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1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措施。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疫情下各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切实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
(二)强化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专班,确定牵头人和具体负责人,做到有人负责、有人组织、有人推动、有人监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日常精准管控有效疏导、遇突发及时发现快速妥处的常态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三)精准施策。加强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单位将各类目标人群新冠肺炎心理疏导工作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做到统一管理。实施分类干预,针对各类目标人群不同的心理疏导服务需求,采用分类分级处理原则进行分类干预。采取综合施治,多种渠道运用各类心理危机干预技术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强化保密,严格保护受助者的个人隐私。
二、目标人群
(一)新型肺炎确诊患者及家属;
(二)新冠肺炎疑似患者;
(三)隔离医学观察人员;
(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残疾人;
(五)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
(六)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
(七)社会公众。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组织实施
1.组建服务团队。区卫生健康委统筹红桥区精神卫生中心(红桥中医医院)的卫生、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区民政局统筹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建立我区新冠肺炎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队。各街道明确1名处级干部负责辖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尽快完善街道心灵驿站和社区心理咨询室软硬件建设,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具有心理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或社会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区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作需要,向各隔离点专班增配心理疏导专员,并组织专业力量对社区工作者、志愿者等人员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未经允许个人不得擅自开展任何形式的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活动。
2.做好社区服务。根据相关人员需求,由社区组织网格员、志愿者等心理健康服务人员为其提供心理疏导,发现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要第一时间向街道报告,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就诊。各街道组织力量,积极引导辖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其家属,避免歧视,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区民政局要统筹资源,充分发挥好登记在册的心理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中。
(二)持续关注重点人群心理健康
1.做好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心理援助。各隔离点专班负责集中隔离人员,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负责居家隔离人员,为有需求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提供疫情认知、健康指导和心理情绪辅导,评估心理危机,开展家庭支援、社会关系修复、政策咨询及转介等服务。特别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相关隔离点和社区要向属地街道报告,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集体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为有需求的居家人员提供社会和心理支持。社区应当鼓励出院患者及家属、隔离人员家属主动寻求社会和心理支持,由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对其进行心理与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对评估后发现心理问题风险较高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属地街道协调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业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建立和激活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引导其恢复生活信心。
3.开展困难人员生活扶助与支持。对有具体生活困难的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相关社区和隔离点要主动向属地街道汇报,由属地街道会同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做好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社会工作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老人、残障人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有原发疾病等特殊需要的.人员,开展针对性评估和危机干预、转介服务,使日常生活服务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
4.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各单位间信息共享、工作协同等机制。着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完善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公安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会面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上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
(三)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
1.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区卫生健康委依托区内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通过讲座、团体辅导、网络平台、心理援助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放松训练等心理健康服务。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
2.加强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各系统心理服务资源或社会资源,采取“线上+线下”的渠道,通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团体辅导、印发心理健康宣传材料等形式,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要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提供困难救助、心理疏导等服务。
(四)加大正面宣传力度
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编制心理健康宣传材料、提供心理援助电话号码、推荐心理支持网络平台二维码、组织专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并会同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以公示、公告、视频、网络授课等形式,提升公众知识水平,增强防控能力,认识到温馨家庭氛围、团结社区关系对个体渡过难关的帮助和意义,鼓励大众互帮互助,减少、消除对患者、隔离人员及家属的歧视与排斥等行为,减轻因认识不足所致的恐惧。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及家长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加强心理服务热线建设,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区总工会要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心理疏导。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妇女儿童、青少年等不同人群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同时,注重树立典型先进,将工作开展中涌现的先进事迹、优秀人物、典型经验与好的做法进行广泛宣传。
(五)做好高危风险及时发现处置工作
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各社会组织、志愿者团体和社区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报告,并增加走访密度,告知其家人紧急联系电话,由心理健康专业人员介入进行危机干预,持续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并积极引导其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公安红桥分局要配合做好其处置送医工作。
(六)加大经费保障
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要对心理疏导服务工作加大资金统筹和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心理疏导工作。
(七)强化评估督导
区卫生健康委要对辖区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区防指办督办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区委政法委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并组织做好监督检查。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2
一、工作目标
针对师生尤其是师生亲属为新冠疫情患者(含已治愈和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或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全体师生心理健康,保障学校正常的线上线下教育教学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疏导。
学校要及时关注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力所能及的心理疏导服务和人文关怀,帮助其顺利消解心理障碍,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师生患者及家庭成员,及时请相关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联系精神科医师会诊。
(二)强化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学困生等特殊群体的心理支持。
学校要进一步落实“一人一案”帮扶举措,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并指定专人负责特殊群体学生的线上教育教学期间的生活联络和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积极开展广大师生的心理疏导。
学校要积极利用“两微一端”等多种渠道,发布疫情防护知识、心理科普类文章等,指导广师生正确看待和接纳自己在本次疫情中的心理状态,学习如何在疫情中提高心理免疫力,增加心理韧性,进行自我心理保健。引导广大师生定时关注官方通报,停止频繁了解信息,避免灾难化思维,积极面对自身情绪变化,遇到问题及时寻求家长、老师和相关心理咨询团体的帮助。待高三、初三等年级正式复学后,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
三、保障措施
(一)学校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学校现阶段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学校领导、部门协作、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并及时总结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支持学校心理咨询师(含心理辅导员)、心理咨询志愿者参与心理服务工作,合理安排线上及复学后的线下心理健康教育值班,并及时将咨询方式告知全校师生。
(三)学校要在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及时了解本校学生和教师心理健康情况,针对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帮助。
(四)依托颍州区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团队组建颍州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期间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志愿教育服务队,安排心理健康教师值班,为全区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教师提供线上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3
一、指导思想
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念和信心。教育为主,重在预防,及时干预,维护广大师生的心理健康。
二、组织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心理防护和危机干预领导小组,领导与规划我校师生疫情心理防护与干预工作,建立校、级、班、学生四级疫情心理防护和干预工作网络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广学
副组长:吴坤 陈钊 魏茂富
组员:张莹光王健美朱艳丽杨芳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学生对疫情危机的了解与认知,提高学生承受挫折的'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咨询等支持性干预,对由于疫情危机导致不良情绪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引导学生积极主动面对疫情,重新认识疫情,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具体实施
(一)心理防护知识宣传
1、通过“临沭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二中工作微信群、班主任群、钉钉群、QQ群平台定期推送心理健康科普文章,针对性地推出”心理处方”,转发国内外权威部门及有关学校发布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信息,积极宣传科学“抗疫知识”。
2、利用校园公告栏、宣传栏,教室黑板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汇编整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心理防疫手册》,传播心理防疫的科学知识,为师生提供科学合理的心理调适方法。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4
一、指导思想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全院上下要以全力做好防控工作为工作目标,以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做好法院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为社会稳定和振兴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保障
成立明溪法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疏导领导小组,在疫情期间进行疫情应对的部署与规划,开展心理干预指导工作,建立疫情预防干预机制,全员参与,形成合力。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全面领导本院干警及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当事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对重大危机事件作出决策处理;
(二)参加上级相关工作会议并做好落实;
(三)执行本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四)监督执行工作纪律,督导检查本院心理疏导工作的落实;
(五)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形成档案。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疫情相关信息以及心理健康知识的教育和宣传,加强全院干警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了解与认识,改善消极情绪,提高挫折应对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做好疫情工作的相关预防。
(二)通过心理辅导和干预,对持有不良情绪的来访者进行心理疏导,有序开展紧急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疏导工作,科学应对在开展心理疏导工作中出现的.突发紧急问题,采用合理方式宣泄压力,增进现实适应度,尽快恢复心理平衡。
四、开设心理疏导热线工作专班
工作职责:开通免费心理疏导热线,以接受过心理热线培训的心理健康工作者和有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疏导经验的志愿者为主,组建专业疏导队伍。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5
(一)保障环境宜居,倡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各方面力量,尽量保障各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包括与外界联系的基本设施。向各类人群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如健康作息知识等,鼓励各类人员主动适应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高自身免疫力。
(二)发放疫情防控心理自助宣教材料。发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心理自助与疏导指南》《一线人员减压系列训练》等科普宣教材料,引导各类人群学习心理健康知识与自我心理调节技巧。
(三)建立疫情防控心理服务资源库。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梳理当地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包括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及社会组织等情况,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健康教师等人员数量及服务能力,心理援助热线开设及运行情况等。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心理服务需求,对心理服务资源进行有效调配。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专业机构对当地受疫情影响大的人群进行心理评估,对发现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及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向专科医疗机构转诊,并定期跟进随访。结合心理援助热线等心理服务资源的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当地各类人群心理健康状况,有效配合疫情防控举措的制定和实施。
(五)提供线上线下心理服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统筹安排当地疫情防控心理服务资源,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线上线下心理服务。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为公众提供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教,介绍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引导有需求的人员主动寻求帮助。通过公益心理援助热线为来电者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选派具备专业能力的心理服务人员充实到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等专业队伍中,及时对有需要的人员提供心理服务。
(六)为重点人群开展针对性心理服务。对于住院患者,帮助其树立康复的信心,可加强精神科联络会诊服务,预防、识别和处理精神病性症状尤其是自杀、冲动等情况发生。对于集中隔离人员,可通过微信群、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教材料,介绍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引导其学习缓解压力方法,有需求时主动寻求帮助。对于社区隔离人员,在保障基本生活需求的同时,要注意保障慢性病患者的药物供应,对利益相对受损群体进行心理疏导。对于防疫一线人员,有关部门应合理安排其作息时间,保障睡眠、休息。在其一线工作或撤回、轮休时,要主动预防其长期应激导致的疲劳、职业倦怠及相关心理、身体障碍。可通过有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参与的'微信群等,推送可利用的心理服务资源,对有需要的人员及时提供个别或团体形式的心理健康促进服务。如发现失眠、情绪低落、焦虑等人员,及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七)规范药物治疗和转诊住院流程。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储备精神疾病应急药品。对经评估有相应需要的个体,由精神科医师结合患者病情提供适量的精神药物,就地处理。对需要急诊或住院治疗的个体,要保障畅通的转诊和住院流程,确保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得到专业规范救治。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指导基层多部门工作人员结合社区(村)、街道(乡镇)层面疫情防控整体工作,加强对登记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和规范管理,及时随访、发药,对病情不稳患者及时收治,减少、防止因病情波动而导致的肇事肇祸。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6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工作,统筹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x号)《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统筹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x教工委函〔2020〕x号)及xxx省教育厅、xx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xx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开学工作,xxx任组长,xxx任常务副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办公室、应急处置组)、信息监测组、防疫宣传组、开学工作组(心理危机干预组)、教学指导组、后勤保障组、督查督导组等7个专项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处,基础教育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法规安全处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开学安排
根据xxx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全省学生返校安排的`通告》,按照分批错峰开学的原则,x月x日高三年级学生开学,x月x日初三年级学生开学。初高中其他年级、中职学校及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开学时间,将根据我市疫情形势及学校基本防控条件、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等保障情况另行通知。严禁任何学校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在各学段学生(高校除外)未全部返校前组织线下培训。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开学时间由学校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定后确定。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开课时间,并协助在肥高校做好开学工作。
幼儿园疫情心理疏导方案7
一、工作目标
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病亡者家属、一线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心理服务,维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
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关注患者的心理健康状况,由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提供心理疏导服务。对于心理健康状况较差的患者,及时进行评估干预,必要时请精神科医师会诊。在患者出院时,将使用精神科药物干预患者的有关资料转交到隔离点或患者所在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保治疗的延续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湖北武汉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组建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服务队,对治愈隔离患者提供心理服务,重点为焦虑抑郁、失眠、创伤后应激障碍等患者提供心理疏导,及时识别自伤、自杀、攻击或其他精神病性症状人群,由精神科医生会诊或转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治疗。(卫生健康、民政部门负责)
城乡社区工作者要加强对患者家属及治愈归家患者的人文关怀,帮助患者恢复正常生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避免歧视。通过组织动员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等力量,为城乡社区有心理问题的治愈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神慰籍、心理抚慰、社会融入等服务,及时识别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并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民政部门牵头,卫生健康部门配合)
(二)做好病亡者家属关心关爱及心理疏导。各地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加强对病亡者家属的关心、关爱,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为其提供社会支持、心理干预服务,引导其宣泄哀伤情绪,帮助其顺利度过哀伤期,恢复正常生活。病亡者所在单位、社区等应当建立关爱帮扶小组,为有需求的病亡者家属提供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家属,协助其到当地精神卫生机构就诊。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要做好骨灰分批交接安葬的工作预案,强化人文关怀,指导通过网上等方式寄托哀思,避免人群集聚。(民政、卫生健康、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三)强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心理支持。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动员和引导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等群体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帮扶。湖北省、武汉市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要摸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寡老人、孤儿、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具体情况,把日常生活服务和保障与心理服务相结合,了解工作对象心理特点,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支持或协助寻求心理专业人员帮助。(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负责)
(四)做好疫情防控医务工作者心理服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利用当地精神卫生、心理健康及社会工作服务资源,为医务工作者提供心理服务。对一线医务人员加强关心关爱,在轮休期间由精神卫生专业人员组织开展放松训练等活动。对出现明显应激反应的医务人员,要进行针对性的个体心理治疗或适当的药物干预。湖北省、武汉市要充分发挥当地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援鄂心理救援队的作用,通过讲座、团体辅导、个体咨询、网络平台、心理热线等方式,为医务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五)加强公安民警等一线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要做好公安民警(辅警)、司法行政干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下沉干部等值班、轮班安排,利用本系统资源或社会资源,对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服务,对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个体进行主动干预。为因疫情防控殉职的民警(辅警)、社区工作者、基层工作人员等的家属加强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发挥各类志愿者作用,注意识别、发现有心理需求或可能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个体,及时通过社区干部联系心理服务专业人员和社会工作者进行评估、干预。(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工会等部门负责)
(六)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层综合管理小组,加强公安监所被监管人员、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解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信访部门要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利益受损群众理性反映诉求,做好思想疏导工作。湖北省、武汉市要做好滞留在鄂、在汉人员特别是生活困难、经济损失较大人群的心理服务。对有典型心理行为问题的利益受损群体,引入心理服务工作人员配合进行矛盾处理或纠纷化解,预防极端事件发生。(政法委、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卫生健康、信访部门负责)
(七)积极开展广大群众心理疏导。各地宣传、广电部门要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和国家政策解读,及时疏导广大群众因长期隔离带来的负面情绪,营造强信心、暖人心、聚民心的社会氛围。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心理服务资源,加强对学生、机关企事业单位员工、妇女儿童等不同人群的心理疏导。湖北省、武汉市要将心理服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对仍有确诊病例的小区,安排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及时疏导居民长期封闭管理产生的负面情绪。(宣传、广电、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心理服务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部署,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的工作机制。
(二)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心理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参与心理服务工作。
(三)各地要对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专业志愿者等开展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职业道德,保护服务对象个人隐私。
(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对不同人群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心理服务工作重点。通过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对有关机构心理服务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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