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时间:2023-11-20 07:06:58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优秀)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优秀)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1

  案例:张某,学校综合办公室会计,职员二级。学校会计岗位的任职条件中对任职者的学历没要求。张某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但人老实,在学期绩效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王某,学校综合办公室人事干部,职员二级。学校人事干部岗位的任职条件中要求人事干部要本科毕业。王某积极肯干,工作能力强,教职工评价很好,但在学期考评中一直被评为合格。王某有想法,部门主管又没有与王某进行沟通,王某的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一、学校绩效考核管理方面存的问题

  通过对本案例分析,我认为学校在绩效考核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在绩效考核中出现了晕轮效应。

  晕轮效应是指“光辉的延伸”。在绩效考核方面,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对下属的某一绩效要素(如“为人老实”)的评价较高,就会导致你对此人所有的其他绩效要素(如“工作的质量”)也评价较高。当评价对象是那些对主管人员表现特别友好(或特别不友好)的员工时,这种问题最容易发生。

  2.绩效评价标准不清。

  学校采用的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来进行工作业绩的考核,但对于四方面的考核内容都没有做详细说明,不同的主管人员对绩效标准会做出不同的解释,导致考核结果的不准确。

  3.对绩效考核结果缺乏进一步的评估和反馈。

  学校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忽视了绩效考核反馈工作的重要性。如部门主管就考核结果及时与王某进行一次面谈,指出问题所在,分析问题,肯定成绩并加以鼓励,这样会保护王某工作的积极性,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的结果。

  二、在绩效管理中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对策

  加强对考评者的培训,避免在绩效考核中出现晕轮效应。学校各个部门主管作为绩效考核的考评人,他们的思想水平、人格特征、个人素质、对绩效考核的重视程度等都直接关系到绩效考核结果的正确性及公平。所以,在学期绩效考核准备阶段应把各个部门的主管组织在一起进行学习,端正考评者的认识,提高考评的技巧技术水平,客观、公平、正确地做好学期、学年的绩效考核工作。

  2.考评标准具体,内容详细,指标尽量量化。

  学校要想使绩效考评的结果具有一定信度和效度,那么就必须投入一定精力和时间,下一定功夫,把考评标准制定具体,内容详细,考评指标凡是能量化的',应尽可能使用数量表示和计量。也就是在编制绩效考评标准时除了要遵循定量准确的原则外,还应遵循先进合理的原则、突出特点的原则、简洁扼要的原则。如:学校的绩效考评标准在突出各类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在设计考评标准时,应针对不同的岗位,以及承担本岗位工作的所有被考评人的素质结构的特点而制定。同样的指标,对于不同的工作岗位的要求是不同的。

  3.将绩效考核面谈作为解决问题的时机。

  绩效反馈是学校部门主管将绩效评价的结果反馈给被评估教职工,让其了解自身的工作状况,总结经验,发扬优势,并帮助其制定个人工作改进发展计划,最终达到影响教职工行为、提高教职工绩效的目的。绩效反馈对教职工的发展十分关键。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不仅需要绩效面谈,而且,部门主管应不断地保持与教职工的交流,以强调他们在个人发展上的责任。上级和下级都应将绩效考核面谈作为解决问题的时机,而不是一次发现错误的时机。绩效考核面谈应该包括五方面的内容:一是对整体上的工作成绩以及进步进行总结;二是讨论遇到的问题;三是就如何改进绩效尽可能达成一致;四是就当前的绩效与长期的职业目标进行讨论;五是为下一个绩效考核周期做出具体的行动计划。另外,部门主管应对即将接受面谈的教职工所从事工作的工作描述进行研究,将教职工的实际工作绩效与绩效标准加以对比,并对教职工历来的工作绩效等档案资料进行全面地了解和分析,而且在绩效考核面谈时应鼓励教职工多说话。

  学校在绩效考核管理方面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和掌握科学的绩效考核方法,不断提升绩效考核的管理水平,为学校的更大发展创造和谐的人力资源环境。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2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二)新参加工作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评定等次;未超过半年的,年度考核时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三)调到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提供有关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四)校内调动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情况,现工作单位结合在本单位工作情况予以确认考核等次。

  (五)本年度因病、事假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6个月者不参加考核;因私出境人员出境期间在考核中按事假处理;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暂不参加本年度考核,立案审查后如无问题,是否参加考核和确定等次,由考核主管单位确定。不考核(如待退休、长病假、出国等)的也须单位填写表格,并将不考核原因在备注中写明。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管理能力和生产服务技能;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务职责情况,包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二)考核标准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的具体标准。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各等次基本标准

  1、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突出。精通业务,工作勤奋,锐意进取,有创新精神,超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表现良好。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3、基本合格:思想政策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合格:违反校纪校规,政治、业务素质较低,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够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本学年内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五)优秀等次的人数应控制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百分之十以内。

  四、考核办法

  (一)教职工考核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定期核查。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每年进行一次。

  五、年度考核基本程序

  (一)被考核教职工对照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主考人由各系、各单位考核小组确定)。

  (三)各单位考核小组在听取教学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

  (四)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所在单位考核小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对复核意见不服者,可向上级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十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五)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考核结果汇总表》于次年一月上旬报人事处,《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的档案。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二)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考核单位应对其提出诫勉,并限期改正。如第一次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第二年拟定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则确定为不合格。

  (三)教职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给予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调整工作岗位、降级或降职后,其工资等待遇按新任工作岗位重新确定。

  (四)教职工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应予以辞退。

  七、考核机构

  (一)学校成立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全校考核工作。考核的日常事务由组织人事部门承担。

  (二)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政正职、工会负责人等3-5人组成,党组织负责人任组长。

  (三)各考核单位下属系、所、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若干考核小组。

  (四)考核组织的职责

  1、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办法,组织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教职工的考核;考核小组成员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3、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考核等次意见,审核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4、各单位党政正职负责人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

  5、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终审不服申诉。

  (五)考核主管单位

  考核主管单位是指A类学院、B类学院的系所、继续教育学院、教育文化发展中心、华夏学院、图书馆、出版社、机关、后勤集团、华大集团等单位。

  八、其他

  (一)各级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二)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东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试行办法》(沪华师人(96)内字第034号)同时废止。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3

  一、基本原则

  1.遵循政策,依法依规;

  2.突出导向,有效激励;

  3.控制总额,量力而行。

  二、实施对象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是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非在编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此方案核算,另行发放。我校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凡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的,不得享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绩效总量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度由区人社局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标准核算,全校合计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区人社局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并根据学校财力实际控制在1.4倍总额范围内,量力发放。

  四、考核内容

  (一)岗位绩效奖(本项由校办室组织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提供数据)

  1.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在岗爱岗,从业敬业,全年出满勤,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师德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和其他学习任务,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党员教师按时参加党员集中学习和活动。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岗位绩效奖。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的总量按全校奖励性绩效总额度的30%计算。

  2.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受到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党纪、政纪处分的,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没有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1000元。没有按规定完成其他学习任务、晒课任务的,每次扣发岗位绩效奖500元。

  3.全体教师按时参加教师例会和教研活动,按时上课;专职教辅人员和全体中层干部要按时考勤,工作日每天上下午两次打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扣10元;考勤未打卡、例会缺席、教研活动缺席或其他应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的每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事假按天扣除岗位绩效奖,病假(住院除外)按事假标准的一半扣除岗位绩效奖。每天岗位绩效奖标准为本人职称等级岗位绩效奖÷270天。

  4.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没有履行教师一岗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全年岗位绩效奖的一半或全部。

  (二)工作量绩效

  1.定量:学校实行满工作量工作法,全体教职工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校的工作安排。

  教师工作量标准:语文、数学、外语每周正课10节为满工作量,物理、化学每周11节,其他学科为每周12节。中专部专业课各学科工作量参照高中部相近学科执行。超工作量的享受超工作量奖。

  男教师56—58周岁、女教师51—53周岁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1个课时工作量;男教师58周岁以上、女教师53周岁以上坚持从事课堂教学的,每周分别多计2个课时工作量。

  2.定标(每年按实际教学周期计算,有新提高的标准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

  ①正课标准:基本课时奖:高中部6元/节;中专部8元/节;超课时奖:25元/节。

  ②晚自习标准:15元/节。

  ③周六、节假日上课:30元/节。

  ④期中期末考试:监考、阅卷30元/场,巡视、收发25元/场,命题每套150元。(第①②③④项由教务处核算。)⑤班级管理绩效:

  班主任管理绩效由基本绩效、早自习绩效、考核绩效三部分组成。基本绩效300元/月,早自习10元/节,考核绩效根据《亳州五中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案》计算。自20xx年9月起,班主任考核绩效调整为优秀占比30%,400元/月;良好占比50%,300元/月;合格占比20%,100元/月。(第⑤项由政教处核算)

  ⑥校务管理绩效:

  校长800元/月,副校长700元/月,中层正职400元/月,中层副职、年级部正副主任280元/月,专职教辅人员、教研组长150元/月,备课组长80元/月;校务管理绩效不重复享受,行政兼职人员取最高项发放。

  学校为课时不足的教师设有党建员、实验员、宿舍监管员、视频检查员等兼职教辅岗位(兼职教辅岗位设置由校党总支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兼职教辅岗位每月100元。

  学校安排的全天24小时护校值班和节假日、寒暑假值班80元/天。

  运动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型活动工作人员100元/天(由活动组织部门提前上报至校办室报备并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名单到办公室)。(第⑥项由校办室核算)

  (三)教学教研成果绩效奖

  1.教学成果奖:按《亳州五中高考奖励办法》执行。

  2.教科研成果奖:按《亳州五中教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3.教研组考核奖:按《亳州五中优秀教研组考评方案》执行。

  五、发放办法和解释权

  奖励性绩效奖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由办公室汇总,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后交会计室发放。此方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校党总支。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要控制在学校财力可承受范围内。如遇政策调整、生源变化影响到绩效工资总量的变动,党总支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方案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4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xx市关于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改【】51号)精神,以及《xx市开平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x年1月1日至x年12月31日,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工。

  二、绩效工资总量核定

  我校全体在岗教职工x年1月至12月份绩效工资总量的'3%的总额。

  三、绩效工资分配方式:

  (一)特殊补助,需提前从3%支出部分

  1、仪器管理员6元/月

  2、体育教师补助6元/月

  3、体育教师早晚训练30元/月(依据实际发生发放) (二)按学校量化分配将3%里除去以上专业教师应发金额剩余的金额,按照《河东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实施细则》,给每位教师赋分,等化成奖金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按相关文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我校按照工作的责任大小和难易程度,依据量化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

  3、我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召开了全体教职工大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且一致通过绩效考核方案。

学校绩效考核方案5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引导学校规范办学,聚焦内涵发展,推进素质教育,打造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效益,我区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量化可测原则,遵循“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简便”要求,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推动作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全面落实《瓯海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依法自主管理,聚焦内涵发展,提高管理效益,以“优办教育,学在瓯海”为发展主线,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核心理念,加快推进瓯海教育优质均衡、特色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1.“分类分级”原则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采取横向比较和纵向发展结合、分类分级分组的原则,按比例评定。全区学校分公办、民办两类,按初中(包括中职)、小学、幼儿园三级进行考核。公办小学依据办学规模分成A(12个班级以上)、B(12个班级及以下)两组,公办幼儿园依据创办时间分成A(20xx—20xx年创办)、B(20xx年以前创办)两组,初中不分组,九年一贯制学校纳入初中组考核评估(附件2)。民办学校办学绩效考核结合温州市民办学校办学水平星级评定,不再另行组织。

  2. “自评综评结合”原则

  考核评定采用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相结合,学校根据考核指标对本学年工作进行自评,区教育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学校自评,对学校管理、学校党建、课程教学、师资建设、学生发展、办学成效与特色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3. “激励”原则

  办学绩效考核重在激励学校不断获得成功体验,促进持续发展。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全区学校办学绩效奖励机制,按照“学校与学校之间拉开差距”的要求,设定绩效奖励档次。学校制定本校教师绩效考核与发放方案,严格按照“三个明显拉开差距”:一是一线教师与行政后勤人员要拉开差距;二是班主任与非班主任要拉开差距;三是不同班主任、不同教师之间要拉开差距。

  三、考核内容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共六大项目22条指标,以学年为区间,原则上每学年实施一次。学校认真梳理总结上一学年工作,围绕考核项目和指标做好自评,具体见《20xx学年瓯海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标准》(附件1)。

  四、考核程序

  1.自评、申报(11月5日前)

  学校根据绩效考核评定标准和本学年工作实施情况撰写学年自评报告,结合具体办学实际,对照办学绩效考核自评指标,认真完成自评与佐证材料整理。11月5日前,将考核评估材料上传到“智慧教育云平台”的“20xx学年学校办学绩效考核”。

  2.评审、评价(11月15日前)

  局相关科室根据“智慧教育云平台”上的`学校上传材料,结合平时掌握的数据资料与学校办学情况,11月15日前完成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分项评审,着重突出20xx学年内涵发展的重点与亮点工作。

  3.综评、确定(11月25日前)

  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反向指标中被“一票否决”的学校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经区教育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后,11月25日前公布全区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并在20xx年教育系统绩效奖励方案中予以体现,按优秀(20%左右,系数1.2)、良好(40%左右,系数1.1)、合格(30%左右,系数1.0)、基本合格(10%左右,系数0.9)四个等次确定学校数量与系数。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校20xx学年办学绩效进行综合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办学绩效考核评定的考核程序、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和奖励方案的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估准备与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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