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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碏谏宠州吁原文及赏析
石碏谏宠州吁原文及赏析1
《石碏谏宠州吁》选自《左传》的“隐公三年”。文章讲述了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的妹妹庄姜,没有儿子。后把卫桓公作为自己的儿子。当时的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文中介绍了大夫石碏对庄公进行了归劝进谏,石碏的谏言有三。逻辑递进,在情在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致亡的必然性。被认为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很有意义。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1),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2)。又娶于陈(3),曰厉妫[guī](4)。生孝伯,蚤[通“早”](5)死。其娣(6)戴妫生桓公(7),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yù],嬖[bì](8)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què](9)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10),弗纳于邪。骄奢淫佚 [yì](11),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12)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zhěn](13)者,鲜[xiǎn]矣。且夫贱妨贵,少陵(14)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15)顺效逆,所以速(16)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17)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18),乃老(19)。
【注释】
(1)卫:国名,姬姓,在今河南淇县一带。齐:国名,姜姓,在今山东北部、中部地区。东宫︰太子的居所。
(2)硕人:典出《诗经 · 卫风》中的一篇,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庄姜:卫庄公的夫人,“庄”是她丈夫的谥号,“姜”则是她娘家的姓,故称庄姜。
(3)陈:国名,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
(4)厉妫(guī):“厉”和下文“戴妫”的“戴”均为谥号,“妫”是娘家的姓。
(5)蚤:通”早“。
(6)娣:妹。古时诸侯娶妻,妹可随姊同嫁。
(7)桓公:名完,在位十六年,后为州吁(yù)所杀。
(8)嬖(bì)人: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
(9)石碏(què):卫国大夫。
(10)义方:为人行事的规范。
(11)佚(yì):这里指逸乐。
(12)阶:阶梯,这里用作动词,指一步步引向。
(13)眕(zhěn):自安自重,忍耐而不轻举妄动。
(14)陵:欺侮。
(15)去:抛弃。
(16)速:招致。
(17)无乃:恐怕。
(18)立:继承。
(19)老:告老致仕。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叫庄姜,容貌很漂亮,却没有儿子。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硕人》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叫厉妫,生了儿子孝伯,早死。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卫庄公十分宠爱他,又喜欢军事,但庄公不禁止,庄姜很厌恶他。
石碏规劝庄公道:“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这四个方面的产生,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就应该定下来;要是还没有,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受宠爱而不骄傲,骄傲了而能受压制,受了压制而不怨恨,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是很少有的呀。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年少的欺负年长的,疏远的离间亲近的,新的挑拨旧的,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胡乱的破坏有礼义的,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君主行事公正适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儿子孝顺父亲,哥哥爱护弟弟,弟弟敬重哥哥,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就会招致祸害。做君主的应尽力除掉祸害,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
庄公不听。
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碏禁止他,但是州吁不允,从而放弃。到了桓公即位,石碏于是告老还乡。
评析:如何爱子,对一个国君来说,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社会的治乱。正因为这样,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但石碏进谏,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而是开门见山,一上来就切入谏旨,提出“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观点。接着,便有的放矢地指出“骄、奢、淫、佚”是使“爱子”走上邪路的来由;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然后,话题轻轻一转,就落到州吁身上。须知,州吁作为庶子而“好兵”,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之后,又连用四个顶针(也叫“顶真”或“联珠”)句,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再接下来,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总括出“六逆”和“六顺”,提醒庄公:“去顺效逆”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这样,就把“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然而,被糊涂蒙了心的卫庄公却根本听不进去。
劝主谏君,须在紧紧把握谏旨韵前提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而理,则须说透,说到位。做到了这点,被劝谏者却听不进去,那只能证明被劝者太顽固不化。本文正具有这样的特点。可以肯定地说,“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爱子方法,历来被认为有借鉴意义和实践意义。[1]
《石碏谏宠州吁》讲述了公子州吁,“有宠而好兵,公弗禁”。文中讲述了大夫石碏对庄公进行了归劝,这次进谏非常有名,足以为天下父母引以为戒!成为教育后代的至上信条!
石碏的谏言有三。环环相扣,入情入理。深入地分析了由“宠”导致灭亡的必然性。其一,“骄、奢、淫、佚,所自邪也”, “四者之来,宠禄过也”,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其二、受宠爱就会变得骄横,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地位低下就会有怨恨之心,心生怨恨就不会安分守已;其三,从此以后,地位低贱的就会欺压地位尊贵的,年纪小的就会想办法凌年纪大的,关系疏远的就会找机会离间关系亲近的,新的离间旧的,小的欺凌大的,胡乱的就会破坏有道德的。如此这般,祸事就注定要来了!
石碏谏宠州吁原文及赏析2
石碏谏宠州吁
作者:左丘明
朝代:宋朝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赏析:
《石碏谏宠州吁》出自《左传·隐公三年》。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卫庄公爱屋及乌,对他也格外宠爱,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也不加禁止。卫国大夫石碏(què)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于是向卫庄公进谏,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不要让他走上邪路。但庄公听不进去,结果前719年即第三年,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多亏石碏用计,大义灭亲,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并派人把他们杀死。本文记述的就是前720年隐公三年,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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