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

时间:2024-10-06 08:47:36 转让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股权转让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转让方持有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股权”),计_________股。

  鉴于:转让方意欲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预转让股权于受让方,同时受让方希望获取股权,而该部分股权按国家规定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三年后)方能转让。

  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转让方持有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占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_____%,计_____股,转让方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将其持有的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计________股预转让给受让方。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的规定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预转让该等股权,待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三年后)再按本协议约定签定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本协议下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RMB[_________])(“转让金”)。转让金构成受让方受让本协议下所转让股权的全部价款,已包含本次股权预转让及今后正式转让所需支付的交易费用,受让方无需为获得该股权而再向转让方或支付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任何款项。

  第三条 转让金的支付

  鉴于转让方对受让方负有债务,双方同意转让金直接在该债务中抵扣,受让方无须再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股东权利

  转让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定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前将基于本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委托给受让方行使。

  第五条 公司变更

  受让方同意在转让正式实施后将促使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与股权转让有关的下列政府程序:向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的原股权登记机关(“登记机关”)申请股权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条 转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转让方兹向受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转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转让方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缴纳了其在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全部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即人民币_________元(RMB)。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不存在任何尚未缴纳的注册资本或由于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缴资而产生的任何违约责任;

  (c)转让方是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本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部分股权依据本协议及正式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转让给受让方;

  (d)转让方未在(今后亦不会在)本协议项下拟预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e)转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

  (f)转让方负责促使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受让方或再受让方获得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

  第七条 受让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受让方兹向转让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a)受让方系具有中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中国公民;

  (b)受让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及__________________。

  (c)受让方保证根据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金。

  第八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经守约方的合理判断该等违约事实已造成守约方履行本协议项下其相应的义务已不可能,则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其相应义务的履行,直至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在守约方依本条第(1)项发出书面通知三十(30)日内,违约方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或其并未采取充分、有效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及仲裁费用、财务费用及差旅费等。

  第九条 弃权

  所有弃权均应用书面作出。一方未坚持要求另一方严格和及时地履行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不构成放弃要求该等履行的权利,并且一次弃权不构成对以后违约行为的弃权,无论该违约行为属相似或其他性质。

  第十条 完整性

  本协议和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所述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应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事项所达成的任何备忘录、协议和安排,且该等备忘录、协议和安排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失效。

  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不存在其他的谅解、义务、陈述和保证,并且除本协议明示的之外,未赋予其他权利(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的除外)。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并且只要合法可能,若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考虑到这一点,则根据本协议之含义与目的,与双方的意愿最为接近的合适的条款应被视为取代了该条款,而本协议的其它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名称和标题

  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而设,不得用于解释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

  第十二条 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协议之任何条款并未被意图用于或被解释为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为其创设任何使其受益之权利和任何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已颁布的中国法律并应按其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30)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裁判。

  第十五条 通知

  本协议双方应以书面形式,按下列地址向对方发送任何文件及通知:

  转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正本和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本协议双方签署_________份文本。每份文本均为本协议正本,本协议双方各执文本[一]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适当签署。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生效日”)。

  第十七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授权代表签字。

  本协议由双方授权代表于首页记载之日期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因预转让其所拥有的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给受托方,在签订《预转让股权协议》(“协议”)后至股权转让正式生效之日,授权受托方代为行使基于协议规定的转让股权的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选举、表决、分红权利)。

  特此委托。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授权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人资格证明。

  (2) 法人股份,提文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个人股份,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

  提文护照或回乡证。

  2. 股权证明。

  3. 允许股权转让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 公民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 资信证明。

  3. 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转让方: (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职务:____

  受让方: (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职务:____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合同书规定,甲方应出资____万元,实际出资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____%的股权以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起____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____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合同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合同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违约责任:

  1,本合同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合同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 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合同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合同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合同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____ 受让方:____

  ___年__月___日于____市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无偿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5、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美容院股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条件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方愿将独资设立,坐落_____市____路_____号的______美容院,转让予乙方经营。

  二、本件转让价格及其计算标准:

  (一)_____美容院,存货作价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_____及存货另列清册分别标明价格。

  (二)上列_____,存货经盘点如有增减变化数量,则依清册所记载价格,增减给付现金。

  (三)甲方应收欠款计_______万元(详移交清册),悉数由乙方承受,不另计价。乙方应承受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详移交清册)。(本款根据实际情况取舍)

  三、付款办法:于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交付甲方_____万元;其余款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_____日一次付清。

  四、点交日期及地点:双方订定____年____月____日为点交日期,并定于______为点交地点。

  五、特约事项:

  (一)本件点交以前,所有甲方对外所欠一切债务,概由乙方承受,并由乙方将营业承受承担债务的'情况通知各债权人。点交前所积欠一切税捐、水电费用、房租、员工薪资亦同。

  (二)商号名称或延用原名称,或变更名称,悉依乙方自便,甲方不得置同。甲方并应协同乙方办理商号变更登记手续,不得借故推辞。

  (三)商号现承租坐落____市____路_____号的______美容院的租赁权,由甲方让与乙方,并由甲方负责出租人与乙方办理续租_____年,与乙方另行换立租约,如出租人不允许续租或要求增加租金或提出其他条件,致乙方受害时,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六、违约处罚:任何一方违反本契所列各条情形之一,即视违约论,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如系乙方违约,愿将已付款项,任由甲方没收;若系甲方违约,则应按所收的款项加倍返还以为违约处罚。若有其它损害,仍得请求赔偿。

  七、甲乙双方应各觅保证人,对甲乙双方的违约对他方应负赔偿责任,愿各负连带赔偿之责,并均抛弃先诉抗辩权。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保证人: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转让方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批准。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股权。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原股东甲方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乙方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第三条 甲方保证与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第五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六条 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出让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受让方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_____份, _________有限公司存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受让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8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6、显名投资与实际出资的确权: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7、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9、股东对公司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下列情形解散或被撤销的,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第二,股东合议解散;第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不应直接向其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只能要求其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

  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损的,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或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10、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踪、死亡后的公司清算问题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公司面临清算的,清算责任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负责清算;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代管人或者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

股权转让合同 篇9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股权转让

  1、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的______%股权,乙方同意接受。

  2、由甲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或提供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原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决议等文件。

  二、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_______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_______%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2、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元。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股权转让对价后立即依法办理公司股东、股权、章程修改等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应给与积极协助或配合,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合同中约定的其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情况出现。

  八、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将以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立约人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报工商机关备案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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