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热爱生命》有感15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后感吧。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热爱生命》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热爱生命》有感1
冰心说:“我不敢说生命是什么,我只能说生命像什么”,她觉得生命是一江春水,经历过巉岩险阻、平原细沙,勇敢快乐、苦痛而又美丽。
以前总喜欢故作成熟,总结一些很有道理却又自相矛盾的话。如果说生命的历程是一溪清水,无法预知何时止尽,只顾勇往直前。生命可能是筹码,时间是赌住。有些人挥霍了生命不住的寻求终点,却忘了从起点开始,哪儿都是终点。
生命可能是单行道上的列车,从起点站开始,没有人知道下一站会是哪里。你可以好奇沿途的风景,你可以选择中途下车,带着对陌生事物的憧憬,下车了,再上车,却再也不是原来的那列撤了。人永远是一群被内心的遗憾和憧憬所奴役的'生物,夹在生命的单行道上,永远也回不去。
在中国古代,人们都认为生命可以轮回,只要喝下一碗“孟婆牌凉茶”便可以重新开始。如果真是这样生命便是兜圈子,遗憾复遗憾,憧憬复憧憬。呵,谁又知道呢。
我惋惜那些轻易放弃生命的人,觉得他们不配拥有生命,我鄙视那些苟活的人,他们为了生命丢弃了道义,出卖了灵魂;我敬佩那些在逆境中存活的人。生命有时会与很多东西背相驰道。如果左手握着生命,左手就会摆放着什么?我们又会选择什么?“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生命的价值意义怎会只停留于“活着”呢?
生命本身就是矛盾的,你可以看到生命在自然灾害中的无能为力和脆弱,也可以看到乱石中小草所呈现的生命的顽强。
生命真是难以叙尽,关于对它的种种理解和感悟却真的是一江春水——滔滔不绝。作文
读《热爱生命》有感2
“热爱生命”讲的是一个由理智支配生命延续的故事:人生活着并经历着痛苦,痛苦往往不可预知地夺取人的生命。如果比饥不择食、寒不择衣、慌不择路的境遇还要凄惨百倍,这个人会命运如何呢?“热爱生命”里他的灵魂与身体虽然在共同前进或者说共同爬行,但却是分离的,只凭一根游丝连结在一起。他的身体极度虚弱,但已经不会感到任何疼痛了,也不觉得饥饿。一想到食物,他反而会觉得恶心,现在所做的一切完全是由理智支配的。事实上,感觉和热情早已离他而去,他已经不会再感到任何痛苦,胃和神经都已经昏睡过去了。然而,体内的生命力在驱使他前进——虽然已经筋疲力尽,但是生命仍不愿离去。最终,他的的确确活了下来。
“投宿”这个故事中,医生肯定地说道,“一旦暴露于野外,一个人便会大口喘气,这样他就将冰霜吸进了肺里。他的肺会因此而变得冰冷,边缘组织会被冻伤。坏死的组织结痂脱落,他便会频频干咳,来年夏天就会死于肺炎,而他自己还对此感到莫名其妙。”这个故事不但让读者体味生命的意义,还学得了医学常识。
“意外”这个故事中有这么一句话——有那么一部分人适于生存,可以摆脱原有习惯的束缚,不断地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调整。正如孙中山先生所说,“世界浩浩荡荡,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只有不断创新,勇于创新的人才能适应社会,才能带领社会不断发展。
在舍与得之中,生命追寻的不仅仅是安享,更是共同担当的历程。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做事情,也总是在不停地选择着,无论他所做的行为影响如何,这都是一个舍与得的'过程。“义犬沃尔夫”在舍与得之中依然选择了它的老主人,一个会让它有“干不完的活儿,还有饥饿,还有霜冻,以及其他各种各样不幸的事——”的克朗代克人。
“幻日追踪”这个故事里夕特卡·查理为了每月挣七百五十美元,陪着主人走在历尽艰辛的旅程中。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了一个大智慧,一种强光把一切照得亮堂堂的,我一下子把一切都看清楚了,明白了一个人活着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得到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没有人可以给予、没有人可以拿来买卖,这种幸福超过世上所有金钱的价值。
“一块牛排” 故事中的汤姆·金现在是个老家伙了,他感到这个世界对老家伙一点儿也不友善。他现在除了下点儿苦力外,什么也不会,而他的塌鼻梁和肿耳朵使得他连找这种苦力活儿也相当困难。自己当初要是学了一门手艺该多好啊!从长远来看,有一门手艺在身是会好一些的。从没有人这样建议过他,然而他也明白,即便有人这样向他建议,从内心深处他也不愿意听从的。
汤姆·金回想起年轻的时候,“那时日子可真好过:大把大把的钞票——剧烈而又光荣的拳赛——休赛的时候就四处游荡——还有一大群阿谀之徒跟在身后。人们都喜欢拍他的肩膀,和他握手,……那时的时光可真是爽啊!”现实中,多数人又何尝不像汤姆·金一样,正如颜真卿的古诗《劝学》里所讲——“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为赶路者干杯”的故事中的是这样描述那个警察的:可他那个种族的人生性坚毅、倔强,除非在路上累得垮下来,他肯定会按照预先设定的速度前进,不会停下的。“强者的力量”故事中这样描述团结就是力量——可住在陆脊那边‘大山谷’的那些‘吃肉的’却很抱团儿,他们一同打猎,一同捕鱼,一同战斗。那十个“吃肉的”,每个人都有十个人的力量,因为他们把大家的力量积聚在了一起,十个人打起仗来一条心。我们这边有三十户人家,六十个男人,可我们却只有一个人的力量,因为每人都是在独自战斗。
“生命法则”故事告诉我们:我就像是去年的一片残叶,只是轻轻地挂在枝干上,只消第一缕微风,便会飘然而落。树木生长、嫩柳吐翠发芽、黄叶飘落——这一过程已道尽了生命的整个历程。
读《热爱生命》有感3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最有代表性的中篇小说之一,书中讲述了一位美国淘金者在西部遇险、挣扎求生的故事。在当时的大背景下,美国掀起了一阵西部淘金热,不过,在尚显蛮荒的美国西部大陆,对于很多追梦人来说仍然是危险重重的,无数的人被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上。主角“我”腿部受伤,被朋友无情抛弃,又遇上了一条同样受伤而奄奄一息的狼。就这样,一人一狼,这这片渺无人迹的土地上,一边前进,一边互相戒备。最终,主角杀死了狼,靠着生啖狼血存活了下来,等来了救援。
荒野小说是杰克·伦敦最具鲜明的特色之一。无论是《荒野的呼唤》还是《白獠牙》,以及这部《热爱生命》,关于美国西部和阿拉斯加处女地的描写总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与作者早年当船员出海,历经艰险的经历是分不开的。在恶劣的环境下,杰克·伦敦只要有空闲,就不会忘记读书。几年的航海经历不仅锻炼了他的体魄,更让他读完了许许多多大师的作品。后来,他在一次写作竞赛中获得了一等奖,这对于仅有小学文凭的他来说是极大的鼓舞。他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创作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不得不说,杰克·伦敦好学的精神,值得很多人学习。
对于生命意义的思考则是全书的精华。生命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热爱生命?在紧张忙碌的城市生活中,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成为了许许多多像我这样的芸芸众生的真实写照。无数次简单的重复中,每个人都在被消磨,渐渐地都漫漶了生命的真正意义。但是什么又让生命如此强大呢?
在杰克·伦敦逝世几十年后,海明威在他的书中写道“人可以被消灭,但是不能被打败”。我们可能无法经历《热爱生命》中主角的绝境,但是在今年在武汉市突然爆发的疫情,对于每个生命来说都是巨大的考验。在无差别攻击的'病毒面前,生命的脆弱显露无疑,甚至连消逝都是悄无声息的。然而,伤痛过后,是举国上下的抗击疫情,驰援武汉。无数医护人员夜以继日的工作,从死神中抢来了无数生命。而全国上下,有口罩送口罩,有食品送食品,保障了武汉的正常运转。在封城76天后,这座1100万人口的城市从伤痛中恢复,再次焕发出了活力,生命在此刻闪出了光辉,诠释了热爱。
生命是什么?不妨摸摸自己的脉搏,感受那铿锵有力的鼓点。生命或许是脆弱的,但又是如此顽强,所有不能击败他的挫折只会让它浴火重生,更加强大。这就是生命,生生不息。
读《热爱生命》有感4
那是一株“悬崖之松”。
松将仅有的根深深地,坚实的扎入悬崖的边缘,树干已经枯萎到看不出半点清新,枝条上再也找不出一颗果实,但松却依然如呵护孩子般呵护着她仅存的一切。
那是一朵“迎霜之菊”。
秋光将尽,生命不止,孤傲的秋菊依然昂首挺胸,去迎接那冰冷的寒霜,无所畏惧。
那是一条“竭泽之鱼”。
太阳火辣辣的照在一滩的淤泥里,一条鱼鳞已经有些干瘪的鱼正在努力地向外翻滚,他正在用自己的`力量去争得最后的生的时间。
那是一根“风中之草”,在狂风中(拚命)牢牢地抓住地面……
那是一片“浪中之叶”,在波涛中维持着自己得扁舟……
我仰望着,泪水充盈着眼眶。
生命不仅仅是生与死,在生死之间往往会迸发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这种力量让大自然都为之震动,他发出的声响将响彻云霄。
我仰望生命……
读《热爱生命》有感5
要写篇读后感,我选择了《热爱生命》,因为它还不算太长。蒋子龙在提到这篇小说时说:“有一天接到一个朋友病重的消息,赶到医院去探望,他躺在床上,吃力地说这他最想说的几句话:原知死后万事空,人为什么还要活着?为什么还要受许多罪?回答病人的问题是很困难的,回答一个高智商的病人提出的问题就更难了……”这个关于“热爱生命”的故事就从“TOBEORNOTTOBE”的问题谈起的。
一切,做算剩下了这一点——他们经历了生活和动乱;能做到这样也就是胜利,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这首诗将我再次引入了杰克·伦敦的世界──一片苍茫的大地,一个没有人的气味的空间。
“淘金潮”中的阿拉斯加,两个被寒潮紧紧追赶的淘金者,没有子弹的来复枪,两袋金子和一群狼——这就是舞台上的全部。淘金者试图抓住维系他们与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丝生机,逃离渺无人烟的北美寒温带丛林,躲避大自然无情的“追杀”。此时此地,“优胜劣汰的自然竞争法则”是唯一的法律,他们必须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冰封之前回到来时的港口。
“他”在涉水时扭伤了脚踝,“他”的伙伴毫不犹豫地抛弃了“他”──这个小小的“两人社会”在瞬间便分崩离析了,人类社会的一切律法、伦理、道德都被抛进了北冰洋刺骨的寒流。现在,“他”不得不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来面对大自然的挑战。“工具”──这是他唯一的优势,也是人类社会给他的最后的馈赠。这个北美丛林中的鲁宾逊,紧紧抓住来复枪、白铁罐子、火柴、毛毯,这就是生的希望。与充满了非理性因素的人类社会相比,自然显然要冷酷得多,它要求的是公平──绝对公平的较量。在大自然的步步进逼下,他不得不一再作出妥协,鹿皮袋里的金子扔了一半,再扔了四分之一,最后全部抛弃(此时他连一个淘金者的身份也放弃了)。来复枪、白铁罐先后不知去向,毛毯也撕完了,火柴丢了三分之二(可他连生火的力气也没了)。当他身上的外套被一层层的撕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只是一个直立行走的四足兽而已。
如果他最终的结局像他的同伴一样被群狼撕成碎片,那么评论家们显然会将杰克·伦敦定位在一个悲观主义的作家(或者是世界观过于消极)──正如他们对于《老人与海》的评价。可是杰克·伦敦更愿意将自己定位在“残忍”之上。他让人降格到了动物的层面,凭借着本能与大自然较量一番。
为了公平起见,杰克·伦敦给这个奄奄一息的淘金者选了个很合适的对手──一匹狼,一匹奄奄一息的病狼。请留意一下对于这匹狼的描绘:
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昏的,满布血丝;脑袋好象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牲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象有病。正当他瞧着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这样的一匹狼我未曾在任何小说中读到,也不可能在齐秦的歌声中听到。它是猎手,也是猎物,是生命,也是弱者,是被群体抛弃的孤儿,也是一团渴望生存的火焰。
接着是一场势均力敌的拉锯战:人和狼,吃掉对方是它们唯一的生机,于是它们不得不选择了等待,等待对方力竭倒地的那一刻。饥饿、寒冷、疲倦、伤痛都已融化在这“慢性自杀”般的等待之中──当痛苦不成其为痛苦之时,这才是真正的痛苦。
让我们再来看看这场较量的决胜时刻:
(他)觉得有条舌头在顺着他的一只手舐去。他静静地等着。狼牙轻轻地扣在他的手上;扣紧了;狼正在尽最后一点力量咬进它等了很久的东西里面。可是这个人也等了很久,那只给咬破的手也抓住了狼的牙床。于是,慢慢地,就在狼无力地挣扎着,他的手无力地掐着的时候,他的另一只手已经慢慢地摸过来,一下子把狼抓住。
这场神圣的杀戮像电影的慢镜头在我们眼前一帧一帧地跳动,唱诗班如天籁的.歌声敲打着我们的耳鼓,直到“一小股暖和的液体慢慢地流进他的喉咙”,一种血液的红色填充了整个画面。终于,我们欣赏到了生命本来的颜色。
很喜欢杰克·伦敦粗放的笔锋,更欣赏他对于生命的虔诚。生命的存在要高于存在的生命,这就是他所要告诉我们的。半个世纪之后,一个叫萨特的人也说了类似的话,而且被更多的人所认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热爱生命”已成为了一个时髦的口号,人们在这个口号下努力追寻着各自生命的意义,并将这种意义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物质享受和精神体验。人成为了这种“意义”的承载,而社会便成为“意义”的价值评判。杰克·伦敦似乎想让人们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不留情面地撕去了社会披在人们身上的层层伪装,引导人们从动物的基点上来思考生命:我们是否在社会中待得太久,忘却了大自然的气息?
回归自然,不只是要亲近自然环境。恢复人自然的本性,还要走很长的路。
读《热爱生命》有感6
热爱生命,是每一个生命体最基础、最不能缺乏的素养,也是自身最不能舍弃的支配权,也是自身最不能让渡的义务。
《热爱生命》是杰克伦敦留有的更为灿烂的文章内容。它叙述的是一个淘金者在回到的中途被盆友抛下了,他独自一人跋山涉水在辽阔的荒原上。冬季,严寒夹着小雪花向他扑面而来,沒有一点食材,腿受过伤,靴子破了,脚在出血。他只有歪歪扭扭地趔趄在铺满沼泽地、丘陵地形、溪流的荒原上,十分艰辛地向前着。就在他的人体十分孱弱的情况下,他碰到了一匹狼。他发觉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背后,舔一舔他的血渍尾伴随着他。就是这样,2个濒临死亡的苍生托着垂危的驱壳在荒原上相互之间捕获另一方。为了活着回来、以便击败这匹令他反胃的病狼,最后在人与狼的作战人士得到了获胜,他咬去世了狼,喝过狼的血。最后他得救了,使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辉。
这一悲痛的小故事超越了几十个秋春,营造了一个颇具坚强不屈自控能力的淘金者。读罢全篇,最让人令人难忘的,莫过原文中的淘金者不畏艰险,不惧身亡的品牌形象了。在孤寂的北方地区慌野里,在寒冷和猛兽的威协下,淘金者孤身一人,极端化疲惫和衰微,根据自身的行動,找寻着求生之路。即便他的躯体早已形如丧尸,他本质的生命却不肯去世而逼着他向前。
生命是啥?生命怎么会这般之顽强?我又一次地念完这篇小说集,缓缓的合奏疏,深陷了深深思索。
热爱生命,就需要有一定的信念。淘金者尽管被比尔抛下了,可他仍信赖比尔。他确信,比尔会在正前方附近等他,她们会汇合,随后一直往南走着。这类信念是一直支撑点着淘金者的精神寄托。或许是对生命自身的渴望,熊在淘金者高昂的生命的怒吼中褪去了,病狼在他恐怖的细心中倒地了。另一方面而言,我很敬佩淘金者在无奈的危急关头仍能保持为人处事的自尊。他不愿意取走抛下他的比尔的那袋黄金,也不肯吸吮比尔的骨骼。确实让人感佩!
还记得有那样一个精彩片段,患者一路爬着,病狼一路坡行着,2个苍生就是这样在荒原里托着垂危的驱壳,互相捕获着另一方的生命。读到这儿,我忽地想到爱因斯坦的《物种起源》中的`优胜劣汰。大家并不是最强者,演变使大家失去爬树避开的工作能力。大家仅有挑选和恶虎猛兽一决高矮,才还有机会存活出来。
死是非常容易的。有时,死是幸福的,挣脱在痛苦中,死通常展现出美丽动人的引诱,容光焕发着摆脱的清香。为之是身心疲惫,是遍体鳞伤,是疲惫的極限和痛楚的端点。存亡只在一念之间!
那麼,以便让生命越来越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還是使我们热爱生命吧!使我们的生命释放出夺目的光明,使我们给自己有着顽强而漂亮的生命而引以为豪!
大家一丝不挂地赶到这世界,总不可以又一丝不挂的走吧?大家总该为这世界留有一些更有意义、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吧?
生命,人生道路,一个永恒不变的话题讨论!
读《热爱生命》有感7
累!累!累!实在是累!但——有心的避风港,我不怕!
——题记
开学了。校园,教室,同学,老师,书本……又一次浮现在我的眼前。所有这些都意味着考试,一张又一张的试卷,角落上映着鲜红的分数。啊!这似乎是我恶梦的开始。在最后一个宁静的晚上,我的脑子里一直想着,想着……床前的课程表也该翻新了……
“嘀嘀嘀嘀……”指针毫不留情地指向了特定时间,我被惊醒。一天开始了,从早晨朝阳的缓缓升起到夜晚月亮带来了轻风。
一眨眼,一天飞逝。我回到家,扔下书包,躺在沙发上,望着天花板,心头翻腾着如调味料般的滋味——
自 卑
走进教室,还没来得及和朋友聊上几句,就被分开了,“排好队”。心就被刚从冷冻室里拿出来的冷水浇了个透,是那么的刺骨。为什么,我长不高,为什么?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一次又一次地自我安慰:“会长高的,会看到属于自己的目光的!”回到家,妈妈见我阴着脸,脸上浮过关心,问道:“怎么了?”母亲从小到大都是我的避风港,不管下雪或是打雷,她都守护着我。没错!于是,我开口了:“班上我都成最矮的了!”母亲听到这句话,原本有些轻快的脸上又浮现出了一丝不易被察觉的暗伤,应该是被我渲染的吧!哎……“会长高的`,会长高的,别担心了,去睡吧!”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有你在,我不怕!
激烈的“战争”
又进来几个新同学,我猛然发现,又是一场持久战,一场激烈的竞争。从我跨进这个教室的第一步起,就已经开始了。虽然我的学习也还行吧,但是总有一股威胁漫进我的心头。“我被他们赶上怎么办?”脑海中装满了这句话。于是,我拼命地做作业,做啊,做啊。
夜晚降临了,暮色笼罩了整个天空,漆黑一片,只有那路旁的几盏微黄的灯,隐约闪烁着。微风吹动着树叶发出“嗖嗖”的响声。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我想放弃!
回到家,母亲还是像往常一样,坐在桌边,看着电视。虽然看起来很悠闲,但是应该只有我知道,这一刻可能是母亲操劳了一整天后,才得以坐下来的唯一休息时间吧。突然被几丝银白色的东西给吸引住了。是什么?头发?没错!我竟然不敢相信,母亲平时总说自己的头发像外公一样乌黑,到了很久才开始有白发的。可……现在,那的的确确是几丝银发,是那么地耀眼!我走进她身旁,小心翼翼地将一根一根的白发用剪刀轻轻剪下,“妈,你长白发哦!”“我老了呗!”她笑着回答。这句话像擂鼓似的敲醒了我————在这场战争中,我必须赢!
避风港啊,避风港,心中的避风港,只有你的支持和鼓励,我会坚持,哪怕曾经我想放弃!
汗水流进心里
终于盼到了周末,但心中的警钟不断响起,这让我明白,不能疏忽大意,不能放松。利用别人休息的时间,去加倍努力。
中午,吃过午饭后,一家人坐在桌边。这时父亲从口袋中掏出一叠100元的人民币,母亲也转身去楼上,从楼上下来,她的手中多了一叠鲜红的100元大钞。眼睛眨巴眨巴,我拿过数,仔仔细细地数了一遍,有整整5000元,哎!但……我知道这些钱都即将成为别人口袋里的肥肉。“哎……”不得不摇头啊!不得不叹息啊!“拼命地做呀做,到现在总算还清了。”母亲一边说一边笑。我知道,这时的笑容是用辛苦的汗水流回心里换来的!
啊!我的避风港也累了,但还是坚持着,支撑着。所以,我更不能退怯!
读《热爱生命》有感8
周末闲暇时,路过一家咖啡店,店的装修风格是我喜欢的样子。暖黄色的灯光、洁白的墙面、浓醇的咖啡香味、书架上摆放整齐的书籍,还有一匹一坐下就把人的背部整个包裹的沙发……
时间仿佛就在这里停止。
偶然间瞥见书架上的《热爱生命》一书,内心窃喜,正好是我最近在读的书。拿起,静静品读。
《热爱生命》讲述的是一个淘金者经历了在深山老林中被同伴抛弃、弹尽粮绝、一直盯着他的病狼等威胁,最后靠着顽强的求生欲终于获救的故事。
读完此书,我感触颇深。
在生存面前,人性有时显得微不足道。一如书中的比尔,面对主人公的求助,并没有回头,始终没有回头。
但面对生命,人们有时却坚强得超出想象。绝境中的主人公,摒除怯意,拖着伤腿,艰难地向依稀的"出路"走去。
哪怕严重缺乏食物,哪怕环境恶劣得难以承受,哪怕遇到随时伺机吃掉自己的.病狼……
是活下去的信念,是对生命的热爱,是对"小树枝国度"和迪斯河畔地窖的眷恋。
主人公裹了又裹伤腿,找寻一切可以裹腹的东西,与那条病狼斗智斗勇并吸取了它的血液,最后甚至像一条巨型虫子在地上蠕动着前进,终于获得救助。
读书就要带着疑问一页一页寻找答案,就像带着相机记录一帧一帧真相,更好似这书中的主人公一步一步负重前行。
书中有几句话令人印象深刻。
"生命就是这样吗?白白流失,然后转瞬即逝。生,才会觉得苦。死,却没有任何痛。死亡就是睡眠,它意味着结束和安息。"
文中的淘金者很现实。他们来自文明世界,怀揣发财梦来到蛮荒之地。为了利益,他们相互利用、尔虞我诈,甚至为了利益,出卖同甘共苦的伙伴,兄弟情谊变得一文不值。
可就是这样的肉体和灵魂,在险恶的现实面前,主人公也还有正视严酷现实的勇气、战胜逆境的坚强意志以及成为强者超人的英维气概,并最终在同荒原、伤痛、饥寒、死亡的斗争中,赢得生存的权利,成为自然的强者。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
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选择了抗争。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见过很多的痛哭流涕、生离死别。但我相信,只要信念和希望不曾破灭,就该勇于面对失败、病痛。纵使躯体痛苦,只要有勇气面对孤独、面对厄运,不抛弃不放弃,终将全身而退。
人,要有顽强的精神力量。
这样的力量会让我们勇敢地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读《热爱生命》有感9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的宝贵之处正在于此。生命既是脆弱的,也是坚强的;既是短暂的,也是永恒的。生命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希望,值得我们用心审视与感悟。
读了《热爱生命》一文后,文中主人公的光辉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他已经不再感到痛苦了,他胃和神经都睡着了,但是内在的生命却逼着他前进,他非常疲惫,然而他生命决不肯死,他才仍然要吃沼泽地上的浆果、喝热水,一直提防着那只病狼。”坚强的意志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了。
命运有时是非常残酷的,只有永不言弃的人才能战胜厄运。例如,英国作家笛福写的《鲁宾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宾逊因乘船遭遇暴风失事,漂流到荒岛,没有人居住,到处是乱石野草。鲁宾逊孤独无助,面临的是严酷的生存问题。要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需要怎样的意志和创造力啊!然而,鲁宾逊凭着顽强的意志找到了水源。在有树荫的地方盖起了住所来防范野兽,解决了生存的问题。同时,又把捕到的`山羊畜养起来,解决了食物问题。凭着这份坚强,他在这个岛上生活了20年,这说明人的生命意志是十分顽强的,只要不放弃,就有可能战胜一切。
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由于一场高烧差点丧命,虽然幸免于难,却留下了后遗症——她看不见,也听不见。当时她仅19个月大。面对这样的打击,海伦并不轻易认输,她开始用感官来了解这个世界,凭着顽强的精神她7岁时就发明了60多种手势。后来,又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大学。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来鼓励残疾人群,她对生命的热爱,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使她被授予美国公民最高荣誉——总统自由勋章。
蜘蛛织网,历经八次而最终成功,风吹破了,再结,雨淋坏了,再来……小小的生命竟有如此顽强的意志!看,爬山虎虽屡遭挫折仍然奋力攀登,顽强生存。热爱生命,让我们再次回味书中的经典:“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重新闪烁起来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去。”
朋友们,当生命的意志如此顽强,你还会虚掷生命吗?让我们热爱生命,善待生命,共同点亮永不熄灭的生命火花!
读《热爱生命》有感10
生命是短暂的,是美妙的,生命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我们应该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生命在闪耀中现出绚烂,在平凡中现出真实。今天我就读了一本叫《热爱生命》的书。
生命是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本钱,这本书介绍的是这些年来青少年死亡事故,以此提醒我们生命的重要。在本书中,我看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少年因为承受不了家庭对他的学习要求,竟想服下老鼠药自杀。这个少年与他的父母亲都缺少了一种沟通,这种沟通,是父母与孩子们不可或缺的。有许多父母,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忘记了孩子们的理想,一味让孩子们勤奋读书,走上自己为孩子铺的路,这样的家庭,孩子们都怀有比别家的孩子高的叛逆的心情,每个人都希望走自己的路,不用父母操心,父母的过分担忧,会成为孩子们过度负担,让孩子走上不归之路,其实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不让父母担心就行了。生命诚可贵,希望同学们能好好珍惜生命,去体会生命的分分秒秒,我们热爱生命,不是天生,而是后天的珍惜,我们拥有生命,是上天给予的,就应该让它过的多姿多彩,不抱有一丝后悔,请记住,总有一盏灯为你而留,只要笑一笑,没什么过不了。相信自己,生命只有一次。读着读着,让我感触良多,更让我想起以前学过的一篇由杏林子所写的`课文《生命生命》。通过学习我感受到生命是无价之宝,也许,就在那一瞬间,生命就可能永远地离开自己,我们一定要爱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我们必须对自己负责。
从作者所经历到的“飞蛾求生”,又到了作者所看到的“砖缝中长出的小瓜苗”,到了作者所经历的“倾听心跳”使我们懂得生命的价值。飞蛾眼看自己的生命快丢失了,但他挣扎着,希望作者放了它。小瓜苗冲破坚硬的外壳,再没有具备的条件下,茁壮生长,可见生命的勇气,多么强大。作者倾听自己的心跳,有了极大的震撼。凡是生物、植物,都有自己宝贵的生命,所以我们一定要珍爱生命!
一个人的生命单单属于自己,我们一定要对生命负责,好好使用生命,让我们的生命更加美好!让我们热爱生命,体会生命,过好每一天,每一秒。
读《热爱生命》有感11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都能见到书。书,它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书,它能陶冶人的情操;书,它给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书像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在远处召唤你,牵引你,让你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地畅游,让你在智慧的天空中尽情地欢笑,叫你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然而,在这被书包围的大千世界里,我就是一个快乐的读书人,我常常会对引人入胜的书籍爱不释卷,以致废寝忘食……曾记得,我看了一本来自于朋友的`《热爱生命》,厚厚的一本书,图文并茂,非常吸引人。我好奇地翻了一下,一发不可收拾,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一行又一行,一页接一页,越看越想看,看了上面,就急于想知道下面发生的故事,有时甚至看到深夜才停止。睡梦中,我还在为“小雪虎”(故事中的主人公)担心,生怕它出什么意外。“不要啊!”我惊叫起来,满头大汗地从睡梦中醒来,我梦见了“雪虎”被大山猫吃了,妈妈听到叫声,走进书房,打开电灯,问了究竟,说:“你看书也太痴迷了吧!快睡吧!”我是真的被书里的故事吸引住了,同龄人中,有许多人都是为读书而读书,完全没有把自己融入书中,更谈不上与书同呼吸了,此时的读书人,能像我一样体会到读书的快乐吗?
一个懂得生活的人,一个懂得享受的人,都尽情地与书——-这样一位朋友“交谈”。其实,读一本好书是一种享受,它往往比哪些神话、传奇更富有脚踏实地的感觉。让我们与书为伴,为生活增添一份温暖阳光,渡过快乐一生。
读《热爱生命》有感12
书中大多表现人与自然的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之压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因素中的挣扎,极限状态下的自我挑战,濒死状态下的不屈抗争。无论是荒原狼,淘金人,拳击手,水手还是作家,甚至那条名叫雪虎的被驯化的`狼,都是美国文学中典型的硬汉形象,表现出惊人的惊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斗志,代表着蓬勃向上、乐观不疑的美国精神。
作品描写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国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顽强拼搏历程。这个人为了躲避即将到来的严冬,孤独中一人,风餐露宿,在漫无边际的荒原上,艰难的缓慢地向东南方赶去。他身边没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捉小鱼生吃来维持生命。天黑之后,他就倒在地面或岩石上度过寒冷的长夜。一路上他与大棕熊、野狼等野兽进行了艰苦的周旋和搏斗,他只是蹒跚而行,后来由于体力的减弱而不得不用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后只能是下意识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动着向前。他与极度的饥饿、疲劳展开了难以想象的斗争。凭着求生的本能和顽强的毅力,还有朦胧的希望,他最后终于活了下来,在北部荒原上奏响了一曲热爱生命的凯歌。
这部小说中,融入了作家早年的生活经历和困难遭遇,渗透着作家切身的生活体验和感受,读起来实不令震撼!
比飞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同时,陶冶情操,加强修养,使其成长道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其心灵的雨露。
读《热爱生命》有感13
课堂上,王老师曾经给我们读过一篇名为《热爱生命》文章,老师声情并茂的朗读,让我感触颇多。
故事是这样的:一个五年级的男孩,他很不听话,让父母和老师操碎了心。他花钱大手大脚的,把老师的话当做耳旁风。每次考试都名落孙山。五年级毕业的暑假,他和同学们出去玩的时候晕倒在地,送到医院,被查出胆囊癌,医生说做完手术最多也只能活一年了。在这年轻的生命仅剩的最后一年里,他顿悟了。手术后他读了一个月的书,剩下的十一个月,他走访了所有亲戚。在一场大雨后,他病发了,经医院抢救无效而死亡。在父母收拾他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封遗书,上面写着:我非常热爱生命,非常感谢父母。
在病魔打击他时才顿悟,认识到要热爱生命,要是在他身体健康的时候就懂得:“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这个道理的话,他的生命是不是就会更加精彩呢?
记得在我三年级的时候,我每天回家总嫌作业多,不愿意完成,每到双休日或长假总是把作业一拖再拖,放到最后做。一个星期六,我又嫌作业太多了,甩手扔开作业本,偷偷溜出家门去邻居姐姐家玩。这个姐姐已经上初中了。刚走进姐姐家,我说道:“姐姐,今天天气这么好,就跟我出去玩吧!”姐姐趴在课桌上写回家作业,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在书桌左侧的3本厚厚的书,又指了指在右侧的2张大试卷,还有正在写的抄书作业,说:“我还有很多作业呢!今天必须完成,我不想拖到明天。”一看姐姐的作业量远远的'超过了我,相比下,姐姐的作业像一个大雪球,而我的作业像一粒小雪花。但她却能踏踏实实地完成作业,而我却总是怨天尤人。我红着脸默默退出了姐姐的房间,轻轻地关上门。
读了《热爱生命》让我感慨万千,当我嫌作业多不愿意写的时候,当我体育锻炼嫌累不想坚持的时候,当我练舞练得腰酸腿疼想放弃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文中的男孩,想起他是在生命的尽头时才懂得珍惜生命,珍惜拥有的每一天!而我一定要把自己的每一天当作生命的最后一天一样珍惜。
读《热爱生命》有感14
热爱生命
——汪国真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
既然选择了远方
便只顾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
既然钟情于玫瑰
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
既然目标是地平线
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
只要热爱生命
一切
都在意料之中
追我所求,义无反顾
——《热爱生命》有感
“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这是汪国真诗作——《热爱生命》中的一句话,它将执着灌注于字里行间,从容不迫、娓娓道来。全诗从成功、爱情、奋斗、未来四个意象着手,细腻地描绘了对生命义无反顾的不悔追求。诗句风格清新淡雅、凝练朴实,润物无声地熨帖读者心灵,兼具教化意义。
“远方在哪里?风前面是风,道路后面还是道路”这种看似永无尽头的追逐,犹如西西弗斯不停推上山却时刻滚落的那颗巨石。于是,在这样一个现实胚胎中,分化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悲观主义和乐观主义。然而,不论乐观主义者,即使悲观消极如川端康成,依旧以一颗赤子之心珍爱生命。前方很渺茫,面对如斯其修远兮的追求,我们又应该秉持怎样的态度?
飘撒在石缝中的树种,咬定青山、吸风饮露,几经寒暑、几度春秋,长成了遒劲葱郁的大树;秋风过境,衰草留根土中、迎霜耐雪,待到春来,又萋萋绿染了大地,于是岁岁枯荣,生生不息;失了双脚的鸭子,一个似乎应该遗弃的卑微生命,以笨拙的飞翔赢得了它的美丽和尊严……自然万物蓬勃生意,优胜劣汰,以其顽强展示其不容亵渎的尊贵。汪国真则淡淡言明:不论是否成功,选择远方,就只往前追寻;不论是否获得,选择爱情,就只往前追寻;不论艰辛与否,选择奋斗,就往前追寻;不论难过与否,选择未来,就只往前追寻。那么,在我的世界中,还有什么理由不义无反顾地追我所求呢?
当生命如同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头顶,将我们陷入岌岌可危的困境。与其被动畏惧退缩,不如主动地奋起搏斗,做生活的主宰者。在坎坷的生命里,曾经的我们是生活中的西西弗斯,也许抱怨不平,但当回首往事时,也许却如普希金般,将过去的一切视为亲切的怀念。我们义无反顾的追求,需要的`是一个作为后盾的坚定信念——热爱生命。这信念是对生活的一种体会、一个态度:让生命璀璨如红日、刚劲如松柏;抑或是幽微如烛光、脆弱如朽木。有了目标,有了追逐,才有了人生;一个人消磨时光,自暴自弃,那么他的人生也将跟着裹足不前,其活着的便是具躯壳。而怀揣信念,便就带上了希望,晕染了快乐。那么,活着,就是在追求中陶醉,抗争中灿烂,挫折中完整。
奋斗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对所有的瞬间与长久的珍视。热爱,不仅是这样至死方休的情感,还有对生命的充分利用和无悔奉献。我清楚地知道,人生路上不仅仅是纯净湛蓝的天空和静美幽香的风景,更多的是大浪淘沙、霜风雪雨和荆棘拦路。但“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也会相信“只要愿意去做,人,无所不通”。纵然理论付诸实践总差一步距离,但我将不懈努力。不论爱情,不论事业,不论未来,不论奋斗历程,我将秉持坚定的信念、做好面对困难的准备、鼓起百折不挠的勇气,追我所求、义无反顾。那么,总算是不辜负生命,总算无愧于生命的价值。
读《热爱生命》有感15
合上《热爱生命》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万千。《热爱生命》这本书是杰克·伦敦的代表作。小说主要讲了比尔由于输光了赌博的本钱,孤身一人到北美荒野淘金的经历,一路上,他疲倦至极,饥饿至极,而且身后还跟着一直觊觎着他,准备随时吃掉他的病狼。但是,他还是不停地与死神搏斗,到最后,他的身躯已形如僵尸,但是,幸运的是,他最后获救了。
是啊,一路上比尔经历了多少的挫折,饥渴与野兽的追击迫使他走向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坚信他一定能活下去,生的曙光照耀在他的心头上。一路上,死神不停地在折磨他,但是,生的意志使他顽强地与死神搏斗,一次又一次,他从死神的手里逃生,最后,他凭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死亡的威胁。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让我万分感动,我认为,我也要热爱自己的生命,努力学习,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
记得我曾经在电视上看到,这么一位五十多岁的老伯,他不幸患上了食道癌,被医院下了“死刑”的判决,但是,他没有放弃治疗。由于家境贫寒,他没有钱住医院、动手术,只是配了一些药品,每天服药。每到犯病时,一阵阵剧痛使他无法忍受,他的妻子只能拿一根木棍,重重地打在他身上,只有这样,才能缓解病痛带来的痛苦。他还有一个爱好——游泳,这个爱好对他的康复有很大作用。他坚信他一定能战胜死神,活下去的。最终,由于他的坚韧与顽强,他战胜了死神,奇迹般地活了下去,还成了抗癌勇士。
电视上那位老伯的经历,使我万分感动。我觉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生命,不仅是与死神搏斗,还有像刘伟一样创造生命价值的人。刘伟是一位“80”后男生,他由于不慎碰到高压线,失去了双臂,但是,他没有为此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仍然从容面对生活。他爱好音乐,于是,他找到一家音乐学院,然而校长以“影响校容”为借口一口回绝。强烈的自尊心被瞬间激发出来,他父母借钱买了台钢琴。他每天训练超过7小时,由于琴凳比琴键矮,人坐在上面会摔下来,家人为他特别设计一个琴凳,坐在上面腹部、腰部、腿部共同使劲,一天下来,他腰酸腹痛,双脚抽筋,但是,他没有因此放弃,微笑着坚持下去。由于手掌可以撑开8度,脚却只能张开5度,所以,双脚弹琴更加艰难。脚被磨出血泡,肿了,出血了,咬着牙关挺过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每天如此刻苦训练。终于,他会用双脚弹较难的音乐了。当他出现在“中国达人秀”节目上时,感动了现场所有观众,他说“我不抱怨什么,至少我还有一双完美的腿”。他敢于挑战命运、创造生命奇迹的品质让我无比感动,我觉得,这同样是一种热爱生命的表现。
上述三人都是在困境当中,顽强地与命运拼搏,并且创造生命的奇迹。同学们,我们都生活在幸福中,也要奋斗不息,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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