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的作文9篇(精选)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习的作文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习的作文 篇1
活到老,学到老,人这一辈子总是在不断学习。那么学习对于一个人的确是十分重要的,所以学习就不得不有一定的范围、方法及目的。
有的人学习领域很广泛,上通天文,下晓地理,初衷是好的,但若真的想精通天地万物,恐怕是到死也不能办到,只是个略知一二而已。也有的人只是在一个方面钻,出了这个圈子,他便一无所知,这就有了陈景润做清洁工的悲哀和清华大学毕业生卖猪肉的荒诞。
学习也像建楼房,大量的书藉、知识是水泥和砖瓦,而学习方法便是钢筋,没有钢筋,这个楼怎么也搭不牢固,没有方法,学习也不会扎实。
学习方法是通过长时间的学习积累出的经验,是知识与智慧的`结晶,没有它的人,便被称作书呆子。
学习如果没有目标,迟早会失去学习的动力,总的来说学习目标大致有两方面:一是提升自身修养;二是学以致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教育家孔子读书时多次磨破串竹简的牛皮带子,便有了“韦编三绝”这个成语,他最终成为了令万世景仰的圣人,而战国时赵国的赵括从小读兵书,与他人讨论兵法,无人能及,赵王将兵权交给了他,导致长平之战赵国四十万人的丧生。这时知道赵括是纸上谈兵,晚矣 。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有学问,而谁曾想懂得学习也是一门学问,除了范围、方法、目标,这中间还有太多太多需要我未来细细揣摩的。
不过也罢,不是说活到老,学到老么?怎样能更好的学习,我终究会读懂它。
学习的作文 篇2
今天来,主要是和大家分享我学习英语的一些感想的。
我想很多人会觉得我小时候就是从外国回来的吧?又或许是从小就参加这个培训班,那个补习班,对吧?呵呵,但我可以很诚实地说一句,我真的没有!现在回想起以前学习英语的道路上遇到的种种,我想我不能在一个这么短的时间内给大家娓娓道来,那么我就选一些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吧!
不可思议,我十多年前就已是华美的孩子了。幼儿园,人生中第一次接触这陌生的语言从一个个金头发,蓝眼睛里说出来,就觉得很神奇。到了小学,我一直都很认真,也一直觉得自己的英语学得还不赖,可是就是比我旁边的那个男同学差那么一点。那一年的英语口语大赛,我们俩都有参加;我还很清楚得记得我表演的是ugly duckling(丑小鸭)。可能是因为我准备不足,又或许是其他一些已经忘却的原因,我输了,于是我的眼睛就像开了闸似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模糊的泪眼中仍看到那个讨厌的男孩子欢天喜地拿着那张不大不小却意义非凡的奖状欢呼雀跃,看着就觉得特刺眼,十分难受,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心里都是愤怒嫉妒啊!后来,我竟将这些看似可怕的情感莫名其妙般转化为我前进的动力——那个暑假我并没有一如既往在家里歇着,取而代之的是参加了华美的英语校内夏令营。那段日子,我使劲地读,拼命地读,发了疯地读;早上读,晚上读,好像只要想到那个男孩子,我就要学习,因为我怕下一次我又会输!哎,想起那时我因读书而导致喉咙持续性地肿痛,现在想起来都感觉心惊胆战。
下学期开学,同学们都诧异于我那有了质的飞跃的'发音,连是身为数学老师的班主任都大赞我,不用说了,后来的英语口语大赛怎能少了我的身影了?好像是到了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对英语的热爱。接下来的学习,我除了继续完善我的口语发展,六年级我还上了学校专门为竞赛准备的培训班,学到了比其他人多的多的东西;平常也有一直积累。毕业了,还去了由华美学校举办的加拿大3个月的游学班,收获了使我获益匪浅的东西。
到了初中,虽然课程重了,可是因为我懂得我的兴趣爱好依然是这门语言,我会在完成作业之余,学好学校重视的剑桥学习,还会根据自己的程度来进行拓展;初二时,真的很感谢我的英语老师,她授课的教材是展望未来,还会让我们听VOA英语听力,看英语视屏,学唱流行英文歌;那年的暑假,自己还爱上了欧美音乐,在家又是听,又是模仿,这一切的一切,使我对英语学习的兴趣更加浓厚了。初三,我自己觉得我还是针对自己的弱项从完成课外买的资料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初三毕业后,我又去了加拿大的一个月的精英班的课程;现在,也一直很开心地上着精英班课程,虽然说有点累人,呵呵,但是我愿意。
人打从都懂事以来,都不一定有一个非常明确且适合自己的理想,但是我们可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兴趣与长处,并且有意识,有目的地发展下去,如此我们才有了一定的资本,我们才可以在未来的工作生活中一点一点接近,最终到达理想的彼岸。最后的最后我衷心希望在座的同学们能找到自己的理想,并为之奋斗!
学习的作文 篇3
我的阿太年过九旬,脸上的皱纹深浅不一。头发掉得差不多了,仅存的几根白得透明。他一大把年纪却不用戴眼镜,视力极佳。
他久经沙场,曾是抗美援朝的老兵,因为在部队训练过,体质比年轻人都好。而且,他热衷于学习,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看书和看电影。可能因为经历过战争的残酷,所以更懂得知识的价值,更珍惜学习的机会!
他吃完饭,总喜欢挺着笔直的身板,慢慢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地看新闻节目。而我们则停止聊天,安安静静地坐在一旁,不打扰他,让他看得安心。看新闻的时候,阿太习惯性地一字一顿地读着屏幕上的字,好似将新闻内容都记录在心头。字正腔圆的播音员的声音和阿太的声音重叠在一起,好似一场听觉盛宴。他密切关心时事政治和社会热点,读新闻的过程中,还会不时发出几句感慨,发表一些看法。
看书,也是阿太的一大爱好。他平时看的是一本旧版的`百科全书。这本书足足有五厘米厚,里面涵盖了天文地理、文化历史等知识。阿太年纪虽大,但勤奋好学。阅读时,他常常拿着笔,慢慢地读,细细地品,认真地思考。有所感悟时,他就会立刻动笔做笔记,并写下所思所想。我好奇地问阿太:您一大把年纪看这些书有用吗?阿太说:我不知道我能活多久,但是知识是最重要的,我看书是为了别人聊天时我也说得上几句。没想到阿太的回答是那样的简单又深刻。
家里有这样一位好学的老人,给我做了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榜样,何其有幸!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无止境!
学习的作文 篇4
还记得小时候,我很不喜欢语文,因为对语文没有兴趣,所以上课也不听讲,可有一次的语文公开课却让我喜欢上了语文。
那是一个春天,我们刚学到《春》这篇课文,老师让我们自己阅读这篇文章,我才读了个开头,就被朱自清所描绘的春吸引了,若置身于如诗如画的早春景色中,不知不觉中,语文的种子似乎埋进了我的心中,发了芽,开了花。
以后,我便爱上了语文,爱那使人流连忘返的“语文花丛”,爱那“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的美丽诗句,便也热爱起了散文等等。
在我心中,语文就像朱自清所描绘的春景,可爱,美丽,多姿多彩,使人酣畅淋漓。从此我便脱离了原来对语文呆板,无趣,如同嚼蜡的评价。
每次读语文时,我都会融入到作者所描绘的世界中去,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语文就像我的好朋友一样了。
每次读语文时,又像在读一个生动活泼的故事,里面有各种可爱的主人公,遇到疑难段落时,反复咀嚼,慢慢领悟其中精华,疑难的题目也都做出来了。
有时候若要碰到实在解不出的`题目,去请教老师,似乎也成了一件快乐的事情。
特别是读文章后,仔细领悟其中的道理,给予心灵的震撼也是必不可免的。
语文似乎告诉了我做人,处事,待人接物之间的道理。
随着年龄的增加,阅读的文章也越来越美,当读到这样的文章时,心里也比吃了蜜还甜。
语文像一个温柔美丽的老师,声音圆润,柔媚,低声地娓娓道来一篇篇精辟的好文章,慢慢地,对语文的喜欢就不言自发了,也使我领悟到了语文的乐趣。
学习的作文 篇5
今天是4月28日,在乌云密布的阴雨天里,我们又开始了一天的学习。数学课上,伴随着吴老师精彩的讲课声和雷鸣声,我们了解了矩形的判定与有关矩形的整体思想,课中,我们还证出了"嫩牛五方“,明白了证题的多样性。英语课上,river告诉我们要加强背书,这对我们的英语学习有很大帮助。政治课上,无数的同学跳进了选择深渊。活动课因为阴雨而变为室内自习课。活动课后,雨仍然下着,我们下午的祭扫活动也取消了,不过对此我们的受挫能力得到一定的提升。下午语文课,同学们对更改活动这一举措不满而心不在焉,机智的辛老师最后还是被我们的.拖延计谋给击败了。生物课上,老师举行了生物知识竞赛,结果由ZYZ和DYH领衔的1,2两组取得大胜。地理课上,我们探讨了首都迁至南昌的计划,其间涉及了滕王阁,地铁,瓦罐汤......结果我们失望地发现,南昌虽是宝地,但是始终比不过北京。一天的课程结束了,仔细想想,今天虽然未去祭扫,但今天还真是一个有意义的学习日。
学习的作文 篇6
我学习钢琴是出于一个偶然。
我的爸爸妈妈在离县城15公里的乡镇教学。每逢周末,我们就到城里住了。一个星期六的早晨,正是吃饭的时候,楼下忽然传来了悠扬的钢琴曲。我不知道是那是什么曲子,但觉得很好听。以前从没有过弹钢琴的,于是爸爸就下楼去。过了会儿,爸爸回来了,说是小区里有个专门教钢琴的老师,问我学不学,并非常希望我学习一下。好处多了:锻炼手指,开发智力,陶冶情操……还说自己没赶上时候,现在的孩子多好啊。妈妈也很支持,并鼓励我说:“钢琴家朗朗就是从小练习的,你要向他学习啊。”
我欣然答应了。爸妈都是为我好啊。
教我的是一个姓周的女老师,年龄和妈妈不相上下。一开始学的时候,她就热情的招呼我坐下,教我用七个小矮人来认知乐谱。我觉得一点也不难。那一天我学习了指法,练习了我的第一首曲子《爷爷的大钟》。有时弹错了,周老师就耐心给我示范,面带微笑的说:“看,这样。清楚吗?以后可要多练习啊!”就这样,我开始了音乐的'学习。几周后,我可以弹稍复杂的曲子了。像《玛丽有只小羔羊》,《老麦克唐纳》,《草原英雄小姐妹》什么的。我喜欢在琴房用老师的钢琴弹奏,手指弹开去,优美的乐曲顿时弥漫了整个房间,时空里仿佛飘荡着一群调皮可爱的音符,随我的十指快慢相应,就像是精灵一样。
就这样,周末一到,我就能和周老师一起练习钢琴曲,日子美好又难忘。
我爱我的老师,就像老师爱我们一样。清明节的前一天,我和我的伙伴从野外摘了柳枝回来,准备第二天插在大门上,这是我们这儿过清明的风俗。经过老师的房时,看到周老师还一直忙着教学,没时间摘柳枝,就送给她一些。周老师就微笑了。愉快的接过来,轻轻放在钢琴的上。
我相信,以后学音乐的日子会很快乐。
学习的作文 篇7
每一次的社会转型,都是在原有基础上的扬弃,课程改革也是这样,教学方法的进步也是如此。新课程中非常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由此我想到了以往所推广的教学方法。
首先是“洋思教学法”:简单地概括为“先学后教,当堂练习,课后预习”。由原来的教师教为主,变为了学生自学为主,洋思教学模式又和其它的教学模式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教学模式提倡课前预习,即使课前预习得不是很充分,只要认真听课,也可以学好本节的内容,而洋思教学模式是先学后教,,让学生课前不仅是预习,而是课前学习,对一般的知识内容已经掌握,,对有难度的内容须思考,可以通过课堂的质疑环节来解决,因此,洋思经验要求学生学会自学,必须掌握自学的技巧。这一主体的变换,大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其次是“魏书生教学法”:魏书生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酷爱教育事业,潜心钻研,形成了独特的教学方法,现在先不谈魏书生的具体的操作过程,但就只看看魏书生的活动轨迹就可窥见一斑。魏书生即是校长,又是班主任,还担任两个班的语文课,工作之繁忙由此可见。可魏书生又是名人,全国各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及名校请他去讲学,如果他也用我们一些常规的教育模式去教学,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因为他没有足够的授课时间,那他成功的秘诀是什么?他教会了学生如何自学。我们一般的教师教学是让学生学会,而魏书生采用的方法是让学生会学,由学会到会学是一个质的飞跃。一个学生学会了当堂的知识,只说明他(她)掌握了本节课的内容,而学生一旦会学习,则终身受益,为以后的学习、成才打下了良好基础。
最后再来认真思考一下“成功教育模式”:‘低起点,严要求;小步子,快捷凑;多活动,求变化;快反馈,勤矫正’。强调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在学习内部动力机制和成功心理方面,有长足的发展。
我们认真品味一下“洋思教育模式”、“魏书生教育模式”和“成功教育模式”,虽然和新课程中学生自主学习不完全一样,但主旨是一样的,它们的精髓部分都是让学生会学,让学生主动地去学习。这就是应该继承和发扬的。
我们现在的中学生,由于受某些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学生课前基本不预习,等着老师讲课,有不少学生不会自学,甚至个别学生不会看书(课本),所以,要使新课程顺利实施,就要教会学生怎样学习,怎样思考,怎样质疑,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这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学习的作文 篇8
语文,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科目。让我们知道某某字怎么读、怎么写;教会了我们怎么写一篇美文;教会了我们怎么写一首美妙的短诗······
小时侯,才刚刚学了一点点字,就觉得很了不起。就随便拿了姐姐的一本本子来看,无意中,看到了刚刚学的乐字,一看拼音,咦?怎么牛头不对马嘴得?我急忙跑到正在看书的姐姐面前,好奇地问她:
姐姐,这个字的`拼音不是le吗?
这个字的拼音是叫le。
那为什么又叫yue呢?
嗯······那是因为它是多音字呀!
哦!那什么又是多音字呢?
姐姐看书看入迷了,不想理我了,就说:你去问别人吧!
为了知道答案,我就只好去问另外一个姐姐,我问她:铃铛姐姐,什么是多音字呀?
她说:嗯······多音字嘛!多音字就是一个字有两个音节。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终于明白了。心里也不再质疑了,弄明白了一个问题,真开心呀!
通过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想要学习成绩好,一定要把不明白的问题,弄明白。不可以装懂不懂,就混过去了,到了考试,你什么也不知道,就完了。
学习的作文 篇9
他身高一米八,靠着一着激情澎湃的《逆战》火遍了大江南北。他十分友善,对待他的粉丝就像对待自己的朋友一样,他顶着外界的鱼轮。去年,他终于迎来了出道十年的日子。他就是我值得学习的人。
他出身贫寒,如今却已成为一线歌星。在上大学期间,他与父母三人同位于一间只有三十平方米的小房屋里,父亲是一位下岗工人,母亲靠一碗碗牛肉粉丝,将他送进了大学,大学期间,他成绩优异。拿过多次奖学金,他不骄不躁,完美地经历四年的大学光景。
因为他没有“关系”,所以他的路只能一个脚步,一个脚印地走出来,虽然漫长而艰辛。但是他依然坚定了下来,虽然他参加过数十场选秀节目,但是他依然工资低,且花费高。经济公司从不看好他,所以包装自己要全靠自己。可怜的他当时天天吃泡面,在自己的家中苦练歌喉。因为他从未想过放弃,所以他如今成功了。他的粉丝人数超过三亿。他的粉丝叫做“星星”,因为他是靠“星星”的微弱之光,走出“黑夜”的。
虽然他的路很苦,可是从未和家人提起过,因为他害怕家人为他担心。
如今的他,早已是腰缠万贯,可是他从未忘本。去年,他辞掉了工作,来到了老家看望自己的母亲。那是一个炎炎夏日,他把数个行李箱搬进家,母亲几次试图帮忙,他每每都是摇摇头,露出了耐人寻味的微笑。终于搬好行李箱,他锁好车,擦了擦满脸的汗水,踏着轻盈的步伐,进了家门。他创立的'“音乐梦想学习”,他已经砸了近千万人民币,每一所学校建好的时候,他都会带上红领巾,与要入校的学生载歌载舞。
他就是我的偶像,他就是张杰,他的事迹是励志的,孝顺的,有爱心的,关心他人的。所以我喜欢他,所以我敬佩学习,难道他这一件件事迹不值得让别人学习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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