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买卖合同

时间:2023-07-15 16:52:32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汽车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华]汽车买卖合同

汽车买卖合同1

  出卖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_____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______________牌_______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2

  立合同单位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及交货日期。

  (二)产品质量标准:按部颁质量标准。

  (三)产品原材料来源:由供方解决。

  (四)产品验收方法:由需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五)产品包装要求:用木箱包装。

  (六)交(提)货方法、地点及运费:由供方用火车托运到需方所在地,运费由需方负责。

  (七)货款结算方法:每批货到全后十日内付款,通过工商银行办理托收。

  (八)经济责任:按《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执行。如供方因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费用;因产品数量短少,不符合合同规定,供方应偿付需方不能交货的货款总值5%的罚金;因包装不符合要求造成的货物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因交货日期不符合合同规定,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的`规定,每延期一天,按延交货款总值0. 03%由供方偿付需方延期交货罚金。如需方中途退货,由需方偿付供方退货总值5%的罚金;需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比照工商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罚金。

  (九)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确有需要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具修订或撤销合同的协议书。并报合同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备案。

  (十一)本合同正本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送供、需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一份,鉴证机关、工商银行各一份。

  供方:上海某柴油机厂 负责人:(盖章)需方:济南某汽车厂

  代表人:电话:负责人:(盖章)

  图文传真(FAX):代表人:电话:

  开户银行: 图文传真(FAX):

  账号: 开户银行二账号:

  地址: 地址:

  鉴证机关:

汽车买卖合同3

  汽车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明细

  1.1经乙方挑选,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明细如下:

品牌名称

型号

颜色

数量

生产厂家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基本配置

单价

总价









  车辆的详细配置另附“配置表”(如有)并以该表为准,该配置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之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前款约定车价不含乙方需要另行承担的为车辆办理上牌手续、保险及车辆抵押等所需之各种税费。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及其他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

  2.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并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2.2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符合公安交管部门关于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条件。

  2.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经国家授权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2.4甲方必须保证汽车为新车,保证汽车的外观没有任何损坏,不得出现掉漆、磨损等现象。如为特殊车辆,请注明:

  2.5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在交给乙方使用前已作必要的检验和清洁,并已完成交车前检查(PDI/PDS)并排除已经发现的故障或瑕疵。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3.1定金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定金 元,如乙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足额付款、提车等),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日后抵为车款,但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车款总额的20%。

  3.2乙方选择下述第 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3.2.1一次性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2.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余款计 元,大写: ,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予以支付(支付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乙方可通过双方共同确定的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余款。若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并实际发放贷款的,乙方应当将余款按时自行补足支付。

  3.2.3分期付款方式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车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

  3.3乙方可以通过现金、汇款、支票等方式支付车款,通过汇款方式的,甲方指定的收款信息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四条 交车时间、地点及提车方式

  4.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之前。

  4.2交车地点: 。

  4.3提车方式:〇乙方到甲方营业地自提

  〇甲方送车至乙方指定地点:

  4.4交车时,汽车里程表数不得超过 公里。

  4.5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

  〇销售发票

  〇海关进口证明、商品检验单及商品一致性证书

  〇车辆合格证

  〇三包凭证、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〇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〇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〇其他:

  第五条 车辆交付及验收方式

  5.1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内饰、配置、随车物件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前述内容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否则视为外观检查符合约定,乙方不得再以前述内容存在瑕疵而向甲方主张索赔。

  5.2乙方验收车辆无误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汽车及随车文件,双方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5.3自车辆正式交付之时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六条 关于修理、更换和退货

  6.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按照生产厂(总经销商)承诺的内容维修、保养。

  6.1.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的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或者行驶里程______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的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如适用)自甲方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6.1.2新车的易损件保修期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内容执行。

  6.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

  6.2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特约维修站(地址: 联系电话: )提供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网点可向甲方查询。

  6.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保养手册等相关资料。如由于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车辆,或经本合同的约定特约维修站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保养或修理的,或自行改装、调整、拆卸,或未按生产厂技术要求使用合格的工作油液及滤清器,及其他不当行为致使车辆出现故障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乙方或第三方人为损坏车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4乙方所购汽车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应凭保修凭证到生产厂(或甲方)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保养。

  6.5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和生产厂的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及操作流程执行。

  6.6乙方所购车辆如属生产厂公布的汽车召回范围,甲方应当按照生产厂的要求办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迟延交车的,每日支付车款的 %作为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双倍返还。

  7.2乙方迟延付款或迟延提车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车款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将车辆另行销售,并要求乙方支付 元违约金,定金不予退还。

  7.3 。

  第八条 双方特别约定

  8.1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

  〇代办保险

  〇代办按揭

  〇代办上牌服务

  代办上述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委托服务协议书。

  8.2 。

  第九条 免责条款

  9.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3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等形式)通知另一方。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必要的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4 。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0.1因本合同所发生之纠纷,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的,双方约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0.2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为进行仲裁/诉讼而支出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等。

  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

  11.1甲乙双方确认以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电话、邮箱等作为合法有效的联系方式,若一方联系方式有改变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仍可以按照原有联系方式进行送达。

  11.2以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的,被送达方签收时视为送达。以电子数据方式送达的,自文件内容到达对方服务器或接收载体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送达的,交邮后第3日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 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签订后,将代替此前双方所有达成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类似文件,本合同的变更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 201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4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出卖人(签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年月日

汽车买卖合同5

  (无按揭版)

  甲方(卖方):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汽车并办理入户手续等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

  车价:__________。

  二、交车时间、地点及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的车辆,交车时间、地点为甲方的营业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及期限付款,车款已包含入户费用。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____元。

  2、分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生效之当日首付_____元;第二期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支付;余款____元于___年___月__日前付清。

  四、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质量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须真实准确介绍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开具发票。

  4、乙方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5、如乙方所购车辆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该帮助解决,或协助乙方向汽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六、分期付款抵押约定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种抵押付款,车款已包含抵押登记费用。

  1、乙方提供房地产作抵押,产权编号为____,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2、甲方为车辆办理入户,并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甲方。

  3、第三方为乙方提供连带保证。保证人为___,签名___。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的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调查费、公告费、律师代理费等。

  八、送达地址

  本合同签订人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则文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收件人: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

  2、本合同及其从属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_年_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6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

  型号

  发动

  机号

  合格

  证号

  车架号

  海关

  单号

  商检

  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地址:

汽车买卖合同7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买受人: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

  品牌型号发动

  机号合格

  证号车架号海关

  单号商检

  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 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 出卖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买卖车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恪守信誉,不得违约,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甲方自愿将车辆一辆给乙方,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营运证号: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为现金支付,在买卖成交后双方即双方即时结算,不得拖延,此车售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交款方式以收据为凭证,甲方收款后即时将车辆交付乙方,并将随车手续一起移交乙方(移交内容详见清单)。

  三、车辆交付前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乙方自接车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不得推卸责任。

  四、乙方在接收车辆之时应当对车辆的质量和必备品等等一次性验收过后,甲方将在其后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乙方购车辆后,甲方应无条件配俣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六、甲方的营运手续必须正规、真实,是出租车公司以及交管部门批准的`正规手续,如发现套牌、套营运手续及假车手续等违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及所有损失等经济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甲方自出售车辆后所产生任何有关燃油补贴等费用均由乙方领取。

  八、此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即日生效,受法律保护,若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移效清单:________________备注: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9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____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车辆识别代号为___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___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_____。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____年___月___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买卖合同10

  卖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号(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XX,XXXX年X月XX日出生,住XXXXXXXX组(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东风金霸货车出售给乙方,双方协定条款如下:

  一、出售车辆车型:所售车辆车型:东风金霸货车,发动机号 。

  二、所售车辆作价及付款方式:所售车辆作价 元整,里程为 公里。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实施细则》有关条款之规定,车辆所有权发生变化,需办理过户登记。如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以前的相关税费由甲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以后的相关税费由乙方承担。自XXXX年XX月XX日起车辆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在见证人面前将车辆一切手续交乙方,乙方自签订合同表示履行完毕。

  五、合同双方自愿签订,不得反悔。

  六、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单位一份。

  甲方: 乙方:

  见证单位:XXXXXXX法律事务所

  XXXX年XX月XX日

汽车买卖合同11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销售地政府规定的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争议的,应依据国家法定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汽车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由双方共同选定或由解决争议的第三方指定。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4、附件选装件应明示乙方,不得强制加价销售。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计元作为定金;甲方交货时,可将定金冲抵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款。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 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2 余款计人民币 元(可扣除定金),大写 元,于 年 月日前通过金融机构办妥汽车消费贷款手续。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妥消费贷款手续或者未能足额办妥消费贷款,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支付或补足余款。否则,按逾期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付款方式: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交车时里程表记录: 公里以内,里程表记录不包含委托上牌服务发生的公里数。

  5、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的票据、资料:

  (1)销售发票;(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6)其他交付物件: 。

  6、车辆交接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对验收项目持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7、甲乙双方应在车辆交接时,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为该车辆正式交付。

  8、车辆正式交付之日起,该车辆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转移乙方。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但保修期不得低于《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两年四万公里)的有关规定。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到生产厂商认定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损坏的;或使用、保养、装潢、改装不当等非车辆本身原因造成的;或到生产厂商认定和双方约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从其规定。双方应按国家《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6、在同等条件下,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7、乙方接收车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车辆保险、附加费、上牌等相关手续,及时缴纳税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交付车辆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车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车辆超过1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交付定金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未交付定金的,按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应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1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可将乙方原订购车辆另行出售。乙方交付定金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未交付定金的,按未车款的%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的车辆规格型号与约定不符的,或者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更换。甲方难以更换或未能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未能交付车辆的违约责任。

  4、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或已明示的质量标准,情况属实的,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5、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质量问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的,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如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6、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误导欺骗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8、任何一方遇到以下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如水灾、风灾、暴风雪、地震等恶劣灾情;社会动乱、政府禁令或重大事故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不承担违约负责任。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说明。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其他约定: 。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章)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地点:

汽车买卖合同12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汽车买卖合同13

  出卖人:

  合同编号:

  买受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以上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双方协商):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出卖人姓名(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汽车买卖合同14

  甲方:x

  身份证号:x

  乙方:x

  身份证号:x

  1、甲方愿将车型一辆,卖给乙方牌照号:车架号:发动机号:车身色,注册登记日期本车手续机动车登记证书,附加完税证明,使用性质,保险种类有效期至价格:人民币大写。

  2、此车自20想x年xx月xx日成交后,如发生效通事故和发动机及机械损坏等均与甲方无关。此协议成交即日起,如若一方违约须赔偿对方车总价值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过户、转籍手续由甲方负责提供,手续发生问题由甲方负责,过户费用由方负责。

  4、本车自交接之日起,以前所有的债权、费用、违章、事故由甲方承担,以后所有的'、费用、违章、事故由乙方承担。

  5、本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内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

  甲方签字:x

  乙方签字:x

  电话:x

  电话:x

  合同签定地点:x

  合同签定地x

汽车买卖合同15

  出卖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将属于本人所有的“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一辆出售给乙方。车号为陕a___,发动机号为1611d110___,车辆识别代号为lzgcr2r66bx054___。现双方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

  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标的.车辆为“陕汽”牌sx3315nr___重型自卸货车。车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见上。价款:标的车辆售价为贰拾壹万伍仟元整(¥215000元)。

  二、付款方式

  车款由乙方于20__年4月17日付款壹拾捌万元整(¥180000元),其余35000元由乙方为甲方拉砂抵顶。

  三、证照手续的过户与办理

  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为王某某。现双方同意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姓名不变,车辆不办任何过户手续。日后乙方如果需过户,甲方应提供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标的车辆的交付使用和相关费用的承担

  车辆及其手续(行车证、车辆的户口手续、车辆附加费购置发票、保险费发票等)的交付期限为20__年4月17日,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购车现金时交付。车辆交付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交通违章罚款和扣分)由甲方承担,车辆交付后的所有费用及其他责任由乙方承担。车辆交付乙方后,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果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果甲方因为和他人的债务纠纷导致车辆被保全或扣留,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车辆停运损失和驾驶员的误工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合同。

  七、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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