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精华)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推动我校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切实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全面提高我校教育质量,根据重庆市巫溪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教研工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特制定小河中学“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依据巫溪县教科所提出的“情智共生,卓越课堂”方案的总体目标,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倡导的人才观、质量观、教学观为指南,以着力改变教与学的方式为核心,以优质师资和优良设施设备为保障,创建一流的课堂,促进全校教学质量整体提升,顺利实现“人本、均衡、卓越”的教育发展目标。
二、现状分析
我校于20xx年进行新课改以来,在巫溪县教委和教科所的领导下,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师生积极参与,立足课堂教学实际,从实际问题出发,不断深入研讨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策略和方法,建立强有力的学校教研团队,克服诸多限制条件的约束,通过一系列努力,课堂教学改革取得了初步的
成果,但是,由于部分教师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教学方式根深蒂固,教学三维目标还未真正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未能很好的得以体现,教师重“教”而未重学生的“学”,课堂教学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卓越课堂”是指按照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坚持德育为先、全面发展、能力为重、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突出“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的核心理念,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彰显多元、开放、包容的课堂教学文化,最大程度地优化教学环境、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形成最优化的课堂形态,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育人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分阶段制定实施计划,推进“卓越课堂”建设,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使我校所有学科课堂教学符合新课程改革理念,全面落实新课程三维目标,普遍达到“有效课堂”要求,总体水平明显提高。
(二)、具体目标
1.在教学目标上,整体实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课程三维目标,着力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2.在教学准备上,充分体现新课程理念和课标要求,准确领会教材编写意图,根据学生发展需求和教学环境,恰当
选择教学素材,科学设计教学过程,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3.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层次性和多样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着力挖掘学科和课堂教学内容的育人价值,灵活处理教学预设与生成之间的关系,增强课堂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在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上,建立师生学习共同体,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和学生主体作用,形成师生积极参与、交流互动、共同学习的过程,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5.在教学评价上,既重视学习结果,又关注学习过程和方法;既重视学习能力提升,又关注学习情感和态度。加强学生日常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采用学生、教师、家长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评价方式,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理论水平,增强课改自觉性
1. 加强领导,成立学校“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卓越课堂”实施工作。
组长:陈帮界
副组长:钟辉
成员:全体教师
2. 加强学习,通过校本培训提高教师素质,转变教学观念,增强课改的自觉性。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意见》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卓越课堂”五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准确领会文件精神,更新教育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增强“卓越课堂”实施的自觉性。深化教学改革,把推进“卓越课堂”行动计划落到实处。
(二)转变意识观念,转变教学方式
1.树立“学生主体”教学理念
①树立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要通过课堂引导,让学生主动去发现问题和探究问题。
②树立新型的知识观。教师在课堂中要引导学生质疑、调查和探究,让学生经历从问号变成句号,再由句号到问号的反复论证,从而把知识不断地拓展、延伸、迁移,逐步形成能力。
③树立全员的评价观。要制订科学的评价方案,要对每一个学生在学习中的兴趣状态、能力表现、合作意识、学习效果进行全方位、合理的'评价。同时,也要对教师在教学中启发、引导、点拨、激励等效果方面作出准确评价。
2.突出学生主体,转变学习方式。
①首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让学生主动求知。其次,教师要改变生浇硬灌的教学模式,让学生掌握学习的主动权,学在教前,教在学后,生为主帅、师为参谋。
②突出学生的自我表现能力,让学生学习潜能得以最大的释放。要做到身动、心动、人人动,让学生在动中学、在学中动,在“自动”中战胜自我,发展自我,在“他动”中发现不足,弥补不足。
③增强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要打破常规,运用一些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来强化学生的创新意识,极力创造让学生敢想善想、敢问善问、敢做善做、敢说善说的课堂教学环境;要鼓励学生挑战权威,鼓励学生突发奇想、敢冒风险,鼓励学生动手实践,身体力行。
3.创建“以生为本”的职业文化
在推动教学方式变革的同时,应着眼于教师先进职业文化的创建,主要举措有:第一,引导教师依托课堂改进行为持续反思几个核心问题——“这节课向学生传授了什么?”“是以何种方式使学生获得得知识技能的?”“还有更能激发学生学习主体性的教法吗?”第二,组织教师讨论关于师生关系的问题,帮助教师强化“学生是独立的人、是独特的人,是发展的人,是享有学习主权的人”等正确的学生观、质量观。第三,运用教学质量监控等评价策略促使
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强我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管理,有效改善我县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能不清,照明设施建设和管理缺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与维护等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建成区范围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统一管理、维护的范围和数量
我县建成区内管理维护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包括城区道路、公路、里巷、桥梁、隧道、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园和绿地等处的路灯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施等。
管理属地界限范围:包括北岙镇老城区、新城区、海滨公园、乡镇主干道(东屏镇、北岙镇北沙、双朴片区主要干道,连港环岛公路,三盘、元觉至霓屿段五岛相连公路、隧道、桥梁两侧);杨文工业区内主次干道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具体管理、维护范围,由县城市管理大队与原管理单位负责对已建的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统一排查摸底,并对年度维护管理费、电费进行测算、统计,报县城市管理大队备案。
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监督管理的主体和职能范围
县规划建设局是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政主管部门,县城市管理大队受县规划建设局的委托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
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对建成区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进行日常的巡查、管理;负责对破坏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执法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考核工作,并建立考核机制;负责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年度的设施更新改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对新建的政府投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移交和接收管理工作,并做好与原管理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更新改造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的维护、管理采用市场化操作模式。根据建成区照明设施维护的分布范围、数量和年度维护费用基数,由县城管大队采用直接发包或者招投标方式确定维护施工单位。县城市管理大队要建立监管和考核制度,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的监管和月度考核。日常的监管和月度考核结果作为该承包单位日常维护成果、效率的依据,与季度或年度的照明设施维护施工费用结算相挂钩。
县城市管理大队根据建成区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电费多头立户的现状,向县供电局申请用电变更登记,简化程序,建立统一用电户头,统一缴费账户。
已建的纳入维护管理范围内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更新改造的实施主体和单位为原管理单位和县城管大队。在统一交付县城市管理大队管理维护之前,由原来的`管理责任单位统一对管理范围内的照明设施进行排查检修,明确需更新改造的地段范围和数量,并由原管理单位制定更新改造计划,负责具体实施,以保证现有已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亮灯率和完好率。移交后需要更新改造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由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编制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和经费预算,报县规划建设局批准后,由县城市管理大队负责具体实施,建设经费列入县财政年度计划。
四、新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非政府投资)规划、建设和验收移交程序
建成区范围内新建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非政府投资),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照明设施建设方案与施工图须经县规划建设局组织县供电局、城市管理大队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组织建设。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未经审批进行建设的,可由县城市管理大队按违法建设进行查处。
照明设施工程竣工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程序组织县发改局、财政局、规划建设局、供电局、县城市管理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新建(政府投资)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将建设资料档案按规定程序移交县城市管理大队备案,由县城市管理大队统一纳入日常监管、维护管理范围。验收不合格的,由县规划建设局责令限期整改,合格后方可按规定程序移交。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管理经费来源和保障
县财政局要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维护管理经费的需要。
在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已建的照明设施正常工作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办公费)和电费,由县财政局从原管理单位的维护管理资金中进行整合,统筹安排后统一列入年度城市设施维护费,按季度拨付给县城市管理大队。其中:县供电局收取的公共事业附加费(电费附加费)以及历年的结余资金应全部上缴财政,作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维护专项经费。
已建照明设施需要增设或更新改造的建设经费和电费,以及新建照明设施验收合格后纳入统一管理的电费和维护管理费用,经审核批准后,纳入县财政年度计划。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集五大”工作要求,结合“塑文化、强队伍、铸品质”供电服务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供电优质服务水平,全面实践“四个服务”宗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决定在支公司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的
通过深化内部管理,确保业扩报装流程高效运转;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客户投诉举报,有效解决社会各届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化“三指定”自查自纠工作,研究和探索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客户工程管理的具体措施,维护正常营销秩序。
二、工作原则
开展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必须坚持以提升供电服务规范化水平和客户满意为目标,落实“三不指定”规定,尽心竭力满足客户用电需求,促进电力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必须坚持以服务公司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心,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为国家、企业和客户增收节支,节能降耗服务;必须坚持以“忠诚企业”为宗旨,通过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以电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增强干部员工的廉洁从业和优质服务意识,促进作风建设。
三、工作时间、范围
工作时间:从20xx年5月开始至20xx年10月结束。
工作范围:公司20xx年1月至20xx年当前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跨年度的工程以报装审批时间为准。重点监察10KV及以上的业扩工程,特别是涉及重要电力客户的业扩工程。
四、监察内容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和分公司有关规定,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监察:
(一)管理体系与职责方面
1、监督检查业扩报装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落实业扩报装工作的管理责任情况,相关部门及不同岗位之间责权界定是否清晰。检查业扩报装工作人员是否全面落实掌握并认真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业扩报装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2、是否按照“一口对外”的原则,业扩报装工作是否推行客户经理制、绿色通道制等有效制度。
3、是否按照“便捷高效”的原则,做到对内不推诿,对外不搪塞。受理的业务事项是否直接进入营销技术支持系统的处理流程,产生电子工作票传递到下一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4、是否按照“办事公开”的原则,在营业场所、客户服务网站或通过宣传资料,公布业扩报装的办理程序、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能够方便查询工作进程。
(二)业扩报装流程时限方面
1、供电方案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客户;是否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2、对客户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超过规定时限;受电工程设计的审核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向客户反馈意见;是否积极推行典型设计,倡导采用节能环保的先进技术和产品,禁止超设备铭牌参数运行,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3、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结相关手续后,接电时间是否超过规定时限;电能计量装置的配置与安装是否符合《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及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在客户每个受电点内,是否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并予以加封。
4、是否及时建立客户档案。客户申请、批复的供电方案、受电工程设计资料、中间检查及竣工验收检验报告、《供用电合同》等重要文件是否妥善保存。
(三)业扩报装收费与合同管理
1、与业扩有关的收费和开支,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的有关规定,各项收费是否规范,有无自立收费名目、擅自调整收费标准的行为。
2、业扩费用是否由营销部门统一收取,是否存在其它部门收取客户有关费用的行为。
3、是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平等协商原则,正式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四)“三不指定”方面
1、对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定货、工程施工,是否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
2、对客户工程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单位是否进行资质审验。
3、是否存在多经企业代行业扩报装职能的情况。
4、是否存在私自向客户承揽或转包业扩工程的行为。
(五)高危行业及客户安全管理
1、检查高危行业、涉及环保问题用电报装管理情况。核查工业类报装客户是否提供环保批复文件,煤矿、非煤矿山、化工、铁路等高危及重要客户报装用电是否在合同中明确保安电源和保安措施。
2、检查煤矿类企业报装用电是否办理核准手续,有无为“六证”不全或证件过期、失效的煤矿办理报装手续的行为,有无为非法、违法煤矿供电及办理报装增容手续的行为,有无在煤矿用户业扩报装过程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越级审批的行为。
3、检查用户是否按要求对设备进行预试,电工是否持证上岗、有无停电紧急预案;是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通知书。
(六)行风建设方面
1、检查有无违反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的行为。
2、检查有无贪污受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的行为。
3、检查有无按要求聘请监督员,按时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4、检查有无按要求停送电,对计划停电情况是否通过媒体告知,对临时停电是否通过95598客服热线告知。
5、检查是否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进行及时调查处理。
6、检查有无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五、监察依据
1、《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
2、《国家电网公司员工服务“十个不准”》
3、《国家电网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若干规定(试行)》
4、《山西省电力公司效能监察办法》
5、《山西省电力公司业扩报装管理标准(试行)》
6、《山西省电力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工作标准(试行)》
7、《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煤矿用户业扩报装有关问题的批复》
六、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业扩报装效能监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龚发东
副组长:焦学峰、王天成、文雪萍、宁新发
成员:赵春燕、郝利民、杨向群、杨卫东、王东升
办公室由营销科、生技科、农电科、安监科、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
七、工作步骤
供电服务效能监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实施阶段(5月-6月)
1、自查和抽查阶段。公司相关科室按照要求全面自查,对20xx年以来受理的业扩报装项目进行全面审核自查,并填报自查情况统计表(见附后件1-4),并于6月5日前上报自查情况统计表。
2、公司供电服务效能监察领导组将不定期对各科室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走过程的科室下达监察建议(决定)或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三不指定”规定或内勾外联,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将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整改规范阶段(7-9月)
1、各科室要认真梳理归纳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管理,优化流程、完善制度的工作建议,认真落实公司下达的监察建议(决定)。
2、针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漏洞,整章建制,优化流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10月)
各科室对供电服务效能监察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和成果核定,并填写有关报表,出具供电服务效能监察专题报告、总结材料、实施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以及过程资料务于9月30日前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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