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书为的作文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以书为的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以书为的作文 篇1
世界上有趣的“瘾”就是“嗜书”,舍不去,忘亦难。如果说我给自己起一个外号的话,那么“嗜书瘾君子”是再好不过的了。嗜书的瘾君子有很多种,有的葬书,有的吃书,不阅万卷根本不知道会有这么有趣的人们。我只是嗜书,细细地品,刻在心里,又是一种嗜书。我与书的缘分是从我认识字的那天开始的,相识便是手不释卷。我尤其偏爱古诗词。记得那是深秋,我看到那挤满池塘的残荷,跌跌撞撞地闯进我的眼睛,使我突然想起那《红楼梦》中众人即兴游湖,大观园里,一条木船,绫罗画舫,古朴高雅,美丽的婢女手里撑一支长篙,划破一池残荷。清秋岑寂,众人兴致颇高,但又觉残荷扫了兴意欲处之而后快。只在船尾的林黛玉一窗而坐,玉手托腮,凝眸澄澈犹如一潭秋水,柳眉颦蹙,不经意轻言曰:“我最不喜欢李义山的诗,独爱他那句‘留得残荷听雨声’你们却偏不留残荷了。”秋雨淋漓而下,我仿佛听到了“多少绿荷相倚恨”的无奈;倾听“菡菡香翠叶残”的苍凉;感受“红藕香残玉簟秋”的清冷。
从这时起,我佩服起了林黛玉对古诗词的信口拈来感到惊讶,更对这本书的作者曹雪芹感到钦佩。所以之后的日子里我开始嗜书为瘾。最激动人心的时候便是在破落偏远,甚至按斤卖书的小古书店里大海捞针般地淘书,将它们请回家。一次不宜买多,否则是满足了收藏的癖好。我要品的是书中的质,而不是像书痴那样用手掂量书的量。闲暇之时,最爱的事情莫过于钻在书堆时,嗜书如瘾。遨游书海,纵然已忘时,清晨捧上一本好书,纵然可以忘记珍馐美食,饕餮之瘾,暮然,却已至黄昏。记得初一的时候我曾经把挚友邀请至家中,正常闺蜜间应该说一些心里话,一同玩耍。我却把她拉进我的.书房,向她推荐了《易安集》《金石录后序》《梦里花落知多少》等书目,没等她翻开,我先不由自主地掰开那些书,昏天黑地地读了起来,我为三毛失去荷西以后精神恍惚而焦急,来到荷西坟墓前不敢承认事实又亲自打扮坟墓而揪心,为她半梦半醒中写下如何杀了自己的文字而担忧,但是结果我是知道的,便更伤心了。我又翻开《金石录后序》,抱着字典看到李清照和丈夫“赌书消得泼茶香,只是道寻常”时而快乐;又特意从历史资料上查到李清照不幸生逢乱世,夫君病故,颠沛流离。数十年的收藏心血,因战乱盗贼,与心爱人之物也失了个七八。“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这样的后序让我唏嘘不已,易安流离失所二十余年,兵荒马乱,孤独终老……当年的闺阁千金已然在慌乱之年迷茫。看完这两本书,甚觉比春愁还苦,仿佛是厚厚的枯叶上又添了一层薄雪。记得匡匡曾经写道:“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
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回来。”想到这里更是心中憋闷,无意感叹““这本书最适合在雨天看,是不是啊……”我恍然抬头,闺蜜却不在了,连门都没让我锁。我打电话追问,为什么走了不叫我。她气哄哄地说,我还没有道?是你根本没听!之后便是一连串的忙音敲打着我的头使我清醒,我怕极了,平时在学校抱着书本来就不爱与人交流,我不能失去她!我千求万劝依然没效果了,我只得带着哭腔上课偷偷用楷体字在纸上改了一句纳兰性德的诗“我是人间惆怅客,君知何事泪纵横,断肠声里忆谊长,嗜书如瘾犹可恨。”我虽然写着“犹可狠”却口是心非。但是最终和好如初的目的达到了就是最好不过的了。许多人都说,“嗜书成瘾”依然是一个我罹患已久也是最严重的“瘾”,别人怀宝剑,我有笔如刀,这是我对“症状”的描述。
以书为的作文 篇2
古有“唐玄宗”以人为镜,今有吾以书为镜,以书为镜,书中包含着作者对各种事物,各种人物,各种挫折的感悟和体会。父母说:书是载着你到大海上飘荡感受人生波澜的小船。
老师说:书是人陶冶情操,开拓视野充实内心的小册子哲学家说:书是一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类最伟大的精神财富。
以《林肯传》为镜,林肯是美国最伟大的总统之一,他曾经八次竞选,八次落败,两次经商失败,甚至还精神崩溃过一次,在他八岁时与父母被赶出原来的房子。林肯一生中遭遇了数也数不清的众多的挫折与失败,但他以惊人的成就告诉了人们没有什么能打败你,你拜你的只有你自己。
以《童年》为镜,我发现,自己的'童年与高尔基悲惨的童年来比真是相形见绌。我的家境不富裕,但我又疼爱我的家人,我的家不大,但满满的都是亲情:我的家不是富丽堂皇,但足以为我遮风挡雨:所以我不再是那人性的孩子,不在乱发大小姐脾气。不再为了一点小事与家人闹不快。见识过我脾气的人还夸我一下子长大了。
以《混血豹王》为镜,文中的白眉儿是一直猎犬与红豹的混血儿,身为混血儿的白眉儿在猎户与豹群之间摇摆不定。其主人从最初的爱护到最后的猜疑并把白眉儿残杀,表现了人性的复杂多变,白眉儿是一只走投无路的混血,拥有猎犬的健硕与高大,与红豹的娇小成对比,顺理成章成了豹群的统治者,但它怀有对主人的相恋并多次放跑主人,被主人报复,被围困,为了小红豹与妻儿的生存,最后不惜暴露自己的身份,被赶出豹群,但是受了伤并失去了一条尾巴的白眉儿怎么可能在凶残的大自然面前活下来,最终被主人抓住,主人对他露出往日的温情,正在白眉儿摇摆不定时,主人的一句话暴露了他本来的面貌,在白眉儿不愿意告诉主人红豹群在哪,主人下令:杀!白眉儿在倒下的一瞬间发出了嘹亮清晰的豹鸣。
每一次以书为镜,都能发现一个不同的自己。一次次以书为镜,都成获得一个个感悟,一个个感悟改变了不完美的我,改变的我享受到了快乐。
知否,知否,一切书中通透。
以书为的作文 篇3
书对我有着神奇的魅力。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看书,如此,阅读在我眼前扩大,成了我与书是最好的朋友。书是我灵感的一部分,也是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它就是我的朋友,陪我度过快乐的时光,补充着我儿时的功课,如今我最喜欢的是两本本书,是“它俩”给了 我极大的鼓励,一本是《哈佛家训》,第二本是《红日》,是“它俩”让我从享受走向磨练,从简单走向复杂,从希望走向现实。《哈佛家训》这本书讲了要我们怎样做人,教育我们怎样去做,要让从点点滴滴地小事做起,举例说明,使一个无能为力走向一个充满智慧的我。《红日》讲了在抗日战争的生活,是多么艰难啊!无数的老百姓都与日军对抗,最后牺牲了自己。那些勇敢的战士不顾一切地为人类着想,英勇奋战,最后献出年轻的生命,看到最后,我热泪盈眶,如今,现在的幸福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啊!“我默默地赞叹着。对我来说,输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仅我爱看书,还有更多的人也爱看书,为了更好的认识书,我不断的.去了解他,认识它。
知识改变命运。书给了我无穷的魅力所在,我不断的探索、求真认真地认识书,了解它,我在书的海洋中慢慢长大,书像一缕炉火,看到了我的知识和智慧。
以书为的作文 篇4
高尔基曾说过一句话是“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爱上了看书,在上几年就因为看书引起了两件非常好笑的事情。
那天,我正看着《鲁滨逊漂流记》,妈妈让我到下面去,买一包老酒,我拿着钱到了楼下,可我脑里一直想着鲁滨逊未来是则样的。竟然就在小区里转了一圈,然后就回家了。回到家中,妈妈问我:“老酒呢?”我这才想起了买老酒这件事,急忙跑到楼下,买了一包,然后飞一样上楼了。这时,我听见妈妈在说:“你呀!看书看的'入迷了!”
还有一次,我在看书,妈妈让我把锅盖给拿去,我竟然把锅盖听成了帽子,把帽子拿了去,妈妈惊讶的问:“你拿帽子来干什么”,“不是你让我拿帽子的吗?”“我是让你拿锅盖,不是让你拿帽子。”妈妈知到这又是书“惹得祸”。
回忆我和书的故事,有悲有喜,思绪万千。也许今生已结下不解书缘,但我永远无悔,就为这无悔,为这无悔的追求,我和书的缘还将继续,将永存。
以书为的作文 篇5
书中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是人类巨大的宝库。
我觉得:在生活中,没有书,就像是没有了朋友。因为我爱上了读书,并与书交上了朋友。
有一次,我洗漱后准备睡觉,看见床头柜上的书,便忍不住拿起来阅读,而且很快就入了迷。不知过了多久,我房间的灯还一直亮着,妈妈走进我的房间,看看是怎么回事,发现我还在看书,就劝我早点关灯睡觉。然而我却说:妈妈,这书中故事讲得太好了,太吸引人了,让我再读一会儿吧!妈妈答应了我的请求,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去了。不一会儿,我就把她的话抛到了九霄云外了。我看了一篇又一篇,当我从书的海洋中钻出来时,一看时间,哟!都快夜间十二点了!我不得不放下手中的书睡觉了。熄灯后,我一直在想:故事接下来会说些什么呢?主人公该干什么了呢?想着想着,我无法进入梦乡。
还有一回,我在新华书店看见了《爱书的`冰心》这篇文章,我仔细阅读,明白了其中的一些道理:冰心自幼爱听故事,爱读书。在家人的影响和帮助下,她坚持学习,掌握了许多知识。我想:我也要向冰心一样,做一个爱读书的人,只有不断坚持学习,不断地阅读大量的课外书籍,才能更上一层楼 。
书籍是我的伴侣,她会一直陪伴着我,她是我的精神支柱,是我飞翔地动力,是她始终鼓励着我,鞭策着我,让我向前,向前。
以书为的作文 篇6
6年的日子,6首的新歌,6载的光阴已匆匆走过。在6年的道路上,我一直以书为友。
与书为友的日子就如阳光般灿烂。在夏日的午后,泡一杯香茶,捧一卷诗书,在淡淡的茶香中去感受那浓浓的书香,真是茶香满口,书香满怀。在那我品味了李白的老酒,摘下了易安的黄花;看到了杜甫的眼泪,东坡的华发;听见了长蒿划破李后主的春水;登京口北固亭,
叹廉颇老矣,尚能饭否……
与书为友的日子里日日天蓝,月月柳青。泰戈尔会在“雨天”向我讲述“孩童之道”,到“对岸”去采摘那美丽的“金色花”;冰心奶奶告诉我“爱在左,情在右,走在生命的两旁,随时播种,随时开花。”让我心中充满了爱;
与书为友的日子,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走进红楼,感受四大家族的兴衰,叹惜宝黛的木石前盟,体味花魁金钗的魅力;进入阿兹卡班,同哈利·波特一同破除邪恶;与书为友,丰富了我的情感,其喜洋洋者矣!在浩瀚的书海里,我自由的抒发自己的情怀。对于好书,德国作家哥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我把我的读书视线放到文学著作上来,一面阅读,一面思考,用自己的`见解去剖析作者的思想和意图,用自己的概念去消化吸收别人的言论,不断校正人生思想的座标。也许,不同的人读书有不同的目的,有的人是为了消遣,打发时间,读过的东西如过眼云烟;有的人是为了“装潢”自己,读书仅作为高谈阔论、神聊胡侃的素材,而我读书则是拼搏、奋斗,是一种高尚的追求。
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我与书为友之心永不改变。因为——与书为友,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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