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作文7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的作文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的作文 篇1
很小,妈妈便把我送进一个叫学校的地方,在那里,我们有好多知识要学,有好多作业要做,每日感叹:读书苦,读书累!
长大一些,便知道了读书的重要性,也不再为读书而苦恼,清晨一句“上学去咯”放学后的一句“我回来了”讲述的是读书无穷的乐趣。
我们读书不再是为了高中状元,也不是为了光宗耀祖,更不是为了去做官,而是为了培养自己的情操,读书,多么优雅的事,多么高尚的事。
清晨傍晚,清幽小院里,捧一本《红楼梦》倒一杯清茶,情绪随书中情节起伏而起伏,那感觉就像在梦里,没有小提琴的伴奏,没有豪华的场合,就一简单的地方,捧一文学古典,独自陶醉其中,那该是多么享受的事。
“书籍是精神的`粮食”不错,一本好书胜过千千万万瓶饮料,胜过无数的小吃,因为,那都只是过眼烟云,而书,却是你永远忠实的朋友,烦闷时,捧一本诗歌散文,让烦恼在优美的句子中消逝得无影无踪,高兴时,读一首诗,让欢乐的心情更加欢乐,无聊时,看一篇小说,让你的心情得以恢复,舒服的早晨,听朗朗书声,那心呀!不知不觉便被熏陶了。
读书时,一心一意地去读,专心地去看,心无杂念地去品,于是,读书人的心呀,便变得那样的宁静了,就像那平静的湖面,永远没有太大的波澜,为什么?因为读书熏陶了他们。
难忘读书的时光,小说、散文、古典诗歌…有令人气愤的、有令人伤感的、有令人同情的、有令人高兴的、有令人…
故我说——读书真好!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只有带着文字的一些纸,上面画着一些图画和有趣的封面,别看它构造极其简单,但它总是让我爱不释手,我爱读书。
小时候,不认识几个字,我只会看书上的图画和漫画,记得刚上二、三年级的是时候,我迷上童话故事,借同学的故事书看读了《灰姑娘》这篇故事时我不禁为灰姑娘的悲惨生活流下了眼泪,也为继母的恶毒而充满了憎恨。读了《聪明的小裁缝》时我为小裁缝的'机智,勇敢面偑服得五体投地…..那些动人的故事,一伴随着我成长。
随着年级的逐渐升高,认识的字地越来越多了,渐渐地对童话和漫话有些不感兴趣了,对书产生了新鲜感,这个想法从我脑中出现后,我就想方设法得到它。有一天,我向爸爸索要书,爸爸不肯给我买,但是我在软磨硬泡下,爸爸招架不住了,给我买了一本,一回到家我就捧起孜孜不卷地读了起来,作业看也不看,爸爸知道后生气的对我说“曲文雪”读书是件好事可是作业也不能不写了?这样,书我先没收,你必须写完作业才能看书,我虽然嘴上答应了,可是心里有千百个不愿意,自从这以后,我就拼了命的写作业,写了一整天,终于写完了,写完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向爸爸要书,爸爸把书给我之后我又捧着书高兴的读,毫不夸张的说我吃饭的时候看着书,上侧所的时候也看书甚至睡觉的时候都抱着书睡,每读完一篇作文我都会把好词、好段、好句抄在本上,这本书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独获。
书,是人类思想的结晶,也是启发人类思想的母胎,书是人们精选出来财富,也是我们的朋友。我喜欢读书,你喜欢读书吗?
读书的作文 篇3
儿时的事,我有许多都已经淡忘了,但是儿时第一次买书的事,我却至今记忆犹新。
书,我一向都很喜欢。因此,学校的.“读书节”一开始,我就一头扎进了书堆里。我总用那一句名言来激励自己——对知识的汲取要像海绵吸水一样。是的,我们要像海绵一样多读书,多吸取书中的精华。
看书时,我不光是读注里面的情节,更主要的是研究里面的情节。我总是在惊奇马小跳怎么可以当上电视台台长,更惊奇于马小跳居然能把这项工作做得很好!也总是思考路曼曼为什么会有双重性格呢?她在秦老师面前聪明伶俐、彬彬有礼,而在马小跳面前就像个魔鬼,整天管着他。还有为什么一个电台需要毛超、张达、唐飞……这么多人来帮忙呢?好奇怪,也好新奇。我就是这样,常常被一个又一个的问号所包围。但是,我的生活也因为这一个个问号地解开而更加精彩。
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陪伴了我整一个读书节,我也在这个读书节中更加了解了马小跳,了解了杨红樱。
读书的作文 篇4
坐在桌前,我手拿书津津有味的看着百合花。百合花写了断崖上百合花结出了一个花包。在动植物的嘲笑下百合花还是要开花。百合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得到了回报。于是我由此想到了警察,他无私贡献自我来保护和平,他无不时刻保护百姓的安全,因为他要完成自我的.使命,他每一天日
夜不停地工作,是因为人民的幸福,警察,一个多么美的称号,是为了和平而战斗,无不展示着对和平的热爱对战争的憎恨,这不是那坚强的百合花吗
读书的作文 篇5
现在,读书者越来越少了。特别是小县城,图书馆冷冷清清,书店之中顾客寥寥无几,购书者更是凤毛麟角。
“冷读书”现象的热化,不是由于图书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和物欲横流及网络繁荣不无渊源。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益发达,人们于物质的追求大大超过精神的渴望。物化的世界,导致世人在追逐物质食粮的时候,忽略了精神食粮的采撷。书,在不少人的视野里纷纷退却,冷落成附庸风雅者装点门面的饰物。只有少数意志坚强者守望着这半尺方塘。
与此同时,网络洞开了一方获得信息的窗口。直接,快捷,大容量,图文声并茂,娱乐,诸多功能俘虏了大量读者的`心,男女老少,趋之若鹜,在那虚幻诱人的世界,觅食自己喜爱的“菜肴”。以至于游戏者如醉如痴,聊天者难舍难分。
书,不再是通向文明的唯一。
追求物质,无可厚非;迷恋网络,亦无可厚非。人各有志,不可强求。如若从书于人类文明传承的作用谈起,那是任何物质力量和任何传播形式无法替代的。厚此薄彼,就不公了。
从龟甲,到竹简,到丝帛,到纸张,书籍的芳香弥漫在历史的每一个角落。哪儿有文明,哪儿便有书卷。哪儿有书卷,哪儿便有文明。书卷是文明的代名词。
不是吗?摊开一本好书,嗅着淡淡的墨香,和生活对话,与作者对语,时间被掏空,空间被掏空。一首好诗,一篇美文,一段历史,一种风情,一个故事,都能掀起你情感的浪花,喜、怒、哀、乐、怨在字里行间葱葱郁郁。生活的感受被理性地证实,自然的疑惑被清晰地阐释。愚钝受到启蒙,懒惰得以诊治。百利而无一害。
有书不读,是一种缺憾。无书可读,更是一种缺憾。
读书的作文 篇6
书是知识的海洋,我喜欢在里面畅游。从小到大,书一直都陪伴着我成长,它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
小时候,我就很喜欢去书店,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字,于是每次把书买回来后,都要缠着妈妈给我读,每次都听得很入神,而且每天睡觉前都要妈妈给我读故事书,这样我才能慢慢入睡。上小学后,我开始学了拼音认识了字,我就可以自己看书了,虽然开始看的很费力,可是影响不了我对书的迷恋。后来渐渐的认识了很多字,于是把所有空余的时间都用来看书,每到星期天就到书店看书、买书,于是家里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每天放学回来把作业做完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捧起一本心爱的书看起来,享受着读书的快乐,什么事情都管不了。每次打开一本书,我感觉都会有一股书香扑鼻而来,书中的一个个故事更是吸引着你去读它,书可以让人迷恋、让人沉醉、让人废寝忘食。
记得有一次,妈妈在网上一下子给我买了三本书,我一看都是杨红樱写的,兴奋极了,因为我可是她的超级粉丝哦!晚饭后,我做好作业,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睡觉的时间,妈妈再三催促我才很不情愿的放下了书,因为我知道我必须按时睡觉,要不然妈妈会用没收我的`书来惩罚我,没有书看,那我就等于没有乐趣了。于是我乖乖的按时间睡觉,可是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都睡不着,脑子里还想着书里的故事情节,停不下阅读的脚步。于是我焦急的等他们进房间,这样可以再偷偷看一会儿,终于盼到那一刻了,我迅速打开床头的台灯,把灯光调按一些,继续书海之旅。我看的津津有味,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看的太入迷了,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居然自言自语起来,碰巧被出来喝水的妈妈听到了,她悄悄的打开我的房门,发现我被书给迷住了,完全不能自拔,于是走到我面前揪了我的耳朵,我才反应过来妈妈已经在我面前了,这时我才从书的世界里回到了现实的世界里,结果当然很惨,被训了,还没收了刚给我买的那三本书,那晚我因为书居然失眠了。
第二天放学回来,趁妈妈还没有回来,到处找那三本书,家里每个角落都不放过,坚持不懈的找,功夫不负有心人啊,我那心爱的书终于找到了,妈妈回来后我想方设法苦苦哀求妈妈,妈妈看在我对书实在太迷恋,就原谅了我,答应书还给了我。那一刻我像中了大奖一样快乐。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里有无穷无尽的知识等着你去学习,书里有无数的道理等着你去感悟,读书是一种快乐,一种享受,所以是书那么的让我迷恋!
读书的作文 篇7
“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意思是说,“如果年轻时不知道勤奋读书,恐怕到年老白头时才知道要勤奋读书那就太迟了”。这句话在别人眼里,或许只是一句平凡的诗句,但却令我受益匪浅。
在我挺小的时候,妈妈给我最多的礼物就是各种书籍,从听外婆读故事到自己看,我渐渐地迷上了阅读,徜徉在书海中,我得益无穷。刚进一年级,我就已然认识许多字词,积累了许多好句好段了。
四年级的某个星期五,老师忽然要进行无作文单元测试,而且试卷要给家长签名,许多同学像听到噩耗似的,手足无措,我心里却是跃跃欲试。
考试开始了,基础部分对我来说没有半点难度,不是我瞎吹,这些题目对我而言只是小菜一碟,刷刷刷,三下五除二,搞定。我来到了最后一关——阅读。最后一题,就是老师的压轴大题,也是最难的一题。仗着自己大量阅读的功底,虽没有三国时关羽过五关斩六将的风采,但每小题却也都是迎刃而解。最后一道题是学习联系生活的灵活题,这道题可是要联系生活实际来回答,但是我却恰恰缺少了那份经历!但是令我着急的是这道题占了四分!我努力回忆着所学过的所有知识,绞尽脑汁,眼看收卷时间快到了,心想我得抓住这最后的五分钟啊!倏地灵光一闪,我回想曾读过一本书上的内容。于是乎,豁然开朗,顺利完成了试题。放下笔,如释重负。
第二天,试卷发了下来,我以四分的优势得了第一,击败了我在学习上最大、最难以超越的'死对头——小康同学。
这次“历险”更加让我明白,每个人都不能忘记古人的的前车之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要感谢这段佳句,它令我深深体会到读书的重要,虽然现在我的成绩位列班级三甲,但是,学海无边,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继续读更多更好的书籍,使自己更充实、更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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