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9-30 08:19:23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房屋合同常用(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合同常用(5篇)

房屋合同 篇1

  售房人(甲方):

  购房人(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门面房购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灵宝市新华路市一中的一间上下两层门面房屋,建筑面积为84平方米,以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整(¥:298000.00元)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承诺对该门面房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甲方承诺该房屋出售给乙方前没有出售给第三方,没有任何债权、债务、抵押的纠纷。

  三、甲方如违反合同第二条的`规定,自愿赔偿乙方损失50万元。

  四、本合同签订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本合同签订后与该房屋发生的债权、债务、抵押等纠纷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概无关系。

  五、自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不得反悔,如果任何一方反悔,要赔付另一方房屋款的双倍违约金。

  六、交款方式:现金一次性付清房款。

  七、此合同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2

  “严格来说,这个通知只是针对预售商品住宅交接程序的一种规定,而非针对房屋查验细节的规定,房屋查验应该怎样操作,还是应该遵照双方合同来进行。”

  20xx年1月1日,《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验的通知》将在北京市正式施行。按照这个《通知》,预售商品住宅在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日前,法律界和工程监理界的一些专业人士对于这一《通知》如何实施,谈了自己的看法。

  先验后收填补法律空白

  “近年来,北京市发生了一系列的‘收房门’事件,究其原因,还是房屋交接的程序缺乏足够的法律规定,《通知》的施行,将使‘收房门’事件的发生得到较好的控制。”北京市建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记者,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交易活动日渐频繁,而相对于市场的发展而言,法律法规的制定还略显滞后。

  现行的法规体系中,仅《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35号令)第五十条对预售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要求做了基本规定,但是对于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具体说就是查验房屋和办理手续的先后顺序和相互关系,以及费用缴纳等方面没有特别详细的规定。此外,现行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对交接手续中相关税费的缴纳方式也有约定,《合同》第十五条约定了三种方式,即:开发商出卖人不得将买受人交纳税费作为交接该商品房的条件,买受人同意委托开发商代交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开发商,买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专项维修资金、契税、物业服务费用和供暖费等税费,并在接收该商品房的同时向出卖人出示缴纳税费的凭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通常都要求消费者选择第一种方式。先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再进行房屋查验,已经成为行业的通行作法,这种程序极易导致业主与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住宅交付时发生纠纷。

  其实,在办理交接程序前查验房屋既是合同的约定,也是开发商应该提供的服务,开发商不应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通知》的施行,可以说填补了法律体系中的一项空白,将进一步规范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程序,保障预售商品住宅顺利交付,较好地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

  授权查验应明确授权范围

  《通知》规定,预售商品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组织预购人对所购预售商品住宅进行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查验7日前,书面通知预购人办理查验手续的时间、地点及预购人应当携带的证件、文件。预购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查验的,可出具书面授权文件,授权他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

  律师告诉记者,按照相关法律,这里所说的房屋竣工验收,是指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需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方可视为达到交付条件。当然,竣工验收备案表仅仅为商品房应达到的交付条件之一。按照现行《合同》相关条款,商品房达到相关交付条件后,开发商应当在交付日的7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房屋查验应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进行。当预购人无法亲自到场时,可书面授权他人或其他组织办理,但是授权范围必须明确,预购人须对被授权人的查验结果予以认可。

  对于预购人在7日内未能亲自或者授权他人查验房屋的问题,律师认为,这不能简单地认为预购人对相关结果予以默认,而是应该在双方合同中进行约定,按照合同办理。

  查验内容看合同

  对于房屋查验应该查哪些内容,律师认为,应该依据合同约定来进行查验。按照现行《合同》条款,主要包括采暖系统,保温材料,外墙,内墙,顶棚,室内地面,门窗的外窗结构尺寸、开启方式、门窗型材,厨房的地面、墙面、顶棚、厨具,卫生间的地面、墙面、顶棚,阳台,电梯等内容。

  对于查验所发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解决。按照现行《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是由出卖人在约定期限内将已修复的该商品房交付,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二是由出卖人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约定期限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的解决方式。双方有退房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退房约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买受人应当配合保修。

  消费者不应因为查验发现问题而滥用拒收权。按照现行《合同》条款,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未满足《合同》约定其他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此外,当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或者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经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买受人方有权退房。

  业主原因导致延期的不适用此规定律师提示说,按照此《通知》,先查验后交接的相关规定应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合同》约定,应于20xx年1月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而未办理的,若因业主原因造成的,不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若因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则应适用此《通知》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应该参照此《通知》执行。

  律师同时表示,这一《通知》归根结底,还是对操作程序的规定,具体如何查验,还是应该遵照合同来进行。目前,北京市建委正在会同北京市工商局,对《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合同》条款,将在房屋交接程序上做出更明确的约定。

房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x省x市x区x街道x路臻汇园x栋x楼x单元。

  一、房屋形式结构 式 室 厅 厨 卫 阳台。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按乙方实际施工具体操作计算,结算方式为按进度付款结算。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星期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七、施工范围:

  具体居室:一个客厅、一个餐厅、三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厨房、两个卫生间、两个阳台。

  1、整屋瓷砖铺设,50元/平方米;瓷砖铺设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板砖铺设和墙砖到顶铺设。

  2、整屋波打线铺设:30cm*30cm以上尺寸,按照整屋瓷砖铺设造价进行结算;30cm*30cm以下尺寸的波打线,按照10元/米进行结算。

  3、整屋门槛石铺设:20元/条。

  4、整屋地脚线铺设:15元/米;包括但不限于凿墙、镶嵌等工序,要求地脚线与墙面平整。

  5、卫生间防水:每层10元/平方米;乙方完成防水工作后必须进行沉池操作,并达标。

  6、卧室窗台飘窗铺石:60元/平方米。

  7、整屋封管和所有需要加铺水泥的房间门头总造价:共计900元;封管包括厨房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两个卫生间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封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铺水泥、贴瓷砖;门头加铺水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房间或者厕所门头除门外多余部分的铺水泥加固,需要镶嵌钢筋进行铺水泥。

  8、厨房接地橱柜和水池总造价:共计1000元;厨房接地橱柜面积为整个厨房靠墙处接地面积(除小阳台门口和厨房门口位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量尺寸、镶嵌安装等;水池铺设尺寸约40cm*60cm。

  9、厕所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座厕或者蹲厕):150元/个;此造价含厕所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厕兜铺设、排污管放置等工序;乙方有义务保证厕所安装完毕后,甲方厕所能正常排水使用。

  10、洗手盆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台上式或台下式的洗手盆):100元/个;此造价含洗手盆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下水器、水龙头等操作,乙方有义务保证洗手盆安装完毕后,甲方洗手盆能正常排水使用。

  以上所有工程造价,均为乙方人工造价。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准备施工相关材料,避免由于施工材料短缺导致工期停滞或延误。

  以上所有工程铺设或者安装,必须保证平整,无毛躁边角;所有排水相关铺设,必须保证排水顺畅无积水死角;所有防水相关铺设涂层,必须保证通过甲方所在物业管理处验收;

  八、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九、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乙方监护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房屋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方决定在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将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楼____层____号的房屋一套(结构: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产权类别:____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无偿赠与给乙方,此赠与为不可撤销之赠与。乙方同意接受此次赠与。

  二、甲方保证其对上述的'房屋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三、在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移交上述房屋,并应在________日内协助乙方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手续。

  四、乙方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与移交上述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到有关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阳春市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自双方签字后成立,乙方年满十八周岁,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七、房屋赠与合同,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合同由______保存),乙方监护人______手执一份,其余三份保留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备用。

  甲方(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乙方监护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

  签约时间:

房屋合同 篇5

  一、必须经过房产过户后,房屋赠与合同才成立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时,合同即成立。

  二、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1、《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外,其他的赠与,赠与人都享有撤销权,可以撤销赠与。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发生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时间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

  三、赠与房屋交付后能撤销吗?

  根据《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赠与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交给受赠人,受赠人也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认定赠与有效。

  赠与房屋已交付受赠人使用,但尚未办理过户,该赠与不能任意撤销。但若出现法定撤销事由,则可以撤销。即出现了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的,交付的房屋才能撤销。

  四、赠与房屋要交税吗?

  房屋赠与不分何种形式,受赠方需要缴纳3%—5%的契税,受赠人一律需缴纳该房屋价值20%的个人所得税,有3种情况个人所得税是免缴。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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