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4-09-30 21:56:49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房屋合同模板九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合同9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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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 篇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即租赁代理机构)和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_____________,最多不超过_____________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出租房屋,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当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乙方为外地来京人员的,应填写《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__________________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_元/(□月/□季),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方式:押____________付____________,各期租金支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租赁代理机构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立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租金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北京建设网查询),帐号为____________,乙方通过第种方式按期将租金(含押金)交存到租金账户:

  1.委托租金账户开户行按合同约定代扣租金,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付款账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将租金直接汇入租金账户(包括汇款、转账或POS机刷卡等方式);

  3.因乙方原因不能将租金直接存入租金账户,乙方委托租赁代理机构代交租金。租赁代理机构应在24小时内将租金存入租金账户,不得直接收存或存入其他账户。

  (二)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佣金

  本合同签订后(□即时/□日内),租赁代理机构可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收取佣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其中乙方应向租赁代理机构支付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作为佣金,支付方式:□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款(甲乙双方支付的佣金总额应不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该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______________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___份,租赁代理机构一份,____________执___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签章: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执业人员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来京人员信息登记表(略)

  附件二:房屋交割清单(略)

房屋合同 篇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________使用,租赁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计______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________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________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________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房屋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备案证明编号:092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将其拥有坐落于北京市区(县)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物业验收单》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物业验收单》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房屋的验收收据。

  二、甲、乙双方提供证件

  1、甲方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

  2、乙方提供:()身份证()暂住证()工作证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果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共元。

  (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为:

  五、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_水费/_电费/_电话费/_电视收视费/_供暖费/_燃气费/_物业费/_宽带费/_____)等费用。

  (二)甲方承担(_水费/_电费/_电话费/_电视收视费/_供暖费/_燃气费/_物业费/_宽带费/_____)等费用。

  六、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与经济补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4、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责又修缮的义务。

  七、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

房屋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____市____区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租用期一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租金为____人民币(含建筑税)。乙方分____次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____%为____万元,房屋验收合格后的10日内,乙方支付房屋租金的剩余款额。

  第三条 租赁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他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租赁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六条 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第七条 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第八条 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____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30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第十条 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不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第十三条 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10%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 )项办法解决:

  (1)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文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第十七条 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2.商品房暂行管理办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房屋合同 篇5

  房屋间数:

  房屋面积:

  房屋证件:

  2.房屋证件号:第二章、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4.承租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出租人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将出租房屋交

  付承租人使用,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十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租金费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_____拾_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RMB¥_______________)

  6.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

  乙方以__________为一期缴纳租金。

  2.付款时间

  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RMB____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10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______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RMB¥______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14.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15.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九章、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房屋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根据xx年5月28日的甲方公开招租公告,于xx年6月16日经过资格审核和公开竞标,获得**安置小区三期幼儿园承租权。现根据招租要求对**幼儿园租赁办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租的幼儿园位于**花园安置小区,建筑面积 2600 平方米,为小区配套幼儿园,主要解决本地居民幼儿的学前教育问题。

  二、该幼儿园租赁期限为六年一个周期,每个周期结束后自行解除合同,乙方应主动将符合本协议要求的房屋交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以幼儿园的整体办园状况决定第二周期的租赁事宜,并另行签定协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第一个租赁周期自xx年9月1日起,至xx年8月30日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标准为: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每年租金187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每年371280元人民币。

  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预付,第一年度租金于本协议签定后五日内乙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以后的五年于每年的8月1日前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

  3.乙方经营及生活中使用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一概由乙方承担。

  四、本协议签定五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乙方租赁期满后,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未拖欠租金、未破坏房屋质量及附属设施的基础上、结清水、电、气、通讯、物管等费用,该租赁保证金由甲方作无息退还,否则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五、乙方对房屋改造、装修时,不能擅自对幼儿园现有房屋建筑进行改变,如确需改动应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改造装修产生费用及安全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房屋或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租赁期满,房屋内留置物品应在10天内全部带走,否则由甲方自行处理,如需拆除的,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至原状,否则甲方将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其相关修复费用。

  六、乙方租赁该房屋仅用于乙方开办幼儿园,一切办园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为其提供必要的审批服务。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得私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间,乙方必须遵守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定。

  七、乙方要做好幼儿园安全保卫和卫生预防保健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不得发生严重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事件;确保幼儿在园期间人身安全和活动安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乙方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纠纷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影响恶劣的将中止租赁协议,取消其办园资格,并没收其租赁保证金。

  八、乙方在办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办园宗旨明确,办园行为规范,服从**区社会事业局统一管理。

  1.规范招生收费,具有开发区户口及所有符合所在安置小区安置对象子女有优先入园权,收费要按照区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

  2.严格按照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加强幼儿园设施投入,首期投入的设施配备(包括园内外安全设施,课桌椅、活动器械(材)、睡床、厨房等)不得低于市优质幼儿园标准。

  3.所聘任的幼儿园园长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且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要满5年,取得县区级以上园长培训合格证并有3年以上幼儿园管理工作经历。专任教师、保育员等人员配备要符合《江苏省幼儿园注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按《劳动法》规定签订用工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4.乙方承诺在取得办园许可证后可招收幼儿,二年内通过市优质幼儿园创建验收,四年内争创建成省优质幼儿园。

  九、**区社会事业局将履行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定期对乙方所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进行督查考核,加强对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促进办园水平和办园效益的提高。

  十、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之条款,由违约方按年租金xx年9月1日至xx年8月30日止。

  3.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年 年 日 日 月 月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中介方: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

  1、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太原市 出租给乙方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共。

  二、租赁用途

  1、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该房屋所有权的相关证明。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 使用。

  三、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 年月日至年月 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年租金计人民币元(大写: )。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它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它相关发生费用,应自行负担,按规定向甲方或有关部门交纳。

  七、转租的规定

  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八、产权变更

  1、如甲方按照法定程序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九、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期满后壹日内将承租的房屋及设施在正常状态下交还甲方,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在未取得甲方的谅解下,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2、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

  十、乙方违约处理规定

  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1)未经甲方书在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水、电、煤气(天然气)及其它有关物业管理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的0.4%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合同总租金20%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违约处理规定

  1、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月租金的.0.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视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终止履行该合同。甲方除应按上述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违约金以外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2、在租赁期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关收回该房 屋的,甲方应按合同总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3、因甲方房屋权属瑕疵及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对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进行赔偿。

  十二、免责条件

  1、房屋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水补。

  十三、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太原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天缘地产一份。

  房屋内家具及设施明细:

  衣柜 床 床头柜 梳妆台 写字台 电视柜 沙发 茶几 空调 洗衣机 电视 冰箱 调制解调器 液化气罐 煤气灶 抽油烟机 电脑 电视机顶盒 微波炉 椅子 餐桌 厨柜

  附加条件:

  水指数: 电指数: 煤气指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太原市天缘地产经纪代理公司 电 话:

  年月 日

房屋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远大荷兰水街商业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出租场地

  1.1甲方将座落于 市 区 号部分房屋出租予乙方使用。

  1.2 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为甲方经合法取得房产使用权,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权益。

  1.3该场地的具体位臵在本合同附件一(位臵平面图)中予以标注,该承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

  1.4乙方的物业管理由____(物业公司)_____承担,乙方对相关物业管理规约。

  1.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但该等限制不应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

  1.6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的期限:自 年月日起(起租日)至 年月 日(期满日)止。如因甲方原因而延迟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作相应顺延,甲乙双方需要对此进行书面确认。如因乙方原因而使交付租赁房屋的日期延迟的,则本合同履行期限及免租装修期等不作相应变更。

  第二条 房屋用途及经营限制

  2.1.该场地只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甲方保证该出租场地可被用于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经营,乙方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须符合甲方整体规划方案。

  2.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本合同项下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能够

  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从事与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之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亦不得改变经营业态、品类及品牌,乙方在该房产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获得经营本合同2.1条所述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

  3.1.1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承租本合同项下房产的租金总额为¥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A.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元(大写:人民

  币 圆整)。其中,首期租金(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B.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C.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D.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月租金¥ 元(大写:人民币圆整)。

  3.1.2 每阶段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在每季度开始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该季度租金,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租金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房屋租赁发票。

  3.2 物业管理费

  3.2.1 物业管理费的计算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见附件一),物业管理费: 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包括本项目的公用区域的各项费用,包括中央空调运行费用、公共电梯等设备运行费用、日常垃圾清运费、公共区域保安费、清洁费、绿化费用、公共部位水电费、公共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用等。

  3.2.2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乙方须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支付下一个季度的管理费(其中首季度管理费于租赁房屋交付之日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物业管理费后十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

  3.2 保证金

  3.1.1 甲、乙双方确定本房屋租赁保证金为¥元、物业履约保证金为¥元、水电保证金¥元、装修保证金¥元,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圆整)。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将上述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3.2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三十日内,乙方需持甲方出具的原始凭证请求返还,若乙方无违约行为且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无损坏或未有须扣除费用等情形的,甲方将各项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给乙方,如乙方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

  3.3.3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有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之行为,甲方有权在各项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数额作为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个工作日予以补交。

  3.3 水、电费的代收代缴:

  水电用表可以独立抄表,甲方须按水: 元/吨、电 元/度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费用并提供水、电费发票,如在租赁期间遇有国家政策和规定调整水电费的,甲方有权对水电费的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调整后的标准缴纳水电费。

  3.4 其他费用

  乙方须自行负担与该场地使用有关的电话费、燃气费、供暖费、宽带费、车位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5 保险

  3.5.1 乙方需在房屋交付完成之日前自行为该场地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责任期间为开始装修之日起至开始营业之日止。

  3.5.2 乙方应在开业前自行为该场地可能遇到的风险购买保险,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乙方开业日至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止,该等险种至少应包括财产一切险、公众责任险。

  3.6 除法律规定或按本合同约定由甲方代扣代缴的以外,乙方须自行向有关部门支付因租赁及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税费。

  3.7 乙方采用 种方式向甲方付款:

  A.现金;B.支票;C.转账

  3.8 甲方银行账户如下:

  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银行账号:

  第四条房屋交付与返还

  4.1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出具《交房通知书》,通知乙方该场地的交付日(下称“该交付日”),甲方应当于该交付日前交付该场地,而乙方无正当理由的应当于该交付日前接受交付。

  4.2 甲乙双方交付/接收该场地时,应于租赁场地交接当日在《租赁交付清单》的交接文件上签字并盖章(作为附件三),交接文件应当载明交接日期及交付状况,该场地交付状况以《租赁交付清单》所载为准。

  4.3 甲方应于该场地交付时向乙方说明承租该场地的建筑物的状况,包括空调、照明、用电、消防等使用注意事项。乙方接收该场地时,应当谨慎和适当的检查该场地。

  4.4 若因乙方原因,乙方没有在该交付日与甲方办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则乙方应被视为在该交付日办理了该场地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自该交付日起支付在正常交付情况下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如物业管理费等。若乙方在交付日后30日内未办理该场地的进场装修手续并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租金总额20%的违约金。

  4.5因甲方原因而迟延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免租装修期及租赁期限等均将根据迟延后的期限而相应顺延。若甲方延迟交付超过30天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各项费用,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4.6 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当日交还租赁场地,乙方自费将该场地内的所有动产(附属设施/设备除外)搬离该场地,场地之装修及所有不可拆除的.属甲方所有,甲方无须给予乙方补偿,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终止的除外。

  4.7 乙方自费将场地内的所有物品搬离该场地,并将场地恢复至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折旧除外。

  4.8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该场地的,则甲方有权自行清理该场地内的一切动产,由此产生的清理费用由乙方支付(或在租赁保证金内扣除),乙方物品如因此有所遗

  失或损毁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装修与改建

  5.1乙方所租赁场地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核批准,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施工管理协议》后,乙方方可进场施工。甲方为其提供冷暖、照明、消防设施、基本的电力供应及其他有关基本设施、条件,但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5.2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和适用的状态;

  5.3 乙方应保证于 年 月 日前开业,乙方免租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 日。在此期间,乙方无需交付租金,但仍需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装修或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5.4 若因乙方原因,于免租装修期届满后第一个月内未能完成装修并开业,乙方可继续装修,但须按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管理费及其他实际发生的费用,同时乙方应支付逾期开业的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开业,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当月租金的1%)。若在装修免租期届满后30日内仍未完成装修并开业状态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5.4 若因甲方的原因,乙方于免租装修期内未能进行装修的,乙方的装修免租期、及租赁期限等应相应的予以延长, 开业日也相应推迟。

  5.5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改建、增建,不得以任何形式毁坏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如乙方对该房屋做出任何修建,或安装任何附属物、装臵、附加物,即使该等装修、改建或安装已得到甲方的同意,乙方在合同终止交还该商铺时,可复原、移去或拆走该等改建、附属物、装臵及附加物或其任何部分。

  5.6在该场地使用过程中,如非乙方原因,该房屋中甲方提供的设施出现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及时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5.7 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5.8 租赁期内,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地板、墙面、所有店面、门窗、电气设施、燃气设施、给排水设施、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线缆和管道等,并尽力确保其处于正常租用的使用状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

房屋合同 篇9

  《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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