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农村土地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土地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村土地合同1
出卖方: (简称:甲方)代表人:
购买方: (简称:乙方)代表人:
村民委员会(简称:丙方)
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反复协商,甲方自愿将本社土地亩一次性卖给乙方所有,现达成买卖合同如下:
一、甲方将本社土地亩卖给乙方亿有,每亩价额为元(大写:万元正)。
二、付款办法: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甲、丙方将土地出卖给乙方后,乙方在所买的土地上有自主经营权,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经营权。如甲、丙方阻止、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违约,则按卖价总金额的两倍赔偿对方。
五、本合同经甲、乙、丙三双自愿达成,无任何欺哄行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捺印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现金流转的方式将其经营的天罗城(经度09834。纬度3958)土地流转给乙方使用。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农作物种植。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天罗城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450元/亩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流转费采取每年付清的方式或与次年度的5月1日前付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七、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
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乙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流转土地周围所属草场及林木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不得干涉。
6、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南坝村、甲方所在银达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签章)
乙方: (签章)
鉴证方: (签章)
鉴证经办人: (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日 月
农村土地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租赁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
乙方流转用于药材生产,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用于畜牧业生产及其他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采取实物支付。乙方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优质小麦公斤/亩,每 年 月 日支付甲方优质水稻公斤/亩。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确定。经双方同意,也可根据当年实物市场价格折算民币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助调解本社区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在流转期间如遇土地征用占用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决定,乙方没有通过甲方私自作出的决定无效,如因乙方私自决定造成土地被征用、占用及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费用,赔偿标准为每亩人民币壹仟万元。如确因国家或者集体需要,由甲乙双方共同作出决定的,青苗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补助、土地款、安置费、安置物等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期内国家给予的农业直补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镇农业经营管理部门调解,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起诉。或直接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受让方)签字: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4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层,共 ,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 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 个月,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 %,即 币 元,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 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 币 元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的付款方式
租金按 结算,由乙方于每 日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 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
第七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的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 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2022年房屋租赁协议的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装修条款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 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协议提前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 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问题
按国家及 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 %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规定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 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 申请登记备案。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 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合同5
流转方(甲方): 联系方式: 受让方(乙方): 联系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受 组 名农户委托以 (转包、转让、互换、租赁、入股)形式将该组共计 亩(其中原纳税面积土地 亩、非纳税面积土地 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流转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流转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括 , , ,付款时间为每年 月 日前。
第二条: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和 、 的权利,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 、 等义务。
第四条:流转期最后一年,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齐当年流转费用后,方可使用流转土地,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上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流转经营期间,除粮食直补由甲方享受外,其他惠农补贴政策归乙方享受。
2、流转经营期间,种植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由乙方交纳,理赔款由乙方享受。
3、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土地不能正常经营,本合同顺延一年(不收租金)。
4、流转期满(必须要到春季作物收割完成以后,才能收回土地),如果甲方继续同意流转,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流转双方各执二份,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第九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代表人:
乙方:
村委会见证:
村民小组见证
监证机关:
(签字) 年 (公章)负责人: 年
年月日 (签字) 月日(签字) 月 日(公章)承办人:
农村土地合同6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求租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租赁的部分土地转租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村西岭 ,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 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甲方保证合同期内乙方使用土地顺利,地方关系,甲方无条件协调解决。
3. 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提前1年告知乙方。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除退还剩余年限租金外给乙方相应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限期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转包费缴纳时间为合同签订后甲方帮助乙方建设好看护房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转包费 万元整。【转包费为每亩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种植、养殖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甲方同意。
3.租赁期限内,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任何费用。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退还租金及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泄露。
3.协议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建筑物及其他配套设施归甲方有偿所有,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7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地名)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种植粮食。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后,如甲方不自己使用本宗土地,乙方有权利继续承租本宗土地。
三、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可进行各种合法经营,且可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
四,经双方约定,本宗土地的年租金共为 元(小写 元),采取逐年支付租金的方式,每年租金于次年 月 日前交纳给甲方。
五、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共同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甲方)签字 承租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 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
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即20 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6、如国家建设征用、公路扩大建设征用,其他企业建设占用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获得赔偿金额多少与甲方无关,
7、办理该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办理该合同的任何费用。
8、该宗土地如果以后国家允许办证,那么由甲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办到乙方户头上,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协议上说明,乙方只能在该宗土地范围内使用,不得跨越界线避免纠纷。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条款,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非法干预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擅自变更和改变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甲方违约金按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投入资金之和的50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资金不退还,外加处罚本金50倍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组保留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见证存档。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村小组盖章、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村小组(盖章):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农村土地合同9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址:地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 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 元/亩,(或实物 公斤/亩),合计 元(或实物 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受让方)
乙方签字:(承包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10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20 年12月01日起至20 年11月30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日 期:
农村土地合同11
合同编号:
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户主姓名)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亩、鱼池亩、山地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 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理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签章)联系电话:乙方:(签章)联系电话:
鉴证方:(签章)鉴证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12
甲方:
乙方: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甲方将位于芦沟河以东,青临路以南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从事民用建筑的生产和销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一、租赁面积:12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二、租赁用途:乙方租赁后,从事民用建材的`生产和销售,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三、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15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赁金额:每亩地850元,以后若有调整按全镇统一租赁价格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交清第一年租金,以后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之前交清。
五、双方要求:
1.租赁期间涉及到土地争议使用等纠纷由甲方处理,甲方确保乙方正常生产。
2.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随意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六、合同相关事宜: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应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土地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格为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绿化造林政策,提高农村土地的综合利用价值,以经济效益为主兼顾生态和社会效益,依据农村土地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特制定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本村 亩土地(涉及农户 户,名册附后)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经营,主要用于绿化造林。
二、合作开发时间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继续合作手续。
三、合作开发期间,所办林权权属归乙方所有,享受种植项目造林和管护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乙方通过其它渠道获得的用于生产建设的'资金也归乙方所有并全部用于生产建设,如果合作开发的土地被征收征用,土地赔偿资金归甲方农户所有,地上附着物赔偿资金按照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四、合作方式:甲方以土地作为合格资本与乙方进行合作,乙方不需向甲方支付土地租金,合作期间甲方不出资,所有建设及管理资金由乙方全部负责。
五、效益分配:每年双方熟地按5:5的比例进行效益分配,荒坡按每年4:6,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效益进行分配。合作开发期间,如果由于乙方投入不足或经营管理不善,不能产生或达到预期效益,经当地人民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同意后,甲方有权收回自主经营或另寻合作伙伴,但只能从事林业生产经营。
六、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经过平等有效协商的结果,双方均知晓全部条款内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也可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双方不可调和的争议或矛盾,当事任何一方均有权申请仲裁或直接和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共4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政府留存一份,林业部门留存一份,甲方负责复印后分发给所有涉及合作开发的农户保存。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14
征用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代表人:
职务:
被征用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代表人:
职务:
被征用户:
根据点头镇总体建设规划,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加大城镇建设力度,加快集镇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受福鼎市人民政府委托,拟征用乙方部分农地。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甲方征用座落在点头镇龙田村柘头洋的水田、农地折合 亩,作为点头镇工业建设及公共建设用地。该地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详见征地平面图)。
二、按国家征地有关规定,甲方应一次性付给乙方水田按每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计肆万伍千元,青苗补偿费:每亩叁千元,其他农作物另定。
三、房屋及坟墓的搬迁赔偿标准参照福鼎市规定标准执行。
四、水田征十留一作为征地户安置留用地。
五、违约责任:
1、该地的.补偿费、安置费及青苗补偿费,甲方负责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
2、该地被征用后,乙方应理顺与各生产队所征用的的征地关系,按期将被征用的土地交付甲方。
3、被征用土地及其地面上的房屋等附属物存在的权属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涉。
4、为体现征地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镇政府郑重承诺,如征地付款时或今后出现价格不平等,由镇政府负责补平差价。
六、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及被征用户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被征用户: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合同1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的位置和面积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
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第二条土地补偿费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第三条土地补偿费的支付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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