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5-03 10:57:47 房屋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房屋合同集合9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房屋合同集合9篇

房屋合同 篇1

  1.某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出卖人须于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后15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向某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出卖人和买受人共同办理房产证,如买受人不能按法定期限领取《房地产权证》,从出卖人取得房地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的第180天起,由出卖人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实际情况是,出卖人于1998年9月28日领取了所建房屋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自该日起加上180天,就是到1999年3月26日,出卖人应当在此前为买受人办理好所买卖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及《房地产权证》。实际上,直到20xx年7月16日,买受人仍未取得所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当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及交付《房地产权证》时,出卖人可否以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为由,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和第一百三十八条等规定,出卖人移转所售房屋的占有和所有权为其主要义务。尽管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房屋买卖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占有、使用,但这只是出卖人履行了移转所售房屋占有的义务,只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时因出卖人的原因仍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场合,就属于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构成违约,甚至是根本违约。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关于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自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起算。据此观点,上述案件中,出卖人有权援引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抗辩,拒绝办理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手续,并拒绝交付《房地产权证》。

  有的专家不赞同上述观点,认为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购房人,就是出卖人履行了主给付义务,至于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出卖人未履行从给付义务。在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的情况下,从给付义务不得单独适用诉讼时效,以真正发挥从给付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实现的功能。因而,在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的情况下,即使出让人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自合同规定办理的期限届满的次日开始计算已经超过了2年期间,受让人也有权请求出卖人继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对此,笔者持不同意见。其原因在于: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等条文的规定,出卖人所承担的主给付义务为移转房屋的占有,尤其是移转房屋所有权。出卖人仅仅把房屋交给了受让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届满时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就是没有履行移转房屋所有权这个最重要的主给付义务,已经构成了违约,诉讼时效的期间应该起算。

  有专家说,在实务中,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情况下是出卖人(基本上为发展商)故意拖延,致使房屋所有权的过户登记手续迟迟未办下来,同时因购房人(大多为小业主)的法律意识不强而往往未于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按照诉讼时效完成处理这些问题,显然使已经交足了房价款的小业主遭受了重大损失。实际上,小业主恰恰值得同情,进而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若保护,就不应认为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

  就我个人而言,也十分同情小业主,但仍然痛苦地坚持上述案型中小业主关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请求权已经罹于诉讼时效的观点。其道理在于:其一,小业主完全有机会、有能力及时向发展商主张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诉讼时效中断,从而使其债权得到法律的保护,但小业主却躺在权利上睡眠,于是,就没有充分的理由对小业主再予以优惠的保护。其二,把发展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定为违约,意味着赋予了小业主追究发展商违约责任的权利,并且,发展商逾期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给小业主造成严重损失时,小业主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解除合同,以便尽快甩掉包袱,进行有效益的新交易。其三,如此确定,也是双刃剑,即,使小业主获得较大数额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额,因为把发展商的违约时间定得越早,其所负违约金的累积或者可得利益损失的数额就越多。

  3.买卖的房屋已经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交给了受让人占有、使用,并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一直未交付,主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房屋所有权已经移转给了受让人,只是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从给付义务尚未履行。而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系房屋所有权的凭证,它只起证据的作用,已经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不因该证件的有无而发生改变。既然如此,在合同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限届满的次日至今已经超过了2年,购房人一直未请求出卖人办理该手续的情况下,如果对该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使出卖人有权抗辩,仍然拒绝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反倒是人为地制造麻烦。如果联系到房屋所有权人遗失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还可以补办的现状,罹于时效的观点更显得失去权衡。此其一。其二,如果说“尽管债权证书是动产,但是它的所有权却不能独立转让。该所有权与债权不可分离,归各自的债权人所有。”(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吴越、李大雪译,法律出版社,20xx年9月版,第320页)那么,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同样应与房屋所有权联系在一起,二权不得分离。若对交付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的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恰恰会造成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分离的结果,所以,对于此类请求权不宜单独适用诉讼时效。

  4.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在约定的或者法定的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合格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除非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此处所谓约定的期间或者基于法律规定而确定的期间,简称为质量异议期间。一种观点认为,它属于短期时效。笔者对此持有不同意见,认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期间。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表现为约定期间,而诉讼时效期间为法定期间。其二,质量异议期间适用对象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中所谓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和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买受人请求出卖人修理、重作、更换标的物的权利,买受人请求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的'权利(有学说认为这是形成权),在解释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所谓“等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后段规定的“退货”的救济方式,一般情况下为解除合同,有时转为更换,有时转为重作,个别情况下可以转换为代物清偿。为了把退货同修理、更换、重作相区别,不宜将它解释为含有更换、重作的类型。从权利的角度着眼,解除合同的权利显然属于形成权。正是因为质量异议期间适用的对象包括请求权和形成权,就同仅仅适用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区别开来了。其三,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不消灭权利本身,质量异议期间届满则消灭权利本身。其四,于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转换为诉讼时效期间的进行;若为诉讼时效期间则不会发生这种现象。其五,质量异议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其六,质量异议期间的起算点,在该期间为当事人约定的期间场合,自约定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在无约

  定场合,自能够检验货物时起算(第一百五十七条),或者说自发现或应当发现标的物存在瑕疵时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若有质量保证期,自规定的质量保证期的第一天起算(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后段)。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正因为质量异议期间不属于短期诉讼时效,所以,只要买受人在质量异议期间内将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了出卖人,质量异议期间就功成身退,让位于诉讼时效制度。该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买受人请求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期限届满的次日。

  附带指出,质量异议期间也不同于除斥期间,其理由如下:其一,质量异议期间首先为约定期间,无约定时才依据法律规定的方法予以确定;而除斥期间原则上为法定期间,只有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解除权的除斥期间系惟一的例外。其二,除斥期间的客体为形成权,而质量异议期间制度的客体包含请求权和形成权。其三,在质量异议期间内,买受人向出卖人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质量异议期间便完成使命,诉讼时效粉墨登场。其四,如果买卖合同规定有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为当事人约定期限的开始之日;如果买卖合同未规定质量异议期间的,该期间的起算点,有时为买受人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之日(合同法第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前段),有时为买受人收到标的物之日(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中段)。与此不同,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则比较复杂。合同法规定,在可撤销的合同场合,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撤销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起算(第五十五条第一款)。在效力未定的合同场合,追认权的除斥期间自相对人催告确定的开始追认的时间起算(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相对人的撤销权在除斥期间的长短方面不确定,只有

  最后限定,即追认权行使之前,起算点应为合同成立之时(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及其司法解释)。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在债权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算(第七十五条)。在合同解除的情况下,解除权的除斥期间自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起算之日开始计算,无此规定或者约定的,自债务人催告确定的开始之日起算(第九十五条)。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守信。

  一、物业情况

  1、 甲方房屋坐落在

  2、 建筑面积 平方米,装修情况 室内

  2、设计用途:

  二、租赁期限即租金情况

  1、租赁限为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房屋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按 个月付一次。先付后住,其中一次付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在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乙方付款后,由甲方出具收据为凭,以后每次付款必须提前15天,依次类推。

  三、其他费用

  1、租赁期限内的公共卫生间用水、电、通讯、有限电视、电梯电费、空调费、物业管理费、租房税费等均由 方承担费用,费用承担方按实际使用量结算,并按缴费单数据金额直接向有关部门缴纳。

  2、申请电话的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租赁期间电话费由 乙 方承担。

  3、如乙方需要提供发票,则甲方尽可能提供相应如餐饮、服务业、交通等发票。

  四、押金

  1、乙方需向甲方交电费、电话费及财产押金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押金后应予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钱将房屋完好地向甲方交割清楚,并付清使用乙方应付费用,甲方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等任何费用。

  五、交房时空调、电表读数

  1、空调流量表度数 ,电表度数 。

  2.其它: 。

  六、甲的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确保相关设施主机、正常使用,同时确保房屋内外结构等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2、甲方应确保对该房屋是有出租权利,如在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的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它影响乙方权益的事情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它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约使用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而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3、甲方同意乙方在承租的房屋内进行装饰及添臵固定设备(但装修图纸需经甲方确认),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装修审批及其他涉及房屋使用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如果在合同期满时,不再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5、在合同期满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是否继续租赁该房屋,如果房屋还再准备在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6、本房屋为办公用房,如乙方需要办理营业手续,甲方应提供相应证件配合乙方办理。

  七、乙双方义务

  1、 在入住时应检查甲方房屋室内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提供,由甲方负责修复和配臵,以后则由乙方负责。

  2、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应付费用,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日期一周内支付,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而无需支付乙方任何损失及装修补偿金。

  3、 乙方不得利用所租进行违法活动,若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视乙方无续租权。

  4、 在租赁前满后,乙方将房屋交还甲方时,房屋情况与屋内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有多处打通的应该按原件予以分隔,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维修及赔偿责任。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6、 如乙方不能租该房屋,则应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签订租赁合同。

  7、 如乙方不能租该房屋,则应在本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乙方营业执照地址也应变更)。

  八、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充好的`房屋设施,保证用电畅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好有关租赁手续,乙方不得损坏甲方装修设施及财产,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者经济赔偿,如甲方提供装饰设施及财产物品自然折旧则与乙方无关。

  2、本房屋出租为 ,如乙方因公需要进行再装修的,须甲方书面同意。如甲方在合同未到钱收回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装修损失及违约金;乙方承租时(不管合同期满或者未满),屋内固定无条件赔偿给甲方。

  3、乙方合同期满如不续租,也未通知甲方自行锁门离去,甲方有权入室清理,乙方遗留物件不予保留。

  九、违约处理

  1、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条款履行,导致中途终止合同(且过错方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 元(大写 元)。 若违约金不足弥补过错损失,则违约方还需要将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签定本合同,甲乙双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明或有权出租合法证明。

  十、免费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的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情况。”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合同 篇3

  签约须知

  一、 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屋买卖立契。

  二、 请用钢笔、毛笔等不易退变色且不易擦除的书写工具填写。

  三、 本契约的任何涂改,均由甲乙双方在涂改处签章确认。

  四、 在□ 中打 表示选中,打 表示不选中。除违约责任可以复选中外,其他均为单选中。

  五、 本契约条款空白处由买卖双方商定填写。

  六、 请仔细斟酌第六条和第八条的具体涵义,采取相应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以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七、 请仔细阅读面积误差特别提示和补充约定,以免引发纠纷。

  八、 甲乙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成交的,务必如实签填附记栏内容,以切实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以上须知,请仔细阅读,以切实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XX市房地产买卖契约

  甲方(卖方):

  立契约人

  乙方(买方):

  附记人 中介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法官物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权证号为 ,丘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上述定金 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或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房价款为(币种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 年 月 日前现金支付房款 元 (¥ )

  2、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时现金支付余款 元 (¥ )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违约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 年 月 日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业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 天内将已收房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定,虽然房屋所有权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 日内 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双方约定,该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点、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 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 自 之 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 伍 份。其中甲方留置 贰份,乙方留执 贰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房屋平面图和四至范围

  略

  附件二 租赁、抵押、相邻等关系及其处理办法

  1、房屋出卖前已出租给 ,甲方负责在房屋交付前解除租赁关系,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房屋出卖前已设定抵押权,担保债务贰拾万元。甲方负责在乙方支付第一期房款前解除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有关责任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6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甲方须在乙方搬迁后10日内赔偿乙方人民币50000元。

  附件三 室内附属设施和装修情况

  (一)附属设施

  1、水 市政提供,户外独立水表

  2、电 KW,户外磁卡电表

  3、燃气 管道煤气

  4、有线电视 XX市有线电视网

  5、通讯 XX电信固定电话一部,宽带到户

  6、其他 单元可视对讲门禁,紧急求救(小区物管)等

  (二)装修情况:

  简单描述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号/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房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回购:

  1、乙方在年月 日之前没有支付全额房款;

  2、甲方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3、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价款

  本合同的回购房款总价为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期间,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第五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房款时,不得用对乙方未到期的债权用于冲抵回购房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六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项。 第七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给乙方的.购房款的____%。

  第八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年 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如被解除,乙方有权另行出售所购买商品房,甲方应当按照乙方

  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_______回购房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回购合同》后,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海口市房管局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把购房款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担保方海南助业投资担保公司保留壹份。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称业主): 乙方(以下称承包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包甲方房屋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以下称本合同工程)

  工程地点:丹____县

  工程结构:半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二、工程承包形式

  包人工费、包架材。

  三、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合同工程项目的施工、完工、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本房屋工程项目包括:

  1、图纸内所有土建工程施工、楼梯大理石铺设。

  2、楼地面按照甲方要求施工到位。

  3、油漆、涂料除外。

  4、给排水管道由乙方安装,电器及信号线路依照设计图纸进行预埋,线路安装至照明及控制终端。

  5、室内墙面为中级抹灰。

  6、门窗依照设计图纸预留洞口,并做好放线等配合事项,门窗安装由甲方负责。

  7、工程用水、电费及材料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8、外墙部分:全部墙面为水泥砂浆细拉毛。

  9、所有防水工程由甲方负责

  10、楼梯栏杆焊接由甲方负责。

  1

  1、垃圾外运,均由甲方负责。

  1

  2、未提及部分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施工要求

  ①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 宽度60公分 里面宽度40公分

  ②墙体外墙

  3.7 内墙

  2.4 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 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 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 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 一铲灰 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③圈 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④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 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⑤地板砖60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

  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 插座一只 开关一只

  ⑥门窗: 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⑦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工程工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历农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 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⑦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工程期限

  1、本合同承包商进场时间暂定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整个工程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

  2、本条款所规定的合同工期,是指合同内的工程实体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

  3、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如期达到,不允许延误。如甲方认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进度太慢,不能满足确保关键工期的要求,甲方可指示乙方加快进度或修改原施工计划。乙方不得因此而向业主提出任何的补偿。

  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在开工前作出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批。经过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将作为本合同书的一部分。

  5、甲方保留对工程暂时停工的权利,乙方不应拒绝。

  五、工程质量:合格

  1、工程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本合同条款的关约定。

  2、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甲方的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

  3、无论工程材料是由否有甲方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承包方式和合同价

  1、本合同价费用为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的不含材料费用的其他全部费用。本工程造价255元㎡,结算以实际施工面积(楼层表面面积按竣工实测单层面积汇总后计算工程造价,悬挑部分据实结算)为准。

  2、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明确和隐含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检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不含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费)。

  3、合同价包括了合同规定的劳务、制造、运输、安装、试验、调试、测试、维护、管理、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权利、义务等所应有的费用。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提出的任何建议、方案、要求,不管承包商是否采纳,承包商不得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除非因业主要求而引起规模、标准变化而引起的费用变化可由双方协商进行合同费用调整外,其余一切情况合同费用均不作任何调整。

  5、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以外,合同价适用于合同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承包商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或改变施工方法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

  6、承包商采用的任何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均应得到业主的批准和认可。如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未得到业主批准,由此引起的费用、后果均由承包商负责。

  七、工程付款

  每层主体完工付当层50%工费,主体竣工付50%承包费,内粉完工付至70%承包费,外粉完工付至90%承包费,工程完工后暂扣5%为质量保证金,期满付清。

  八、安全、文明施工

  1、施工中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承包人负责。

  2、乙方应对工地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每一项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投保,发放安全防护用品等,配备专职安全员。

  3、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不安全责任事故,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九、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水电管线、土建各________年。

  十、发包人的工作

  发包人承包工程的所有施工的建筑用料材料,做好三通一平工作。

  十一、承包人的工作

  承包人承包工程的人工费、架材、架板、机械设备及铁丝、钉子等低价易耗品。在施工中外墙面水泥砂浆不得与相邻楼房墙面相互结合,所有落地沙灰随清随用,不得浪费。

  十二、延期及违约责任

  1、由于承包商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承包商必须向业主支付误期赔偿费,业主可从应向或即将向承包商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但不排除用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2、本合同误期赔偿费每天按合同价的5%计算,由承包商向

  业主支付。

  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的工作内容进行付款和供应材料,若违约,除乙方不负违约责任外,甲方应向乙方付违约金5000元。

  十三、工程移交后保修服务期

  1、根据出台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条例》明确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________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未明事项,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

  十四、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和保管

  1、甲方负责本合同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供应,乙方有义务为业主的材料、设备的采购提供协助、指导和搬运。

  2、乙方除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给出业主采购的材料、设备供货计划外,还应在施工过程中提前提出材料、设备的采购的通知。

  3、工地交货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无论何时均不对承包商的施工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的损失或损坏承担任何责任。

  十五、其他事项

  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本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乙方在此与业主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完工、修补缺陷、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包修责任,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乙方。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房屋合同 篇6

  甲方(地役权人):

  乙方(供役地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利用甲方的房屋为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就相关事宜协议如下:

  一、供役地房屋基本情况

  供役地房屋坐落于_区_,号_,权证号_,建筑面积_平方米。

  二、需役地基本情况

  需役地坐落于_区_建筑面积_平方米。

  三、地役权设定期限,自_至_。

  四、地役权设立内容:

  1、利用目的`和方法:

  2、费用及支付方式:

  3、现场情况描述(或附图):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六、其他约定:

  1、合同生效条件:

  2、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申请地役权登记时交房屋管理部门一份。

  甲方(签章):_乙方(签章):

  住所地:住所地:

  证件名称:证件名称:

  证件编号:证件编号:

  代理人:代理人:

  签署时间:签署时间

  签署地址:签署地址

房屋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下简称该房屋)将坐落于珠海市湾仔海关6栋403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甲方出租本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20xx元,需按月交付;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4000元,并付清当月房租;每月 日前内,乙方必须向甲方按期支付月租金。租金直接打入工商银行账号(中山银海支行):20xx003101000042712,户名:张莹莹。甲方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房屋的主体问题由甲方负责维修;2、租赁期内,甲方若需转让或出售该物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赔偿一个月租金,作为解除合同之补偿金;3、租赁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房租或减少屋内设备;4、租赁期内,乙方拖欠租金超过7日,甲方有权停止供应水电,拖欠超过14日,甲方有权利强行收回房屋,押金不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有权使用房屋及室内一切设备,同时承担房屋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2、租赁期间,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3、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拉电线,如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4、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墙面和地面的整洁,如严重影响墙面和地面整洁的,乙方在退租前需恢复原貌。5、租赁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屋内设备(家具、家电、门窗、厨卫设备和其他的配套设施等)的完好,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6、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或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反犯罪活动,乙方应执行遵守公安机关、消防和海关等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的各项规定,负责本房屋的防火安全等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7、租赁期内,乙方若需提前退租的,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不退押金,作为解除合同之补偿金。8、租赁期内,乙方须提供有效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及相关复印件,甲方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合同期满后处理: 1、租赁期满退租时,如乙方有违背第五条规定所述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维修、赔偿费用;2、租赁期满,若乙方未续约的,乙方要将自己的私人物品全部搬出,恢复房屋原貌; 3、租赁期满,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

  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七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八条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

  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备注:1、甲方提供房屋设备如下:房屋钥匙3套;空调3台;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煤气炉、热水器、饮水机各1台;

  2、水费和有线电视费用缴纳银行账号:(农业银行,4435401100142054;户主:张莹莹)上述银行存折均由乙方代为保管并按期主动缴纳费用,期满退租时需交还甲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向湾仔海关财务处缴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20xx年 月 日;签约地:

房屋合同 篇8

  甲方(房东):手机:

  乙方(租方):手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议定,甲方同意将座落于漳州市龙文区同辉嘉园(日出印象)7幢202号的房屋,以每月方达成以下租赁协议:

  (1)乙方向甲方暂定租期年,一次性须交个月租金,计人民币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此后付租金或是否再续租,乙方应在期满前十五天告知甲方,第二天租金年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府对外来人口的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暂住手续,不得利用房屋从事任何一切违法活动,否则,其一切责任后果乙方自负。

  (3)甲方必须自觉遵守政府对租赁房屋管理规定,办理应办的'合法手续,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负。

  (4)乙方必须注意防火安全及卫生清洁,爱护租房的一切设施,自觉做到不影响四邻的作息时间,共同搞好四邻关系。

  (5)租赁期满时,乙方必须自觉及时搬迁,归还租房给甲方,不得无故拖延,否则,甲方有权在期满三天自行收回及处理租房内的一切物品,但须有见证人,方可进行,租赁期内的小区物业管理及卫生费、煤气费、水电费、有线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租赁期未满时,如乙方自愿提前退房,甲方不退还租金。但该房屋所有押金应如数退还。如该房政府需拆迁,乙方需自觉无条件搬迁,甲方应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乙方不得中途转租。

  (7)甲、乙双方必须同意以上条款,双方签名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同意承认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规定,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后果自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电表底数:338度,煤气底数:0立方,水表底数:49吨。家具配套:床1张,木制沙发1套

  电器配套:电热水器1台,抽烟机1台

  水电押金:1000元

  甲方签名(收款人):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

  乙方签名(付款人):联系地址:

  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9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男/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四):

  编号: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房屋概况

  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身份证号码:;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务必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带给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职责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用心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带给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职责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取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带给房屋或所带给房屋不贴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决定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持续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职责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带给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状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带给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就应承担赔偿职责。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职责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到达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就应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职责。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职责。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职责。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取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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