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07 16:14:19 一般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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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资助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资助工作方案

资助工作方案1

  一、指导思想:

  仔细贯彻执行市有关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加大资助工作宣扬力度,提高资助工作服务质量。确保每个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步入正常的轨道。

  二、主要措施:

  1、做好调查工作。

  一是建立工作小组。快速分解任务,了解学生或家长,知道家庭住址的老师担当提示工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主动与村级领导、派出所联系帮助查找,确保一个不漏,按时完成。三是讲究工作方法。把调查工作作为沟通学校与家庭的纽带,作为感恩教化的.活资源,使家长在有尊严的前提下,感受党和政府的暖和。

  2、做好资助档案建设工作。

  在市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下,建立学生资助档案,列入政府经费与资助范围的有关以及受资助学生信息档案、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总结等分学期、分盒存档,为迎接上级的学生资助工作评价积累基础资料。

  3、做好资助宣扬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做好资助工作,让每个学生都能正常入学、上学,是学校的一份责任。一是今年将利用学校宣扬橱窗、班级黑板报大力宣扬资助工作的意义,号召全体师生参与资助工作,营造资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使困难学生得到资助。集体更暖和,教化更和谐。二是开展老师情系孤困征文活动,受助学生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征文活动,形成老师人人开恩、施恩,学生个个知恩、感恩的良好教化氛围,促进学生励志成才。 4、做好受资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

  既然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惠民工程,那么就必需把暖和送给最须要的学生,对受助学生的资格认定实行以下步骤。第一步,由班主任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其次步,由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逐个深化家庭进行调查摸底,进行比对,筛选出受助学生人选。第三步,实行阳光操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家长、师生的监督。

资助工作方案2

有关区县(自治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校: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xx〕xx号)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x委发〔20xx〕xx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决定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就读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20xx-20xx学年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中职学校或高职院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

  中职学校学生是指在具有独立法人、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按批准招生计划招生,实施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职业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技术全日制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学制两年以上的在校学生。正式学籍学生是指经xx市中职招生办公室注册确认学籍、纳入全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的学生。

  高职院校学生是指在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普通高等专科学校中(以下简称高校)接受专科层次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资助标准

  对公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给予免学费资助;对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参照同类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中职学校,在减免学费的基础上,按照现资助程序,优先资助助学金20xx元,资助住宿费5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高职院校,按照各校的助学金评审程序和办法,优先资助助学金3000元。

  市内学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在全市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市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原则上每个学生只享受一次资助,不得重复享受。

  本标准适用于20xx年,20xx年及以后建卡贫困户就读职业院校的资助标准另行通知。

  三、资助方法

  市内在校就读中职学生由学校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实施,市内高校接受高职教育学生资助由所在高校实施。

  在市外就读中职、高职学生由学生本人在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信息服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并由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依据其申报信息进行初审,确定后报市扶贫办终审。资助资金由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到各区县,各区县扶贫部门及时资助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市内、外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到贫困户家庭。

  (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在校就读中职、高职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精准扶贫、到人到户的惠民政策,涉及到贫困家庭的切身利益,市里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底组织抽查考核。

  (三)各区县扶贫办、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和各高校要在20xx年12月前完成资助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含主要做法、资金使用等)报送市级对应部门,市扶贫办12月底汇总情况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特此通知

  xx市扶贫开发办公室xx市教育委员会xx市财政局

  20xx年10月14日

资助工作方案3

  xxxx年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赢突破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落实落细,现就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

  加强学生资助工作规范管理,保障以建档立卡学生为重点的贫困学生不因贫失学辍学,是当前全县教育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学校(幼儿园)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教育资助工作职责、不断规范资助过程,做到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应享尽享。

  二、规范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前提。学校应对在本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包含建档立卡和一般贫困在内的所有贫困学生按“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逐一认定。要确保所有贫困学生全部纳入贫困学生库。

  16年及以后年度已脱贫或未脱贫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户学生、脱贫监测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应优先认定为“特别困难”;

  xx21、xx21年已脱贫的建档立卡学生要根据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上一学年进行一次。各校(园)在认定时要强化和村委会的协作,按程序规范开展认定,认定结果必须经村委会审核同意,并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对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生,各校(园)要及时联系村委会,进行调查处置,确保认定结果公正公平,符合实际。

  每学期资助开始前,各校(园)要对资助对象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进行核查,凡应资助而未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要提前按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开展补充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或“一般困难”后,方可接受资助。

  三、加强对资助对象的核查,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遗漏。

  各校(园)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加强对特殊情况的研判,确保本校所有应资助的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1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各校(园)要收集完所有外县籍建档立卡学生的镇级(或村级)建档立卡贫困证明。对于无法及时提供证明的,学校(幼儿园)要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等和户籍地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脱贫办联系确认,并收集建档立卡贫困证明的电子照片存档。

  2义务段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免于就读四类贫困残疾学生均属于在校生。各校要对在校残疾学生全面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按资助政策把符合资助条件的所有贫困残疾学生纳入资助名单并进行资助,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残疾学生全部接受资助。

  3对于初三提前进入中职学习等原因造成人籍分离的,学籍所在学校应将其纳入本校资助学生名单进行资助。

  4每学期资助名单确定后,各级自查、检查、反馈中发现或指出的应落实资助而实际未落实资助的学生,由各相关校(园)负责整改并发放资助。资助结果须在资助金发放后三日内按资助发放要求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加强教育资助资金管理。

  及时兑付抵扣代金券(餐券),确保资助全部落实各校(园)要加强对教育资助资金的管理,资助金到帐后,要及时按要求发放。使用代金券(餐券)抵扣生活费的,要在资助金发放之日起,逐月抵扣。每月抵扣情况,须经学生(家长)签字确认,并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每学期末,学校(幼儿园)要逐人核查资助金使用管理情况。核查若发现本学期不能抵扣使用完,学校(幼儿园)要对剩余部分资助金抵扣使用制定措施,确保在下一学期资助金发放前全部抵扣兑付到位。县局将加强检查,对因管理不规范、抵扣不及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五、加强资助宣传和告知。

  确保受资助家庭准确掌握资助政策和享受情况各校(园)要常态化将资助宣传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利用开学、家访、家长会等时机,组织教师向学生、家长宣传教育资助政策,解答家长关心的教育资助热点问题,帮助家长及学生全面掌握教育资助政策,主动配合支持教育脱贫工作。各校在开展县外就读贫困学生资助落实情况摸排时,要及时收集资助明白卡、告知书、家长证明、微信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及时归类备查。资助发放和抵扣代金券(餐券)时,要书面告知家长,并由家长进行签字确认。家长签字后的告知书,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学校存档。

  六、加强资助档案管理,确保资助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各校(园)要加强学生资助档案的管理,每学期期末要集中对本校资助工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进行归档,并按档案建设要求建立目录,集中胶装,完善档案盒横签、侧签后装盒入柜存放。5月10日前,各校(园)要组织对本校xx21年以来资助档案进行整理,确保从xx21年起至今所有资助档案纸质档和电子档一一对应,保存完整,数据准确,无遗漏。

资助工作方案4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宣传系列活动的通知》(x教助函〔20xx〕x号)以及我校实际,为切实关心和帮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资助育人,将开展20xx年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户走访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走访工作。

  二、走访对象

  我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20xx年已被我校录取并经媒体报道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重点走访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别是20xx-20xx学年未被认定为困难生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特困的学生、特殊群体学生(单亲家庭、孤残家庭、学业困难、心理问题等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变故申请临时困难补助的学生等。

  各学院走访人数不少于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总数的%(具体名额分配见附1),其中实地走访各学院不少于人。

  三、走访形式

  (一)实地走访

  学院要结合校领导慰问暑期社会实践队、招生宣传以及就业市场拓展等活动统筹安排,确定走访路线。根据走访对象分布情况,学院之间可以联合组队,可以选择到受助学生家中及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乡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受助及建档立卡学生等情况。

  (二)召开座谈会

  暑假前、开学初,各学院可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参加座谈会学生要涵盖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及享受各类资助的学生。参会人数不低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xx%;

  (三)受助回访

  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本着方便、快捷、实用的原则,可通过电话、信函等传统方式和微信、QQ等新媒体方式回访学生家长,表达关心和问候,回访人数不少于本学院受助学生总数的2%。

  四、走访任务

  (一)宣传国家、学校资助政策;

  (二)调研对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生活状况,地方政府对该家庭的.帮扶情况;

  (四)反馈当前受助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

  (五)资助走访对象及家庭。

  五、走访经费

  (一)学校慰问金按各学院认定的困难生总人数%比例乘以每人400元标准进行下拨,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实地走访慰问;

  (二)各学院可根据走访学生的困难程度和学生家庭实际确定慰问标准。

  六、走访安排

  (一)制定走访方案(6月0日前):学院研究、制定走访方案,确定走访对象,并于6月0日(周五)17:00前将走访安排表(附2)(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二)组织实施走访(9月0日前):各学院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入户走访,在放假前或开学初可以辅以开展座谈会、信函、电话等形式的回访;

  (三)撰写回访总结(10月1日前):各学院要对回访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并于10月1日(周五)17:00前将活动总结(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xszzgz校内邮箱,纸质版(学院盖)送至秀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7室。

  七、走访要求

  (一)精心安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走访方案,精心设计入户走访路线,注意走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严肃纪律。各学院在组织走访中要做到节俭务实,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禁借机走访景点,坚决杜绝接受家长宴请、接受家长以任何形式给予的实物或委托家长办事、向家长做不利于学生成长的任何承诺等。

  (三)务求实效。各学院要对走访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深入了解,确保精准资助。同时,还要将走访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风建设、诚信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各种形式的走访及补助经费的发放原则上要在九月底前落实到位。

  (四)考核表彰。各学院要认真开展走访活动,走访工作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学校将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

资助工作方案5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课程“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提出的完善义务段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教措施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学习困难生”的学习兴趣,优化“学习困难生”学习环境,使全体教职员工树立“不让一个孩子掉队”的思想。

  二、学困生的界定

  学习困难学生是指与其同年龄的大部学生相比,在学习上有明显困难,需要特殊教育措施予以补偿的学生,他们学习成绩低下或行为习惯偏差。

  我校学困生一般分为三类:

  (1)智力型学习困难学生。这类学生存在智力障碍或身体残疾,虽经努力,成绩依然低下,但人数极少或没有。

  (2)学习困难学生。主要指学习成绩明显落后于其他同学的学生,这一部分学生是学困生的主体,具有较大潜能。

  (3)行为习惯偏差困难学生。这部分学生在行为习惯上,存在较大问题,影响班级正常课堂教学。后两类学生是转化的重点。

  三、帮教学习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1、“学困生”的成因分析根据我校对“学困生”的`界定,由教导处统一设计,班主任和语文、数学、英语任课老师对各类学困生进行成因分析(包括思想状况、原有水平、知识结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由年级组按类别进行归类。

  2、营造温馨人际环境推进“温馨教室”创建,坚持以班主任老师为主体,各科老师协同的团队帮教模式,关注学困生,关心学困生,鼓励他们参加班级活动,不孤立“学困生”,重点做好与学困生的交流沟通、家访工作,保证家校合力,教育同步。

  3、加强学习辅导和管理备课有层次。教案设计中体现针对“学困生”的内容与问题。上课有参与。营造宽松的课堂气氛,适当降低难度,调控节奏,鼓励学困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融入课堂。作业有坡度。加强作业的有效管理,减少数量,注重“X+1”(X道基础题,1道提高选做题)分层设计,勤诊断,勤反馈,勤面批,千方百计提高学生完成作业的兴趣。辅导有策略。课内、课外辅导有机结合,注重学法指导和知识结构梳理。评价有激励。善于捕捉“学困生”点点滴滴的闪光点,注重学习过程的激励评价,树立“学困生”学习的信心。

  4、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做好“学困生”的心理疏导,以个别辅导和团体辅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排除不良情绪;做好“学困生”档案跟踪和个案研究工作;做好和教师在教育方式上的沟通工作,把握规律,开展转化辅导。

  四、检查总结

  学期末各科任老师针对自己的帮教措施,对所帮教的学生结果做出全面分析,并为下一年的帮教措施提供材料。

资助工作方案6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指导思想,进一步探索教育教学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面向全体学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尤其是开发学困生的潜能,努力教育和帮扶“学困生”,使其得到转化。特制订本计划。

  二、具体做法:

  ㈠建立制度,明确职责。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建立健全有效的教育和帮扶学困生工作制度。

  1、建立“学困生”个人档案。

  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面调查,认真排查“学困生”现状,按学习、行为规范等学困状况排查分类,建立个人档案。

  2、制定“学困生”结对帮扶制度。

  对已确认的“学困生”,各班分类组织安排结对帮扶,实行承包责任制,行政人员包班级(解校长包五六年级、方主任包三四年级、李玉玲主席包一二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包人头。做到明确转化目标,责任落实到人。

  ㈡注重方法,开展活动。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帮扶教师要注重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学困生”,教师要真心爱护,要与之“心连心”,

  交朋友。充分尊重“学困生”的人格,坚持多鼓励、多正面引导,切忌歧视、放弃。对学困生、教师念好“三字经”,即:立足于“鼓”,着眼于“拉”,着手于“帮”,建立融洽、民主的师生关系,消除“学困生”的恐惧心理或逆反心理。

  1、因材施教,重视学习辅导。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更新传统的教学观念和方法,对“学困生”进行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因材施教。教师要深入了解学生,用生动灵活的教育教学方法吸引“学困生”,在教学的各个环节要坚持“四个优先”,即“优先提高、优先答疑、优先检查、优先表扬”,特殊照顾“学困生”,并根据需要经常给他们开小灶,缺钙补钙,缺铁补铁,着力提高“学困生”学习兴趣和成绩。

  2、增强班集体凝聚力,开展学生互助活动。

  良好的班集体,和谐的学习环境,往往对“学困生”能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各班级要以建立良好的班集体为突破口,通过建立一些帮扶对子和帮扶小组,努力形成学生之间亲密无间、相互帮扶、取长补短的良好氛围,减轻“学困生”的心理压力,确保“学困生”能得到及时而真诚的`帮助,使他们能不同层次,不同程度地得到提高,获得成功,不断增强自信。

  3、发现闪光点,让学困生尝试成功的喜悦。

  在转化学困生工作中,教师要善于寻找“学困生”身上的闪光点,坚持“五个一点”,即:多一点爱心,多一点鼓励,多一点点拨,多一点表现机会,多一点思想交流。在转化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

  阶段的要求,对“学困生”中进步快,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者要及时表扬鼓励,期中阶段,评选“进步星”,让“学困生”从中获得积极的情绪体验,使学困生深信人人都是成功者,尝试成功的喜悦,让更多的“学困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学期末,对“学困生”成绩提高较快的评为“学习进步生”,对思想品德进步较大的评为“规范优秀生”,予以表彰。

  4、交流总结,评比考核。

  首先,建立“学困生”转化研讨制度。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教育和转化“学困生”的交流会,及时掌握各班级教育对象的动态,研究教育手段和方法,做细帮扶工作,并在此基础上不断总结帮扶经验,及时交流推广,切实保证教育和转化学困生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资助工作方案7

  为贯彻落实荆教发【20xx】29号文件和《荆门市学前教育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精神,切实解决我园困难幼儿家庭入园难的问题,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管理领导小组

  机关幼儿园资助贫困学生管理工作由吴锦华同志为主要领导负责人,詹翠芳同志为具体负责人,各年级组长及班主任为宣传、监督人员,各成员积极配合,协调组织实施全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1、贫困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2、贫困儿童资助工作评审小组

  组长:(副园长)

  成员:

  二、资助对象

  1、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低保户,农村特困户,军属中困难户子女以及烈士子女;

  2、父母双亡或一方死亡,家庭缺乏劳动力,无收入来源,生活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家庭的子女;

  4、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保教费家庭的子女;

  5、孤儿、残疾幼儿及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年1000元,受助对象在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不超过三学年。

  四、办理程序

  1、资助申请

  每学期开学时,符合条件的受助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受助儿童监护人)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县级以上民政、医疗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低保证、孤残证、医疗证明或所在村委会(居委会)证明等相关印证材料,填写《荆门市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资格审定

  幼儿园贫困儿童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儿童家庭情况进行评审。

  3、公示

  幼儿园将通过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不得涉及儿童隐私。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应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上报

  幼儿园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受助儿童名单后将受助儿童申请材料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申请时必须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原始证件和按规定复印的复印件,原始证件经幼儿园核对与复印件相符后当场退给受助儿童监护人。

  五、资金拨付

  收到学生资助中心拨付的专款后,在一周内将资助发放给贫困家庭。

  六、工作要求

  1、严格公示,经上级审核合格后在园内进行公示。

  2、采取展板、口头等方式对家长做好宣传,以便做到家喻户晓。

  3、专设管理人员,监督人员,不、套取、虚报冒领等行为

  4、各班教师清楚上交申请幼儿的具体情况,有必要进行相关的家访活动,以便确认申请的真实性。

  5、将《申请表》、《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审核名册》、《学前教育儿童资助发放清单》等相关表册、公示照片及幼儿贫困材料存档备查。

资助工作方案8

  为加大对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切实帮助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解决首次学费问题,继续做好慈善助学“圆梦行动”品牌项目,确保慈善资助项目惠及更多需要关爱的困难家庭,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xx年度资助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圆梦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及条件

  (一)资助范围:我县户籍20xx年度考取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内本科(公办类)各批次的贫困大学生。

  (二)资助条件:

  1、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2、困境大学生(本年度新生);

  3、20xx年度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4、因灾因病致困家庭子女;确因贫困而无力支付首次学费的学生;

  5、xx移民、少数民族困难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6、父母是一、二级残疾对象、父母是荣立二等功退役军人的困难家庭子女,同等条件优先资助;

  以上资助对象父母在银行有征信不良记录的一律不予资助。

  二、助学方式

  通过xx省xx商业银行向县慈善会定向捐赠的“圆梦行动”资助款,由县慈善会集中分发资助到受助大学生。

  三、资助规模与标准

  今年全县受助对象50名,标准为每人5000元。

  四、申报办法

  (一)必备资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或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出具被录取证明;

  3、xx县20xx年度慈善助学“圆梦行动”申报表(按照表格要求加盖相应公章);

  (二)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4、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由镇(区)、农(盐)场低保、农经经办部门出具,民政局救灾救济科复核认定;

  5、提供困境大学生证明材料(儿童福利证),由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审核认定;

  6、镇(区)、农(盐)场民政部门出具因灾致困证明材料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证明材料(入院诊治、出院小结、重症转院等);

  7、一级和二级残疾对象、三峡移民、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的出具有效证明。残疾对象和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军人对象由镇区、农盐场民政办室审核认定;xx移民由民政局移民科审核认定。银行征信记录由申报对象在当地任何一家银行出具并提供。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8月1日——7日):各镇(区)、农(盐)场教育、民政部门与县教育局主动对接,掌握本辖区内新入学大学生情况。

  2、申报阶段(8月8日——12日):各镇(区)、农(盐)场教育、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核初选对象,组织填报相关表格,审验相关材料后报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学生资助中心)汇总。

  3、审核公示(8月13日——19日):县慈善会会同县教育、民政部门组成专门审核小组,对申报对象材料进行综合审核把关,并根据申报对象的困难程度、高校层次进行筛选确定拟资助对象,并在xx县民政网、xx县教育网、xx银网行同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集中发放(8月22日前):由县慈善会组织,邀请县领导和相关组织实施部门以及受助全部学生,参加集中发放“圆梦行动”资助金仪式(参与四家单位共同实施)。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及时申报。各镇(区)、农(盐)场民政、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圆梦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全面摸底,及时申报;

  (二)明确责任,确保公正。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后签字确认,做到责任到人,保证公正。

  (三)协调配合,注意平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基础工作,所有类型助学救助项目必须从严把关,注意面上平衡。对申报对象要与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扬子晚报等单位加强协调联系,避免重复救助,尽量拓宽救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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