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代理协议

时间:2023-06-26 11:59:35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出口代理协议(集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协议到底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出口代理协议,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代理协议(集锦15篇)

出口代理协议1

  协议编号:

  签约地点:

  日期:

  受托方(以下称甲方):

  税务登记证号:

  委托方(以下称乙方):

  税务登记证号:

  经友好协商,乙方委托甲方代理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出口的商品说明: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同乙方指定的供货方签订购货合同或三方购货合同,该合同内容需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3、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4、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5、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6、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7、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8、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9、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10、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三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三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500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结算方式单独列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90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4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4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60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60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60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20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结算约定条款:

  1、纯代理方式:

  (1)按货值的___%征收出口代理费,最低不少于人民币___元。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对于外汇的折 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提供的结汇汇率为准。

  (4)具体资金支付:

  A、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帐户。

  B、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出口退税的.方式下:

  (1)对于外汇的折人民币汇率按甲方在银行结汇时银行提供的结算汇率为准

  (2)乙方同时承担货款在结算中我方所产生的银行费用和清关费用及运输费用

  (3)甲方按照乙方出口货物价格 RMB/USD收取代理费;在扣除双方约定的杂费后(如银行费用、利息、办证费等),甲方帐面余额凭乙方开具的等额发票支付给乙方。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60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具体资金支付:

  A、T/T

  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在符合上述结算条件下在两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B、在L/C

  和托收的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不管何种结算,若需甲方返还利润部分的,乙方都必须开来合法的发票后,甲方才能返还利润部分。

  4、但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保证出口的货物是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合法的货物,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代理过程中货物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发生质量问题时由乙方全权处理,甲方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索赔、赔付等事宜。

  3、甲方保证乙方的商业秘密,并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擅自利用乙方的客户渠道及商业资料,否则将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后果。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由于产生各种双方无法预料的问题(如国家政策发生变化等),双方将及时进行协商解决,合理调整本协议的有关内容,或拟订补充协议加以规定,该补充协议也将视为本协议的有效部分。

  5、甲乙双方需终止本协议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且之前所签订对外及对内合同必须执行完毕。

  6、若产生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产生了争议和分歧,都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提请法律诉讼。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生效之日起的___年内有效。

  受托方(盖章):

  委托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2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澳门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澳门。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澳门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澳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澳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以质定价的寄售方式并照此与甲方结算。

  (一)乙方把每日的.销售数量、重量、单价、残次、死亡及各项费用活畜到澳门后正常情况下会产生以下主要费用:起卸费:_________;存仓费:_________;饲料费:_________;代销栏佣金:_________;乙方代理佣金:_________;其它费用:_________。(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上列明)

  (二)甲方视实际情况,可选择信汇、电汇、自带汇票的结汇方式。

  七、其它

  (一)乙方除了向甲方通报甲方所供商品的质规、卖价及市场反映等情况外,还应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向甲方通报整个市场行情、市场需求等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发展市场适销的商品。

  (二)当澳门有关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澳门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乙方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有关商品生产、质量、价格等方面的情况。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和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3

  协议甲方:出口企业

  协议乙方:代理机构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香港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

  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

  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

  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

  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二十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其中港段的主要销售费用及标准是:

  中旅理货费:

  运杂费:

  铁路起卸费:

  港段驳运费:

  押卡管理费:

  代销栏佣金:

  乙方代理佣金:

  其他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逐项商定并在协议中列明)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在3-5个工作日内结汇给甲方。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香港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和市场反映。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

  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年月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年月日

出口代理协议4

  甲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乙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务:

  电话:传真:

  联系人: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出口货物的航空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内空运/国内陆运/国内水运/国际空运/仓储/订舱/报关/报验/报检/投保/代垫运输费用等(据实列明)。

  (二)甲方应在每次托运货物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提货/发货信息。提货/发货信息应注明提货/发货时间、地点、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货物起运时间、运到期限、始发港、目的港等内容。

  (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订舱单及提货/发货信息,及时向航空公司订舱。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报关、报验,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货物报关、报验所必需的各种文件,并对其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规定的标准支付报关、报验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报关、报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托运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托运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书(见附件),并由甲方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甲方应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并保证该包装完全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需乙方提供包装服务的,应按乙方的收费标准支付包装费。甲方如果托运超大、超重、易碎、易渗漏物品及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应事先向乙方说明,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及必要的政府批准文件。需特殊包装、加固时,甲方应负担相应费用。

  (二)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所托运的货物。

  (三)甲方负责装货时应准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设备,按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装货。装货地点应具备乙方正常通车条件。

  (四)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及时接收甲方委托的货物,并准时发送。

  (五)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六)乙方对于甲方送货到库或由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处提运的货物应当进行货物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七)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后,及时将正本航空货运单交给甲方。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办法。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二)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统一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30日前向乙方以汇款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根据客户和业务情况也可定为先开票,凭票付款),如果甲方在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3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1%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1、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

  2、错报超重货物重量;

  3、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二)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发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损坏、短少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五)对于航空公司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六)由于下列原因造成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协议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协议终止前本协议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在用文签署,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出口代理协议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一、货物基本情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美元)

  总价(美元)

  合同数量有_________%的溢短装(可以约定不同规格货物是否允许溢短装及幅度)。

  合同总值(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流程与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的产品符合国家进口食品的一切法律和法规。如有违反甲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2、甲方负责研判市场,确定每批进口货物的国外供货客户,洽谈并确定进口合同内容,配合乙方完成进口合同的签署及履行,并委托乙方为甲方进口货物,双方签订《代理进口协议》。

  3、乙方对所进口货物的质量不负任何责任,只负责以乙方名义与甲方提供的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采购进口货物,以即期L/C的方式支付货款。进口货物出现的任何质量、数量、包装、标签问题由甲方完全负责并解决。

  4、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

  5、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通知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

  6、甲方负责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等进口事宜,货物报备以乙方名义进入乙方在保税区内的仓库,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乙方可部分或全部将甲方已付款数额等值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

  8、甲方在______天进口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款项后,乙方将所有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三、委托订货阶段

  甲方将所需货物的品名、规格、质量标准、价格、数量、装运期、包装、产地、生产厂家等详细信息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以乙方的名义与国外供应商签订进口合同,乙方与国外供货客户签订的进口合同对甲方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提交订货要求

  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交进口订货计划,如需修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乙方已按甲方原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了进口合同后,甲方要求修改的,则甲方所修改内容必须与国外供货商重新达成一致,经乙方同意后才能进行修改。

  2、接受进口合同

  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乙方应将准备签订的进口合同提交甲方确认,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进口合同文本后,立即进行核对,如没有异议,应在__工作日内对该合同文本进行加盖公章的书面确认;如发现与原订货要求不符,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明确不符内容;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回复意见的`,视为甲方认可进口合同文本内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签订进口合同在甲方提供书面订货要求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订货要求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付款方式为即期L/C。进口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将进口合同副本递交甲方。

  2、解除订货的情形

  (1)在乙方与国外供货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前,甲方可以撤销订货要求,但是要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进口合同订立以后、正式履行之前,如甲方撤销订货要求,应当由甲方与国外供货商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的,凭甲方的书面通知及国外供货商的确认,乙方应与国外供应商解除进口合同。若甲方与国外供应商未就此达成一致的,甲方书面向乙方承诺直接处理因解除进口合同导致的一切纠纷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前提下,乙方可以与国外供货商解除进口合同。

  (3)如果乙方已经对外完成货款支付或者国外供货商已经装运的,甲方不得撤销订货要求。

  (4)市场价格波动在合同执行或押汇期间,如遇国际或国内市场价格下跌,甲方自愿追加与价格下跌幅度相匹配的保证金给乙方,保证乙方代理权益不受损失。

  四、合同执行阶段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承担进口合同项下应付款项甲方应完全承担与甲方订货要求一致的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进口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理费:按照总金额______%计算收取。法定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因反倾销、反补贴等措施而征收的反倾销、反补贴税费。上述费用应该在国家要求乙方支付时间前______个工作日的合理时间内向乙方足额交纳。如因甲方原因未缴纳所产生的一切后期费用及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全部费用:

  (1)乙方办理银行手续的所有费用及利息、港口通关费、保险费、倒运费、单证费、港杂费、滞箱费、滞报金、检疫费、出入库费等港口及单证的一切相关费用。

  (2)违约金包括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本协议约定的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和进口合同下乙方向国外供货商支付的违约金。

  (3)其他应由甲方承担的款项。

  2、支付款项的时间甲方在乙方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金额的______%作为履约保证金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保证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对外开证手续。乙方在收到开证行到单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的押汇申请在______天之内为甲方办理______天的银行押汇手续及赎单。甲方最迟应在押汇到期日______个工作日之前,向乙方付清剩余______%货款,押汇利息,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3、修改合同通知如甲方与国外供货商协商一致变更订货要求,并要求乙方配合修改合同时,甲方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修改通知书,否则,乙方可拒绝接受,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进口业务操作甲方须指派专人接货并验收,对进口货物名称、质量、价格及数量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甲方不得因进口货物的质量或数量等问题而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任何义务。

  5、单证关系

  (1)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相符,甲方应在收到单据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确认。

  (2)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有明显不符而甲方同意接受该不符,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否则,乙方可拒付,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如国外供货商提供的单据与甲方要求未有明显不符而甲方要求乙方拒付,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公章的明确书面通知,同时乙方有权决定是否拒付,由此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皆由甲方承担。

  6、货损及丢失

  甲方完全承担进口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海运、陆运、空运、铁运等)和入保税区冷库后的一切货损、丢失、灭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责任。

  7、因进口货物被检验检疫部门发现不符合我国进口要求而强制退运或者销毁的,甲方仍然应当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代理费、银行费用及其他已垫付费用。甲方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__内应当将上述全部费用支付给乙方。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修改合同在接到甲方符合约定的合同修改通知书的情况下,及时修改合同。如遇国外供货商要求修改合同,乙方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对合同进行修改。

  2、结算收到银行到单通知后,根据甲方书面通知向银行申请办理______天的进口押汇,并取得全套正本单据。

  3、办理进口手续货到目的港前,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货物的报备,报检,报关,港口操作及仓储等相关事宜。

  4、货权及交接

  (1)货物到港后,乙方取得全套单据并掌握货权,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报备等手续,货物以乙方名义入乙方保税区内冷库。

  (2)甲方在______天的押汇期内部分或全部付清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全部金额后,乙方需根据甲方付款金额,部分或全部将货权转移给甲方。

  (3)甲方在____天押汇期内付清乙方代理费、银行费用、银行利息及剩余______%货款的所有费用后,乙方将货款及全部费用出具商业发票给甲方。

  风险提示:

  建议违约责任具体明确,比如: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怎样之类的条款,尽量要避免笼统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可以根据际情况来规定违约赔偿金的数额。此外,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或过低,过高可能面临着违约诉求不被支持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守约方,因此,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商榷。

  五、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并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甲方应承担处理货物的差价损失及其他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进口合同总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约定保证金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或者迟延履行与外商签订的进口合同的,甲方除向乙方支付上述迟延付款违约金之外,应当承担进口合同项下买方的一切违约责任。

  3、甲方须对自身的资信状况及主体资格负责,并对与乙方所签署的采购合同的合法性、安全性负责,确保合同正确履行,保护乙方利益,保证货物安全及资金安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采购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致使乙方利益受损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若因以乙方名义签订的进口合同、销售合同及与进口货物有关的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发生的一切责任及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除非该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过错导致。

  5、若进口货物与进口合同描述不符,或因其他欺诈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海关及其他管理部门所做的任何形式的处罚,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6、若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甲方应承担因此导致的费用和损失,乙方有权没收甲方保证金;拒收或迟延接收进口货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自行处理货物和有关单据,没收甲方全部保证金,甲方应承担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害赔偿责任。

  7、进口合同条款的修改以及提单/运单等货物单证内容的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做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国外供货商协商变更进口合同以及与货物相关单证内容,损害对方利益的,对方有权要求擅自修改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若甲方提供的手续不及时或因故未被海关认可,造成无法及时报关,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9、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进口合同中作为买方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本协议和进口合同的,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全部或部分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七、争议解决

  凡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效力

  1、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今后甲乙双方成交的代理合同,除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协议的文本。

  2、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规定的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结束时终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6

  甲方(出口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_______万美元。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乙方指定的外方签订外销合同,该合同内容需要由乙方在签订前确认并负责,并经甲方同意。

  2、按照乙方提供的货物数据及时制作出口报关运输及随寄需要的发票、装箱单、货运委托书、保险单等单据。

  3、在自身能力允许的情况下,对需办理出口配额和许可证等的货物,在受到乙方委托后应该积极予以办理各种手续及时取得有关单证,但免除不能及时取得有关单证的责任。

  4、货物若需甲方负责商检,甲方则应及时认真作好商品的商检通关工作,以免延误通关等后续工作的进行。

  5、在甲方负责报关运输的方式下,积极联络货运代理公司进行定仓、保险等事务,保证出口货物安全、及时顺利的出口清关,不延误指定装船日期,但对货物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6、及时做好货款在各种方式下的结汇工作,按约定的结算方式同乙方进行结算并规定比例收取代理费。

  7、作好货款的核销工作,催促乙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收到外汇货款,及时收回外汇核销单及出口报关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外汇核销。

  8、若货物需退税的,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按退税机关规定的完整的退税凭证后应及时完成退税工作,按协议的结算款项同乙方结算。

  9、积极协助应由乙方完成的各项其他工作,在外贸上给予能力范围内的各种支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甲方同外方及供货方签订的协议内容负责,并承担不能完成协议的一切后果。

  2、按时、按量、按质准备货物,货物备妥后及时把规格、数量、质量、包装、毛净重等数据告诉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制作各种单据。

  3、对需要出口配额及许可证的货物,应办理相关的.申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完成。也可以委托甲方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全权办理。但承担甲方不能及时取得该些单证的后果。

  4、若由乙方负责货物的商检、订仓、保险及海关清关等工作,乙方应同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并保证报关单据上的货物与实际装船出口的货物在品质、规格、数量上的完全一致,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5、应积极催促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出口报关后_____个月内)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并承担不能收到外汇货款和收汇晚于规定期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对于收汇超过_____个月的应事先经甲方同意。实际收汇金额低于报关金额不得超过_____美元。

  6、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货款计算和支付出口代理费。

  7、在出口清关后的收回出口外汇核销单和出口报关单(核销联)并交于甲方。交于甲方的时间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出口时间为准)后______天内,以便甲方及时进行外汇核销。

  8、对于要出口退税的业务,乙方必须在出口后_____个月内保证甲方完成出口核销。对于核销所需要单据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在_____个月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延期手续;出口报关单(退税联)必须在出口报关(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为准)后_____天内交于甲方,对于出口报关单退税联遗失或修改的业务必须_____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的延期手续;应在该货物清关后(以出口报关单出口的时间为准)最迟_____天内将出口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交于甲方,并且增值税发票开票时间在_____天内。对于超出上述期限的,造成不能退税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对于各种退税单据由于有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及不符合税务机关关于出口退税的规定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必须退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退税款项。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动的,双方应另行协商。

  9、积极协助甲方办理其他需甲方完成的工作,协调好中外各方的工作情况。

  四、代理费用及货款支付

  1、乙方承担甲方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______%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4、甲方支付货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及时收到乙方开给甲方规定数额的经税务部门验证通过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在货物出运清关后______天内收回)和在收到国外的外汇货款之后才能支付给乙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该笔货款。

  5、货款具体支付方式

  (1)T/T方式下:甲方在收到外方的外汇货款后,按汇率折算人民币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货款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的指定账户。

  (2)在L/C和托收方式下,甲方将全套准确有效的单据交到指定的议付银行后,在外汇货款进帐后,按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后_____个工作日内将其扣除代理费后汇入乙方指定账户。甲方交给银行的单据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制作的必须通过乙方确认,同时乙方将对由于单据不符等原因造成不能得到银行偿付的情况承担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将承担增值税票由于存在各种错误记录、未通过退税部门的验证以及该发票和全套出口报关单,未能按规定期限及时交给甲方,从而不能进行退税的责任和后果,同时乙方也必须及时退还甲方之前所得到的大于收汇的那部分金额的货款。

  五、违约责任

  1、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支付总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2、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六、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7

  协议号:DL-LJ

  日 期:

  甲方:

  地址: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航天北路118号(610100)

  Tel: 028-84808397Fax:028-84808291

  E-mail: [email protected]

  本协议书由(以下简称甲方)及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方式共同签订。协议的目的在于搞好并发展甲方产品的出口业务,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代理出口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公司所经营的。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落实产品定单,负责与外商的技术、商务谈判,确定产品的技术标准、价格及交货日期;若因工厂产品质量问题与外商产生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负责买方的资信调查;

  3、 根据外商的技术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的生产加工,负责产品的品质、数量、包装达到国外客户要求的标准,按时交付出口货物,组织运输,并协助乙方完成产品的商检(如有需要)及出口报关等工作;

  4、 对货物进行仔细全面的品质、规格、性能及数量的检验,签发和提供出口货物的厂检证明及其他出口所需要的证明文件;

  5、 所供货物必须由制造商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甲方包装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 负责承担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

  7、 配合乙方准备用于出口核销及出口退税所需的相关资料;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及时退税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8、 如果是不退税的产品,甲方要自行承担出口销售产生的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甲方与国外买方进行技术、商务谈判,并根据制造商提供的资料,与国外买方签订《出口合同》;

  2、接受国外客户的出口信用证或TT付汇并及时通知甲方;

  3、协助甲方审核信用证,使相关条款符合贸易要求并符合中国有关的法规或惯例;

  4、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包括商检、运输等事宜;缮制合格的议付单据并交议付行议付、结汇;

  5、乙方在货物报关出口、交单议付、安全收妥外汇及回收经海关签章的出口报关单,并收到甲方提供的全套有效单证后(增值税发票),应立即着手退税申报工作,整个退税周期在全套单据收妥后不应超过120天。原则上乙方不垫款,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垫款,乙方垫款金额收取3%的资金占用利息;

  6、乙方应严格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在甲方未允许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泄露任何关于该产品的事宜,不得与甲方国外客户开展业务联系,如违反该协议,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赔偿交易金额的30%,并立即停止跟该客人的业务往来;

  7、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指定的港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

  8、外商货款到达乙方的帐户之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示,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者甲方的供应商支付不超过结汇金额的货款。若因乙方不及时支付货款,而导致甲方不能及时组织货物生产,由此造成的延迟交货等方面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出口报关手续,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包括商检费、码头杂费、报关费、银行费、保险费用及国内外运费用等费用明细,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其所选择的报关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的联系资料,以供甲方备案;

  10、 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办理甲方货物出口报关以及国际货物运输手续,若因乙方或其指定代理操作错误,导致外商不能收到货物或者收到与甲方所交付的不同的货物,乙方除了全额赔偿甲方出口合同金额之外,需要额外赔偿甲方出口合同金额的10%的罚金;

  11、 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之后,乙方应在两周之内向甲方提供外商办理进口货物清关手续所需的所有正本单据。若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单据,而导致外商不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条款收取代理费:

  加以双方约定,乙方按照外贸合同总额的' %向甲方收取代理费,单笔收取,且单笔代理费不低于 2000元。

  货物价值高于200000.00美元时,可协商代理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按期交货从而出现乙方不能按要求结汇的情形时,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2、如因甲方的产品出现技术及质量问题,以及因甲方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原因,而导致买方拒付的;或因甲方资信审查不严,出口代理商履约发货后,买方有意拒付的,甲方均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由以上原因所引起的买方索赔等一切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而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执,首先应由甲方和乙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

  a)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b) 本协议的有效期为六个月,从协议生效之日算起。到期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长六个月。

  c)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d) 本协议经双方同意并签署盖章后生效(该协议所规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因甲乙双方的代表变更而变更)。

  甲方: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成都格瑞特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市龙泉驿支行

  帐号:4402234009022122418

  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出口代理协议8

  出口代理方 (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出口创汇工作,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与甲方进行出口业务合作,乙方承诺其拥有的出口客户和渠道没有侵犯第三者的权益,进行的出口业务内容合法,无欺诈等行为,否则乙方承担最终的全部法律责任;

  2.合作期间,乙方作为甲方的业务办事处或业务部对外从事出口业务并承担规定的义务;

  3.合作期间,乙方以甲方名义从事出口业务必须遵循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4.合作期间,甲方应对乙方的客户资料进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户资源开展与乙方业务相关的业务;

  5.甲方负责报关、报验、制单结汇等工作;

  二、出口指标和相关考核:

  1.期限:年月至年月.

  2.乙方承诺完成年出口任务万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额每美元收取代理费元人民币;或按等值的代理费进行买断,买断比例

  为1美元:人民币,采取买断式,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增值税发票和专用缴款书。

  三、基本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标准合同格式负责对外出口合同的签订;

  2.按照甲方标准合同格式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代理出口合同;

  3.负责报关、报验、投保、结汇以及有关文件的申领(应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时、准确;

  4.按照代理出口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供货单位结算货款;

  5.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乙方分配其应得的利润。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协议业务操作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外的磋商;

  2.按照出口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出口货物的质量监督和把关工作,督促有关供货单位按时、按质交货并对有关供货方的`质量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3.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出口业务有关的文件或单据;

  4.负责出口货物的安全收汇并对延迟收汇和不能收汇以及不能按时收汇核销承担全部的责任;

  5.乙方文秘站网应负责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退税文件的按时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应负责逾期账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担国外客户的理赔工作。

  7.按照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及时从甲方得到应分配的利润。

  (三)业务操作的具体规定:

  1.由乙方具体负责出口业务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对外签订出口合同须以甲方名义并使用甲方的标准出口合同格式。

  2.出口合同的卖方和/或信用证的受益人是:中联广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ASSOCIATE(GROUP)CO。,LTD)

  注:在T/T汇款的情况下,应要求客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出口合同号码。

  3.及时与有关的供货单位签订有关合同,合同中应对质量条款和具体的技术指标做重点规定特别是必须明确应在收到国外的货款后才能支付供货方货款或类似的条款;上述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给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期间,甲方先行预付部分资金或垫付费用及预先垫付的退税等应按实收取财务利息,预先垫付的退税利息按照财务利息(5.75‰)/月息×10个月收取;

  5.甲方应认真制作有关的出运、报关、报验和结汇单据,做到“准确、完整、无误”;同时,应积极协作乙方及时申领和寄送有关文件;

  6.货物须担保出运或单据须担保结汇,乙方须及时和客户联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户同意货物担保出运或接受单据不符并担保付款的书面文件;

  7.合作期间,在货物按期、按质出运的情况下甲方应按照代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及时与有关供货单位进行结算;

  货款的结算时间如下:收到国外货款日后个工作日内(节假日例外);

  货款结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货物必须已经出运;

  B.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必须齐全,货款结算的基本文件包括:

  出口发票/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提单副本;

  C.有关票据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包括票据表面完整);

  D.结算的的数量、金额必须与出运的货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条件下,货款必须已经收汇;

  货款的支付:增值税发票、专用缴款书须符合开票资料的要求,有关开票资料将另行通知;如因业务需要,应开具发票企业的要求,须将货款付给其他企业的,必须有开具发票的企业填写代付委托书,并加盖企业公章;货款支付时,如受款单位与甲方存在欠款的,应按实扣回;

  8.每笔出口贸易如有客户佣金部分,应在收到全部货款后及时支付给客户。

  9.乙方应承担有关业务项下产生的费用如:结汇费用、国外运费、保险费、内陆费用、核销费、邮电费用、集港费用、银行利息等;

  (四)利益结算与分配:乙方的利润和甲方代理费每笔结清并在该笔业务完全

  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结汇/费用清楚/单证票据齐全/退税核销文件按期退回等)15天进行分配;利润分配时如乙方以前的业务中存在逾期帐款、库存或存在其他损失,应按实计入费用并在利润分配时从其利润中扣减;利润分配时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据;

  甲方:出口代理方乙方:

  年月日

出口代理协议9

  委托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理出口产品,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人义务

  1.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1.2对本协议以及代理人根据本协议与国外买方签订的外销合同的条款进行充分的了解,对各方的权利义务,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责任的条款有充分的注意。

  2.代理人义务:

  2.1如实提供与订立协议有关的主要事实和情况;

  2.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委托人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委托人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3对外成交后,及时将外销合同副本送交委托人。

  2.4办理出口所需的商检,报关,对外运输,并对外议付。

  2.5根据外销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付款当日银行公布的'外汇买入价,将外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委托人

  3.外销合同

  (1)接受代理人现采用的商品外销标准正本合同的固定条款。承认代理人代表委托人承担这些合同条款对"卖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2)收到代理人交来的外销合同副本后,立即进行核对。

  如发现与其原要求有不符点,在收到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或电报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已接受该外销合同,承担该外销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4.出口货物

  (1)委托人提供的货物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并须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进行包装。

  (2)提供货物的品质证明文件。

  5.费用

  (1)委托人承担代理人因代理出口产生的运输费、商检费、港口运杂费、仓储费、报关费、保险费及银行手续费等有关费用。

  (2)根据实际出口货物的数量计算总货款,并根据此总货款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费。

  (3)上述的费用及代理费需在代理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交付。

  6.违约责任:

  (一)委托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由于委托人原因未能在港口当局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关、纳税、商检、发运等有关手续,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委托人自行负责。因委托人违约给代理人造成损失的,需向代理人给付总货款___%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补偿代理人的损失,委托人还需向代理人补足不足部分的损失。

  (二)代理人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使代理人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的,代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在委托人书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费用及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7.争议解决

  若产生争议,双方需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8.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协议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签章):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0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xxxx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xxxx

  产品名称:xxxx

  数量:xxxx

  合同金额:xxxx

  拟出运日期:xxxx

  出运港:xxxx

  到货港:xxxx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xxxx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帐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xxxx乙方(盖章):xxxx

  代表(签字):xxxx代表(签字):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出口代理协议11

  协议编号: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甲方:(委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乙方:(受托方)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拓出口渠道、在营销上发挥各自优势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出口其产品给甲方指定的境外客户(以下简称“外商”)一事,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总则

  本协议为建立甲、乙双方间法律关系的总协议,甲、乙双方将就每一批实际出口的货物签订具体的《收购合同》;双方所签订的每一份《收购合同》均自动受本协议约束,如有冲突,以本协议规定的为准。

  二、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出口其产品,有关产品的具体数量、质量、规格、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目的港和保险等条件,由甲方与外商自行协定并且直接对外商负责。因出口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交货期等问题而引起的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负责根据其与外商商定的交货期安排生产,并于货物报关出口前三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出口产品的品名、规格、数量、金额、装箱情况等资料,并提供《商检换证凭单》,以便乙方按此资料向海关申报及履行相关手续。若因甲方所提供的材料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不符,而造成海关扣柜或处罚时,由此造成的延误船期和延期交货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海关处罚及其带来相应损失。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承担各自责任及费用。

  3、甲方负责安排远洋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租船订仓事宜,并及时将船公司提柜纸传真给乙方,并告知该船的截关日期;乙方负责根据甲方提柜纸安排提柜和由甲方工厂至深圳码头的拖车,并承担此段的拖车费用;乙方负责向海关申报货物出口,并办理有关出口报关的一切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报关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乙方负责在出口货物装柜后按照实际装柜情况填制《收购合同》,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盖章生效。

  4、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装箱资料后,应及时对甲方的出口业务免费制作全套单证。并安排报关出口。若非客观原因造成出口耽误而引起客户索赔,乙方应负责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衍生之费用。

  三、退税

  1、退税由乙方办理。

  2、甲方应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在此之前,乙方无义务向甲方支付相关《收购合同》中规定的税款。如甲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后三十日内未能将上述票据交付给乙方,或甲方所交付的票据未能通过退税主管机关的审查,则甲方无权依据《收购合同》要求乙方支付《收购合同》规定的税款;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税款的,甲方应予退回。

  四、支付方式:

  1、定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收到外商支付的定金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应外汇款项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收到外商开出的、以乙方为收益人并为乙方所接受的

  信用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到信用证金额的%按照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或

  (3)乙方在相关《收购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收购合同》项下货款总额的%支付给甲方作为定金。

  2、余款支付方式:

  (1)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或

  (2)乙方在货物出口报关并收到甲方所提供的涵盖相关《收购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的、合法有效的增值发票及《税收(出口专用)缴款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乙方在外商开出的远期信用证得到开证行承兑后三个工作日内,《收购合同》的金额扣除乙方按照本协议本条第1款中已向甲方支付的货款后,并扣除%的手续费,将余款支付给甲方。

  3、无定金货款支付:

  甲方负责催促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日内将该批出口货物的全额外汇货款付到乙方帐户;乙方在收到该笔外汇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按照的汇率将所收外汇折合成人民币支付给甲方。

  五、收汇

  甲方应确保外商在货物出口报关后内将全部外汇货款支付给乙方,以便乙方核销外汇。如外商未能如约支付全部外汇货款,则:

  1、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其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已经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同时甲方负有在接到乙方追索通知

  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归还该笔货款的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利息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

  2、乙方无义务按其与甲方所签订的收购合同支付货款且免除任何有关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如因外商不付款而导致乙方不能核销外汇遭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补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六、核帐

  1、甲、乙双方于每月月末就本月所发生的业务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并就未能及时按照本协议及《收购合同》执行的问题(如增值税票的提供、延迟收汇等)进行磋商,提出双方均可接受的处理意见。

  2、甲、乙双方就每月核帐结论及相关问题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作为下个月核帐的基穿。

  七、其它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业务必须绝对保密,不得故意直接或间接向外泄露甲方商客户的有关商业资料(办理出口许可证、报关、外汇核销等手续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除外)。

  2、如国家出口退税政策或汇率发生变化,双方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协议书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关于外贸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4、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6、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

  公章:公章:

出口代理协议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自愿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进口产品及报关,承担乙方按照其指示或经其同意而进行操作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应在实际进口之前将进口详细计划告之乙方,并提供产品的品名、数量、重量、价格、产地、贸易国及HS编码,以便乙方及时开始准备工作。甲方应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准确,并做到单货相符、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若因甲方提供信息有误或延迟而造成额外费用,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做好通关手续(随时提供海关所需资料),并提供必要协助。

  四、甲方应在每月操作结束后付给乙方进口代理费,代理费按进口合同金额的***%收取,若不足人民币***元,则按人民币***元收取。

  五、在通关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如仓费、法定商检费、查验费、保险费、运杂费等(以海关、商检、船务、运输公司开据的发票为准),由乙方按实际发生数与甲方结算。

  六. 乙方应在甲方货款到达乙方帐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做好购、付汇手续,甲方自行支付购付汇手续费。

  七、乙方仅承担代理进口该商品的义务,其权利义务受且仅受本代理协议约束。在代理过程中对于经甲方指示或确认而由乙方以自己名义代为签定的一系列形式合同,乙方不负任何责任,而由甲方作为委托人承担。对于甲方与实际进口商等发生的一切争议,(如产品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期等),乙方概不负责。

  八、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或任一条款、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本协议,该方应向另一方承担应履行不能或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所有应此履行不能或违约而造成的间接或偶然损害或损失应排除在外。本协议以及中国合同法规定的、守约方对违约方的其他任何权利不受影响。

  九、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时,根据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未能履行协议一方的责任。

  十、文字及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未果时直接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协议及其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友好地协商解决。

  十三、附件由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达成的其他协议,经双方确认签字后即成为本协议之不可分割部分,其效力及有效期与本协议相同。在中国法律所许可的范围内,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协议和附件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对其权利的放弃。其行使单项或部分权利也不得排除对权利将来的行使。

  甲方 : 乙方 :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签署地点:

  代表人: 代表人:

出口代理协议1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供港活畜出口业务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根据外经贸部关于《供港澳鲜活冷冻商品出口代理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的活畜品名活大猪、活中猪、活乳猪、活牛、活羊,上述商品的具体品种及与海关协调制度对应的商品编码,以外经贸部定期发布的《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为准。

  二、委托代理的出口地区香港。

  三、代理方式甲方对香港出口的活畜全部委托乙方代理、组织经销。乙方依照____市场和有关商品的销售习惯方式,进行统一销售。

  四、数量甲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外经贸部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旬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组织出口。由于特殊原因,甲方不能如期按量出口,甲方应在原定发货日期前十五天向广办说明情况并报请广办调整月度配额,同时知会乙方。乙方在外经贸部下达的年度配额以内,按照广办下达和调整的有关商品的月度配额和广办深圳协调办的日安排,负责销售。乙方有责任扩大销售网络,加强推销,掌握合理的售价,扩大销量。

  五、质量甲方供港活畜的质量规格应符合《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并加强运输途中的`管理,确保损耗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乙方负责按《供应港澳活畜品质规格及良比评定标准》验收甲方到货质量并做好甲方所供活大猪和活牛的良比评定工作。乙方有责任监督代销栏及承运商做好到货的卸收、保养等管理工作,减少活畜在港段的死亡、残次损失。

  六、结汇在正常情况下,乙方采取假售定的办法与甲方结算。

  (一)假售定:由乙方为甲方设立帐户,每月____日之前将下月各有关商品结汇价格通知甲方。甲方根据结汇价格制定发票,乙方按发票结汇。

  (二)乙方制定结汇价格的主要依据是:

  1.甲方有关商品当月的市场卖价;

  2.甲方有关商品的质规情况;

  3.预计下月的卖价;

  4.港段的销售费用;

  5.乙方为甲方所设帐户的盈亏情况。

  (三)结汇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齐全、正确的单证和发票后。

  七、其它

  (一)根据到货商品的质规情况、销售情况,乙方应整理好甲方每批到货的数量、销售数量、销售重量、销售价格、良比率、残次、死亡等情况并定期(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商定)通报甲方。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个别批次的有关质量、销售情况。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解决出口中存在的质规等问题。

  (二)当港段销售费用发生变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乙双方应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改本协议中原来的费用标准。

  (三)如需调整代理佣金,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____市场的行情及客商对其所供商品的反映;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赴香港了解所供商品的销售情况____市场反映。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商品的货源、生产、价格等方面的情况,乙方也可根据需要到货源地实际考察。甲乙双方有义务为对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互相配合,共同做好活畜的出口和销售工作。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外经贸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在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交有关管理部门(外经贸部贸管司、广办)备案。

  九、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双方再协商续签。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代理协议14

  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出口货物运输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始发的国际海运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进出口报关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向乙方订舱,订舱单上必须注明货物的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及经双方确认的费用,并且加盖公司公章/业务专用章。

  (二)甲方应负责提供准确无误、真实的所运货物相符的加盖公司印章的委托书(包括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出运日期、货物品名、要求航班等要素);委托书的效力将优于本协议;甲方还应根据所运货物的贸易性质,提供真实、合法、有效、齐全的出口报关文件并及时将其交送给乙方,由乙方负责出口报关。

  (三)甲方每次应按照规定的货物交送方式、时间、地点将货物交给乙方。对于化工产品及其他特殊货物,根据国际货物的运输要求,甲方在交送货物以前应向乙方明确相应货物化学性质及运输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依据或材料。

  (四)在货物交接中发现货物破损、受潮、严重变形等乙方有权拒收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

  (五)甲方如果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货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相关损失,甲方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甲方如果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提供所运货物的'物理化学性质或违反货物运输相关法规,致使乙方遭受处罚或造成运输工具损坏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甲方保证交运的货物不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及船舶公司规定不能接收的海运物品。具体事宜请参照船舶公司的有关条例。

  (七)甲方在货物出运过程如要求更改运单上显示的任何项目,需在船到达目的港前十小时前通知乙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如货物在目的港已被提取,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八)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工作。若因甲方过失或延误,造成货物损失或导致乙方无法履行应尽职责,由甲方单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对此不予负责。

  (九)乙方有责任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运输、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

  (十)乙方负责代甲方办理货物交运手续,包括订舱、制单、报关、报检、装板、装箱交接等整套手续,应按照甲方提供的要求订妥航班航次并及时通知甲方已订妥的航班航次信息及由运航班信息和运单号等;货物出运后,乙方应将有关证明文件等及时返还给甲方。

  (十一)从货物交给乙方到货物交给船公司的地面代理期间,如果由于船公司相关部门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船公司相关部门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若因乙方责任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承担责任。

  (十二)货物交给船公司代理后,如果由于代理或者船公司的责任造成货物损失,应由代理或船公司承担责任,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十三)在船运输过程中发生货损、灭失或延误,乙方将接受甲方的书面委托在规定期限内向船公司索赔。但甲方应首先按时支付乙方的运费及相关杂费用。

  (十四)收货人逾期提货或弃货的,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包括仓储费、提存费在内的全部费用。

  (十五)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造成损失或违约,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并在不可抗力影响停止后在能力许可范围内继续履行未尽的义务。

  (十六)在办理国际货运业务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以及过境国(地区)、到达国(地区)政府的法令等有关规定。

  第三条运费及杂费标准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不定期提供有关运价、船期、出运、目的港事务等信息,并保证向甲方提供最优质的操作服务,并经常进行客户回访工作,努力解决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针对每一票货物甲乙双方需要书面确认运价和杂费。

  第四条财务结算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必须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支付给乙方货物的运费及相关杂费。

  (二)乙方于货物上船后将账单传真甲方,甲方如有异议,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是同甲方已认可乙方开具的账单。

  (三)甲方应在收到账单5个工作日内结清当票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若甲方未能按照上述条款支付有关款项,乙方将每天按拖欠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利停止办理甲方所委托的事项或留置甲方的货物,直至甲方付清有关款项后才予以恢复,由此所产生的仓储/保管费、货物的风险及相应的所有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最迟应在自上述约定的付款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履行债务,甲方逾期不履行的,乙方扣押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待甲方相关款项付清后,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出货单证返还。

  第五条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条例、惯例等。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时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除双方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外,应提交乙方营业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生效、修改及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如果双方无意终止协议,本协议将自动顺延。

  (三)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本协议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

  形式通知另一方,修改及补充部分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后,并自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在修改或补充为获得双方确认之前,仍按本协议原定条款执行。

  (五)协议任何一方若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受通知方接到终

  止协议通知书30日后,本协议终止。

  (六)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双方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

  一切权利和义务。

  (七)如果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有任何违背本协议的行为,乙方有权利终止本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解决办法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补充。

  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签字盖章):____年__月__日(签字盖章)

出口代理协议15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外经贸部、国家外汇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委托代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委托,代理_________商品的出口业务。

  二、甲乙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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