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3-07-05 17:06:54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土地租赁合同[精品]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地租赁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租赁合同[精品]

土地租赁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山天岭水田及旱地承包的`土地使用权整体转让给乙方使用,转让时间共为壹拾肆年(即从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转让费贰万伍仟元,土地面积如下:

  1、莲塘村委杨柳坡老一组拾叁亩伍分,老二组贰拾伍亩,下角八亩,大莲塘六亩,付款方式按原始合同付。租金由20xx年2月开始,由乙方缴交。即每三年付一次承包租金,如此类推计算。

  2、承包租金每年每亩按实际面积计算,均按120元每亩计收。在乙方承包合同间,如国家政府征收土地,地面附作物(如房屋、树木)的赔偿款归乙方,现有的二口水井、房屋归乙方。其余事项按原始合同办。

  另:20xx年4月10日前甲方必须将树苗清走,逾期不清由乙方处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土地租赁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繁华市场经济,共同发展,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址:

  1、甲方愿意将位于韩城市西庄镇政府对面两座楼东边、南边剩余土地承包给南方人做超市。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金第一年到第五年每年租金为每亩地3000元人民币;第六年到第十年每年租金为每亩地3500元人民币;第十一年到第十五年每年租金每亩地4000元人民币;第十六年到第二十年每年租金每亩地4500元人民币。

  3、租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交款方式:因每五年为一个价格,所以每五年宁一次性交请五年租金。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水、电到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土地,在租赁期间,乙方能正常使用、装修和建筑,如遇相邻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调解。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卫生、税务等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对该土地不得整体转租。

  5、乙方在经营期间招聘员工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本组村民。

  三、其它约定:

  1、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续租,如不续租,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告知甲方,且将该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电设施、其它建筑物等等)连同土地无条件交还给甲方。

  2、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3、乙方因基建装修,甲方减免乙方个3月租金。

  四、违约责任:

  乙方如果利用该土地从事非法经营或向甲方迟延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条件收回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全部固定资产。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西庄村委会、西庄镇政府各备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小组村民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为更好的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适时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甲方愿将高速路以北,洛孟路东侧土地 段租乙方做为租植花卉苗木用地,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地为 段,合计为 亩,租自2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乙方在租赁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付清每亩每年 斤优质小麦的土地租金,(根据当时小麦市场价格折合现金兑付各农户)以后每年的 月 日为下年度土地租金的付款日期,如20天付款不清,罚滞纳金5%,40天内仍不能付清租金的`,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所租用土地,并清理地面所有苗木及其它附属物。

  三、乙方在租用土地期间,根据本地区企业占地付费情况随行就市,进行土地租金的增加或减少而调整。

  四、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不得改变其土地用途,不得转让,买卖或用于其它经营活动。

  五、在协议执行期满前6个月内,甲乙双方需相互告知租与不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用),如乙方不愿继租,则由乙方对所占土地进行复耕,达到可耕标准后方可退还给甲方。

  六、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若与甲方

  村民发生纠纷,甲方应配合乙方协助解决。本协议不应以法人变更而解除。

  七、本协议在履行期间,若发生国家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原因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土地时,本协议自动终止,由此引发的补偿款项,甲方的土地补偿款由甲方所得,乙方在该土地上苗木及其它附属物的补偿款由乙方所得。

  八、乙方在土地使用期间应搞好干群关系,增进团结,乙方在投入正常生产后应给甲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每亩地一人)所需员工本组村民优先录用(不含技术工)。

  九、本协议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十、本协议如有不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十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村委会代表签字:

土地租赁合同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繁荣市场经济,共同发展,遵循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地址:

  1.甲方愿意将位于韩城市西庄镇政府对面两栋楼东侧和南侧的剩余土地承包给南方人作为超市。总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2.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每亩土地3000元;第六年至第十年的年租金为每亩土地3500元;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年租金为每亩土地4000元;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4500元。

  3.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由于每五年价格相同,请每五年支付一次五年租金。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住户供水供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保证乙方在租赁期内能够正常使用、装修和建设租赁土地。如发生相邻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调解。

  3.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工商、健康、税务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将土地整体转租。

  5.乙方在经营期内招用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该批村民。

  三.其他协议:

  1.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如不续租,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返还全部固定资产(包括水、电设施及其他建筑物等)。)在土地上连同土地一起无条件地交给甲方。

  2.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终止合同。

  3.对于乙方的基础设施改造,甲方应减免乙方三个月的`租金。

  四.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将土地用于非法经营或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土地及土地上的所有固定资产。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西庄村委会、西庄镇政府留存一份备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小组村民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租赁合同5

  出租方:____,性别___,民族,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__,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乡____村____号,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性别____,民族,汉,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省____市______乡____村,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种植经营行为,按照生态优先、优化种植结构,发展避灾高产、优质高效、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现代生态农业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经村委同意,将其位于 ______乡____村面积____亩(租地面积以实

  际丈量为准)农用集体耕地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耕种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时间共5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另行议定。

  第三条 耕地租赁价格及支付方式

  租用土地价格为每亩 元/年,每年总计 元, 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月_____日交纳给甲方,租赁期间不再产生其他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有权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经营的耕地。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终止后,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在租赁期满后,同等条件下,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

  2、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3、执国家耕地管理政策,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资源,防止沙化退化,不得越界经营。

  4、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____省及____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无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确有必要变更或解除的,可以经双方协商后,按照法律程序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自行承担或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违约不按时缴纳租赁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租赁费用的支付且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3、乙方违约私自对耕地进行流转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有违反国家关于耕地管理政策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六条 解决争议的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6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租赁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租赁场地及用途

  位于XX市XX开发区工业区现是X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土地,(详见红线图标)土地面积约X亩,厂房约X平方米。场地只作建设(项目)。

  二、租赁期限:

  租期为____年:____(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赁押金

  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先付人民币XX元作为押金。合同期满后,乙方没违反本合同条款,则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另外乙方动工前再付人民币X元作为建设保证金后,动工后按进度退还。

  四、租金收取办法

  前三年每月X元,年租金为X元,以后每三年递增X%。

  五、双方议定事项如下:

  1、租金缴交规定,先缴租金后经营的原则,乙方须在每月20日前一次性缴交次月租金,逾期未交,除补交欠租外,须另交所欠租金金额10%违约金给甲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一个月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收回厂房及场地,并没收押金。

  2、乙方在租用过程中需要对现有的建筑改建,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且改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间,建筑物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不可抗拒因素损坏,由双方确认协商修复,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乙方负责修复。

  4、甲方给乙方提供独立的水、电使用,若需要改造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

  5、乙方与甲方相邻的道路(含消防通道)不得围蔽,作为公用路。

  6、本合同场地建设期为____个月,从甲方搬迁后及交付使用时算起,报建、办证等有关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共同参与办理报建相关手续,报建建设单位名称由甲方提供,报建过程中由于土地使用性质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由于甲方原因无法正常开工建设,建设期顺延。

  7、租赁期间,乙方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8、乙方在甲方未交厂房及场地之前,办理报建等手续,不纳入建设期。

  9、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的用途,若需改变用途,需征得甲方同意,在租赁期间,乙方若需转租、转让或转借,新承租方须与甲方从新签订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没收押金。

  六、建筑物使用权限规定

  1、乙方在甲方场地新建的'建筑物,乙方在合同期内具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使用权交由甲方。场地的建筑物及装修配套要保存,不得拆除、损坏,若有损坏部分,由乙方负责修复,否则没收押金并追究修复费。

  2、由于甲方发展需要,要提前终止合同时,甲方必须提前____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乙方的损失,赔偿办法,以建筑物总造价除以合同使用年限,为一年赔偿金额。具体总造价为____万,合同使用年限____年,每年为____万元。

  3、若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用,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同时终止乙方对所有厂房、场地的使用权。

  4、在合约期间,甲方同意让地面由乙方出资建设的房产部分到相关部门作抵押登记的备案。

  七、合同期满

  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

  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房屋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土地座落于 ;房屋结构 ;共 套(间);面积 为平方米;东西米;南北米;该房屋土地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土地用途。

  该房屋土地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的租金,金额为元。租金按年结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土地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该房屋土地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土地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土地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土地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出,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其它费用。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三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自将承租的房屋土地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臵达一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8

  甲方(出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住址: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规定,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原则下,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同意,并经过甲方全体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致通过和决定,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面积和方式

  甲方将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座落在 的 (面积)土地(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给乙方用于 。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取土地租金;

  2、按时将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使用;

  3、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土地租赁手续;

  4、不得干涉和破坏乙方正常的生产与经营活动;

  5、租赁期限届满之后,该土地甲方继续对外租赁的,乙方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乙方需要续租的,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续租手续。

  6、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该土地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转让手续;

  7、合同签订后不得反悔,不得擅自解除、中止和终止合同;

  8、当国家需要征用该土地时,配合乙方办理领取相应补偿款手续。政府规定必须由甲方领取的,甲方领取后应全额交付给乙方;

  9、因政策法律性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继续履行,乙方无法实现本合同目的的,甲方应将乙方预先支付的土地租金全额退回给乙方,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对于乙方为提高该土地生产能力的`投入建设以及乙方在该土地上的附作物,如果甲方受益的,应当补偿给乙方。

  10、帮助乙方理顺好与发包人以及周边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土地不受干扰。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土地租金交付甲方;

  2、依法享有该土地的自主生产经营使用权及产品处置、收益权;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4、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该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5、租赁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青苗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费;

  6、租赁期满时要及时与甲方协商续签合同;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位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承包人的权利,并代位履行其义务。必要甲方配合乙方实现该权利和履行该义务时,甲方应该配合;

  8、租赁期间有权与他人合伙、合作生产经营该土地;

  9、租赁期间有权将该土地再转租他人,收益归乙方所有。

  三、租赁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单价 每亩(或平方米) / 元,按(月、季、年) 支付。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违约责任

  (一)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服从国家建设征收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该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负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所规定甲方义务第1项至第9项的,属于违约,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照总租金的 %计算。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三)乙方租赁期间违约的,也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所交付的租金不退。

  六、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签订后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

  (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乡、村组织进行调解。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而变更,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坏该土地,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自双方的民事继承事实发生之日起,甲乙双方的继承人应分别无条件接受本合同所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被继承人对该地的继承问题另有表示的,按照另有表示办理。

  (三)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机关(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一份。是否鉴证,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四)图纸、四至范围照片、四至范围视频资料、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是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发包方备案: (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 (签章)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详见《土地使用证》附件),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合_________亩),其宗地位置与四址范围如甲,乙双方确认的附图所示。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租地块用途为_________.乙方承租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如需变更用途,须经甲方及当地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同意,甲乙双方协商调整年租金后,向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用途变更手续。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的年租金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乙方应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按时缴纳年租金。首次年租金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的_________天内缴清,年租金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收,超过半年的按全年计收。

  乙方不按时支付年租金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付款额的_________‰向甲方交纳滞纳金。超过六个月不支付年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第五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甲乙双方应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租赁登记手续,甲方领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租金的调整,每隔年调整一次,每次调整幅度为百分之_________.租金标准调整时,甲乙双方应签订变更协议,乙方应按新的标准缴纳年租金。

  第七条乙方依据本合同租赁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租,抵押。如需转租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转租合同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第八条乙方在接受租赁场地移交手续后,应妥善保护界桩,不得私自移动。界桩遭受损坏或移动应及时报告甲方重新埋设,测绘费和界桩费由乙方支付。

  第九条乙方在租赁场地上需要新建,扩建或翻建建筑物,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双方应签订土地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新建建筑物的处置协议。

  第十条土地租赁期满,本合同同时终止履行,乙方应向国土资源局交还土地使用权承租证明书,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注销登记手续。对该地块内乙方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应按双方签订的'处置协议,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的60天内处置完毕,逾期未处置完毕的,由_________国土资源局向乙方发出书面处置通知。

  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的,须在期满前六个月内向甲方提交续租申请,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续租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因提前终止经营等原因,需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三个月租金总额的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依据本合同依法使用的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在特殊情况下,因国家和农村集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报经国土资源局审核和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提前收回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者根据土地利用现状,给予承租方相应的补偿。

  第十三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租赁地块所属辖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一份交国土资源局存档。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为打印版本,除签字盖章部分外,其他手写内容无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传: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传: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帐号:

土地租赁合同10

  出租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地址:。

  自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xx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_____元。

  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

  另付押金_____元,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1、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2、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

  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20xx年___月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情况

  甲方将托县电厂三监狱斜对过煤厂大院的1/3场地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占地约50亩。地磅一台,50KW变压器1台,警卫室磅房1间,往房4间、厨房、水井。

  二、 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2、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年租金的50%,半年后付年租金剩余的50%租金。

  三、 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标底物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生产、建设);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 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因生产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 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如政策、城市规划建设等,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进行补偿(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应按实际租赁期结算乙方租金,剩余租金全部退还。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地租赁合同1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员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租赁土地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村________________的田以有偿的方式租赁给乙方作__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该田地总面积为________亩(具体以土地承包使用登记卡为准)。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交付时间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将土地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土地的现状承租。

  四、租金计算、付款方式

  1、租金计算:甲、乙双方约定,以每亩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年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从第____年起每年租金根据市场行情调整。

  2、租金支付: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后____年内缴当年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开付收款收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得中途退租且必须按时缴交租金。如逾期未交租金的,则视乙方单方违约,因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及纠纷由乙方自负,乙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土地出卖、抵押给第三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否则,即属乙方违约。

  六、合同期满及终止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地块上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归集体所有。

  2、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续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续租,并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书。

  七、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租赁合同13

  出租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东大河村东侧河滩地_____亩。每亩_____元。共计_____元,租赁给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

  三、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交一年的租赁费,以后每年按此日期交款。

  四、土地上杨树棵,每棵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五、土地上的鸭棚间,每间_____元,共计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六、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甲方不得干涉。

  七、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八、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土地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十、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签约日期

土地租赁合同14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土地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__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手印: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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