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3-04-11 15:45:00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代理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代理合同范文汇编九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乙 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安排出口货物运输以及相关费用的结算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相关定义

  1、费用结算清单:指在本协议项下,乙方为费用结算需要,向甲方出具的,载明甲方应付费用的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

  2、书面确认:指具有甲方或授权人员盖章或签字确认之任何形式的书面材料。(有关印章或人员名单见附表)。

  第二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下述服务:

  1、在签发第三方的运输单证的情况下,乙方作为甲方的货运代理人,代理甲方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订舱、排载、制作单证,并代缴有关费用。

  2、在乙方签发自己的运输单证时,向实际承运人订舱、排载;向甲方签发运输单证,并代缴相关费用。

  第三条 操作流程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履行代理义务:

  1、甲方通常于每周五传真下周的订舱资料给乙方,乙方根据订舱资料向船公司预订舱位并在同日,最迟不超过下周一取得船东确认书后个工作小时内立即回复甲方,如无法订到舱位,乙方应在下周一下午前通知甲方,并尽可能提供调整办法。如货船安排在海沧码头或象屿保税区,乙方应提前书面知会甲方安排手册。

  2、乙方获得甲方装箱清单后,应于个工作小时内制作报关资料第1―8联并传真给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制作S/O(即委托运输单)。如甲方运输货物为散货,乙方应告知是否货送保税区,并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同时向甲方提交进仓单。

  3、甲乙双方确认预计上柜时间后,乙方应将报关资料之1-5联送外代排载,并在甲方指定拖车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将资料送交拖车公司。货柜装好拖出甲方工厂后,乙方应及时与拖车公司保持联络,确认货柜进场时间,并在货柜进场后30分钟内在报关资料第6、7、8联上加盖货柜进场章,同时电话通知甲方报关员并向甲方提交报关资料第6、7、8联及边检单供甲方报关。边检单由乙方负责办理。若乙方无法于周五(针对当周六、日或下周一、二开船的货物)或周二(针对当周三、四开船的货物)将上述报关资料及边检单送交甲方,则由乙方负责配载事宜。

  4、 货物装船前,乙方必须传真提单副本至甲方,待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在货物离港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甲方所需正式提单。

  第四条 费用标准(另行约定)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费用。由乙方于次月号之前提供上一个月的费用结算清单给甲方核对(甲方也可随时向乙方索要)。

  2、对于甲方有异议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立即与甲方核对。如系乙方错误,乙方将在一周内重新制作费用结算清单给乙方。

  3、甲方在收到正式提单及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经审核乙方提供的费用清单并作出书面确认后:

  1)、人民币费用:自当月前两个月 日至当月前一个月 日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得于当月 日开始请款,由甲方在下个月 日前付清;

  2)、美元费用(海运费):甲方于当月 日前付清上个月发生的费用。

  4、对于上述应付费用,甲方若需要由本协议以外的第三人支付给乙方的,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5、乙方对甲方应付费用,应于双方核对费用清单无误后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并办理相应请款手续。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依本协议之约定履行代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照约定的操作流程作业及/或未及时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因此而延误甲方出口货物的交货期及/或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2、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费用,或支付费用不完全,甲方必须从支付期限届满之日起,按应付款项向乙方每日支付 ‰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如有不尽之处,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须经对方书面同意。

  2、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必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效力相同,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代理合同 篇2

  代理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到三方利益,而一般只有被代理人授权给代理人,那么代理人才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签订相应的合同。那么此时,在代理合同当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各有哪些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第一,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负连带责任。委托书授权不明的,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如果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第二,代理人不履行代理职责,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责任。如果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或者同自己所代理的其他人进行民事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代理人独断代理行为。如果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无权代理造成损害的责任。如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法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如果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代理权转托他人。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法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不受这个限制。

  在代理合同中,如果代理人没有的的到被代理人的授权而擅自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的话,此时被代理人是可以不用负责任的。同时,要是代理人超过了代理权限进行代理的,被代理人不追认的话,对其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你在代理的过程中遇到什么纠纷的话,可以委托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处理。

  延伸阅读

  保管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责任

  违约责任有哪些特征

  无权代理合同是什么?

  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

  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

  (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为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

  中国《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中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将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纳入效力待定是基于以下原因:

  (1)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并非都对被代理人不利,有些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可能是有利的。

  (2)从本质上讲,无权代理行为也具有某些代理人的特征,如无权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人也愿意与被代理人签订合同,如果被代理人事后授权,也就意味着事后对合同的承认。

  (3)经过事后的'追认,可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的稳定和保护合同相对人的利益。

  无权代理的认定及其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在实践是怎么认定的呢?无权代理的后果又是什么呢?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前面两个问题。

  [案情]

  1998年8月,被告陈某的女儿替被告立据向原告彭某借款5000元,约定月利息为30%,此后经原告多次追要,被告于1999年初分别归还原告600元和400元,20xx年5月归还1000元,20xx年2月归还300元。彭某追要余款无着,遂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处。

  [审判]

  江苏省阜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女儿代理被告立据向原告借款应属无权代理,是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原告依借据向被告追要借款本息时,被告没有表示否认,且已实际偿还了部分本息,应视为被告已追认其女儿的行为,故而被告应承担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应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评析]

  本案涉及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问题。无权代理的行为,其效力是不确定的。因为无权代理行为对被告代理的本人并非一定不利,因此这种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并非一定无效。对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分析:

  1、被代理人的追认权。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规定表明,被代理人可以追认无权代理行为。

  被代理人的追认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至于被代理人追认应采取何种方式,法律并未单独规定,因而应当理解为可以采取各种形式,即可明示,也可默示。例如,被代理人接受相对第三人的义务履行或向相对第三人履行义务,都视为追认。但追认须是对无权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承认,被代理人追认的效力在于使无权代理变为有权代理使其效力从不确定状态变为确定状态,该无权代理行为自行为成立时就对被代理人发生约束力。

  就本案而言,对于陈某的女儿代理借款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并未向彭某表示反对,相反,陈某以自己还款的行为追认了其女儿的无权代理行为。陈某就应承担其追认的后果。

  2、第三人有催告撤回权。无权代理行为在来被代理人追认前,第三人可以请求被代理人作出是否追认的明确表示,也可以撤回自己与无权代理人所为的意思表示,即第三人享有催告权或撤回权。第三人行使该权利的目的是使无权代理行为的不确定状态早日确定下来。催告权行使的对象为被代理人且必须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而撤回行使对象为无权代理或被代理人。若第三人明知代理无权代理还与代理人为民事行为时,不享有撤回权。本案中,彭某不知陈某女儿是否有代理权,在陈某追认前,可以撤回实施借款的意思表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但在陈某追认后,彭某则不能以陈某女儿的所为为无权代理为由行使撤回权。

  3、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本人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因为无权代理行为直接侵害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使第三人既无法实现现实利益又可能得不到期待利益,从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出发,行为人向第三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应该既是一种负履行的责任,又是一种负赔偿的责任。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某女儿代为立据的无权代理行为,经陈某事后追认,已变为有效的代理行为,对陈某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陈某应该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成立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案情]:被告姜某将其所有的一辆货车挂靠于被告某实业公司经营。20xx年1月4日,姜某因酒后驾车与原告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重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姜某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姜某因该事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xx年4月5日,原告王某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姜某及其车辆挂靠单位某实业公司共同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诉讼期间,王某委托某法律工作者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赔偿事宜达成协议,由两被告共赔偿原告135000元。后两被告均按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原告的舅舅穆某代原告从被告实业公司收取了赔偿款,同时以自己的名义向实业公司出具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协议已达成,以后与该公司无关。

  20xx年7月24日,原告再次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对其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因交通事故构成一处七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原告因此要求两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

  针对原告的起诉,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再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法庭提交了穆某出具的承诺书,认为穆某作为原告的舅舅,一直参与前期赔偿事宜的处理,在双方对前期赔偿问题达成协议后,穆某又代原告收取了赔偿款,穆某的行为已构成表见代理。

  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认为是穆某的个人行为,对原告无约束力。

  [审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已委托他人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对此,被告实业公司也是明知的。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原告的名义向被告实业公司出具承诺书,现原告对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不予认可,故穆某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被告实业公司仅以穆某是原告的舅舅来推定其具有代理权与法律规定不符,则被告实业公司辩称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遂判决被告姜某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残疾赔偿金等;被告实业有限公司对姜某的赔偿承担连带责任。

  宣判后,被告实业公司虽提出上诉,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交纳上诉费,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评析]: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穆某出具承诺书的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所谓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被代理人对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直接承担责任的代理。

  表见代理的成立需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获得本人的授权,而以本人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因此代理人应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进行代理行为。

  2、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相信或认为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相对人所依据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代理人的行为。如被代理人知道行为人以本人各义进行民事活动而不作否认表示;二是相对人有正当的客观理由,如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有关文书材料等。

  3、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无过失。如果相对人对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审查不严,存在过失,则不构成表见代理。

  4、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追认。

  表见代理是在本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不认可的情况下产生的。如果本人在代理行为发生后,对该无权代理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自然构成有权代理。

  5、符合代理的生效要件。

  表见代理是有效代理,就必然要具备代理的其他生效要件,如代理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等。

  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范畴,因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致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从而使之发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效果。对于如何界定“有理由”的范围和尺度,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是否具有客观的权利外观,并能够使相对人根据客观事实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

  所谓权利外观即具有授权行为的外表或假象,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已经获得授权。司法实践中,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有授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未越权表象的表见代理、有代理权延续表象的表见代理。具体包括:行为人持有某种能证明其具有代理权的文件,如本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被代理人以某种意思表示,声明授予行为人代理权,而事实上并未授权;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对代理权进行特别限制而未告知相对人;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代理人权限终止后,被代理人未尽通知、公告义务,等等。基于这种种客观的事实,使任何一个正常交易的相对人据此在主观上形成该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认识。如果没有上述各种客观的表象,仅凭借主观判断得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结论,即是误信,不能产生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

  2、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是否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无权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特殊关系,客观上存在着使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某种事由,如夫妻关系、雇佣关系等。这种关联性除存在特殊身份关系外,通常是以本人的行为而产生授权假象,因此在本人与无权代理人没有任何牵连的情形下,不应适用表见代理。

  3、相对人是否是善意、无过失。即相对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无权代理人实际上没有代理权,且这种不知并非因疏忽或缺乏应有的谨慎而造成。即相对人已尽了充分的注意,仍无法否认行为人的代理权。相对人并无过失,这种过失既包括相对人未尽到审查和进一步核实义务,也包括不应当产生合理的信赖而主观上形成一种错误的认识和判断。一般而言,代理之相对人应对代理人有无代理权加以慎重地审查。如相对人因轻信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为之,或者因疏忽大意而未对行为人的代理资格或代理权进行审查而相信行为人的代理权,不能成立表见代理。

  本案中,原告与穆某存在某种特殊身份关系,但原告受伤后并未以任何形式授权穆某作为其代理人处理交通事故赔偿事宜,且穆某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无权代理行为,故穆某的行为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后果不应由原告承担。

  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及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的签订运用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越来越多。那么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有哪些?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又是如何采取的?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加强企业合同管理,首先要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从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层面进行规范。对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法》培训,特别要对经营活动中经常签订购销合同的人员和经营管理层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合同意识,掌握合同法律制度,并自觉地运用到企业的经济活动中,使企业从被动地应付和处理合同纠纷转到主动地预防合同纠纷,而增强企业的应变﹑发展和竞争能力,避免经济损失。

  2、严把合同签订关

  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对资金数额巨大﹑产权交易等抵押合同和生产经营合同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抵押登记和鉴证手续,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和完备性。

  3、要强化履约意识

  合同一经承诺,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合同履行的情况,通过建立合同档案和合同报表制度,及时总结合同管理中的经验教训,提高防骗反诈能力。根据合同履行情况,适时运用撤销权﹑变更权和不安抗辩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对违约行为要及时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合同欺诈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和避免损失,并请求有关部门予以打击。

  二、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一方的主动性在于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考虑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如果其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就相信对方,有的企业因没有参加年检而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如果稍一疏忽,就可能掉进一些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和适用法律条款增添了争议。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首先,最好采用先款后货方式。这样,经营风险已经转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风险很小甚至不存在。但这种方式需方一般不会同意;其次,采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这种情况,可以减少供方的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例如,某合同条款“合同生效后不得超过45天,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的履约保证金。……超过两个月如未能如期缴纳,则合同自动失效。”这里“两个月”究竟从哪一天开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开始算起?还是合同生效45天以后算起,写得不明确。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条款写得十分含糊笼统,没有明确的数额,这样,也不利于以后发生争议迅速确定违约和赔偿的金额。所以,一定要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可见定金具有惩罚性,在合同法上称为定金罚则。在实践中不少人将定金写成了“订金”,而“订金”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如南京市仲裁委员会。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管辖法院时还应注意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对于诉讼标的达不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般财产案件,约定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订立合同是一件技术要求高、风险也很大的经营行为,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只有充分借助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如让法律专业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或委托公证、鉴证机关进行公证或鉴证,当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请律师进行咨询解决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求助。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好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问题,如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以及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的内容?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代理权出现在代理关系当中,被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处理相应的事情,但一般代理人都是有代理权限的。如果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就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究竟我国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呢?法律方面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

  ⑴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同自己签订合同。在此情形下,代理人同时为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合同的相对人,交易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有代理人一人全部实施,这既违背代理制度的宗旨,也极易发生代理人损被代理人而利己的行为,应予禁止。

  ⑵双方代理行为也属于代理权滥用的行为。双方代理也称同时代理。这种行为在有关代理人从事代理事务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已经提及,双方代理会导致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难以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要禁止这种行为。

  ⑶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此种行为违背了代理的诚信原则,属与违反代理制度宗旨的滥用代理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即代理人要和相对人一起赔偿被代理人的损失。

  代理权的要件: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行使的过程中,违背代理权宗旨和代理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构成代理权的滥用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⑴代理人有代理权。

  ⑵代理人实施了行使代理权的行为。

  ⑶代理人的行为违背代理权的设立宗旨和代理的基本行为准则。

  ⑷代理人的行为有损于被代理人的利益。

  不具备上述要件则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如无权代理与越权代理都不属于代理权的滥用。

  我国对滥用代理权的行为主要规定了三种,这三种行为都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要是代理人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那么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那么被代理人会承担怎样的责任呢?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滥用代理权的相关知识,请咨询的在线律师。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作为______(网络)电影院之投资方及所有者,授权乙方为____地区独家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以保证市场有序发展。

  一、区域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无偿提供首批价值__________元的在线点播卡和以下促销品:

  (1)__________个__________天不限量促销测试帐号;

  (2)__________张(共__________平方米)写真pop广告招贴;

  (3)__________张最新节目单;

  (4)__________个__________年期黄金帐号;

  (5)免费独立网站和免费二级域名。

  三、甲方义务与责任

  1.维护电影服务器之运行,并支付电信数据线路及服务器费用。

  2.负责电影网站之内容编辑及影片资源储备,不得提供违法、色情内容。

  3.负责顾客之网上投诉及使用指导。

  4.及时处理乙方反馈之客户投诉。

  四、乙方义务与责任

  1.积极做好市场推广工作,负责发展区域分销点。

  2.负责受理当地顾客之实地投诉,并及时向甲方反应。?

  3.指导当地顾客进入网站观看或下载电影。

  4.乙方自行决定对当地分销商的供货价,但不得对代理区域之外的零售、批发商供货,否则甲方立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自行修改独立网站的内容,不应利用甲方空间提供下载服务和黄色、政治内容,否则甲方收回网站空间和域名。

  五、协议签署__________个月内为市场拓展期,乙方从第__________个月开始每月应完成销售额__________元(面值),否则自动中止代理权,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市场拓展期。

  六、乙方每月购进在线点播卡,按面值×____%结算,款到发卡,面值__________元以下运费由乙方负责,面值_________元以上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因甲方原因停止或中断网站服务,乙方可将未刮开的点播卡按上月结算价获得退款。

  七、价格保护:乙方进卡后__________天内遇甲方统一调低价格或结算费率,甲方应按新价格给予乙方差价补偿,具体补偿方式以在线点播卡为主。

  八、甲方每月免费配送__________份最新节目单。

  九、许可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即本协议书签署后三个月内)选择退出代理,乙方需支付____元广告费用和运费,可保留____年期黄金帐号和未用完的`__________天不限量促销测试帐号做为自用,其余的未刮开的电影卡按面值____%获得退款(先退卡后退款)。如果乙方在任何时间第二次汇款进卡则自动放弃退出权利。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效力。

  十一、本协议有效期两年,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双方另签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日: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河南南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安赛尔涂料委托乙方在指定区域内经销的事宜,进行磋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安赛尔纳米乳胶漆系列产品。市(地区) 县(县级市)的地区总代理。

  三、价格:附价格表。代理商按价格表中的批发价进货。

  四、销售量:乙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代理地区确保每年销 吨,提货款在 万元。

  五、代理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甲方义务:

  1、甲方出具代理证书,维护乙方代理权益,即不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范围内另设代理商。

  2、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产品检验报告。

  3、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市场开拓和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场指导。

  4、甲方提供包括文字、图片在内的'广告宣传资料,与乙方共同制定地区营销方案,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促销工作。可为乙方提供门头图案样板。

  5、甲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亦可根据乙方需要生产不同档次的合格产品。

  6、协助乙方做好货物的托运工作及调换工作。

  7、采取有效措施调解和处理规范市场的工作。

  8、为鼓励乙方,对乙方实行反利和奖励(详见加盟细则)。

  七、甲方权力:

  1、有处臵乙方违反市场规范问题的权力。

  2、有审核乙方广告宣传材料的权力。

  3、有核定地区零售指导价的权力。

  4、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方案的权力。

  八、乙方义务和权力: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指导下做好销售区域内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问题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配合工作。

  2、乙方订货应提前 日,并就产品品种、规格、数量、颜色等列出清单电二、 销售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安赛尔纳米乳胶漆系列产品在 省传甲方。

  3、乙方不得超出本合同约定区域销售(经甲方同意的除外)。

  4、乙方不得用其它厂商的商品换上甲方的商标或包装进行销售,不得擅自生产伪造甲方产品。

  5、乙方提供地区营销方案、广告策划,在甲方指导下,做好本区域内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动工作。

  6、乙方开拓和发展区域内经销网点,进入主流市场,并实施管理,提供配套服务。

  7、准确、及时地向甲方传递包括库存、销量、分销商经营情况及营销网络在内的有关市场动态信息。

  8、乙方经营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诚信经营,不得有欺诈性行为。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经营必备证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九、换货和退货:

  1、代理商所进货均可在一个月内免费换货,以后每超过一个月,扣除换货总额2%的杂费。但超过3个月不予换货。

  2、产品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厂方负责退换,因代理商自身原因造成损坏,代理商承担退货损失费(含运费)。

  十、交货与运输:

  1、乙方可自己提货,亦可委托甲方代办托运(须乙方出具委托书),运费由乙方承担(预支)。

  2、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有关问题。

  十一、付款方式:

  1、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乙方应先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市场信誉保证金,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未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甲方必须将保证金即时返还。(若有特殊情况保证金可缓交)

  2、本合同签定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批 万元货款,甲方及时为乙方准备货源,以保证乙方按时开业。

  3、以后进货时,乙方应在提货前将订货货款全额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七日内备齐货物。

  4、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双倍赔偿乙方保证金。

  2、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确保销售量,则按其确保销售量未完成部分所占比例扣除部分市场信誉保证金;但若因甲方供货严重不足,造成乙方未完成合同确保销售量,则不受此限制。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三、第八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取消其总代理资格,同时扣除乙方市场信誉保证金。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之规定,乙方承担甲方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订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乙方执行本合同第十一第一、第二款后自动生效,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 河南南方装饰设计 乙方:

  工程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签订代表: 签订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二零零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公司编号:辰和字 号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方:浙江辰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

  2.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产品 在 地区的普通经销商。

  3.合同标的额及市场保证金

  3.1合同标的额

  标的额1:乙方全年销售额 万元;

  标的额2:乙方首批进货额 万元。

  3.2市场保证金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价格体系,防止冲货,乙方首批进货时应按进货额的10% 万元给甲方作为市场保证金。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产品“ ”供货价格

  4.1.1产品(1):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2产品(2):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1.3产品(3):型号规格 RMB 元/支。

  4.2为保障全国经销商的利益,合同产品“ ”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价格表详见合同附件1)

  4.2.1产品(1):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2产品(2):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2.3产品(3): 销售价格RMB 元/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时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

  4.4 供货期限:首批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以后进货,甲方在收到乙方汇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甲方在 交货。若按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交货,到达交货地点的长途铁路或公路运费由乙方负担(指火车或汽车到达交货地点城市前的费用),到达该城市后其它省内或短途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标准无菌包装。

  4.7 产品质量: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凡由于甲方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退货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5.铺货:

  在合同期内,对于铺货严重萎缩,连续3个月铺货率没有达到甲方标准的 万元,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由甲方进行重新招商。

  6. 广告宣传费用

  各种宣传资料、物料的设计、策划、制作由甲方负责。甲方按乙方进货数量,按宣传品不同进行定期配比。

  7. 双方的权利、义务承担

  7.1 甲方的权利

  7.1.1对乙方的经营有查询、监督权。

  7.1.2甲方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权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7.2 甲方的义务

  7.2.1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的义务。

  7.2.2有对乙方提供相关服务支持的义务。

  7.2.3有义务帮助、协调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7.2.4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7.2.5为乙方提供产品上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文件。

  7.3 乙方的权利

  7.3.1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7.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7.4乙方的义务

  7.4.1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月内办理好产品在本地区上市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的义务。

  7.4.2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周、月、季上报销售信息反馈表的义务。

  7.4.3对甲方的产品情况、经营情况、市场拓展策略等信息有保密义务。

  7.4.4有不得经营其他与甲方产品相关类似产品的`义务。

  7.4.5有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7.4.6不得跨合同所规定地区经营,不得将经销权转让他人。

  7.4.7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实际铺货资料。

  8.价格

  8.1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销售区域内,保证市场零售价统一。

  8.2 在本合同规定的乙方销售区域内市场零售价发生严重偏差(被冲货情况除外),严重影响甲方市场信誉和其他地区销售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代理权,解除合同,并全部扣除乙方独家经销保证金作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的违约金。

  9. 冲货

  9.1 乙方只准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甲方产品的销售活动,否则视为冲货。

  9.2 发生冲货事件,乙方应赔偿被冲货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冲货量以被冲货方提供的乙方所售甲方产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结合甲方清查乙方产品货物流向结果,经三方认可后(冲货方不到场视为认可),以零售价减去冲货价所得差额为基数,乙方按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并按总冲货量价值的10%给予处罚。乙方接到罚款通知单后,罚款应在五日内到达甲方财务帐户。否则,甲方有权从乙方的独家经销保证金中扣减,且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并不承担退货责任。

  10. 解除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11.1 乙方对甲方经营计划、价格、市场信息等全部内容继续承担保密义务24个月。

  11.2 乙方退还甲方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经销牌等。(均不能保留复印件)。

  11.3 合同终止时,如乙方未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经销保证金3个月内全额退款。

  11.4 合同终止后,乙方与第三方发生关于甲方产品的一切业务往来,甲方不承担责任。

  11.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任何一方在期满前3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如果某一方不按此合同条款履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1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严守本合同各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由于不可抗力(运输事故等)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13.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

  14. 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

  15. 解决争议的方式:(1)甲方指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嘉兴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甲、乙双方可任选其一,诉讼地点为嘉兴。

  16.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

  单 位:(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乙 方:

  单 位: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开户行:

  帐 号:

  签收时间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邮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内容

  1、代理权限

  甲方将自身生产、经销、代销产品(以下统称_______产品)的区域经销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在商定区域内自行开设门店经营_______产品,该门店的规模、设施、设备等应符合甲方要求,在指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经销_______产品,为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消费者及_______业务人员服务。

  2、代理年限

  授权经销的期限为_______年。

  3、代理条件

  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4、代理区域

  授权经销商的地址为_______省(市)_______县(市、区)_______区域。如变更经营地址,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在甲方备案。乙方只能在授权店内进行_______产品的销售活动,并严格按甲方的有关规定为_______________提供相关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的形象方案要求进行店面的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改进日常经营活动,学习、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服务规范等制度。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纠正乙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方面,乙方应全力配合。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甲方制订的全国范围内的统一零售价格,乙方不得私自打折销售,对乙方私自打折销售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扣除保证金,直至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与、执行甲方制订的全国范围内或区域范围内的各种销售活动,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拒绝参与、执行甲方的统一活动。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甲方规定的定货时间与手续,对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订货行为甲方有权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未与乙方解除合同或未与乙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甲方将不再在该区域内开设授权经销商,以保护乙方的收益权。

  8、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状况调整乙方待遇。

  9、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甲方新近增加的产品,在甲方可以满足乙方订货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拒绝乙方的订货要求。

  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新产品知识的培训,除缴纳培训必须的.费用外,不得额外收取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持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经销店独自经营权,即在约定区域内没有第二家授权经销店。

  2、乙方在与其他授权经销店同等条件下,有权利享受同等待遇。

  3、乙方有权要求参与公司在全国或授权经销店的所在区域组织的涉及授权经销店的各种促销活动。

  4、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商定的日期、数量等供应产品。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组织各种经营与产品知识培训。

  6、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产品销售价格,不得擅自更改销售价格。

  7、乙方不得转让授权经销资格。

  8、乙方有义务执行甲方制定的销售政策;有义务按甲方的销售规则进行产品销售;有义务为甲方的优惠顾客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服务。

  四、代理价格及数量

  1、一次进货量不低于_________套。

  2、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3、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_________套以下,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4、一次进货_________套以上,代理价格_________元/套。

  五、市场零售价:每套_________元。

  六、付款、运输方式

  1、结算方式:所有产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2、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3、退货: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_________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4、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5、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违约跨区销售,一经确认,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的额赔偿给甲方。

  2、自乙方代理资格生效之日至代理资格失效之日内,甲方不得再到乙方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如有违反,首先罚违约金人民币___万元,然后再将实际损失数额赔偿给乙方。

  八、争议的解决

  如在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_____人民法院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议。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可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7

  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第号年月日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XX在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代理产品:

  代理产品系列:xxxxx、xxxxx、xxxxx系列

  以上产品规格以我公司XXx年产品目录和XXx年产品价格表为准。

  二、代理规范:

  2.1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执行甲方产品的一级代理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销售。

  2.2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甲方产品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xxxxxxx万元)的年度总销售额(销售业绩以乙方购买甲方产品的结算价计算)。

  本经销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本合同正式生效起10天内付款置办库存,首次库存金额(人民币)xxxx万以上;乙方并保证在甲方账面金额维持在万元以上(代理金额25%以上);否则本合同自行失效,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销售额分解(单位:万元)

  月份1月2月3月4月5月6月

  金额

  月份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

  金额

  全年合计

  2.3乙方必须100%按以上表格完成相应月销售额或年度月平均销售额,如果不能完成季度销售额70%,则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2.4乙方若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80%以上,则甲方无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的代理经销权,下一年度的合同销售额依据须经甲方评估及当地行业市场发展实际情况调查订定。若乙方在双方合同期内前6个月未能完成年度总经销额40%以上甲方则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本年度代理经销商资格;若乙方全年未能完成年度总销售额的70%,则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下一年度经销权资格。

  2.5乙方如有工程或特殊订单需求采购其它非乙方签约类产品,必须提前向甲方报备,授权后允许可向甲方其它签约类别的经销商订货。

  2.6乙方不得同时经销与甲方同档次、同类型的国内外产品。

  2.7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市场价格指导并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且乙方只能在约定地区销售,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跨地区销售。

  2.8乙方不得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或利用甲方公司名义用其它配件组装假冒“xxxxxxxx”系列产品。乙方违反上述任何一项,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在甲方帐上的保证金,不足部份可向乙方提出请求支付补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2.9甲方经销商之间因市场实际需要进行调货的,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有义务履行相关调货责任及运费,由调货双方经销商之间自行结算。

  三、订单管理

  3.1乙方订货应按甲方规定填写《订货合同单》,并加盖公章,经甲方商务人员审核签字后传真至甲方确认,《订货合同单》上应注明该批订货的交货期、运输方式及发票类型,其它方式甲方不予认可。

  3.2甲方接受乙方最低订货单位以50万/次为单位,须按合同金额约定下季度订单可按月分三批次出货,不接受零散订货。

  3.3常规产品的正常订货,甲方在收到乙方全部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发货,《订货合同单》对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3.4如乙方订做的非标准产品,须在《订货合同单》生效后1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货款到帐后甲方即开始生产,发货时间由乙方货款到帐时间与《订货合同单》甲方确认的生产时间为计算依据。

  3.5所有产品,如非甲方产品质量原因,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和退款。

  四、物流管理

  4.1所有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将货送到乙方指定的`物流公司发货。

  4.2如按乙方要求的其它运输方式(如铁快、航空等)的运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代办发货。

  4.3乙方收货时应与货运公司当面点清收货数量、规格型号,外包装破损的应当场开箱检验,确认产品质量后才能签收;如发生货差、货损,须在货运公司的《货物托运单》上注明缺损货物的型号、数量,拒绝签收缺损货物,作为收货依据与公司对帐,对于经确认的因运输造成的货差、货损,公司将补发同等数量的同型号产品。

  4.4乙方对所收到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验收期限为1—2天(货运公司要求当场验货,乙方应予以配合)。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天内,向甲方提出相关的书面及产品损坏照片为证作为投诉反馈资料和依据,否则可视为乙方对所收产品验收合格,其产品所有权随之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其后由物流因素产生的经济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五、市场支持

  5.1乙方在经营中如需专卖店、展墙及其它形式的广告支持,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加盖公司公章的合同方可实施,乙方不能刊登制作未经甲方批准制作的任何广告或文宣。

  5.2甲方有义务给予乙方提供产品的基础宣传资料或产品目录。

  5.3甲方以优惠价格提供乙方新产品样品供推广使用。

  5.4所有广告必须符合甲方的视觉形象策略(VI)。所有设计方案及广告必须用书面方式通过甲方审核后方可执行。

  5.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展架/展板等物品,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如双方终止合同,甲方可收回展架/展板等物品,乙方如丢失,则按成本价赔偿给甲方。

  5.6双方可依市场发展情况可组织高规格推广会、新产品发布会、产品展览会等推广活动其产生费用依个案另约定协议后执行,甲方有义务提供教材及师资全力参与配合乙方任何方式推广活动。

  5.7根据甲方推广计划,统一投放媒体/电视/高速公路广告等方式进行推广,并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促销活动,配合乙方进行当地的市场开拓。

  5.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在公司总部不定期举办新产品发布会,代理商商务代表/工程技术/售后等专业培训,乙方应全力配合以提高市场竞争力,甲方负责提供师资/教材/食宿安排。

  5.9合同终止后一周内乙方有义务拆除或停止使用甲方所有含有“Neo-Neon银雨”字样的广告招牌及名片、目录等文宣。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不得与甲方商务人员进行现金货款结算(不允许乙方与甲方商务人员的私人借贷),所有货款均需通过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该货款,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2、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3日内书面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3、若乙方跨地区窜货,或在终端不遵守甲方价格政策造成市场失序或价格干扰行为,一经甲方查实,甲方除当期进行罚款处理以外,情节严重者将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七、其它事项

  7.1本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合同将视为无效,由违约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7.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议内容作为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如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或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事宜(包括产品质量问题),需向甲方所在地江门地方法院申请裁决。

  7.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

  7.5附件一、附件二作为本经销合同书的重要附件,与经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代理甲方_________系列汽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理及授权范围1.1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系列汽车包括:_________1.2 乙方的代理区域为_________地区。甲方授权乙方为以上_________个区域总经销的权限,全面负责_________个区域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如因乙方串货行为造成甲方或者甲方的其他代理商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索乙方的违约责任。双方约定每台车违约金为_________元,同时,甲方应明令禁止其他区域的授权经销商在上述_________个区域销售(该市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的供货车辆除外),否则视同甲方违约。

  1.3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不低于_________辆,乙方负责保证年销售量不低于_________辆(_________辆),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1.4 乙方的总代理权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 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1.6 “商标”属于甲方所有的汽车产品商标。

  第二条:订货及付款2.1 甲乙双方的结算价格见本合同的附件,该附件由具体的经销协议和订货单组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 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_________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所提车款。

  2.3 _________产品的销售在授权的区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乙方应依据或参照甲方确定市场指导价进行销售,严格禁止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销售。

  2.4 乙方为销售_________产品组织的各种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2.5 本合同规定以现金方式或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

  第三条:运输方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后,乙方自行提货,并负担相关运输费用,甲方仓库地为交货地。

  第四条:投标特别约定乙方在参加投标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按招标方要求出具相关授权文件,但乙方必须按相应情况遵守甲方在价格上的规定。

  第五条:商标、工业产权和保密5.1 合同特指产品商标、图案及其他标记,属于甲方产权,经甲方书面批准后允许乙方使用,但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此种使用应随即停止并取消。

  5.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

  5.3 乙方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违反甲方规定,实施了串货行为,甲方可根据乙方违规销售的实际数量处以_________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代理权。

  6.2 如乙方低于甲方确定的最低市场限价进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的数量对乙方处以_________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6.3 如甲方不能按照乙方规定交货,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整改和更换,以求达到乙方订单要求,对于因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担。

  6.4 原则上禁止乙方擅自更改甲方车辆的标准配置进行销售,对于确需改装的,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立项并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对于擅自改装引起的维修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七条:售后服务7.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7.2 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用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用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3 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12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7.4 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汽车配件损坏,不在免费保修之列,乙方需支付甲方售后服务之费用。

  7.5 对于乙方擅自改装的部分,不在保修之列,对于甲方维修站因维护甲方利益而进行了维修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维修费用对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违约另一方单方解除合同而终止。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相关情况并向对方提供相应证明,在双方共同商议(或有关主管机关裁决)后,可以根据决议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及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且效力等同,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_________与本代理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代理合同 篇9

  代理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方: 艺员: (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

  现住址:

  邮编:

  主要联系电话: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 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

  1.1 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代理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 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代理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代理内容相同。

  1.1.3 在1.1 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 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代理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 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 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独立使用部分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对该版权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1.2.2 版权包括新的作品载体形式的所有版权内容。

  1.3 肖像权

  本条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艺员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象权。

  1.3.1 甲方有权对乙方肖像进行商业和非商业使用,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条权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权益。甲、乙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1.3.2 乙方对非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活动的个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许可,不得独立行使,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邻接权

  本条邻接权,指因演唱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约定的财产权。

  1.5 商标和品牌权

  因演唱组而形成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唱组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1.6 相关权利

  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组的广告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权益,乙方个人肖像权广告(与演唱组相关或无关联)使用权,行政事务代理(法律、经营、策划、形象推广等)。

  1.6.1 所有演唱组的广告的制作、使用、处分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广告表演而产生的经济权利。乙方个人独立从事的与演唱组无关的广告活动,其权益归个人拥有,但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有任何与演唱组或甲方相关的文字、图片、音乐、舞蹈等一切可以与甲方及演唱组产生联想的形式和内容出现。

  1.6.2 特殊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演唱组形式等类似或相同的`广告活动。乙方行使独立广告活动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害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名誉。此条约定包括善意的个人广告宣传活动。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关于表演权、肖像权、邻接权及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上述乙方的权利。

  1.7.1依据上述权利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甲方独家拥有但不限于根据上述权利开展业务或通过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创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声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种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体,具体包括磁带、录象带、CD、VCD、DVD、CD.ROM、VOD等)、广播、电视节目、演唱会、电影、话剧、广告、摄影、画册、图书等,其作品、复制、编辑、销售、肖像及与之有关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利。

  1.7.2 对于利用新的传播媒体、传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据1.7.1条约定进行。

  1.8 署名和签字权:甲方拥有乙方的姓名、艺名、身份证、肖像、笔迹(签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权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权享有1.7 等条款相关的签字代理权,即甲方非经乙方另外许可,可以就代理范围内代理乙方签署相关演艺活动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1.8.2 因演艺活动需要,甲方有权为乙方选择艺名并可更改乙方现有艺名,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艺名对外进行演艺活动。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甲方有权变更演唱组合名称,并对演唱组进行商业性开发和运用,享有因组建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权。

  2.1.2 甲方有权对演唱组的所有权进行出让、变更,但本条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对演唱组的表演内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终的决定权。

  2.1.4 甲方享有对演唱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权,并在其代理权限和与之相连的权利内对乙方许可使用的权利独立行使相关使用和获得相应的权益。

  2.1.5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经济处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和开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拥有乙方优先签约权

  2.2 甲方的义务

  2.2.1 甲方行使权利过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权益。甲方所有经营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约定的经济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应限定在:为演唱组的广告推广活动;为演唱组的发展而对特定团体和机构进行的演出;为演唱组品牌推广而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场的机动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让自己所有权益,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没有执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应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权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约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组知名度提高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和推广宣传。

  2.3.2 因演唱组的商业开发和演唱组为其他企业进行的广告活动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3.3 在所有演员介绍中、演出和广告宣传、产品等享有署名权。双方自动解约该署名权仅包含乙方参与的演出或宣传,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认为该署名可能影响演唱组的声誉和不利因素,经与其他演唱组艺员通报,该署名权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表演权,并可通过独立使用自行获得相应的独立权益。但本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第一条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所含相关约定,也不得违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约定。

  2.3.5 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经纪代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有权提出对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有权参与演出和唱片策划、制作、出版、销售的相关活动。

  2.3.6 合同期满,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4 乙方的义务

  2.4.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演唱组的各项规定制度。对甲方安排的演出、训练、广告宣传、与演唱组相关的盈利和非盈利商业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履行个人在演唱组中应承担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演唱组相同内容和形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演出和表演,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演唱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乐从事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属人员的言行,此条适用甲方所属的其他企业或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关于演唱组的相关约定

  3.1 演唱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艺员(B方)、制作(C方)三方构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体。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经理人,B方是艺员个体自然人或由艺员推举的代表,C方由音乐、舞蹈、化妆、广告宣传等艺术创作个体自然人或推举的代表。

  3.2 A方负责演唱组的组织、艺员筛选和培训、演唱组商业产品和唱片的制作、销售、演出的谈判和广告宣传的组织、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约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应得的其他约定收益。

  3.3 乙方作为B方一员,必须符合甲方整体要求,当B方利益与A方和C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作为B方一员的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约定的内容要求。乙方必须服从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乐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独立联系演唱组的表演和演出,但实施必须经过公司确认,并由甲方对外统一签约,乙方无权以演唱组名义对外缔结任何表演、演出、广告和各类活动。乙方联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业活动,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经济收益。

  3.5 演唱组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装、道具、化妆品或其他一切相关用品,非经甲方许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联络人,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将自己地址、电话、个人情况等的变化通知联络人。非联络人按规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艺活动或相关广告、商业、行政等事务,所出现的任何违约或意外情况和过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和经济、法律责任。

  四、广告及衍生商业权益

  4.1 因参与演唱组乙方获得的个人声誉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1.6.1 款的约定。

  4.2 与演唱组相关的一切广告由甲方统一代理,此条并包括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单独进行的广告活动。

  4.3 甲方的广告包括广告活动、演唱组表演和演出、各类媒体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业务的促销活动。

  4.4 甲方自己所属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相应广告,请乙方从事广告表演,酬金应按公司内部定价支付。

  五、影视表演、其他演艺活动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视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组合的音乐演出权。经甲方许可,在不影响演唱组演出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艺术表演和演出事务,并独立享有相关权益。

  5.2 非经乙方许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从事5.1 方面内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独立签定相关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签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执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内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与其他演出单位或影视机构签定的演出或影视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内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乐演出和制作的影视节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内容。

  5.2.2 乙方可以全权委托甲方从事乙方影视、所有音乐表演及其他艺术表演的经纪代理事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定协议,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执行。

  5.3 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从事演唱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务,甲方在行使同类服务和代理过程中,比照同业收取最优惠的佣金或服务费,甲、乙双方也可以单独就本款所列服务和代理另行签定相应协定确认。

  5.4 甲、乙双方特殊约定:乙方在从事5.1 款活动时,可以按照甲方的统一口径,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对甲方和演唱组进行有利的宣传,甲方在其他演艺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使用和宣传。

  六、艺人个人情况

  6.1 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和个人简历,同时及时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联络人通报个人联系方式和行动,按公司要求及时反映自己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排练和演出的情况。

  6.2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也不得因恋爱等个人原因影响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时不得因个人言行给演唱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响。

  6.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演唱组情况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艺员的个人情况。

  6.4 乙方在非演艺活动时也应该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对外形象,不得因个人言行影响演唱组声誉。

  七、权益和经济分配

  7.1 乙方因参加演艺活动享受相应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参加演唱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组合广告收益和独立广告活动形成的广告收益;因唱片销售而产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艺活动而形成的商业收益;其他双方约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为三种:演艺活动和广告、商业收益;参加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约定而产生的利润分成。

  7.1.3 甲方因投资演唱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对演唱组的所有权并因其获得投资回报。甲方投资制作的唱片因其销售和使用获得约定的经济收益。

  7.1.4 因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艺活动按照约定收取相应佣金。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进行分配和获取经济利益。

  7.2.1 甲方投资演唱组人员的所有费用。甲方通过但不限于演唱组的演出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但在回收投资和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应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约定的酬金。本条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组名义进行的一切组合或个人的广告、组合的其他表演活动。

  7.2.2 乙方经甲方许可从事的以演唱组名义个人独立的演艺活动,甲方从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获取约定的佣金。此款演艺活动仅限于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广告和其他商业活动。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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