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3-06-09 06:59:24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房屋租赁合同模板合集八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 / □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使用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除出示本条第(一)款约定的房屋所有权证外,还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对外出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 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 / □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 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 / □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三)如发生本条约定的装修、装饰,乙方在合同期满交房时无需恢复原状,但乙方添置空调等设备可以自行拆除。

  第六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如果交房之日晚于租赁起始时间,则以交房时间为租赁起始日,到期日相应顺延)

  (二)租赁期满,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含税):▁▁▁▁▁▁▁▁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元(大写:

  ▁▁▁▁▁▁▁▁▁▁▁▁▁▁▁▁元)。该房屋租金▁▁▁▁(□年 / □月)不变,自第▁▁▁▁(□年 / □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方式:(□月/ □季/ □半年/ □年)付,具体租金支付时间:▁▁▁▁,▁▁▁▁▁,▁▁▁▁,▁▁▁▁▁,▁▁▁▁▁▁▁▁▁▁ ▁▁▁▁▁▁▁▁▁▁▁▁▁▁▁▁▁▁▁▁▁▁▁▁▁▁▁▁▁▁▁▁▁▁▁▁▁。相当于保证金金额的租金乙方于合同期满时支付,可以以保证金冲抵。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 / □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甲方应在 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 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 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五)乙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应当提供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否则乙方付款相应顺延。

  第八条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

  ▁▁▁▁▁▁▁▁▁▁▁▁▁▁▁元)。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或者冲抵租金。

  第九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 水费 / □ 电费 / □ 电话费 / □ 电视收视费 / □ 供暖费 / □ 燃气费 / □ 物业管理费 / □▁▁▁▁▁▁▁▁▁▁▁▁▁▁)等费用。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时缴纳上述费用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租赁房屋和享受相关服务,否则甲方应减少乙方相应租金或相应延长租赁期限。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十条 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3日内对房屋和附属设施、设备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如租赁房屋存在未结算物业费、水电费等乙方应结清的费用,乙方在交付之前应结算完成后交付。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尽量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相应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三)乙方承租期间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的,应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该房屋拆迁方支付的搬迁补助费及临时安置补助费归乙方所有)。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及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月租金的▁▁▁▁%标

  准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后,甲方应当在▁▁ 日内将合同保证金退还给乙方,否则每日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

  ▁▁▁▁▁▁▁▁▁▁▁▁▁▁▁▁▁▁▁▁▁▁▁▁▁▁▁▁▁▁。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通知与送达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方式以传真、电邮或邮寄方式送达,一方如果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以原联系方式进行的送达仍然有效,有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对方承担。

  (二)通知到达后,对方如果有异议,应当在▁▁日书面回复对方。

  (三)对代理人或者紧急联系人的送达视为对本人的送达。

  (四)双方送达书面通知的详细联系方式:

  1、甲方:

  2、乙方:

  第十八条 备案

  本合同如需备案,则该备案手续由▁▁ 办理,备案费用由▁▁承担。

  第十九条 特别告知

  甲方应当将使用该房屋中需要以超出一般注意义务对待的事项告知乙方,该事项包括:

  ▁▁▁▁▁▁▁▁▁▁▁▁▁▁▁▁▁▁▁▁▁▁▁▁▁▁▁▁▁▁▁。 如果甲方怠于履行上述告知义务致使损害发生,乙方免责。因此给乙方及乙方人员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 乙方如需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甲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手续

  及权证,如因甲方房屋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等手续的,乙方可解除本租赁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二) 在不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前提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随时更换使用租赁房屋的员工而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三)

  ▁▁▁▁▁▁▁▁▁▁▁▁▁▁▁▁▁▁▁▁▁▁▁▁▁▁▁▁▁▁▁▁。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房):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库房租赁后的安全管理,保证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经营有序安全,根据安全、消防、治安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本安全责任书的时效为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协议起至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之时为止。在该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

  二、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应提供完好的房屋和附属设施。甲方对承租的外来人员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中报暂住登记,并根据暂住手续办理房屋租赁一切手续,要求承租人遵守与有关外来人口管理的规定,配合辖区主管部门进行检查工作。

  2、乙方入住前,向乙方交清环境、电、消防设施等要害部位注意事项。甲方经常检查乙方租住人员及房屋的安全防火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督促乙方遵守消防规定,配置必需的消防设施。

  3、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三、乙方的安全责任

  1、乙方应自行管理好自己所租赁的库房区域的各项安全事项。严禁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私自乱接电线,私自改造水管等等,杜绝一切产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2、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并按消防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服从甲方物业管理,不得在其租赁区域之外及消防

  3、乙方不得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如需进行合理的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退房时不得拆除已做装修,以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和安全。

  4、乙方所租房屋必须进行合法经营,按规定办理工商、税务、卫生等相关登记手续,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5、乙方应加强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并有安全措施,所租房屋出现火灾,爆炸触电及任何安全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含给其他租户及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应负责其雇佣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相关从业规范教育,并配备相应的劳动安全用品、护具。乙方与雇员之间发生的劳务、工伤等纠纷由乙方负责。

  四、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不得违反。

  五、本责任书未尽事宜按晋城市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或双方协商补充。

  此安全责任书与所签租房协议书同等效力,相互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情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房屋没有进行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人。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年____月。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及房租后视为交易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租金总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支付方式:现金,押______付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

  (1)税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车位费

  2)室内设施维修费。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有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____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者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

  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

  第七条

  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1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七条

  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照租金的1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100%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签章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章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发展经济,甲方愿将枫林三路1480号(雷锋村招待所)二楼、三楼租赁给乙方共同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上述房屋租赁给乙方使用,并共同合作经营。

  2、租赁期暂订5年,即从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3、甲方租赁给乙方年度租金为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租金,如遇房屋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归甲方承担。

  4、第一年租金乙方应在20xx年3月4日一次性支付壹拾玖万元整整年租金,第2.3.4.5年的租金乙方须在上一年度的'12月31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5、租赁期间乙方须依照国家法律,合法经营,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承租期内乙方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承租期内乙方因管理不善,给甲方房屋造成严重损失,经相关部门核实损失后,乙方按实负责赔偿。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投资合作经营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北京外交人员房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自____年__月__日起,将______外交人员公寓__楼___单元___号公寓___套租给___国驻华大使馆(以下简称乙方)作住宅之用。如房屋结构、装置或设备有缺陷由甲方负责修理并承担费用。

  双方兹订立租赁合同如下:

  第一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须按季度预付租金(外汇支票)____美元(或其他外币,或外汇兑换券___元)。乙方接到甲方的收租通知单后,应在三十天内一次付清。逾期须按日支付千分之____的滞纳金,以补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甲方根据北京地区物价和房屋修缮费用提高的幅度,可以对乙方承租的公寓租金进行调整,但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

  第二条

  甲方负责向乙方承租的房屋提供水、电、煤气和热力。乙方须按仪表数据缴付电费和煤气费。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设备维修不及时,引起水、电和热力的供应中断,甲方将酌情减收相应的费用。

  第三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进行定期检查,并负责下列自然损耗的免费维修:

  1.屋顶漏雨,地板糟朽;

  2.门窗五金配件、门窗纱的修理和更新;

  3.管道堵塞、漏水,阀门、水咀和水箱零件失灵,上下水管道、暖气片及零件、卫生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4.灯口、插座、电门和电线的修理和更换;

  5.公用楼道的粉刷,首层每二年一次,二层以上每三年一次;

  6.电梯故障的及时排除和对乘员的人身安全保险。

  乙方应将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损坏的情况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尽快修理,甲方未能及时修理的,乙方可以自行修理,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对出租的公寓进行检查、维修前,应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便和协助。如遇住房发生水灾、大量跑水、煤气漏气,在甲方无法及时通知乙方的危急情况下,甲方可进入乙方住宅处置。

  甲方要定期检查和保养楼内的消防器材。

  第五条

  由于甲方对乙方承租的住房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而造成房屋结构损坏,发生安全事故,使乙方遭受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如房屋大修,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甲方应给乙方提供条件大体相当的住房,乙方应按期从承租的公寓中迁出。如果乙方借故拖延不迁出,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发现承租的房屋危及自身安全或健康,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六条

  乙方对承租的公寓和设备有爱护保管的'责任。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或损坏要负责修复或赔偿。乙方应遵守《住户须知》(另发)中的规定。乙方对公寓住房结构或装置设备的自然损耗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对承租的公寓可进行下列各项自费工程:

  1.在不损坏房屋结构的条件下,改变室内装修原样;

  2.增添固定装置和设备。

  乙方在改变室内装修原样、拆除或更换原有的炉具、灯具、卫生设备等应事先通知甲方并负担相应的损失费。在租赁关系结束时,乙方增添或更换的设备可以拆除。乙方可以自费油漆粉刷房间。

  第八条

  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承租的公寓增加电容量。但施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气设备和擅自改动供电设备。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应自行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第九条

  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致使乙方承租的公寓遭到破坏,甲方应视房屋破坏的程度,免收部分或全部租金,直至该公寓修复时为止。

  第十条

  乙方承租的房屋不得私自转让或转租。退房时须提前半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检验住房及其设备,确认完好(除自然损耗外)后,双方办理终止租赁手续。租金按终止日结算。

  乙方主动申请调换公寓时,须缴付原租公寓的油漆粉刷费。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期满前三十天,如任何一方不提出异议,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一式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_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

  甲方代表: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

  (本人签名)

  (本人签名)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1.房屋名称、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名称 规格等级间数面积单价金额地面质量

  1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2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3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____

  2.房屋租赁期限: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出租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和标准,将出租的房屋及时交给承租方使用居砖

  3.租金交纳时间:

  有国家统一规定租金标准的,按国家统一规定签订,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合同代表人双方协商议定。

  4.房屋租赁规定: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合同对房产新的所有方继续有效;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将租赁房产转让第三方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

  (2)承租方有保护公共财产的义务,不得擅自乱开、乱改、乱建。

  (3)承租方在租用房屋院内,建设厕所、厢房、平房、栽植树木等必须做到不碍四邻的通风、透光、人行、排水、修房、环境卫生等,否则要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承租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时,必须立即搬迁,如若有意刁难,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5)任何一方如需调换房屋时,必须在一个月以前告知对方协商解决,在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6)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5.承租方的责任:

  (1)按规定时间,及时交纳房租费。

  (2)保护公共财产,不得擅自拆除和改建房屋,无故损坏房屋财产,负责修复或赔偿。

  (3)擅自将房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4)出现问题(漏雨、倾斜等)及时告知出租方,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6.出租方的责任:

  (1)每年春季对出租房屋普查一遍,对应该整修的必须及时全部整修,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砖防止漏雨、倒塌事故的发生。

  (2)必须按合同规定质量,提供出租房屋,内外墙皮整齐完整,不漏雨、不倾斜,如因出租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因房屋失修,出租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对因国家建设需要搬迁的承租户,必须按国家搬迁规定妥善进行安排。

  7.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承租方各持一份,副本___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8.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出租、承租双方协商同意修订。

  出租方:______(盖章)承租方:______(盖章)

  鉴证机关: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代表人:______(盖章)

  鉴证时间:__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月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

  出租方代理人: 承租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电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位于:号房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出租房屋租赁期限为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租期已满收回该房。

  第四条:租赁合约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大写元整(¥:),作为甲方房屋、水电费、管理费等及室内财物的押金。甲、乙双方在房屋交接前须清点室内物品、检查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并列好清单(清单附后)。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该房屋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网络宽带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应由乙方全部负责支付,乙方若因拖欠上述应交费用而产生的滞纳金则由乙方负责缴纳。

  第六条:该房屋只租赁给乙方使用,乙方不能擅自转租给第三者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回保证金,并收回该房屋(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协议转租给新承租人除外)。

  第七条:房屋租金计算起始日期应从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准时每月 日前向甲方缴交房屋租金。超过7天,双方需经过协商,否则视乙方违约,乙方预交给甲方的押金不予退回,并结清租赁期间该房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收回该房屋。

  第八条:乙方需在室内进行装修时须与甲方协商,并有书面协议确定。但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的墙体及楼面结构。否则,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准在房内进行非法活动及有损坏公众利益及人身安全的'行为,否则导致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自付,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条:甲方有义务将合同生效日之前该房屋的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及电话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结清。甲方对上述出租房屋必须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任何第三者对此提出异议与乙方无关,如发生房产纠纷等问题由甲方全权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乙方对甲方任宅内的设备、财物必须爱护,小心使用并保持室内清洁,不得有损坏,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预交的押金中扣除损失金额,如押金不抵赔偿,应参照损坏物品以市价同等补偿给甲方,但天气灾害、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因素所导致的房屋受损除外。

  第十二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双倍退还乙方租房押金。如乙方需退房,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所交押金不得退回,并负责缴完已使用的水电费及有关该租房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如不续约,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租房交还给甲方,经双方清点确认无误,甲方须向乙方如数退回全部押金;如需续租,则另外签定续约。

  第十四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再另行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扣即可生效。

  第十六条:(补充) 1,屋内家私物品详见家私清单附件。

  出租方签名(甲方):承租方签名(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房屋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房屋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房屋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未经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房屋租赁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

  二、经过房屋租赁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2、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物上的添附物或其残值在合同终止时归出租人。现因一方当事人违约而致合同提前被解除的,添附物归属如何确定?

  如果房屋租赁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房屋租赁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参照上条,要求房屋租赁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房屋租赁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房屋租赁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但是,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参照上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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