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05 08:22:27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编制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篇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一、目的: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三、应急预案等级:

  1、特级预案(特别严重)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经营场所火灾、员工工伤、食物中毒、群体的事件、恐怖事件,发现寄送影响国家安全的.快件,与外国友人发生摩擦等;

  2、一级预案(严重)快件被抢劫和偷窃、点扣押快件,发现一般交通事故,发现寄递违禁物品;

  3、二级预案(较重)积压快件(区域在20票以上),丢失快件(区域在5票以上),快件(区域在100票以上)中转过程中断;

  4、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1、发生一般问题,采取三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并由其直接处理,在30分钟处理完毕,并将结果上报给相关副组长;

  2、发生较重事件,采取二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同时报告给副组长,由副组长负责监督,成员直接处理,在8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组长;

  3、发生严重事件,快件被抢劫和偷窃,采取一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组长直接处理,在12小时处理完毕;

  4、发生特别严重事件,采用特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组长,组长、副组长、成员临时成立处理分队,现场处置,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协调管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示威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案)》、《成都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以下简称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灾难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

  群体性突发事件,是指移民上访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采取过激行为方式反映意愿、诉求问题,或因信访突出问题集访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机关乃至赴京上访,造成或有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大规模事件。

  灾难性事件,是指移民发生群死、群伤、毁灭性灾害事件。

  1.3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统一协调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遵循法规、讲究策略,迅速地化解矛盾和平息事态,有效地控制群体性突发事件和事态的扩大。

  应急处突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1.3.1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市)县、乡(镇)党委、政府是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区(市)县移民机构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移民的应急处突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制,辖区内一旦发生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或参与处突工作。

  1.3.2以人为本原则。把移民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把保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处突工作的首要任务。工作中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切实做好应急处突的思想准备、任务准备、预案准备和物质准备等工作。

  1.3.3依法处置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各种群体性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移民群体和谐稳定。

  1.3.4快速应对原则。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快速反应络平台,一旦发生移民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加强与维稳、信访、应急、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建立有效的联系协作机制,构建共同参与、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处置体系。

  2突发事件等级划分

  如发生移民群众到省、市和赴京集访、群访及灾难性事件,根据事件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突发事件分级为特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2.1特大突发事件(Ⅰ级,以下简称Ⅰ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Ⅰ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楼房遭受严重破坏、交通遭受严重堵塞等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重伤30人(含30人)以上的事件;

  (2)200人(含200人)以上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5人(含5人)以上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5人(含5人)以上的事件;

  (6)发生100人以上的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严重,持续时间超过6小时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3000人以上的事件;

  (8)其它特大突发事件。

  2.2重大突发事件(Ⅱ级,以下简称Ⅱ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Ⅱ级突发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一定破坏、交通遭受一定程度的堵塞等死亡5-9人或重伤20-29人的事件;

  (2)100至2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机关,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5-10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5人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4人的事件;

  (6)发生50-10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破坏损失较大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1500-2999人的事件;

  (8)其它重大突发事件。

  2.3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以下简称Ⅲ级)。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Ⅲ级事件:

  (1)因发生火灾、水灾、房屋遭受轻度损坏、交通遭受局部堵塞等死亡3-5人或重伤10-20人的事件;

  (2)50-100人围攻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机关单位,引起秩序混乱的事件;

  (3)发生3-5人自杀及死亡的事件;

  (4)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恐怖性行凶杀人事件;

  (5)劫持人质3人以下的事件;

  (6)发生30-50人集体骚乱、绝食、静坐、示威,所及场所财物受到损毁的事件;

  (7)因灾需紧急安置500-1499人的事件;

  (8)其它较大突发事件。

  2.4对敏感地区、非常时期、情况复杂和较为特殊地区的移民群体性突发事件,启动预案的条件可酌情降低。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组织机构

  成立成都市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长由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移民办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处长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人事)处。

  3.2指挥部职责

  指挥部为市移民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组织力量,指导配合区(市)县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移民主管机构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3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人事)处:负责本级突发事件处置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通知滞留在省市党政机关、单位的移民上访人员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和移民部门派员接人;协调公安部门做好警戒和治安工作;联系成都市急救指挥中心及省、市人民医院救治临时患病、受伤人员;加强办公区安全防范,保证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做好处突后勤保障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协调组织本办相关人员在指定场所按程序接待群访、集访移民代表或相关事件的主要成员,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向移民代表或突发事件相关人进行宣传、解释和问题收集与答复;协调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设计(监理)单位、水利工程业主及本办相关处室做好所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工作;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规划安置处:负责移民集访、群访反映涉及移民安置、后期扶持具体标准、操作规范等问题的解释回复工作;针对突发事件移民所反映的问题,协助区(市)县及相关部门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解决意见;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计划财务处: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及时筹措突发事件应急资金和物质;向集访、群访移民宣传、解答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政策规定、资金流向;负责调查、核实上访移民所反映的移民资金问题;协助区(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劝导上访和事件相关人员离开党政机关或事发地,防止围堵、冲击党政机关。

  3.4现场处置工作职责

  政策宣传组:由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对移民安置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章规定和业务技术规程规范的宣传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综合(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安置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向省级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区(市)县政府及设计、监理和水利工程业主等单位报告和通报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市级公安局、维稳办、信访办、应急办等单位,联席办公处突。

  疏导劝返组:由规划安置处、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对群访、集访移民的疏导、劝返工作;配合区(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突发群体的性事件人员的疏散、引导、劝解、遣返等工作。

  现场取证组:由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处突工作中的信息收集、汇总等工作,包括声像资料的制作、整理和上报;协助相关部门分析、研判,提供和管理应急处突工作的声像资料。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处突工作中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协助提供遣返群访、集访移民群众的交通工具和相关保障条件。

  医疗救助组:根据需要,综合(人事)处和相关区(市)县移民办抽调人员与急救、医疗单位联系,负责救护突发事件中需救护的伤病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卫生防疫及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扩散和蔓延,保证移民群众和参加处突工作人员的饮水和食品卫生。

  4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区(市)县应根据情况尽快启动本级预案,市移民办根据突发事件的事态决定启动本级机关相应层级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监控及后续工作。

  4.1Ⅰ级和Ⅱ级响应。

  4.1.1特大和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1.2接到报告后,由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统一领导、组织应急处突工作,分管副指挥长直接组织实施。市移民办全体工作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所有公开电话、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1.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1.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1.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指挥长决定终止Ⅰ级和Ⅱ级响应。

  4.2Ⅲ级响应

  4.2.1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指挥部启动本预案。

  4.2.2接到相关信息后,在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处突工作。市移民办各处处长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各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专人值守。

  4.2.3市移民办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在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立即组成现场处置工作组,进入事发现场开展工作。同时,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省移民办和市维稳办、市信访办、市应急办。

  4.2.4协调突发事件涉及的区(市)县及市级相关部门统一行动,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2.5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由分管副指挥长决定终止Ⅲ级响应。

  5应急机制

  5.1应急体系

  根据移民维稳工作建立应急机制,排查划分移民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的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加大对可能引发突发群体的性事件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把不稳定因素和突出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对早期发现的事件苗头及时预警,重大苗头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与地方各级各部门及时沟通,采取积极措施,把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控制在最低程度。

  5.2信息支持和信息报告

  市移民办及区(市)县移民办是突发群体的性事件苗头的监测单位,负责预警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建立上下左右互联互通、高效灵敏的应急信息支持络,对可能发生的危机信息及时处理。市移民办应加强与市级各部门的交流合作,及时掌握从公安、维稳、信访、安全、基层部门和移民群众的外来信息,发现异常现象和苗头,及时通报区(市)县有关部门,必要时派员调查核实并积极协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应急系统一旦启动,市移民办自然进入“24小时不间断值班状态”,视情执行“重大稳定信息紧急报送制”,保证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信息渠道顺利畅通。

  5.3突发群体的性事件预警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群体的性事件的信息来源,苗头倾向、发展势态要认真分析研究,作出正确判断,并以书面形式向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

  6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报告规范和程序

  6.1信息报告要求。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和区(市)县移民办应立即向市移民办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严禁迟报、谎报、漏报,事件发生和发展情况应随时续报。

  6.2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规模、涉及范围、起因以及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设施破坏等情况;事发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所做的主要工作和已采取的控处措施,需报告的其他事项和意见、建议。

  6.3突发事件报告时间

  6.3.1突发事件情况初报。突发事件发生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及区(市)县移民办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所出现的情况,1小时内向主任、值班副主任报告初始情况,启动本预案,组成指挥部。

  6.3.2突发事件情况继报。在突发事件核实后,市移民办相关处室执行“随时报告制度”,将情况信息报告指挥部。

  6.3.3突发事件情况核报。指挥部在突发事件初步核实后,应在2个小时内报告市委、市政府,通报相关区(市)县和市级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要求

  7.1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组织力量对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客观评估,同时,按照处突预案主动、果断处置,防止因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当而造成更大损失。

  7.2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任务。对事态严重、规模较大、情况复杂、需紧急控制的突发事件,按指挥长的命令,视情临时设立政策宣传组、现场取证组、安全保卫组、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疏导劝返组等处置工作小组,调配充实人员,以保证处置工作有序进行。各工作小组在指挥长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7.3较大规模集访和群体的性事件中的上访移民需强制带离的,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接返或遣返。上访人员所在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派员接返上访移民。对不能及时疏导劝返的上访移民,应视情况设立或指定临时分流处置场所,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于当日内将上访移民带至分流场所,并做好移民的遣返工作。

  8后期处置

  8.1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移民大规模集访和突发性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疏散劝返处置后,要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共同做好集访移民群众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重点组织力量实施决策或承诺。

  8.2善后处理工作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上级领导机关应加强指导、协助、检查。主要包括对突发事件造成伤亡后的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对其它善后事宜应尽快给予协调落实。

  9监督检查、奖励与责任追究

  9.1本预案的检查监督主体为市移民办指挥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中,指挥部视情况组成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处理建议报告。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违反相关规定,及在处置突发事件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附则

  10.1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移民办负责解释。

  10.2施行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公司依据《商务部外交部关于建立境外劳务群体的性事件预警机制的通知》(商合发[20xx]392号)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外派劳务工作情况,为及时防范和妥善处理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公司成立处理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由公司董事长任总指挥,外派劳务合作负责人为副指挥,其他部门配合行动。

  指挥中心的具体职责是:研究决定公司外派劳务人员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统一指挥公司在境外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部署和总结防范工作,组织实施本预案;督促下属有关部门、及各相关人员落实本预案;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应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应急日常工作机构与职责

  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下设专员负责。

  专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指挥中心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外派劳务人员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收集和判断对安全问题突出的国家或地区有关政治经济形势、民族宗教矛盾、社会治安状况、恐怖主义活动等信息情况及发展态势,及时掌握境外各种可能发生劳务纠纷及安全问题的情报信息,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及时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第三条相关部门职责

  1、国际合作部:负责因外派劳务在境外的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引起的治安事件的应急工作及办理本司赴境外处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应急工作,并确保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置有秩序地进行。

  加大对外派劳务经营方式的管理力度,及时取消与有违法操作及劳务纠纷隐患的外国公司合作,取消与未经批准非法从事外派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的合作。为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及时做好医疗救护等支援工作。

  2、培训部:负责加强对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使外派人员了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的政策规定、通行做法和正规派出渠道,增强外派人员自我保护意识,维护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在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出现时采取正确的宣传报道,确保公司人员精神稳定;做好因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造成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外派劳务人员及其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

  3、法律事务部:负责提供因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国外和国内的有关法律援助;做好因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财务部:在应急预案启动时立即给予应急资金支持。

  第四条预防机制

  1、信息监测与报告:国际合作部加强对外派劳务人员出国后的跟踪管理,对可能出现的.劳务纠纷进行信息收集,在接到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后立即向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出示正式的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应急处理意见。

  2、预防预警行动:防范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指挥中心的专员接到预警报告后,及时进行情况综合,根据可能出现的危害程度,提出正确方案,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指挥中心领导报告,总指挥视情况召集指挥中心成员会议,决策行动方案,发布指示和命令。

  第五条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1、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确认:公司根据驻外使(领)馆和上级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情况通报做出一般性劳务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判断。

  2、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分级:根据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发生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将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划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级。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四级(Ⅳ级)时,启动本公司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三级(Ⅲ级)时,申请启动本市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二级(Ⅱ级)时,申请启动本省应急预案;当外派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为一级(Ⅰ级)时,申请启动国家应急预案,并在同级或上一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进行应急处理。

  3、处置程序:

  (1)接到驻外使(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的通报后,立即做好外派劳务人员家属的思想稳定工作,同时,请示驻外使(领)馆协助本公司做好外派劳务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2)根据驻外使(领)馆的建议和要求立即启动境外外派劳务或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研究措施,组织落实,有关措施和进展情况随时向驻外使(领)馆反馈,并向市、省级外经贸部门报告;

  (3)如需派遣工作组赴境外,工作组在到达后立即与驻外使(领)馆取得联系,并在驻外使(领)馆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现场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工作组应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抄报上级商务、外交部门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

  第六条责任追究、表彰和奖励

  1、责任追究:执行本预案时,若出现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物资、资金、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以致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表彰和奖励:在劳务人员发生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由公司办公室按照省市及公司内部的有关规定和规章给予表彰与奖励。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制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应急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宣传与普及安全教育知识,进一步提升幼儿园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发生食物中毒的情况处理

  三、应急程序

  (一)应急指挥人员名单

  1、负责人:国雪娟

  2、现场指挥人员:范德刚、史宁宁

  (二)现场措施

  a、对患儿的处理

  1、立即将患儿送医院治疗,教师要向医生真实反映幼儿患病的'症状,并陪同在幼儿身旁等待家长来院。

  2、做好家长工作,如果食园外食物所致,立即与家长联系,尽量争取取样。

  3、把中毒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b、建立三级报告制度

  1、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保健老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2、保健老师及时向卫生防疫站和妇幼保健所报告。

  c、配合行政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提供留样

  3、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现场指挥

  处置事故现场指挥应由在场最高级别的负责人担任,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临时的救援小组。等总负责任人到达现场后,详细汇报事故情况,由总责任人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一、总则

  (一)目的: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消除危害,保证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以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指挥中心,以附中、幼儿园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主体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组织机构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

  (四)适用范围:附中、幼儿园。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决策机构: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处理的决策及指挥。

  2、工作机构:应急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二)组织体系框架:见附表1。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学院及附中、幼儿园的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提供相关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预警支持系统

  校园系统、电话通讯系统。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的报告顺序是:发现人-――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学院职能部门――学院主管领导。

  (二)信息报送和处理

  突发事件的信息按报告顺序进行传递,由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确认,分清事件的等级,由决策机构进行决策处理。

  (三)通讯

  张:136孙:137刘:137

  黄:138李:130李春:138

  (四)指挥和控制

  由指挥中心进行指挥,由工作组进行现场控制。

  (五)紧急处置

  处置队伍由指挥中心统一调派,分突发事件类型落实处置措施。

  (六)救护和医疗

  学院卫生所负责事件的现场救护以及医疗防疫;对轻伤人员进行处置,并协同运输组将重伤人员护送到上级医院。

  (七)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可能涉及的应急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加强对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卫生防病、饮食安全等方面的自防、自救教育,明确安全防护的工作流程,同时提供必要的防护器械。

  (八)群众的安全防护

  引导和教育学生按照日常行为规范行事:有序出入,分批离校,不聚集,遵守交通规则;建立课间、课外教师值勤制度,加强对学生假期安全的教育;

  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洗手,饭后漱口。教育孩子讲文明、讲礼貌:不打架、不骂人。

  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撤离由带班教师及学院专门人员统一组织。

  (九)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密切与社区、家庭的沟通与协调,建立起家庭、学校、社会密切结合的安全工作络,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

  (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检测与后果评估

  事件发生后,由学院保卫处负责事件原因的调查工作,学院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事件的检测与后果评估,并形成处理意见。对发生的重大事件,学院配合公安、消防及其他专门机构的工作,对事件进行调查、检测与评估。

  (十一)新闻报道

  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发送事件的相关信息,以警示他人,防微杜渐。

  (十二)应急结束

  事件处理完毕,宣布应急状态解除。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保卫处负责通信系统的维护,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并从各种媒体上获取相关信息。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机构、人员名单参见附表1;

  救援药品主要有绷带、消毒水、止痛药、消炎药等;

  学院车队为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急救车辆;

  医疗保障主要有上级医院的帮助;

  学院保卫处和当地公安机关的提供安全保障;

  由学院财务处的提供财力支持。

  (三)技术保障

  牡丹江消防支队、牡丹江市传染病防治中心、牡丹江市医院、温春派出所、牡丹江市公安局等。

  (四)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预案、报警电话在校园上共享,同时在必要地点张贴;同时定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

  2、培训:由人事处对特殊岗位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对可能涉及的教职员工进行必要的应急自救与互救教育。

  3、演习:保卫处组织、实施各种突发事件的演习。根据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场所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疏散演习、应急救援演习等。频次要求每学期不少于二次。

  六、后期处置

  (一)对在突发事件中受伤的师生员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对在事件中伤情较为严重的,学院给予适当的经济援助,发放必要的生活用品;对污染物的处理按照国家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发动学生捐助,同时向社会广泛求助,得到的资金由财务处统一管理。

  (三)为应急人员办理保险业务,且及时理赔。

  (四)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分析和应急经验的总结,同时提出改进建议。

  七、附则

  对在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事故的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以及依法追求其刑事。

  本预案由制订与解释,由学院保卫处备案。

  八、附件

  《学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预案》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工作预案》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目的

  有效预防校园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和快速消除校园突发事件的危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1.2工作原则

  1.2.1以预防为主。宣传普及学校安全知识,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排除隐患,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率,降低损失程度。

  1.2.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安全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1.2.3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和救助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泰兴镇幼儿园园内外,由本校师生员工实施或以其为侵害对象的、涉及破坏社会和校园秩序并造成人身财产严重损害,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后果。超出学校处理能力范围,需由上级领导部门协调的突发事件的处置。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成立泰兴镇幼儿园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处置指挥部)。一旦发生校园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指挥系统,由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事故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部其他成员组成。

  现场总指挥:朱美华园长现场副总指挥:吴留萍、孙兰珠各层教学楼负责人:第一层教学部:李爱凤第二层教学部:张娟第三层教学部:戴益第四层教学部:吴留萍现场疏导员: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2.2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设立若干个工作小组;

  2.2.1现场处置组:主要任务是收集信息,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进行现场抢险,如吊卸、灭火、拆除;开设现场救护,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联系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把握事件动态,防止事态扩大。

  2.2.2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件处理情况,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的通讯联络畅通,沟通指挥部与外界的联系;负责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抢险求援物资,输送现场疏散人员;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工作人员的食宿安排,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2.2.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

  2.2.4新闻宣传组: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向社会及时、如实地报道突发事件发生、处置的经过,加强正面引导,稳定学校师生的情绪和社会秩序。

  2.2.5善后处理组:负责学生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师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3.应急响应

  3.1级别划分

  校园突发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划分三个级别。一般突发事故、重大突发事件、特大突发事件。

  3.2报告程序及要求

  3.2.1泰兴镇幼儿园校园内发生突发事件生,均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3.2.2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人)应根据事件的类别在第一时间报警(公安

  110、火警1

  19、急救120),并立即将事件的基本情况报泰兴镇的中心小学、镇政府和教育局。

  3.2.3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事件基本情况书面上报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事件报告内容: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和事件报告单位。由于事件现场情况发生变化,伤亡人员数量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事件发生单位应及时进行补报。

  3.2.4有关法律或上级政府对相应报告有明确时限、程序规定的,从其规定。

  3.3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应根据事件发生类别的相应要求立即进行先期处置。

  3.3.1学校必须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进行应急处置。组织抢险救护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事件的危害和不利影响,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措施,防止与突发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险人员、防止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3.4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

  3.4.1信息发布。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及时向师生、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突发事件信息和求援情况、灾区需求等,确认突发事件应对与恢复工作潜在的各种问题。

  3.4.2宣传动员。新闻宣传小组负责救灾宣传和师生教育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消除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求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3.4.3学校稳定。学校做好稳定工作,保证尽早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要加强对学校的安全保护工作。

  3.4.4社会秩序维护。在开展事件处置过程中,组织协调好各级力量,加强各项安全保护措施落实,防止处置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4.后期处置

  4.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件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处理工作。一般突发事件,主要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调查,事件发生单位要配合调查组认真做好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重、特大突发事件,按规定由上级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2校园事故发生后,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维护校园和社会稳定。

  4.3对在校园突发事件中受损失的学校和师生个人,通过政策优惠、政府救济、社会互助给予支持和救助。

  4.4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或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预防、处置校园突发事件中和善后处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者,逃避责任者,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以及其他不利于预防和处置工作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

  做好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幼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幼儿园本着为幼儿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应对幼儿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预防应急小组

  幼儿园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由幼儿园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等。具体情况是:

  组长:王XX

  副组长:李X

  成员:李X宋XX陈XX王XX

  三、可能引发师生食物中毒的原因:

  购入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

  食堂工作人员因操作不当引起食物变质、不符合食用要求;

  及个别人的恶意下毒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事故。

  四、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

  1、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投入足量经费保障食堂卫生器具、消毒工具及其他设备的添置和更新。

  2、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严禁无健康证人员在学校食堂上岗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3、幼儿园食堂、食品供应部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杜绝不洁、变质及三无产品流入学校;

  规范食品加工、操作程序,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好的食品及时放入密封间;

  严格生熟食品的管理,防止熟食二次污染;

  做好食物留样工作,留样食品必须按规定保留48小时;

  严格操作环节中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得当、时间保证。

  4、保障师生饮用水源,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存放环境整洁,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

  饮水机要定期消毒,供水商要求证照齐全。

  5、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食品卫生教育。教育师生不吃无证摊贩的不洁食物,培养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五、师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

  1、立即将中毒师生送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向区教办及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立即介入事故的处理,并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3、幼儿园保健医生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其内容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做好调查工作,以利于有关部门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则和预防方法。若怀疑为投毒事件,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4、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幼儿家长,如实向幼儿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幼儿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保护现场、保留样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对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6.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水源应立即停止食用。查明情况后,对确定的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7、联系保险等部门及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作出处理。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幼儿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完善学校的安全防卫制度,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臣副组长:王佃福

  组员:胡家信贾凤勤吴启芳崔成义刘方荣

  二、应急预案

  (一)校内发生火灾、漏电、房屋倒塌等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或校舍电源。(电工:吴少忠负责)

  2、发生火警,先以灭火器扑灭;火势蔓延,急打“119”;房屋倒塌且有师生被埋入,急打“110”,并有组织地进行抢救。(指挥:王佃福;报警:周斌)

  3、迅速向校长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学校教师、保安和其它员工组织学生撒至安全地带,并组织学生救灾。(王国臣负责指挥)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吴启芳指挥)

  6、尽可能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涉及本案的有关证人证事记录。(崔成义负责)

  (二)学校食堂发生中毒事件的应急预案

  1、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楼层值日老师应马上报

  1告校长或校长办公室。(王佃福负责)

  2、迅速与学校医务室取得联系,采取就地救护。

  3、由校长或校长办公室就事态情况迅速采取救护措施。

  4、对食堂中的预留食品、蔬菜样品由食堂主任负责送交校办,由校长办公室对这些预留样品实行封存。(潘树祥负责)

  5、校长或校长办公室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张学玉负责)

  (三)校外不法人员进入校内实施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胡家信负责)

  2、来人已强行闯入校内,门卫追赶不及,应即电话通知有关部门领导,及时将闯入者查清逐出。

  3、校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欧、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公私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①迅速报警(110)。

  ②迅速报告校值班人员。

  ③对歹徒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④迅速报告校长或校长办公室。

  ⑤为防不法分子逃跑,在制止、制服其前应关闭校门。

⑥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救治。

  4、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证和其它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凶器,保护好案发现场。

  5、组织校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四)住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住校学生突发摔伤、患病、打架等情况,值勤、值夜的教师,

  要依靠班子值日,校保安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采取自救,特别是熄灯后发生的事情,要采取迅速、果断的措施,把影响缩小到最小范围?

  2、就事态发展情况,迅速报告校长、其他主管负责人或报警。

  3、迅速与学生家长联系,如情况许可由家长陪同一起去医院。(潘树祥负责)

  4、对女学生发生的突发事件,在就地自救或去医院途中一定要由值夜女教师陪同。

  5、记录有关与本案相关的过程及证人证事。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1、当社会上出现流行病疫时(如“非典”“流感”“甲肝”等),凡师生中出现与该病相似的症状时,各班主任要马上报告校长或校长室,并及时与该生家长联系。

  2、对该学生所在班级及任课老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校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4、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该班任课教师遵照县局及县疾病控制中心指示,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根据上级指示,随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采取一系列防范及保护措施。

  (六)学校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如遇傍晚突然停电,各年级应启动预警措施,各楼层值岗第

  一时间到位指挥,要求最短的时间内每班一名教师负责管理。校长室成员无特殊情况接到值班领导电话后必须到现场参与管理。

  ①行政班子值班人员应马上指挥生活区值周老师,各楼层值日老师,让学生坐在教室静候;如正值下课,就寝前,学生在走廊、楼梯、盥洗室、厕所等,则要学生在原地站立,等自己的眼睛已适应黑暗时,再慢慢回教室或寝室,坚决阻止学生在此时抢跑,追逐,推搡;

  ②马上开启过道、扶梯平台的应急灯和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③晚上停电期间有关问题决策人员:吴少忠;

  ④恢复通电后,各班负责管理教师应及时回收残余蜡烛,严禁将蜡烛带入寝室。

  2、如遇食堂停气,造成中餐、晚餐不能供应时。

  ①食堂主任应马上报告主管校长;

  ②全体班主任应延迟离岗,重新组织学生回教室,安排相关活动;

  ③迅速与供热单位联系,摸清情况;

  ④迅速组织相关食品,分发给学生;

  ⑤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就餐。

  三、在突发性事件发生后

  活动组织者或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突发事件的教师,为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等报警任务,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及时做好组织、抢救和报告工作,如接警后拖延、推委等,一律视为玩忽职守、失

  职或渎职。学校视失职情况追究失职者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

  全校教职工教要把抢救、保护学生生命安全视为第一要务,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脱逃手段,否则,将视作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给予降级、撤职、解聘、待岗等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五、突发事故发生后

  由当事人(第一个报告者或知情者),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中主管负责人的召集下,在案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填写《红河镇庄皋小学突发事故处理一览表》,以备查用。

  六、各校要制订相关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管理的应对措施,具体落实人员,以认真有效贯彻领导小组指令,确保师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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