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初中作文【精品】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中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中作文 篇1
坚持,说的容易,放弃,更是简单,我们的一生总在不断的坚持着某些东西也在放弃着某些东西,
说远一点,古时的屈原,我们所祟拜的一位诗人,他的《离骚》是多么的经典,但他却死的很早,因为他在坚持着自己的原则而放弃了生命,可他的坚持并没有换来君王的悔悟,他若是知道这样的结果,并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猜他会放弃这根朽木,去辅另一位明君,坚持自己信念与理想,那么他会给历史上再添一个盛世。但屈原已经死了,历史已经发生便不可改变,只能说,他的放弃不值。
还有李时珍,提起她就必然会想到(本草纲目)这本著作吧!在这本书中有许多现在才证实的药材,可想而知,在当时李时珍有多么的辛苦,他放弃了在家享受生活,坚持了为民服务的准则。若没有他(本草纲目)又何以问世。他为他的坚持付出了汗水,他不问随便说说而已,他的坚持,值得我们赞扬,
再说说我们,我们又在坚持什么,又在放弃什么呢?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一些同学怕苦,只图现在的享乐,他们放弃了在教室里获取知识的.机会,流连于网吧,游戏厅,到最后呢?也只是白费青春落个老大徒伤悲的下场。
还有一些出去打工的同学,在经济困难和花花世界的诱惑下,放弃了道德底线,去偷,去抢,最后连做人的底线都放弃了,去吸食毒品,到最后不仅自己痛苦,家里人也跟着痛苦。
这些同学便放弃了我们不应该放弃的东西。当然也有一些理智的同学,他们坚持自己先苦后甜的准则。放弃那些玩物丧志的娱乐,他们的前途便可说是不可限量。
“坚持与放弃”我们一生都在不断的重复,我们也会为我们的选择付出代价,但一旦决定就一定要坚持到最后,不能放弃,就算放弃,在此之前请想想,它值得吗?
初中作文 篇2
我很幸运,出生在了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有爸爸疼,妈妈爱。以前总是觉得爸爸妈妈疼我爱我是天经地义的,现在才发现原来爸爸妈妈也需要我的关心。
去年暑假的一天早晨,我起床后发现妈妈的额头上挂满了豆大的汗珠。一开始我没太在意,夏天嘛,哪有不流汗的。后来才知道妈妈是吃坏肚子了。于是我翻箱倒柜找出上次妈妈买给我的药,想起了妈妈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悉心的照顾,眼眶里噙满了泪花。心里想:从小到大,妈妈都是悉心照顾我,这次我也要悉心照顾她一次。于是我端着一杯热水,拿着药来到妈妈的床前:“妈妈,把药吃了,这药挺管用的。”妈妈仰头吃完后,我又对她说:“先躺着休息一会儿,记得把水喝完。”
这时候,我也饿了。刚打算出去买早饭吃,想起妈妈身体不好要吃些清淡的,于是就想煮一锅粥给妈妈吃。
说干就干。我走进厨房,拿出电饭锅取了适量的米,洗了几遍,然后倒入开水放在厨房里煮。过了一会儿,听见电饭锅里传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我以为煮好了,打开锅盖来一看,还没好呢。只得继续坐在椅子上等待。不一会儿就听见锅盖顶起来的声音,连忙把插头拔下来,焖了一会儿后,拿出碗筷盛了一碗给妈妈,妈妈很惊讶,没想到我会为她煮粥。看着妈妈开心地吃着我煮的粥,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是很难过。从小到大妈妈为我做了那么多我都没有说过一声谢谢,而我仅仅为她煮了一锅粥,妈妈就如此开心。于是我在心底默默对自己说:“一定要孝顺父母,一定要对他们好!”
后来,妈妈逢人都夸我长大了,知道孝敬她了,还经常向爸爸炫耀我给她煮粥。爸爸虽然羡慕,但更多的是感慨,感慨我的长大。
古有“黄香温席”,今有“陈毅探母”,他们的故事无一不为我们作出了最好的榜样。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更何况人呢?
初中作文 篇3
一年多没走这条路了,它早已变了一个样。路的两旁安放着一排排红色铁长椅,每天都有很多人在这儿休息、锻炼。记得小学的时候,它还是条林荫小道,几乎没人来这儿。每次放学,我都会走这条路回家……
也许是因为掩映在树林间,除了我,几乎没人其他人的踪迹。小路上有一张木长椅,褐色的,上面落满了灰尘,满是岁月的痕迹,从来没有被打扫过。
有一天放学后,我走在这条回家的小路上。远远地,我好像看见一个人站在长椅边。他个子不高,有点驼背,走路都摇摇晃晃的。我向着他走了过去,是位老爷爷。他似乎没有察觉到我的存在,依然做着自己的事。老爷爷掏出一张纸,弯下腰,一点点地扫去长椅上厚厚的灰尘。我上前一步问:“老爷爷,请问您是要在这儿坐着休息吗?”他抬起头看着我。他的'黑发已经全变成了银丝,额头上爬满了道道皱纹。虽然已上了年纪,但他的一双眼睛却大而有神。
老爷爷转过身来对着我:“这条小路上只有这一张长椅,走这条路的人如果累了,都很难找到歇脚的地方呢。”说罢,又弯下腰,继续打扫长椅。我想:老爷爷多半也是第一次来这条路吧。我说:“爷爷,这条路平常基本没人来,您用不着打扫的。”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笑笑。我看着老爷爷弓起的背,心中有种难以表达的苦涩。我请老爷爷给我一张纸,我想帮他一起打扫。
老爷爷抬起头来笑着说:“小姑娘,快回家吧,吃了饭你还得复习功课哩!”我正想开口,他接着说:“诶,人老了,儿女们都不在身边,家里太冷清了,出来走走,动动手,日子过得快些。小姑娘,回去吧,不要让爸爸妈妈担心!”说罢,便坐在自己好一阵子工夫才打扫出的长椅上。老爷爷朝我挥挥手,让我赶紧回家。
我背上书包,跟老爷爷道了别。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落在老爷爷的身上。他坐在那儿,静静地,把头埋在手里……
现在这条路上放置了好多红色的铁长椅,那张褐色的、老旧的木长椅显得格格不入,但它却是我唯一的歇脚地,因为看见它,就有一股温暖和感动在心间流淌。好久没见过老爷爷了,也不知道他过的怎么样了。这条回家的路陪伴了我六年,我在上面留下了好多童年的美好回忆……
初中作文 篇4
有一种花,它不在春天、秋天、冬天展示,她在初夏中绽放。这是一种什么花呢?她就是象征着慈母之爱的“凌霄花”。
有这么一段路,崭新平整,绿树成荫,葱茏绿景;有这么一座广场,昂然挺拔的“火星”标志矗立在广场中央;有这么一条长廊,处处映射着和谐、文明的气息。提质改造后的凌霄文化广场,在夏日里闪闪发光。穿越风云,历经洗礼,一个繁荣、宜居、幸福、美丽的新凌霄,正向我们走来。
时光倒回,一年前的凌霄路,一遇下雨天,我们走在上学路上,一脚泥、一脚水。路上坑坑洼洼,各种各样的石头、沙石随意躺在路边,街道上经常会有枯枝败叶和各种颜色的垃圾袋。花坛里的花儿也低垂着脑袋,就连路边的草儿也埋进了泥里……一切都是那么毫无生机,心情也随之躁动。
“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蜇伏了一个冬天的凌霄花,经过春的洗礼,在这个初夏的清晨,披着一身绿叶儿在暖风里蹦跳着走来了。漫步在凌霄社区公园里,怡然自得。早起的人们在公园里起舞、练太极、做早操,或围坐在一起拉家常,打扑克……一切都是那么生机勃勃,令人心旷神怡。
微风轻柔地在从我身边吹过,像母亲抚摸爱子一般温柔,我默默地走,风默默地吹,这种感觉让我十分惬意,不知不觉来到了广场中央,看,这里新建了一座长长的凉亭,美丽的花坛也初见雏形,花坛的旁边建设了一座观景的“小桥”。道路两旁长长的文化长廊也换上了新衣裳,连下水井盖上换上了优雅的.花朵礼服。长廊的公交车站台,也“变身”成了凉亭,亭子的四周种满了花花草草,上方爬满了绿绿的爬山虎,木板长椅显得很有情调,让焦急地等待也变成了一种享受。
夜幕降临,美丽的“凌霄花”亮起来了,凌霄广场的四周金碧辉煌,光彩夺目,霓虹灯光闪烁,红色,黄色,绿色……彩灯勾画出一栋栋高楼,商业街上,明亮的橱窗,绚丽多彩的广告,把古色古香的大街装扮得更美了。月朗星稀的夜晚,那些辛勤的工作们还在加班,热火朝天地为“凌霄花”添砖加瓦。
一段路,一座广场,一条长廊凝聚了人们的智慧,也体现了人们勤劳、勇敢、拼搏的精神。“凌霄花”正如祖国精心培育和浇溉的花朵,它照亮了街道、照亮了人们的心灵。变化是城市发展变迁的缩影,我们的城市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这变化令人欣喜,令人憧憬,我希望我们的城市能发展得越来越好,也能够承载起每个家庭对幸福生活的美好祝愿。
初中作文 篇5
雨兴奋的亲吻着大地,驱逐着炽夏。她是一位性情不定的少女,时而热烈,时而温柔;时而狂躁,时而宁静;时而缠绵,时而透彻。她向大地母亲发泄着自己的喜怒。
当她将自己的激情渐渐消耗殆尽时,便无声的收敛了。化作浮云在天边流浪,用自己暮年的残辉俯视着大地母亲的容颜,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她期待着回归那温暖的怀抱里。
于是,她冰冷了秋的凉爽,浇灭了秋的火热。
她尽情发泄着自己残余的情绪,一点一点的消磨着秋。
人们有些不耐烦了,因为新收的`稻子还在阴湿与晦暗中堆积,花生还在田里叫嚷,农民还有许多事情等着天晴去做,可秋雨偏偏如此倔强,毫不服输。
秋,继续忍受着雨的肆虐,他就这样渐渐老去,等待着冬的压迫。
当有一天冬的寒气到达这里时,一切都那么静谧祥和,雨终于在最后一刻消亡了,大地沉默了,他为雨而深深祈祷。
于是一切都沉睡了,世界陷入一片哀悼与沉思之中。
冬为万物披上了外衣,抵挡寒冷。
来年春天,秋雨会重拾信心,为万物带来新的洗礼!
初中作文 篇6
比是一个旅行家。他这次的旅程是打算从四野草原到利比
尔山上去,途中会经过树林和一个小村庄。出发时节,正值春天。四野草原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在离草原不远的地方,有一片鲜花争相开放的宝地。班比穿过了草原,到了那儿。眼前一片繁华。娇艳欲滴的花儿随风摇曳,芳香四溢,彩蝶翩翩。一旁粗壮的枝干上已经爆出了绿芽。枝桠上,鸟鸣莺啼,清脆的歌声让人心旷神怡。这一切都让班比惊叹不已。不再流连于美景,班比随即再向树林前去。赶巧的是,到了树林,夏天
的步伐也接踵而至。潺潺的溪水横穿了整片树林,浇灌了这一带的万物。刺眼的日光下,澄澈的水流波光粼粼,偶尔有微波漾起,涟漪阵阵。茂密的树荫里,蝉鸣不绝于耳。抬眼望去,树上的桃子已经红透了半边,鼓鼓囊囊的'好似即将破裂。青翠的鲜草虽身处烈日之下,却好似抹了一层油,光泽鲜润。
班比陶醉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但这并不能使他停下脚步。他走得更匆忙了:他要赶在秋天过去之前到达村庄。日夜兼程,班比终于是达到了目的地。他瞧着翻滚的麦浪,久久不言。秋高气爽,大雁南飞。一碧如洗的空中只留下了余音,消散于空中。早已变黄的树叶终是脱离了枝丫,徐徐落下。地上一堆堆黄灿灿的落叶,好像在昭示着丰收的喜悦。丹桂飘香,瓜熟蒂落,一片祥和的景象。
告别了热情的村民,班比朝着他的最终目标——利比尔山走去。揣着心事的他走得不快,等到了山脚下时,已是初冬时节了。班比望着眼前的景色。鹅毛般的雪花纷纷而下,厚厚的一层,覆盖了一切。呼啸的北风把树压弯了腰,也让班比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他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积雪上,朝着不远处一个破旧的茅草屋走去。推开房门,班比看见了,他年老的母亲,正哆嗦的躲在被子里。刺骨的寒风从窗外吹来,吹得班比心一阵一阵地痛。
妈——班比再也忍不住了,晶莹的泪珠簌簌的流了下来,我把草原上的药草带回来了,您的病马上能好!班比是一个旅行家。他有一个梦想——用自己的双脚走遍万水千山,用自己的双眼记录下自然地风光,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理想的未来,一个,没有疾病困苦的未来。
初中作文 篇7
我有一个在常人看来,很不起眼的平平常常的香包。可是,我却很喜欢它。每当学习累的时候,就拿出来嗅嗅,疲惫的心顿时变得温暖,有力。
这是外婆特意为我缝制的香包,我一直珍藏着。偶尔拿出来看看,每次都别有一番韵味。红色的绸缎上用金色的丝线绣着“平安”两字,字的周围缀着几片青翠欲滴的绿叶,叶子上开着一朵朵金黄的桂花。这一针一线绣得非常的匀称紧密;精美别致的花纹让我爱不释手。
我这样喜欢她,因为她的小巧,精致,更因为它是外婆的心血的结晶,是外婆对我爱的见证。
记得9岁那年的国庆节,我住在外婆家里。虽然没有山珍海味,也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可是,那种温馨,自由,甜蜜,开心,充满活力,却是我往常的日子很难体验到的。
每到傍晚,外婆就陪我在门口的桂花树下边乘凉,边讲故事。《海的女儿》中的为了别人甘愿奉献生命的小人鱼;《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中神通广大,忍辱负重的孙悟空;《爱的教育》中诚挚友善,勤奋努力的安利柯都在我的心中掀起情感的波涛,震撼着我,让我听得如疵如醉,心花怒放。空气中散发着的一缕缕若有若无,似浓似淡的桂花的幽香,让我更加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心情无比舒展。我抬起头看桂花树茂密的枝条上开满了一簇簇的桂花,在夕阳的映衬下,宛若一粒粒金黄的宝石,让人着迷,让人喜不自禁的闻了又闻。我激动地指着桂花,喊道:“外婆,你看一朵朵鲜美嫩黄的花儿,真香,真像一粒粒珍珠!”
外婆听了,微笑的抚摸着我的脑袋,说:“说来也怪,今年桂花开得比以前早,肯定是我宝贝外孙女来了才这样的.。”
“外婆的桂花的香味真是太令人喜欢了,我还真的没有闻到过这么香的花!”我高兴得连连拍手。
外婆见我如此喜欢桂花,便捡拾了一些晒起来,打算帮我做一个香包。
在我离开的那天,外婆拿出了这个香包,帮我系在脖子上,笑眯眯地说:“这是桂花香包,看你这么喜欢桂花,外婆就帮你做了一个香包,希望我能天天闻见桂花的味。可以清心润肺,醒脾开胃。记住,这香包碰不得水,洗澡的时候千万记得拿下。”外婆看了看手表,说:“时间也不早了,快上车吧,记得以后要常回来看看我这个老婆子。”
“嗯,我会常回来看你的,这桂花香包我很喜欢,谢谢外婆。”说着,我抱了抱外婆,然后依依不舍地走上了车。
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机会到外婆那儿,可是,她的慈祥的笑脸,动听的故事,土气的香包,都是我心中最美好的记忆!
初中作文 篇8
妈妈在准备丰盛的晚餐,她说:“咱们分工吧,你去摘菜洗菜,我来做饭,好不好啊?”“好啊!”我说,“今天吃什么菜呀?”“空心菜。”妈妈说。“我最爱吃空心菜了!”我答道。我拿起一把空心菜正准备摘,忽然想起来,这空心菜该怎么摘呀?
这时,妈妈好像猜透了我的心思,拿起一根空心菜给我作示范,她一边摘一边说:“把虫子咬过的叶子摘掉,把枯萎的或者坏了的叶子都摘掉。”“会了会了我会了!”我想,真简单哪,一学就会了。
于是我按照妈妈的示范开始摘菜。一会儿,爸爸来帮妈妈做饭了,妈妈对我说:“菜摘好了没?____你这样太慢了,等我们吃完饭你才摘完菜呢。”“不会的不会的。你们吃饭也很慢呀。”妈妈哈哈大笑起来,走过来帮我摘菜。
没几分钟妈妈就了一大把。我拿起妈妈摘的菜一看,说道:“你摘的菜可真脏,这虫子咬过的也让我们吃呀。”妈妈说:“那你来摘吧。”于是,妈妈把菜又交给我处理。过了不久,我终于把菜摘完了。爸爸炒的空心菜又脆又好吃,香喷喷的,感觉比以前吃过的菜都好吃,因为这毕竟是我自己的`劳动成果!
我摘的菜虽然很干净,但是速度太慢;妈妈摘的菜虽然很快,但是摘的没我的干净。大家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要学习别人的长处补自己的短处,这样大家才都能进步。
初中作文 篇9
我抚摸着右手中指第一指节上那快凸出发硬的老茧,我知道,那是你与我相伴多年,所留下的痕迹,让我在遗忘中,又渐渐想起近在咫尺的你。
细细数来,我与你相伴也有九个多年头了。小时候,自从我第一次拿起你,就爱不释手的放不下你。无论在哪,我都带着你,好让我这个调皮鬼,在别人的衣服上、爸爸的圆脸上、家里的墙壁上挂上我的杰作。于是,我笑了,看着爸爸熟睡时的乌龟脸笑了、看着雪白的墙上长着三角形的苹果的苹果树笑了。与你相伴,我一直快乐着。
长大后,我开始不满足于单调的颜色,我喜欢你绚丽多彩的样子。于是,我拿起了另一个样子的你,穿着不同颜色的晚礼服,在我手中,在不同的'纸上,跳出一曲曲优美的华尔兹,舞出动人的姿态,时而在你脚间,展现的是一幅山清水秀的墨水画,时而用你的裙摆舞出激昂的红日。
我是记得的,你最喜欢和我生硬的右手配合跳那一首曲子,那便是“文字”。我的中指楼住你的细腰,轻轻滑过每一个小格,在那上面,留下你辛勤的汗水,然后,让我的大脑也与你相伴,被你带入知识与文字的舞台,与你共舞。
后来啊,我的食指的指尖也不得不向你俯首称臣,它耗尽所有,只是为了与你相伴,生怕你这只优秀的舞者飞到别处去,于是,它也变得生硬而又光滑。这时,我与你相伴已有六个春秋。
可是,我却在忙碌中,遗忘了你。我不得不嘲笑自己的记性,我竟然忘掉了伴我多年的老朋友,在一次次时钟的游走中,在老树的年轮一圈又一圈的增加中,在嘴巴发出的嘈杂的声音中,我忘掉了你。
更可笑的是,每天,我都要拿起你,可我只记得这道题目该怎么做,那些书应该怎么读,把你握在手中,有时还不可原谅的转动着你。在某一天的某个时间,突然,你跌倒在地,“啪嗒!”一声,别人也许听不见,可我听到的却是雷声般的轰鸣,把我惊醒。亲爱的,原来你在这,一直都在我身边陪伴着我呀!
而现在,我总是经不住的就会想起你,看看你带着的高高的帽子,欣赏你的新衣裳,寻找与你相似的同伴,和你在一起。
这正握我手中的老朋友啊,你应该明了的,我亲爱的笔,伴我成长的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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