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3-06-01 08:52:12 生作文 我要投稿

有关中学生作文集锦七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生作文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中学生作文集锦七篇

中学生作文 篇1

  森林里住着猎人和一条优秀的猎犬,一次猎犬追逐狐狸却因为自己的懒惰将狐狸放走了,而猎狗却倘若无事的回到了猎人的身边……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然而后续的故事想必大家也能猜到:猎狗渐渐不把追猎放在心上,从此战绩不佳,最后被猎人放弃而被一只新的猎狗取代。

  懒惰如同一场瘟疫,它会使闪耀的星星黯淡无光,会使明亮的太阳寒冷彻骨,会使坚强的小草、挺拔的大树萎靡不振,会使现在一切的一切都变成消极的模样。无论任何东西,只要被它沾染,那么未来将会变成空洞和虚无。如同前文那只猎狗,即便优秀异常可当沾染上懒惰之后一切都会消失,优秀伴随着自己的.精神以及希望随风而逝,再也没有踪影!

  我们的生活充斥着懒惰,许多人总想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懒惰。学生的懒惰是减少自己少量负担而换取一段微乎其微的闲适,但成绩却不经意间下滑的故事;职员的懒惰是减少自己工作量而换取比别人多不到那里去的假期,最后被老板炒鱿鱼的故事。倘若国家懈怠,就不会有光明的未来;倘若世界懈怠,就不会有灿烂的成就;倘若世间一切都在懈怠,那么剩下的就只有阴暗、孤独的地狱了!

  我们应该整理自己的状态,坚定自己的信念,统一我们的决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被像懒惰这样的诟病侵染,才能更好的向着未来前进。星星会因此闪烁,太阳会因此炽热,世界会因此进步,而梦想也会离我们越来越近!

  一切都是命运石之门的选择啊!现在交给自己来判断,是为了现在懒惰,还是背着梦想前进?!

中学生作文 篇2

  我们这里中秋节包粽子吃粽子,这真让人匪夷所思。别的地方可都是端午节包粽子吃粽子;为此,我也曾问过家里的大人们。家人们听了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反正是别人包粽子,我们也跟着包,总不能搞特殊呗!

  中秋节的前一天晚上,我家开始包起了粽子。其实,每年的中秋节,我们家里都是奶奶和妈妈包粽子。我们这些小孩不是玩就是在旁围观。吃过晚饭后,奶奶和妈妈就忙活起来,包起了粽子。我在旁观看。看着看着,我便觉得手痒痒起来。说句实在话,我对吃粽子倒不感兴趣,而对包粽子却还有点兴趣。奶奶和妈妈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叫我也动手包。因为不会包,我就先看她们包。看了一会儿,我也开始试着包起来,先把两片粽叶围成一个棱锥形,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往棱锥里填满糯米,最后将剩出的粽叶把米盖上,再用粽叶绳捆扎好。为了不让粽子在熬煮时松散,我把粽子捆扎得紧紧的;这样,一个不够标致的'粽子就在我的手里产生了。虽然如此,但是我还是挺高兴的,因为这毕竟是我自己亲手包的粽子!趁着兴头,我又包了几个粽子。等包完了粽子,奶奶和妈妈就开始熬煮粽子。几个小时过去了,我们家沉浸在了粽香里。等开锅后,有些睡眼朦胧的我就迫不及待地去看自己包的粽子。哪知,我包的那几个粽子都破肚了;起初,我还想将我包的粽子在明天到朋友那炫耀一番。粽子都破肚了,我也就只好作罢了。

  透过窗户望天,我看见又圆又亮的月亮在虚无缥缈的云雾里害羞地躲躲藏藏。圆月里似乎有嫦娥和月宫的影子。忽然,一阵凉风吹过,我不禁打了一个喷嚏。夜深了,我得去睡觉了。

中学生作文 篇3

  我喜欢阅读清晨的白雾,它在太阳出来的瞬间,迅速变得晶莹光亮,而后渐渐消散,阅读瞬间。那一瞬间是我之最爱,因为就在披上阳光的瞬间,白雾的生命便得到了升华……

  我喜欢阅读昏暗的天边挂着的朝霞,它也只是在太阳露出笑脸前的瞬间披上了七彩,使自己变得富有活力与情感……

  我喜欢阅读雨后天上的彩虹,在那令人心有余悸的风雨中极其漫长地等待着,它在中天的一现,宛如西施的回眸一笑,虽然很快消失,却留给人无尽的遐思……

  我喜欢阅读流星,喜欢阅读它在苍茫的夜空中忽然划过的瞬间。它留下一条光亮而美丽的弧线在天际,同时也留下一条明亮而多彩的弧线在人们的脑海中……

  我也喜欢阅读转瞬即逝的朝露,变幻不定的浮云,匆匆繁荣过的草木,潺潺流淌过的清泉小溪,还有海浪汹涌时的风暴……

  我更希望阅读人生,阅读人生中如昙花一现般的.光辉瞬间……

  我喜欢阅读孔子给六岁孩童让路的瞬间,它让我读懂了伟人伟大之所在……

  我喜欢阅读秦王李世民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瞬间,我从中感悟到了帝王之豪气、帝王之远见卓识……

  我喜欢阅读慷慨激昂的交响曲在贝多芬灵感的火花中撞击的瞬间,那是一股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急速翻飞、升腾的云浪,是一种狂热乃至疯狂的热恋……

  深邃的星空因流星的飞逝更显生机,浩瀚的大海因浪花的翻腾更显活力,美丽的昙花因瞬间的绽放更显美丽。这些短暂的点缀使得生命的历程更显得弥足珍贵。我喜欢阅读,尤其是这些生命中短暂的、辉煌的瞬间。

中学生作文 篇4

  总也记得在很小的时候,独自一人捧着漫画书,坐在地板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不认识图画下面附着的一个个小方块,便把目光一直放在那五彩斑斓的画儿上。不到妈妈亲自将我抱到饭桌上,我是绝不会离开那书一眼的.

  小时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只因上面拥有孩子的思想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那本需动用我全身之力才能抱起来的书,不知被我的小爪子翻过多少遍,乃至能复述下来其中的任一故事。此刻,我极具构想的小脑袋发挥了作用——在无数个日夜梦到自己身居魔法森林,与里面的动植物以及锅碗瓢盆一起唱着笑着,无师自通地舞着。那里没有孤独,也没有一个人的行走,有的只是美的笑容和透明的眸。

  或许是受家庭书香的影响,从婴幼儿至孩童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身边从未缺少过书的陪伴。兴奋之余,哭泣之余,我都知道,书始终在那儿,就像父母一样,对我不离不弃。

  小学期间,班中一度出现横扫一片无所不胜的“杨红樱风”,我也被卷了进去。但我只是向同学借书看,从不购买。也不知为何,心中总隐隐约约地暗示、提醒着自己——“不要陷进这股子书风里,这不是你所寻找的”。但究竟我的感觉要把我带向何方呢?我不清楚。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告诉自己所要追寻的答案。只能独自在这蜘蛛网般的迷雾中回旋、失足、挣扎、脱身、再回旋……不知晓脚下踩着的是小桥还是大陆,就这样,在数次失足后积累起经验。

  在这个过程中,遇到自己凡是略有兴趣的书籍都要看上一番,因而自己有关孩提时代的书都有些印象,写作时不经意也成熟了几分文风。

  六年里,还好结识了《儿童文学》,后又由于家长的喜好认识了《读者》,书中众观点与个性集于一体,我也算是初从迷雾中走出,来到了文学金碧辉煌而又淡雅平凡的阶下。

  于是,早在傍晚后接清晨的那一刹那,还没来得及跟趴在地上看漫画的日子告别,就步入了跑着向前奔的初中。

  忘了是哪一天,可能是妈妈嫌我网上购书的频率太快了些,说了句“等你把咱家名著看完了再说吧!”就一把把我扯到了文学的第一层台阶。

  不会忘记第一次看的名著《呼啸山庄》,但更不会遗忘这几个月刚“啃”完的大部头小说《飘》。手捧着已有几处开线的宝贝老书,忽想到它在我们家的资历比自己还要久一两倍呢!不由得笑了,也紧了紧怀中的书。我想,在发现自己爱上它的一瞬间,就像是思嘉得知自己爱上土地的那一刻。柔软的土地给予思嘉奋斗的活力,古老的书籍带给自己无尽的美丽。

  不知不觉中,那曾经迷绕多层的雾早已散去,自己也淡去了甜腻的奶香,随之代替的是渗着书本特有的气味儿,宛如包裹在心灵上的`柔软芬芳的一张彩纸。望着身后掉进却又爬出的书坑,扬起逐渐变得自信的微笑。

  但仰视伫立在眼前的文学天梯,又忽觉得自己的渺小与文学的庞大,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在这用尽一生去品味的文学里,自己究竟占怎样的位置,也许只是浩渺天际中一粒无足轻重的尘埃。

  但我知道,尘埃也是着实存在着的。我无法改变它的本质,却能进行质量的变异。我坚信,是尘埃也会发光,借着来自书中温暖的气流,照射出暖人肌肤映人血液的无刺眼的一束小光,把自身与周边一起照亮。

中学生作文 篇5

  命运,是很多人谈到的,毕竟,这是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世间的轮回,是许多人必经的过程,然而,轮回的命运,是最容易让人迷茫。

  许多人都是再死的时候才想到命运,然而,当我们一出生在这美妙的'世界中,命运就是我们第一个朋友,而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爱耍人的小混混。但这,只是生活开始的悲剧或是喜剧。轮回的小混混,是我们都不知道的,是人一生无形的支柱。

  想对命运说:“可以让我过得美好吗??”

  那么,轮回的命运就会告诉你,你的人生太不美好了。随后,便会把你这个心如透明的人扔进无情的火焰中,把你的所有狠狠地燃烧掉。

  而这,他就是个处罚者,许多人都是从他的手里变得高尚,也有人,为之而堕落。

  时间的主宰者,人生的审判者,轮回的悲者,就是它一辈子的谓称,也是它所有的东西。

  命运的轮回,会带着我们,一定会……

中学生作文 篇6

  星期天,我到美琪去学英语。在路上,我看见一摊污水,路人都捂着鼻子走过。有的人感冒了闻不到味道,就站在边上骂:“这是谁弄的一摊污水呀,又脏又臭,真不讲卫生,都讨厌死了!”可放学后,那摊污水却不见了!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那天,一位清洁工阿姨看见了,就打开污水盖,用手电筒一照,哇!东西可真多,有馒头、烂菜叶、鸡毛、布条,特别是老鼠,它们都在里面安家了,一打开盖子,就往外面跑,到处都是!过了一会儿,那位阿姨拿着一根直径有3厘米,半米长的'粗铁丝,半蹲着,把那些杂物给捅出来。不一会儿,东西就捅出来一大堆东西,有馒头、烂菜叶、鸡毛、布条、电线……堆得跟小山似的。阿姨把那些垃圾统统拿去倒了,用竹枝做的扫帚把污水扫了进去。她就高兴地走了!

  周围的人看了,纷纷称赞她:“这个人真好,不嫌脏不嫌臭,无私的为人民服务,品德真高尚,值得我们学习。”

  这件事使我很感动,平常人都不愿意去做的事,而她愿意去做,因为她无私奉献。我们不应该看不起她们,她们的身份卑微,可如果没她们,我们的社会将变成什么样,大家想想看,所以我们不应该看扁她们,我们应该尊敬她们,学习她们的精神!

中学生作文 篇7

  “阿光...阿光...”床榻上的年轻男子悠悠睁开双眼,眸中却无一丝神采,面色如纸,原本俊朗的面容已不复存在,用微不可查的声音唤着榻前的少年。

  “兄长?兄长?你醒了,你终于醒了。”看着眼前的男子醒来,少年激动地流下了泪。

  “臭小子,哭什么?只是可惜,我霍去病恶战无数,未战死沙场,反要死在这床榻之上。”是他,大汉帝国的战神,冠军侯霍去病。

  霍去病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风华正茂的他若殁于战场,他的心里尚且能够平衡,甚至感到一丝。而这头纵横大漠的苍狼却要病逝于床榻之上,让他如何心甘?

  他注视着旁边的环首宝刀,脑海中浮现了一座山的轮廓。那座山,陌生而又熟悉。他只去过一次,却在那里成就了他人生的巅峰。那座山,叫做狼居胥。

  他的思绪飞速回到了那座山,那些纵横沙场的胆气,生死相随的义气,勇冠天下的霸气充斥着他的大脑。

  矗立着的未央宫,豪华雄伟,显得雍容大方;金碧辉煌,不失帝王霸气。大殿中央,一个中年,一个少年,相对而立。

  “去病,朕赐给你的府宅可还满意?那座府宅可堪称我大汉第一豪府。”那中年男子身着玄色龙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执掌天下的霸气,正是千古名君汉武帝刘彻。再观那少年,身长八尺,剑眉星目,俊朗剽勇,相貌堂堂,正是霍去病。

  “陛下,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今伊稚斜、赵信尚未授首,臣凭什么受此豪宅?”

  “好!那朕便为你换一件礼物。”刘彻被霍去病的豪言激起了年轻时的血性,他走到了旁边的架子前,拿起了放在上面的金柄环首刀。刘彻将刀抽出二寸,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这把刀,是朕被立为太子之时先帝所赐,名‘大夏龙雀’,今日朕便将它赐给你。”霍去病急忙跪下,“先帝之赐陛下,臣如何敢受?望陛下收回成命。”

  刘彻嘴角微微上扬,说道:“朕也不瞒你,朕已经征召战马十四万匹,你与卫青各领骑兵五万,步兵二十万出战漠北。由你出定襄攻打单于主力,这才是朕的礼物。去病你记住,寇可往,我亦可往,朕要你用此刀斩下伊稚斜与赵信之首级。”

  “臣纵战死沙场,亦不负吾皇之托。”霍去病将双手举过头顶,郑重地接过宝刀。刘彻将其扶起,说道:“臭小子,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谈什么死不死?再说,你要是战死了,谁来为朕平定四夷?所以你小子还得给朕好好活着。”霍去病笑了,他回报给刘彻一个自信的微笑。“只要臣在世一日,便为陛下大业征战一日。”君臣相视而笑,他们之间的关系,超出了君臣情谊,更像是一种父子之情。从小缺少父爱的霍去病,既卫青之后又在刘彻身上找到了这种微妙的感情。

  一个月之后,卫霍大军浩荡出师,剑指大漠。情报显示单于东进,霍去病则改出代郡,寻求他梦寐以求的猎物。

  雄伟的长城边,数十万大军列着整齐的大阵排在那里,肃杀的气氛使人不寒而栗。

  领头之人,身骑白马,金甲红袍,腰挂宝刀,眉宇间露出一种傲视万物的霸气。玄色的大器迎着狂风发出噼啪的响声,正如那一颗颗狂热的心。大旗上面赫然用金丝绣着斗大的一个“霍”字,彰显了他们无比自豪的身份:骠骑军!

  “你们五万骑士,都是大汉最优秀的战士。但是,你们跟着本将,要执行最危险的任务。本将先说明白,本将不是李广,骠骑军有着铁的纪律,你们会苦、会累、会负伤、会战死。不过你们不会有无谓的牺牲,战后会得到最丰厚的赏赐,你们的家人将为你们而无比光荣与自豪!现在,你们告诉本将,你们后悔吗?”霍去病立马于阵前,雄浑的声音震击着每一个男儿的内心。“九死无悔!”五万大军的咆哮响彻天际。面对如此虎狼之士,霍去病笑了,他的心中顿时升起了浓烈的战意与豪气。

  “好!所有的步军留在汉境,放弃所有粮草辎重,五万骑兵各带五日干粮,取食于敌。本将的要求,一日行军二百五十里,敢否?”“敢!”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豪气与胆量,感染了每一个人。即使他急行军的要求是其他将军的两三倍,他们也都应了下来,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说自己是弱者,更因为他们的将军是帝国的战神——霍去病。

  “鹰击将军赵破奴!”“末将在!”回答之人鹰目高鼻,二十出头,正是一代名将,汉从骠侯赵破奴。“令你为先锋,与本将同领前军,其余诸将,统筹后军!”“诺!”

  凄厉的朔风夹杂着大漠的'风沙,刀割般割过他年轻的脸庞。即使风沙再大,也无法改变他前进的信念,坚定地眼神从未被取代。五万铁骑已在大漠中深入千里,仍未找到他们的猎物。可霍去病坚信,越往前,猎物越大。

  “报!将军,前方二十里狼居胥山下发现左贤王部主力八万余人。”果不其然,听到了这个消息后,霍去病如同饿了三日的野狼看到了一群黄羊一般,笑了。虽然这不是他最想要的猎物,但这也是匈奴二号人物。这头猎物,他要了。

  霍去病抽出了腰间的大夏龙雀,运足气力,大喝一声:“传我将令!全军休息半时辰,检查装备,突袭狼居胥山!”半时辰后,五万战狼整装待发。

  “目标,狼居胥山,大军锥形阵,奔袭!”霍去病金刀斜指前方,阳光照在兵刃上,反射出一道道寒光。“驾!”霍去病夹紧马腹,一马当先,充当锥头,这是他一向的习惯。锥头永远最危险,可无论多艰险的战斗,这个年轻的统帅总是宁愿将生的希望交给士兵。并且,他有着足够的自信,可以完好无损。

  二十里的距离,骠骑军片刻便至。

  “奔射!”一声令下,三千多会奔射的将士向敌阵泄出阵阵箭雨,着实令匈奴人猝不及防。而最出彩的那个少年,左手托泰山,右手抱婴儿,弓开满月,箭似流星,十余箭出,箭无虚发,此人正是这支骑兵的主帅,霍去病。

  “左大将在此,何人放肆?”只见一匈奴武将,身长九尺,膀阔腰圆,横矛挡住道路。霍去病又笑了,上扬的嘴角彰显了他年轻的傲气。他以不羁的笑容表达了内心的想法:这个猎物,归我了。“本将乃汉骠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匈奴士兵出现了很大的骚动,几乎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要知道,两年前,正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三征河西,一万孤军血战皋兰,两万铁骑踏破祁连,单骑冲营诛杀八千。他创造了太多的不可思议,他夺取了他们的河西走廊。“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曾几何时,匈奴人自诩为草原上的苍狼霸主。但面对这个20岁的年轻人,他们却认为,即使有昆仑神的护佑,也无法战胜于他,只能落寞地唱着这支悲歌。

  霍去病可不会给他们反映的时间,他动了。他直驰至左大将前,抬手一刀,几乎无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这一刀十分迅猛,左大将虽然抬矛格挡,却没有丝毫用处。他没有想到,这个臂力超强的年轻人,不仅将他的长矛砍断,还砍下了他的首级。“敌将已死!|”

  左大将,匈奴左部十万控弦士中的第一高手,一招便丧于敌手,匈奴士兵的心情可想而知。“骠骑军,杀!”一场大战,昏天黑地,两军大战一日。最终,左贤王引不足万人的残兵向北败退,标志着这场大决战以汉军的胜利告终。

  “将军,此役我军斩首七万余,俘虏匈奴三小王,将军、相国等83人,匈奴左部主力损失殆尽,我军折损一万余人。”赵破奴向霍去病禀报。霍去病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又是一万多将士啊,破奴,为兄真想天下再无战争,四方来朝,我们的士兵便不会再失去性命。”“然四夷藐我大汉,便须兄长逞我大汉天威。”私下无人之时,二人便以兄弟相称。

  “呵呵,不提这个了。”霍去病抬眼望去,狼居胥山的秀美风光尽收眼底。日已傍晚,落日的晚霞倾洒在狼居胥山上,展现出一幅温和静谧的景象,深深地吸引了这个年轻人。“听你说此处为单于行封圣地,破奴,为兄有个想法。”赵破奴微笑抱拳,说道:“小弟这就去准备。”拍马离开。看着赵破奴远去带起的沙尘,霍去病又笑了,兄弟之间无言的默契便在此刻被充分地体现。

  当日,筑坛行封礼。

  霍去病立于坛上,一抖战袍,双膝跪地,四万将士一同跪下。汉军绛红的战袍宛如烈火烧山,四万将士在一起,竟无丝毫杂声,没有丝毫动静,似乎万物便在此刻同时静止。

  “汉冠军侯臣去病,敬告皇天:冠军侯臣去病,封狼居胥山,愿佑百姓安居乐业,愿佑吾皇与天同寿,愿佑大汉国运久长,愿佑天下永无战争!”霍去病朗声读完祭辞起身,向北远望。这个21岁的少年在这里达到了他人生的巅峰,茫茫大漠尽收眼底,豪情大发。“全体将士,休息一夜,补充粮草,明日继续追击!”“诺!”

  大军神行如飞,一路追杀至瀚海,面对着一望无际的大湖,霍去病下令班师,在姑衍山行禅,又在狼居胥山刻石记功:冠军侯去病枭首七万,封于此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扬汉天威。是日起,敢犯大汉天威者,必往诛之。

  携封狼居胥之气势,骠骑军离开了苍茫大漠,在黄河边遇到了等候已久的使者。益封五千八百户,加封大司马,21岁的他已然位冠群臣。“恭喜冠军侯!恭喜大司马!”四万将士发自心底的呐喊,每个人的脸上写满了自豪与喜悦。“渡河!”霍去病上扬的嘴角展现了年轻的自豪与自信。

  “兄长,听闻此役后,漠南无王庭,三五年内一般没有大战了。”赵破奴说道。“然,如此,为兄便可多陪嬗儿。”说着,霍去病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笑得温和、慈爱。一想起那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喊着“爹爹抱”,这位战神便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慈父。

  大军渡过黄河,霍去病勒马回顾,滚滚东去的黄河,卷起了万丈狂涛,也激起了他心中无限的豪情与张扬。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一首诗作脱口而出,引发一片叫好之声。

  “‘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兄长,你还是不愿征伐。你向往的还是那种天下归朝的太平生活,可若不征战,你的梦又如何能够实现。”赵破奴喃喃自语。

  夜已至深,身边之人已换成了赵破奴。往事种种似在昨日,可自己却再也找不到昔日的风采。床榻上的霍去病,双眼不禁朦胧了。

  忆起往昔的豪迈,霍去病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他一跃而起,拿起了那把久违的金刀。“兄长。”赵破奴的心中隐隐有些不安。霍去病一刀横劈,刀尖划破空气,带起了丝丝虎啸之音,凛冽的寒气吹灭了蜡烛。赵破奴的心中更加不安。

  “大丈夫岂能逝于榻上?破奴,用此刀完成为兄之梦,来世再为兄弟!”说罢,霍去病再无丝毫动作,横刀矗立着。

  此时,天上一颗流星,划过天边,陨落。

  赵破奴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颤抖着,发现眼前之人已无气息。“兄长!”赵破奴猛然跪地,撕心裂肺地哭喊着。“为什么?为什么?奈何天妒英才!为何死的不是我赵破奴,反是霍去病!兄长!”待到全府的人都赶到痛苦之时,赵破奴却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兄长,你放心的去吧。我赵破奴虽无能,但破奴以我赵氏先祖名义发誓,纵破奴万死,亦要完成兄长遗愿。”说罢,霍去病伟岸的身躯轰然倒下,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而赵破奴,后来带领700骑兵先登攻克楼兰城,俘虏楼兰王,威震丝路。而他手中的兵刃,正是大夏龙雀刀。

  汉元狩六年,少年天才霍去病因病与世长辞,年仅23岁。霍去病为了大汉尽忠一生,战功无数,成为大汉帝国四百年最耀眼的名将。他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那四方来朝的盛世景象殒身不恤,一生奔袭何止万里?他是中国乃至世界军事史上的一个标杆,他的封狼居胥成为历代名将的最高追求,两千年来从未被超越。叹天妒英才,23岁的他便匆匆离去,撒恨于世。

  年复一年的秋风渐染,染黄了茂陵的青草。勇冠天下如何,年少轻狂如何,千古无双又如何?最终只化作一抔黄土。那段轰轰烈烈的往事,便一直埋藏在那座孤冢之下,而那个轰轰烈烈的梦,却永远的传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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