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买卖合同

时间:2023-03-24 19:16:23 土地合同 我要投稿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国有土地买卖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5篇)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 2376 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______年12月01日起至______年11月30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 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日 期: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市 路 号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三、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七、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八、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九、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 元,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二十五的违约金。

  十一、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二、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十四、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情况。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3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将位()村的土地,卖给甲方()使用,,双方达成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本着自愿购买甲方土地原则,购买其土地位于,面积共平方米,约亩。

  二:.期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土地费按每亩元计算,总额为____,

  支付方式为

  1: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分期: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4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租赁方: (以下简称乙方) 租赁方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租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发包方经社员大会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将马回电站闸下游右侧石板沟村四组集体所有权的荒耕地转包给蓬安县利溪砂石厂做为加工,堆放砂石场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一、租赁地名:

  界止:以界石为界

  二、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及支付方式:

  乙方每年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用600元/亩,该租赁地相关粮食直补款由甲方领取,土地租赁费用实行一年一交,每年在2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合同订立既生效,租赁时间从_____年1月10日起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土地租赁费。

  甲方义务:

  1、甲方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不正当理由干涉;

  3、合同签订后保证收割完本季农产品后,不再种植农产品。

  乙方权利:

  1、依法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有权进行被租用土地的场地平整;

  3、租赁期满后,在同产权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如数按时交纳土地租赁费;

  2、租赁的土地不能擅自变卖;

  3、用30分公运河坝沙土,复耕所租面积;

  4、法律、法规的其它义务。

  5、土地租赁期间如遇村民干扰阻碍乙方的经营活动时,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其中5年后按每亩800元计算。

  7、两年后付给甲方押金4万元保证金。

  8、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0元整。

  9、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落实。

  10、本合同一式四份,监证机关一份,发包方和租赁方各执一份,报长梁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

  监证机关:

  发包方(盖公章) 租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租赁代表人:

  社员代表: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买卖合同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的原 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国用字第号),总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原 土地出让年限为年,建设年限为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 出让合同(合同号: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 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 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天内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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