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鹦鹉原文及赏析

时间:2023-11-11 11:31:57 赏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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咏鹦鹉原文及赏析

咏鹦鹉原文及赏析1

  同蔡孚起居咏鹦鹉原文

咏鹦鹉原文及赏析

  鹦鹉殊姿致,鸾皇得比肩。常寻金殿里,每话玉阶前。

  贾谊才方达,扬雄老未迁。能言既有地,何惜为闻天。

  注释:

  1、鸾[luán]1.传说凤凰一类的鸟:~凤。~飘凤泊(喻夫妻离散或才士失意)。~翔凤翥(形容书法笔势飞动)。~翔凤集(喻人才会聚)。2.古同“銮”。2、鸾皇:luán huáng ㄌㄨㄢˊ ㄏㄨㄤˊ (鸾皇) 亦作“ 鸾凰 ”。 1.鸾与凤。皆瑞鸟名。常用以比喻贤士淑女。

  赏析:

  胡皓这一首有名的五律,其妙处在于,诗人以雄劲的笔触,描写同二相以下群官乐游园宴的艺术概括。他通过对于时间和空间的.意匠经营,以及把写景、叙事、抒情与议论紧密结合,在诗里熔铸了丰富复杂的思想感情,使诗的意境雄浑深远,既激动人心,又耐人寻味。

咏鹦鹉原文及赏析2

  原文:

  咏鹦鹉

  宋代:僧定渚

  罩向金笼好羽仪,分明喉舌似君稀。

  不须一向随人语,须信人心有是非。

  赏析:

  释教祈求众生都能完成无上正觉,僧徒不但自身避恶从善,而且劝人弃恶就善。一些僧人还写有劝戒诗。这种诗因为旨在劝戒,所以语言一般比较通俗浅显,且常借某种事物以为缘起,极尽殷殷劝戒之意。定渚写的《咏鹦鹉》就是这样的诗。

  此诗有两层意思:一是警告人不要人云亦云,“随人语”,搬弄是非,而应该明白并相信,“人心有是非”,各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这是站在世俗立场对世人的劝戒。另一层是站在释教的立场,佛门的角度,要僧徒、佛众跳出世人的是非圈,把定自性,捐弃世俗的语言,不让它沾污自性的清净。为了说清这个道理并让人接受,作者选取鹦鹉这一富有特征的形象加以描摹、刻划、渲染,使道理蕴含在形象之中,为人所自然领悟。

  此诗的前两句是对鹦鹉形象的描摹。鹦鹉罩在美丽的饰金的笼里,有着一身漂亮的羽衣和仪容,容易引起人的好感。它还有喉舌,可把各种事情说得天花乱坠,叫人非听非信不可。“羽仪”也好,“喉舌”也罢,全都是它迷人的手段。针对这情况,后两句提出劝戒,强调随人语的.祸害。话是对鹦鹉说的,实际上是在对人说的。

  此诗用的是托物寓意的方法,既形象生动,易为人所理解,又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咏鹦鹉原文及赏析3

  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

  落羽辞金殿,孤鸣咤绣衣。

  能言终见弃,还向陇西飞。

  古诗简介

  《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的作品。此诗作者以鹦鹉自比,通过鹦鹉的遭遇,抒发自己的愤懑情怀。

  翻译/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鸡,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鸟,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⑴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山,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马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⑵落羽,羽毛脱落。金殿,金銮殿。唐宫殿名。

  ⑶绣衣,御的代称。《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⑷陇西,古地区名。菠指陇山以西地区。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张华《禽经注》:鹦鹉,出陇西,能言鸟也。李白祖籍也在陇西。西:一作山。

  赏析/鉴赏

  这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而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为什么来到此地?因为这鹦鹉有两大问题,一是败羽了,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李白不就是那败羽而多言的鹦鹉吗?

  李白在京城长安时,一度颇得唐玄宗的赏识,供奉翰林,掌管机密诏命的起草。但是,他的浪漫性格和正义主张,终于使他遭受到权臣贵族们的排挤。他在长安仅仅三年。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勃赐归山"。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即"初出金门"时,去寻访王侍御史,不遇,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便借咏画,抒写自己遭受谗言,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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