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实用(7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一、审验时间
20xx年11月28日——12月7 日
二、审验对象
区属所有幼儿园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1月16 日)
组织召开相关人员会议,下发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幼儿园具体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8日—12月7日)
区教文体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园所,本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审验内容”与“审验评估细则”,采取看、听、问、评等方法进行综合审验评估。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10日—12日)
全面总结审验情况,依据综合审验评估对全区幼儿园进行排序、重新验证定级,对幼儿园实施动态管理。
四、相关要求
(一)组织领导: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各街道幼教专干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复合审验:
1、贯彻幼教法规不力,不用正规省编教材,违背幼儿教育规律,进行早期定向培养,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全园幼儿和教师未按时体检,幼儿贫血人数超过总人数的'8%;无食谱代量册的、无专兼职保健医的;
3、存在严重违规办园行为,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家长投诉责任方在幼儿园的;
5、未经许可,违规启动园车的
xx教文体局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运输型拖拉“五个一”安全专项整治,即:注销一批(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强制一批(对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条件)依法取缔一批(假牌假证)、移交一批(档案资料齐全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管理一批(未移交的)。协助、配合安临、公安(交警)严厉查处运输型拖拉机非法违法行为,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不留一个重大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建立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分类管理台账,掌握运输型拖拉机的存量、年检、注销报废。核查、整理完善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资料,为运输型拖拉机移交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做好准备工作。用铁的决心、铁的标准、铁的.手腕开展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警示教育,抓好源头管理、协助好农业服务站重点整治运输型拖拉机无牌行驶、严查严处酒后驾驶、假牌假证、套牌套证、违法载人、未按规定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27日至3月10日),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度,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调查摸底(3月11日至4月10日)查清运输型拖拉机现有存量、年检、注销及报废等情况,建立好管理台账。3月30日前,运输型拖拉机调查摸底登记台账和存量分类统计表送至乡农业服务站。
(三)集中整治(4月11日至8月10日),加强与公安(交警)、交通、质临、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实行联动集中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按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6月10日前,对达到移交条件运输型拖拉机的向公安(交警)部门移交一批;7月10日前,对达到国家报废条件的运输型拖拉机,强制报废一批。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拖拉机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不治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乡农业服务站成立由任组长,为副组长,农业站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站,由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服务站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要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为平台,实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建立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同时,要加强整治行动的动态跟踪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报送活动信息,总结交流经验。
(三)强化协调配合。要进一步落实运输型拖拉机“三包”(包安全检查包安全教育、保安全整改)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对辖区运输型拖拉机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建立完善运输型拖拉机安全监管台账,从源头上有效监管运输型拖拉机安全运行。
(四)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助和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运输型拖拉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查运型拖拉机和套牌套证,依法从重处理。
(五)做好档案核查移交。积极组织人员对全村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档案进行清理核查。不符合移交条件的,加强管理,月组织驾驶员学习,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测,确保存量运输型拖拉机只减不增。
(六)加强信息报送。对存量运输型拖拉机数据统计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及时掌握情况,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整治方案 篇3
针对**区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问题日趋严重,给市区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和中心市区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职能部门也进行日常管理,但力度不够,为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的打击力度,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行政
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市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区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进行一次联合整治,集中兵力,重拳出击,务求见大效,以确保中心市区交通畅顺、市容整洁优美、营运正常有序。现制定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方法、时间和人员安排
这次整治采用专责小组和各参加单位联合大行动的办法。整治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续半个月时间,专责整治小组拟集中安排两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大行动整治拟一个白天和一个夜间。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10人、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各10人、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15人,**区公安分局6人,具体分2个整治小组。执勤车辆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汽车1台、摩托车5台;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汽车各2台;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汽车2台、摩托车5台,并负责拖车。
二、整治的执法依据和重点
这次联合整治的执法主要以《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
重点是对在中心城区几大主要出入口、过境路、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和医院、娱乐场所、主要街道的繁华路段等上路营运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为重点打击对象。
三、整治的组织与执法分工
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交通局是整治行动的执法主体并具体负责实施,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巡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市公安交警、巡警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并对抗法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安全和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要大力协助现场对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工作。
这次联合执法要改变以往以教育为主处罚不重,整治过后效果不明显的被动局面,对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一律作拖车处理,整治后集中销毁,由市城管办负责监督。
四、整治的具体安排
专责小组具体整治安排是:7月30日(星期五)、8月5日(星期四)为白天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上午10:00,地点市交通局交管总站;8月2日(星期一)、8月10日(星期二)为晚上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晚上8:00,在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进行分工布置,统一行动。执法人员工作餐和夜餐开支由城管委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协商解决。
各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是:7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8月2日(星期一)晚上8时至12时,整治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路段由各单位布置,联合整治行动所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分别集中到下列5个临时处理点。具体是:高基街路口、莲花广场福禄路口、祖庙汽车站路口、佛山宾馆与建行路口和季华货仓丁字型路口(或通知**区交通局派拖车到查扣现场),统一拖至**区交通局保管场集中销毁。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做好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联合行动,要动员所有人员,积极参与,以打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为重点,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不手软和宽容,力争几网打尽。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是各部门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在物力和人力上要相互支持,在组织行动上要协调一致,在行动上要互相配合。
3、各部门要指派熟悉业务、政策水平较高、事业心强的同志参加专责小组执法,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指派负责人,对联合整治行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
4、各部门对这次联合整治的情况要及时做登记汇总工作,以便为今后整治提供依据。
整治方案 篇4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整治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内违法违规夜市的整治力度,深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切实解决夜市摊点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及影响市容市貌问题,根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于 5月 5日——— 5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夜市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针对辖区夜市摊点乱摆乱放、油烟烧烤等突出问题,以创建整洁、优美、畅通、文明的城市环境为目标,按照“依法治理、疏堵结合、部门联动、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各责任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市容和道路交通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和品位。
二、整治内容
集中整治重点是取缔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油烟烧烤摊点,整治南环路以南夜市及机动车占道。
1、强力整治违法夜市。对辖区违法夜市摊点依法坚决予以清理,暂扣经营器具,拆除临时违章搭建,有效遏制违法夜市流动摊点群占道经营回潮现象,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及南环路以南周边无非法夜市摊点群,无机动车占道现象,道路畅通。
2、规范沿街商铺店外经营秩序。整治沿街门店跨门槛从事夜市经营活动,不准将桌椅、冰柜、烧烤炉等物品摆放在店外,不准违章乱搭乱建。引导合法夜市摊点经营商户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经营,配置密闭垃圾、泔水收集容器,保持市场环境卫生。
3、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油烟污染,引导合法经营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4、严格要求餐饮行业、“五小”单位卫生达标,证件齐全。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三、职责及分工
(一)县三创办: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夜市整治人员抽调,部门之间协调,监督问责,整治情况汇总。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南新区负责对南环路以南夜市审批备案,对本辖区内夜市整治负总责。联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夜市,拆除经营场所的违章建筑、私搭乱建。规范合法夜市商户经营活动。
(三)城管局:出动执法车辆6台、人员20人,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的夜市摊点群依法进行取缔,确保城市主次干道周边无非法经营业户,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南环路以南夜市规范管理,无占道经营、油烟污染,道路畅通无阻。
(四)园林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并结合实际情况出动保洁人员,负责合法夜市摊点周边道路垃圾清扫,责任落实到人,垃圾日产日清,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保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露天违规烧烤摊点和燃煤大灶,引导商户使用无烟烧烤炉具或者节能炉。
(六)卫生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不达标的“五小”门店、摊点,健康证持证情况查处。
(七)工商局:出动车辆2台、人员8人,负责城区主次干道取缔沿街商户夜市店外经营行为。
(八)公安局:出动车辆1台、人员4人,负责取缔或整治主次干道上的'车辆乱停乱放,并处臵好意外发生的事件。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0至4月30日),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与,利用《致商户的一封信》、鲁山电视台发公告,宣传车等宣传手段,将夜市整治行动的目标、内容、意义宣传到位,争取广大群众对整治行动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至5月30日),集中25天时间,针对辖区夜市摊点所存在的重点问题和整治行动动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彻底取缔非法夜市摊点群,油烟污染,全面提升市容秩序。
第三阶段:规范化管理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单位对夜市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巩固整治成果,加强日常监督,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整治时间、地点报县三创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这次夜市集中整治行动作为提升市容管理水平的重中之重,做到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落实,落实“定部门、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彻底取缔油烟污染、占道扰民问题,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抽调精兵强将,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特别是职能交叉的部门,要主动搞好沟通与衔接,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夜市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督查,巩固成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辖,交叉管理,集中执法,各自担责”的工作原则,在集中整治期间扎实推进工作,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创建指挥部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与任务,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督查问效。
整治方案 篇6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镇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我乡集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以清理生活垃圾、美化镇容镇貌、规范经营秩序、落实长效管理为着力点,切实增加集镇环境硬件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整治管理力度,确保集镇环境卫生有大的改观,形象面貌有大的`提升。
二、整治措施和项目规划
我乡此次整治行动围绕清、拆、建、管、治五个字进行。
一是清。5月15日前集中一周时间开展集镇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和河道岸线整治,不留死角,确保卫生状况明显改善。
二是拆。组织力量在5月底前拆除集镇主干道两侧破、旧、违、乱建筑物,主要对象有:计生办前河边石灰池、毛竹棚及闲置房舍,原农机站油库,原供销社加油站,原工业公司门市部,老农贸市场,老幼儿园围墙以及肖家、联合两村位于集镇范围内的破旧民房10座左右。
三是建。面对我乡集镇建设硬件投入欠帐较多的现实,想方设法加大投入,有效提升集镇功能和品位,力争年底前完成的具体项目规划为:
1、老圩河边秀水花苑护坡绿化景观工程,拟投入资金130万元。
2、集镇中心停车场(休闲广场)拟投入资金110万元。
3、府前河护坡绿化工程,拟投入资金90万元。
4、新建农贸市场,拟投入资金120万元。
5、计生站桥头亭廊绿化景观工程,拟投入资金60万元。
6、联合新村东侧停车健身绿化广场,拟投入资金30万元。
7、肖家新村周边健身绿化景观工程,拟投入资金50万元。
8、3座公厕,拟投入资金30万元。
9、建(购)垃圾池(箱)30个,拟投入资金15万元。
10、振兴路绿化工程,拟投入资金60万元。
以上10个项目累计需投入资金695万元。
四是管。建立健全集镇环境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垃圾清运、公厕保洁、绿化管护、亮化管理等岗位责任制和管护合同。
五是治。修订集镇居民文明公约,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力量突击治理集镇乱象,整治内容包括:棚舍乱搭乱建,杂物乱堆乱放,摊点乱摆乱设,广告乱挂乱贴,垃圾乱扔乱倒,车船乱停乱靠。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乡成立集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集镇办、村建所、国土所、供电所、广电站、文化站以及集镇所在地肖家村和联合村负责人。
整个整治行动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段落实、项目到人,规划先行、依次推进,确保整治方案有序实施、按时到位。
整治方案 篇7
为切实做好我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我区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区地质结构复杂多变,属地质灾害易发和多发区。年,在省、市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经省地质勘查局332地质队专家调查核定,我区现存各类地质灾害危险点56处,高陡边坡隐患点43处。地质灾害种类主要为崩塌与滑坡,也有少量泥石流灾害。崩塌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沿湖周边移民后靠村庄,多为切坡建房所致,其次为修建公路、水电站、集镇建设切坡等引发。
二、地质灾害威胁的对象、范围
㈠山区农村。全区300多个灾害隐患点中,85%的灾害点分布在山区和农村,威胁人口达5260余人。
㈡交通干线和旅游公路。国道、省道和省道部分路段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发生率较高。
㈢中小学校。乌石镇清溪村俞家学校滑坡地质灾害威胁师生80余人,其他部分山区学校也存在高切坡崩塌地质灾害威胁。
三、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预测
㈠气象预测:降雨量直接影响到灾害的规模和成灾范围,80%的地质灾害发生与气象有关。根据区气象局提供的资料,今年我区汛期降雨量偏多,极易引发地质灾害。
㈡地质灾害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发生仍以崩塌和滑坡为主,并伴有一定数量的泥石流,重点防范时间为5—8月,特别是6月中下旬,极易出现大暴雨天气,存在诱发大规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㈢崩塌:主要发生在国道、省道和县乡公路切坡地段。
㈣滑坡:主要分布在湖沿岸切坡建房和边远山区广大农村。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突出重点、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主要措施是: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及时调整充实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提高统筹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的能力。各乡镇要完善相应机构,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及时掌握本辖区地质灾害情况,并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乡镇政府与村(居)委会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分片包干,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各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负责领导、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重大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在财政预算中安排防治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救助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计划审批,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纳入生态区建设规划;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应综合考虑地质灾害防治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地质灾害。区国土局(区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凡未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备案的,不得批准使用土地。区规划局负责按照国家标准补充、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内容,审批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项目建设用地条件,以预防地质灾害发生。区住建委负责依法对工程勘察建设中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区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交通干线,特别是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和防灾预案编制工作,及时抢修中断的`道路,保障道路畅通。区水利局负责加强对病险水库、堤防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库岸及附属设施的监控、防御。区林业局负责加强对山区泥石流等引发地质灾害地段的植被保护和林地征用管理,并指导、督促林地权属单位制定生物治理方案、恢复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区经信委、商务局负责指导相关企业编制因生产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按照预案指导、监督防灾抢险工作。区教育局负责编制列入地质灾害危险点的中小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积极做好灾害防范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队伍开展灾区伤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区气象局负责制定气象发展规划(包含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报内容),做好强降雨气象预报,提供抢险现场气象服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区环保局负责在抢险救灾中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在制定环境保护规划时,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内容。区地震办负责重大工程地震灾害评价管理,参与重大地质灾害综合论证,提供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
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应迅速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加强日常监测,落实巡查、值班、速报、督查制度。主汛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对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回检查,并在主汛期到来前将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群测群防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做到早知道、早预防,确保将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㈡加强群测群防,完善预警预报。主汛期到来前,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要加强灾害监测人员基础知识培训,制定灾害点监测标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及时准确提供信息,为指导抢险救灾提供保障。
㈢加大知识宣传,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地质灾害的涵义、危害及其发生的前兆和防范措施,提高防灾避灾意识和对地质环境的保护意识,增强自测、自报、自防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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