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方案

时间:2024-10-16 21:20:10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车辆管理方案

车辆管理方案1

  一、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执行,做到带班领导要坐班,值班人员按时上下班,值班期间认真接听电话,做好记录,遇到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值班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班的,必须报经带班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分局值班人员每天下午5时前向县局值班人员汇报当日值班情况,县局值班人员要加强对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春节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工作日期间人员在岗在位。

  二、严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纪律。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公车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车管理规定。节假日期间公车一律入库,机关车辆停放在县局大院内,分局车辆停放在分局院内。值班期间确因公务需要经批准可以派车,机关值班车辆由带班局长批准,需要增派车辆按用车规定向办公室申请;分局车辆需经分局长批准方可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不按规定停放公车。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值班和公车的管理与督查,县局将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责任追究。

车辆管理方案2

  为保证本小区内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出入安全,保障广大业主人身和消防安全,对小区业主自有车辆和外来在小区出入的车辆进行管理规定如下:

  1、所有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持车辆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

  2、驶入小区内的车辆限速行驶、按车位停放、确保安全、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3、小区业主内部车辆管理:

  (1)各有车业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时间,到倾城小区物业管理处二楼客服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领取通行证。交纳车位占用费,划定车位、编号、车牌号。

  (2)由于小区消防通道不能占用及楼前人员通行的需要,所划车位不可能满足所有业主车辆停放。物业处通知公示时间,先来先办车位划完为止,对有争议的车位双方协商解决。(办理车位凭:业主购房证明、身份证、户口本、行车证、驾驶证登记办理,)

  (3)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证”对车,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有车位的车辆进入小区后停放在车位上,不得乱停乱放,必须服从保安人员的管理。

  (4)车主(司机)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司机)要立即报告保安队长,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司机)负责。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准进入小区,不是本小区的业主一律不办理通行证。

  4、外来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

  (2)外来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3)当日18:00—次日8:00时,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5、小区内禁止2.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6、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放行,但必须及时离开。

  7、停放小区的车辆必须参加保险。停放好车辆后,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8、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9、保安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

车辆管理方案3

  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维护业主的全体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

  1、本园区设置有单元门禁系统,每户免费配备三张单元门禁感应卡。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物业服务中心注销,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业主的访客进出本园区,应征得被访者的同意或经秩序维护员登记后方能进入园区。

  3、外来人员若有材料及物品运出本园区,须征得业主的同意,并按规定持相关书面证明。

  4、装修人员一律凭“临时出入证”并着所在施工单位的工装进入本园区。为便于统一管理,请按照有关规定,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5、业主车辆凭车辆管理卡进出园区,卡号与车牌号必须一致。若业主的车辆管理卡丢失或损坏,请在第一时间书面报请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6、业主的访客车辆离开园区时,如携带较贵重或大量物品时,物业服务中心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7、园区路面暂不设临时泊车位,为维护园区全体业主的利益,对有车无位的业主车辆,园区内暂不考虑车辆停放区域,由业主自行在园区外解决。

  8、为了确保业主的利益,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对进出本园区的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问询,有权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9、进入本园区范围内的各种车辆必须服从物业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未经许可请勿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二、车辆行驶及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进入园区均应遵守园区道路交通行车规定及车辆停放规定,以免发生意外或影响他人。

  2、访客车辆进入本园区后,应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3、凡装有易燃、易爆、剧xxx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3吨以上的'货车、16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园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具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护员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4、请勿在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停车。车辆停放后,请注意关好车窗、锁好车门,请勿将贵重物品存放车内。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5、进入园区的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时速请勿超过10公里/小时。进入园区的车辆请注意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园区内禁止学习驾驶机动车,禁止试车和随意鸣叫喇叭。请自觉接受秩序维护员和车管员的引导。

  7、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应主动向秩序维护员说明情况并进行妥善处理。

  8、保持车辆清洁,车辆无滴、漏油现象,不得在停车场内和园区道路上随意清洗车辆。

  9、访客的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的临时停车位上。装修施工人员的车辆未经许可一律不得驶入园区。

  10、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11、物业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xxx门或业主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收取停车场车位管理费、临时停车费和地面车位使用费,用于园区道路整修、停车场公共设施用电、清洁和设备维修等。

车辆管理方案4

  为合理使用汽车,提高汽车使用率,降低能耗,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务用车

  1、公司员工在市内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到外地出差或开会,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2、公司员工遇有紧急、重要公务或因路远等必需用车的情况时,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申请派车。

  3、公司组织集体活动,酌情安排用车。

  二、非因公用车

  1、职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和女职工生产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批准可以免费使用。

  2、经批准的其他非因公个人用车(包括离、退休人员),一律按规定收费。

  三、用车手续

  1、凡可预见的.公务用车,请在公务前一天与综合部预约,以便安排。

  2、职工非因公用车(因伤病除外),提前二天预约,由综合部酌情安排。

  四、公司车辆管理规则

  1.机动车辆由经理办公室统一管理,原则上由专人驾驶,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驾驶员的,应由经理办公室批准。

  2.车辆的年检、保养、清洁、停放以及办理保险等车务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

  3.驾驶员出车前必须认真做好车辆检查,车容整洁、车况良好、部件齐全、制动有效,不允许病车上路。如有部件损坏和不安全因素隐患,应及时处理直至修复,确保安全运输。

  4.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一次,驾驶人员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根据车况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5.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所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6.遇交通事故或车辆被损坏、被盗窃的,应及时报警并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到场解决。

  7.公车私用造成的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费用外,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用车,使用者按正常用车费用的5倍缴纳车费,另外对驾驶员每次罚款200元。

  9.车辆每年应彻底大修保养一次。车辆大修是一次全面的系统质量鉴定,应由资深车辆技术人员和驾驶员对车辆认真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部位应请承修方及时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新车和大修后的车辆有一段磨合期,驾驶员必须注意控制车速及其它养护工作。

  10.车辆使用规定:公司车辆一般不外借。

车辆管理方案5

  1、合理规划交通,实现规范化管理

  根据博大大厦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大楼进出口和行驶路线,实现人车分流,对交通车辆实行规范化管理,具体表现在标志规范、指挥规范、制度规范等方面。

  2、实施车辆环保管理

  车辆鸣喇叭将会给业主的办公带来严重的噪音污染,因此我们建议业主能够增加噪音监测系统等智能化硬件设施,对此严格管制,以维护大楼良好的办公环境。

  3、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

  园区的道路交通、停车管制是管理运作的动脉及联络各功能区的基本因素。故此物业管理所要考虑的首先是规格的.设计与设施配套的合理性,其次是日常管理监控力度。

  规格设计上,要减少动态车流对物业的滋扰,解决好静态交通车,缩减车流进入车库的最短路径,使车库内的车流方向自成一环流。另外要着重考虑消防通道的畅驶问题。

  配套方面,设计要加设必备的减速墩、反光物镜,各交叉口处设立各类交通标志(路标、路障)或辅设颜色明显的警示地砖,交通主干道方向种植绿灌植物,减少司机眼睛疲劳。建筑平面的设计要预留低位的排风、照明、ctv安装部位及排污口,设立车道、人行道在车库内的划隔等。

  日常的管理主要包括进出口控制、现金管理、保安消防巡逻、交通控制等,其中:

  —进出口控制意旨确保车库内的控制系统与出入口人员值守相互配合、登记、控制进出车辆,以作为整个交通畅流的前提。

  —现金管理用以核计收费现金,停车通行证及车库使用的会计登记。

  —保安、消防车库巡逻为拟订岗位分配、岗位运行、岗位职责及突发事件应变措施的基础上,加派人员巡查车道、障碍物、车辆位置的安全停放及处理车场内意外的交通事故等。

  —交通控制以确保交通顺畅为主,安排进行车场内外交通疏导,处理控制系统失灵而导致交通阻塞从而切换手动人员操作的情况等。

  —上述的几项管理措施,均可通过定时、定岗、定期的质量记录,如巡逻报告、特别事件报告、每日车辆进出报告等,来加强及完善整个停车库的管理。

  4、非机动车停放管理方案:

  自行车的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接管后,将会针对业主自行车状况作专项调查,确定合理的方案,安排专人管理,确保位置统一、摆放整齐。

  5、交通事故紧急预案:

  (1)。在辖区内出现车辆发生碰撞车辆或行人等情况:

  —警卫人员须在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部门领导。

  —保护现场,如有伤者立即通知'120'进行抢救。如能联系伤者家属或工作单位,应及时联系。

  —中控室接到上级指令后拨打'110'等报警电话。

  —安排警力对其它车辆进行疏导等工作,以防发生道路拥堵。

  —通知门岗警卫引导'110'到达事故现场。

  —如有必要可疏导车辆由临时车道行驶,并疏散围观人员。

  —配合'110'人员工作,提供事故发生情况。

  —事故处理完毕后立即恢复正常交通,通知保洁人员清理现场,撤走临时交通设施。

  —车管主任在事故后填写报告,做好记录及处理善后所需工作。

  (2)辖区内出现车辆与停放的车辆发生碰撞:

  —保安人员到场对现场进行保护。

  —立即用对讲机或电话通知部门领导。

  —如有伤者立即通知'120'进行抢救,如能联系伤者家属或工作单位,应及时联系。

  —及时联系被撞车辆车主到现场解决,同时尽量记录在场目击证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安排保安人员对其它车辆进行疏导等工作,以防发生道路拥堵。

  —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安排专人维护秩序并疏散围观人员。

  —车管主任在事故后填写报告,做好记录及处理善后所需工作。

  (3)在辖区内出现车辆发生故障'抛锚'的事件处理:

  —立即组织保卫人员协助司机将故障车辆推入临时车位停放。

  —记录司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确认其身份。

  —通知司机马上联系维修人员到场。

  —车辆如有漏油情况,应在车辆周围设立控制区并设置灭火器材,同时通知保洁人员将现场漏油及时清理。

  —车辆如有漏油,应提醒过往行人将烟熄灭,并确保周边无任何明火作业。

  —当车辆修好后及时通知司机将车驶离车位并通知保洁人员对该车位进行清理。

  —司机如若离开车辆或寻找人员维修时,应提示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锁好车门窗。

  —车管主任在事故后填写报告,做好记录及处理善后所需工作。

车辆管理方案6

  一、《规定》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辽宁省城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管理。以下三种情况不适用该《规定》:

  1、非住宅用途,如写字楼、商场等地下及周边范围内机动车停放;

  2、没有物业公司管理服务的区域;

  3、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如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二、为小区业主提供停车位成为有关单位的义务

  《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但随着小区私家车不断增多,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逐渐不能满足小区业主的需要,停车难困扰着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为解决这一难题,《规定》第三、四明确了公安机关有协助指导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区周边为小区业主设立临时、夜间机动车车辆停车位的义务,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三、《住宅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约》是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的依据。

  该《管理规约》不同于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制定的,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委托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四、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有如下义务:

  1、安排一定数量的车辆管理员。车辆管理员应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车辆停放秩序。

  2、画明专用停车位的停车线,保持道路通畅,场地清洁卫生。指挥专用停车位的机动车辆在指定的车位停放。

  3、指挥无专用停车位的业主及外来人员在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

  4、指挥车辆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障碍。

  5、严禁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6、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发现业主有乱停乱放行为时,物业服务企业及管理员要及时劝阻。对劝阻无效的,要立即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委员会、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小区车主义务

  物业管理区域内车主有要爱护停车位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的义务。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车辆管理方案7

  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xx〕7号)及《中共泰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纪办〔20xx〕3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停车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长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及时整治到位;对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及实现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公共停车泊位50个。

  二、职责分工

  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合力做好辖区内停车场整治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提升,具体落实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对需要纳入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区公共空间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要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设置停车泊位的摸排工作,20xx年底前,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摸排率达到10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规范利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率达到100%。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50个;严格对照20xx年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零反弹;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实地排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持续宣传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十个不”倡议,推动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规范收费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移交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停车场名单进行核对,积极引导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停车场及时主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馈。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机制建设,在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

  1.落实长效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完善闭环机制。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取证、核实、整改、反馈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畅通群众评价反馈渠道。

  (二)持续做好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1.加大宣传,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在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继续排查新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跟踪,确保整治工作实效。不定期对整改后的停车场进行抽查、暗访,防止回潮和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强停车泊位,不断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以改造提升为主,确需取缔的,应另行补充相应的'停车泊位数量,确保现有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

  2.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错峰停车,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设停车设施。采取增划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和新建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闲置场所,依法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缓解停车困难。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推进(7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去年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新发现的问题,逐宗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三)验收巩固(10月底)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同时,建立健全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关“点题整治”工作。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清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开展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做好“点题整治”项目的宣传发布与政策解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每月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双台账月报告制度,县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和市协调机制办公室,10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整治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已整改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车辆管理方案8

  一、车辆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XXX物业服务处应向业主、使用人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劝阻、制止乱停放现象的发生。自觉到指定停车泊位停车。

  1.对XXX项目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XXX项目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XXX项目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XXX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XXX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XXX项目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XXX项目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XXX项目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XXX项目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XXX项目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XXX项目。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XXX项目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XXX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XXX项目。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XXX项目,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XXX项目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XXX项目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XXX项目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二、停车场守则

  为规范停车场的使用及管理,营造规范的购物环境,制定本守则。

  1、月租车的车主应于每月月底前缴交各种费用;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转借他人。

  2、临时停放车辆先收费,出场时验发票后放行。

  3、月租车的车主只可将车辆停在其所属月租车位范围内。临时停放车辆必须按车场保安员指定地点停放。

  4、停车场只能作为停车之用,不能用作维修车辆、储存货物或其它用途。

  5、车场内严禁吸烟,严禁在车场内加油。

  6、载有易燃、易爆,或有毒、危险品的车辆不得在车场停放。

  7、在车场内必须按限速行驶和按车场指定路线行车。

  8、在车场内行车必须注意安全,以免损坏停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如有损坏,XXX物业服务处有权向损坏者索赔。

  9、车主如遗失停车卡,应马上通知XXX物业服务处,XXX物业服务处会于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补发新的停车卡。

  10、本处不负责保管随车物品。

  11、车主如违反车场守则,XXX物业服务处有权拒绝其车辆停放;此外,XXX物业服务处可随时修订此《停车场守则》。

  三、XXX物业服务处装卸货物管理规定

  装卸区域的位置:

  1、1/F东面装卸区设在1/F东门入口外;

  2、-1/F北面装卸区设在1/F西北面的位置;

  装卸区的使用范围:

  1、1/F东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家居”的货物装卸使用;

  2、-1/F西北面装卸区是提供给“XX超市”及其商场等货物的装卸使用;

  装卸区的管理:

  1、商场装卸货物时,必须在指定的装卸区内进行装卸货物,不得阻塞通道;

  2、所有装卸的进出车辆必须服从商场的统一管理,不得乱停乱放;

  3、不得在商场的入口处,楼梯、平台或任何通道或电梯内留置任何货物、物品、箱柜等将上述地方阻塞。

  4、一切货物、物品只能在XXX物业服务处指定的时间,及在特设的货物装卸台,通道及电梯装卸和运送。

  5、商铺内的家具,设备及装置等搬离该商铺前,须事先取得XXX物业服务处的书面同意,凭XXX物业服务处发出的放行条从指定的出口搬出。

  6、使用电梯运送货物时:

  ①、不得超载超长或运送危险物品。

  ②、运送液体货物需用容器装好以防泄漏。

  ③、粉状货物需用密封袋装好以防外泄。

  ④、货物若为尖锐物品应垫好,避免刮花电梯。

  7、当装卸货物高峰期,货物和车辆较多时,必须遵守商场货物装卸区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进出车辆必须扫次序排队进出。

  四、车辆管理工作标准

  1.道路线型、断面与整个建筑群体布置相协调;

  2.车行道通畅,出、入口标志明显;

  3.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可进入;

  4.进入停车场内的`车辆,均服从物业公司管理;

  5.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有污染物品车辆或2.5吨以上货车,一律不准驶入;

  6.驶入停车场的车辆均需减速,时速不超过15公里,无鸣笛现象发生(救护车、警车、救火车除外);

  7.停车场内的所有车辆均纳入物业公司管理范围,作到车证齐全,见证/票放车;

  8.车辆管理人员礼貌待人、热情周到;

  9.车辆管理员熟知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铺号、车位;

  10.车辆管理人员随时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及车辆的车况,遇有门未锁、灯未关、漏油、漏水等现象发生时,10分钟内通知车主;

  11.停车场内无货物堆积、道路阻塞现象;

  12.停车场内地面无水、无油、无污、无纸屑、无烟头等杂物;

  13.停车场道路平整无坑、无尖锐物、无金属钉状物;

  14.停车场内有明显禁烟标牌,且消防器械及设施均配备齐全,使用功能完好率100%;

  15.辖区内交通事故年发生率不超过2%,丢失事故发生率为0%;

  16.地下停车场光线明亮,能见度高,目测距离50米以上;

  17.临时停放车辆收费率100%;

  18.每车位文字档案齐全、资料准确率100%;

  19.外来进出车辆有登记,完成率100%,准确率100%。

  五、停车场班长职责

  1、接受主管的直接领导。

  2、领导下属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情况,认真检查,有效阻止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3、熟悉停车场的建筑设施及固定车位的情况。

  4、熟悉停车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应急方案。

  5、迅速、妥善处理好社会性事件、事故、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6、组织、指导下属参加各项培训。

  7、在工作中要运用礼貌用语文明服务,积极为顾客解决各种困难,提供方便。

  8、主持每日的班前、班后会议,认真做好工作日记和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9、完成上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停车场值班员职责

  1、积极指引车辆安全驶入车位停车。检查并提示车主锁好车门窗,并详细记录车辆进出时间,车况及车牌号。

  2、做好对机动车的监护及车场的安全巡逻工作。

  3、按规定对地面停车场收取车辆管理费,并做好票款的交接、保管工作。

  4、提示司机严格遵守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和使用规定。

  5、严格杜绝停车场内有明火作业的情况发生。

  6、认真检查停车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7、对车场周围的施工情况进行管理,避免因施工影响到XXX项目的正常停车秩序。

  8、阻止未经许可或未办理停车位的机动车辆使用车库。

  9、阻止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班长或主管报告。

  10、阻止无关人员,闲散人员(包括非工作需要的员工)穿行车库、逗留。

  11、对停放一天以上的车辆要记录,并报告班长和主管。

  12、严格禁止在停车场内停放非机动车和存放货物。

  13、认真做好当班各种记录,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1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交通意外事故的处理预案

  保安员在发现交通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报告求助时:

  1、应立即用通讯设备报告保安主管发生交通意外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

  2、留在现场或迅速赶赴现场维护交通秩序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

  3、对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须请示保安主管进行支援。

  4、保安主管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保安部经理,并迅速赶赴现场参加抢救;

  5、调遣指挥门岗保安员维护现场秩序、交通秩序;

  6、送重伤者到医院抢救;

  7、报交警大队事故组(电话120):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地点;

  ——事故造成的伤亡及损失情况;

  ——已送抢救情况。

  8、保安部经理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的需要,调派车辆进行抢救,并报交警事故组和公司总经理。

车辆管理方案9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车辆管理方案10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7、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8、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9、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10、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11、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12、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3、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年平均L/100km

  14、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15、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6、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17、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18、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19、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20、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21、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车辆管理方案11

  对于公司目前同意内部承包的员工,凡租借使用公司车辆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租借车辆实行谁租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2、承包员工需要租借车辆时,需先填写租借车辆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到行政人事部履行租借车辆手续。

  3、在承包租借使用期间负责支付车辆的.各项费用,包括车辆过路费、油费、年检费(含保险费)、维修费、违章罚款及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等相关费用,一切的责任由租借使用者负责;公司已交的部分年度费用如过路费、年检费等按使用时间核算分摊。

  4、如果出现公司急需用车,与租借人协商后要保证公司用车的安排,公司用车期间的费用由公司负责,给予支付xx元/公里的费用支出。

  5、如果出现承包人由于客观因素停止承包或租借车辆时,用车时间未满3个月,费用按月分摊(如过路费xx元/年,核算为xx元/月);用车在3个月(含3个月)至6个月时按照半年的费用核算;超过6个月按照一年的费用核算。

  6、车辆要做好交接工作,移交前确认车辆状况、相关证件、随车工具用具、钥匙等物品,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交接表一式两份,租借人及行政部各执一份。

车辆管理方案12

  一、车辆使用

  1、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分管人员负责。总经理工作用车实行相对固定,各部门公务用车需由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并由办公室统一调配派车。各部门的专车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

  2、车辆必须由专业驾驶员驾驶,原则上定人定车。严禁私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非公司人员用车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4、车辆主要用于公司货物运送和人员接待等重要公务活动,其它情况原则上不予派用。公司员工个人用车或兄弟单位和个人借车必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5、除领导有明确要求外,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驾驶员自行停放的,务必确保车辆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6、办公室必须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掌握好出车去向。办公室会同财务部要每季度对各车里程及油料核实统计上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

  1、所有车辆必须保持整洁,洗车实行定点。每辆车每周使用洗车卡清洗车辆一次。日常车辆清洁由司机负责。

  2、维修车辆和购置车内设施必须先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3、车辆修理一般在定点修理厂进行。

  4、所有维修工作均应遵循采购程序。车辆出差前要搞好检修工作,出差中途车辆必须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报告,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可在特约维修站(厂)实行简单维修,维修必须附有清单,换件的必须交旧件。报销时随车领导必须在票据上签字。

  5、车辆维修原则上不得突破定额标准。维修金额过大的由办公室请示主管领导审批。

  6、车辆不得超标准进行内部装饰。车辆设施购置应填写报告单,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车辆油耗

  1、车辆油耗按以下标准执行:年平均L/100km

  2、车辆用油统一购买,凭票(卡)加油。车辆加油必须是油票(卡)与车辆相对应,严禁给非本单位车辆加油,违者处以2倍经济损失赔偿。

  3、驾驶员必须保证里程表正常运行,出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驾驶员每月1号将车辆上月行驶里程数填报给办公室备查,办公室分管人员必须每月定时对里程表进行检测,做到车、票(卡)、油、里程应基本相符。

  四、奖惩

  1、下列情况下发生肇事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无证驾驶或酒后驾驶;

  (2)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私自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者;

  (3)违反交通规则引起的交通肇事;

  (4)违反交通规则或不按指定地点停车造成车内贵重物品和现金等被盗。

  2、不经交警和有关部门裁决,但又有车辆或其他损失而私了的,费用自理并不得在单位报销。

  3、驾驶员本人非违规驾驶造成人身和财物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4、意外事故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车辆事故受损有公司酌情研究处理

  5、不经审批的维修、购置、整容装饰和换胎、补胎以及超审批范围的各类事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6、在任职期间认真工作,无违纪违规行为,能积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表现出色,安全行车一年者,由公司在年终考核中予以奖励。

  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车辆管理方案13

中心各室: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行政用车费的支出,确保节能监察工作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和调度原则

  1、综合管理室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的调度、安全、维修、油料的管理等工作。

  2、综合管理室统一保管中心日常用车的钥匙。各室需要用车,应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通过电话向综管室报请。综管室以工作重要性、路程情况统一调配。用车完毕后,及时归还车钥匙。如不能及时归还,须向综管室说明情况。

  3、公车原则上不出借给个人私用。因特殊情况或遇有突发事情等确需私人用车时,可填写《车辆使用申报单》向综管室进行申请,在保证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由综管室向中心主任报批后方可使用。

  4、车辆调用按室用车服从中心领导(办公)用车和办案工作用车;一般工作用车服从重要突发性工作用车;外单位借车服从本单位工作用车的要求进行安排。

  5、法定工作日期间,正常工作用车的调派由综管室按本规定负责调配。法定节假日和工作时间以外用车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方可使用。否则,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部负担。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1、中心明确车辆管理人员,该同志要保养好车辆,做到每日上下班时对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使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并保持车容整洁。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调整、清洁、小修由管理员负责,修车和结算按委办公室规定办理。

  2、按照“合理支出,节约费用”的原则机动车维修实行申报制,车辆管理员在维修前应如实填写《车辆修理报告单》,交综管室主任审核并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报委办公室后,到定点厂维修。维修后管理员应试车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修理厂签字,并及时将本次修理费金额告知综合管理室。未经批准擅自修理车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

  3、车辆出厂维修中,如需增加修理项目,提高修理级别,必须先请示,经综管室主任报中心主任批准并商委办公室后,方可调整修理方案。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购买车辆配件、装饰、配套等用品。

  5、对车辆修理费用结算的审批,按中心主任和委主管主任签字后再由委主要领导会签的程序办理。

  6、公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加油,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必须事先用电话(或面请)向综合室报请。

  三、车辆保管与停放

  1、车辆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过夜,如发生车辆因私自开回家过夜而发生被盗、火灾、损失等事故或被上级机关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确因工作需要,车辆需开回家过夜的,必须事先征得中心主任同意,并确保安全不出差错。

  四、其他

  1、不得无证和酒后驾驶车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负。

  2、未经批准,擅自驾驶车辆,造成经济损失的自负。

  3、要文明驾驶车辆,对人为的损坏车辆要追究经济责任。

  4、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管理室,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车辆管理方案14

  一、系统概述

  根据目前小区车辆出入管理日益自动化,方便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的出入,运用无线射频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集成开发出了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本系统针对小区车辆出进行管理,记录车辆出入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运用远距离射频技术实现车辆出入小区大门不停车通过,避免因为刷卡造成上下班时车辆拥堵。本系统适应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门口通道情况相匹配的运行模式。

  二、 系统工作

  本系统针对小区门口为单通道和一进一出通道时的情况,安装方式和运行方式有所不同。

  2.1.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

  小区门口为一进一出双通道,每个车道都是单向行驶,车辆必须按照进出通道,才能正常出入小区。

  2.1.1 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1.入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出口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1.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出入口通道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1.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出口处读写器读到卡、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2.2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

  小区门口为单通道,车辆可进行双向行驶。

  2.2.1系统组成

  小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主要由读写器、电子标签、道闸、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系统软件、管理工作站等组成。

  通道包含设备:读写器、地感线圈探测器、地感线圈、道闸等。

  2.2.2 安装方法

  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电感线圈,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电感线圈探测器相连接,读写器数据线与电脑相连接。

  在道闸档杆两侧分别安装一台读写器,放置在车辆首先要经过的位置旁边。

  读写器与地感探测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两组地感线圈数据线,第一组数据线与车辆进入通道端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第二组数据线与探测车辆离开通道地感数据输出端连接,

  读写器与道闸控制器连接方式:读写器有一组道闸控制器,给道闸发送升起档杆和落下档杆的触发信号。

  2.2.3 工作原理

  1.车辆进入 :当车辆驶入时,入口处的地感线圈可探测到车辆到达,同时入口处读写器读到卡时,若卡已通过授权且有效,与入口处读写器连接的入口道闸自动升起栏杆,放行车辆。若是临时停车,需要向门卫取卡登记,才可以进入。

  2.车辆进入后,地感线圈探测器会感应到车辆已通过,栏杆自动回落。栏杆控制器具有防砸车及防无卡车跟随入内功能。若使用无效或过期卡片,则会触发报警,不予进入。系统会将用户卡内存有的车主姓名、车号、车位编号、车型特征等有关信息记录在主机内。

  3.车辆驶出 :车辆驶出小区时,在出口处,地感线圈检测到有车辆要离开、同时出口处读到卡时,系统自动判断卡的有效性,才会予以放行。否则,不于放行。临时车在读卡、地感线圈检测到 有车辆要离开后系统会提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收回卡、手动操作软件进行放行。所有信息都存贮在系统主机上,供以后进行统计、查询、打印。

  三、功能特点

  1. 实现RFID远距离小区门口车辆出入管理,车辆出入小区门口不停车。

  2. 读写器在线运行或脱机运行,均可对卡的有效性进行自动识别。

  3. 记录车辆出入小区门口的信息,可查询、打印历史记录。

  4. 实现连动:当读到有效卡、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时,道闸自动打开;接着离开区进入区地感线圈有感应、进入区地感线圈感应消失

  5.防砸功能:铺设地感线圈,防止车辆处于道闸档杆下边未离开时,落下档杆。

  6. 正式卡和临时卡管理:用于小区业主和外来车辆。

  7. 适应单个或多个出入门口的小区:通过软件可配置。

  四、主要设备介绍

  4.1 读写器

  型号:R310E。

  4.1.1 工作环境

  1)抗干扰和防雷设计,满足工业环境要求

  2)使用温度:-20℃~+60℃

  3)保存温度:-30℃~+80℃

  4)抗电磁干扰: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4.1.2 主要技术参数

  1)电气特征

  电 源 +9V到+12V DC(MAX 500mA)

  通信接口 以太网(可选其他接口)

  可靠性 MTBF≥50000小时

  工作寿命 5年以上

  2)微波链路特性

  信号调制方式 GFSK

  工作频率 2.4 - 2.45 GHz

  发射功率 ≤3dBm(可用软件进行调整)

  读写区域 全向范围(定向)

  微波通讯距离 ≤80m(可调)

  微波通讯检错 CRC16循环冗余校验

  通讯加密 加密

  位误码率/B.E.R 10-7

  3)主要性能参数

  a)能识别移动速度200公里/小时以内快速移动的电子标签;

  b)工作的频率在2.4GHz-2.5GHz ISM微波段;

  c)数据速率是1Mbps,射频功率是-20dBm~0dBm且可调,最大峰值功率1毫瓦;

  d)支持TCP/IP、UDP、PING等功能;

  e)内置大容量存储器,SD卡接口;

  4.2 电子标签

  T51R标签是一种工作频率在2.4GHz的主动式标签,只发送信号;可安装于车内前挡风玻璃处或者由人员佩戴,适用于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员定位识别管理系统及家校通。T51R是基于T50R设计的一种超薄型电子标签,电池使用时间更长。T51R系列标签优点,稳定、可靠、坚固和耐用。

  T51R标签产品主要性能指标:

  识别距离 最远50米(与R3000S,空气中)

  工作频段 2.4-2.45G

  接收灵敏度 -80 dbm ~ -90 dbm

  期望电池寿命 3 年,电池电量过低时自动报警

  掉电保存期 10年以上

  ID号码 32 bit

  工作温度 -20℃ ~ +55℃

  保存温度 -20℃ ~ +55℃

  抗电磁干扰 10V/m 0.1~1000MHz AM调幅电磁波

  重量 25g

  4.3 道闸

  具有——手动及摇控功能。

  特点说明:

  1.特殊的低耗转矩电机,间歇式高频繁升降杆动作设计。

  2.升降受力平衡机构系统,使栏杆在任意状态下保持平衡。

  3.栏杆起动时模拟变速运行,确保栏杆不会抖动。

  4.高、中、低速的运行采用PLC逻辑控制调速,先进可靠。

  5.采用发动机原理的连杆式传动结构,旋转式人工升降杆装置。

  6.双珠万向轴承作转动支点,抬杆力矩大,噪音小,机构耐用性强。

车辆管理方案15

  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机动车辆

  1、所有车辆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园区办的管理。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

  3、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

  4、租户的车辆必须在园区办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

  5、送货车辆进入辖区,由安保员开出《车辆进出卡》,并登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安保员收回《车辆进出卡》。上、下货结束后在园区停留超时的'按规定收费。

  6、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头杂物。

  7、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非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

  1、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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