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方案

时间:2023-10-15 13:38:45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宣传方案经典(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宣传方案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宣传方案经典(5篇)

宣传方案 篇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x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等相关活动,根据国家减灾委和浙江省减灾委《关于做好20xx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企业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企业,促进社会公众建立科学的防灾减灾科学意识,提高公众对各种地震谣传事件的鉴别能力,在企业内张贴宣传海报、分发科普迷你丛书、现场咨询等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2.组织开展机关宣传教育活动。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进机关,深入普及宣传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利用活动期间在机关内宣传栏张贴宣传板报、放置宣传挂图、分发科普迷你丛书等形式宣传。

  3.组织开展街道社区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活动期间,各街道和社区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利用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分发灾害防御大科普迷你丛书等形式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区居民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4.组织开展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校开展防震减灾主题班会、课外活动、技能竞赛和疏散演练,在校园内张贴宣传海报,并出一期以“学防灾知识,讲公共安全”为主题内容的知识黑板报,使全校师生进一步了解掌握防震避震知识,增强地震灾害的'应急意识。

  5.组织开展媒体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播放防灾减灾宣传片,播放、刊登防灾减灾活动,并组织对本区防灾减灾工作以及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6.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是消防工作的关键,消防科普宣传教育,就是向公众普及消防科技知识,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以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素质,减少火灾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危害,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是消防工作不可缺少的环节,也是科普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于5月16日前将总结及图片报xx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联系人: 电话 邮箱: )

  四、活动时间

  5月7日至13日

  xx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

宣传方案 篇2

  我国现行的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是企业销售(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如果能够通过分支机构人为“增加”企业的销售(营业)收入,企业就可以扣除更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即,纳税人将原来的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产品先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对外销售。这样,虽然整个企业集团对外的销售收入实际上并没有改变,但是在原企业与销售公司之间增加了一道名义上的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

  实例: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20000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3500万元。请问应如何筹划?

  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64+500)×25%=141万元。

  如果通过纳税筹划将企业的销售部门分离出去,成立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把企业生产的产品以18000万元卖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20000万元对外销售。费用在两个公司间分配:生产企业与销售公司的业务招待费各分8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1500万元和20xx万元。由于增加了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这样一个新的组织形式,也就增加了扣除限额;而因最后对外销售仍是20000万元,没有增值,所以不会增加增值税的税负。经过纳税筹划后,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不变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以两家企业的销售收入为依据计算扣除限额,结果如下:

  生产企业: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为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1500万元,而扣除限额=18000×15%=2700万元。

  生产企业就招待费用大于扣除限额的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销售公司:业务招待费的发生额为80万元,扣除限额=80×60%=48万元,超标80-48=32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发生额为20xx万元,而扣除限额为20000×15%=3000万元。招待费用超标32万元,需做纳税调整。

  两个企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4万元,应纳税额为:64×25%=16万元。通过纳税筹划,节约企业所得税141-16=125万元。

  当然,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后还会有一些影响。例如,机构设立后会持续经营下去,因此企业应考虑长远的市场状况和企业发展状况;会有成本、费用项目的增加;流转税也可能会增加。

  交易价格会影响两个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即生产企业以多少价款把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才能保证两个企业都不亏损?如果一方亏损一方盈利,那亏损一方的亏损额就产生不了抵税作用,盈利的一方则必须多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交易价格一定要仔细核算,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应充分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决定是否设立分公司。

宣传方案 篇3

  20xx年3月22日是第二十四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3月28日是第二十九届“中国水周”,联合国确定20xx年“世界水日”的宣传主题是“水与可持续发展”(WaterandSustainableDevelopment)。水利部确定我国纪念20xx年“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活动的宣传主题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为了切实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集中宣传工作,现提出省水利厅主要宣传活动方案如下:

  一、印发20xx年全省水利系统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的通知,通报活动主题,并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作出部署(由政法处负责)。

  二、在《新华日报》开辟纪念“世界水日”专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全省及各地开展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及法治水利创建工作的内容,以增强“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和全民水法治意识(组稿工作由信息中心承办,政法处、水资源处共同完成。专版费用约10万元由专项宣传经费列支)。

  三、撰写“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通稿,在江苏主流媒体组织开展宣传报道。(政法处、水资源处组织撰写“世界水日”宣传报道通稿,信息中心负责联系主流媒体报道)。

  四、与江苏卫视联合制作“节约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公益广告,并在水周期间播放。(政法处、水资源处、信息中心负责)。

  五、在南京交通广播电台星星点点栏目做一期“世界水日”专题节目(组稿工作由信息中心承办,政法处、水资源处协助)。

  六、在中国江苏门户网站上开展纪念“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在线访谈活动,请厅领导和政法处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回答网友的问题(办公室负责与中国江苏网站协调事宜,政法处和相关处室负责相关访谈工作)。

  七、在江苏水利网开设“世界水日”专栏,围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主题,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报道各地活动的开展情况(由办公室和政法处共同负责)。

  八、与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交通厅等相关部门联系,力争在全社会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水资源处、信息中心负责)。

宣传方案 篇4

  一、活动目标

  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和集中宣传、专题宣传、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显著加大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力度,促进提高社会群众、相关企业和重点人员、新闻媒体以及政府机构的依法护电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电网安全运行的良好环境,全面压降外力破坏电力设施事件。

  二、重点宣传内容

  1.保护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重点宣传保护电力设施的法律责任、义务和破坏电力设施对社会生产、百姓生活以及电网安全运行的危害性。

  2.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严重后果。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外力过失损坏电力设施案例。

  3.保护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常识。重点宣传预防车辆临近放电、异物挂线、钓鱼触电、超高树木以及铁塔基础周边挖土、堆土等安全知识,公布防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事件举报电话。

  三、重点宣传对象

  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塑料大棚所有者和管理者、鱼塘主、垂钓者、风筝爱好者、孔明灯制作和施放者、高秆植物所有者或管理者;电力设施沿线群众、中小学生;案件多发区域、废旧收购站点;政府部门、新闻媒体等。

  四、宣传方式

  1.平面媒体宣传。在县电视台、报刊、微信、网站和新兴媒体上刊播关于打击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过失外力损坏电力设施事件的新闻和专题节目。对本地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事件,要邀请媒体记者实地采访,跟踪报道。

  2.公共场所宣传。结合重要节假日或政府组织的活动进行广场宣传。利用写字楼、车站视频广告等资源进行宣传。在农村田间地头树立宣传牌,在农户宅院墙头和电力线杆喷涂电力设施保护标语。制作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挂图广泛张贴。设计制作印有电力设施保护字样的学生作业本、手提袋等纪念品,编辑典型案例小册子,在电力设施沿线地区广泛散发。

  3.开展专题宣传。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季节特点和外破事件规律,开展各类专题宣传活动。

  (1)主动走访政府职能部门。主动走访经信、建设、公安、绿化等政府职能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难题,寻求支持,会商并落实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重点内容。

  (2)开展施工隐患专题宣传。积极协调质监、建设、市政、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针对本行业相关单位和吊车、水泥泵车、挖掘机等工程车辆驾驶人,开展宣传培训,提高电力安全知识水平,增强依法护电意识。

  通过平安乡镇创建、走访施工企业等方式,收集工程车辆驾驶人信息,建立数据库,每月发送电力安全知识短信1次,强化相关人员安全意识。

  结合临时用电会审,针对工程车辆驾驶人、施工企业、混凝土公司、工程车辆管理者、重点工地等,开展防车辆临近放电等专题宣传,发放宣传册。

  (3)开展树线隐患专题宣传。针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高秆植物所有者、绿化管理部门和企业,重点宣传超高树竹对人身、财产和电网的.危害,宣传依法砍伐树竹的必要性。

  (4)开展异物防范专题宣传。针对塑料大棚、彩钢瓦建筑的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宣传大棚、彩钢瓦建筑不规范使用对电力设施和人身财产的危害。

  (5)开展防火专题宣传。重点对线路走廊植被丰富、墓地较多的地区,制定针对性宣传措施,张贴宣传图画,及时制止通道范围内放火烧荒、焚烧秸秆、祭祖烧纸等行为。

  (6)开展垂钓碰线专题宣传。针对防范钓鱼碰线事故,通过完善鱼塘安全警示牌、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对垂钓者、鱼塘主的宣传。

  (7)开展打击盗破案件宣传。重点宣传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过失损坏电力设施典型事故等内容。

  4.开展集中宣传。在3、6月份,分别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宣传周(月)活动。

  (1)3月份第二周(3月7日~3月13日),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周活动,重点防范违法施工、线下植树、垂钓、山火以及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可能损坏电网设施的事件。其中,在3月10日开展一次广场宣传活动,主动邀请县经信、公安、绿化、安监、建设、城管、质量技术监督等政府部门参加。

  (2)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部署,集中开展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月活动。期间,根据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安全日”等宣传活动。

  5.进行举报奖励。实施外力损坏、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利用电话、互联网站、短信、微信等手段收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

  五、活动计划

  公司20xx年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计划参见下表。请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明确每项活动的宣传目标、对象、方式、时间、负责人、执行人,认真实施并在实施后及时进行效果评估。

宣传方案 篇5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当前我局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围绕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等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解读,经局党组研究,特制订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时间

  20xx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其中5月14日为全县集中宣传日。

  二、宣传内容

  围绕《办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的措施要求,结合我局食品安全、成品油、内贸应急管理工作实际进行宣传解读。

  三、宣传方式

  ⑴媒体宣传。5月12日,积极联系石门电视台、石门信息报等媒体进行报导,并在商务网站上进行刊载,由相关业务股室提供稿件,办公室组织实施。

  ⑵现场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制作宣传展示牌5块,宣传桌一张,宣传横幅一条,于5月14日上午9点至12点在县体育馆进行现场宣传,并现场发放相关资料。

  ⑶显示屏宣传。由办公室负责将宣传标语录入显示屏,显示时间5月12日至18日。

  四、责任分工

  五、要求

  1、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办公室对此次宣传活动负总责,精心组织策划,合理有序安排部署,各股室及相关人员要积极配合,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2、思想重视,贯穿始终。股室及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查找宣传资料,同时要将为期一个星期的宣传活动进行到底,圆满完成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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