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4-09-05 22:25:01 志彬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通用12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须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须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到搞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搞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灭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消灭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须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理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理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理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须要头脑冷静,处理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员工展开营救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员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生事故,所有现场员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组员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协助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所有人员协助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员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理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地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在去处理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殊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理,有可能导致事故扩大或危机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理。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理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糸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糸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糸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括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能力、职责、权力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企业领导电话:xx

  总经理: 指挥部总指挥:电话:xx

  指挥部副总指挥:xx ,电话:xx

  指挥部成员:xx 、 电话:xx 。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 人 队长: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 人 队长: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 2 人 队长:

  成员名单:xx

  器材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七、本《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救援预案》是我企业所有员工在处理突发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则。

  要求企业所有干部、员工都要模范遵守、坚决执行。对本《预案》有修改意见和补充意见者,应尽快向企业领导提出,以便企业将意见汇总后,适时对本《预案》予以修改。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确保全市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按照《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全市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1.2.1《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称预案)为《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子预案,适用于xx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需要交通部门抢险救援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1.2.2我市交通行业发生的iii级事故灾难(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人—50人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损失的事故),同时适用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单位自救、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各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预案,制订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指挥下,分级管理,分级实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1.1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县(区)交通局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市交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公路建设、道路运输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两县(区)交通(经贸)局、市交通局公路科、运政科和安全生产监督科等相关科室、市公路管理处、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应急救援职能组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应急救援职能组:

  道路运输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相关副职xx县(区)运管部门负责人、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市客运站等企业负责人任成员。

  工程建设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任副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和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相关副职、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

  公路桥梁养护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市公路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两县交通局、两县公路段、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市公路桥梁勘察设计所、市公路直属养护所负责人任成员。

  2.1.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

  2.1.4各县(区)交通部门要相应设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2.2主要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下,迅速、果断、有效地开展工作。各县(区)交通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1.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制定应急救援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2.指导监督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掌握应急救援动态情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4.完成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2.2.2职能组职责

  道路运输组:具体负责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运输管理处,负责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工程建设组:具体负责公路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组建抢险救援队伍的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公路桥梁养护组:具体负责公路桥梁坍塌、断裂、破损引发的事故灾难现场的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公路管理处,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公路桥梁养护领域抢险救援队伍的组建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2.2.3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导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优化配置应急资源、组织建设应急平台、应急宣传培训等工作;险时主要承担协调、跟踪应急处置进展、应急值守、信息传达等工作。

  三、风险分析及监控

  3.1风险性分析

  交通行业是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行业,危险源和危险点主要集中在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机动车维修行业、出租车行业、公路和桥梁工程施工、公路养护与管理,以及人群密集场所、加油站等重点行业和重点部位。

  3.2分类

  道路运输领域的'危险主要有:车辆碰撞、翻车、坠崖、失火、危险品泄漏以及污染、油罐车罐体爆炸、加油站起火爆炸等;场、站(停车场、客运站)发生火灾、爆炸、坍塌、碰撞、踩蹋;

  工程建设领域的危险主要有:倒塌、塌方、高空坠落、雷击、电击、车辆碰撞等;

  公路桥梁养护领域的危险主要有:桥板断裂、桥体坍塌等。

  3.3危险源监控

  相关单位及企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要进行全面的监控,严密其安全状态,观测向事故临界状态转化的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及时发出预警信息或应急指令,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对危险监控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掌握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了解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严重性程度,搞好现场安全管理;

  (2)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程序作业;

  (3)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和巡逻检查,随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生产的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4)制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配备充足的、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工具,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预警与响应

  4.1预防与预警

  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要展开风险分析,危险源监控,完善预警监测系统,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报与预测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通过以下途径,获取预报信息:

  (1)经风险评估得出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灾难;

  (2)各单位上报的预警信息;

  (3)各安全生产机构上报的信息;

  (4)建立生产安全事故举报电话。

  4.3预警

  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根据预报信息分析、判断突发事故灾难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根据事态的发生、发展,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4.4应急准备

  接到事发单位或有关部门事故报告信息后,依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向局长报告(即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通知相关部门;

  (3)跟踪事发单位应急处置动态。

  五、事故灾难报告程序及内容

  5.1报告程序

  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逐级上报上级交通部门。市交通局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经核实后,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厅。具体上报时间要求: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内以电话、短信或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报送,1小时内完成首次报告,2小时内完成书面报告,信息报送后必须电话确认。特殊情况不能在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报告的,以电话形式报告,并说明理由,待条件许可时补报。

  5.2书面报告主要内容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填写《xx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报告单》(附后),并按要求上报。

  六、应急响应

  6.1应急响应启动

  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事故的类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响应程序。

  符合下列条件时,经市交通局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

  (1)发生i、ii、iii级突发事故;

  (2)发生iv级突发事故,相关单位和企业请求市交通局给予支援或帮助;

  (3)受市政府和省交通厅等部门应急联动要求。

  6.2应急处置

  6.2.1阶段性应急处置职责划分

  应急救援工作中,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未到现场时,由事故发生单位负责;政府及安监部门部署工作前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上级机关采取措施之前由下级机关负责。

  6.2.2应急响应过程

  6.2.2.1事故发生单位自救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求救、求助,并积极开展自救,组织遇险人员疏散和安置,以及危险货物泄漏区域内的人员疏散。

  6.2.2.2启动应急预案

  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市、县两级应急指挥系统开始启动,各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应积极协助、大力支持。建立通讯联络系统,保持24小时联络,做好值班记录,周密安排应急救援工作。各级交通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做好以下工作: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决定;

  2.迅速收集、整理、汇总事故救援的情况,及时报告;

  3.负责同级政府有关办事机构、有关主管部门和各交通部门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必要时派出联络员参加同级政府、安监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相关办事机构工作;

  4.协调交通系统各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七、善后处置

  7.1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救伤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取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目击证人的登记核定工作。

  7.2善后处理

  发生事故单位要积极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的安置和思想安抚工作,按有关规定和赔付标准,积极做好事故理赔工作,并尽快恢复生产。

  7.3事故调查处理

  按安全生产事故灾难调查组的要求,选派有经验的专家参与事故的调查、事故原因分析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处理和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7.4落实防范措施

  发生事故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情况和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具体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八、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1应急队伍组建的原则

  市、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平急结合、专兼结合、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组建有各行业专家参加的应急救援队伍。

  8.2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8.2.1道路运输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负责组建道路运输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救援物资、抢险人员的运输车辆,以及事故现场残余危险化学品的接驳和运输的车辆。

  8.2.2工程建设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负责组建公路工程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事故抢险机械设备的组织调运。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机械设备(铲车、推土机、挖掘机等)和抢险物资赶赴现场,组织排险、抢修和救助,同时调动车辆抢救伤员。

  8.2.3公路桥梁养护应急队伍和装备保障

  市公路管理处负责组建公路桥梁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好抢险救援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好代交通运输部保管的战备钢梁,对桥梁坍塌、桥梁板断裂等突发事故,积极组织人员队伍和机械设备尽快恢复交通。

  九、预案管理

  9.1预案培训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制定应急培训计划,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提高应急水平。

  9.2预案演练

  按照“谁编制、谁组织”的原则,应急预案应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9.3预案修订

  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由市交通局负责修订;各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负责编制本级别的专项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无特殊原因每两年修订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修订;

  (2)通过演练或突发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组织机构、人员发生变化或其他原因。

  9.4责任与奖励

  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或应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按照相关的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5预案备案

  xx市交通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报市政府应急办和市安监局备案;县(区)交通部门、局属各单位应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市交通局备案。

  9.6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指导所属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所属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发生。

  十、附则

  10.1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科负责解释。

  10.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3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现场应急救援机构: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保安部建立群众性义务消防组织,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九、应急响应中必须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现人应立即向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救,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故发生现场道路,设置警戒线,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无关人员到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必要时可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设紧急联络员一名(事故生产单位车间主任),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明确联络地址和电话。

  十、重大事故报告及报警原则

  1、生产现场任何人发现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现场管理负责人,现场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并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开展现场抢救工作。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总经理及公司总部。

  2、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公司应急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同时将事故的概况(包括伤亡人员、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原因等)分别用电话和快报的办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救援器材及设备

  1、通讯设备: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对讲机

  2、交通工具:供指挥、联系、救援的用车

  3、急救药品及器材: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救援器材及灭火器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乡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突发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能力,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重特大事故,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特指定本预案。

  一、安全事故的确定和分类

  (一)一般事故:本预案所称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损失1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本预案所称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伤10人以上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特大事故:本预案所称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依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四)安全生产事故按类别分为:

  1、火灾安全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

  3、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破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

  5、矿山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其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7、急性中毒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二、安全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乡境内发生安全事故后,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类别等有关信息报乡人民政府和镇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事故单位、乡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对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三、明确责任,确保发生事故有序

  一旦出现事故,要勇挑重担,领导要在第一线指挥。在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团结协作,共同把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乡党政办公室要加强与各村的联系协调,负责人员的疏散转移。如有事故发生,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二嘎里中心校要负责在校生的安全。二嘎里乡中心卫生院负责安全事故人员的救护和防疫工作。电力部门要各司其职,确保电力的正常畅通,各村要做好安全事故准备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做到特殊岗位24小时有人值班,各村重点泥石流隐患点群众应做好撤离准备,在4月中旬沿途各村预备好转移道路。若通讯中断,白天以鸣锣,晚间以点火把放鞭炮为通知转移讯号。各挂点乡干部、村干部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观测、处置险情,林业线干部侧应。

  1、各村制定好安全事故预案。

  2、各责任区干部负责本地段安全事故物质的配足配齐,并通过乡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的验收。

  3、汛期保证通信二十四小时通畅,重点时期保证值班人员二十四小时到岗到位,并做好值班记录。

  4、责任领导负责各地段责任干部,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的'召集。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安全事故指挥部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

  成员:xx

  (二)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乡安全事故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安全事故工作;

  5、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安全事故抢救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安全事故实施方案》,组织人员救援、转移灾民、学生,转移物质、牲畜。

  2、安全保卫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确定死亡人员姓名、身份并通知死者和伤员家属,防止和处理事故现场可能发生的刑事案件。

  3、医疗救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刘建发(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兼俄枯村包村组长)

  4、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五、相关单位安全事故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乡安全事故抢险预案,制定本地区的安全事故预案,并报乡安全事故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乡安全事故指挥部的要求,对安全事故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事故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安全事故安全责书。

  2、各村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安全事故工作负总责。

  3、安全事故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乡安全事故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安全事故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安全生产法》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电力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的畅通。

  4、农综站: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5、水管站:负责对灾区雨情、水情、事故的预报和监测。做好水位监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6、卫生院、计生办: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7、财政所:做好救灾经费下拨工作,保证救灾款及时到位。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5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职工必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职工在生产流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需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清除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清除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需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置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订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职工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置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置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需头脑冷静,处置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职工展开救援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职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肇事故,现场全部职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置。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成职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帮忙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全部人员帮忙灭火。

  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置。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成职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帮忙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全部人员帮忙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职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置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的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再去处置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别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置,有大概导致事故扩大或危及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置。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置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系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系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含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本领、职责、权利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企业领导电话:

  总经理:指挥部总指挥:xx电话:xx指挥部副总指挥:xx电话:xx

  指挥部成员:xx电话:xx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2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6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我厂在安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于20xx年4月25日,进行了“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了巩固演练工作成果,表扬先进,改进不足,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安全小组全面总结了演练工作。

  一、演练工作的基本情况

  这次演练是我厂的一次重要活动,水泥厂人员全部参演。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演练的实施

  (一)模拟火灾事故

  4月25日上午10点00分天气晴好,风力不大,根据事先的安排,由安全员大声喊,水泥袋子库房起火了,快去救火,听到喊声,义务消防员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按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最先发现火情的安全员打电话通知火警“119”,报告失火地点。按平时教育的分工,由电工负责断电,其他义务消防员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用消防砂灭火,使用消防钩,并用铁锹铲土。队员及工人们有的用干粉灭火器,有的'端砂,在组长:吴井君;副组长:孟庆国的指挥下参加救火,由于平时明确分工,加上指挥得力,演习比较成功,队员仅用5分钟,即赶赴现场,10分钟演习结束后。

  (二)模拟机械伤害事故

  4月25日上午11时00分厂部接到机械伤害事故报告,1名维修工在维修提升机时违规操作,在运行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工人手臂骨折。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由电工关闭电源开关,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就近的医院准备救援。11时5分安排2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厂地,经现场查看,受伤人员手臂遭受打击。救援人员立即将伤员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固定处理,上午11时15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离开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三)模拟触电事故

  4月25下午14时15分厂部接到触电事故报告,在包装车间由于1名工人随意开启电箱接线导致触电,幸好漏电开关及时跳闸。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组织,由电工关闭电源开关,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就近的医院准备救援。14时20分安排3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工地,由车间主任简要介绍事故情况,经现在查看,受伤人员轻度昏迷,救援人员把伤员用担架将受伤人员抬出事故场地,平躺放在地上进行人工呼吸,并进行了简单的伤口处理,14时25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离开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三、取得的具体成效

  (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实训的演练理念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参演人员齐全,内容丰富,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普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了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方向

  通过这次安全事故地成功演习,使水泥厂广大员工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但在演习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1、极各别参演人员演习态度不够端正,事故处置过程不够严肃,演戏的味道相对较重,对事故有序处置的紧张状态味道不足。虽然是事故演练,也要当成真的来演,否则,一旦真的发生事故,就会漏洞百出。这也是对演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表现,必须克服。

  2、部分参演人员对演习方案不熟悉,不能顺利投入演练在演习过程中,体现出部分参演人员对演习方案、演习过程和要求不熟悉,对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认识不足,不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演习质量。

  3、信息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专业组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性,在演习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

  4、组织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次演习过程中,组织体系还有些混乱,不能很好的驾驭演习的顺利开展,需要各单位认真总结演习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演习的组织体系。

  5、演习过程中发现部分参演人员对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不熟悉,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下来后必须下功夫强化广大员工对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劳保用品使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员工能快速、准确的使用公司配置的各种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劳保用品,做好员工的最后一道防护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建立协调、高效的应急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善后处置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和规范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危害蔓延、减少损害、降低不良影响,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和政治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为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2、合法有序。增强法制观念,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和分工实施应急工作,采取的措施应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紧急和危害程度相适应;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应急工作协调有序。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事发时及时启动预案、落实处置主体和责任;按照“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设立现场指挥机构,具体组织应急工作。

  4、整合资源。区、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应对组织、人员、信息、技术、物资、资金等资源进行整合,降低行政成本,做到信息共享、联络畅通、反应快捷、启动迅速、应对有序。

  5、依靠科学。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发挥专家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优化实施绩效。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准备,组建相应的队伍,健全应急体系;加强社会宣传,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常备不懈。

  7、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充分发挥驻区军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预备役部队的作用;在保障公众安全的前提下,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

  (四)概念、分类和分级

  1、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本区甚至全市、全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2、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可分为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

  3、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一般(IV)、较大(III)、重大(II)、特大(I)四级。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镇(街)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略)和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附件一)是本预案的组成部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指挥)机构

  区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区应急委员会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即转为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为区应急指挥部)。

  应急委员会由区长任主任(总指挥),区武装部长、有关副区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副总指挥),法制办、人防办、计划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文体局、城管局、经贸局、农办、安监局、卫生局、市场办、土地分局、环保分局、质监分局、规划分局以及驻区部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区应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全区预防、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决策,制定、修订区总体应急预案,批准区各专项应急预案,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预警信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启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指挥。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图见附件二。

  2、专家咨询组织

  区应急委员会和主管部门要成立专家咨询组织。主要职责是:研究分析本区突发公共事件的现状和趋势,为应急工作提供咨询意见,并参与应急指挥工作的决策。建立应急专家库,载明各类专业的应急处置专家的姓名、年龄、职务、职称、专业特长、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3、领导(指挥)机构办公室

  区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设在区人防办,作为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区应急办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人防办主任、公安分局局长兼任。

  区应急办主要职责是:传达区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并对预案和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综合协调及相关的工作;负责全区日常监测、预测报告工作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设,并向区应急委员会建议;及时收集、汇总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信息,建立健全有关信息数据库,并对信息进行综合集成和分析处理后,向区应急委员会报告;完成区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4、综合应急工作机构

  当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仍难以有效控制、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区应急指挥部可以设立综合应急工作机构,组长由主管牵头单位的副区长担任。

  (1)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公安分局、武装部、人防办、安监局、法制办等单位组成,负责传达应急处置指令、协调调度、督办和信息反馈。

  (2)应急抢险组。由应急主管部门牵头,公安分局、武装部、计划局、人防办、长安交警大队、土地分局、农办、城管局等部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现场应急抢险工作。

  (3)维护治安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及时掌握社会动态,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管控,协调解决影响治安的矛盾,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消除不稳定因素。

  (4)医疗防疫组。由区卫生局牵头,卫生防疫站、区医院、妇幼站、红十字会、接受伤员的医疗机构等组成,负责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的组织指挥工作,并掌握伤员及亲属的思想动态,协助做好思想工作。

  (5)安抚救助组。由区民政局牵头,人劳局、人防办、城管局、司法局、经贸局、教育局、红十字会、工会、妇联、共青团、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人员安置、法律援助、募捐、安抚救助、殡葬等工作。

  (6)消防防化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科、人防办、卫生局、环保分局、安监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消防、化学物质鉴定、卫生洗消的组织协调工作。

  (7)物资供应组。由区计划局牵头,财政局、经贸局、物价局、民政局、城管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等组成,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应急必需生活物品的调度供应,保障一线人员必要装备的配备。

  (8)资金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资金保障。

  (9)舆情引导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局、司法局、事发地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组成,负责掌握社会动态、对外信息、心理救治、法律宣传、正面引导和思想疏导等工作。

  5、专项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设立若干个区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设在各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区政府主管副区长担任。

  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时,立即指挥进入预警状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工作;决定并公布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专项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6、日常工作机构

  区各主管部门是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工作,并在事件发生后作为专业应急指挥部的办公室,按规定的职责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调度中心

  依托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设立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调度中心(以下简称区应急调度中心)。主要职责是:统一受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报警,对各类信息进行初步分析,并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在区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前,代行指挥机构职责。

  (三)应急联动机制

  区各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在区应急组织体系中的分工,做好有关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发生复合型灾种的突发公共事件,按原单一灾种设立的区专项应急指挥部难以履行职责时,区应急委员会可根据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请示,启动各综合应急指挥组,直接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等级及风险程度,应急指挥部可向中央、省、市驻区单位、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自治组织发出应急联动指令,有关单位必须执行。需调动军队、武警协助的,军事、武警指挥机关应迅速做出决定。

  加强与相邻县(市)区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方面的合作,制定联合应急方案或采取其他措施,逐步实现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快速互递,建立联合应对和互助机制。

  三、监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信息监测网络和平台

  以区应急调度中心为内核,构建由各专业监测机构、社会监测点、区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有关单位联为一体的,覆盖全区的信息监测网络,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2、信息监测、预测

  各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监测信息交流等项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同时要对重大危险隐患及危害源实行动态监测;并按照规定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向区应急委员会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

  3、信息报告(报警)

  各主管部门、专业监测机构要完善监测、预测报告制度,接到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具有重大影响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告。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所有部门,特别是总值班室,要增强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意识,在接到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具有重大影响公共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即时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告。

  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都有义务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或政府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接到报告后都有义务向区应急调度中心报警。

  (二)预警

  1、接警与处警

  区应急调度中心接警后,应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迅速、准确做出处警指令,并向区应急办报告。必要时,可指令职能部门进行核查,各主管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不得推诿、拖延,严禁瞒报、误报。区应急调度中心根据风险分析和等级评价,提出预警或应急建议,上报区应急办。

  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接到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发生、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信息后,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派人核实,并对调查核实的情况、有关的监测信息、社会心理承受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区本级应当进入预警或者应急状态的,必须立即上报区应急委员会。

  2、预警级别及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将其分为一般(IV)、较重(III)、严重(II)和特别严重(I)四个预警等级,并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般(IV)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一般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较重(II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较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严重(I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特别严重(I)级的预警,适用于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特别严重或对社会造成特别严重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预警级别的分级标准和,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统一执行市政府确定的标准。

  预警信息的,可采用电话、会议或通过媒体等形式进行。

  3、预警决定的执行

  区应急委员会决定区本级进入预警状态后,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迅速做好预警和有关的应急准备工作,有关专业应急队伍要进入待命状态。区应急办要进行必要的检查督促,确保各项预警和应急准备措施落到实处。

  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加强对事态发展的监控,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及时向区应急办报告。区应急办应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预警状态结束

  区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经过跟踪监测并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评估,认为区本级应当结束预警状态的,要及时向区应急委员会提出建议。区应急委员会接到建议后,要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预警状态。应急状态结束应向社会公布。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原则上,一般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政府进行应急响应;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由区应急委员会在应急响应的同时向市政府报告。

  (二)分级响应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区政府在进行先期处置的同时,迅速向市应急办报告,待市应急委员会确定突发事件的等级后,决定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2、经市应急委员会确定的一般级别的突发事件,由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较大、重大、特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在区政府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迅速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请求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

  4、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经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向有关县(市)区和部门通报情况,共同组织抢险救援。

  (三)信息共享和处置

  1、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包括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和传递在内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工作体制、运行机制和有关的应急保障信息等;现场信息主要包括:事件发生地的现场秩序及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应急处置措施等。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根据以上信息及分析,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采集、汇总的信息必须及时、客观、真实、准确。

  2、突发公共事件已经或可能向毗邻地区扩散的,区政府在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向有关地区和单位通报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国(境)外人员的,区应急办应按规定向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

  (四)基本响应程序

  1、基本应急

  (1)信息研判

  事发时,区应急办应迅速收集各类信息,尽量掌握第一手资讯材料,并组织专家和部门对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做出初步判断,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等级的建议。

  (2)应急工作启动

  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等级确定后,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向社会公布。

  (3)现场指挥

  进入应急状态时,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第一时间要迅速组织群众开展抢险和自救互救,尽最大可能抢救人员,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区专项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按照预案组成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业应急队伍、军队、武警,开展抢险救治、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现场监控、卫生防疫、安全防护、社会动员等应急工作。

  (4)医疗救治

  医疗救护队伍要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人员的伤情恶化,降低死亡率,并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实际需要组织实施应急救护。红十字会等救援组织要积极配合专业医疗救护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2、扩大应急

  经应急处置,事态仍难以有效控制,有扩大、恶化的趋势,或者由单一灾种演变成两种以上复合型灾种时,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区应急指挥部可启动综合指挥组,调度增援力量和后备物资支援。必要时可向市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五)信息披露

  1、区应急指挥部可采用新闻会等形式,向社会应急处置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启动应急预案的原因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级别,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的单位,实施应急预案的范围,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效果,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实施应急预案的期限。时应符合保密工作的规定。

  突发公共事件的报道工作应坚持及时、客观的原则,准确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社会效果,有利于弘扬正气、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公共利益。

  2、宣传部门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舆论引导和监督,消除社会流言影响和恐慌心理,宣传应急处置工作涉及的有关科学和法律知识。不得编发未经核实,没有根据的信息和传言,不得泄漏国家秘密,不得播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报道。

  (六)应急结束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的人员,按规定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应及时提出建议。区应急委员会接到建议后,应按照预案规定的权限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应急状态结束应向社会公布。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在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的同时,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救济救助,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

  2、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并公布政府救济方案,明确救济标准、救济范围,申请救济的地点、期限、程序和部门职责。

  3、对需要异地安置的人员,应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就近安置的方式进行。必要时,可设立临时安置场所、救济物资供应站点,做好被安置人员的食物、饮水、衣被的调集和发放,转移安置地和事发地的社会稳定工作,妥善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其他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突发公共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政策予以救助或补偿;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设备等,应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给予补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自治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福利待遇不变;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区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5、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而伤、亡的人员,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6、区政府和各有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及时制订灾后恢复和重建计划,并负责或指导恢复和重建。

  (二)社会救助

  1、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在事发后,因进行应急处置以及生产、生活的恢复需要社会救助的,可向社会救助信息。

  2、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突发公共事件中受损害群众的亲属和有关单位、人员,帮助受损害群众解决问题、克服困难。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后事态发展趋势和社会心态,组织有关专家和社会组织提供多种形式的心理援助。

  (三)保险赔付

  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核实受灾和损失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险赔付。

  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特别是高危行业人员参加灾害事故保险。

  (四)调查和总结

  区政府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应急状态结束决定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区应急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发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以及对当地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工作的经验,日常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有贡献的人员,要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预案规定、拒不执行命令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三。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保障

  各级应急机构及有关部门应配备相应设备、人员,确保应急通信系统畅通。

  (二)信息保障

  由区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全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数据库,确定预警等级标准;建立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报送格式和程序;全面掌握交通、通信、卫生、人口、地理信息、气象、物资储备、救援力量分布等各种应急有关的动态数据,并加以综合集成,为应急处置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分管系统、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处理,及时按要求上报信息。

  (三)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要求建立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的装备信息数据库,并明确载明其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存放地点和产权所有人等事项,并报区应急办备案。

  拟用于应急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工作的装备的所有人,要明确人员负责对装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使之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四)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以驻区军队和武警、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企事业单位专项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体系,并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

  专项应急队伍由公安、卫生、城管、科技、农办、安监、交管等承担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职能的部门和单位分别设立。

  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群众性自救互救组织和应急工作志愿者队伍。

  各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于每年的12月底前,向区应急办报告本级应急队伍体系的编成要素、装备情况、下年度培训演习计划等情况。重大情况的变更要及时报告。

  (五)交通运输保障

  区应急办会同城管、交管等部门负责交通工具、运输设施和运输秩序的保障及应急保障储备的组织协调工作,并按规定确定储备标准。

  区应急办和主管部门要建立交通运输保障动态数据库,载明用于应急工作的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类型、数量、性能、购置时间、使用年限、存放地点和产权所有人等事项,并建立健全有关交通运输单位、交通管制和线路规划等保障措施。

  紧急状态发生时,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组织开辟快速运输通道;在交通基础设施受损时,要组织尽快恢复,并紧急调集和征用交通运输工具,输送、疏散人员和物资。

  (六)医疗卫生保障

  区卫生局建立医疗卫生保障数据库,载明医疗救治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数量、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等事项,同时应建立各医学学科尖端人才的专家档案,拟定医疗救治保障计划,明确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经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区卫生局要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控制系统、信息系统、预防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建设,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七)治安保障

  区公安分局制订应急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应急状态下各项准备措施,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要构建公安、驻区部队、民兵应急分队、预备役部队和企业、社区保安以及群众共同参与的治安保障体系,明确职责、任务和到位时限。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区公安分局要迅速组织力量,对现场或区域实施管制和治安管理,并根据需要,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进行布控,加强巡查、值勤,严厉打击盗窃、哄抢公私财物,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应急处置工作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八)物资保障

  区计划局会同经贸局、财政局等单位,制订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方案,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应急物资保障数据库,载明应急所需物资的种类、数量、购置时间、更新年限、存放地点和所有人,特殊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技术储备,以及被指定为定点生产的企业名单、生产能力等事项。建立应急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全区应急的经济动员能力,并逐步实行由实物储备向生产潜力信息储备的转变,实现应急物资的动态储备。建立与省、市级单位和外地区物资调剂供应渠道。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单位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应急物资的管理,并按规定对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更新和维护,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窃、挪用或者失去性能。

  (九)经费保障

  区本级的预备费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经费,用于当年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开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的应急工作保障资金列入本级预算。

  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十)社会动员保障

  区民政局要会同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红十字会等组织,制订社会动员方案,建立应急社会动员的长效机制。组织动员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参与日常训练和演习,提高应急技能和心理承受能力。

  (十一)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要规划、设计具备应急水源、照明和卫生设施的紧急避难所。公园、广场、停车场和文化体育场所的建设及改造,应充分考虑紧急避难的需求。在事发时,区应急指挥部应充分利用人防工程、公共场所设置紧急避难所,可征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工作场所、旅店业经营场所等,作为临时避难场所。

  (十二)技术储备与保障

  区科技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研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科学技术研究,并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提高区应急工作的科技含量。

  (十三)工程保障

  区各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制订应急工程保障方案,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各类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达到国家或本市规定的标准,符合应急现场救援的需要。

  事发时及时对水、电、气的运行和供应进行协调和应急处置,防止次生灾害的产生和蔓延。

  (十四)制度保障

  区、镇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强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

  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由区应急办负责修订,修订工作应在每年十月份完成;专项应急预案由主管部门负责修订,修订工作须在每年五月份完成。各预案修订后须报区应急委员会批准。

  区法制办公室要依法做好在应急工作中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中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的宣传,普及突发公共事件预防、报告、避险、自救互救等基本常识。教育的重点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

  (二)培训

  应急预案要纳入全社会教育的内容,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重点是各类专业人员、公务人员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同时要组织好志愿者队伍和人民群众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性的认识,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知识、技能,提高应对能力。

  (三)演习

  区应急委员会和各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习。综合性应急演习应在总体应急预案生效一年内组织一次。专项应急预案应根据需要,定期组织实施。应急演习结束后,应当对演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八、附则

  (一)奖惩

  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区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中,拒不履行法定的应急处置义务,以及截留、挪用或贪污应急资金和物资的,由其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的修订与解释

  本预案的修订和解释工作,由区政府负责。区专项预案的修订和解释工作,由区政府突发公共事件主管部门负责,报区政府批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中小型企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2工作原则

  遵循应急预案启动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施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措施。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2.2.1指挥部总指挥:xx

  电话:xxx

  指挥部副总指挥:xx

  电话:xx

  指挥部成员:

  刘xx

  电话:xx

  马xx

  电话:xx

  2.2.2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具体职责如下: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单位范围内各类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⑤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⑥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2.3抢险抢修组(调运辅助组主管、维修组、安保组、项目系统承包责任人、项目监管部门及相人员)由调运辅助组主管牵头,各班组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区,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2.2.4安保消防组(保安队)

  ①负责维持现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②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③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2.2.5后勤保障组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车辆等;

  ②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监控措施

  3.1.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起重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3.1.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1.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现场、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④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3.1.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⑧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3.1.5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②各类气体分类存放,保持5米以上间隔距离。空瓶和有气的气瓶不得混放。

  3.2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3.3信息报告与处置

  3.3.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保安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

  ③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险情向上级汇报。

  3.3.2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人员、部门。

  4.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4.2处置措施

  ①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现场人员、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②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班组、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③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班组、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④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所属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⑤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3事故现场处置

  4.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4.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护送至就近医院。

  4.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发生骨折的护送至就近医院。

  4.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4.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后期处置

  6.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行政部存档备案。

  6.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7.保障措施

  7.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火灾报警:119

  公安报警:110

  救护报警:120

  7.1.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首先实行自救,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报警,寻救支援;

  7.1.2现场人员不能自救时,应立即向“119或110”和北京市丰台区安监局(电话:83656693)及企业安全负责人报警;

  7.1.3报警内容:准确报出事故时间、地点、单位、路径、事故性质;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危险程度及有无人员伤亡;

  7.1.4如有能够,应派人到路口接车;

  7.1.5事故期间,除了消防车、抢救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进出。

  8.培训

  8.1应急培训宣传教育

  8.1.1督促、检查急救与救护人员的政治与业务学习;

  8.1.2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对企业的员工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和安全生产的培训和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员工对企业已经确定的危险目标及周围可利用的安全设施,消防器材、个体防护用品的分布和使用方法能够掌握;知道可能发生事故的途径和采取的预防措施;知道如何安全疏散和采取自我保护措施。

  8.2应急预案的检查

  企业应对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①通讯系统能否正常进行;

  ②安全设施处理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③应急救援步骤是否安全、有效;

  ④应急救援物资是否储备充足、品种齐全、保管完好;

  ⑤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⑥应急救援人员对应急预案是否安全掌握。

  9.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9.1应急组织纪律

  9.1.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9.1.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9.1.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9.1.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9.2奖励

  9.2.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9.2.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待遇处理。

  9.3处罚

  9.3.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200元——500元处罚。

  9.3.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100元——200元处罚。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9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大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救援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地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需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用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大概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升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本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首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相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帮忙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固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相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报告。

  报告内容首要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首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大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大概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用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救援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必需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大概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碰到大概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大概造成次肇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0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能够拥有一个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环境,提高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发生时及时处理应急能力的训练,及时解决、处理好辖区内发生的重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应急预案范围

  预案范围包括火灾、交通、建筑、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环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组织领导

  乡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党委秘书、副乡长军同志任组长,财政所、派出所、企业办、工商所、司法所、卫生院、网通支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

  四、事故紧急处置

  (1)指挥组: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拟定现场紧急处置、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事故处理组:主要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拟定的方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报请指挥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事故处理组工作。

  (3)医疗救护组:由乡卫生院牵头,卫生院院长任组长。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后的`医疗救护工作。

  (4)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突发性公共事件的防范和应急救援物资、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5)通讯联络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做好事故应急处理中各个小组之间以及对外的通讯联络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1

  一、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时,要做到及时报警,迅速切断电源,组织人员离开火源、电源,避免更大的危险发生。

  二、发生火灾情况紧急时,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各科室的防火责任人,必须负责引导职工安全疏散转移,避免拥挤和推搡现象发生。逃离时应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尽量伏下身躯,迅速地沿疏散通道进行疏散。如果人被困在室内,不要惊慌失措。应侧身打开房门观察火势,以免大火伤及自身。当确信无法从房门逃生,应关闭房门,用衣物或被褥塞紧门缝,并且往门缝上浇水,以延缓火势。打开窗户大声呼救。

  三、要迅速组织人员展开自救工作,派人到规定地点或路口迎接消防人员到来。

  四、办公楼内如果发生初起火灾,可根据起火的物质、地点等情况采取灭火器灭火、消火栓灭火等灭火方法。如果是办公桌、沙发等物品起火可利用干粉灭火器、消火栓直接灭火。如果是电器或是仪器发生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普通电器可利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仪器设备起火必须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液体物质如化学试剂等千万不可用水扑救,必须用灭火器灭火。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是:拔下灭火器的保险销,将喷嘴对准火源,压下灭火器开关进行灭火。

  (二)安全防火有关规章制度

  一、办公楼内原则上禁止动用明火,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的,由动火科室填写动火说明,经由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审批,动火科室派人到用火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火灾扑救准备工作。各科室要设防火安全员1名。防火安全员要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到能扑救初起火灾。

  二、办公楼内的楼道、楼梯、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要保持畅通无阻。疏散标志和指示灯等,要保证完整好用。

  三、干部职工应掌握工作环境附近的消防报警装臵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在无火灾情况时,禁止启动消防报警装臵和动用灭火器材。

  二、用电安全

  (一)用电安全应急预案一、一旦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拉下电源开关或拨掉电源插头,若无法及时找到电源开关或断开电源时,可用干燥的竹竿、木棒等绝缘物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切勿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拨电线,切勿用手触及带电者,切勿用潮湿的`物件搬动触电者。

  二、将脱离电源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干燥处仰卧,将其上衣和裤带放松,观察触电者有无呼吸,摸一摸颈动脉有无搏动。若触电者呼吸及心跳均停止时,应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时实施心肺复苏抢救,并及时拨打120电话呼叫救护车送医院,途中绝对不能停止施救。

  三、通知中心相关部门领导及物业水电组人员到场处置。

  四、疏散围观人员,保证现场空气流通,避免再次发生触电事故。

  (二)安全用电有关规章制度

  一、电力部门事故应急抢修电话号码为95598(全国统一)。

  二、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分别是x米、x米、x米、3米、5米。

  三、如果发生电器着火,一时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

  四、禁止在电线杆拉线上拴家畜、系绳子、晾衣物等。

  五、切勿用湿手拨、插电源插头,不要用湿布擦拭带电的灯头、开关、插座等。

  三、突发事件

  (一)打架斗殴

  一、如没有伤及人员的情况下应以教育为主,劝说其放弃伤害他人、及破坏正常秩序的行为。

  二、如已伤及他人,应予立即制止,以抢救伤员为主,如情况继续恶化应以武力制止。

  三、注意观察暴力组织者的行为、特征。条件许可的话,当即擒获;不具备条件,也要想办法接近、控制,等待公安、武警或其他队员到时再擒获。

  四、注意收集、保护证人。

  (二)爆炸物品

  一、如发现不明爆炸物,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同时采取隔离措施,疏散人员集中至安全地带并保护好相关人员。

  二、严禁人员进出加强事故地点保卫、巡查工作。

  三、报告公安部门,请求派人排暴并协助其工作。

  (三)抢夺、抢劫、盗窃

  一、如发现罪犯嫌疑人没有离开现场,立即通报门卫监控,并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组织围捕。

  二、如发现罪犯嫌疑人已离,立即向领导汇报,然后检查单位的财产安全情况。

  三、如犯罪嫌疑人已伤到人员,应立即通知医疗和保安机动分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抢救。

  四、如罪犯嫌疑人在可监控的范围内,立即组织追捕,捉拿嫌疑犯。

  五、保护好现场、证人,在公安部门到来之前,严禁无关人员进出。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2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稳定。

  第二条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思,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根本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台安农高区管委会负责本园区辖区内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制定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3、企业为主,上下联动。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处置,按照“就地、就近、快速、有效”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救作用,同时,园区管委会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力争把人员、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4、依法规范,科学施救。依法依规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事故预防、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事故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配备、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三条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辽宁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鞍山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台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台安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1、台安农高区范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2、超出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3、其他需要启动本预案进行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1)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是台安农高区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的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对台安农高区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台安农高区管委会主任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任副总指挥、规划建设局局长任应急办公室主任。指挥部成员由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综合办公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应急救援工作方针和政策,统一指挥、协调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审查开发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开发区有关部门应急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方案,及时向台安县政府应急指挥部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配合上级预案启动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或实施跨区域应急增援。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住处和新闻公报的统一发布;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理情况的上呈下达工作;根据事态发展,负责综合协调、组织事故区域周边单位和人员的疏散工作;办理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台安农高区相关部门组成应急指挥协调组、综合组、抢险组、医疗卫生组、新闻宣传组、应急保障组等专业线和专家组。

  第六条有关部门(机构)与职责

  开发区规划建设局:统一指挥、协调开发区应急救援机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审查台安农高区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台安农高区有关部门应急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方案,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委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配合上级预案启动后的应急救援工作或实施跨区域应急增援。

  台安农高区财政局: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运行经费保障;按有关规定负责管理事故应急准备资金;参与事故后恢复的相关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及时提供应急救援相关资料和保障措施。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包括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若干应急专业组,以及应急救援力量。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组织的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应急救援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应急响应时,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三、预防与预警第八条预防

  台安农高区管委会安监办要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监控企业进行普查,建立风险隐患、救援物资、避难场所等应急资源信息库。国家或省、市、县重大活动、重要时段及可预报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及时向企业发布相关信息并提醒企业制定相关预防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园区管委会及政府负责安监的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充实先进的救援装备,不断提高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强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应急措施,掌握防护装备和救援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应对能力;与园区管委会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制定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防护措施。

  第九条预警行动

  规划建设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确认各种来源的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通报监控信息。需要应急支援时,及时请求上级机构协调增援。

  第十条预警发布及监督

  台安农高区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规划建设局)发布。企业的预警信息,应由相应的应急预案中所确定的机构负责发布。

  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已经信息后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措施等,由预警发布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四、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基本方案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本辖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现场救援。事故单位和开发区首先组织企业职工、社会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关专业救援机构,组织专业救援力量,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急救、治安、交通、后勤保障,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各参加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协调下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

  第十二条应急行动

  ①启动并实施本级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专业应急指挥(响应)中心报告;

  ②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现场应急救援工作;③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④需要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或专业应急指挥(响应)中心提出请求;

  第十三条应急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完成安全生产事故后期处置工作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整个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第十四条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等。

  第十五条开发区有关部门负责事故后政府救济、司法救济,根据事故损失情况,负责组织协调社会、个人救助,按照有关程序、要求组织协调境外机构社会救助。

  第十六条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五、附则

  第十七条名词术语安全生产事故: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整个或者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安全生产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铁路、道路交通、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油和供气等生命线事故以及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核与辐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第十八条本预案由台安农高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拟定和解释。

  第十九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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