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15 09:30:55 销售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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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不妨让我们认真地完成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

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1

  为规范我县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巩固深化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的通知》(皖机发2431号)文件要求及市食安办的部署,泾县扎实开展了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整顿与规范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县食安委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工作任务,严格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制定整治方案。

  二、组织培训。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各自监管对象分别举办了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就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等知识进行全面培训,并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加大宣传。

  (一)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全文在政府门户网站及食安办网站公告。

  (二)按要求印制1800份《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的`公告》张贴到公共场所与居委会、街道及所有的食品安全经营单位。

  (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结合各自监管实际工作,制作有针对性的宣传材料,发放到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已发放、张贴《致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的一封信》8000份,印发《致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经营户的一封公开信》26份,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发非信用物质名单和食品中可能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226份。

  四、加强监管。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全面开展食品调料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农产品种养殖环节监管:一是加强冷鲜肉市场监管,对中心城区内4个农贸市场、3个超市、6个冷鲜肉销售网点、1个冷库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对入场生猪随机开展“瘦肉精”现场快速抽检,共检测生猪尿样120份,检查结果均为阴性;二是是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户排查,对全县规模较大的养猪企业开展“瘦肉精”检测排查工作,重点检查生猪免疫、料药库房及自配料情况,并抽取尿样作现场检测,此次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33户次、采取随机抽检的方法,共检测了生猪502头份。检测结果显示,本次检测的33户次的规模养殖场“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全部呈阴性;三是与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签定《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食品生产环节监管:由分管局长带队对我县辖区内的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一查企业生产行为: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大部分是传统糕点,季节性较强,要求企业严禁使用柠檬黄作为添

  加剂生产绿豆糕;二查企业生产记录:对企业的原料进货记录、生产过程记录、成品检验记录进行检查;三查食品标签:查看企业的食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gb7718;四要求企业签订承诺书:要求全县22户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添加剂使用承诺书,确保全县食品安全。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市场巡查频次,摸查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调味料经营户数基本情况,结合市场网格化巡查和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以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为重点加强食品市场巡查频次,根据巡查结果建立食品添加剂经营户台账,对超范围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户限期变更经营范围,未变更前将食品添加剂一律下架处理。截止到目前,共检查食品经营户1237户次,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当中。

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2

  公司产品的结构多层次,系列组合,依托自身商誉优势,在产品定位与市场策略上,近亲繁殖、扩张道路。从4个品牌,8类产品,由20xx年x月初在流通领域中常见的xx,果汁,寿司酱油,鸡汁,直至后期逐步登陆市场的寿司醋,辣椒油、芥末油等,均在消费界取得部分认可。产品销售过程是通过引导最终消费者,从而带动产品流通的策略,我们同时为销售商和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至上的服务,直接有效的供求资源和网络信息,整个工作是在消费以及流通两个领域同步开展,使销售队伍——销售商——消费者之间进行整合。

  一、经营分析

  1、经销商的定位,xx现有的两个经销商:A(xx)与B(xx),A现有的销售网络集中在市内酒店宾馆,主营高档干货,餐料配送业务。B的客户群面向流通市场,同时也兼营终端业务,A和B的销售网络存在一定的互补性,同时也缺乏一定的`成长性,他们因其客观因素限制,业务拓展能力不强,短期未能在原有的网络基础上进行业务延伸。

  2、产品消化周期差异化,产品消化周期完全取决于消费者的使用量,这与各地区的饮食文化密切相关。公司的芥辣、寿司醋,芥末油消化周期较慢,同比之下,鸡汁、果汁、正处于市场成熟增长阶段,我们在为公司带来增量产品的选择上,需要准确定位。

  业绩来源:销售商理念是考虑自利行为和风险因素,我们的终端销售队伍在消费界的推广效果,打消了销售商对风险因素的顾虑,从而选择了我们产品作为利润微薄的名牌产品的替代品,鸡汁产品在争夺xx的产品份额,果汁替代新的品牌,xx则抢占xx局部市场,而寿司酱油和醋更多的倾向于引导销售。此外,公司产品在消费界的客户根据不同层次性质区分为:大型餐饮公司或星级宾馆,中档酒楼,专业粤菜馆,咖啡馆等,产品分类全年销售比例如下:

  二、存在问题

  1.经销商违规(冲货、窜货)

  xx地区前任经销商与公司战略方向和销售策略的意见上产生分岐,公司因故终止该经销商的产品经销权。然而该经销商竟以此为耻,并拉开了导火索,与xx办销售队伍为敌,浓浓得火药味将鸡汁、芥辣产品价格一降再降。甚至,不惜重金,余近求远,从别的区域采调公司产品低价冲击南京市场,使我们销售队伍在客户眼前的信誉和产品推广带来恶劣的影响。

  2.空白市场尚未开发前期工作重心在xx,时间原因,未能及时将xx中部、北部及xx部分市场开拓,这些区域市场的工业产业密集度低,在消费水平和餐饮业的发展也较逊色,相对产品品牌竞争的程度上也明显的低,从战略的角度上,这些区域宜早开发,作为待机市场,先入为主。

  以上就是我的总结。

调味品销售个人工作总结3

  一、前言

  销售管理中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重要性人人皆知,我们不需要太多的理论的阐述说明。我们用下面这个故事就能很恰当地说明这两个制度的重要性。几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与江西某制药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一家宾馆认识并共处了几天,这位销售人员给笔者详细介绍了他们公司的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以及由此带来的市场上的和销售队伍内部的冲突,也发泄了他对公司的不满,他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消极怠工和“吃里扒外”。自那时候起笔者便非常关注销售管理制度中的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方面的问题,也有意地从企业的销售管理者、销售人员和相关文献中更多地搜集了这方面的资料。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较精练地对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基本内容予以表达,同时对当前在这个问题上的的做法加以评论。

  二、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基本内容

  业绩考核和薪酬计算是不同但又密切相关的概念,因此我们把两个概念放到一起进行穿插性的、综合性的分析是可行的。当今,企业对销售人员的业绩考核主要是对容易量化的定量指标进行考核,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薪酬,而对定性指标的关注较少。

  (一)对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是销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我国目前大多数企业在对销售人员业绩考核时的基本做法主要注重可量化指标的考核,可量化的考核主要可分成非定额考核和定额考核两种。非定额核的基本做法是按销售人员的实际销售额(或量)来衡量业绩,即按卖出的数量或总额来进行考核,也就是按绝对数考核;定额考核的基本作法是给每一个销售人员制定一个基本销售额(或量)即定额,销售人员业绩的衡量更注重以超过基本销售额部分来计算,基本销售额的制定一般要考虑销售区域、产品线、人口统计特征、宏观经济环境等的具体情况。

  (二)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是薪酬的基础。不同的企业往往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制定不同类型的薪酬制度。销售人员的显性薪酬(如果存在隐性薪酬的话)的算法最基本的有:

  采取底薪制、底薪加提成制、底薪加业绩提成加奖金制,其中最经常采用的方法是第二、第三种。这里最值得关注的是业绩提成方案的设计,业绩提成的计算方法是与业绩的定量考核方法联系在一起的,在实际管理中,提成大致有三种:

  1、总额(量)直线提成,即以销售总额作为提成基础,每单位的销售额(量)的提成比率相同;

  2、分段递增提成,其计算方法可类比为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法;

  3、分段递减提成,其计算方法可类比为个人所得税的累退法。在两种分段提成法中,更多的公司以超过定额部分为分段提成的基础,也有的公司则以总的销售业绩作为分段提成的基础。

  三、对销售人员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的评论和建议

  经过实践调查和理论上的逻辑推理,笔者对上述业绩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有一些想法和建议,现将这些看法表述如下,以供讨论:

  (一)只对易量化指标进行的定量业绩考核导致销售人员在薪酬及晋升上的不公平。只对易量化指标进行的定量业绩考核以及相应的薪酬制度在理论上是有显著缺陷的。仅对易量化指标进行的定量业绩考核的优点是便于操作,但因为有些难于定量化的非常重要的定性指标没有纳入业绩考核体系,从而使销售人员的'实际表现与考核的结果产生一定的背离。这些定性指标主要有顾客满意度、销售人员反馈信息的质量水平等等。按现有的考核制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年销售额高的业务员比一个年销售额低的业务员的业绩考评结果要好,从而收入也要更高。但是,这种考核方法的缺点是明显的。譬如,如果销售额高的销售人员所服务过的客户的满意度低的话,那么与其说该销售人员的业绩水平高还不如说他在破坏公司的市场基础。再加上不满意顾客的“广播效应”,我们更可以认为顾客满意度低而年销售额高的销售人员是有害于公司的。同样,有些销售人员的推销能力虽然差一些,但他的市场观察能力要强一些,能为公司提供准确的、及时的、高质量的市场信息,所以对这一部分销售人员使用定量的考核方法也是有问题的。

  可见,对业务人员的业绩考核应该结合采用定量与定性的指标,对定量的与定性的指标予以分解,赋以权数,然后加权计算,评定业绩考核等级。当然,这样一来,薪酬的计算可能会更复杂从而难以在实践中操作。因此,我们认为可以采用如下方法来简化薪酬的计算:销售额决定业绩提成,定性因素部分地决定奖金额。当然,这只是一个建议,也许有更好的方法,但不管怎样,基本的原则是将定性的因素纳入业绩考核体系,并且能对薪酬计算产生影响。

  (二)在定额考核与非定额定额考核从定量的业绩考核通常结果来看,定额考核比非定额考核要好。非定额考核没有考虑销售区域、产品线、市场竞争的剧烈程度、宏观经济环境等的具体情况,因而显失公平。但如果采用定额考核法,定额制定的合理化将是一个挑战。定额是一个综合了多种因素的结果,因而只能依靠历史数据的经验估计加以测算。譬如:某啤酒公司在上海市场业务员的销售定额一定比长沙市场的业务员的销售定额是高还是低,我们只能通过历史数据和最新的信息资料加以分析才能确定。其实,诸如此类问题,在实际工作中都是难以解答的问题。

  (三)实践中通常的定量业绩考核实际上是建立在销售额指标上的。笔者认为,即使不考虑定性指标的考核问题,这种定量考核的指标设置也是有问题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假设下,销售额的多少与市场份额的大小、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率有一定关系,所以对销售额指标的关注是很自然的。但我们认为,业绩考核体系的设计不仅要考虑销售额指标,而且也要考虑利润率指标。利润率指标可以用“(某业务员销售收入—某业务员推销费用—已销售产品的成本)/某业务员销售收入”来表示)。也就是说,我们既要考虑业务员的推销效率问题,也要考虑业务员的推销效益问题。这样我们可以解决“假如有甲乙两个销售员,年销售额相同但甲的费用是乙的费用的2倍,我们的业绩考核体系如何识别两个业务员的优劣呢?”等问题。可见,业绩考核体系由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构成,其中定量指标主要包括销售额和利润率,定性指标主要包括顾客满意度、反馈信息的质量水平等。

  业绩考核制度将会对薪酬制度产生影响,其中的销售额指标和两个定性指标在薪酬计算上的运用原则已在前文中讨论过。我们要问的是:如何使利润率指标在薪酬计算上具有可操作性呢?笔者认为,将利润率指标转化为销售定额和推销费用定额。利润率指标在薪酬制度中的具体运用可转化为:实际推销费用小于推销费用定额的,按差额的一定比例计算为销售人员的收入;实际推销费用小大于推销费用定额的,按差额的一定比例从销售人员收入中扣回。

  (四)薪酬制度的业务提成方案中,总额(量)直线提成法是与无定额业绩考核方法相对应的。总额(量)直线提成法背后的理论基础是基于如下假设:所有销售人员销售每一单位产品所付出的努力是相同的,而不管销售区域、产品线等是否相同。显然,这个假设是荒谬的,从而总额(量)直线提成法不管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可取的。

  分段提成法一般与定额业绩考核方法相对应,这种方案背后的理论基础是假设:如果销售区域、产品线等销售人员以外的因素不同,那么销售人员所销售的每一单位产品付出的努力是不同的。当然,对每一单位产品分别确定提成比例显然不现实,所以实践中采用分段确定提成比例的办法来达到可操作性的目的,同时也达到对真实情况的尽可能的逼近。通常,如前文所说,分段确定提成比例的办法有分段递增提成法和分段递减提成法。

  分段递增提成背后的理论假设是:假定销售人员销售产品时,销售每增加一单位产品,边际努力是递增的,对销售人员来说,也就是边际成本递增,并且认为这种边际努力递增是由产品本身的特点和某类产品的销售具有自动的反规模效应来决定的。

  分段递减提成背后的理论假设是:假定销售人员销售产品时,销售每增加一单位产品,边际努力递减,对销售人员来说,也就是边际成本递减,并且认为这种边际努力递减是由产品本身的特点和某类产品的销售具有自动的规模效应来决定的。

  对于分段递增提成和分段递减提成两种方法,我们在理论上作出的这种解释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其实我们无从证实。不过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在销售管理实践中,提成方案究竟应该如何设计,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问题的解决可能最终来自于实践的摸索而没有现成的理论模式可套用。另外,提成的基础是否扣除定额部分关系到对定额思想的贯彻是否彻底,显然,不扣除定额的分段提成是违背定额思想的,一般不宜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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