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

时间:2023-11-23 18:34:20 申请书 我要投稿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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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_________________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号)已由贵院立案审理,由于: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_____高法〔20__________〕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敬礼

  _____________省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2

  申请人:xxx,男,汉,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xxxx。

  委托代理人:刘和鹏,安徽安援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xxx诉xxx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委托xxx司法鉴定所对日期为20xx年xx月xx日的合同中“xxx”签名字迹的真伪进行司法鉴定所作出的《笔迹检验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为了更好地查明本案事实,根据相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通知鉴定人出庭。请贵院通知。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日期;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3

  申请人:李xx,女,汉族,x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区xx,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事实理由

  申请人诉北京市xx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

  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xx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4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委托相关机构就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上加盖的印章的真实性作出司法鉴定,从而确定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并追究其伪造公司印章及其合同的法律责任。

  申请理由:张三于20xx年7月30日至20xx年3月19日在申请人公司任业务经理职,其在职期间不能胜任该职工作,无法完成申请人交付的工作任务,还以联系业务为借口,通过欺骗的方式借支各项费用,总额为7400元。

  张三在职期间不但没有为公司创造利益,反而因其各种不负责任的言行给公司抹黑,造成申请人客户流失,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于20xx年3月19日依法解除了与张三的劳动关系,经广州市番禺区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案号:穗番劳仲字(20xx)第153号)后,申请人诉诸贵院(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4578号)。当时,由于申请人诉张三名誉侵权纠纷的诉讼请求得到一审判决(案号:(20xx)番法民初字第3345号)的支持。

  申请人考虑到张三系自然人,按照判决向其追偿八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可能性较小;其次,申请人在私下得到张三朋友的说情,表示愿意对其不良言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不良影响作出让步;再者,申请人为了避免因此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也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运营和社会声誉。

  基于以上原因,申请人于20xx年4月23日向贵院提出撤诉申请。由于各种原因,贵院于20xx年2月16日通知申请人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张三又拿出所谓的劳动合同作为申请人向其承诺相关报酬和提成的依据,但在申请人与其发生劳动关系期间,并未作出其所出具的合同内容的承诺和约定。另外,申请人一再的容忍和退让只是得到张三不思悔改的诬告,严重干扰了申请人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必然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申请人认为,张三所持有的劳动合同内容及印章系属其伪造,并非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因此,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调取天河区公安分局申请人公章备案资料,同时向贵院提出司法鉴定的申请。

  综上所述,申请人请求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张三提供的劳动合同加盖的印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该印章的真实性,从而确定张三应当承担的伪造公司印章以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广州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二OO六年三月四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5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xx医院治疗,但xx医院将被害人肖某某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xx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xx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某某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某某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xx医院与被害人肖某某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xx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某某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是xx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某某在送往xx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某某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某某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某某的死亡与xx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20xx年7月15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6

  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新密市白寨镇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侯红涛驾驶的豫G73376号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速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申请人与__________等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由你院审理。该交通事故是因对方司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超速、违法变道等多种原告造成的,根据交警部门制作的事故现场图来看,两车相撞点到对方车辆停车地点的距离,长达66米,根据物理学常识,在有事故车辆的起始距离等条件的情况下,用普通的`物理学知识,就可以计算出车辆的速度。鉴于本案对方司机超速行驶,在该事故的责任认定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申请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使人民法院依法公正的作出判决,现依法申请对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车速进行鉴定,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准许。

  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7

  申请人:xxxx

  负责人:何xx,职务:xxx

  地址:xxxx

  申请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伪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上公章、私人章的加盖时间进行鉴定;依法对两张借条打印文字的时间及与加盖印章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鉴定。

  申请理由

  原告彭xx诉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贵院立案审理,本案原告彭xx用于起诉的.证据是两张借条,但是,申请人从未向彭xx借过款,该两张借条存在明显的瑕疵,是彭xx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便利条件伪造的,该两张借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所以,申请人特依法提出鉴定申请,请求贵院依法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案所涉两张借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便于法院查清案件事实,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8

  申请人:罗**(罗**之父)

  性别:男

  出生:1956年11月13日

  通讯地址:武汉市******************

  联系方法:027-62********

  徐**(罗**之母)

  性别:女

  出生:1959年8月20日

  通讯地址:

  联系方法:159**********

  申请事项:

  请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xx年3月2日凌晨1点50分至凌晨2点25分对刘**做出的询问笔录以及20xx年3月2日18时30分至19时04分对裴**所作的询问笔录作出司法鉴定,确定笔录内容存在虚假,“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早晨民警打电话,我说‘他们在外边,没事,因为他们经常不回来。’”两句,分别和两份笔录中的其他内容系两次形成,后面的话是篡改、添加的。

  申请理由:

  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提供了一组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但是经原告及本代理人的仔细辨别,发现被告在其提供的对刘**和裴**所作的询问笔录中存在着篡改、添加的嫌疑。其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笔录的制作顺序,在被询问人回答“没有补充”的之后,笔录后面就不应该有其他内容。在被告提交的询问笔录(周明发)和询问笔录(王晓红)中均遵循这一原则。但是在询问笔录(刘**)和询问笔录(裴**)中,在询问人问被询问人“还有没有补充的”之后,被询问人回答:“没有”。但是之后又加上一段话。在询问笔录(刘**)中,添加了“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在询问笔录(裴**)中,最后添加了“早晨民警打电话,我说‘他们在外边,没事,因为他们经常不回来。’”一句。

  其次,20xx年12月8日,在罗**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案开庭时,证人刘**出庭作证,他当庭表示自己没有说过“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这句话,自己签字时也没有看到这句话。

  再次,按照一般的书写习惯,被询问人签字时会避开笔录内容,但是在询问笔录(刘**)中,刘**所签的“以上笔录看过,和我说的一样”一句话已经写到笔录内容部分。

  第四,询问人的书写习惯是:所有记录都是沿线格的下线书写。而添加的这句话因不可能再按原习惯书写,所以将字向上挪,并随着被询问人的签字向上斜。

  最后,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被告添加的这两句话,恰恰是原告起诉被告的事实和理由中对被告最为不利的部分,这也是被告意图篡改笔录的动力所在。

  鉴于此,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供的询问笔录(刘**)和询问笔录(裴**)两份证据中,被告存在着明显的篡改证据的嫌疑。因此特向贵院提起司法鉴定申请。请求贵院对该笔录内容的制作时间和内容的真伪性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着虚假性。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徐**

  日期: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9

  申请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______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______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医院治疗,但___医院将被害人肖______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吴朝俊、王娟,汉中市公安局法医吕有信,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肖______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肖______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二○○四年八月,___医院与被害人肖______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肖______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⒈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______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⒉如果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是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______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⒊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肖______在送往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肖______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______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肖______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肖______的死亡与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______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____

  20___年7月15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0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入住被申请人妇产科分娩,于x日x时x分接受被申请人施行子宫下段剖宫产术,x时x分顺利产下一男婴,并安全返回病房,婴儿于x时x分转被申请人儿科治疗,转科诊断:

  1、早产极低体重儿,

  2、新生儿肺透明膜病。鉴于婴儿肺透明膜病,需要使用机械通气机(呼吸机)进行机械通气治疗,在医护人员告知后,申请人当即签字同意被申请人采取该措施治疗。但因被申请人缺乏充足的治疗设备(其呼吸机正在使用),致使被申请人束手无策,一直没有对婴儿进行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更甚的是,直至x时x分,被申请人才迟迟告知申请人建议转茂x市人民医院呼吸机辅助通气治疗。申请人为抢救孩子,使其能及时得到治疗,二话没说,亦当即签字同意转院。可是,直至x时,被申请人才迟迟办理转至x市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收治婴儿后,由于被申请人没有出具转院记录,需要重新化验、诊断,确诊病情,至x时,才使用呼吸机治疗。

  被申请人在婴儿病历中记录使用固尔苏治疗,有诸多疑点:xx一是固尔苏价格昂贵,被申请人使用固尔苏没有记录使用时间,其记录顺序反而出现在出院以后;二是被申请人医嘱与处方为不同医生书写,伪造假处方的可能性很大,因被申请人在要求申请人购买固尔苏时并未开具处方,只是书写一便条,申请人凭该便条到收款处交款,凭收款单到药房取药,整个过程从来没有过处方的出现;三是申请人领取的药品性状与固尔苏不符,固尔苏为低温保存的.水剂,申请人所领的药品为常温状态下的粉剂;四是固尔苏的使用需要与呼吸机配合,没有呼吸机显然不能使用固尔苏,即是说,在病房没有呼吸机情况下使用固尔苏是违规的;五是如果使用了固尔苏,在8小时内不能吸痰,被申请人在转院前没有出具转院记录,实为掩盖其没有使用固尔苏的结果。婴儿到x市人民医院后,经人民医院的全力抢救,因婴儿出生后需要及时使用呼吸机辅助治疗,而被申请人没有该设备,使婴儿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长期处于低氧状态,最终导致肺出血死亡。这一损害结果,完全是被申请人的过失行为所致。

  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证实被申请人的过错,特向贵局提出医疗鉴定申请,请求贵局依法给予鉴定。

此致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x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第一,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司法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x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受伤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熜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即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商确定的,亦非莱西市人民法院指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x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2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址____________省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__村________组____号,公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特别授权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____________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

  事实与理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______(患者)在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医院(被申请人)行"无痛胃肠镜检查"出现生命危象。____________分,因病情严重转____________中心医院抢救。经中心医院10天抢救,又转至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第三人)继续抢救。期间,____________仍处于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状态,后经专家鉴定为“脑死亡”。8月30日,____________医科大学附属____________医院宣布____________死亡。其后家属申请____________法医鉴定中心对患者死亡原因鉴定。______月______日,该鉴定机构以“肺泡腔、细支气管粘膜下、胃粘膜、肠粘膜及膀胱粘膜下”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浸润、“死者生前曾发生过敏性休克”及“已有丙泊酚导致过敏休克死亡的报道”为依据,作出[20__]病鉴字第____________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____________生前曾发生过敏休克,其过敏性休克可致缺血缺氧性脑病继发多器官功能障碍死亡。尸检所见符合器官捐献后的病理学改变”。申请人认为患者平素身体状况良好,其死亡原因不是丙泊酚过敏反应所致,理由如下:_______________

  (1)被申请人在为患者气管插管、抢救时,假设患者皮肤确实有“荨麻疹”、还发现患者喉头水肿、支气管痉挛甚至喘鸣等过敏反应,为什么被申请人在病历中不予体现?

  (2)、患者既往病史: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患者在外院全身麻醉(约4小时)下行“右肱骨外科颈粉碎性骨折内固定”手术,该院以丙泊酚作为麻醉诱导和维持主要药物,期间未曾发生任何过敏样反应(详见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人民医院病历,病案号为____________);以及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年,患者都一样丙泊酚“无痛胃镜检查”,但也未听说丙泊酚过敏样反应。

  (3)结合Ⅰ型超敏反应发生机制看:机体对抗原(丙泊酚)初次应答后,再次接触丙泊酚刺激时产生IgE抗体,对肥大细胞、嗜碱性粒细胞、嗜酸性粒细胞及组胺化学介质产生作为,从而影响其生理功能紊乱或者细胞损伤特异性免疫反应。假设该患者于20__年2月首次使用丙泊酚完成手术,后患者体内应当产生一定的IgE。而后患者每年作“无痛胃镜检查”,也包括本次胃镜检查,按理说都要发生丙泊酚过敏反应。唯独被申请人作“肠镜”注射丙泊酚就发生过敏反应。

  (4)、该鉴定机构以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认定患者发生“过敏性休克”,是缺乏事实依据和科学依据的判断。首先,嗜酸性粒细胞偏高,不排除寄生虫感染、变态反应性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使用青霉素、头孢菌素等因素影响。本案患者从呼吸、心跳骤停经21天抢救到宣告死亡,期间已明确“缺血缺氧性脑病、脓毒血症、重症肺炎、肾功能不全、急性肾损伤、中枢性呼吸衰竭”等,____________中心医院为其使用哌拉西林他唑巴坦、万古霉素等抗生素治疗;该鉴定机构未在喉头黏膜下发现“嗜酸性粒细胞”;在胃、肠黏膜虽发现“嗜酸性粒细胞”,但是该患者因胃、肠不适到事发医院检查,也不排除该患者本身患有“嗜酸性粒细胞性胃肠炎”的可能。另外,大量文献予以证实“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性休克”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即组织存在“嗜酸性粒细胞”就不然存在“过敏性休克”?发生“过敏性休克”一定组织中找到“嗜酸性粒细胞”?根据《中国法医杂志》、《法医学杂志》等有关过敏反应文献,并结合过敏反应机制,IgE升高相对“嗜酸性粒细胞”来说更具有诊断价值,然而该鉴定机构也未作血清IgE检查。相反该鉴定机构却以“嗜酸性粒细胞”作为诊断“过敏性休克”的依据,同时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因素加以合理排除。

  然而,从被申请人《麻醉记录单》、《急诊抢救记录》和《麻醉小结》看,没有患者有关的“呼吸”记录;也没有患者“心率”和“血压”的变化,如心率和血压从正常的,是怎样降至______;而只是发现“血氧饱和度85%”突然下降,那患者正常血氧饱和度,如98%、97%是如何降至85%的,也没有记录;也未体现患者“吸氧”起止时间?也没有吸氧工具(鼻导管)(____________医院《门诊处方笺》相佐证)。如果麻醉医生严格心电监测,应当发现心电图波形变化,不至于____________心跳停止,5分钟(____________)后才给予肾上腺素和阿托品抢救药,这完全已经错过“病人生命最黄金”的抢救时期,不排除被告在给________作胃镜检查时(而不是肠镜检查),____________的呼吸、心跳早已停止的可能。

  综上,________生前一般情况尚好、也无药物过敏现象。________因胃肠不适到被申请人处就诊,________作“无痛胃镜检查”时,被申请人未严格监测心电图、血压和呼吸,至多采用血氧饱和度探头测量心率和氧饱和度数值而;且须严格“上氧”,充分准备阿托品、多巴胺、肾上腺素等预防抢救药物,及有关呼吸机等抢救设备等条件,才能实施丙泊酚麻醉。另一方面,因禁食和禁饮其容量相对不足,加之“丙泊酚”对循环的影响以注射速度和剂量相关,而被申请人未足够注意等。因此,被告医疗行为严重违反应当注意义务的.规定,及其他严重规定,甚至还存在伪造病历的嫌疑,其违法性和严重过错与刘________死亡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然而该鉴定机构在认定时,没有调查核实患者事发前曾多次使用丙泊酚,且未出现过敏现象的事实;加之没有基于客观实际,更没有科学论证“嗜酸性粒细胞”与过敏休克之间关系,也未将“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可能加以合理排除。但该鉴定机构却认定“丙泊酚过敏反应”系患者死亡的直接原因。据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是很难让人信服的鉴定,故特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唐明喜死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重新鉴定;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的医疗行为作如下鉴定:

  1、是否存在医疗过错的鉴定;

  2、医疗过错与死亡结果之间否存在因果关系的鉴定;

  3、医疗过错程度参与度的鉴定。恳请法院支持为谢。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3

申请人:XXX,男,汉族,1959年10月X日生,住址:西安市雁塔区鱼化寨街道办事处西尧头村36号。电话:0000000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1966年10月X日生,住址:周至县富仁乡XX村XX组,电话:000000000

  申请事项:

  1、对陕A/小型普通客车维修费进行鉴定;

  2、对陕A/小型普通客车在维修期间申请人租用同等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20xx年8月30日6时许,被告驾驶无牌照机动车(东风牌自卸车)沿富仁乡建兴村五组生产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沿渭路交叉路口时,与由东向西驾驶的陕A/小型普通客车(车主为申请人李XX)相撞,致及乘坐人受伤,车辆受损。

  20xx年X月XX日,周至县公安局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公交认定

  第0XX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认定“驾驶无牌照车辆上路行驶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未保持安全车速且客货混装是造成此事故的'次要原因。”事故造成陕A小型普通客车基本报废。

  现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明确其车辆各项经济损失金额,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望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周至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男,汉,住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女,汉族,住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事务所律师。

  ______诉申请人财产损害纠纷一案,你院委托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对______房屋损害原因及解决方案所作出的《法庭科学技术鉴定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申请人认为该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故此特申请重新进行鉴定。

  要求重新鉴定的理由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由于______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科学技术鉴定所出具的《技术鉴定书》认定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鉴定结论缺乏公正性和完整性,特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对本案所涉损失的原因重新进行鉴定。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司法鉴定申请书15

  申请人: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区XX街X号

  联系电话:13911XXXX

  申请事项:

  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XXX的车辆贬值损失进行评估鉴定。

  申请理由:

  原告诉被告纪XX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原告受损车辆系新购车辆,行驶刚满二个月便发生事故。该车经过维修后,尽管具有通常的使用功能,但存在安全系数及舒适度低、噪音大、市场估价贬值等情形,因此,特请求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该车辆事故后的'贬值损失进行鉴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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