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必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愿意将租赁权属于自己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地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出租地面积共
计___亩,四置见附图。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拾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1、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租赁费为每年___元人民币
2、乙方每年的1月1日前向甲方支付一年的租赁费即4500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将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给乙方使用,并负责协调周边关系。
2、甲方负责将东边的院墙修砌完整(也可把所需工、料款从第一年的租赁费里扣除)后,交给乙方使用。
3、租赁期间,原甲方所建地上建筑物的维修归甲方负责。如遇自然灾害等受到损坏而甲方又不愿修缮时,可以双方协商用当年租赁费进行修缮。
4、租赁期间,土地使用税及与村委会相关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水费电费除外)。
5、合同签订后,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提高租赁费价格,亦不得以任何借口或其他形式收回租赁权。如遇国家征地、占地等情况,必须充分考虑乙方的利益。甲方租赁前的建筑赔偿金归甲方所有;乙方承租后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及种养植物、设施、机械等。赔偿金归乙方所有。
6、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水和电,水电费按国家标准收取。
7、双方发生矛盾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断路、断电、断水等方式影响乙方使用,因上述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约按时交纳租赁费,交费时甲方应出示相关证据。如乙方不能按时交纳租赁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在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需要建设部分生活和生产用房。在同甲方协商后,乙方有权利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3、租赁期内,乙方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水、电的费用。
4、乙方应爱护村内环境及公共设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如遇国家规划、征占或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交纳未到期的租赁费。
第六条: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如不续租,乙方所建地上建筑物及种植、养殖物、设施、机械、水井(乙方投资购置)等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则乙方场地内所有建筑及其他设备的投资由甲方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并如数退还未到期限所交纳的租赁费。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交纳的租赁费一律不退。
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月日
土地租赁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开、诚实、平等、自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林地承包租赁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的'区、乡(镇)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或出租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三.四个边界见附图。
四.转让租赁价格:每亩人民币在本合同期限内一次性结算。
动词(verb的缩写)结算方式:现金结算,双方凭收据。
不及物动词甲方转让和出租的土地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债务。
七.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和甲方享有的一切权利,但土地使用性质不得改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事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以上条款由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合同目的:
为保证甲、乙双方利益互不受损,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达到甲、乙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特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条款:
(一)甲方:
1、甲方给乙方提供养殖场房屋地、土地、水源、电源、网络及养殖场必备的生活、生产、管理设备,所有权归属甲方。
2、甲方按照乙方提出的改造要求,将场内所需改造生产设备一次性改造完毕并保证质量。(见附件明细2)
3、甲方承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的损失。
4、甲方承担养殖场房屋及各种设备随着时间推移自然老化引起的损失。
5、甲方承担养殖场对外的所有缴税资金及排污物引起的村民纠纷。
6、甲方负责无偿解决因养殖场房屋、土地使用权问题造成的一切纠纷、矛盾等事件,此事件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部赔偿。
7、甲方以本人的名誉无偿给乙方争取购买种兔、饲料、药品及其他设备时应享有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村委及其他部门给予养殖户的政策补贴资金,补贴资金的享有权归属乙方。
8、甲方不得在租赁合同未到期限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人员,乙方拥有养殖场最先租赁权。
9、甲方负责对场地房屋按要求改装水、电、门、窗等,达到乙方要求。
10、乙方对养殖场地的所有改造所发生费用由甲方以享有的国家、省级、市级、县级、乡镇、村委及其他部门给予养殖户的政策补贴资金方式支付,不足部分由甲方支付所有发生费用。
(二)乙方:
1、乙方承担养殖场内所有财物的安全保障,一旦财物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承担养殖生产过程中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
3、乙方承担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其他设备物品的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4、乙方承担种兔、饲料、药品、水、电、网络、人员及生活等费用,所有权归属乙方。
5、乙方不得将养殖场租赁给其他任何人员,一旦发现乙方转手租赁事件,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6、乙方按照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日期付给甲方租金,一旦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收回养殖场终止合同。
7、乙方在进场后所增加的所有物品(含名誉等),所有权归属乙方。
三、补充条款:
1、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职责,如一方在合同履行未结束时停止租赁,须赔偿给另一方违约金为:对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剩余租赁期租金总额的50%,如双方租赁到期后不再租赁,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准备。
2、甲、乙双方不得在合同条款履行期间增加其他附加条件。
四、其他条款
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沟通、协定。
五、租金付款约定:
1、养殖场笼位租金按照xx元/个/年进行计算,养殖场共计笼位个,每年养殖场租金为:xx元/个/年X个=xx元/年,场地土地租金亩X元/亩/年,即为每年乙方须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合计:xxxxx元。
2、租赁时间不满1年的按月进行计算,即xxxx元÷12个月=xx元/月。
3、本租金为乙方应该付给甲方的所有金额,没有其他任何附加费用。
4、乙方于每xx年xx月xx日将本年度租金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5、甲方保证不在其他时间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租金。
6、双方友好协商第一年的养殖场笼位和土地租金合计为xxx元(大写:),以后每年养殖场笼位和土地租金合计为xxxx元(大写:)
六、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____
本合同有效日期为年。从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年xx月xx日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效力,签字生效。
七、签订合同双方:______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八、证明人签字盖章:
公证日期: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社员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xxx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________亩(具体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记卡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土地租赁合同书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从第六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五、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归集体所有。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六、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七、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公司
为了搞活地方经济,盘活存量资产,将闲置的厂房租赁给乙方经营,避免因厂房闲置造成经济损失等不利因素,为了明确有关事项,特定立本协议。
1、甲方将现有的厂房(__间__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主要从事金属加工和金属冶炼等经营。
2、乙方必须遵法守纪、合法经营,按时交纳各种税费。
3、乙方经营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的租赁费用交还土地费用后,余款交甲方,土地费用视作租赁费用。
5、租赁期间,房屋和厂房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结构,如若需要改变结构,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修改补充协议后方可进行。
6、租金为230万元。
__年租金30万元;
__年租金50万元;
__年租金50万元;
__年租金50万元;
__年租金50万元;
7、租金每年交纳两次,分别于每年的'1月5日和7月5日份交纳,每次缴纳一半。
8、逾期不交收取滞纳金,按月息2%收龋
9、乙方连续两个月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0、租赁期限为5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协议结束后,乙方有优先的续租权。
11、协议期内,如甲方自己开发恢复建设,或者政策性变化,将双方协商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6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土地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面积_________亩农用耕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体以合同附图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形式:家庭承租经营。
三、土地的承租经营期限及承租金交付:
该地承租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每年租金为?元/亩,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年的承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有权。
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五、合同的转租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本土地租赁合同自行解除。甲方应按照实际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时甲方还应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种建筑设施的费用,并根据乙方承租经营的年限和开发利用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4.本合同期满,如继续出租,乙方有有权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额的20%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本合同转租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转租合同不能履行,给转租后的承租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8
出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人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并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地点和面积
租一方租赁给乙方的土地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村,总面积为___________亩。四个边界的方向如下:从东到西,从北到南。
具体区域和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
附图已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条土地使用和承包形式
土地用途:。
合同形式:个人合同管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20xx,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租赁期内,土地经营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土地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约定。如需续租,甲乙双方应重新协商续租事宜。
第四条租赁费用及支付方式
土地租赁费为人民币(大写:),分期支付,第一笔人民币由乙方于20xx年前支付给甲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剩余租赁费用由乙方在最后一次费用到期日前天内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土地,并使乙方获得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租赁土地的使用,确保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收回乙方未使用的土地。
4.甲方有权制止乙方严重破坏土地资源和其他资产。
5.甲方有权根据合同向乙方收取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增加租金。
6.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新的承租人。
7.甲方保证乙方生产生活用水用电正常,向乙方收取的水电费价格不得高于村内村民用水用电价格,并保证通往租赁土地的道路在村内免费使用。
8.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企业经营管理的合法自主权,包括土地的一切收入和支出以及建筑物和植被设施的使用。
9.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重复出让该地块。租赁期内,如因承包范围引起土地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如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受任何干扰。
10.为乙方提供当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合法使用和管理承包土地。
2.乙方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的经营权和收益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独自享有和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有权在其承包土地上建设与本合同约定用途相关的生产和生活设施,甲方及其所在村不收取任何费用。
4.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对租赁土地进行基本改造。电网、水利设施等改造形成的资产全部由乙方投入建设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处置。
5.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继续租赁原租赁土地。
6.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并有权拒绝支付除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的.任何其他非国家规定的费用。
7.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污染乙方所在村的水源,不得产生其他影响村民生活的污染。
8.乙方应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
第六条合同分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方式自主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所得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分包后,甲乙双方仍按原合同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乙方和第三方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分包合同无法履行,给分包承包商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经双方协商后,可按法定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3.如甲方多次将土地承包出去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导致乙方无法经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如果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支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上述规定,均视为违约。
2.如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并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合同费用;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终止,甲方不退还乙方合同费,并终止合同。因双方过错导致合同终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9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________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的(面积)土地(东至,西至,南至,北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每亩(或平方米)/元,按(月、季、年)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签盖):
乙方(签盖):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手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12
出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_________高速公路水泥预制构件建设需要,__________________需临时租用甲方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土地权属、位置、面积
甲方将属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山前大道以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该土地地名为塘口,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大道北侧(_________高速公路第八协议段项目经理部钢筋加工棚前约50米),(具体位置以测量放样的坐标为准)。土地面积约为4亩。
二、租赁期限
根据双方约定租赁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超过2年按月支付。
三、租金支付约定
经甲乙双方商定,租赁期内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租赁单价为:____________每年每亩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4亩年总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一次性支付两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租金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平整场地、修理便道临建所需的机械由乙方自己提供,挂名为甲方。
2、甲方应保证并帮助乙方协调用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机械设备车辆进出便道应由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包括便道扩宽及沿线所需的土石方)。甲方保证此道路在租用期间畅通。
4、乙方承租本宗土地用途:____________建设期:____________主要进行预制构件建设、圆管涵钢筋加工、圆管涵加工设备建设、蒸汽养护设备建设、成品存放区、少数活动板房的搭建、小龙门吊搭建;生产期:____________主要生产预制构件(包括圆管涵、盖板涵、U型边沟等)、加工钢筋构件、堆放物品(包括机械、材料等)。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的使用权,终止协议。
5、乙方租用期间,乙方自主生产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人员不得干预。如该土地所在地社员对乙方的`建设、生产经营等进行干扰,甲方须协同土地权属单位进行制止及调解。
6、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7、协议期满后,属于乙方的财产,甲方不得扣押、强行占有,乙方有权处理该场地内属于自己的动产与不动产,若乙方建设的不动产甲方需要,可以按建设期市场价折旧给甲方,但须双方同意。
8、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协议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清走,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9、乙方只负责支付甲方土地租赁金(注:____________土地租赁金已含复绿复垦费)。乙方有权拒绝支付除租金以外的一切费用。
10、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1、甲方租用给乙方的土地,租金里包含了该土地上的青苗及一切附着物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行支付其他费用,该土地上复绿、复耕工作由甲方完成,与乙方无关。
五、协议的变更、终止和延续
1、在租赁期间内,若需变更协议或补充约定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在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该变更协议和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3、若乙方须延长租赁时间,超过2年按月支付,每月月初支付。4亩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与乙方签订协议后租赁期限内,不得再与其他第三方签订土地使用协议,包括堆放物品,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2、乙方中途退租,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有权无偿处理该宗土地内的动产与不动产,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七、其他
1、土地使用范围以乙方测量绘制的平面坐标图为准,谷歌卫星图为参考。
2、争议解决方式:________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3、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双方逐页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为了加强对承包土地的管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面积: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约____________亩的标准大棚及土地转租给乙方,大致位置:____________ 。
二、承包期限:即自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止,承包期暂定一年。
三、承包金额:每亩(大棚设施和土地)每年定为20_元,合计金额 ____________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并上交信誉保证金____________ 元。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包经营后,不得改变土地现状,服从甲方管理,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各种检查、抽样、接待工作。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对于无公害或绿色食品基地的'要求进行生产,应遵守国家规定的《条例》,杜绝使用一切禁用农药、化肥,生产过程中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经发现,甲方收回土地,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罚款。
3、甲方为乙方提供生产和住宿所需的管理用房,其中检测室和办公室归甲方使用,其余归乙方使用,乙方承担所使用管理用房的水、电费等。
4、甲方为乙方提供现有农业设备(包括:农用三轮车、微耕机、开沟机、水泵、喷雾器等)。转包前甲方清点农业设备,转包结束后乙方需归还甲方,期间设备自然报废时,乙方因通知甲方,进行备案记录,乙方不得擅自处理,否则按设备原价在保证金中扣除。
5、农场的绿化、LED、牌、凉亭等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随意更改或使用。
6、乙方需负责农场设施正常维修、保养(如钢管大棚卡槽等自然报废),由于自然灾害(如台风)造成钢管大棚损坏,由甲方负责。
7、乙方的农产品,均由乙方自主销售。如甲方需要,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按市场价收购乙方产品,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
8、乙方在承包期间,不得以土质、气候、水质等造成绝收和减产的理由,要求减免承包款。乙方在承包期内的收益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五、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即日起失效。
甲方: 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4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为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双方本着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土地名称,四至及面值
租赁土地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遵谭村委会_____村_____地,其四至为: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总面值为_____平方米。
(二)土地的用途
乙方有权使用所租土地用于道路通行,可堆放土石料。
(三)租赁期限及起止日期
土地的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土地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乙方所租用土地租金为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整)押金为_____元(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当天一次性付清,付款后甲方将乙方所租赁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合同签订当天起,甲方将乙方所租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并由乙方清理地面上的附属物,所砍伐树木按由双方议定的价格赔偿。
(2)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使用该租用土地堆放石料,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同意任何一方使用该租用土地,也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妨碍乙方使用权(政府征用除外)。
(3)租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所租土地转租或做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土地,押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交还甲方,甲方退还押金。并由乙方清除道路,恢复原耕地状态,并保障甲方私人土地使用权,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如乙方继续使用,则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5)如乙方占用甲方不在出租范围之内土地,乙方有权回收所出租土地。
(六)以上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甲乙双方产生纠纷,交付甲方当地法院仲裁。
甲方:证明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5
一、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工商注册号:
二、承租方式:公开协商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三、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期共________年。
四、租赁项目名称、位置及数量:
1、项目地点位置(四至):。
2、项目(含所属物)数量: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亩 见四至勾图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 见四至勾图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亩 约 以附件四至勾图为准
五、租赁用途: 种植、农业观光,旅游开发。
六、租金交付期限及交付方式:
1、租赁费总计金额:。
2、交付期限、地点及交付方式:
交付期限:
交付地点:
交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3、延期不交租金处理办法:按________年期银行同期贷款利
率支付违约金 。
七、租赁期内完成指标:完成政府批复的相关设施及地上物
建设。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土地的所有权。
(2)享有依照合同约定期限监督指导的权利。
(3)享有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
(4)有按照合同约定有偿为承租方提供服务的义务。
(5)有协助承租方办理审批手续的义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承租期内享有承租范围内土地及所属地上物的经营权、收益权。
(2)经出租方同意,在承租期内享有依法流转权。
(3)依照合同约定,有按期向甲方交纳租赁费的义务。
(4)在承租期内有对所租土地进行建设及经营管理的权利。
(5)在承租期内非政府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6)依法享有国家政策支持及资金补贴的权利。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九、合同期满资产处理方法:
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不再续租,承租区域内的地上物补偿双方另行协商。
十、违约责任
(1)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财产损失另行评估认定,按责赔偿。
(2)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均视为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十一、双方议定其它事项:
(1)出租方有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和协调村民的义务;
(2)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取得政府批准,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并按土地使用性质履行征地合同;改变土地性质所发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政府批准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因征地需支付给出租方及其村民所征土地的征地补偿总额(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和地上物补偿)均以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租赁价格的租金为上限;从政府批准征地之日起计算,承租方向出租方补足约定租金后,不再向出租方及其村民以任何形式支付任何补偿,征地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导致承租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租赁期限内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第三方对承租方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由出租方负责处理,如出租方处理不当而给承租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4)承租方建设或经营过程中需经过出租方其它土地通行时,出租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
(5)承租方租赁区域内的自然景观(仅指山场及河流),出租方及其村民可以无偿使用但应服从承租方经营管理规定,具体安全管理及防护措施由出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6)出租方应尊重承租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承租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
十二、纠纷的处理方法:出现纠纷时,双方首先协商解决,或申请主管部门协调;协商不成可直接至人民起诉或申请仲裁。
十三、其它
1、本合同经农村合作经济管理部门鉴证,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一份11页;双方各执两份,合同鉴证机关两份。
3、附件:村民代表大会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承租土地四至勾图。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页无正文
鉴证单位(章)
鉴证人(签字):
鉴证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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