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4-02 17:18:59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汇编14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你有了解过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汇编14篇)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

  为了贯彻中央、省、市、县防汛抗洪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加强对全校防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的进行,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小学突发性特大洪涝灾害应急实施预案》

  一、基本原则

  (一)以防为主,常备不懈。

  防汛抗洪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制定应急预案,反对麻痹大意,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岗位管理,分工负责。

  发生特大洪水灾害时,由在岗教师负责学生的撤离工作,在学校学生转移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撤离危险地带,就近进入教学楼、综合楼避洪。各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开展工作。

  (三)通力合作,全力抢险。

  发生洪水险情后,各救援组要组织力量迅速到位,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全力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组织保障系统,明确任务要求

  (一)机构设置

  1、在教育局抗洪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我校抗洪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xx

  2、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组,学生转移组,抢险救助组,安置防疫组,物资管理组。

  联络协调组

  组长

  组员

  学生转移组

  组长

  一组组长

  组员

  二组组长

  组员

  三组组长

  组员

  四组组长

  组员

  五组组长

  组员

  抢险救助组:

  组长

  组员

  防疫安置组

  组长

  组员

  物资管理组

  组长

  组员

  (二)任务要求

  1、联络协调组

  (1)认真做好灾前、灾后的宣传工作,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做好同教育局领导和学校领导及其他教师的通讯联络工作:

  (2)及时将收集、汇总的学校灾情信息上报县教育局,为教育局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及时将教育局对防灾救灾工作的指示传达到各教研室,各班级。

  (4)制作各类宣传品,用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和普及防汛抢险救灾和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自保和逃生能力。在灾情和特大洪涝灾害发生期间,及时收集整理上级领导及学校教师的联络通讯方式,以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2、学生转移组

  (1)灾前统一规划好集散区域和师生集散路线,检查落实各班师生转移的准备工作,对各种不同情况下发生洪涝时,学生的转移做详细的安排部署及模拟预演。

  (2)临灾预报发布后和特大洪涝发生时,本着就近转移的原则,避开平房或开阔场地,组织师生迅速转移到高大建设筑物内,尤其是作好学前班,1—3年级学生的转移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生灾后疏散及遣散回家工作,解决师生办公,上课,学习,御寒,防病治病等工作。

  (3)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实施预案》,并组织落实到各个环节。配合学生转移组做好师生集散的宣传组织工作,在灾前发生前,能够快速有序地把师生集中到高大建筑物内或其它安全地带;并迅速清点人数,逐级向上汇报。

  (4)洪涝后要做好余灾及次生灾害的防范工作。

  3、抢险救助组:一旦发生险情,要立即组织抢险救灾,并做好师生安全转移工作,发现险情,组织人员积极排除,发现需要救助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援,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4、防疫安置组

  洪涝发生后救助无家可归学生,尤其是救助好丧失亲人的学生孤儿。组织设立救助所,组织医务、后勤人员做好师生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对学生的健康状况随时监控,负责救治因灾受伤的病人,同时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的检测,防止重大疫病发生、蔓延,对人员作好善后处理事宜。

  5、物资管理组:

  (1)洪涝后建立物资接受供应站,组织好外地支援物资的接收、登记、分配、运送、发放等工作。设立外来救灾物资接收站,接收外援物资。要作到帐目清楚、分类保管、运送快速、发放及时,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2)根据救灾需要,及时为各班级师生分配外援物资,检查指导各班级救灾物资接收、运送、发放工作。

  三、防洪抗洪的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

  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校园之声、周会、队日活动、黑板报、“抗洪”预防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洪灾”基本知识和预防方法教育,切实加强和认真作好抗灾、预防洪涝灾害等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师生的预防灾害知识水平,防灾减灾意识观念,但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和力度,切忌过分渲染,夸大其辞,造成不必要的恐惶。

  2、组织洪灾科普知识竞赛和在紧急情况下学生转移及救助工作的演练。各科教师应将科普教育内容自觉纳入教学计划,使学生通过演练、自然课了解洪涝灾害及防灾减灾的方面的常识,基本掌握有关洪涝知识和防灾技能。

  3、向家长及社会进行宣传,做好各种洪涝灾害的预防、自救、互救工作,做到有备无患。各班主任要乐于奉献,忠于职守,不得随意请假,确保学生时时有人监管。课间由班主任负责管护学生。

  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不断增强安全意识,各教研室、各教室及教学楼、综合楼、海霞楼要经常性的进行检测和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领导汇报,以便学校采取防范措施,及时进行加固、维修和拆除,坚决杜绝各种事故发生。

  5、为确保学校抗洪应急工作协调、有序、高效地进行,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上宣讲,学校要在全校师生大会上宣讲,并长期检查和修订防灾救灾实施预案,切实作到灾后人人临危不惧,个个会自救、互救,安全转移。

  四、灾后应急措施

  (一)、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体师生要保持高度的警觉性和责任心,坚决反对麻痹大意的思想和懈怠情绪。各任课老师和班主任要树立高尚的师德意识和奉献精神,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为已任,坚守工作岗位。一旦在上课期间发生洪灾,任课教师首先要迅速反应,班主任在第一时间赶往教室,有条不紊的共同组织学生及时向较高楼层转移。

  (二)、紧张有序,忙而不乱。灾情发生后,因学校地势较高,各班在岗教师可利用缓冲期组织学生迅速转移,组织学生转移要紧张有序,按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和次序,忙而不乱的进行。教学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右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一年级组组长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在海霞楼二、三楼计算机室和语音室上课的学生,待在原教室不动。综合楼一楼班级从教学楼左、中楼梯向上转移,在三楼楼道内按次序排列,由屈惠芳负责指挥;二、三楼班级学生待在原教室内不动。当时无课的其它老师,自觉的在各楼梯口及拐角处负责保护学生,每楼梯口或拐角处应有两位以上教师监护。如确实来不及转移,在岗教师应迅速指挥学生牢牢抓住易抓建筑物,如暖气管、窗栏杆等或采取其它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坚决反对教师弃学生于不顾,自行逃离。一旦发现,事后严肃处理。

  (三)、及时转移,认真清查。学生转移到安全地带后,各班主任要及时清查人数,落实学生去向,并时向联络组汇报清查情况。

  (四)、积极协调,稳定情绪。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学校防灾救灾各小组在学校领导统一部署下,积极协助医疗卫生部门对伤亡师生进行救治,并对伤亡师生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安抚,稳定情绪。

  (五)、全面排查,准确统计。及时排查洪涝对学校校舍、教室等所造成的破坏情况。对有潜在危险的校舍,学校立即将停止使用,或采取封闭、隔离、拆除及其他措施,防止余灾和各种次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同时,协助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灾情进行评估和调查统计,对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进行核查,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六)、通力合作,有备无患。做好校舍及校园内水、电器、易然品,防火设施等各项保障系统的安全检查的常备应急物品的储蓄,切实作到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特大洪涝灾害后,我校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师生转移,伤亡人员救护,疾病防治,安全保卫,灾情调查。尽力做好恢复教学,校舍修复和重建工作,努力降低灾害损失,确保校内安全和师生的工作、学习及生活应急等问题,有序安排生活,稳定师生情绪,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2

  六、七月份,是洪涝灾害的频发季节。为了有效处置我校发生洪涝灾害,提高应急工作水平,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靳芳琴任组长,王坤、王云、吴林祥任副组长,赵玲、张凤英、胡盛、杨淑梅、冯玉川、牛永刚、王凌云、安学武、李靖为成员,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校预防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务室,安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靖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校洪涝灾害应急工作,组织协调解决洪涝灾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监测和预警预报

  1、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洪涝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组织师生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附师生转移避让路线图,并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

  2、各领导成员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洪涝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洪涝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险情报告后,要立即摸清情况,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合理处置,发生重大灾情,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

  3、发现洪涝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师生,应当立即向校领导报告。根据灾情实际情况,及时动员组织受到灾害威胁的师生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

  三、应急保障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防治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连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1、重视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前,灾害处置过程中的信息畅通。

  2、建立救治物资储备制度,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3、加强广大师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普及,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3

  为贯彻落实防汛救灾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保证灾害发生后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减少人员伤残和死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根据我县防汛救灾工作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时刻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医院防汛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抗洪抢险救灾处置能力,为**提供防洪、防内涝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原则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突出重点;统一指挥、科学调度;分级负责、部门分工;服从大局、团结抗洪”的原则,积极抵御洪汛灾害,努力实现“不死人、少损失”的'抗灾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大风暴雨等灾害性气候影响而给**带来的风、雨、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事故,主要包括洪汛灾害及其灾害引起的房屋建筑、基础设施和建筑工地等破坏、人员伤亡,或影响其使用、生产及运行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

  成立防汛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以下简称指挥小组)。

  (二)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抢险救灾组

  1、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XXX。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领导小组的.一切日常事务,迅速准确了解、收集和汇总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协调有关科室、部门做好应急救援指导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支援或协调组织跨单位应急增援;统计资料上报及归档工作。

  2、抢险救灾组:全体干部职工均为抢险救灾组成员,由各科科、组长负责,按照指挥小组指定的地段组织医院人员参加,主要负责险情地段的防护与排涝,组织医院职工家属进行自救和互救,控制洪汛灾害扩大。

  五、险情发布后的应急反应

  1、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县城区的防洪抢险工作;

  2、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领导干部赶赴所负责的区域,检查督促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实施,指导防洪抢险工作;

  4、适时发布紧急防汛期间社会治安管制措施及在受到洪水威胁时发布避洪撤离通知。

  六、事件报告

  洪汛灾害发生后,要按照本预案,立即展开抢险救援和事件处理工作。

  (一)报告程序

  发生重大险情后,必须在接报15分钟内,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县主管局报告紧急情况。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将险情的时间、地点、性质、现场动态及现场联络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情况报告县委及县政府办公室,情况紧急的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通过网络、传真补报。现场联络员应随时了解现场动态,及时报告现场指挥和处置情况。应急领导小组应对排险除险过程和善后处理情况进行连续、深入、全面续报。

  (二)报告内容

  1、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设施损失及可能造成影响的情况;

  2、灾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简要经过,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措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情况;

  3、灾情的初步信息或基本结论;

  4、灾情的报告、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七、处置程序

  (一)发生险情时抢险应急反应

  当暴雨持续发生导致医院洪水猛涨,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立即召开由各成员参加的紧急会议,通报汛情、灾情;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指挥防洪应急工作,及时向县防洪救灾指挥部报告汛情、灾情、险情和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看灾情轻重,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抢修排险

  1、灾情发生后,抢修排险队应立即投入运作,队长和抢修排险有关人员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应急领导小组。

  2、及时联系和协调其他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特大暴雨造成大面积积水事故时,报办公室联系环卫站及时消除道路垃圾,以免造成井内堵塞,及时疏通堵塞的下水道以免污水回流造成医院大面积污染;道路或桥梁损毁及抢修时,向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报告,及时进行抢险;作业人员发生伤亡时应及时抢救人员;遇到暴雨持续发生时,组织人员落实有关物资和车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善后工作

  做好因灾引发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方面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发生灾情的原因和抢险救灾的全过程进行认真调查、总结,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全部工作完成后,将总结情况报县委、县政府、县主管局,同时将所有材料归档保存。

  八、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防洪抢险救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大众的防灾抗灾意识,并制订扎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发生洪汛灾害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防洪抢险救灾指挥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洪应急准备工作,确保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

  (四)反应迅速,积极应对。洪汛灾害发生时,各有关科室和部门要迅速行动,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紧张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调查报告、现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地做好防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要发扬不畏艰难的精神,顾全大局、通力合作,讲政治、讲奉献,全力进行防洪抢险救灾。对在防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给防洪抢险救灾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科室、部门和个人要予处罚。

  (六)防洪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小组宣布解除紧急抢险期时间,各科室、部门应对防洪预案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和防洪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进行总结交流,并汇编成文字材料。对防洪工程量、材料、资金、灾害损失等情况应及时记录,按上级有关规定的报表及时上报。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4

  1编制依据

  本专项预案编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中国石化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等。

  2定义与分级

  2.1事件定义

  因连续暴雨或行洪发生洪涝,对施工作业区域的人员、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事件。

  2.2事件分级

  2.2.1 Ⅱ级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Ⅱ级事件:

  a)连续暴雨造成基地住宅、厂区、道路被淹,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b)施工作业区域因洪水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的。

  c)所属区域地方政府已经启动本地区防洪应急预案的。

  3预测与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评价,采取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

  3.1预测及信息收集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在汛期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事件的预测信息:

  a)上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媒体发布的汛情信息、通报、通知等;

  b)上级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向应急指挥中心告知的汛情预警信息;

  c)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经风险评估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d)来自基地及施工单位的汛情报告;

  e)其它汛情信息来源。

  3.2预警及预警发布

  3.2.1预警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收集的预测信息,对可能发生的洪涝灾害进行预警;应急指挥中心应当根据预警信息迅速做好应急准备,抢险人员及物资、设备进入待命状态。

  b)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汛情变化,对洪涝灾害事件进行预警,做好应急准备。

  3.2.2预警发布

  a)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提出预警信息发布报告,经应急总指挥审批后发布;

  b)预警信息包括洪涝灾害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3预警解除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事件预警进行分析,认为已经达到预警解除的条件,报由应急总指挥授权发布解除令。

  4报告、接警

  4.1报告与接警

  4.1.1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基地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最多不超过30分钟。

  4.1.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洪涝灾害报警,应详细了解并登记《突发事件应急报告登记表》。

  4.1.3报告内容

  基地发生洪涝灾害事件应立即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受灾时间、地点;

  b)洪水、水位、气象情况,;

  c)人员伤亡情况,设备、财产损失情况;

  d)受灾人员的情绪;

  e)已采取的措施;

  f)救助请求等

  5应急启动

  5.1启动条件

  当符合应急管理规定启动条件时,由应急指挥中心立即下令启动本专项预案

  5.2应急启动

  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随时掌握基层单位处置情况;

  b)审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c)拟定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指派现场应急指挥。

  5.3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5.3.1应急抢险组

  a)连续收集现场应急处置动态资料;

  b)传达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

  c)做好救援力量到达现场的'准备。

  5.3.2安全环保室

  a)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制定应急处置指导方案;

  b)确定派往现场的人员并待命;

  c)联系当地防洪防汛指挥部、医院等救援单位;

  d)做好内部救援力量的应急准备。

  5.4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做好现场应急救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的准备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应急处置

  6.1应急上报

  当发生Ⅱ级及以上事件时,应急指挥中心应立即向油田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

  6.2应急行动

  6.2.1应急指挥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迅速派出现场指挥部人员赶往现场;

  b)根据现场需求,组织调动、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c)在现场应急指挥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应急指挥中心指导事发单位进行抢险工作。

  d)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并根据险情的变化和最新评估结果调整相应应急等级和救援力量。

  6.2.2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6.2.2.1应急抢险组

  a)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并落实其指令;

  b)组织调动、协调内部救援力量到达现场;

  6.2.2.2安全环保科应做好以下工作:

  a)收集现场气象、水位资料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b)根据现场需要,通知地方防洪防汛指挥部及有互助协议的应急救援机构、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c)根据现场需要,组织调动、协调处内部治安、医疗救护等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d)按照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做好求援工作;

  e)派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2.3物资管理科、生活服务中心应做好以下工作:

  a)组织协调现场应急求援物资的供给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活等后勤保障工作;

  b)做好通信联络工作;

  c)派出现场应急处置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6.4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做好以下工作:

  6.4.1协调现场内外部应急资源,统一指挥,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a)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并负责实施,为现场救援力量确定适当的救援方式,分配救援任务,组织救援行动,同时应确保其安全;

  b)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c)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6.4.2及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汇报、请示并落实指令。

  6.4.3向应急指挥中心请求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6.4.4做好现场详细记录。

  6.5各个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a)现场指挥部未成立前,由基地主要负责人临时指挥前期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成立后,其主要负责人为现场指挥部成员,协助现场指挥部工作;

  b)立即派出救助力量,并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助力量的名称、出动时间、位置、抵达现场时间等。抵达现场后接受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执行救援任务,在救援过程中,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援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c)按照现场指挥部的指令,及时安置转移出的人员;

  d)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后勤生活保障。

  e)负责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7应急终止与后期处置

  7.1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a)受困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得到救治;

  b)生产、生活基本得到恢复。

  7.2后期处置

  7.2.1处工会和劳资科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做好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生活保障,并做好遇难、受灾人员及其家属的处理安抚工作。

  7.2.2处安全环保科要组织防疫部门做好灾害事件现场的消毒、疫情的监控等工作。

  8应急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应根据每年洪汛情况,提前进行防洪防汛工作的布置。建立和培训防洪防汛抢险队伍,掌握抢险队伍的应急能力,配备能满足救援行动救援物资,做到应急救援“保障有力”。

  8.1财力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对防洪防汛应急保障资金作出预算,局及分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经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列入年度预算。

  8.2物资保障

  8.2.1物资管理科负责采购、保管防洪防汛物资,建立救援物资储备库。按照处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统一调配使用。

  8.2.2物资管理科负责生活物资的采购和储备,确定受灾人员的安置地点。

  8.3技术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水上应急处置专家库和应急抢险技术方案或平台,加大技术支持力度。

  8.4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洪涝灾害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应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互助协议,并建立洪涝灾害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医疗咨询、援助、伤员移送、收治、灾后防疫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6治安保障

  安全保卫科应协同油田公安分局建立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安定灾民情绪等,保障洪涝灾害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7人员防护

  应急指挥中心应为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要求。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5

  一、成立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和护士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科,总务科科长兼主任。

  成立医疗救治、物质保障、安全监查三个组,按规定职责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医院洪涝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洪涝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区洪涝灾害应急办领导小组命令和指示,负责紧急情况下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2、全面掌握洪涝形势,组织制定相关预案统一指挥工作。

  3、部署工作任务。

  4、开展专业知识培训。

  (二)医疗救治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人员伤亡事件立即实施救治同时报告领导小组。

  2、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建设。

  3、积极主动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治疗和转运,降低风险。

  (三)物质保障组主要职责:

  保证急救药品、器械、仪器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四)安全监查组主要职责:

  负责对有关科室落实应急措施和人员的自身防护与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应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予以纠正,对违规和渎职行为进行处置。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院感科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

  全院各科室值班人员保证在岗;电话网络保持完好、畅通;急诊科急诊外用电话必须保持通畅,急救电话不得私用;

  各科室主任手机保持通畅状态。

  三、洪涝灾后措施

  1、医务人员迅速对灾害中伤员实施救治。

  2、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洪涝灾害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3、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账目,向科长汇报,科长将账目情况向院长汇报。

  4、总务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5、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灾后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院长。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6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洪涝灾害的危害,指导灾后卫生防疫应急处置工作,防范各类灾后易发生传染病的流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本事。县疾控中心要储备必须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景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异常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对分散式供水(自备水源)的,免费发放饮用水消毒药剂,把饮用水消毒措施落实到每家每户,强化净化消毒处理,保证分散式供水的安全卫生。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团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异常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经过信息、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本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绩溪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7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本方案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信息畅通、反应及时的原则,保证在洪涝灾害后,能够及时调动应急资源,有效地实施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控制灾后易发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保障灾区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灾后无疫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洪涝灾害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洪涝灾害救灾防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指挥,根据灾情和疫情,组织调度医疗卫生力量,深入洪涝灾区防病治病和进行技术指导。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为组长,流行病、传染病、消杀灭、监测、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疾病防控工作组,负责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并协助开展疫情监测、饮用水监测及消毒处理、健康教育、外环境消杀灭等疫病防控工作。

  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由大队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工作组,负责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

  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由一把手为组长,单位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抗洪救灾应急工作组,负责对辖区内灾区现场开展医疗、饮用水消毒、疫情监测、健康宣传、外环境消毒等卫生防疫工作及对灾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并随时待命,等候调遣。

  三、应急准备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预案要科学、合理,具有实际操作性。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业人员和应急队伍开展抗洪救灾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培训和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县疾控中心要储备一定量的消杀药械、药品,以备应急所需。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所在地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深入灾区现场开展救灾防病疫病防控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报告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卫生局抗洪救灾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立即启动《新津县洪涝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依据本工作方案调派县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队伍,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领导开展各项医疗救治及疫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疫情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疫情、行政双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渠道畅通。受灾地区在救灾防病特殊时期对甲乙类传染病和食物中毒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每日报告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并签字留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漏报、迟报、不报。

  (二)、作好疫情监测。县疾控中心派专业人员深入灾区开展疫情监测工作,在重灾区建立疫情监测点,主动搜索疫情,加强霍乱、伤寒、痢疾等肠道传染病以及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疟疾、乙脑等虫媒自然疫源性疾病和流感、麻疹等呼吸道传染病的监测,分析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地防治措施,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早控制。

  (三)、加强消毒、管好饮用水。开展饮用水消毒管理,重点抓好水源保护和饮用水消毒,防止水源性疾病发生。特别要加强县地源供排水公司和花源自来水厂两个集中供水点的监督监测检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立即停止取水,改用应急水源,同时加大监测频率,每2小时监测一次,加大净水剂和消毒剂的投加量。地源、花源水厂被淹,洪水退后要进行组织对饮用水水源对彻底清理,并检修供水设施,全面消毒,经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供水,确保供水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防止食物中毒。县卫生监督所要在灾区开展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加强集体食堂和灾区供应食品、食具监管,特别要加强对熟食和卤菜的监督检查,防止微生物和化学品污染食物,坚决取缔无证食品生产经营,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消灭蚊蝇鼠害。环境消毒、灭“四害”工作实行辖区负责制,各镇乡动员抗震救灾消杀灭队伍,按“一村一人一机”原则落实消毒、杀虫人员及设备,组织实施环境消毒、灭“四害”。对水淹地区和居民住宅、厕所、垃圾点、临时住所等地全面实施药物喷洒消毒和卫生处理。在洪水消退后,应重点做好蚊蝇孽生地的处理,在人群居住较集中地区和被垃圾、粪便污染严重的地区,重点进行药物喷洒处理,消灭蚊蝇,并开展灭鼠工作。

  (六)、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短信、传单、通告等方式,广泛开展灾后防病知识宣传,重点宣传环境卫生、饮水饮食卫生的重要性和饮用水消毒、环境消毒等具体方法,促使群众自觉提高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防病能力,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医疗救治见《新津县抗洪救灾医疗救治工作预案》。

  五、结束响应

  根据洪涝灾害后疫情往往滞后于灾情的特点,受灾地区救灾防病工作各项应急措施要在灾后持续一段时期。所有工作结束后,受灾地区要对本次救灾防病应急工作进行系统地总结、分析、评估。并将报告上报县卫生局和本级政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8

  为确保我市在遭受可能发生的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时,能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救灾应急工作,提高应对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实施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应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综合协调的原则,切实做好灾害监测、灾害预防、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一、特大洪涝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预案启动条件。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预案予以启动:

  1、一次性灾害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3万公顷以上;

  2、一次性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

  3、一次性灾害过程直接经济损失达全市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

  4、全市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灾民或即将转移安置灾民人数达8万人;

  5、已发生66公顷以上堤垸溃决性洪涝灾害,且成灾人口在1000人以上;

  6、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启用我市境内蓄洪垸蓄洪,需转移安置灾民1万人以上。

  (二)预案启动方式。市气象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分别向市政府上报特大洪涝灾害预警报告,由市长批准启动预案;对已经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分别由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市长批准启动预案。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

  市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总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市警备区首长担任副总指挥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指挥部秘书长。指挥部成员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发展计划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委宣传部、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邮政局、市电业局、市粮食局、市广播电视局、长沙警备区、武警长沙支队等组成。指挥部领导全市救灾工作。

  指挥部下设救灾办公室,在市民政局办公,由市民政局局长担任救灾办公室主任。救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救灾工作;

  (二)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三)负责发布全市灾情信息,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县(市)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特大洪涝灾害救灾的应急预案。

  三、市有关部门职责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救灾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区、县(市)制定救灾预案;根据水利、气象、水文部门预测的雨水情况,分析研究灾情和发展趋势,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灾情;检查督促受灾地区救灾措施的落实,做好有关灾情统计工作,负责受灾地区的救灾、勘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负责救灾款物的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市气象局、市水文局、市水利局:负责对灾区气候、雨情、水情、汛情的预报和监测。按期发布气象预报,及时提供气象资料,特别是灾害性气候的预测预报;做好水位检测,分析预测未来水流量以及可能出现的险情。组织灾区重要水利、供水等设施的抢险修复工作,提出恢复重建方案。

  市交通局:负责救灾应急交通运输工作。负责转移灾民和财产所需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组织救灾物品的运输。保障救灾运输道路畅通,协助实施交通管制。市经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商贸局、市石油公司、市煤炭公司、市供销社:负责救灾物资供应。管好国家和地方储备粮、油,保证灾民粮、油供应;做好与灾民生活相关的急需品等救灾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保证灾区市场物价稳定。市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协调安排归口管理的救灾物资,研究制定灾区恢复家园的各种优惠政策措施(特别是因灾全倒房户优惠政策),对减轻农业灾害损失进行管理指导。市卫生局、市药监局: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经费、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和协助灾区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市发展计划委、市财政局:负责救灾计划制定和经费的预算、下拨。市级救灾资金预算为200万元/年。市电业、电信、移动通信和邮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信等设施抢修工作,保证灾区电力供应、通信及邮路的畅通。

  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负责对救灾款物使用的审计和监督。对救灾款物

  接收、使用和发放实行审计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及时查处,保证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到位。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视局:负责救灾宣传工作。宣传救灾政策,报道抗洪救灾和赈灾募捐工作中的先进典型。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指导灾民搞好抢种补种等灾后生产,做好灾区种苗供应和动植物病的防治工作。

  四、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特大洪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一)市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市救灾工作。

  (二)立即将我市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请求政府或国家救灾主管部门领导现场察看灾情,给予援助,并争取国家的'支持。

  (三)市政府立即组织若干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指导救灾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四)发布灾情。市民政局汇总灾情后,报市救灾指挥部审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根据灾害情况市救灾办组织社会募捐,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组织募捐。

  (六)实施紧急安置救助办法

  1、灾民安置。实行以地方安置为主,市支持为辅的安置原则。灾民安置主要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灾户对口接收受灾户、投亲靠友、兴建庵棚、搭建帐篷等办法,实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临时安置和长期安置、集中建房与分散恢复相结合。

  2、物资调拨。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市)负责所辖乡镇的物资调拨。同时,市按照就近原则,建立五个市级救灾物资补充供应点,即市民政局点,浏阳市点,长沙县点,宁乡县点,望城县点。

  3、物资调运手续和结算。凡市救灾办统一安排调运的物品,凭市救灾办公室调拨通知单结算。市财政局从本地救灾预算资金中划拨资金给救灾办负责结算。

  五、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实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

  (四)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救灾优惠政策。

  六、救灾资金、物资筹集来源

  救灾资金、物资的来源包括:中央、下拨的救灾资金、物资;市财政预算的救灾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物资。各区、县(市)应安排专项救灾经费与市下拨的救灾经费配套。

  救灾款物安排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灾情,24小时内首先确保紧急转移安置灾民的生活必需品救助。灾情稳定后重点安排灾民口粮救济、住房恢复。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9

  一、应急预案体系构成

  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煤矿瓦斯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

  二、急诊科洪涝灾害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急诊科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0

  由于最近暴雨不断,我辖区又是洪涝灾害易发地区,洪涝灾害期间,各种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危险因素。为做好洪涝灾害期间救灾防病工作,完善救灾防病应急指挥体系和救灾防病预案,确保领导、组织、措施到位,特制定《抗洪救灾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抗洪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易召凡

  副组长:肖功雄、杨斌、兰先勇、周俸民

  成员: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抗洪救灾领导小组负责洪涝灾害期间医疗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医疗工作;抗洪救灾医疗救援小组负责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令,配备必要的`医疗救治、消毒灭菌等药品和现场处置设备、物资,保障抗洪救灾医疗应急及本院伤病人员的救治需要工作。抗洪救灾后勤保障小组负责所需医疗设备、药品和其他相关物资及时到位,保证医疗救护正常运行。

  二、严格按照抗洪救灾值班表,保证值守时在岗。

  保持电话网络完好、畅通,做好了药品器材、交通、通讯工作等相关准备工作,24小时待命,按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进行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汛期传染病的诊治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规范诊疗行为,一旦发现、诊断出法定传染病病例,要及时按《传染病防治法》和院内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做到及时报告、及时隔离治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收和延误治疗。

  四、公卫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公众对灾害的卫生防病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对抗洪救灾医疗救援组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以最好的精神状态和充分准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五、我院将密切与当地政府、居民委员会及村卫生室沟通协调。

  实时掌握动态情况,加强自身隐患的排查,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工作,尽力避免自身受灾,减少灾害损失。

  洪涝发生后,各科室须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加强传染病疫情的检测、预警、和报告工作,遇到重大灾害实行疫情每日报告与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1

  为提高抗洪抢险的应急处置能力,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紧急抢险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于全街道范围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做出如下反应:

  (一)立即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副指挥汇报洪涝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发展的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等;

  (二)尽快提出水灾发生地的群众撤离的时间、地点、范围、路线,上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有关副指挥,并密切监视洪涝灾情的发展趋势,不定时地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和汛情公报;

  (三)尽快将洪涝灾情通报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单位应按规定的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

  (四)开启一切通讯、传输、遥控遥测设备,千方百计保持与险情、灾情发生地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街道党政办公室、各社区、各单位的通讯联系畅通,及时下达有关人力、物力及洪涝调度命令;

  (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社区和单位进行抢险,进一步搜集更为详细的险情、灾情情况,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办事处报告险情、灾情情况。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各社区和有关单位应立即按照既定的岗位职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保证与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畅通。受灾情况和救灾进展情况要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四、洪涝灾情发生后,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上级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指示,统一指挥全街道的洪涝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发布洪水通告,部署、协调、监督和检查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救灾工作;通报情况,调派力量抢险救灾;协调跨社区的救灾工作,解决救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如下:

  (一)防汛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向指挥部提出工作方案;检查指挥部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全面了解综合水情、救灾情况;负责向城阳区政府报告水情和灾情;起草文稿;负责宣传报道的统一组织管理;协调解决有关部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二)水情及洪涝调度组:街道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参加,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人任办公室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街道防汛重大事件的协调工作,发布洪涝预报、警报、紧急警报、汛情公报和气象预报;负责蓄滞洪区的洪涝调度,采取蓄洪、分洪、滞洪措施;负责组织河道工程抢险的有关具体工作。

  (三)灾情调查组:由街道经贸办牵头,组织经管统计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招商部参加。街道经贸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经贸办,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灾情进行快速调查、评估、统计上报。

  (四)工程抢险组:由街道城建办牵头,市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武装部、联通营销部、供电所、邮政支局参加。街道城建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城建办。主要职责是:负责对水利、交通、供电、通信、给排水等重点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五)物资调运组:由街道审计所牵头,组织税收代征处、社区居委会参加,街道审计所所长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审计所。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抢险救灾物资调拨和运输工作;管理援助物资的储运和分配。

  (六)灾民生活安置组:由街道社会事务办牵头,组织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监办、食安办、动物防疫监督站、工商、教委参加。社会事务办副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事务办,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灾情消息;接受救灾物资;监督食品流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吃、穿、住问题;协助做好抢险、医治转移伤病员及人、畜尸体处理事宜。

  (七)治安保卫组: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城管中队、派出所、边防所、交警中队、交通管理所参加。综治办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交通安全管理,发布临时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通告;保卫党政领导机关等要害部门和重要器材物资;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趁灾打劫等不法分子。

  (八)医疗救护组:由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规划部、城阳二医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防控工作站参加。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医疗、防疫机构人员进入灾区;设立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医治伤员;做好灾区消毒和控制疫情工作;组织运转伤员;采购、储运、调配药品等。

  (九)财务组:由街道财政所牵头。街道财政所所长任组长,办公地点设在街道财政所。其主要职责是:筹集和解决抗洪救灾经费;统一管理上级和外援救灾经费,负责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采购。

  (十)宣传组:由宣传科牵头。组织科教文卫服务中心、工商联、科协参加,由宣传科责任人任组长,其他单位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宣传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向社会报道雨情、水情和灾情;宣传报道抗洪救灾中的先进事迹等。

  各社区、各单位都要建立抢险救灾指挥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指挥本社区、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五、在抢险救灾中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和遵循的原则:

  (一)灾情一旦发生,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和既定的部门岗位职责立即展开抢险救灾工作。街道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所属机构的各成员,要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开展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要全力以赴、协同合作、奋力抢险救灾。

  (二)洪涝灾情发生后,首要职责是抢救受灾群众,保护国家财产和重要器材物资,就地、就近组织自救互救。

  (三)洪涝灾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履行防汛调度指挥职责,为避免灾情的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新的洪涝灾害,在组织水利工程抢险、堵复决口的同时,继续做好洪涝调度,采取一切蓄洪、滞洪、分洪措施,调蓄错峰,必要时应牺牲局部,保全整体,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指挥无误,要建立社区、单位、街道逐级上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范围、人员伤亡、房屋倒塌以及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设施毁坏情况等。在通讯联系中断或遇有障碍时,要派人直接报告。

  六、紧急抢险救灾基本结束后,各社区和各有关单位都要抓紧恢复生产和群众的日常生活;要争取国家和上级对口部门及非灾区的经济、物资援助;要迅速恢复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等生活、生产设施;迅速组织粮食和副食品供应;安排好灾民的衣、食、住,保证灾民生活安定;要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生产自救,弥补灾害损失;要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学校恢复上课,各社区党支部、居委会正常工作。

  七、对在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对未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全面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公共管理水平,使洪涝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自治区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台风暴潮引起的洪涝灾害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洪涝灾害,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不断提高洪涝灾害防御能力和救助水平。

  1.4.2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

  1.4.3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汛工作以防洪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筹防汛抗旱工作,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

  1.4.5坚持依法防灾、群众参与。坚持依法防汛抗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依法保护水资源,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治区防汛指挥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防指)。市、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防汛指挥机构。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1自治区防指

  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区的'防汛工作,其办事机构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防办)设在自治区水利厅。

  2.1.1组成

  自治区防指指挥长由自治区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广西军区副司令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防汛抗旱工作的副秘书长和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任副指挥长,自治区水利厅1名副厅长任秘书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委、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卫生厅、广电局、信息产业局、水文水资源局以及自治区气象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广西海事局、广西军区、武警广西总队、空军南宁指挥所、广西电网公司、柳州铁路局、广西红十字会等单位各1名负责人为自治区防指成员。

  2.1.2职责

  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自治区防汛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执行国家防总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命令,及时提出防汛工作具体部署,配合做好流域防洪工作;及时掌握全区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灾减灾措施;统一审核、发布汛情、工情、灾情信息;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地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组织调配全区防汛物资和队伍;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3

  一、特点

  暴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果控制不当,极易形成水灾,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甚至引起人身伤亡事故。因此,下暴雨时,做好防洪工作极为重要。

  二、危险因素

  1、连降暴雨。

  2、排水沟不通畅。

  3、库房破损,没及时维修。

  4、库房地基不合理,外高内低。

  5、防汛设备不齐全。

  三、对策措施

  1、各单位成立防汛突击队,下暴雨时各队员随时待命。

  2、每年雨季来临前,行政保卫科组织人员做好排水沟的清除淤泥工作。

  3、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破漏,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提高库房地基,或在雨季到来之前,用沙袋垫高库房门口。

  5、准备齐全防汛设备、工具,使其处于随时能用状态。

  6、下暴雨期间,各单位要保证24小时有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通知人员抢救。

  六、评审、修订

  暴雨、洪涝灾害发生后,行政保卫科应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必要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编制:行政保卫科

  审核:批准:

  暴雨洪涝灾害应急物资清单

  油漆、油脂存放区应急物资清单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14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区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指挥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村委会的主要领导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指挥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人武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人武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水务站、民政办、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民政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委会、镇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20人以上的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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