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我的同学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我的同学作文,欢迎大家分享。
我的同学作文1
她,白嫩润泽的皮肤,弯弯的眉毛下有一双秋水般沉静明澈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是厚厚的嘴唇,那嘴被我常戏称为“猕猴桃大嘴”,时常扎着个不高不低的马尾辫,给人一种清新,舒适的感觉。
她爱笑,看到她,就感觉这一天会非常美好,她总是将一捧星光洒到我的心海,也总是给我带来无限的轻松与欢愉。
我和她原本就在一起学习毛笔字。认识将近一年后,我们都上了初中。分班考试结束了,第二天下午去新学校报到时,校门口我遇到了她。
她老友重逢般地冲我咧嘴一笑,眉毛弯成一轮新月,我也春风十里,笑意盈盈。九月的阳光调皮地照射在我们俩的脸上,很暖和,也很温馨。
我们俩手牵着手,一边说着话,一边往编班公布栏前走。我们从1班开始找,没有,没有,还是没有!我俩的心中突然有些忐忑。“这名单不会把我俩漏了吧?”我小声地嘀咕着。
“沈欣桐!”我突然看到了她的名字。
“哎哎!王宸玮快看!我们俩都在18班哎!”她笑着对我嚷着。我俩激动得都要哭了。
也许,这就是缘分吧!
她不仅爱笑,兴趣还很广泛,她总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有时让我哭笑不得。
一下课,也不管我愿不愿意,她就拉着我到教室外的草丛里捉各种各样的小虫子。
"哎呀呀!王宸玮快看,这有个小圆虫子…
"哎呀!王宸玮,快看,这有个好长的虫子哎……
"哎哎!王宸玮……"
哎!她又来了!
我的同学作文2
黄博扬,是我的同学,更是我的好“哥儿们”。
一天,我、黄博扬和院子里几个小伙伴聚到一起,南湖公园假山旁边的树上有果子,摘了下来作为武器来场“官贼大战”。大伙儿立即响应。爬上树,大家有说有笑,口袋、裤兜里都装得鼓鼓的。溜下树来,我们围在一块,互相炫耀自己的充足“装备”。“有狗!”不知是谁大叫一声。
我扭头一看,不远处,一只大狼狗虎视眈眈对着我们这些“不速之客”。它又高又壮,一身毛油黑发亮。哼!一声不吭,好阴险的'家伙呀!三十六计走为上,大家不约而同,撒开脚丫子拼命逃窜,野果散了一地。我块头儿大,气喘吁吁地落在了最后头。狼狗越来越近,我几乎能听到它鼻子里发出的“咻咻”气息。眼看要落入“狼口”,我吓得魂飞魄散,腿一软,干脆停了下来,心一横,眼一闭……“嗷——嗷——”,耳边传来狼狗痛苦的叫声,难道有哪位世外高人,使出了什么独门暗器,击中了狼狗?我睁眼一看,几颗石子正中狼狗的脑门。
啊!是我的好哥儿们黄博扬。他一边大喊:“恐龙(本人外号),快逃!”一边继续与狼狗展开搏斗,像吃了颗定心丸,我一下子冷静下来,“跑?那太不够哥儿们义气了吧!那种不仁不义的小人,我才不耻于做呢!”捡起小石块,我奋起自卫。我俩同时向狼狗发动了猛攻,一阵“枪林弹雨”,狼狗招架不住,慢慢地,慢慢地往后退,忽然,转个身,夹着尾巴逃进了林子。“哈哈哈……”小路上响起了我们胜利的欢笑声。
黄博扬,真是我的“好哥们”,不过,也是我学习暗暗较劲的对手。
我的同学作文3
我和施秋云是同桌,她成绩很好,经常考第一。
我很佩服她,老师也经常表扬她。班主任虞老师很喜欢她。
我们无话不谈,她很喜欢足球,是女球迷,我喜欢港台流行音乐,是追星族。
但是有一次我们闹了矛盾了。
她是金陵中学直升班的,有一个男同学在隔壁一班。一班和二班我们班都是重点班。那个男同学小赵对她很好,经常送她回家。小赵的.字特别好,还帮施秋云出过黑板报。施秋云是宣传委员。
我经常看到那男孩,就问施秋云了,你喜不喜欢他。她说不喜欢,只是普通朋友。我说那你不要让他盯得这么紧啊。这样不是在玩弄别人吗?我怕伤害他。不喜欢人家就应该疏远一点,给人家希望,和他接近,却不喜欢。
我真佩服你啊。你原来喜欢玩弄别人的感情。我在心里骂了一句。从此对她有看法了。我想她小小年纪这么有心计。不适合和我做朋友,后来我们就疏远了。
高中时代,也不小了。懂得恋爱感情。如果她是纯洁的,就应该和男生保持距离。
我的同学作文4
小李,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他热爱集体,也热爱大家。
一个阳光明媚的今天,我们学校去66中开运动会,跑接力赛时,同学们各自站在跑道上,一点儿也不紧张。只听一声枪响“啪”同学们各自开跑,操场上迎来阵阵加油声和欢呼声!但小李还是一脸严肃紧张地注视着跑道,每有一个同学要起跑时,他都会在一旁再三叮嘱:“认真哟,不要掉棒哦!”一场接力赛下来,小李就像个指挥员似的跑来跑去,你叮我嘱,声音都喊哑了!累得像一个快要淹的丝瓜一般,而我们班则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看那鲜红的奖状,你就会听到小李的叮嘱声。
小李是我们的“眼保健操”监督员。有一次地上有一张小纸屑,谁也没有注意,这时,监督岗进来巡查了,正在教室里监督“眼保健操”的小李发现了那张纸屑,他迅速地过去,捡起小纸屑,那动作太快了,由于只注意了小纸屑,一不小心脚滑了,狠狠的摔在了地上,膝盖都擦出血了。他皱着眉头,咬着嘴唇,艰难地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向垃圾桶,把小纸屑丢了进去,监督岗巡查完了,笑着对小李说:“没扣分”小李听了,脸上的痛苦没有了,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成功的`为我们班保住了最干净班级的称号
这就是我们班上热爱集体的小李,那颗爱集体的心深深地影响着我们,我为我们班有这样的小李而自豪!
我的同学作文5
赵嘉仪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她经常穿一件白色粉边的上衣和一条牛仔裤,长着一个圆圆的苹果脸,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白白净净的,很爱笑,老师和同学们都很喜欢她。
她乐于助人,每当同学们遇到了困难的'时候,她都热情地帮助大家。记得有一次上美术课,我忘记带美术用具了。上课了,老师让同学们拿出彩色笔和纸,我在书包里翻了个遍,怎么也找不到,急得我满头大汗,赵嘉仪看到了,问:“你怎么了?是不是没带用具呀?我先借你用吧!”我对她说:“谢谢!你把笔借给我,你用什么呢?”她说:“没关系!我这儿还有一盒荧光笔呢!”我这才安心画了起来,这次的美术作业我得了优,这还多亏了赵嘉仪的邦助呢!
我很高兴,我为有这样热心助人的好同学而感到自豪!
我的同学作文6
他的个子很高,棱角分明英俊的面孔上有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英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他,就是李嘉伟。
我和他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就是同班同学,我和他的座位很近,所以我很了解他,他不仅个性开朗而且善于帮助同学。记得三年级的某天下午,我班正在上体育课,突然同学王琳琳摔倒了,体育老师急忙把她搀扶到椅子上,只见她的腿上蹭掉了一大块皮,鲜血直流,同学们都惊呆住了,老师也急的不知所错,这时只见李嘉伟拨开人群冲了上来,随即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敷在伤口上,背起王琳琳直奔医务室。
还记得一次,老师让同学们买课外读物,有一位家庭困难的同学,他的父母去外的打工了,家里只有年迈的.奶奶,没钱去买。这个同学伤心的躲在角落里哭泣,李嘉伟听说了他这个困难后,急忙把自己的压岁钱拿了出来帮他买了一套,无偿的送给了他。
像这样的好人好事,李嘉伟做的太多太多了,但是他从来没有骄傲自满过,也从来没有拿自己做的某件好事来炫耀过,他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着我,也激励着我。李嘉伟我的好同学,我一定会好好的向你学习的。
我的同学作文7
今天因为妈妈和爸爸提前去活动现场,所以我在我的好朋友家吃饭。吃完饭后我和张梓萱一起去今天的活动地,我们在路上讨论要玩那个项目。下了车,看到了许多小朋友还有语文王老师,我的心里在想,是不是昨天妈妈告诉我的那个惊喜就是王老师来了。我和我的同学们一起玩了泡泡变大变小的游戏,然后由一个大哥哥带我们去参观半坡艺术区,我看到了变形金刚,它长的又高又强壮;还看到了火车头,还有一个雕塑榆木疙瘩,我觉得它的耳朵很奇怪,我问阿姨:它的耳朵里边怎么长着一根木棍?阿姨告诉我:因为它很笨,所以脑袋插了一个木棍。我们来到了一座楼房,楼房里有一个充气城堡,我和我的同学玩了一会充气城堡,接着上了一节特别有意义的课种花,老师在讲台上很认真的给我们讲每一步怎么做,老师讲完了以后,我们开始自己做,还有一位老师帮助我们,我觉得同学们做的花都特别的漂亮。
种花课结束以后,我们喝水休息了一会,我们又上了一节有意思的'课美术课,课堂上,老师叫有些小朋友上来画花盆,我觉得同学们画的花盆比我想象的还画的漂亮,老师让我们自己动手画花盆,画好花盆后,爸爸帮我把花盆剪了下来,我用油漆把花盆涂上了红色,用一张白纸盖在涂上油漆纸上,揭开一看,奇迹发生了,一个红色的花盆变到了另一张纸上。下课以后,我看到了同学们画的花盆很漂亮。休息了一会,我们大家都拿出了食物,一起分享。我觉的今天是快乐的一天。
我的同学作文8
我的同学王天时,今年十岁了,在铁路五校上学,是个可爱的孩子。他的个子高高的,身体胖乎乎的,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一张小小的嘴,一口白白的牙齿,特别爱笑。他平时常穿一套黑色运动服。
王天时爱乐于助人,他经常帮助我们解决任何困难。我这么说可是有根据的。
有一次,冬天除雪,大家都带好了除雪用具,我也准备好了,可是我一摸兜,坏了!手套忘记带了,这可怎么办呢?但此时大家都已经开始了除雪,我也只好扫雪,就在这时候,王天时看见了我把手藏在袖子里,心想:“他一定是没戴手套。”于是,他把自己的手套拿了下来,递给我,说:“你戴吧。”然后他就低下头继续除雪。看到他递给我的手套,我感到了一颗火热的心。
还有一次考试,我的同桌忘记带笔了,她管我借,我说:“我这支笔也是借的。”这时一支笔从后面伸来,对同桌说:“给!”我的同桌连声道谢,我回头一看,那个人正是王天时。
王天时爱助人为乐,他不仅是对同班同学,对待外人更是热心!
有一次,我们在操场上玩,有一名一年级的小朋友在冰上滑到了,王天时急忙赶过去,把他扶起来。王天时问:“你是几年级的小同学?”小同学哭着回答说:“我是一年三班的学生。”说着王天时把小朋友背起来送回了一年三班,当时他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但依然坚持自己背着受伤的小同学,最后把他交给了一年三班的班主任。
王天时做过许许多多的好事,他助人为乐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我的同学作文9
在班集体里,有一位同学是让我最喜欢的。他就是——林伟博。
我来说说他让我最喜欢的两点吧。——一次语文课上,老师正念着参加校运会同学的名单,我和林伟博参加的项目居然是一样的。还有一次,就是上个星期三老师读语文成绩,当老师读到99分的同学时,我和林伟博都考了99分。下课时,我问他第一次语文测验多少分,他说和我一样,也是98分。我听了,想:林伟博的什么东西都跟我一样,那为什么我们俩没有成为双胞胎呢?还好我这句话只藏在心里的,要不然成为全校同学的笑话的'。
在星期三下午,我拍着林伟博的肩膀,唱了一首歌:“老婆、老婆我爱你……”这时林伟博就不停地追我,直到我喘着粗气为止。
这就是我的同学——林伟博,跟我有很多的相似。
我的同学作文10
我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同学。他最大的外貌特点,就是他的眉毛很淡,好像是淡淡黑水粉描上去的。他的眼睛小小的,圆圆的,给人一种很调皮的感觉。并且他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总闪着智慧的光芒,让人感到他很聪明。
他的知识十分丰富,音乐课、体育课都成了他的舞台。每当老师提问他时,同学们就都做好准备,等着他那让人捧腹大笑的回答,但是能一下点中中心。
一次,老师问了一个跟课外知识相结合的'问题。同学们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答不出来,我也绞尽脑汁,可就是想不出来。这时他胸有成竹的一下子把手举了起来,老师点了他。他“噌”地一下站了起来,出色地回答了问题。老师向他投去赞许的目光,同学们也发自内心地为他鼓掌,热烈的掌声久久不息。我真的佩服他有那么丰富的知识。
他常有的动作和说的话,十分有趣。跟他在一起,我的肚子可受不了。知道为什么吗?他总是做些很搞笑的事情让我笑疼了肚子。我敢预言,他将来肯定能成为笑星。
这就是一个知识渊博、文采彬彬、调皮搞笑的小男孩。
我的同学作文11
说起我的同学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她了。她扎着一个马尾辫,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前架着一副黑色眼镜,有着一张樱桃小嘴。她那张小嘴有时像吃了蜜一样甜,有时就能气得你火冒三丈。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在微信上聊天。她给我发了一个她画的'画,我说:“你画得挺好呀!画功有长进,我得拜你为大师。我画的真难看,我给你发图片你看看。”于是,我把我画的画传了过去。她对我说:“你画的多好,比我画的好一万倍,我真得跪拜你呀!师父,请受徒儿一拜。”说完我真的高兴了不少。心想: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平时都是刀子嘴,今天怎么像吃了蜜一样甜。
记得那次,我偶然发现她有咬手指的习惯。等到下课,我就一边指着她的手指一边说:“做你的手指得有多疼,成天被这位坏主人咬。”她撅起小嘴对我说:“怎么的?我就喜欢咬手指,它长在我手上,就得听我摆弄。”又摆出一副搞怪的模样。我可真是被干败了。
我说了这么一大通,你们一定会猜出这是谁吧?她就是班里的搞怪大王——纪文琪。
我的同学作文12
我有一个同学,他叫张涵宇,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的头发又黑又硬,一根根向上竖着,和大文豪鲁迅先生的头型有点像。平时,总喜欢穿白上衣,黑裤子,皮肤白皙,长得眉清目秀,帅气的外表简直是人见人爱。他学习成绩非常好,每次考试,都没出过前三名。他擅长书法,而且跑得非常快。他很爱唱歌,成天嘴里小曲儿不断,就连做梦都在哼唱,他唱的歌儿我们都爱听,为此,他还获得过“校园小歌手”比赛的二等奖。
在班级里,他关心每一个同学。一次,老师让我们写大作业,我转过身去,从书包里掏出文具盒,拉开拉链,一看,傻眼了,我的钢笔居然忘带了,心想:这该怎么办?我又望了望其他同学,大家都在静静地写大作业,屋子里静得连一根针落在地上都能听见。坐在旁边的张涵宇小声问我:“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我的钢笔忘带了。”我慌忙答道。他面带微笑,毫不犹豫地把自己手里的钢笔递给了我。下课了,我的大作业写完了,但是张涵宇却没有写完。原来他把新钢笔借给了我,自己使用的是那只已经躺在他笔袋里很久了的旧钢笔。旧钢笔的笔尖坏了,写字的`速度慢不说,写出来的字还歪歪扭扭,所以他的作业没有及时交上。等我明白了这一切后,心里十分感动,也很愧疚。
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可不知怎的,张涵宇递给我笔的那个看似简单的动作却永远定格在了我的脑海中。你看,张涵宇就是这样一个热心肠的人,他是我的同学,也是一生的朋友,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自豪!
我的同学作文13
他有着一头乌黑乌海的头发,一双月牙形的眉毛下有一双水灵灵的并且不大不小的眼睛。
听了上面的话,你会觉得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的确,在学校里看不出来,认为他跟别的男孩子一样是个平凡、普通的男孩。但是一到周末,约他一起打篮球,你就会看到他的另一面。看他打篮球时穿的衣服,每次和别人打篮球穿的衣服都不一样,各种篮球明星的衣服、裤子、袜子和鞋子,简直是一个篮球迷!接下来,让我们看一看他打篮球时的英姿吧,只见他声东击西,咦,人呢?啊,他已经倒挂金钩上篮了。他又来一个金蝉脱壳,一个小小的假动作,就把我们所有人给骗了。他,一会儿往前,一会儿往后,又一会儿往左,一会儿往右,“哗”,一个完美的三分球!对于我们这种没有学过篮球的人来说,简直小菜一碟。他渐渐地成为了我的“师父”,经过一系列小检验后,“师父”对我说:”你太没有力气了,要多锻炼才行。“”怎么做啊?“我抱怨道。”没关系,我教你。“就这样,我的力气被我”师父“给练大了,”挑食大王“这个称号也不复存在了。”师父“开始教我篮球动作了,有点累,但”师父“让我懂得坚持不懈。最后,我终于被”师父“教会了打篮球。
他就是我们班篮球大王,张某某。
我的同学作文14
余承志是我小学时的同学,和我们的关系很密切。初中的时候,虽然我和他上同一所学校,但我们不在同一个班,一个在一楼,另一个在二楼。尽管如此,我们经常一起玩。
他有一张张媛媛式的脸,宽鼻子下有一张小嘴。最有趣的是他走路的方式,八个字的`脚像鸭子一样。
他是一个充满微笑的人。有一次,他穿着一套类似囚犯的黑白条纹西装。铃声一响,他拿起两把尺子,把脸伸进嘴里说:“妈妈,我明天就出狱了。出去后我会努力学习,重新做人。”话音刚落,全班哄堂大笑。
另一次,于承志在做一道数学题,不想让别人打扰他。正如他的同桌也有问题一样,于承志说:“如果是男孩,请留下你的电话号码和名字,如果是女孩。”当时,全班都笑了下来。
还有一次,我们班的吴海心读了一篇文章,里面写了一个人,很像于承志,于是吴海心把它打印下来,读给于承志听。于承志幽默地说:“看来我的形象已经深深地印在你的脑海里了。”吴海心听了他的话后变得焦虑起来,当场用花拳绣腿的姿势教训了他一顿。
我和于承志又一次走在路上。他突然说他饿了,想吃德克斯,但是我和其他几个同学不想吃。他说:我们走,我们走,我们一起走。我请客,我们必须和他一起去。当我们到达德克时,于承志点了两个巨无霸,一包大薯条和一杯可乐。总共花了50多元。吃了一点点后,总共是10元。最后,他不得不请我们的一些同学来帮他结账。于承志也感到很尴尬,后来把钱还给我们。
于承志是一个如此幽默风趣的人。他经常给每个人带来快乐和笑声。他希望他永远幸福,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他希望我们能一起努力,共同进步,为实现我们的学习目标而奋斗。
这是我的朋友于承志。
我的同学作文15
我的同学,郑杰,我和他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
有一天,我和他在走廊上玩耍的时候,我忽然对他说,“我们既然是朋友,就要有一个属于我们的一个标志性的动作。”他说“伙计,我们这么要好,还用做什么标志性的.动作?”
我急忙说:“就是因为我们是好伙伴,所以才要有一个标志性的动作。”
“你先这样,我这样,然后你跟着我学着做,记住,一定要和我做的是反方向,要不然就前功尽弃了。”“好,开始吧。”“最后一个动作是最重要的,一定要做好。”郑杰说。:“真麻烦”。我说:“也没有那么麻烦啦!”
郑杰就跟着我一起做,最后我们又试了一下整体效果,哈哈,大功告成,明天咱们继续练。
虽然我和郑杰是很要好的同学,但是他的心思我可能永远都不能猜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