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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500字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喜欢作文500字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喜欢作文500字 篇1
前段时间看到了一句话,对于喜欢你的人,不用讨好,他也会展臂相拥;对于不喜欢你的人,就算是你百般讨好,在人家眼中也不值一文。
认真地想一想生活中的人与事,这句话虽然有些偏激但也可以诠释大多的现实。
小言说,每次她在家里打扫卫生,洗衣做饭,这一切好像成了理所当然的。
起初她也没有太在意,只是觉得有空了就做做了,顺心而为。
只到有一天,有朋友来家里玩,说她家地板上的灰尘有点多。结果她老公直接就来了一句,是呀,小言太懒了,地很少去拖。
当时碍以朋友的面子,小言没有直接去反驳,可心里却是委屈的很。
虽然因为附近在施工,那天地板没拖,的确是有灰尘,小言没有拖地这是事实,但是她老公的一句话,却把她平时的勤劳努力全都否定了。
还有一次,小言把菜炒咸了,她自己也觉得不好吃。结果她老公直接就说,你应该跟XX家的妻子学学,你做的饭真心不好吃。
小言虽然不是个很挑剔的人,但是平日里的`饭菜再算不上美味可口但也还是不错的家常菜。
结果,只是一道菜,就给了她全盘否定。
后来小言和我聊天的时候,她告诉我,其实就是这些年,她自己放弃了自己,没有再成长,所以无形中把喜欢自己的人也变成了讨厌自己的人。说实在话,连她也开始不太喜欢现在的自己了。
所以,与其去讨好他人,先把自己改变成自己最喜欢的人。
喜欢作文500字 篇2
说到萌宠,可能会想到猫、狗、小鱼、乌龟等家养宠物。
我从小就喜欢狗,每次上街看到狗,不管是大是小,我都会不自觉的说出:好可爱的狗狗。记得后来爸妈看我很喜欢,就带我去了狗市,但是在那里看了一圈都没有喜欢的。在快要走的时候,我看见一只金色的小家伙在笼子里跳啊叫啊,好像在说:“别走,别走,回来,快回来。”我当时不知为什么,拉着爸爸就走了过去,一走近,那小家伙跳得更欢快了。一看它水汪汪的大眼睛,一身发亮的`金色毛发,两只小腿跟上了马达一样不停地蹬着……就这样,小家伙第一次来到了新家。我爸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英文名“Leo”。
它每天和我一起玩一起跑一起耍一起闹。和我们一起出去,去山区,去溪边,去森林,去公园,就这样整整陪了我三年。我把它当成我的伙伴,我的朋友,我的家人,甚至把它当成了我弟弟看待。但是在三年前,它因得了种病,为了不让它舔药而拍了它一巴掌,但不知为什么,它一下子就跑了,我在后面拼了命的追,但是追着追着它就没影了。我以为它过一会儿就会自己回来,但是并没有,它并没有回来。往后的日子里我都在想,它有一天一定会回来的,一定会。但是我等了三年,即使我又养了一条,但是我还在等。
因为Leo是我从小到大的朋友,家人,所以它陪了我三年,我也等了它三年。这也是一种还的方式吧,但我现在还是忘不了它……
喜欢作文500字 篇3
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它就像一个知识宝库,让我懂得更多的科学知识。它又像一本图画大师,给我带来了身临其境的画面,它更像一位生活安全老师,让我们懂得了更多的生活常识。它不仅让我学到如何去面对自然的突发状况,而且让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威力,它就是《自然灾害》这本书。
说起这本书它已经在我的书架上呆很长时间了,本来我也不是很想看的,我总认为这本书就是通常的说一说有哪些的自然灾害,会造成怎样的情况,等等一系列的知识。肯定没有那些科普类的书籍有趣好看,可当我打开它的时候,却这么吸引我的眼球,故事内容竟然这么的生动,所以我就开始沉迷于这一系列的书了,它不仅好看,还像把我带入了科学的讲堂,学到了许多知识。
这里的其中一篇就叫云的打架——雷电,在这里介绍了产生打雷闪电的`原理,那么你们知道是谁通过实验证明了闪电也是一种放电现象,发明了避雷针吗?他就是美国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所以说这本书里的知识面还是很广的。
这里面的图画画的是多么的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就犹如在这书里面经历了这些精彩的事情,有的画的非常夸张,就如在画龙卷风的时候,把那些东西画得非常细腻,非常的逼真,大树被连根拔起,村子里一片狼藉,这可怕的龙卷风到处肆虐,人们落荒而逃,而且里面还有一些真实的图片,可真让人感觉身临其境。有时候我还真感觉到在跟他们谈话,还参加了他们的队伍中呢。
这一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让我爱不释手,这里面的内容与图画真是让我铭记在心。
我们不仅要看那些名著类和文学类的书,还要看这些让我们懂知识科学类的书才行。
喜欢作文500字 篇4
他是个内向的人,在班里,总喜欢独来独往,因为这样自由,洒脱。
就这样,他平平淡淡地度过了两个在学校的春夏秋冬。没有曲折惊奇,更没有波澜壮阔。
直到有一天,她悄悄地来到了他的身边,于是,他的身边便多了一个影子,就是她。
她喜欢给他讲些新鲜的事,只要是她知道的。而他,也喜欢听。
这一切的一切,都好像是在梦中,发展得那么自然,那么平淡。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她。 从此以后,学校的田径场上时常会有两个跑步的身影;校园的小道上也偶尔会有一对悠闲的背影……
然而,梦再美,也终归只是一场梦,只是一场会醒的'梦。
一场误会,他不再理会她,她也不在相随于他。一切又仿佛回到了从前,他,依旧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而她,似乎也开始了一个人独来独往……
这时的他,不知为什么感觉不到当初那种独来独往的自由与洒脱,相反,望着空旷的田径场和那熟悉的校园小道,心底,却生出了莫名的孤独和悲凉,而她的感觉,他不知道。
耳畔飘起了那首亲切的歌:“再回首 背影已远走,再回首 泪眼朦胧,留下你的祝福 寒夜温暖我,不管明天要面对多少伤痛和迷惑,曾经在幽幽暗暗反反覆覆中追问,才知道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才是真,再回首 恍然如梦,再回首 我心依旧,只有那无尽的长路伴着我。”
也许正是这一场似是而非的梦,使他明白:不平淡的平淡,才是真正适合他的。而这不平淡的平淡,是他要找寻一辈子的。
喜欢作文500字 篇5
电视上,我常常听到这句台词:喜欢,就是喜欢嘛!乍一听起来,有点娇,但细细一品,这其实是一种执着,或者说是一个人自己的态度吧!
是啊,喜欢,仅仅是因为喜欢,没有其他更高尚的理由。我喜欢这种单纯的感觉,纯粹,没有什么渣滓,不必因为谁谁谁的一句话,或者因为什么让人显得高雅的理由而改变自己的心意,是多么的惬意。
我喜欢看《红楼梦》,并不是因为我要研究什么所谓的红学,也不是我要批判里面的宝钗、熙凤,我仅仅是喜欢看。看着里面的回廊亭榭,花草树木,我觉得自己好像正走在那种古典的环境中,正在感受不同于现代的那种感觉。我喜欢黛玉,因为她仿佛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我同样也喜欢宝钗,因为她豁达,明理。难道她们不值得喜欢吗?为什么非要分出一个谁好谁坏?谁又是封建礼教的代表?或许,曹雪芹在写作时,只是想缅怀自己曾经的少年时代,谁说得清呢!
我喜欢按自己的感觉去理解很多事情,比如一篇文章。有的时候,我理解的甚至和作者自己介绍的不同。但,那又有什么?我从那些文字里面感受到了这些,我有了感觉,难道要违背自己的`意愿勉强赞同别人的意见吗?不如就这样吧,让自己的思绪去飞翔吧,想到什么就是什么,只要不过分,我觉得那会是享受。
现在的人都活的太累了,今天政治学习,明天提高学习,后天社会学习。天天学,也未见有什么长进,倒是人活泛了,知道看人说话了,知道来点策略了。我也活在这样的累中,所以,我允许自己有点不同于大家的喜欢,没有理由的喜欢,也仅仅是喜欢,或许今天是,明天就不是的喜欢。
放过自己,生活会多么美好!
喜欢作文500字 篇6
如果要我选出一天中最好的时辰,我一定会选择七八点左右的晚间时分。
在这个时候,我往往刚吃好饭,慵懒地在沙发上坐好,整个人都心满意足了。然而有一天,母亲却把我从沙发上拖起来,一边说着:“你出去散会步啊,别整天不动。”一边把我推出了家门。
我走下楼梯,对平白无故被赶出来一事感到有些懊恼,而当我吸入户外的第一口空气时,这种想法立刻烟消云散了。这空气带有一丝清凉,吸入肺中的那一刻让人神清气爽,仿佛才嚼过几片薄荷叶。我在门口驻足了几分钟,随即便踏入夜色中。
突然感觉,晚间时分小区才真正活了起来。家家户户都传来浓郁的饭菜香,就连我这个刚吃过饭的人也想尝一尝,伴随着此香味的还有愉快的交谈声笑闹声,奇怪的'是,很少有纷争声出现,大概晚间就是这么一个让所有人放松的时段。我继续前行,来到大片灌木前,那一声声猫鸣告诉我,晚间也是它们活跃的时间。早有好心人摆放了装有猫粮的锅碗瓢盆,四五个毛茸茸的脑袋凑在一起狼吞虎咽,我走进些他们也不跑,反倒亲昵地舔舔我的鞋。
再往前走就是小区的边缘了,在这里可以眺望卢浦大桥,上面车水马龙,红色的车灯,昏黄的路灯,连成了一条不曾终结的我。看着这一切,我心里忽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想要大喊一声:“生活真是美好啊!”
回到家里,母亲问我看到了什么。我把这些微不足道的琐碎事情一一叙述,感觉快乐像个气球一样充盈了心间。
喜欢晚间,是晚间时分人们的千姿百态让我明白了平凡生活中最普遍又最为伟大的美。
喜欢晚间,是因为晚间时分的空气,人们,猫咪,车流……都那么出彩地点缀了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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