学校将根据上级会议及通知的精神,召开专项会议,认真部署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责任。
第二阶段(4月1日—1月6日)自查自纠阶段
根据上级对本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所部署的整治工作内容,学校将组织力量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在排查中所发现的一些隐患进行整改和落实,填好表格,完成书面总结报上级。
第三阶段(4月7日—4月25日)迎接专项检查阶段
学校将根据所制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校师生切
实开展排查工作,积极的行动迎接县教育局对我校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第四阶段(4月26日—5月9日)
学校将根据第三阶段整治工作开展的情况,结合县教育局所提出的指导意见,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对各类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的梳理,对一般隐患实行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制定上报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并建立相应的整治工作台帐。
20xx年
整治方案 篇5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6
10月24日14时0分许,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街道旁一间彩钢房内发生爆炸,造成周围多处建筑物受损。截至2日9时,爆炸已造成14人死亡,106人受伤。为了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问题,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街办实际,党工委、办事处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街办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定“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集中对辖区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大整治,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办的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民爆物品领域。严格落实《从严管控民用爆炸物品十条规定》,重点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品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对非法矿点、闲置庭院、出租房屋等可能私制、私藏爆炸物品的部位进行彻底清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活动。督促有关企业加强对爆炸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严格的爆炸物品领取、清退、保管制度,严防丢失被盗。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日常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二)道路交通领域。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重点加强对县乡公路和农村道路的监管,突出对农机安全和校车的治理,排查重点路段交通标示标志是否完整,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运输车辆实施区域内全程监控,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消防安全领域。排查火灾隐患,重点整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对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化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严格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瘫痪、疏散通道堵塞和安全出口锁闭、用彩钢板搭建建筑、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私拉乱接电线以及用煤用气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
(四)建筑施工及城镇燃气领域。排查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充装和使用燃气行为。排查在建施工工地冬季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工地工人住宿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高层建筑施工隐患整治情况。重点对燃气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排查整治餐饮、宾馆、家庭用户等场所用气隐患和液化气罐、管道等安全隐患,规范石油液化气充装和经营秩序,防止泄漏和爆炸,坚决杜绝发生燃气事故。
(五)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排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等环节,检查企业安全规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制度、重大危险监控制度落实,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中毒、防静电等安全情况。严格查处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现象。督促企业加强对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应急救援知识和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六)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排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重点整治占压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油气输送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影响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的非法违法行为,禁止在管道上面取土、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形成新的.占压等隐患,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安全运行。
(七)校园安全领域。排查校园安全隐患,重点整治校园周边安全环境。重点加强危漏校舍、教学用危险化学品、校园食堂食品、校园集会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校车动态监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健全门卫制度。
(八)特种设备领域。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营情况。重点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与维保、压力管道和气体充装等安全隐患突出行业进行整治,力争做到隐患发现一处就消灭一处。
对食品药品、旅游景点、废品收购站、电力和农用机动车辆载客等其他领域,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各村(社区)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好辖区内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三、整治步骤
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从20xx年11月2日开始至20xx年2月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11月2日至11月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特点,对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迅速作出安排部署。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动员会议,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11月10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报街办安监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11月日至20xx年1月2日)。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排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对拒不整改的向街办安监站报送隐患情况,20xx年1月2日前报送全面排查阶段工作情况报告。
(三)总结深化阶段(20xx年1月26日至2月1日)。安监站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进行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指导建立健全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2月1日前,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向街办报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总结报告,报街办安监站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街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xx街道办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王九洲同志任组长,各(主任科员)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办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街办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整治行动具体由街办安监站组织协调实施,分管领导陈涛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和督促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街办纪委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街办电子信息办要深度报道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予以曝光。
(三)扎实排查整治。本次检查活动由各包片领导组织开展,包村同志实施,村(社区)、组、企事业干部深入到一线,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重点查看干部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上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对于无法解决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及时向街办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整治与日常监管、打非治违、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协同推进,全面构建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报、自改,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网,强化安全监管硬约束,促进街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五)严格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把开展安全生产整治行动的成效作为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责任倒查、约谈问责机制。凡是对安全生产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对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凡是区域内发生1起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一切受奖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凡是整治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进行责任倒查。
各党(总)支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我街办安全形势平稳。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为契机,落实部门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卫生健康水平。
二、整治目标
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省级卫生城市标准》为准则,针对县城餐饮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行业尽快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确保达到省级卫生城市标准;并加强有效监管,进一步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三、工作安排
将城区按街道与路段分成四个片区(详见附件《小餐饮整治划片分区示意图》)。
一区由药品监督股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卢宁;二区由稽查大队负责,牵头负责人为;三区由食品监督股中等5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四区由办公室和食品监督股等3人负责,牵头负责人为。
四、整治要求
(一)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者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上岗,熟练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二)餐饮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及设施必须符合相应行业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必须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场(堆)、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室内外环境整洁,用具容器清洁,生熟分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2、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验收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
3、有正常运转的餐具消毒保洁设施并贴有标识,使用集中式消毒餐具的单位必须索取餐具消毒合格检验报告单。
4、具备相应卫生条件,防蝇、防尘、防鼠、防腐等“四防”设施、垃圾存放设施及上下水设施齐全。
(三)门店的出租方有责任督促店主抓好整改,保持店内外环境整洁,依法依规经营,履行“门前三包”的.职责。
(四)门店不得占道经营、越门经营,严禁向临街路面倾倒污水、丢弃垃圾。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及调查摸底阶段
1、出动宣传车:在城区范围内进行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的宣传。
2、发放宣传资料: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要求印制宣传资料,将宣传资料发放到餐饮服务行业业主。
3、对县城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的调查摸底,上门服务,摸清基本情况,该发整改文书的发整改文书。
(二)督促整改阶段
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促使餐饮服务行业业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自觉进行整改、规范经营行为。
(三)集中整治阶段
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改后进行验收,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提请县城“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各部门集中整治。
(四)巩固提高阶段
在全面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查遗补漏,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和滑坡。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县城餐饮服务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所负责人为成员。整治工作实行统一调度,局班子成员分片牵头负责,成立四个工作组具体实施整治工作。由食品监督股负责小餐饮整治工作情况汇总、报表统计与资料收集归档工作,上报县创卫办信息由局办公室统筹,食品监督股配合。各股室(队所)要高度重视餐饮服务行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组织力量抓紧抓实。保证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上门宣传、发放资料等形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争取广大业主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三)、严格执法,依法管理。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级卫生城市标准》要求,按照我县“五小行业”整治方案要求,合理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整改,对拒绝整改或妨碍执法的,要依法加大打击力度。
(四)、强化责任,严明纪律。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监管不力、行动迟缓、责任心不强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问责办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保障经费,严格奖惩。要为县城小餐饮整治、创卫工作在宣传、用车等方面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成立局考核小组,每年考核2次,创卫办第二次考核前进行本局第一次考核。局里对完成责任区域整治工作任务较好的,给以一定的奖励。结合县创卫指挥部的每两月一次考核,如我局在县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200元,对分管领导处罚100元,每次处罚以200元为上限。
整治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抓好我区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当前矿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我区矿业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露天矿山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的矿山企业进行关停或整顿,促进矿山企业建立和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机制,全面增强矿山企业依法开采、保护地质和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意识,促进我区矿产资源开发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切实保护我区的自然生态环境。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全区所有矿山,各类探(采)矿井、矿点,重点是“三区两线”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三区”是指:牟平城市规划区、昆嵛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养马岛省级旅游度假区。“两线”是指:海岸线和辖区内重要交通线,主要指北部海岸线、滨海路牟平段、烟台—威海高速公路牟平段、烟台—石岛公路牟平段、西李格庄—俚岛公路牟平段、文登—三山岛公路牟平段、院格庄—观水公路、牟平—乳山公路牟平段、牟平—水道公路、龙泉任格庄—殿后公路、大窑—龙泉旅游公路的直观可视范围内。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分摸底评定和集中整治两个阶段进行。摸底评定阶段从6月10日至6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从7月1日至9月30日。
(一)摸底评定阶段
各镇街首先进行自查,并登记造册,将摸底情况表(详见附件2)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摸底情况表汇总后反馈到各职能部门进行检查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主要是:区国土资源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采矿许可证和有无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区公安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爆破许可证和私藏自制爆破物品行为;区安监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区环保局检查矿山是否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区水务局检查矿山水土流失和水土流失治理费用的缴纳情况;区林业局检查矿山是否办理了林地使用许可证;区工商分局检查矿山是否持有营业执照和年检;区地税分局检查矿山资源税缴纳情况;区规划分局检查矿山是否位于城市规划区。
检查评定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只要任何一个职能部门检查评定为不合格,该矿山即为不合格矿山。各职能部门将检查评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领导小组研究关停或整治意见。
(二)集中整顿阶段
对应当进行关停或整治的矿山,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为主体,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特别是对“三区两线”范围内因违法违规采矿造成矿山地质环境和景观破坏的,要责令采矿权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对领导小组确定予以关停的矿山,电业部门要立即停止供电,公安部门要立即停止供应爆破物品,相关部门要依法收回证照,办理注销手续,并不得再为其延续相关证照。
在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镇街或部门上报的情况,重点对“三区两线”直观可视范围内的露天矿山,不间断的进行排查核实,发现遗漏的违规矿山企业,要组织有关部门实地检查,按照上述要求纳入整治范围,依法实施关停或严格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烟台市牟平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公安分局、安监局、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经贸局、工商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分局、供电公司分管负责人及各有关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由国土资源分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分别兼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各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整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事项决策和检查督导工作等,对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镇街,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差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从而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个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做好检查、核实、督导等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对违法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和整治措施,保证取得扎实效果。
二是严格落实全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属地管理措施。各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各有关镇街都要成立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配强工作班子,抓好组织发动和工作落实。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要求,切实抓好违规矿山企业的关停或整治;要做好相关村及群众的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效果。
三是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实施全区矿山秩序专项整治,是区政府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依法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执法,保证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目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涉及哪个部门为主体实施执法,哪个部门就要担起责任,担当主角,决不允许畏难发愁、临事退缩、敷衍塞责。对矿山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执法不力或者工作配合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今后,相关部门一律不得擅自办理新办矿山的有关手续,确需新办矿山的,最终开采权由区政府决定,保证我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
整治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盛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年12月11日-~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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