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精选]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9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 篇1
根据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镇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的
对镇内儿童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加大集中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的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经营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和打击,确保儿童食品安全无事故。
二、整治对象
镇内所有从事儿童食品(包括奶粉、糖果、饮料、面包、糕点、饼干等儿童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步骤
从即日起到20xx年5月为集中检查整治阶段,6月为总结阶段。
四、整治措施
1、加强对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做到所有儿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
2、要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超范围生产经营儿童食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食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的“三无”食品,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及其它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等违法行为。
3、充分利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手段,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进单位、进校园、进村组(社区)、进家庭等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儿童食品安全常识,增强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辩假能力。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投诉举报,参与儿童食品和大众食品的安全监督。
5、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要落实负责人。
6、镇直相关单位和各村(居)委会在每月的12日将检查和查处信息报送镇食药安办。
整治方案 篇2
为切实解决消费投诉热点、难点居高不下问题,从源头杜绝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关于印发〈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针对家具建材、服装鞋帽、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垄断行业、有关服务等消费投诉居高不下的行业,自20xx年7月至1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通过专项整治,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优化消费市场环境,确保广大消费者安全、放心消费,以消费维权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群众信赖支持工商工作的根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区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家具建材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没有合格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有害物质超标、质量不合格等问题;依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甲醛及重金属超标、含放射性物质家具建材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
(二)加强服装鞋帽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商标侵权、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三包”规定不落实等消费投诉较高问题。服装鞋帽是大众日常消费品,服装鞋帽特别是品牌服装和儿童服装备受社会关注,因此要特别注重解决假冒知名品牌服装和进口服装的商标侵权问题,以及儿童服装、校服存在的质量不达标、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工具和汽车配件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汽车配件、以副厂配件冒充正厂配件、电动摩托车没有合格证、电瓶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尤其是要集中解决电动摩托车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四)加强老年人商品(含保健品)促销行为监管。集中解决利用经营场所和各大酒店、宴会厅开展各类老年人讲座和商品促销过程中存在的无照经营、虚假宣传、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特别是针对老年消费者及其子女投诉举报、反映问题较多的经营者,一经查实,从重从严处理。
(五)加强垄断行业的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是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讯等行业的消费维权。集中解决乱收费、强制交易、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尤其是要依法查处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农资等其他商品监管。集中解决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缺斤短两,地膜厚度不达标,假冒伪劣种子、农药等问题。督促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账、质量承诺等可追溯监管制度,强化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检测,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
(七)加强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监管。集中解决通讯设备和厨卫电器类商品质量低劣、虚假标注、“傍名牌”、维修费用不透明以及规避应付“三包”责任等问题。特别是利用消费者不熟悉“三包”规定,以“私自拆动”为由,规避责任的行为。
四、建立机制
(一)加强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监管。围绕消费投诉热点,把监管的重点放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乎各族消费者切身利益的领域上来,在总结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好消费投诉热点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
(二)强化商品质量跟踪监测。要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等集中消费的大型市场以及专卖店、总代理、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经费,增加监测批次,突出安全指标,认真组织开展商品质量定向性、连续性的.跟踪监测。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经营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三)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震慑失信行为。继续推进侵害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建立企业和个体经营者诚信档案、商品质量监测数据库、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库,积极推进商品质量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共享和应用,拓宽信用信息披露渠道,倡导守法经营。建立健全从自治区工商局到基层工商所四级贯通的消费维权信息化网络体系,推动监管执法电子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的现代化和科学化水平。
五、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自20xx年7月1日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7月1日至15日),通过辖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语的形式营造舆论声势。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16日至11月15日)。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针对消费投诉热点行业,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批发市场、专卖店、总代理等为重点场所展开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一批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惩治违法主体。并于每月12日前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情况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查评估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开展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建设。20xx年11月22日前,各科室将专项治理总结报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制度。各科室要将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机构改革期间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与行业组织的沟通协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依托我区“大维权”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投诉热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工商局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办公室。
(四)加强社会宣传,赢得社会各界支持。各科室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努力做好消费投诉热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正面宣传监管执法工作的新措施、新成果,集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创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整治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改善全镇镇容村貌,营造优美的城乡环境秩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为,加强我镇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秩序,为全镇人民营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
二、整治对象
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
三、整治时间
从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1、凡是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收购点,场地内废旧物资堆放整齐有序,以保持场地整洁,道路通畅,生产和生活污水按照环保部门要求予以处置,不得随意排放。
2、在我镇区域内从事废旧物资经营的废旧物资收购点,码放废旧物资必须打围,打围点距离公路不能少于五米,打围高度不能低于四米;在住宅内码放废旧物资的,其码放高度不能高于住宅围墙。
3、平时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实施卫生保洁工作,废旧物资堆放不得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地)。
4、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并制成安全标识牌摆放在醒目位置。按照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设备(设施),废纸、废塑料等废品的堆放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五、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全镇废旧物资回收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部署整治任务。(责任单位:镇政府)
2、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居)对辖区内整治对象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摸清辖区内回收点的数量现状,经营规模及环境卫生状况等,为开展整治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请将调查表(见附件)于6月10日前交镇二楼党政办。(责任单位:镇政府、各村(居))
3、集中整治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整治工作标准、要求和部署,针对存在问题的废旧物资回收点,通过发放书面通知和上门督促等方式,全面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4、总结巩固阶段
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工作经验,制订长效管理措施和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并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和长效管理措施于6月30日前报镇党政办汇总。(责任单位:镇政府、工商所、派出所、各村(居)、废品回收点负责人)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职能部门、村(居)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的必要性、艰巨性,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要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健全与各项整治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清理整治行动圆满成功。
2、健全机制,广泛宣传。一是将废旧物回收点的整治工作作为各村(居)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一把手”是回收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同时,要将责任制落实情况同各村(居)年终考核相挂钩。二是通过广泛宣传,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主动举报违法经营的站点。
3、依法行政,规范治理。在整治工作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着装,佩带或出示执法证件,履行相关告知等程序要求,对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上级咨询请示或沟通解决。
七、组织领导
成立废旧物资回收点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电话:
整治方案 篇4
一、整治工作总体思路
以打造整洁靓丽、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生态宜居村庄为长远目标,以实现村庄管理明显改进、改善村容村貌为工作要求,从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切实解决部分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焕然一新。
二、整治工作重点事项
1、明确村庄保洁范围:
对z村范围内路段严格实行路段长负责制,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路段的村民组:正阳,张村,周村,黄子坑
第二路段的村民组:各山,高阳,南村及沿途公路
第三路段的村民组:上、下汪村,上、中、下胡村
第四路段的村民组:杨岭脚,火烧旦,和睦冲,叶家冲
第五路段的村民组:河埂,上、下邵村,邵村坞,盘坑坞
具体责任人及路段长见附表执行。
2、环境整治具体内容:
一是聘请李汤德,胡在满两名保洁人员,
二是抓好村民组各家各户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洁工作,各村民组长要做好其监督工作。
四是治理村容村貌。对公路两边影响交通安全的竹木进行扶正和采伐。
三、整治工作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阶段。按照《z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召开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各个村民组进行宣传贯彻,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班子,制定具体细化方案。
第二阶段(20xx年8月):集中整治阶段。各小组成员在村两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实施方案所明确的整治重点和目标任务集中开展整治。
第三阶段(20xx年9月-12月):健全规范阶段。对突击整治期间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健全规章制度,实行常规化、制度化管理。
四、整治工作几点要求
1、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治理是我村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民组要引起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力量,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分段领导责任到位。
2、加大宣传力度。各村民组要把这次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的意义和整治范围、内容、标准,通过橱窗、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广大村民进行宣传,使支持、配合、参与整治活动成为广大村民的自觉行为。
整治方案 篇5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县文明县城的检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我局《开展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将涉及交通运输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相关单位按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
二、整治时间安排
20xx年5月13日至5月18日。5月18日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5月19、20日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保持工作成效。
三、工作任务分解
(一)旅游公路绿化带环境卫生整治
1.督促原施工单位对旅游公路沿线绿化带上的垃圾和乱堆乱放的'各种东西进行清理。
2.对旅游公路村庄过境路段群众乱堆乱扔乱倒各种生活和建筑垃圾的问题,积极与沿线乡镇沟通协调,配合加强监管。
(二)高速公路互通和经至公路环境卫生整洁
组织养护人员抓好旅游公路路面整洁卫生、水沟清理和督促县公路局做好至村塌方的清理和协调省高速公路分公司做好高陂互通出口环境卫生的整治。
(三)景区至村非法客运车辆整治。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非法客运车辆的查处整治力度。
(四)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口至景区路段广告牌整治
对高速公路口至原省道203线连接线广告牌进行整治。具体工作安排为5月XX日路政人员沿线调查登记广告牌、落实是否许可并通知,5月15日前整改完毕,5月16日路政人员沿线督查整改情况,5月16-18日请沿线乡镇、公安派出所配合强制整改。
(五)县城城区公交车整治
加强对城区营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巡查监管,做到营运规范,车容车貌保持整洁,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行驶或停靠,禁止随意停车,不能拒载乘客,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群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相关单位、股室要高度重视文明县城综合整治工作,坚持“高标准、零差错”的要求,把整治工作抓实抓好。
2.明确责任。此次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整治工作的落实,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不出纰漏和差错。
3.加强督查。局监察室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本月18日前完成并做好保持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6
为维护我市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当前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金融市场秩序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成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解决影响金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采取打防结合、打治并举等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进行专项整治,为建设富强和谐现代化中等城市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中介服务机构以“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名义,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高息放贷等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未经批准实施信托、委托、内部集资、入股等行为,向社会公众或变相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使用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骗取银行贷款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与社会有关组织或个人相互勾结,非法放贷、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其他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职责分工
(一)市工商局
加强对从事“担保、理财、投资、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检查和监管,坚决取缔无照无证或超范围经营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中介机构为企业特别是涉及行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垫付出资以及协助企业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违法行为。对发现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要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市公安局
对犯罪活动实施精确打击,有力震慑犯罪,对各检查小组移送和群众举报的犯罪线索,及时梳理,积极开展侦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安全、稳妥进行。
(三)银监分局办事处
加强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业务活动的监管,一经发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立即调查、核实,并依法予以规范;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同时加强对各商业银行贷款申请等业务的规范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深入研究分析“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规律特点,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四)市委宣传部
集中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横幅等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向群众宣传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知识,以典型案例揭露非法金融活动的'犯罪事实,引导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辨别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氛围,为维护金融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市人民法院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情况,对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等采取封帐、查封账户等措施,确保违法所得不流失,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活动。
(六)中国人民银行市支行
在维护好金融稳定的同时,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配合各职能部门、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工作;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采取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进一步加强行业规范。
(七)市地税局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找准切入点,及时查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及有关组织和个人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市财政局
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经费保障和罚没收入的收缴工作。
(九)市司法局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办理的贷款公证等情况。
(十)市城市管理局
依法审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发布的广告,并对“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中介机构已发布的广告进行清理规范。
(十一)市金融办
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
(十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在搞好内控管理的同时,派出精干人员,积极参加这次清理整顿活动,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参与违法金融活动的公司或个人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四、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18日)。市政府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议,采取集中学习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相关中介服务机构按照整治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进行自我整改,写出自查自纠报告。举报电话设在市金融办。
2、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阶段(时间4月19日至5月19日)。一是组织市工商、人民银行、银监、宣传、公安、财政、地税、城管等部门、单位对全市所有的“担保、理财、贷款代理”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二是领导小组组织多个工作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实施重点检查。三是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调查、核实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中介机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巩固总结,完善机制阶段(时间5月20日至5月26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单位迅速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二)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强化宣传。一是凡参与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除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外,相关部门、单位确定1—2名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参加。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抓好内控管理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金融市场有关的法律法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良好氛围。
2、多措并举,讲求实效。针对当前金融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打、防、管、控、教等多手段并用,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采取检查组检查、聘请中介机构检查等多种方式,利用调帐、进点、明察暗访等方法,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抓到底,该取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该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依法整治,文明执法。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政策性、法律性很强。各有关检查人员要按照《刑法》、《公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税收征管法》、《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对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这次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同志为组长的金融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动员部署、工作指导和检查验收,每周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抓好该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落实、情况调度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专项整治活动的统一要求,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达到预期效果。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专项整治活动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整治方案 篇7
一、指导思想
以市公安局《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为指针,以市、区公安监管机关各项指示要求为依据,认真吸取近期保安行业连续发生三起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和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全员教育,层层动员,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各项规章制度在保安一线的落实,努力达到市局提出的“确保客户单位安全、确保内部不发生问题”的要求,为企业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业务管理总监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分公司经理、各保安大队长为组员,统一领导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公司管理部为清理整顿主责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报公司领导。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根据市、区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针对公司所属单位在经营和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这次清理整顿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保安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结合传达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通报,认真组织全体保安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坚决不做违法违纪和超越职权的事。二是根据公安机关的部署,继续抓好“七防六要五不准”的再教育,并通过板报、墙报进行张贴宣传,使全体保安人员人人清楚上级指示要求的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认真落实好公安机关关于“人人受教育、个个有笔记”的要求,各单位要为单独驻勤的保安班队配发会议记录本,为所有保安人员配发学习笔记本,并抓好督促检查,迎接公安监管机关的检查。
(二)、深入做好摸底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对重点人的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重点是保安人员中有无精神病患者,有无因个人、家庭、情感、劳资纠纷、上下级关系紧张以及性格粗暴、爱打架斗殴等易危及安全的高风险人员。各单位领导对上述重点人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视情采取防范措施,及早解决问题,及早消除隐患。二是在保安队伍中组织一次点验活动,对私藏管制刀具和淫秽书籍、音像等可能诱发违法违纪的物品,要及时收缴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三是督促和指导各驻勤网点和保安班队,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尤其要把夏季用电和防淹亡、防食物中毒、防奸等作为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内部安全。
(三)、坚决执行上级规定,认真抓好“指令性”工作落实。围绕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市、区公安机关有许多硬性指标和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保安员证》考试工作,对本单位保安人员总数和已取得《保安员证》人数等情况要心中有数,做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的准备。二是要抓好保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新入职和离职人员变动情况,杜绝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数据不准、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发生,尤其是对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的处理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办理,并尽快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抓好保安员《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工作,严格履行保安员入职、离职手续,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抓好项目部经理、保安班队长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每期参训人员要按时报到,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杜绝因违规违纪被退学问题的发生。五是抓好保障保安员合法权益的工作,自觉做到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保安员,坚决杜绝扣押保安员身份证件、拖欠保安员工资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促进保安员队伍稳定。
(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再学习,促进队伍管理规范化。按照公安监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公司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保安
队伍实际情况,专门编制了《保安队伍教育管理文件汇编》,近期陆续下发到所有保安班队。该汇编主要内容是:《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岗位制度》、《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并组织好所属人员的学习教育,使广大保安员都能清楚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促进保安队伍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种违规和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自查、互查和纠察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为确保清理整顿效果,公司决定采取自查、互查和纠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公司所有保安班队进行指导检查。一是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纠正。二是由公司协调各单位进行互查,担负互查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公司管理部上报情况。三是公司纠察队将通过明察和暗访等各种形式,以检查持证上岗、入职政审、信息比对、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等情况为重点,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严重且不认真整改的单位,除依据公司《保安纠察检查扣分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和严密组织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在认真学习公司整顿方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组织有力,工作有序,确保效果。
(二)领导带头,严于律己。各级管理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吸取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始终做到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整治方案 篇8
为全面提高城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城环境,为广大城县居民提供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迎接X级精神文明现场会召开,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从根本上解决城县“脏、乱、差”问题入手,组织社会力量,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县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实现“净化、绿化、亮化、美化、畅通”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领导、单位承包的原则。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行、县两级统一领导,各单位、各部门按所承包责任县域、路段具体负责完成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二是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出现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
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大环境卫生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整治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巷道硬化、树池维修、广告牌匾更换等方面予以资金支持,服务广大民群众。
四是坚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每周五干部职工上街捡拾垃圾行动,以实际行动号召和带领民群众参与城管理、保护城环境,不断提升民城意识和文明意识。
三、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容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县、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7月30日前达标,并形成长效机制。
2.临街建筑物整治。按照责任路段划分,对责任县内所有临街建筑物立面进行粉刷、更新(责任单位:及县两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清洗(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县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县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卫生整治。加强各类广场、街路及参观线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0日前达标。
8.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7:30分前、晚7:00时后为居民县(巷道内)倾倒垃圾时间,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包括商户)全天不允许向路面倾倒垃圾(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定时倒入环卫工人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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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清运车内,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及县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卫生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达标,形成长效机制。
9.城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公园灯、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0.加强犬类等禽畜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县执法局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县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对其它不符合城管理规定的豢养行为,由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按照无主禽畜进行全面清理、收容。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1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参观线路沿线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参观线路沿线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黄土裸露的空地;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
责任单位:及县林业局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有物业条件的居民小县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县、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县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县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街道办事处负责,交接后由保洁物业公司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县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4、大力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亮化、张挂迎会办会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场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场摊位外溢由县工商局负责,其余(含早、夜)由县执法局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场全程保洁。各类场(包括早、晚)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到散,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散地净。
责任单位: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各类场内场及县由工商局负责监管;露天场由执法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交通局、临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经常。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及县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5. 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启动贴单处罚程序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及县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排查,在城县外统一规划、进入再生资源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不得出现占道和乱堆等污染环境现象。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县、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县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县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各乡镇、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及县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县、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县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及县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及县爱卫办、及县卫生局、及县水务局、及县食药管理局、及县商务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县、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及县卫生局、及县爱卫办、住建委、县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巷道路面卫生整治
(1)对责任县内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巷道内路面、树池、花池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
(2)将所有与黑色路面交叉的未硬化居民巷道从油路向里延伸硬化50米。
(3)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县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县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
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县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县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及县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住建委、县建设局、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池)建设及管理
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粉刷和维护,完好、美化率达到100%,保持箱体和池体、平台整洁。在平地上散布的垃圾收集点要坚决取缔,以封闭式或地埋式垃圾池(箱)取代,定期对现有的所有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其它公用设施维护管理
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巷道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疏通给排水管道;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县、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及县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及县文体局、及县水务局、及县交通局、及县公安局、县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30日前达标。
5.引导规范民社会卫生行为
尝试实行垃圾分类袋装奖励机制;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按照“疏堵结合”的理念,学习乌鲁木齐风味小吃街卫生整治的成功经验,尝试在就业一条街至科文小县段打造“河套风味夜排档一条街”;在三河湾小县门前空地设置“商品展销县”;在四季花城门前设置“棚及县”;在明珠城小县门前设置“夜及县”,逐步把烧烤车等流动商贩就地、就近引导入经营、进而取缔马路场。
责任单位:县执法局
完成时间:X月20日前启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县环境综合整治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
日报、晚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广播电视局、县日报社。
完成时间:全程跟踪报道。
四、时间安排
从20xx年X月1日开始至20xx年8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X月1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二)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整治办、监察局、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四)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六、 具体要求
(一)精心组织,全民发动。根据委、政府的部署,抓紧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积极组织本部门、本行业、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提高环境卫生整治质量。
(二)明确责任,细化任务。各部门主要领导是这次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开展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从7月1日开始,各单位要对下属单位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任务落实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营造氛围,大力宣传。要加强民卫生教育,各单位充分利用电子屏、标语、广播等宣传阵地,要制作和播放文明礼仪、环境卫生方面的栏目,大力宣传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工作成效等,努力提高广大民群众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参与意识,迅速掀起临河城县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潮。
整治方案 篇9
一、检查责任
市城管局负责物业服务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和排查治理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物业服务企业应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负责本单位受托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工作,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将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城管局和消防部门报告。
二、检查治理重点
1.物业小区(大厦)建筑、场所消防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是否存在非法搭建现象。
2.物业企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等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3.物业小区(大厦)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值班等管理制度。
4.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彩钢板搭建的宿舍、办公等临时用房彩钢板的芯材、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5.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是否按照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管理要求,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采取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6.物业企业是否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9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7月19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根据受托物业服务项目实际情况,细致排查梳理存在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自觉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市城管局。
3.排查整治阶段(7月20日至9月18日)。市城管局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可以现场整改的,立即现场整改;现场整改不具备条件的,限期落实整改,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检查档案。物业主管部门在检查的同时,认真填写《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记录表》,并及时报消防部门。
4.检查验收阶段(9月底至10月15日)。市城管局会同本地消防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物业小区(大厦)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验收,查漏补缺,确保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四清”,即底数清、问题清、重点清、责任清,不留盲区、不漏隐患。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第一责任人和检查整治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明确目标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分管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督促和指导,做到组织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追究其责任。
3.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深入检查整治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客观、全面的总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证物业区域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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